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译
在芝加哥,田纳西·威廉斯正在忙于古德曼剧院新制作的一部戏。这是一部幽默又动人的剧作,题为《大宅将倾》,这个标题也是他对于美国文明所作的论断。
我在芝加哥北密歇根大道上丽笙酒店里威廉斯住的套房里采访了他。那是一套巨大的顶楼套房,有四间卧室,装修仿照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摩洛哥风格:仿石质墙壁,铁制吊灯,巨大的壁炉、扶梯和阳台,一切都令人回想起一九四三年左右颇为流行的室内装饰风格,当时威廉斯在好莱坞,给电影公司做签约作家。因为这个缘故,他以《日落大道》中葛洛丽亚·斯旺森饰演的角色为名,称这里为“诺尔玛·戴斯蒙套房”。
当天是威廉斯七十大寿,他仍然坚持着成年以来绝大多数时间的固定日程。黎明起床,然后就到打字机前开始工作。随后他在酒店的泳池游泳。之后他回到套房,浏览收到的一堆信件,其中大半是朋友寄来的生日贺卡。他打开了几件礼物,还有一个邮包,里面是意大利因为他的作品《罗马之春》而授予他的一个文学奖项。这多少让他感到困惑,他解释说,因为小说和电影刚刚出来的时候,他所描写的罗马男妓追求年长女性的题材曾经让意大利人感到很愤怒。
最后他终于坐下来,跟我谈了几个小时。威廉斯穿着一件宽松的刺绣衬衫,米色便装裤子,脚上穿双软帆布鞋。他晒得很黑,因为冬天大多数时间他都在佛罗里达基韦斯特他自己的家中度过。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岁。他情绪不同往常,非常快乐,部分是因为戏进行得不错,还因为他身边围绕着一群好朋友,其中有演员珍妮·史密斯,即艺术家托尼·史密斯的遗孀。同样,威廉斯的哥哥达金也跟妻子和两个养女一起在芝加哥。
三周之后,威廉斯先从芝加哥飞到基韦斯特,而后来到了纽约。他在纽约城里有一间公寓,但极少住在里面。许多年来,他习惯于住在东五十四街上的爱丽舍酒店。他到纽约来是为了看望姐姐萝丝,她住在纽约以北靠近西点军校的一所私立疗养院里。他来纽约还有一些公事要处理。他跟编辑了解三本即将面世新书的情况:一本短篇小说集,初定标题为《日出那天的事》;一部五个剧本的合集,其中收有《泪钻失窃记》《富贵浮云》《一只手臂》《分裂的高卢》,以及一部自传体作品《我的美国戏剧生涯:解说世界》。另外威廉斯还有三部大型剧作都在制作中。他还得跟电影出品人讨论,要不要再拍一个新版电影《欲望号街车》。
我在纽约采访他的前一晚,威廉斯跟画家瓦西里斯·沃格里斯还有我本人一起在城中度过。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了顿比较早的晚餐,然后去城市中心剧院观看了保罗·泰勒舞团的演出。最后我们还去了一家叫做轮舞的酒吧,这里的装修风格有几分矫揉造作的优雅,顾客中有很多男妓,以及他们的嫖客。
第二天接近中午的时候,在爱丽舍酒店威廉斯的套房里,我完成了对他的采访。因为前一夜的活动,他还有几分疲惫,也许因为他比在芝加哥的时候话要少,这次的采访更为深思熟虑。威廉斯非常不喜欢谈论自己的作品以及他的创作过程。但那天在纽约灰蒙蒙的沉闷天气里,他却敞开了胸怀,尽其所能地跟我讲了他如何写作的情况。
——多特森·雷德,一九八一年
写作的缘起
我天生就是个作家,我认为。没错,我想我就是。至少在我八岁那年生过一场涉及心脏的怪病之后。有半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卧床不起。我母亲夸大了情况。她说我吞掉了自己的扁桃腺!多年之后,我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稿子里引用了她的这种说法。有医生查看了文献,说:“医学上毫无这种可能!”
但我的确认为有过一个夜晚,我曾处于濒死状态,也可能我的确是死过一回。我有一种奇怪的,神秘的感觉,仿佛看到了一道金光。伊丽莎白·泰勒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但那个夜晚我活过来了。那是个转折点,我逐渐开始好转。但我身体状况从那之后就变了。我整个个性都改变了。直到那场病之前,我一直是个好斗的皮孩子。整条街上的小孩都不是我的对手。我曾经抢过他们的弹球儿,一把就夺过来!
