第9章

记得母亲处理外公的遗产时曾经告诉我,一个人一辈子的百分之五十的医疗费用很可能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六个月里花掉的,而外公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天里告诉我的故事却足足占据了他一辈子给我讲过的故事的百分之九十。在我小时候他告诉过我的寥寥几段故事中,我不止一次地听外公提到他第一次见到我母亲时的感觉,他总会说:“我第一次看到你妈妈的时候,她哭得可厉害了。”

这样的描述几乎没有资格称为“回忆”,因为既没有扩充事实,也没有增添细节,无非可以拿来和我母亲后来养成的坚忍、实用主义、冷静的性格进行对比和调侃,成年后的她是个不妥协的狠角色。

“他们觉得可以打败她,”我母亲奋力(在外公的帮助下)与我父亲制造的混乱从法律和经济上撇清关系的时候,外公经常这样说,“可她永远不认输。”然后还会摇着头,揶揄地加上一句:“不过,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可怜的小东西,哭得那么厉害。真是难以置信啊。”

外公第一次看到我母亲是在1947年三月初的一个周日下午,“蒙特卡洛赌场之夜”结束几个星期之后,他从雷叔叔在帕克瑟克尔区的住所出发,乘坐五路电车去平安之友会堂,那里正准备庆祝普珥节。严格地说,那年的普珥节应该是个星期五,但由于安息日从周五开始,加之巴尔的摩在约书亚时代应该还是个没有城墙的蛮荒之地,所以人们决定放宽标准,把普珥节挪到这一天庆祝。

外公对犹太历法和雷叔叔的以上解释没有兴趣,过不过普珥节对他来说也并不重要。不过,他小的时候,在诸多犹太节日中,因为有趣,他最喜欢普珥节。可长大后到过法国阿登高地和德国哈茨山之间的某个地方之后,他就不再对任何庆祝敌人失败的节日感兴趣了。雷叔叔在布道中把哈曼(可能成为种族灭绝者)与希特勒(真正的种族灭绝者)相提并论,这种简单粗暴的类比让外公震惊不已,他认为,是犹太人的阴谋诡计和坏运气(即所谓的“上帝的意愿”)阻止了哈曼的计划,而希特勒的失败则纯粹因为耗尽了时间。

在我外公眼中,所有感恩上帝的怜悯、公义与力量的节日,所有以上帝的神圣名义进行的宴饮和禁食,以及上帝曾对犹太人施行过的所有神迹,与现代的大屠杀相比,完全不值一提。在埃及地、书珊城sup/sup和犹大·马加比时代,上帝确实伸手拯救过我们,然而犹太人被送进集中营,祂却坐在那里无动于衷。因此,外公认为,1947年的时候,他之所以还自称犹太人,只有一个原因,这是为了告诉世上的希特勒们:有多远滚多远。

他去平安之友会堂不是为了庆祝普珥节、忍受弟弟的长篇讲道(每次念到《以斯帖记》里哈曼的名字,他还要用力跺一下脚),甚至不打算吃一块哈曼饼,虽然平时他不会拒绝sup/sup。那天下午他去会堂,是因为雷叔叔向他保证我的外婆会在那里,外公希望掀开外婆的内裤一探究竟。这个女人经历过巨大的劫难,虽然幸存下来,但精神上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所以他决定拯救她,而钻进她的内裤是拯救她的第一步,也是必经之路。

从最初开始,外婆吸引外公的地方就不是她的破碎和缺损,而是能够被修复的潜力,甚至可以说,外公是被修复过程的挑战性深深吸引,在这个过程中,他也许可以重新找到人生的目的,而且实现自身的修复。从1945年冬末春初开始,外公就患上了精神失语症,尽管神情举止中多有流露,但他无法把二战时的诸多经验感受用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专家和当局多次向他保证,他在战争期间参加的行动是为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的,而且战后会给他安排新的任务。直到遇见我外婆的那晚,外公才不再相信这样的保证,可这天晚上他再次来到犹太会堂,想要征服我外婆时,却宁愿相信它们是真的,这种一厢情愿来自他的欲望。

