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觉,棒球运动是一项非常不错的业余消遣。“一个人没有必要傻头傻脑地拼命干活,毫无意思。我每个星期都要去看三次球赛。而且,每个人都应为家乡队捧捧场。”
他确实去为家乡队捧场了,还放开嗓门大喊:“好球!”“差劲!”他尽职地履行着自己啦啦队的角色。他在脖子上围了一条棉布手绢,浑身汗水淋淋地,大张着嘴巴傻笑,拿着瓶子猛喝柠檬苏打水。他在一个星期中看了三次球赛。但是,在这个星期之后,他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只看《拥护者时报》的告示。他挤在人群最稠密、最热闹的地方,当那个男孩子站在高台上记录那位著名的投球手比尔·鲍斯威克的成绩时,巴比特对旁边毫不认识的人人嚷道:“真是太棒了!投得真是太好了!”说完,他就急急回到办公室。
他由衷地相信自己是喜欢棒球运动的。这也是事实,二十五年来,他从来没有参加过棒球运动,除了跟泰德玩过场地外接球游戏,动作非常温和,时间严格控制在十分钟以内。但是这种比赛是他同胞的习惯,这种运动巴比特称之为“爱国主义”。
快到办公室时,他越走越快,嘴里嘀咕道:“我想还是快点儿回去。”这个城市中的人们都在为加快而加快。开车的人为了在繁忙的交通中赶超别人而踩油门。行人们匆忙地为赶一辆电车而加快步伐——其实下一趟电车过不了一分钟又会来——接着匆忙地下车,匆匆地穿过人行道,进入某座高楼中,急速地挤进电梯中。在快餐店吃午餐的人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厨子匆忙做好的食物。去理发店里的顾客迫不及待地说:“快点儿给我刮一刮好了,我赶时间呢。”人们为了摆脱办公室里的来访者而挂出字条,“今天非常忙碌”及“上帝创造世界用了六天,六分钟时间足够你说完你要说的话”。前年挣了五千美元,去年挣了一万美元的人正努力督促着自己挣到两万美元。那些刚刚赚到了两万美元的人们正因为身体不支病倒而不得不立即放下手上忙碌的一切,匆忙去赶火车,他们要按照匆忙的医生的嘱咐要赶紧去度假休息。
在这些人中,巴比特匆忙地回到了办公室,其实他没什么事情要做,除了坐在那里看着职员们看起来非常忙碌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