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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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纳德·库珀著

艾米·亨佩尔评

马睿译

一天下午,父亲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安排好丧事。“是为你安排,”我问他,“还是为我自己?”

“我知道这话题说起来怪瘆人的,”他说,“但早晚有一天你的死期也会到,人人如此。你可能正好好地走在街上,心里还打着小算盘呢——砰!心脏病发,或者被一辆卡车撞到,你都来不及知道是怎么回事。有备无患嘛。”

“我已经盘算好了。”我对父亲说。

“那你不准备棺材啦?”

“我还是火葬比较好。”

他的助听器传来噪声。“你还是什么?”

“我还是火葬吧!”我大声叫道。电话放在一个我用作办公室的闲置房间,绘图板上贴满了草稿,设计图铺得满地都是。

“你妈有个姐姐埃斯特尔就是火化的,”父亲说,“你多半想不起她了,她在你出生之前就死了。但我跟你说吧,她的骨灰好沉,里头都是碎骨头渣子。倒也是,埃斯特尔块头很大,我们都说她。她家那口子杰克发明了挡风玻璃雨刷,可惜那个傻瓜没申请专利,就这么把一家人都给毁了。”

“哦,明白了。”我说。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午睡,只是我不好意思跟父亲承认。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唠叨说,虽说他是长辈,但我才是家里最懒的人——这家里也就只有我们俩。我常常一天到晚钻到被窝里思考工程项目,我喜欢躺着工作,对此我那位精力充沛的父亲颇不以为然。当然,表面看来我的确很懒散,什么也没干,但事实上那些建筑物正在我脑中逐渐成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立视图、复杂的平面图、等距图,可没闲着。我曾经读到一篇文章,讲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常常在床上一躺几个小时,一只胳膊悬在床垫外,手里攥着块石头。每当他不知不觉睡去,计划就奏效了:石头落地会把他惊醒。爱因斯坦曾声称,他最精彩的想法都是在半梦半醒之间灵光乍现的。总之,不管我父亲提起这些犹太名人时有多自豪,他每次都会立即提醒我说,我可不是爱因斯坦,大白天的躺在床上纯属浪费时间。

父亲今年八十九岁,他的手总是止不住地抖,脑子也经常犯糊涂,但他似乎有着使不完的精力。母亲活着时常说,我父亲好像每天晚上把自己插入墙上的插座给体内的电池充电似的——母亲喜欢打趣说,“自打我们的蜜月结束,我就再没见过那块电池。”父亲浑身这病那病,要服用各种药物控制病情,但他简直就是长寿实验的活样本,只是过去十年间,他一直很担心自己随时可能面临死亡。

“我今天给一副棺材付了定金,”他说,“那可是上好的防水黄檀木,跟钢琴一样漂亮。那个殡仪员——他老爸早年曾雇我去给他铺地毯,我都不记得是多少年前的事儿啦——说他们现在正在搞促销,买一赠一。要不我怎么问你要不要呢,多便宜啊。”

“多谢,”我说,“你可太……周到啦。”

“你真该亲眼看看那块长绒衬布,轻柔得像雪花儿、蓬松得像云朵儿。躺在那上面进天堂才叫美呢。”

直到这时我才听到电话那头过往车辆快速驶过的声音。我一下子清醒过来。“老爸,”我问道,“你在哪儿?”没有回答。毫无疑问,他正在看周围有什么熟悉的地标建筑,歪着头斜着眼,想看清街道的标识。

“你觉得这儿的人会不会有点儿基本的礼貌,帮我打开这罐花生酱?”他说。我相信他一定正举起手中的花生酱给我看——应该是“吉夫”或“四季宝”,反正是我母亲在世时常买的牌子——好像我能看到、并穿过电话线帮他拧开盖子似的。“我饿了!”他喊道。

如今父亲整天不着边际,不光在聊天的时候才这样。事情乱作一团,是从我帮他搬到我家附近的一幢公寓楼之后开始的。那是好莱坞各大道沿街建起的无数灰水泥盒子建筑中的一座,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蜂拥而起的老建筑群如今也就剩下这些了。我父亲的公寓在二层,位于一个狭长阳台的尽头,每当有人走过,阳台的铸铁栏杆就会随着脚步像巨型小提琴的琴弦一样振动起来。虽说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他原来的生活已经够节省的了,但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年,原来的老房子只有父亲一个人住也显得太大,而直到他搬出老房子之后,我才发现父亲不会在那些房间里迷失,反而很可能在街上走丢。