后来疾病就找上我了,我的性格变了。我变得内向了。我认为我母亲希望我变得更内向,虽然原本无需这样。反正,我开始一个人玩游戏,自娱自乐。我不是说手淫。我是说我开始过一种充满想象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来。我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作家,我猜是这么回事。到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作。
母亲和萝丝小姐
我母亲——人人都喊她爱德温娜小姐——总的来说比我姐姐萝丝更不正常。母亲曾经被关起来过,你要知道。她被关起来是很久以前,她还没变老的时候,是五十年代早期。我当时在维京群岛的圣托马斯,她打电话来找我。
“汤姆,猜猜我在哪?”她说。
“怎么了,妈妈,你没在家么?”
“没有,汤姆,他们把我关起来了!”
她当时一个人住,我猜是幻觉攻克了她的理性,占了上风。她认为黑人打算在圣路易斯谋反,他们通过摇晃垃圾桶来传达讯息。她给家庭医生打电话,讲了这些威胁她生命安全的情况,于是医生立刻就把她送到了疯人院!因此我离开了圣托马斯,立刻去看她。
后来,我在圣路易斯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她接起来。电话那头没有人。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等着呢!我不怕!”
母亲选择让萝丝做脑叶切除手术。我父亲不希望这样。事实上,他为此痛哭流涕。我唯一只有这一次看到过他哭泣。当他得知手术已经完成的时候,他非常伤心难过。
那时候我在艾奥瓦大学,他们只是写信告诉我发生的事。对于手术我一无所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额叶切除手术。母亲说手术一定会大获成功。当然,现在都揭露出来,这种治疗很糟糕,已经不再使用了。但这并没有让我对母亲产生怨恨。我只是非常难过,因为姐姐和我非常亲密。我爱她超过爱母亲。但这件事并没有让我对爱德温娜小姐产生怨恨。没有,我只认为她是个愚蠢到几乎有罪的女人。
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哎,萝丝小姐本人表现得很充分,可她说的一些话让母亲感到震惊。我记得我去法明顿看她,州立精神病院就在那里。萝丝喜欢让母亲吓一跳。她心底里埋藏着深深的对母亲的怨恨,因为在她的少女时代,母亲硬将一种顽石似的清教徒观念灌输给了她。萝丝说:“母亲,你知道么?我们万圣学院的女生曾经用从教堂里偷来的蜡烛自慰呢。”母亲就像孔雀一样惊声尖叫!她冲到脑外科医生那边,她说:“不论用什么办法,怎么都可以!只要让她闭嘴!”就像维纳宝太太那样,你知道的,只不过母亲没有维纳宝太太那样狠心,可怜的泼妇。不论母亲做了什么,她根本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她对性充满恐惧。她曾经每次在与我父亲的性事中大声尖叫。我们这些孩子都吓得要命。我们跑到街上去,邻居们就领我们去他们家。
在母亲去世前一年左右,她一直相信房间里有一匹马跟她同住。她一点都不喜欢看到这匹马,她满口恶言地抱怨这匹想象出来的马,竟然跟随她搬了进来。她小的时候一直想要一匹马。如今她终于有了马,她却一点都不喜欢。
最后她改了名字。爱德温娜小姐把名字里的a去掉,变成了爱德温·威廉斯。她就这样写自己的签名。有这样一位母亲是件蛮古怪的事,九十四岁时,她突然自称爱德温了。
萝丝小姐烟抽得太多。她一进餐厅就问,“你们还有几包切斯特菲尔德?我都要了。”再不然她进商店就会这样问,“你们总共有多少块象牙皂?总共就这点?哎,我最少需要二十块!”
有天晚上,萝丝跟我一起去穆雷·克雷恩太太家做客吃晚餐。她带着一个巨大的手提袋。你知道里面装的什么吗?那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刺绣手袋。萝丝很狡猾,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常常是这样。整个晚餐期间,每道菜上来之后,哪怕别人还在用餐的时候,她都会转向克雷恩太太,这位寡居的贵妇就坐在她右边。她说:“来根烟么,亲爱的?”克雷恩太太就回答:“噢,我不吸烟,威廉斯小姐。我不吸烟!而且我恐怕你烟抽得实在太多了点,威廉斯小姐!”
