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鲍尔斯著
莉迪亚·戴维斯评
梁彦译
五月
有那么些日子,我忘掉了我为什么在这里。今天,再一次,我给我丈夫写信,告诉他我来这里的全部原因。每当我感到迷惑的时候,他就鼓励我上这儿来。他说,对我而言,最危险的是处在“心理模糊状态”,所以,我要写信向他解释清楚我为什么要来亨利酒店——这也是我就这个问题写的第八封信了,不过,每多写一次,我也更加强调了我方的立场。我在反复地写这封信。别弄错了。我的日记可是为了公开发表的。为了我的荣耀,我要发表它,当然,也是为了援助其他女性。这封信是写给我丈夫保罗·摩尔的,我们结婚已经十六年了。(我无儿无女。)他祖上来自北爱尔兰。他是个非常严肃的律师,喜欢独处,热爱大自然。他能辨认出所有的蘑菇、灌木和乔木,还对地质学感兴趣。不过,他对我也很上心。他同情我,对我非常好。他特希望我快乐——要是我不快乐,他就会担心。他了解我的全部,包括我有多讨厌像我自己这样阴柔的女人。实际上,对一个出身于美国英格兰家庭的人来说(我出生在波士顿),我异常阴柔,差不多像个“土耳其女人”了。当然我不是说外表上,至少不完全是。我胖,还长着苏格兰式的红润脸庞;我的眼睛是圆的,而不是吊梢眼或是杏仁眼。可有时候,我觉着很确定,自己身上散发着和她们(我是说“土耳其女人”)相似的调调。然后,我又瞧不起自己。我发觉我国女人极度地男性化而且独立,她们好像都有能力去指挥一个军团;或者,如果必要的话,在荒岛上也能独自生存。(这些例子有点不太合适,但说出了我的要点。)而对我来说,光是来到亨利酒店,独自一人吃晚饭和午饭就已经是种冒险的体验了。如果有可能,在我死去之前,我想让自己变得稍微独立一点儿,比现在少一些土耳其女人的阴柔。在继续讲述之前,我最好立即解释一下,我绝没有冒犯土耳其女人的意思。她们可能也正像我一样忙着摆脱自己身上的土耳其气质。我知道(尽管这不相干),许多土耳其妇女很美丽,而且,我觉着她们已经摘掉了头上的面纱。任何美国女人都能确定这一点。她无论如何都会了解到土耳其女人是否已经摘下了面纱,但我还是害怕站出来明确声明这一点。我有种感觉,她们的确已经除掉了面纱,可我不敢起誓。另外,如果她们真的摘掉了面纱,我也全然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在多年以前呢,还是就在最近?
这是我写给我丈夫保罗·摩尔的信,在里面,我更具体地谈到了土耳其女性。我写日记是考虑到要出版的,所以我不愿意漫无目的地信马由缰。没有出版商愿意发表一部无名女性的篇幅浩大的日记。那在商业上太冒险了,就连我这个对出版行当完全无知的人也清楚。不过,他们有可能愿意出版一本薄薄的日记。
我的信:(写于昨天,那是我在矢车菊大厅里和那个上流社会推销员搭讪一番、喝醉了酒的次日。)
最亲爱的保罗:
我一个人住在亨利酒店体验生活,可总忍不住要常常写信给你,为自己辩解几句,至少向你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你鼓励过我,你说,要是我觉得需要厘清一下思路,可以把它们写下来。当然,你的确也说过,让我千万不要觉得有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的必要。可我觉得,我确实有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的必要。我敢肯定,在我祈祷的蜕变没有出现之前,我会一直觉得有这个必要。哦,我太了解你了,每到这种时候,你总是要打断我,警告我不要对此期待太高。所以,我应该用“改善”这个说法来代替“蜕变”。可在此之前,我必须每天为自己辩解。你有可能每天收到我的一封信。在某些日子里,想写点儿什么的渴望就像是哭喊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关于土耳其的困惑,我正要写到这一点。你一定要明白,我是西方文明的赞美者,当然也包括赞美这一文明中的女性。我觉得自己都不够格成为当中的一员;由于某种奇妙的意外,我本该出生在土耳其,但却没有。我一向糊涂,甚至说不出究竟哪些国家属于人们所说的西方文明。不过,我相信,土耳其应该是在西方和东方交界的地方,对不对?从我听到的关于这个国家的一些事情,以及我看到的当地的照片,我想像得出当地女性的形象。至于说,真正的东方女性让我焦虑或是困扰,那倒没有。(我这里指的是中国、菲律宾、印度这些国家的女性。)很自然地,我对远东地区的女性关注要少一些,因为不用担心长得像她们。(土耳其女性却要近得多了。)远东女性是那么遥远,在地球的另一端,她们完全有可能如西方世界中的女性那样独立和阳刚。不过,生活在两个阳刚地带之间的女性则该是温柔而女性化的。我当然一丁点儿都不信这种说法,但是,真正的东方如此遥远,对我又如此神秘,所以,这也可能是真的。不管她们怎么样,都不能影响到我。她们看上去和我太不相像了。不过,土耳其女性就不一样了。(她们的身材和我简直一模一样,妈呀!)