他明白,“傻瓜”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形容“接受了一份工作,却不了解这份工作的真正内容和困难程度”的人,当然,根据陆军工程兵团的标准程序,他从事的大部分工作都是保密的。如果说世界上真的存在“智慧”这种东西的话,也许可以从陆军工程兵团的那句希望与不抱希望并存的座右铭“让我们来试试”中找到一星半点。所以他并不知道走进这个女人的生活是一项多么艰难的工作,但他知道从哪里入手:她的髋部压在他身上,双腿缠着他,拥她入怀。

自“蒙特卡罗赌场之夜”以来,外公又见过外婆三次。

第一次仍然需要感谢雷叔叔。姐妹会撮合雷叔叔和外婆的首次尝试失败后,韦克斯曼夫人又施一计:邀请新拉比去她家在尤托街的豪华公寓“吃顿便饭”,同时也暗中邀请了我外婆。然而雷叔叔现在已经察觉到姐妹会的阴谋,而且知道他的哥哥歪打正着,撞进了姐妹会原本为他设下的陷阱,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接受了邀请。当晚雷叔叔和我外公一起出现在了韦克斯曼夫人家门口,以兄弟情谊为由,请求韦克斯曼夫人原谅他把哥哥也带来的贸然举动。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自然很尴尬。公寓的小客厅里摆着两把约瑟夫·厄本扶手椅,对面是一张很窄的哈根邦德双人沙发,因为要在这里招待客人喝餐前饮料,座椅数量不够,主人又从前厅搬来一把刺绣直背餐椅,结果破坏了小客厅原本的雅致布局。厨房里的小餐桌大小只够摆四副餐具,现在因为外公的到场,必须勉强再添一副,还要多加一把椅子,厨师也不得不在作为开胃菜的奶油乳酪吐司上重新分配五十克昂贵的鱼子酱。而那天晚上最大的尴尬莫过于我外公本人,他只能独自占据小餐桌的一侧,与弟弟相对而坐,我外婆则坐在他的斜对面。外公几乎没说一句话,只是机械地往嘴里塞食物,同时面无表情、不加掩饰地盯着我外婆。当她发现他在盯着她的时候,外公会马上撤回视线,假装无辜地低头看着自己盘子,表情迷茫,似乎不认得盘子里的食物是什么。

其实,真正让外公迷茫的是外婆,当一个工程师与他的命运相遇时,命运女神总会以他搞不懂的难题的形式出现在他的面前。

“蒙特卡洛赌场之夜”的那个优雅女孩活泼有趣、见多识广,却也有笨拙轻浮的一面,很可能还有点疯狂——她竟然在犹太会堂里帮他拉裤链!而在韦克斯曼家,她似乎又变成了成熟的女人,虽然还是那么美,但举止与风度变得和外公初见她时不一样了。因为不再刻意取悦新拉比,她这天穿了一身军服剪裁风格的羊毛套装,很朴实也很合身,但显然不会将她衬托得更活泼,她的谈吐变得谨慎克制,甚至有些严肃,根本看不出疯狂的苗头,反而显得相当有教养,而且比两周前她所讲的更像美式英语。

言谈举止少了戏谑和挑逗,她变得像一只无精打采的猫,发卷被梳开抹平,紧贴头皮,看上去偏黄褐色,没有那么红了,泛着栗色马的毛皮般的光泽,外公记忆中她刺耳高亢的大笑现在变成了娴静的轻笑。在“蒙特卡洛赌场之夜”,外公认为她是个有吸引力、神经大条的顽皮女子,想通过改变发型、看牙医和定做衣服遮掩黑暗痛苦的经历在自己的身体上打下的烙印,仿佛一只四处漂泊的脆弱候鸟;而他在韦克斯曼家见到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却是个硬骨头,仿佛天生就习惯忍受苦难,但苦难显而易见地伤害了她,那段暗无天日的历史的腐烂味道从她心灵的破口飘荡而出。当谈话触及她在修道院躲避战乱的生活时,外婆的声音变得阴沉而悲伤,雷叔叔递出了他的手帕,外婆轻轻擦拭眼泪,整个厨房被沉默和栀子花的气味笼罩。