得,这可把萝丝小姐得罪了。于是晚饭之后她就借故走开了。那是一幢两层楼的公寓房子,里面有四五间厕所,萝丝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等她回来的时候,她的手袋里塞得满满的,就像圣诞老人的背囊。她把楼里所有的肥皂盒卫生纸都拿空了!简直是詹姆斯兄弟帮会以来收获最大的一起盗窃案了。无须多言,我们再也没有收到邀请,回这家做客。
她很紧张,你知道的。你在基韦斯特的时候她也在,她正在戒烟,所以尽量让自己不要闲下来。她给自己布置了任务,要负责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浇水,要照顾很多的花木。萝丝总是从屋里取一杯水,拿去浇一株花,然后回去再接一杯,然后再出去,忙活一整天。这让我很感动,她就这样让自己停不下来。
她有些很古怪的误解。理查德·佐伊林克对她很好。他们俩常常沿着海边在基韦斯特散步。他会买萝丝喜欢的甜筒冰激凌给她。有一天我问萝丝那天下午她去哪里了,她说她和理查德去地中海边散步了,她很喜欢意大利的景致。萝丝小姐多可爱啊。她觉得自己就是英格兰女王,你知道么?她有次送了我一张她的签名照,署名“英格兰的萝丝”。
我爱她,你知道么?我还没有钱的时候,萝丝不得不在州立疯人院里住了很多年。对于她这样的人而言,生活常常是抗拒式生存。固执,以及对任何事一口拒绝,几乎是种本能反应。如果我对萝丝说:“是不是你应该休息的时候了?”她本能的回答就是:“不!”
有次在基韦斯特,有客人来访,他们开始讲荤段子,萝丝很不赞成。于是她站起身,立到墙角,双手交叉做祈祷状。我侄子斯代尔负责照顾她,他问:“萝丝,你为什么这样站着?”
萝丝回答说:“我祈祷他们得到救赎!”
成功
对我而言,一切是从一九四四年的芝加哥开始的。我在这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一些日子。我们在芝加哥演《玻璃动物园》有三个半月。我们十二月末尾开始,一直演到三月中。我过得非常开心。我认识了很多大学生,你明白么?
所以我把《玻璃动物园》的成功归功于芝加哥的评论家克劳迪娅·卡西迪和阿什顿·史蒂文斯,多亏了他们大力推动。首演那天晚上,观众以前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戏,他们的反应是困惑不解。我觉得,要不是克劳迪娅·卡西迪和阿什顿·史蒂文斯不停地推荐推荐再推荐,这部戏可能就此湮灭无踪了。他们将劳瑞特·泰勒比作杜丝,我认为这样类比恰如其分。卡西迪小姐现如今年岁很大了,可她头脑还是犀利无比,好使得不得了!
《玻璃动物园》一九四五年去的纽约。开演三个半月之前票就售光了。有人特地去纽约看这部戏,因为他们听说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戏剧,也听说过劳瑞特令人难以置信的出色表演,虽然剧组其他成员基本都很一般。
突然走红?哎,那可太糟糕了!我就是不喜欢这样。仔细看看这部戏在纽约首演盛大成功的第二天别人拍摄的我的照片,你就会发现我很沮丧。
我有一只眼睛做了手术,另外一边也需要手术,所以我进了医院。有好几天时间我不能移动,只能躺在床上。有人来为我读书,我才渐渐重新恢复了一点现实感。
后来,《玻璃动物园》之后,我去了墨西哥,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我是一个人去的。莱纳德·伯恩斯坦也在。他介绍我认识了文切尔·芒特,他每周都会举办周六夜舞会。全男舞会。我学会了跳女步!我成了舞会上的美人儿,因为我一直都很会跳舞。但我放弃了这份事业,而是从事写作。
在《玻璃动物园》大获成功之前,我已经真的落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没有这笔钱,我可能已经死掉了。哎,天呐,要是再没有钱,我简直一天都撑不下去了,这时突然之间,有如神助,我三十四岁上,《玻璃动物园》成功了。那种勉强糊口挣不下隔夜粮的差事我再也做不下去了。我不适合这样的工作,比如餐厅服务员,开电梯,甚至电传机操作员。这些工作我都做不长。我前面说过,我是十二岁开始写作的。我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每天都在写,甚至在我进鞋厂干了三年之后,也是每天写作。我身体都搞坏了,本来身体也不好。我喝很多黑咖啡,这样才可以几乎整夜不睡,坚持写作,这样一来我体能和精神都透支得厉害。因此,若不是天意成全,《玻璃动物园》一举成功,我突然之间有了收入,我觉得像原先那样下去我撑不了一年。
