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客厅和饭厅,他没谈什么意见,只是抱怨“有点儿宽敞”。
到了酒窖,波辛尼举火走在前头,他们逐级而下。他觉得以自己的身份,一定要对它大加赞赏才对,便说:“这里简直可以装下六七百打的酒,真是不赖的一个小酒窖!”
之后,波辛尼说要带他们去远处,看一看这房子的整体效果。史悦辛站住了,说:“这里的景色真的是不赖,哎,这里有没有椅子?”波辛尼差人去帐篷里拿了一把来。他坐定了,很和气地说:“你们俩去吧,让我在这儿看看风景。”
他坐在橡树旁边,一只手放在手杖上,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坐得很直,阳光洒满他的全身。皮大衣已经敞开了,帽子下的那张方脸十分苍白,茫然盯着那片美景。
伊莲和波辛尼此时已经走下山坡,来到了麦田,他向他们点头示意。他很满意自己现在这样的处境,他很想自己一个人静静地歇一会儿。空气新鲜,太阳正好,风景也不错。他抬起头来,心里正纳闷——他们从下面向他招手,看起来兴致颇高,他也连连挥手回应。接着,他的头向左一歪,但随即又正了回来,之后便歪向左边,再也没有抬起来——他睡了。虽说如此,他坐在山坡上,却仍然像一个卫兵一样俯瞰着那片美景。那模样,简直像远在基督教之前的那些时代,由某位福尔赛的先人艺术家所雕凿出来的一尊神像,用以作为他们心中那对于物质的占有欲望的永恒象征。
彼时,他的那些渺茫而难以计数的农夫先人,在每一个安息日里都要如他这般,两手叉腰打量着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他们灰色的眼珠隐藏着一切粗鲁的性情,那是一种为了自己而不惜毁掉一切的天生的脾性。如今,这些先人们简直正活生生地跟他一起坐在山坡上。
那便是在他的睡梦中,他脑子里那福尔赛的幺蛾子也不安分,随着那离奇的梦境越走越远。它在这一对青年男女的背后盯梢,窥伺他们在那片小树林里做了什么。那儿风景秀丽,春色撩人,阳光在树叶上闪耀着金光,风信子和数不尽的花草编织成一张偌大的地毯,到处都是青草和鲜花的香味,鸟儿在放声歌唱。它看见,那两个人在一条小路上走着,靠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因为小径是如此窄,他们紧紧贴在了一起。它看到伊莲的双眸,简直像一个小偷儿一样,将春天的一整颗心脏都拐去了。它如一个隐形的探子,随他们一起,停下脚步看着一只刚刚死去的田鼠——其银灰色的皮毛,以及刚刚摘来的蘑菇,还未来得及落到夜间的雨露。它看到,伊莲低垂着头,对着那只死鼠一脸惋惜,也看到了那个年轻人,眼睛直直地瞧着她,满脸古怪的表情。它还跟着他们来到一片被砍伐过的林间空地,风信子被糟蹋得一株不剩,而一棵树被齐根斩断正轰轰地倒下来。它随他们跨过倒掉的树,走出丛林,一片前所未有的田地出现在眼前,杜鹃鸟儿在声声叫着。
它一路跟随,眼见这一对男女不交一言,竟难过起来,还真是奇怪。之后,它怀着一点点愧疚,跟着他们走了回去,他们仍然穿过林子,回到那一片被砍伐过的地方。他们还是不说话,四周仍然有鸟儿在歌唱,飘荡着花儿的芳香——啊,那是什么气味?有点儿像加在食物中的草药——他们重新回到适才倒在小径上的那棵树旁边。它仍旧隐藏起形迹,向下望着那一对男女,并拼命呼扇着翅膀,想吓他们一跳。它看见,她坐到了那横倒的树干上,摇曳着自己美丽的躯体,对着那个仰面看着她的年轻人,俯首脉脉地微笑。那位男子目光闪亮,却甚是古怪。继之,她的身体猛然间滑落,哎呀,落在了年轻人的怀间——他将她柔软的腰身紧紧抱住,她的头却向后挣扎着,躲避那男子的嘴唇。然而,他还是吻到了,她还在挣扎。那年轻人高喊着:“你不会不知道的,我爱你!”是啊,你该知道的,美妙的,恋爱——
