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

周晓枫

2005年

2003年10月,镜子

镜子让我怨恨。晦暗的肤色,塌鼻梁,排列零乱的牙,伤疤。镜中人沮丧,再可爱的表情也难拯救这样的五官。我看到越来越多的痣,摆开脸上的北斗七星。化妆品是我的化学天使:涂上陶瓷色液体粉底,假睫毛和黑眼线夸张了瞳孔里的光,口红让嘴唇仿佛刚被亲吻过,饱满湿润。如同戴了一张软面具,我获得暂时的安全感。

但怎么才能回避那种几近落地的大镜子?它们无处不在。卫生间的墙壁、办公楼的入口处、试衣间的窄门里,还有练功房、家具售卖场、酒店明晃晃的外墙玻璃面……尤其,镶嵌在衣柜上的,谁不遭遇它监视的眼睛。隔得再远,我也能看清自己占据其中的阴影。

胯骨过宽,臀部像个梯形。小腹前凸,弧线明显。腿不直,膝盖骨突出。我当然没有那种簪子一样细并且优雅平行着的锁骨。到处是积聚的脂肪,能把它们藏在哪儿。我总是在镜子里发现自己一脸蠢相、一身拱动中的肥。

不正常地过度关心外貌中自认的缺陷,医学上称为身体畸形恐惧症。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就是明显一例,他动过多达30多次美容手术。他的前妻曾说,他从不卸妆,就是上床也不。

我怀疑自己也患上轻度身体畸形恐惧症。尽管年轻时曾因身材受到夸奖,可我还是消沉和绝望。我用修身塑形的内衣来改良轮廓,穿与裤子同色的高跟鞋以增长被想象确认的短腿。挺胸,收腰,提臀……踩在一个隐形高跷上,我抬升自己的视平线。如果没有这种貌似高傲的姿态作为矫正,我的不自信显而易见。我觉得夸奖的人并不了解实情,是剪裁得体的服装,伪造了我的荣誉。那些衣服是花费大量时间精心挑选的,线条优雅,它们不动声色地精确计算与皮肤之间的间距。所以他们的话并不缓解我的自卑,相反,我不得不花更大气力去维系这个谎言。穿紧致的衣服一般出于对曲线的炫耀,而我恰恰因为恐慌:对别人的判断将信将疑,又格外贪恋那种赞美,于是穿紧身衣频频展示,我需要得到不断的确认和安慰。

“难道你从来没有为自己的身材骄傲过吗?”女友疑惑地问。为什么我看到的自己,永远是臃肿和被小心包裹起来的畸形。我是否骄傲过呢,哪怕是在很久以前?我盯着镜中的陌生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区,即使在镜子面前。

……镜子之所以成为镜子,因为它涂黑了玻璃的另一面,让人的视线无法穿越。表面上映照,其实是在阻挡——不透明的东西,隐藏在镜子后面。

对王后来说,白雪公主就是她的盲区。所以,她需要镜子的发现和提醒。一面可以开口说话的镜子,就不再普通,而成为揭破真相的魔镜。在白雪公主长大以前,王后曾经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就像白雪公主注定成为未来的王后,王后其实就是一个变老的白雪公主。魔镜映照王后往日的辉煌。而王后频频下毒手,其实她真正想杀死的,仅仅是自己的回忆。

向镜子不可测度的幽深处望去。渐渐,我的魔镜开口。那是一个来自男性的嗓音,经过克制的柔缓和低沉。他的声音来自密室,伴有轻微回音,仿佛在告知一个未经揭破的秘密。他说:“你看看你的身材,有多漂亮。”随后我被一双搭在肩上的手,轻轻推送到衣柜的镜子跟前。

镜中人高挑。脖颈和手臂纤长,她有玲珑的腰、修拔的双腿和果实一样甜蜜酝酿中的乳房。事实上,她是在魔镜说话的瞬间,才突然拥有少女曲线的。

魔镜魔镜,你的答案诱人又无情……沿着指引,回到14岁,回到我的白雪公主时代。

1983年4月,运动服

用剪尖小心地挑,缝线一一断开。运动服的裤角本来收束设计,像个灯笼口,拆出松紧带以后,它成了筒裤。我穿上试试,这回行了,长度正好到脚踝。没到一年,这套尺码为90厘米的运动服我穿着就小了。上体育课,跑着跑着裤角就上滑到小腿。散开的裤口,让我不再像个打鱼的那么尴尬,并且显出与众不同的别致。虽然所有运动服都是同一式样:纯棉质地,深蓝色,体侧有两道平行的白色条纹。