剧本哪里来
一个剧本的点子是从哪里来的,这个过程我始终没办法明确。一部戏似乎自己渐渐会成型;像一个幻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开始时总是非常模糊,比如《欲望号街车》,这部戏写于《玻璃动物园》之后。我只是在想象中看到了一个青春迟暮的女人。她一个人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月光一缕缕洒在她憔悴的面容上,她被原来计划要结婚的对象给甩了。
我想我当时想到的是我姐姐,因为她曾经疯狂地爱着一个年轻人。他在国际制鞋公司工作,当时在追求我姐姐。这人长得非常帅,姐姐深深地爱着他。不论什么时候电话一响,她都几乎要昏过去。她会以为是他打来找她约会的,你知道么?他们隔天晚上见一次面,但是有一天他就突然不再找她了。萝丝就是这时候第一次开始出现心智衰退的情况。《欲望号街车》就是从这样的一个形象演化而来。我当时起的标题叫《白兰奇的椅子在月色中》,这可真是个糟糕的题目。但你知道,就是从这么一个形象,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的影像里,《欲望号街车》找上了我。
当然,那个追求我姐姐的小伙子一点也不像史丹利。他毕业于常青藤名校,是个青年管理人员,具有一切显而易见的优点。但那时是大萧条年代,而他满怀雄心壮志。当时我父亲在制鞋公司担任管理职位,那小伙可能觉得,跟我姐姐结婚能够对他有利。然而不幸的是,我父亲卷进了一场很糟糕的丑事,差一点连工作都搞丢了。至少他失去了入选董事会的机会。他跟人玩扑克牌的时候打起来,被人咬掉了耳朵!只能重建一个。他们从他肋骨处摘取软骨,屁股上取皮肤,然后重建了一个像块小菜花一样的东西给他装到脑袋一侧!所以每次有人跟我父亲一起乘电梯的时候,他就一脸愠怒,别人就开始偷笑。就在这个时期,那个小伙不再来找萝丝了。他很清楚人们的偷笑传得太广,甚至上了报纸。
《玻璃动物园》的点子来得非常慢,比《欲望号街车》就要慢很多。我想,我在《玻璃动物园》这部戏上花的时间,要超过其他任何一部戏。我根本没想过这部戏能演出来。我根本不是为此而写的。我最开始是写成一个短篇小说,题为《玻璃少女的画像》,我认为这是我写得最好的短篇小说之一。我猜,《玻璃动物园》是源于我看到姐姐的理智开始消失,所体验到的强烈情感。
影响
我年轻的时候哪些作家曾影响过我?契诃夫!
我作为一个剧作家?还是契诃夫!
作为短篇小说作家?还是契诃夫!
还有劳伦斯,因为他的精神,他对性的理解,对人生整体的理解。
效果
我写作的时候,目标并不是要惊吓读者,真的吓到大家的话我会很吃惊。我认为人生中发生的任何事都不应该在艺术创作中有所隐瞒,但艺术家应该用艺术的、不丑陋的方式去呈现。
我着力于讲述真相。有时候真相令人震惊。
回顾
现在我回顾自己生活中的不同阶段,会想,那真的是我本人么?我真的做了那些事么?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完全没有连贯性。仿佛我这一辈子是分别的片段,彼此毫无连接。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都发生在工作的幕后。我只是时不时从幕布后面偷偷张望,却发现自己身处完全不同的所在。
第一个阶段始于我十一岁,直到我离开大学,进入制鞋行业。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叫海泽的女孩,她却很冷淡。我那一阶段的人生特质是极为腼腆。我看到旁人的脸都会脸红。读高中的时候,我没办法张口回答问题,只能书面写出答案。我无法正常发声,说话声音像是在哼哼,你知道么,就有这么腼腆。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我的性冲动跟母亲向我灌输的清教徒主义,以及父亲激发起我的强大恐惧,这些因素在我的内心引发的剧烈冲突所致。父亲是个令人恐惧的人,他非常不开心,又没办法发泄,只好在家做个暴君。那是一个阶段。
