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与史悦辛一同出游

某一本著名的老中学歌曲课本里,记着这样一首歌子:

蓝长衣的纽扣儿闪着光,铿铿锵!他的歌声像鸟儿一样……

史悦辛走出海德公园大厦,望着等候在门前的两匹马,虽然没有鸟儿一样的喉咙,他却快活得想在心里唱一支歌。

那天下午天朗气清,简直像六月的天气。史悦辛颇费心思,叫阿道夫下楼看了三次,确定没有一丁点儿春寒。之后,他才换上一件蓝色大礼服,外面没有再加大衣。如此一来,他便活脱脱地像歌子里那只鸟儿了。他穿上长服,显得风度翩翩,纵使上面的纽扣儿并没有闪着光,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何缺憾。他顶着一只大喇叭帽,戴着狗皮手套,岿然地站在人行道上,那形象看上去很是鲁莽,简直完全不像是一个福尔赛家的人。他的头发虽然已经花白,但还是执意让阿道夫为他抹了一些头油,浑身上下散发着镇静剂和雪茄的香气——对此,史悦辛有其独爱的牌子,一百支要一百四十个先令,但是老佐里恩尝过之后,却不公正地说:“这玩意儿就像干草,白给都不要!”

“阿道夫!”

“老爷!”

“拿一张新的格子呢毯来!”

不管怎么教他,这家伙永远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扮得俏皮。要说索密斯的太太,眼光一定会很挑剔的!“再把车篷放下来,今天我的车上要搭一位——太太!”一位漂亮的女子,总是不忘要显摆一下自己的衣装的。啊哈,往日的风光又回来了,我要跟一位女子同乘一车啦!确实,他已经很久没有跟一位女子一同乘车郊游了。他能记得最后一次,是带着裘丽一起。她简直就是个老废物——一直待在车里,就像个老鼠一样畏畏缩缩。这让他很是恼火,他把她送回湾水路的时候,气呼呼地说:“再带你出去我就不是——”果然,他再没带她出游过。

他来到马前,查看了一下马嚼子。不过,他只是在装装样子,既然每年付给马夫六十镑,他便绝对不肯叫那家伙闲着。尽管他素有爱马之名,但那不过是因为被几个马场的老千坑过。他的马儿都是灰色的,他觉得既然要破费,就不妨搞得神气一些。俱乐部的人见他经常驾着自己的两匹灰马,便给了他一个“四马车手福尔赛”的名号。说来,这名号还是尼古拉·特里弗莱——老佐里恩那一位也已去世的老友,辗转告诉他的。那人算是一个颇精通骑术的家伙,以驾车闯祸闻名全英国。四马车手福尔赛,这名号叫他很是得意,简直神气极了!他觉得,自己一定要配得上它才行,但他从未赶过四匹马的车子。他对自己出生太早很是惋惜,若晚出生二十年,他一定会在伦敦做一个证券经纪人。然而在他的那个时代,这一行还没有被上流社会所看重——逼不得已,他才进了拍卖行。

史悦辛在驾车的位子上坐定,缰绳被递给了他。他眯起眼睛环顾四周,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衰老又苍白。阿道夫也坐在了后面,马夫戴着帽章以史悦辛马首是瞻,等待他的命令放下辔绳。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史悦辛一声令下,马车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索密斯的家门前。

这时候,伊莲出来了,她上车的动作漂亮极了——据后来史悦辛在倜摩西家讲述,“她简直像达基莉沃妮【注:玛丽亚·达基莉沃妮:1804—1884年,欧洲著名芭蕾舞蹈家。】一样轻巧,根本不劳别人帮忙,十分利索,不像有些人被吓得缩成一团。”说到这里,他盯着史摩尔太太,简直让她不知如何是好。在向海斯特姑太讲到伊莲的帽子时,他说:“像你这样的帽子虽然眼下很流行,但就是太大了,灰土老是落在上面,总得不停地拍打着——她的就不一样了,很是小巧精致——”说着,他用手比画出一个圆圈:“还带着白面纱呢,有说不出的文雅。”

只要有人谈起穿衣戴帽的话题,海斯特姑太总会一边显得不以为然,一边又故作感兴趣地追问下去:“那是什么料子?”

“什么料子?我怎么知道?”说完,史悦辛就不说话了。

这让海斯特姑太紧张起来,还以为他背过气去了。但是她并没有想到要叫醒他,她从来不干这样的事情。

“来个人呀,”她在心里念着,“他这个样子好像不妙!”