史悦辛醒了过来,活见鬼。他这才觉得,嘴里的味道确实不太好。这是在哪儿?他妈的!原来睡着了!他醒前正梦见一碗刚做好的汤,居然是薄荷味的。
那一对年轻男女呢?他们在哪儿?他的左腿完全麻了,他喊着:“阿道夫!”这混账东西居然也不在,定是躲在哪儿打瞌睡。他站了起来,焦急地望着下方的原野,那件皮大衣将他衬得高大又笨重。他看到,那两个人正走了过来。伊莲走在前面,那个小伙子跟在后面。史悦辛想起来,他们管他叫什么来着?“海盗”。他看起来一副沮丧的样子,定是在伊莲那儿没捞到什么好处。活该,带她走那么远去看房子,真正要看房子,眼前的草地才是最佳的观赏地点。
他们向这边看过来,他招手,示意他们快一些。然而,他们却突然停顿在那里,说起话来。他们在干吗?有什么好谈的?一准儿,还是他在纠缠她。她一定会让他没面子的,对此,史悦辛确定极了。再想到这所房子,他觉得就像一头妖怪,绝对是他前所未见的。
他瞪着淡黄色的眼珠,紧瞅着他们的脸。那家伙的表情甚是古怪。“这所房未免太新潮了,造出来绝对是个丑八怪。”他指着房子,刻薄地说。
然而,波辛尼只是轻瞄了他一眼,根本没理会他的话。后来,他向海斯特姑太说起这个人来,“太怪僻了,看起人来表情诡异,我敢肯定,他是个坏蛋!”然而,他不知道自己何以会这样想,这印象是蓦然产生的。或者,他就是对波辛尼的高额头、高颧骨和尖下巴看不顺眼,那样子,简直像是饿死鬼投胎。在史悦辛看来,一个纯粹的上流社会人士应当是闲逸的,那气派需由一贯胡吃海喝的生活才能养成,波辛尼显然不合乎这一标准。
听说要喝茶,他终于高兴起来。他向来对喝茶一事瞧不上,他哥哥老佐里恩曾做过这生意,且大发其财。但既然他眼下正渴得要死,且嘴巴里味道很不好,所以,给他喝一点儿什么,他都不会计较的。虽然,他很想向伊莲抱怨一下自己口中的味道,但即使伊莲很体贴,他也还是觉得这不太像话。他用舌头在里面搅了一圈,然后顶着上颚啧了一声。
此时,阿道夫正在帐篷远端一个角落里烧水,一边在弯着他的两撇唇髭,那模样像是一个尖头尖脑的耗子。去他的开水,史悦辛马上开了一瓶中等大小的香槟。他笑着对波辛尼点头示意,说:“哎哟,你跟那基督山伯爵【注:基督山伯爵:大仲马同名小说中的人物。】倒是蛮像哩!”他读过的小说也不过半打,对这一本印象最深,所以眼下还没有忘掉。
他将杯子远远地端起,辨别着那酒的颜色,以表明他虽然口渴,却总不至于拿到什么酒都牛饮一气!他将酒杯凑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嗯,还不赖,”他说,又对着杯口嗅了一番,“但跟我的海德席克还是没法比。”
就在这时候,一个奇怪的想法突然从他的心中冒了出来。后来在倜摩西家,他说:“我当时便断定,那个建筑师是爱上索密斯太太了!”
从这时候开始,他的一双黄眼珠子便一直瞪得老大。
“那个混蛋,”他如此对史摩尔太太讲述,“就像一条饿狗一样,跟在她后面,这个坏蛋!但既然她这么漂亮,这倒也不足为怪——不过,在美丽之外,她还十分端庄。”从伊莲身上,他曾闻到过一股幽香,简直像是从一朵半开半放的花儿芯中透出来的,因此,他便有了上述印象。他继续说,“当我见到他拾起她的帕子时,便更加确信这一点。”
史摩尔太太听得眼睛放光:“他还她了没有?”
“说什么还给她?”史悦辛说,“他对着那个帕子接二连三地吻起来,完全当我没有看见他的这种嘴脸!”