现在,我该直接进入主题。我完全了解,你会认为我上面的这番话像是个笑话。就算你不这么以为,你也会觉得恼火,因为我居然做出这样完全不靠谱的论述。你肯定认为我所展示的世界图景是不准确的。我自己也清楚,这样划分世界上的女人(把她们分为三个种类——西方的、中部的和东方的)是幼稚的,甚至可能被叫做十足的傻瓜。要是我可以稍稍放松一些,通过我的双眼探究自己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我还是会肯定地对你说,我就是这样看世界的。(实际上,我有模仿他人的天赋,要是我愿意,我也可以假装通过某个教养良好的人的双眼来探究他)由于我要向你描述一个非常真实的自己,我或许应该干脆承认,我内心对世界的描绘是极其不准确的。我彻底忘记了所有拉丁语系国家的女人(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我是说,我从盎格鲁世界直接跳入了半东方世界,好像中间就没有任何其他国家了。我知道这中间有其他国家(我还曾在其中的两个住过)。不过,它们不符合我的设计。我就是不大会考虑到拉丁女人,这可能比我忽略中国、爪哇或是日本女人更让人们难以置信。这个不用我解释,你也会明白的。我的确知道,比起从前,法国女人对运动更加感兴趣了。就我所知,她们现在可能和盎格鲁女人也没什么差别了。我最近没有去过法国,所以不能肯定。不过,无论如何,那些国家的女人没有进入我的世界图景。或者是否应该说,完全忘掉拉丁女人实际上并没有改变我对世界女性分布的设想?对你来说,这真是不可思议,它居然没有对我的设想带来任何影响。(我忘掉了所有的拉丁语系国家,包括南美洲国家。)我想让你了解一个完全真实的我。你别以为,我没办法对你掩饰我的无知,这要看我愿不愿意了。我这么狡黠又温柔,我可以一辈子生活在你身边,每天都用新的谎话哄骗你。但是我不愿意拥有这类女性的狡黠。我知道,那些女人的小伎俩能消耗掉大把的时间。好多女人满心欢喜地坐在那儿设计她们的小把戏。那真是相当费神耗力的事儿,女人们还以为真能达到什么目的呢。也有可能吧,只是她们身边一定要有个男人可骗才行。一个狡黠的女人,却孤身一人,这一定是一幅可怜的景象。这是当然。
我想努力做到对你诚实,这样我才可以和你生活在一起,而不必觉得可怜。即使把女性温柔的伎俩抛到脑后,意味着我比深山里大字不识的男人或者陷入海底软泥里挣扎着的鱼强不了多少,我还是愿意这么做。现在,我觉得太累了,写不动了,可我还是觉得没说明白、辩解得不够充分。
我想尽快再写封信给你,和你说说战争给我带来的影响。我和你提起过,可你看上去从没上过心。要是我白纸黑字把它写下来,可能你会改变对我的看法。也许你会离开我。我接受这个挑战。我在亨利酒店体验生活就包含了这种危险。前天晚上,我喝醉了。很难相信我已经四十七岁了,是吧?