对于外婆短短十天来的变化,外公感到既困扰又着迷,那个戴着墨镜卖弄风情的女孩和现在这个神情哀戚的女人,究竟哪一个更像外婆本人?也许她两者兼具,也许两者都不是,也许她的“自我”处于不间断的变化之中,也许每一次你遇到她,她都会流露出不同的性格,甚至以全新的面目示人。想到这里,外公突然觉得隐隐作痛,左小腿有点疼,原来是弟弟在桌子底下踢他,他这才意识到韦克斯曼夫妇刚刚问了他一个问题,但他不记得提问者是韦克斯曼夫人还是韦克斯曼法官了,所以只好无助地看着那两个人,然而他俩没有一个打算给我外公些许提示,于是雷叔叔不得不出来救场。

“电气工程,”他代替外公回答,声调有些干巴巴的,隐约透着恼火,“他有德雷克塞尔理工学院的学士学位。没错,法官,他非常想找工作,而且他长期受苦的弟弟真诚希望哥哥把沙发还给他,不要继续睡在上面了。”

那时,听到弟弟这样发牢骚,外公会毫不犹豫地反驳:“你知道吗?我明天可能就会搬走。”他已经在雷叔叔的沙发上借宿了好几个礼拜,每天早晨醒来之后,都要回忆半天才能想起自己已经离开战场,回到巴尔的摩,到了晚上,他会再次爬上那张沙发,默默提醒自己“应该开始新的生活了”,然后躺下睡觉。

“我对火箭很感兴趣,”外公听到自己不由自主地接着雷叔叔的话说了下去,“惯性导航系统和遥测什么的。如果可以,我想在格伦-马丁公司找份工作,听说他们可能在这方面启动新的项目。”

外公的话似乎给韦克斯曼夫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反正她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是外公那天晚上说的最长的一句话。韦克斯曼法官说,他的一位前业务伙伴的兄弟恰好在马丁公司担任副总裁,或许他可以帮我外公的忙。

“他们打算建造宇宙火箭吗?”雷叔叔问。战争期间,格伦-马丁公司在巴尔的摩东北部的荒郊建了一座大工厂,在那里制造了数千架b-26“劫掠者”轰炸机和“水手”水上飞机。“告诉你们吧,别看我这个哥哥好像是个傻乎乎的大块头,可他一心想着飞到月亮上去呢。”

除了雷叔叔的推荐和外婆对战时修道院生活的回忆,外公已经不记得四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他们还有过怎样的对话,他只模糊记得,饭后吃甜点喝咖啡的时候,他对外婆的感觉已经变得很复杂,交织着好奇、怜悯和渴望。他认为自己需要暂时逃离她几分钟,以便弄清楚自己的真实感受。于是,他以离席吸烟为由,信步踱进韦克斯曼家宽大的玻璃游廊,游廊里虽没有暖气,但摆着柳条椅和花架,春天的下午坐在这里想必十分惬意,更何况坐在这儿的人腰缠万贯、身居要职。室内的空气有点闷,外公敞开一扇窗户,希望呼吸点夜晚的新鲜空气。

他刚刚点燃一支“长红”烟,游廊的门就被人推开了,我的外婆走进来。她肩上披着厚重的毛皮大衣,好像一件斗篷,袖子搭在胳膊两侧,像韦克斯曼夫人一样,似乎笼罩着一层禁忌的味道。这件大衣是韦克斯曼夫人的,售价大概和韦克斯曼法官今晚派出去接客人的凯迪拉克车不相上下。

“你好。”

“噢,啊,嗨!”

她渴望地凝视着外公嘴里叼着的烟,他把烟递给她,又给自己重新点了一支。外公熄灭打火机,眯着眼睛,再次抬起头来,他发现外婆在发抖,寒意似乎从她的臂部、肩膀一直传递到嘴唇,周身泛出颓败沮丧。

“你还好吗?”