这事儿第一次发生时,我刚刚听完一个题为《乌托邦:一个现代主义神话?》的讲座,正开车往家走。快到家时,我在一个红灯前停下,注意到有个老人正蹒跚着走向停在我前面的那些车。他给人们做手势,示意他们摇下车窗,朝他们举起一罐像是泡菜模样的东西。直到老人走近我前面那辆车,我才意识到他是我父亲。我看到那辆车里的女人迅速锁上车门看向别处,好像我父亲是个无家可归的乞丐或森然恐怖的幽灵。我第一个冲动的念头是鸣笛惩罚一下这个女人,但还没来得及行动,父亲已经站在我的车门外了。“嗨,吉米。”他的语气中透着一股怪诞的神色自若,说着递给我一罐犹太风味的莳萝泡菜。我瞪着他,不敢相信那是我父亲。“关节炎。”他说。仿佛那能够解释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站在富兰克林大道的正中央。那是个暖和的傍晚,我的车窗开着,车载广播上,一个本地的大学广播站正在放日本筝曲。因为我父亲的突然出现,那些乖戾的和弦骤然变得异常凄厉和喧噪。“他们这是在杀猫吗?”他冲着广播点点下巴。我把那罐莳萝泡菜夹在两腿之间,用力拧盖子,脑中想象的情节是我去跟罐头厂的经理争执,代表所有打不开这种真空密封罐的关节炎患者大声斥责他。我打开罐头还给父亲,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醋味。就在我准备说服父亲要么上车、要么赶紧离开马路时,后面的司机开始鸣笛——我没注意已经变绿灯了。父亲挥挥手,把我赶走了。在后视镜里,我看到他蛮不在乎地横穿马路,全然不顾那些炫目的车前灯和刺耳的刹车声。后来他终于安全到达人行道,漫步走向自己住的街区,途经每日甜甜圈店、折扣服装店和因斯塔美肤店,如今的商业无孔不入,满街满城随处可见这类店面。

我到家之后才发现裤裆溅上了泡菜汁,忙跑去打开自来水清洗,同时努力回想自己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意识到父亲的存在的,哪怕再短暂、再零碎的印象也好:比如他黑色的头发上喷着发胶,抑或他在我的婴儿床前柔声轻语。我刚过五十岁,住在一所即将付完按揭的房子里。我站在卫生间,感受到自己与过去之间竟隔着这样遥不可及的距离。就仿佛我从来没有过婴儿时代,或者父亲一直都那样老迈,漫无方向地在街头求人帮忙,因为所有人都拒绝帮他而气愤不已。

“听我说,老爸,”我说,下意识地紧抓住话筒,“拦住下一个路过的人,问问你这是在哪里。”他有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上个月有一次他居然走到了诺沃克,距离他原本要去的街角邮筒约三十公里,要转两趟公交车。在他电话打来的几个小时之前,他本要去邮寄天然气费的支票。

“我这是在哪里?”我听到他问一个路人。

“哪个城市么?”

“还哪个星系呢。”父亲大声回了一句。“吉米,”他转而对着话筒说,“是我自己变傻了,还是如今的人个个都这么蠢?”

“滚,死老头子。”

“老爸……”

“别跟我来这一套。又来了一个人。”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从听筒传来,她大概只有十二岁,我父亲一定把电话递给了她。

“麻烦你告诉我,你现在是在哪条街上,然后把话筒递回给我父亲好吗?”

“这是在玩恶作剧吗?”她问。从她的声音里,我能听出来她在笑。

“我父亲迷路了,麻烦你帮我一个大忙,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街标,告诉我他是在哪儿给我打的电话好吗?”“他自己不会看吗?”

“不大会。”

“所以他的眼镜才厚得跟酒瓶底儿似的对不?弄得他的眼睛怪吓人的。”

“你到底是干吗的,”我听到父亲问她,“该死的验光师吗?”这时听筒里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沙沙声,我能想像到电话线那头的听筒被推来搡去,电话亭又没别人了。

“喂?”我喊道:“喂?”

“瞧你,”父亲强压住怒火说,“你没必要把我当成残疾人,我可不是残疾人!”

“我知道,”我说,“你和残疾人相反——管它那是啥东西。”我开始担心,弄不好这回即使调用拖网或出动猎犬也找不回父亲了。“那个小姑娘跟你说你在哪儿了吗?”

“我在中央什么地方。”

“中央大街?”

“她没说。”

洛杉矶市内起码有一打街道名叫“中央”。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堪比把购物中心、市政广场、还有几个社区延伸交汇的地方都叫“广场”。为两条以上的大街取名“中央”无异于把家里的四五个孩子都叫作弗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