下面一个阶段很快乐。那是在我“出柜”公开同性恋身份以后。我觉得说出柜不太准确,对我而言,这更像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生平第一次如鱼得水,在这里人生充满了各种满足性冲动的冒险。我终于感到舒服了。那是一个快乐的阶段,但《玻璃动物园》终结了这个阶段,新的问题伴随成功一起到来了。
从那时直到六十年代,因为在六十年代我多少还是有稳定工作的,那个阶段跟其他时间又不一样。但到六十年代末,我却进了疯人院,因为我违反了马克斯·雅格布森大夫禁止我在注射甲基苯丙胺期间饮酒的指令。最终这样的组合给我造成了妄想,影响了我的记忆力和健康。我去纽约的时候,完全不记得曾经见过我的制作人,然而当初在基韦斯特,他们天天跟我见面。最终,《在东京饭店的酒吧》遭到恶评,我和安·米切姆逃到东京之后,我病得越来越严重了,上楼都需要有人帮忙。等我一个人回到基韦斯特的时候,已经病得非常严重了。他们在我家新装修一间厨房,炉灶位于阳台上。建筑工人们干活的时候,灶台还在使用中。我端着一只石英盘子到处跌跌撞撞,想把盘子放到灶台上,结果自己一屁股坐到了炉灶上!那是个电炉灶,我把自己身体搞出了三级烫伤!我想是玛丽昂·维卡罗打电话给我哥,然后达金南下到了基韦斯特。他打给了奥黛丽·伍德,最终是她说:“那就送他住院吧。”可她没费心讲清楚,到底送哪家医院。
达金觉得我无论如何要死了,因为我的情况非常可怕,于是他当时就自作主张帮我转信罗马天主教了,以免我堕入地狱,然后他就把我丢到巴恩斯医院(圣路易斯),直接扔进了精神病房,那里太可怕了,简直无法想象。他们突然没收了我所有的药片!注射也不许。一下子全断掉,所有骤然戒毒遭的罪我都经过了,天呐。他们说我曾经一天之内发生过三次脑震荡,还有一次冠心病。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认为这中间有谋杀企图。我在那里待了三个半月。第一个月我住在暴力病房,但我根本没有暴力行为。我吓坏了,缩在角落里试图看书。病人会为了争夺一台电视机爆发一场大战。一个人调到新闻频道,另一个病人就跳起来,大喊大叫,调到动画片频道。难怪说他们暴力。
基督教信仰
其实我生来就是天主教的。我天生就是个天主教徒。我祖父是个英国天主教徒(英国国教),信仰非常非常虔诚,比教皇还虔诚。然而,我“改宗”投身天主教却不妨说是个笑话,因为当时我正在注射雅格布森大夫开的神奇针剂。我根本记不住罗马天主教那些教义,反正都是些荒诞的东西。我只是喜欢做弥撒的时候那种仪式之美。但达金找了个耶稣会神父,那人非常可爱,他说,“威廉斯先生现在的状况不适合学习。我给他施行临终涂油礼,然后直接宣布他为天主教徒。”
我被搬到了罗马天主教堂,两边各一个人搀扶,于是我就被人宣布,成了天主教徒。你觉得这怎么样?这样我就算是天主教徒了么?不,我以前是啥,以后还是啥样。
然而我的作品里充满了基督教的象征物。有非常非常深的基督教烙印。但那只是基督的形象,他的优美和纯洁,以及上帝的教导……都对,但我从来没有认同过这样的观点,就是说我们所了解的人生,我们正在度过的人生,在死后会复生。不,我认为我们会被吸收进入,怎么说的来着?永恒的湍流?永恒之扯淡。我就是这么想的。
诗意
我是个诗人。所以我将诗放进戏剧里。我把诗放进短篇小说里,放进剧本里。诗就是诗。不一定非得叫做一首诗,你明白么。
年轻作者
如果他们注定要成为作家,他们就会去写。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这可能会要他们的命。他们可能无法承受作为美国作家的生活中所要遭遇的那些可怕的侮辱、羞耻、匮乏和震惊。他们可能会受不了。但也可能他们会用某种幽默感应付,就能活下去。
写作
我写作的时候,一切都是可视的,清晰明亮好比是在灯光大亮的舞台上。我落笔的时候会把台词说出口。
我在罗马的时候,房东太太以为我有精神病。她对弗兰克(梅尔洛)说:“哎呀,威廉斯先生脑子出问题了!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
弗兰克说:“哦,他只是在写作。”可她就不理解这个。
重写
在写剧本的时候,我可能从错误的切面出发,往前走一段,然后只能删除很多东西,再重新开始,不是从头再写一遍,只是回到我开始跑题的那个具体的截面。我现在写的这部超现实戏剧尤其如此。我把这部戏献给已故的乔·奥尔顿。剧名叫《永恒票》。写的是三英里岛的桂冠诗人。眼下我正在改这部戏的第三稿。