照照镜子,我烦恼地发现,自己似乎又长高了。门侧的墙皮上,铅笔划痕间距不等,每根不太平直的黑线旁边,写着一组数字。那是妈妈比着我的头顶在墙上做出的成长记录。最近一年,数字相邻的日期很近,而直线之间隔开的空白却越来越大。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长高,无人知道这带给我的隐忧。

我暗暗希望自己娇小,轻巧,白而柔软,带着淡淡的香甜,做一个橡皮姑娘。而现实中的我,忽然铅笔样细高,尤其穿上这身运动服,鲜明的白条纹如同铅笔侧棱。身高在全班女生中排第二,课间操我站在杜临临的后面,也就是说,她生病的时候我必须站在队伍的最前端。突出的位置让人无处躲避。何况,我还有另外的恐慌。我形成一种顽固的心理认识:高个女生难以获得家长和异性的宠爱。1米64,实在不像一个孩子的身高,我觉得自己因此显得笨拙。身高使我日渐脱离孩子的队列,向着成人们靠拢,尽管我在心理上并没有同样的速成。生日我许愿自己别再长了。据说脚不发育了,个子也就停止生长,所以我刻意穿号码不合适的鞋子。严厉捆绑,我走路无时无刻不疼。半年过去,脚慢慢变形,除了大拇指向前延伸,并保持轻微上翘,剩下8个脚趾全部向下弯曲。小人鱼的美,从脚下的剧痛开始……我想象自己正因秘而不宣的残疾摇曳生姿。

只有锻炼时,我穿舒适的球鞋。也许正是这稀有的舒适巩固了我的体育爱好。每天长跑,来回大约2000米——穿过树林,穿过蓟门桥的十字路口,跑到终点的法院家属院。我气喘吁吁,抬头就可以看见小桉家的阳台。

那是一幢四层楼的建筑。20世纪50年代的老房子,结构稳固,颜色灰暗。大多数阳台上,或是堆满杂物,或是晾着长长短短的衣服。小桉家格外整洁,植物参差,连翘垂金挂银地垂到下层人家。一株肥绿的盆栽备受珍爱,那是品性独特的昙花。它选择黑暗中开放。花蕾慢慢酝酿,膨胀,花茎打开时约10厘米,散发着寂静中的幽香,就像少女的乳房。我目睹过它的孤闭、唯美,还有怒放中的冶艳……润白的花瓣,烘托从中伸出的一株猩红而强壮的蕊柱,裸露中微微抖动。

“小桉!”我在楼下喊,等她探出毛茸茸的脑袋。我猜她在家,因为自行车停在楼下。小桉的车总是被爸爸擦拭得新亮,辐条闪着锐利的光芒,转动时发出悦耳轻响。他不仅细致地清洁车身,还经常检测交叉的闸线是否灵敏。虎口稍一用力,车闸立即像钳子收拢,保障着小桉能在危险跟前及时止步。小桉有一个让人嫉妒的父亲。“小桉!”我继续喊。春天干燥的风吹得嘴唇脱皮,我咬下碎皮,吮吸从裂缝中渗出的血。

1983年5月,卷宗

把铅笔探进卷笔刀的孔,转动。旋下两圈木头皮,红棕色,墨绿的漆皮绲边,缩在一起,像某种动物脱下的皮蜕。笔芯削得很尖,我顺手在课本空白处画了一张女人侧脸:额头饱满,鼻子高挺,下巴有些外翘,长睫毛夸张地弯曲着。我又画了全身像,她的双腿修长笔直,芭蕾动作般地超过90度打开……展平的铅笔屑正好做她的超短裙,镶有锯齿形花边儿。

房间里,两把刀。一把是我手里的卷笔刀,螺钉把短小的刃固定在塑料壳子里,更像玩具。另一把,近在咫尺。吉列刀片上的外包装上印了一个小胡子男人,头发梳得纹丝不乱,打着骄傲的领结。剥开纸皮,里面垫着一层半透明的衬纸。刀片中间镂空,造型像根复杂的罗马柱,支撑着一座黑而薄的宫殿,支撑两边对称的薄刃……它锋利无比,不能被轻易接近。现在它嵌进一把剃须刀里。