但不一会儿,史悦辛又醒过神来,嘴里还在嘟嘟囔囔:“什么料子,那究竟是什么料子呢?”边说,边舒了一口气。

马车走了将近四英里之后,史悦辛得到了一个印象,他觉得伊莲很喜欢与他出游。她那一张白纱下的面庞,看上去十分柔和,深褐色的眼睛在春日的阳光下,闪耀着欢快的光芒。每当史悦辛说话时,她都会抬眼报以微笑。

前一日——星期六早上,伊莲正在写着一张便条,索密斯走近一看,是写给史悦辛叔叔的,谢绝他星期天驾车出游的好意。他为此生起气来,告诉伊莲,若是她的娘家人便任她拒绝,但要是拒绝福尔赛家的人,他决不答应。

她瞪了他一会儿,就把便条撕了,答道:“那好”。

随即,她又写起另外一张便条来。索密斯没有走,瞄了一眼,居然是写给波辛尼的。

他问:“为何要写给他?”

伊莲以相同的眼神瞪着他,镇静地说:“他原本请我帮一些忙。”

“哼!给他帮忙!你要是跟他沾上边,那可有事儿干了。”索密斯停了下来。

听伊莲说要去罗宾山,史悦辛大为惊诧。那路程实在太远了,他的马儿恐怕跑不到。况且,自己还要七点半回到俱乐部,赶在人多起来之前用晚餐——那个新来的厨师简直是个懒汉,吃晚餐的人一多,他便会糊弄起来。

不过,现在他也想去看那所房子。谈到这一种产业,福尔赛家族里恐怕无人不爱,尤其对于史悦辛这样的拍卖老手,它更有吸引力。他在想,这一段路程也不算太远。在他年纪尚轻的时候,他也曾在里希蒙做过房客,天天乘着马车来去,常年如此。是啊,他正是“四马车手福尔赛”!从海德公园三角广场,到公卿饭店,提起他的两匹马和t型马车,简直无人不晓。曾经有一位公爵,打算以双倍的价钱买他的两匹马儿,他都没卖。既然有这么好的宝贝,为何不自己留着?想到这里,他那衰老但是仍然精心修饰过的方脸上,显示出一种令人不知所措的神情,凛然且傲慢。他的头一直在竖起的领子中扭动,看起来,就像是在打理着羽毛的火鸡。

这伊莲真是可爱!事后,他也就她的穿着向裘丽姑太作了详细的汇报,她听得手舞足蹈。他说,自己喜欢她那样穿衣服——就像皮肤一样贴身,紧绷绷地像鼓一样,全不像那种“柴火棍”一样的女人。说到这儿,他望向了史摩尔太太,她跟詹姆士都是又瘦又长。

“她那么安静,颇有一种气质,任是嫁给一位国王也配得上。”

海斯特姑太听不下去了,她坐在角落里,慢声细气地说:“瞧瞧,她把你迷成什么样了!”

当有人攻击他时,史悦辛的听力出奇的好。

“什么?那么一个大美人,”他说,“我当然是要看在眼里的。令人遗憾的是,我觉得这儿没有哪个年轻男子配得上她。你能想出来吗?你倒是说说呀!”

“什么?你问裘丽好了。”海斯特姑太咕哝着。

到达罗宾山之前,史悦辛困极了。他很少出这么远的门,完全是闭着眼睛在驾车,幸亏他这一辈子对体面在意有加,否则,那一副胖身子非得从车上栽下去不可。

波辛尼本已在翘首等候着,看见他们来了,立刻出门迎接。三个人一起走进房子,史悦辛走在头里,一根粗壮的镶金大手杖在他手里挥动着。他的膝盖在车里就扛不住了,阿道夫便将手杖递给他。空房子中有穿堂风,他穿起了厚皮衣。

他认为,楼梯十分漂亮,简直称得上气派,要是在楼梯上摆一些雕塑,那就更好了。通往内院的门口有几根大柱子,他走到它们中间的时候,用手杖指着,问:这些算是什么——这是一间大客厅,还是——他简直不知道该叫它什么好了。然而,当他仰头看着上面的天窗时,恍然大悟——

“啊哈!弹子房!”

但随后,有人告诉他,那只是一处内院,将来要在那儿铺上地砖种起花草来。他听过之后,回头对伊莲说:“种什么花草!听我说,摆一张弹子台。”

伊莲对他仍报以微笑。这时,她已经除去了面纱,将它系在额头上,就像修女的头巾一样。她深褐色的眼睛,在这头巾下显得愈发妩媚。史悦辛相信,她一定会接受自己的意见的,便满意地点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