我重新改写的非常多。只有当我看到一部戏搬上舞台,呈现了一个让我感到满意的演出,这时我才会放手,认定这部戏算是写完了,已经呈现出了它应该的样子。当然了,即便我对一场演出感到满意,评论家们通常还是不满意。尤其在纽约。评论家们认为我作为一个作家基本上算个无政府主义者,很危险。
观众
我写作的时候,脑子里并没有观众。我主要是为自己写作的。我投身戏剧创作多年,已经形成了很好的内在倾听能力。我能够比较清楚地知道一句话在舞台上听起来如何,该如何演出。我写作就是要满足这内在的耳朵和它的感觉。这就是我为之写作的观众。
导演
有时候我写戏的时候,脑海中有特定的导演。你知道的,我过去总是给伊利亚·卡赞写戏,可他现在不再担任导演工作了。他之所以是个伟大的导演,是因为他对人有着无穷无尽的理解,达到不可思议的高度。
从某方面来看,卡赞和何塞·昆泰洛在才分方面不分伯仲。那时昆泰洛刚开始在城里的圆中广场剧院崭露头角,导了《夏日烟云》和《长日入夜行》等作品。那些早期的作品。后来他就沉迷于酒精,一蹶不振了。
他住的地方很时髦,在第五大道一号的顶楼公寓套房里。我记得曾跟着昆泰洛走到外面的露台上。我对他说:“你为什么要像这样,用酒精慢性自杀?你现在就是这样,你明白么。你酒喝得实在太多了。”他一直都很喜欢我。他是个非常善良温柔的人。他说:“我明白,我明白。只是突然之间这么多人关注我,这让我很不得劲。我吓坏了。我不知道我的作品是怎么完成的。我只是凭本能工作。突然之间我好像觉得自己的秘密暴露了。”所以他就纵酒豪饮,现在他一点酒都不能喝了。
在排演《桃金娘的七个子裔》的时候——他们虽这么叫,我当初剧本的名字其实是《大地王国》——那时候昆泰洛酒喝得太猛,艾丝黛尔·帕森斯说她没办法接受他的导演。大卫·梅里克是制作人,他进城来了,他说:“我得开了这个人。他会毁了这部戏。”我说:“梅里克先生,如果你解雇了可怜的何塞,那我只好收回这部剧本了。”这样他才放过这件事。
你知道,那时候大卫·梅里克是个很可爱的人。从那以后他经历了不少转变,但那时候他人非常好。我们俩都读过华盛顿大学,我们还在同一个戏剧班上课,我记得。六十年代我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时候,他曾经去我在梅费尔区的公寓,他到那里去对我说,他想排《大地王国》,我就咕哝了一声作为答复。那时候我说话就是这样。他说:“这部戏很滑稽!”我说咕噜咕噜……我才不理会他是不是会把这部戏搬上舞台,也不理会自己能否活过那天的夜晚。
标题
有时候我会想到一个题目,听起来不怎么好,但唯有它真正符合整部戏的意思。比如《大宅将倾》作为题目并不美。但戏里所说的这座房子确是年久失修,摇摇欲坠,到处漏雨。那幢房子,也即这个标题,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社会的隐喻。当然评论家们不喜欢这种做法,反正不会公开赞成。他们知道谁给他们油水。
有的标题来自所写的剧本中出现的对话,或者直接来自某个场景。有的来自我读到过的诗歌。当我需要找标题的时候,常常会重读哈特·克莱恩的诗。我出门的时候总会带上一本克莱恩的诗集。有时一个短语映入眼帘,看起来似乎能对应我正在写的内容。但这其中没有规律可循。有时候剧里的一句台词就可以作为标题。我常常会多次改变一出戏的题目,找到最合适的才算完。
在基韦斯特有座天主教的教堂名叫“海上明星玛丽”。这要是作为一个剧本的名字,倒挺可爱的。
改台词
在剧本修改的过程中,演员很可能会体现出巨大的价值,提出台词的修改建议,我是说,如果他们是很有智慧的演员。比如,杰拉尔丁·佩琦。她非常聪明,演戏很有天分。演戏有天分和聪明常常不是一回事。她有时会建议改台词。她会说:“我觉得这句话很难读。”我认为她大部分的建议都很好,尽管她不是个作家。所以我就照她的改,让她满意。我常常为演员这样做,如果他们聪明,并且关心这部作品的话。
马龙·白兰度
我在海角酒店住着的时候,白兰度来了。你根本不需要去发现他。他太醒目了。除了劳瑞特·泰勒,我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到过这样生猛天然的天才,但泰勒的天才也很难称得上生猛天然。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没有出名,白兰度只是一个温柔可爱的小伙子,拥有非同寻常的美貌。他举止非常自然,乐于助人。他修好了坏掉的下水道,换了灭掉的灯。然后就平静地坐下来开始读剧本。五分钟之后,当时跟我们在一起的玛歌·琼斯说道:“噢,这是我见过最棒的试读,连得克萨斯州在内!”他就这样得到了《欲望号街车》的角色。