我的爱,
艾米
现在,我把这封信在我的日记本里誊写了一遍(写的时候,忘了用复写纸了。)我该出去走走。我的计划原本是在亨利酒店独自待上几个星期,什么也不做。在刚到的时候,我甚至没有马上开始写日记。我就是坐着,聚拢思绪,等着我过去的生活习惯自然瓦解。不过,在这儿待了才一个星期——前天晚上,我感到极度孤独,和过去的生活脱离了,所以,我开始写日记。
我接触到的第一个有趣的人是矢车菊大厅里的那个推销员。我来这儿之前,就听说过这个怪人,我丈夫那边有亲戚认识他。我丈夫的侄子劳伦斯·摩尔听说我要来这里,就说起这个人。他说:“去格林和包托斯百货公司走走,你会看见这个男人,窄红脸庞,浅红头发,在商店里推销一匹匹布料。那家伙不缺钱,他和休伊特·莫兰有亲戚关系。他根本用不着工作。他和我上的同一所大学。后来,他就消失了。再听到他的消息,就是他在格林和包托斯百货公司上班。我去过,和他打了个招呼。以疯子的标准来看,他还像是个有教养的家伙。你甚至可以和他喝上一杯。我觉得,和他泛泛地聊聊天还蛮不错的。”
我没和那个上流社会推销员提起劳伦斯·摩尔,担心会让他不高兴。我还说了谎,假装已经在这儿待了好几个月了。实际上,这才是我在亨利酒店的第二个星期。我想让每个人都觉着我住在这儿有一段时间了。这当然不是想让人对我刮目相看。在亨利酒店住的时间长短,有什么可让人刮目相看的吗?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可能暗自吃惊,我居然问出了这么个问题。我这样问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我的确认为,长住亨利酒店是件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这很容易明白吧,我有这样的想法是正常的;可要是我期待别人也觉得这事令人刮目相看,尤其是对陌生人来说,那我肯定是头脑不正常了。也可能我只是喜欢听到自己告诉别人,我在亨利酒店住了很长时间了。希望如此。明天,我该多写点儿。可现在我必须出门。我要去给自己买些可可。我没喝醉的时候,喜欢在临睡前喝杯可可。我丈夫也喜欢这样。
***
屋子里太闷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费了些力气,才把窗户打开,一股冷风吹了进来。桌面上散着的几张稿纸被吹开,飘向书架。她合上窗子,稿纸落到地板上。这股清风也让她的心情起了变化。她朝地上的稿纸看去,是她誊写的那封信中的几页。她把它们捡起来,读道:“可我还是觉得没说明白、辩解得不够充分。”她闭上眼,摇摇头。往日记里誊写这封信的时候,她是那么高兴;可现在,她瞄了一眼散落的信纸,心直往下沉。“我什么都没说清。”她惶惶地自言自语着。“我一点儿也没有说清楚。我没说清楚我住在亨利酒店的原因。我也没为自己辩解清楚。”
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有瓶威士忌立在地板上,就在书桌的一条腿旁边。她走过去,握住瓶颈拿起来,然后,抱着它,舒服地坐进了心爱的藤椅里。
(原载《巴黎评论》第五十六期,一九七三年)
莉迪亚·戴维斯评《艾米·摩尔的日记》
这个短篇开头两页就已经明显体现出简·鲍尔斯典型而高超的叙事技艺:清晰有力的叙事语言;个性奇特的女主人公;她离经叛道的世界观中逐渐显现的幽默感;她明显与“现实”脱节的特质;以及一定会出现的特色鲜明又滑稽的配角(在这个故事里,是那个“上流社会推销员”,女主人公在矢车菊大厅里与其搭讪);还有主人公令人伤感的勇猛、迷失,以及最终的挫败。
让我们进一步来看看这部小说。只从头两页的故事发展逐句来分析的话,我们不难看出以下的变化:作者开门见山,没有开场白或其他介绍,用简洁有力的语言陈述出清楚直白的事实:“有那么些日子,我忘掉了我为什么在这里。”这第一句已经让我们感到叙述者坚定的语气后面透着对生活的不确定或无力感。在第二句中,我们察觉到了她的某种不安全感。“今天,再一次,我给我丈夫写信,告诉他我来这里的全部原因。”事实上,她把他称作“我丈夫”,而没有用名字来介绍他,意味着作者强调他在俩人关系中的角色,而不是他作为独立的个体在广义公众世界中的身份。