外婆含糊地应了一声,声音听上去有点滑稽,介于干笑和苦笑之间,她迅速褪下韦克斯曼夫人的外套,仿佛那件衣服着了火,然后捏起衣服,朝我外公的方向随手一丢,似乎把他当成了消防员,而她则是一幢着火的大楼,等待着他拿着救生网来拯救她。他揪着大衣的领子接住它。外婆一只手搁在胸口,喉头动了动,吸了一口烟,看上去局促不安。

“对不起,”她说,“我非常不喜欢皮草。”

“啊?”

“他们剥皮的时候……我亲眼见到过。”

“是吗?”

“从来就没喜欢过。”

外婆第一次和外公谈起她家的制革厂,厂子在比利时边境附近的里尔。她用小学生水平的英文——几乎不会使用任何表达感情的词语——简单地描述了童年时见到的制革厂里的景象:鞣制皮革的大桶里装着血淋淋的东西,散发着腐败的恶臭,屠宰场里的马发出痛苦的哀鸣,好像小女孩的尖叫。毛茸茸的生皮,银色的剥皮刀,红色的血,蓝色的筋膜,金黄的脂肪,白森森的骨头。

外公举起那件大衣,月光下的黑暗游廊里,毛皮发出幽暗的微光,仿佛有动物的怨灵附在上面。

“是睡塔。”外婆说。

“噢,是吗?”他其实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突然觉得她又变回了“蒙特卡洛赌场之夜”上那个说他的脑袋搁在篱笆上应该挺好看的那个女孩。

“很多睡塔,韦克斯曼夫人说,这件衣服需要十五到二十只睡塔。”

外公忍不住笑出了声。“水獭。”他说。

“你知道什么是睡塔吧?”

“今晚的汤里不是有嘛。”

外婆皱起眉头,她的眉毛浓黑,像珍妮弗·琼斯,他很喜欢看她皱眉头的样子。

“噢,你在逗我。”她总结道。

“对不起。”

“没关系。”

“真的?”

“没错,我喜欢你逗我的样子。”

外公觉得脸上很热,游廊里仅有的光线来自头顶的月亮和小客厅里的台灯,不知道外婆会不会看出他脸红了。

“我喜欢你。”他说。

“我也喜欢你。”她立刻回应,接着马上补充道,“我有个小女儿,你知道吗?”

“好吧。”突然听她提起这事,外公猝不及防,这么说,一共有两个人需要他来拯救。让我们来试试。“她多大了?”

“四岁,九月份就五岁了。”

“那你的……嗯,她的父亲呢?”

“我杀了他。”当她看到我外公的脸时,外婆突然笑了起来,随即抬手捂住嘴巴,结果猛地被烟呛了一下,“不……没有的事!我很抱歉……!”她咳嗽着说。起初她边咳边笑,后来咳嗽让她的笑声变了调,听起来像是抽泣,外公分辨不出她的情绪。这时,外婆定了定神,问他:“其实一点都不好笑,对不对?可我为什么还能笑出来?”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外公只能沉默以对。外婆在一只花盆里按灭香烟,花盆中只有泥土和枯萎的茎秆。

“她父亲死了,”她说,“打仗的时候。”

外婆走到外公刚才敞开的那扇窗户前面,脸颊探进冰冷的空气之中,抬头望着月亮,一两天前正是上弦月。外婆打了一个寒战,紧接着又打了一个,现在的她绝对是哭起来了,而且肯定冷得要命,外公把毛皮大衣朝柳条椅上一扔,脱下他身上的花呢外套(正是“蒙特卡洛赌场之夜”上雷叔叔借给他的那件衣服),披在她肩上,她斜身靠过来,钻进衣服里,仿佛那件外套是花洒中喷出的热水。外婆倾身靠近外公,直到贴进他怀里,外公感觉到了身体碰触带来的震颤,感觉到了他胸膛上的分量,仿佛她已下定决心把自己托付给他。那个瞬间,外公只希望不要辜负她的信任,他的阴茎也激动地鼓噪起来,仿佛急于表达它在信任方面的独到看法。