彭叔叔在刮胡子,剃刀在胡茬上走动。沙沙沙。这种声音让人焦虑,我老是想起连环画上的理发店谋杀。汹涌的泡沫堆积,一把打开超过90度的剃刀埋进泡沫里,犁出一片光洁的区域。稍不小心,或是顾客不慎动一动方向,剃刀就飞快地在脸颊上划上一道血痕。闭起眼睛的顾客向后深仰,暴露着喉结突出的脖颈……居心叵测的理发师,左手笼罩在他的口鼻上方,那把犹豫中的剃刀,如此逼近喉咙。我不安地抬起头,又看了一眼,彭叔叔正把刮胡刀放在水流下冲洗,并洗净脸上残余的肥皂沫。再低头时,我发现自己把答案填到下一个问题的空格里了。好在是用铅笔写的,我抓过橡皮,消灭自己的错误。

小桉洗澡还没有回来,我边等她边写作业。彭叔叔刚刮过胡子的两腮泛青,他的下巴中间,有个不易察觉的下陷的小坑儿。小桉一直为爸爸的漂亮而得意,虽然自己并不像他,她长得像平庸的妈妈。彭叔叔是法官,这使他的英俊相貌同样象征一种优越在上的权力。我心不在焉地写作业,他批阅他的卷宗。异常安静,挂钟的金属表针走动,声音简洁有力。

过了一会儿,我们似乎都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疲劳。彭叔叔递给我苹果,温和地建议我们互换手里的工作。这是一个有意思的休息方式。他检查我的作业,让我觉得自己是被父亲宠爱的女儿,这种错觉让人喜悦。我没料到,他批阅的刑事诉讼材料,如此惊心动魄。

第一份材料是桩故意伤害案。兄弟之间因财富起纠纷,弟弟几次设法杀死哥哥,在自卫过程中,哥哥刺伤弟弟的肩膀,附着刀口外翻的照片。但是那只刺伤弟弟的手,已经不会再有新作为:它被弟弟随后报复的炸药炸飞。同样,附有一张残肢的照片。模糊的血肉,丑陋的残损,让我恶心。这个文字描述中的世界,互相侵犯,凶险四伏,迥异于我的校园环境。那是成人的世界,让我心生寒意,我还没有准备好能力和勇气参与。我翻过材料时,把彭叔叔批阅卷宗的红蓝铅笔“啪”的一声落到地上。他帮我捡起来,我转移了眼光,不想让他看出我在害怕。

除了暴力,成人世界里还有其他内容孩子禁止入内。读到第二份材料,我心乱如麻。一个回家的男人目睹妻子通奸,狂怒中杀死了交媾中的男女。罪犯对自己杀人过程的申诉和辩解数千字。赤身裸体。性交。阴茎。精液。大量关乎器官的词语,对奸情的场景描写,是我首次触及的色情文学。纸上字迹一阵模糊,我尽量调整感到困难的呼吸,但一种奇异的灼热在体内漫开。不想让他看出我的兴趣,我有意冷漠——右手转动着他的红蓝铅笔,左手翻页,我咬牙坚持,装作无动于衷地阅读,好像那不过是一张普通的收音机说明书。

皮肤表面,微微汗湿。我腾出两只手,把系成马尾的头发挽上去。我喜欢妈妈的盘发式样,但明白它并不适合自己的年龄,现在似乎只有这种成熟女人的发型才能帮我散开身体的热量。由于经验生疏,几绺头发没有梳拢进去,垂在了脖颈之间,那种痒时隐时现。左手扶住发卷,右手在作业本下面翻,我喃喃自语:“那个卡子呢?”彭叔叔微笑,歪头着意看了我一眼。他说:“你热了吧?”随后,他拿起我刚才削好的一支金鱼牌铅笔,斜斜地,插进我草草拢起的乱发里。

房间里,两支铅笔。一支是彭叔叔的红蓝铅笔,诉讼书上,生杀予夺;一支是插进我头发里的hb铅笔,它暧昧难测。

2003年11月,橡皮

小学三年级,老师同意出错率低的孩子率先使用钢笔。我们争先恐后地表现,似乎那是一种极具诱惑的特权。我下笔谨慎,力图卷面整洁,早日更新手里的书写工具。后来终于得到老师准许,我用上了钢笔。

黑。蓝黑。纯蓝。墨水只有三种颜色,我总是不停更换。换了一种颜色,视觉心理需要适应一段时间,等我刚刚适应也就厌烦了。看起来是缺乏耐心,其实流露出的,是焦虑。那天我把一条米虫搭在墨水瓶瓶口,它蠕动,然后掉进去了。捞出快被淹死的虫子,怎么那么笨,它在格纸上爬,写最后的遗言。我对折纸页,厌恶地一捏,虫子的肉汁和墨水混在一起,留了一团污斑。看着拇指和食指之间同样留下的墨痕,我听任钢笔滚落,在水泥地上摔劈了笔尖。是的,我不喜欢墨水,尤其讨厌大字课,手握毛笔,对着古人的碑帖模仿——白纸黑字,我的手指发出臭烘烘的气味。