第三句进一步强调她的不安全感(“每当我感到迷惑的时候”),以及她对他的依赖(“他就鼓励我到这儿来”)。她犹豫,他催促。在前三句中,我们还没有读到幽默,而这本来在鲍尔斯的写作中几乎无处不在。在第四句里终于有了幽默。首先,随着她再次重申她丈夫的权威,一个古怪的虚构出来的临床诊断词汇“心理模糊状态”出现了:“他说,对我来说,最危险的是处在‘心理模糊状态’……”之后,出现了酒店的名字——却是作者有意选择的乏味、平淡无奇的名字,对酒店来说也没有半点儿浪漫气息:“……于是,我要写信向他解释清楚我为什么要来亨利酒店。”(可以对比她的另一短篇《白内障疗养院》这个名字。)还是在同一个句子中,幽默第三次出现了:“——这也是我就这个问题写的第八封信了……”
不过,随着这番声明,其他一些事情也悄悄潜入进来。叙述者宣称,她已经不少于八次写信给她的丈夫,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来亨利酒店。对任何人来说,用八封信解释一个问题显然是太多了,让人怀疑是否有这个必要,也暗示叙述者是个偏执的人,或者是极度焦虑、神经质,甚至可能是个有严重心理混乱的人。第四句话还没有结束,语气却已经开始起了变化:“不过,每多写一次,我也更加强调了我方的立场。”随着语气转变,叙述者语言的不协调性带来了又一个幽默“强调了我方立场”——这听上去更像外交辞令,或形容国际关系时使用的词汇,而在这里却用来解释她为什么要来亨利酒店。同时,新的语气还增添了一种突然的自信。
接下来是很长的一段叙述,语气还是延续了同样的自信,甚至一度听上去有些挑衅:“别弄错了。我的日记可是为了公开发表的。”叙述者的语气进一步发展,变得夸张,还带着些自恋的色彩:“为了我的荣耀,我要发表它,当然,也是为了援助其他女性。”——在这里,作者选择了宏大的“援助”而不是更为普遍的“帮助”。这一个词就强调了主人公不切实际的、过高的野心。(可以与《白内障疗养院》中的这段精彩对话对照着来看——“哈丽特冲着对面的赛迪喊道:‘人和野兽都不该在这样可怕的晚上出没。’她用了一种自认为听上去真心的、又很时髦的声调。”)
这个段落接下来的部分语气稍稍放松了些,只在一些杂乱的信息上打转,关于她的丈夫,他对蘑菇的丰富知识,关于她自己,她的身体特征,还有她的盎格鲁出身背景(“出生在波士顿”),以及一些不连贯的对“我们国家的女性”的泛泛而谈。终于,叙述者的语气整个弱了下来,重新退回到那种不确定性里,反复地唠叨、揣测土耳其女人以及她们的面纱。
这是很典型的鲍尔斯的风格,她赋予笔下人物错落的层次。而最容易造成本篇小说戏剧效果的事件却被漫不经心一笔带过了,仅在第二段结尾处在括号里提了一句:“(写于昨天,那是我在矢车菊大厅里和那个上流社会推销员搭讪一番、喝醉了酒的次日。)”关于喝酒的话题在后面还会出现,简单又伤感的一句话:“我没喝醉的时候,喜欢在临睡前喝杯可可。我丈夫也喜欢这样。”至于人们感到陌生的“上流社会推销员”这个词,小说在逐渐展开的过程中也会有解释。不过,对于他和主人公之间的那次邂逅并没有完全描述出来。他极其富有,却在一间百货公司做职员。在后面,鲍尔斯用她典型的鲜明准确的语言,听上去如打击乐般有节奏感的英语描述道:“这男人窄红脸庞,浅红头发,在商店里推销一匹匹布料。”
简·鲍尔斯的女主角通常是古怪、不谙世故、心理失衡的,这些当然是作者自身特点的反映。鲍尔斯一生始终过着浓烈的、或者说标新立异的波希米亚式生活,但充满坎坷,直到最后,长住进一间西班牙疗养院。因为酗酒和之前的中风,鲍尔斯的健康每况愈下。一九七三年五月,她去世时,只有五十六岁。事实上,这篇《艾米·摩尔的日记》正写于她去世前不久。现在回头看这篇小说,自然很容易理解它背后的寓意。在小说的结尾处,令人沮丧的酒瓶子再次出现。沮丧的感觉贯穿了小说的始终,似乎也是在预示着不久之后,鲍尔斯对生命的最终妥协。在去世前十来年的时间里,鲍尔斯一直在挣扎,包括多次狂躁型抑郁症(即两极情绪症)发作,其间还经常性地出现失去写作能力的状况。差不多半个世纪前的一九六七年,约翰·阿什贝利曾经把鲍尔斯称作“世界上最出色的现代小说家之一”。尽管她一直被许多当代作家和读者认为是最优秀的作家之一,可她的作品却始终难以得到更大程度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