“我也想飞到月亮上,”外婆说,“带我一起走吧。”

“当然,”外公说,“我会想办法的。”

外公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外婆正从希尔博面包店出来,捧了一个用糖果条纹的彩带绑着的盒子,但她没有看见他。外公尾随着她,从帕克海茨走到贝尔维迪尔,来到水仙大道另一头的那片破旧的居民区。他始终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看着她捧着盒子消失在一座双户住宅的二楼,这座房子维护得比邻居好,后来外公才知道,它是韦克斯曼法官租给外婆的。第二天凌晨两点钟左右,外公早早从雷叔叔的沙发上爬起来(只要一想起她,他就难以入眠),穿好衣服,开着弟弟的水星轿跑来到水仙大道的那片居民区,远远望着那座房子。二楼有个房间亮着一盏灯,灯光像钩子一样勾住了他的心,他关掉大灯,驱车慢慢靠过去,又不敢靠得太近。这又是一个寒冷的夜晚,但亮着灯的那个房间敞着窗户,她靠在窗台上抽烟看月亮,外公很想知道,望着月亮、感受着冷冽空气的外婆会不会想起那天晚上他对她许下的承诺和她紧紧依偎着的坚实胸膛。

外公听到一个孩子微弱的叫喊声,好像透着悲伤或者忧虑或者紧迫,外婆猛地扭头向后看去,随手在窗台上按灭香烟,暗红色的火花雨丝般划过窗下的黑暗,飘进楼底的灌木丛。

庆祝普珥节那天是个星期日,走到平安之友犹太会堂的门口时,外公产生了一种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他看到一个小女孩独自坐在玻璃门外的石凳上,下巴抵住膝盖,胳膊抱着小腿,身体慢慢地前后摇摆,但幅度很轻微,前后都不超过三度,女孩嘴里发出低沉的哼叫,离得远的外公开始以为她在唱歌,走近了才发现她在哭,她穿着绿色连衣裙,绿色的裤袜,黑色漆皮的玛丽珍皮鞋。女孩的连衣裙是短短的灯笼袖,露着两条胳膊,虽然穿着裤袜,但她一定很冷——相比之下,外公自己则是全副武装,帽子、围巾、羊毛大衣和毛衣一件不少,他觉得如果自己三四岁的时候在华氏四十度的天气露着胳膊、坐在冰凉的石凳上,一定也会冻得号啕大哭,但他认为自己不会像这个女孩似的坐在外面,很可能早就跑进暖和的会堂里了。

这时,会堂的一扇前门打开了,女孩停止了摇摆,坐直身体,一个犹太人走了出来,拿着一件罗登呢小外套,他头戴巨大的什特莱牟毛帽,身穿黑色宽松长袍,下摆长得拖到了混凝土地面上,留着络腮胡,很像电影《34街奇迹》里的埃德蒙·格温留的那种胡子。我外公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打扮的犹太人参加平安之友会堂的仪式,在仪式上,男女混坐,拉比语速很快,穿得像个花花公子,脸刮得干干净净,一点胡茬都找不到。这个头戴大毛帽的犹太人要么无视了我外公,要么没有看到他走过来,但那个坐在石凳上的小女孩并没有把犹太人放在眼里,她连动都没有动,只是停止了哭泣。

过了一会儿,犹太人把那件罗登呢外套披在女孩身上,利落地用衣领裹住她的脖颈,转身朝会堂里面走,他再次打开门,长袍下摆被风掀起,外公发现他脚上竟然穿了一双红色的拖鞋,露在外面的脚趾有点上翘。比起看到这个犹太人出现在平安之友会堂,更令我外公吃惊的是他脚上的红拖鞋,但他本来就对正统派犹太教徒的生活知之甚少,也不屑于了解。

“你是爱斯基摩人吗?”来到会堂门口,外公对小女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