沃伦·比蒂
我以前不知道沃伦的作品,我认为《罗马之春》里面的角色应该找个拉丁型的演员,因为这角色是个罗马舞男。我碰巧跟玛丽昂·维卡洛在波多黎各,你知道的,人称香蕉女王的?我和她在赌钱。她玩黑杰克,我玩轮盘赌。突然有个服务生走到我面前,端来一小杯牛奶,摆在银托盘上捧过来,他说:“一位绅士送给您的。”我说:“我不喜欢这种嘲讽!”于是我继续玩轮盘赌。
等我把自己能承受的钱输光之后,开始准备离场。这时有人站在门口咧着嘴笑,正是沃伦·比蒂。
“田纳西,我来读剧本给你听。”他说。他那时候非常年轻,真是个帅男孩。
我说:“为什么呀,沃伦?你又不是那种演罗马舞男的类型。”
他说:“我给你读个带口音的,再来个不带口音的。我特地从好莱坞赶来读剧本给你听呢。”
“哎,难为你这么上心。”于是我和玛丽昂就到了他的房间,他读得棒极了。先带口音读,又不带口音读。
沃伦从来不会感到不好意思。他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我,总是来拥抱我。那是个多么可爱、温情、有爱的人啊。我觉得演员都挺可爱的,虽然有少数几个人不是这样。
奥黛丽·伍德
自从我和奥黛丽·伍德(长期以来担任他的经纪人)分手以来,俩人关系一直处于一种僵滞状态。我觉得这其中她是起决定作用的那个。我认为她是考虑到股权利益,icm,所以到我死之前,她不会允许任何事发生的,乖乖。
我为什么跟她分手?我没有。都是往常那些事儿。首演之夜。我的神经总是绷得随时要冒火。我们第一天试演《双人剧》效果不错。第二场试演来的是一群刻薄的老贵妇。她们没尝到甜头,所以就讨厌这部戏。这让我很生气。我生气的时候总是会有点失控。奥黛丽对此习以为常,之前发生过无数次。她完全不应该感到意外。演出结束之后我转向她说道:“这群观众肯定让你很开心。”因为前一天晚上那些年轻观众的热情并没有让她高兴。她发火了,立刻就离开了城里,还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我这才认识到,在我遭受严重抑郁症折磨的七年里,她完全置我于不顾,将我和她之间任何的职业联系都切断了。
我这个人不记仇。因此后来,当我在阿尔贡金酒店偶然碰到她的时候,我就主动伸手去碰她的手。反正横竖躲不开她嘛。她像蛇一样发出嘶声,仿佛我是麻风病人一样,猛地抽回了她的手!于是打那以后我就知道了,这个女人恨死我了!她对我完全失去了兴趣。我认为你不应该对一个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失去兴趣。如果你是个真正的朋友,这时候你才最应该关心对方,表示兴趣。
而且我认为我在成就她的事业方面功不可没。在我之前,她只将《客房服务》卖给了马克斯兄弟。我来之后,比尔·英奇,卡森·麦卡勒斯……这样说很刻毒,其实我对人不记仇的。我希望是这样。
好友
卡森·麦卡勒斯和简·鲍尔斯是我最好的作家朋友。我认为如果可怜的卡森不是刚刚过三十岁,这么年轻就遭受中风的话,她本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美国作家。当然她身患多种疾病,反复发作,每一种都在消耗她的力量。眼看这样的事发生令人悲哀。持续有十年之久。我是在南塔基特见到她的。之前我曾就《婚礼的成员》给她写过一封读者来信,我觉得那本书太可爱了。我认识她的几个表亲。她应我的邀请到岛上来我家做客。多迷人的人儿啊!一年之后她就中风了。之前最后的一年,卡森就住在南塔基特松树大街31号,跟我和潘乔在一起。
我另一个很要好的作家朋友简·鲍尔斯,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九四〇年夏天在阿卡普尔科,当时我刚跟基普分手。我参加了一个分摊旅费去墨西哥的旅行团。我跟着一个墨西哥男孩儿去的,他娶了一个美国妓女。你知道么?他是在万国博览会上碰到她的。可怜的姑娘吓坏了。她是个甜姐儿,但她是个妓女,可他并不知道。她有时候夜里到我房间来,跟我讲他俩性方面遭遇的可怕问题。我认为他是同性恋,你明白么,因为那部车里其他所有男人都是。这种暗示够清楚吧!她说她完全没有性生活,她以为我能给她一点。
我说:“亲爱的,恐怕我如今搞不来这个了,坦白讲,我是个同性恋。”
“噢,那没问题,”她说,“我知道,女性生理卫生确实要复杂得多!”上帝啊,我觉得这个答案实在太滑稽了。