史摩尔太太听得甚是惊奇,大吸了一口气,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不过,她对他倒无动于衷。”史悦辛说着停了下来,他睁大两只眼睛,发了差不多有两分钟的呆,把海斯特姑太吓得够呛:他突然想起,登上马车之前,伊莲曾再次把手递给波辛尼,他们握在一起很久……当时,他在那两匹马儿身上狠狠地挥了一鞭,似乎在提醒她,这种礼遇应该是属于他的。然而,她却只是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甚至连他说了什么,都无暇弄清楚。他都没有机会看到她的正脸,因为,她一直那样低垂着头。
史悦辛觉得,某处应该有这样一幅图画——虽然他并未确凿见过——那上面,有一位男子正坐在海岩之上,而一条美人鱼跃然于他眼前的碧波之上,两手掩着袒露的胸脯,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既像迫于无奈的愁苦,又像在心中窃喜。当时,坐在史悦辛身旁的伊莲,脸上的笑容便是如此。
当伊莲停下来跟他说话时,他便借着酒劲儿,向伊莲大发牢骚:什么俱乐部的新厨子殊为可恶,什么威格摩尔街的房子闹心透顶。那个房客简直是个蠢蛋,为了帮舅爷,自己居然破了产,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憨货,为了别人连老婆孩子都不管了。接着,他又抱怨自己的耳背,以及抽风疼痛的右肋。伊莲听着,时而转动着眼眸,这让他觉得,她一定是将自己的这些疾苦听到心里去了,且摆明了在为他难过。吐过这些苦水,他穿着皮大衣,胸佩着纽饰,歪戴着礼帽,快活地驾起车来——能够和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同车,他简直从未如此神气过。
然而在路上,一位星期日载着女友出游的水果商人,竟也和他一般神气。那家伙赶着自家的驴车,跟他一路齐驱并驾。那车子简直像一条小破船,那人像是蜡像一样坐得笔挺,一条红色的大帕子围在他的脖颈上,简直跟史悦辛的围巾一样显眼。就连他的女友,也圈着一条脏兮兮的皮颈巾,且模仿时髦女子的模样,将围巾的长尾巴拖曳在颈子后面。一根拴了一条破绳头的棍子,在那家伙手上一道一道地挥舞着,他时不时地偏过脸来,瞧着自己的女友,那派头,那眼神,跟史悦辛简直完全无异。
起先,史悦辛不以为意,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便觉得那个贱胚子是在嘲讽他自己。于是,他狠狠地抽打了一下那匹牝马的腹部,然而,仍不见将那辆驴车落在后面。他胖胖的黄脸此时憋得通红,他真想抽这个水果贩子一鞭子的,但接下来的状况却帮了他一个忙。从某户人家的大门突然冲出来一辆车子,将他们两个挤到一块儿去了,车轮别在一起,小驴车被甩了出去,翻倒在地。
史悦辛连头也没回,他才不会停下来救那个恶棍呢!活该那家伙摔断脖子!不过,就算是他想回来帮那个家伙一把,也不成了。那两匹灰马也受了惊,马车一会儿向左偏,一会儿向右偏。路人见他们东奔西跑,都吓坏了。史悦辛伸出去两条粗胳膊,使劲儿地控着缰绳。他紧闭着嘴巴,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又急又恼,整张脸憋得酱紫。
车子每倾斜一下,伊莲就紧紧抓住扶手。她问:“史悦辛叔叔,不会出状况吧?”
“没事儿,马还是有些生分。”他喘着粗气答道。
“我还没碰见过这种事儿呢。”
“你别害怕,坐着别动,我保证会把你送到家。”他看了她一眼,她一点儿也没有惊慌失措,脸上甚至还带着微笑。接着,他在手忙脚乱之中,听她回答了一句,简直令人吃惊,一点儿都不像出自她口。
她说:“就算永远不回去,我也不在乎。”
车身又狠狠地偏了一下,史悦辛强忍着,差点儿尖叫起来。马儿已经跑上了一段坡路,一直到跑得没劲儿了,车子才缓缓地停住。
“当时,”后来他在倜摩西家讲述这起事故的时候,说,“我勒住马儿,转头去看她,只见她简直跟我一样冷静。乖乖啊!你们不知道她当时那个样子,好像一点儿也不担心摔断脖颈。她还说什么,‘就算永远不回去,我也不在乎。’”说完,他俯身趴在手杖上,大喘着气。史摩尔被这话吓了一跳,接着说:“有索密斯那种鬼掉头的夫君,这也不足为怪。”
至于他们离开之后,波辛尼会怎样,史悦辛则完全没有去想。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他应该仍旧像一条狗一样,在那片春光灿烂、杜鹃声声的林子中,四处乱跑。也许,他正一边走着,一边嗅着她的帕子,那其中带着薄荷与香草的气味儿,一股痛苦又甜蜜的感觉在他心中翻腾,他在林子中间号泣起来。哎,那个家伙到底会做些什么?事实上,史悦辛一路上已经忘掉了这个人,只是到倜摩西家才再度想起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