为我倾心的其实还是铅笔:灰字迹,笔芯踮尖的脚,随着书写在纸上缓缓移动的纤细的芭蕾小人……裙纱般的浅影子。你可以放心地写,铅笔字孩子气的天真,还有一种草稿性质的不确定感。常年使用钢笔,拇指和食指前端的印记并不明显,但是右手中指第一道线侧面,留下一个不易察觉的小坑,有点儿茧化的硬。铅笔正好可以舒适地搁进这个小坑里。

铅笔与钢笔的最大区别,其实是由两者之外的东西决定的:橡皮。橡皮能够修正铅笔字,而钢笔的错误只能靠自己否定。但谁愿意面对涂涂改改的墨滴,显得失误比比皆是呢?如果钢笔写得不对,有人宁愿坚持,或者换张崭新的纸重新开始,也不改动错误的结果。换言之,橡皮的存在,使铅笔比钢笔更具自省精神。

我收集橡皮。小学生的习惯。除了上面写着铅字的结实好用的绘图橡皮,我喜欢各种各样的香橡皮。红的,绿的,黄的,果冻一样鲜艳。用鼻子嗅,那种小傻瓜一样不懂掩饰的甜。诱人味道使我忍不住咬下一点橡皮尖儿。那时无人知晓我的成长理想:做一个玲珑而甜美的橡皮姑娘。橡皮本身从来不制造任何错误,它只清除污迹,时时准备开始它那带有宗教倾向的、修女式的擦拭。这与我对自己的隐秘期待互为呼应。当他人犯错,我将报以宽慰:原谅,庇护,并试图弥补失误,哪怕在他人的错上磨损自己橡皮的一生。橡皮走过的路,一片泥泞。建设整洁无误的世界,需要橡皮必然的牺牲。

我乐于使用的hb铅笔顶端,常嵌一块寒酸的小橡皮,被有勒痕和孔洞的薄铁皮箍紧。又硬又小,是自行车内带般的肉红色,残缺的橡皮头儿落有齿痕——我吐掉橡皮碎渣儿,涩涩的。这块小得可怜的橡皮,能使铅笔犯下的错误不落痕迹。位于顶端,等同铅笔的大脑位置……那小而涩的用于涂改笔误的橡皮,便是个人的自我省察,带着它的有限和苦味。

红蓝铅笔在铅笔中最特殊。hb铅笔的一端被紧箍咒里的橡皮管住,而红蓝铅笔,是不带橡皮擦的。甚至比钢笔更不由分说,它具有评断和宣判的味道,老师和法官无不操纵着一支高高在上的红蓝铅笔。红蓝铅笔无须配备自身的橡皮,来自阶层、职位、年龄,甚至性别的权力力量,足够让它在未成年的hb铅笔写下的答案上任意褒贬和修改。hb铅笔不能修正被红蓝铅笔写下的部分,即使那是个错误——红蓝铅笔打上的叉子,都拥有格外的正义。这是权力的秩序,不容撼动。

1983年5月,晚餐的鱼

一条新鲜的死鱼,很大,鱼眼的巩膜上还泛着虹彩。鳞片就像镍币一样,闪着硬质的光亮。鱼像吝啬鬼一样至死看守着它紧贴全身的财宝,我感觉到了彭叔叔刮削鱼鳞时的吃力。湿黑的鱼皮上黏液滑手,有时候,鱼活了似的,从他的虎口下往前一挣。

“晚上咱们吃鱼。”彭叔叔边收拾死鱼边说。他说“咱们”,语气直接,没有商量,于是省略但也确定了他的晚餐邀请。

问题是,我中午已经吃过鱼了,星期天的伙食总比平日丰富。是妈妈炖的黄花鱼。妈妈打开锅盖添加作料,我往里看:酱棕色的汤汁尚未淋透剖挖出来的米黄色鱼子。黄花鱼的眼珠硬白,嘴角下倾,口腔里布满锯刺的牙——它们在汤汁煮沸的气泡里,浮沉一张张太有悲剧感的脸。其中一条鱼头被铲断了,与身体分离,单独的脸……气泡从它上昂的嘴里吐出来,仿佛进行最后的陈述。过了一会儿,鱼头被越鼓越大的汤泡推到锅沿侧面,它的头突然一歪,渐渐沉没。

沙沙沙。彭叔叔继续刮鱼鳞。我的同桌曾下决心把一枚五分硬币磨平,每个课间十分钟,他在水泥地上坚持不懈地努力。持续的噪声,如同铝勺刮着饭盒的声音,总是让我难以忍受。我躲得远远的,直到同桌把他的成果,那片变薄的金属得意地捏在指头上。水池边堆着掏出的鱼内脏和散落的鳞。鳞片让我想起磨薄的硬币损伤后的光滑,那种被贬抑的价值。一旦有了联想,刮鱼鳞的声音也刺耳起来。沙沙沙,轻微而连续的噪声让我发麻,好像自己也变成了躺在砧板上的鱼,被什么利器打磨。

彭叔叔的手长得有造型,特别匹配他的容貌。这双手擅长把握利器,无论是刮胡刀还是去除鱼鳞的剪子,还有,那只能够签署判决书的象征权力的笔。彭叔叔也是一个出色的园丁,他栽种植物,从花蕾到籽实。所以他有一双恩威并施的手。

鱼的鳞,它的皮,它贴身护卫的铠甲,被他的手脱下来。我饶有兴趣地观察彭叔叔准备晚餐,准备接近黑暗时才能享用的美味。他不知道我中午吃过鱼了,所以在这顿晚饭开始之前,我的嘴里已经弥散着事先的腥气。

1983年5月,桌子

晚饭摆在八仙桌上。桌子的四条边线分别可以坐进两个人,但在我的视线里,只有一个。小桉,她的妈妈,小桉的哥哥。而我和她好看的爸爸位于同一条边线。并且,彭叔叔没有给我安排凳子。我坐在他腿上。

作为形影不离的朋友,我和小桉从未有过任何冲突,她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我的想法就是她的想法,我们好像共同使用一个大脑。现在,我感到她作为女儿由妒意上升的敌意。小桉摔打筷子,不耐烦地抱怨米饭里的沙子。她不再成为唯一得宠的女儿。我格外安静,不多话,动作里加了几分小心,却并未减少内心的得意。

秘密的争夺和分享。我们向同一个男人邀宠,方式不同而已。小桉是田径式的,激烈,强调动作幅度,带有身体上的积极感和侵犯性。我是象棋式的,不动声色,却在开辟局势更为复杂的战场——因为除了策划自己,还要因对手的布局而变化,调整人物之间的关系,部署我的埋伏。看起来漫不经心,我似乎从未上场,但这种由脑力进行的体育格外消耗能量。我隐隐觉得自己是获胜者。我的信心,来自小桉的沮丧,以及背后那张看不见的脸。

频繁的脑力活动,以及暗自较劲的坐姿,消磨着我……没人知道我多难受。我并没有真的像在众人面前表现的那样轻松自如地坐着,而是类似骑马蹲裆式:后脚跟用力,两腿对称打开,以这个令肌肉酸痛的艰难姿势,努力减少他腿上的负担。试图使体重显得更为轻盈,对得起彭叔叔曾经的赞美,我幻想自己悬浮而不是坐落在他腿上。

僵硬的骑跨,坚持起来需要体能和毅力。我一会儿就疲惫不堪,不得不有所调节。只要在彭叔叔的腿上稍事休息,我马上就恢复暗中的自我折磨,我不想让他感觉出变化。不知道这是敏感还是隐约中的错觉:当我力图分解自己的体重,我觉得彭叔叔的腿也在轻微抬升。我甚至察觉了他不动声色中提起的足弓。我的身体和他的身体之间,始终保持着秘密的衔接。越感到自己腿部内侧的夹角,我就越感到他的靠拢。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学习掌握男女的肉体之间微妙的心照不宣的进退关系。

突然,我的脊骨里涌起一阵上升的液压。瞬间的失重般的眩晕,我缺氧,两颊泛起潮红。我不自觉地把身体向桌边倾靠。彭叔叔本来左手端碗,右手拿筷子,现在他把碗放下,手臂绕过我的腰,果断地向后紧了一紧。他从后面搂住,我当然看不见他的五官和表情,但我低头看到了彭叔叔的手臂。

对我来说它是如此陌生。暴筋的手臂,让我想起收税的人。

奇怪的是,在整个吃晚饭过程中,我几乎意识不到他的妻子。那个沉默寡言的阿姨,就像一张没有添加定影液的照片,她逐渐溶解,直至消隐得没有踪迹。对比我的豆蔻年华,她显得如此庸碌与衰老。即使曾经貌美如花,岁月也会让她沦落为失宠的王后。没有资格成为我的敌人,所以,她不会吸引我。一个不值一提的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