显然他俩的婚姻问题得到了解决。我把自己的一些东西留在了车子后备厢里,几年之后,《玻璃动物园》上演,我出名了以后,她把东西都邮寄回来给我,还附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字条。
就是在墨西哥的那年夏天我碰到了简·鲍尔斯。我知道她是跟保罗在一起。可怜的保罗总是在生病。他在墨西哥什么都吃不下,但在墨西哥本来能吃到的东西就极少,至少那时候是这样。他俩真是古怪的一对,又很迷人。他俩我都爱。简只写了那么少的著作,但确是了不起的大作。保罗的作品?反正我猜不会输给如今这些作家。
弗兰克·梅尔洛
我是某年夏天在普罗温斯顿的大西洋酒吧碰到弗兰基的,那是一九四七年,我写完《欲望号街车》之后的那个夏天。我在大西洋酒吧,潘丘也在,还有玛戈·琼斯和乔安娜·阿尔伯斯。当时我们大家都住在一幢房子里。斯黛拉·布鲁克斯在大西洋酒吧演唱,我走到大西洋酒吧外面的露台上去呼吸新鲜空气,感受扑面而来可爱的海上雾气。弗兰基跟在我身后走了出来,靠在阳台上,我看着他身穿里维斯牛仔裤的身体,漂亮得像雕塑一样,你明白么?我这人胆子挺大的,某些时候我就这样。我脱口而出:“你愿意搭车去转转么?”他咧嘴笑了,说好。他是跟约翰·拉图什一起来的,你知道吧,就是那个歌曲作者。
于是我们就开车到了海滩上,还做爱了。那简直欲仙欲死,虽然说是在沙子上做的。
我再没见到过他,直到有次在第三大道的一家熟食店偶然碰到。我当时住在东58街上,托尼·史密斯设计的一套公寓里。弗兰基跟他一个年轻战友在一起。我说:“弗兰克,是你啊!”他说:“嗨,田。”我说:“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他回答说:“我看到你干出了了不起的成就,不想让人觉得我要来捡便宜搭顺风车。”
他和战友一起跟我回到了这套漂亮公寓里。弗兰基就这样留了下来。他太贴近生活了!我从来没有像那样切实地贴近生活,你明白么。他带给我每日每夜跟现世生活的联系。跟现实。他将我拖到地面上,脚踏实地。我就这样过了十四年,直到他去世。这就是我成年生活里那段幸福的时光。
旅行
我停不下来。弗兰克·梅尔洛在世的时候,因为他是西西里人,所以我们一年有四五个月,有时候能有半年,都待在罗马。
有一次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旅行,我回答说:“因为移动目标更难打中!”
竞争
我跟尤金·奥尼尔,或者其他任何人之间,都不存在竞争。我的作品完全是自成一派。我的作品比别人都更小众,只除了乔·奥尔顿之外。我也不跟乔·奥尔顿竞争。我太爱他了。
尤金·奥尼尔
现在奥尼尔作为剧作家已经比不过某些人,比如阿尔比。我甚至觉得他都不如兰佛德·威尔逊。我可以给你列个挺长的名单。
我曾经很喜欢奥尼尔写的作品。他有着伟大的精神,很棒的戏剧感觉,都没错。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精神、他的热情打动了我。当初《送冰的人来了》开演,反响很不好,在纽约的反馈也只能算是见仁见智。于是我给他写了封信。我说,在读您的剧本时,我开始觉得太长了,渐渐地我才明白,就是这种长度,甚至这种笨重,才赋予它这么大的力量。最终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给我写了一封很友好的回信,说在首演之后他总是会陷入深深的抑郁,他非常感激我的来信。但可惜的是那封信跟我大多数的通信一样,已经不知所终。
酒精
奥尼尔有严重的酒精依赖问题。大多数作家都有。几乎所有美国作家都有酗酒问题,因为写作是压力很大的工作,这你是知道的。压力常年累积,到了某个年龄,你就开始需要一点酒精给予的情绪支持。现在我只能少量饮酒。瞧我长的这些色斑就知道了!
首演之夜
早些年首演的夜里,我还真正能喝酒的时候——如今我不能大量饮酒,因为我早年过量饮酒导致了胰腺炎——但当初我能喝的时候,首演的晚上我要么随身带个扁壶,喝得一直醉醺醺,立正站在剧场里,要么我就冲到最近的酒吧,在里面坐到快谢幕的时间,然后我再走回剧场里去。
现如今首演之夜我要冷静得多了。如果他们演得不错,通常首演之夜大家表现都不错,那我就坐着好好享受看戏。落幕之后,我就搭乘红眼航班出城。我会安排好一辆车,预先把行李装好,然后乘车溜走,去拉瓜迪亚机场,或者肯尼迪机场,乘红眼航班去基韦斯特。
基韦斯特
令人愉快。一九四一年我第一次去的时候,那地方比现在还要令人愉悦。你知道,我现在拥有了城里四分之一个街区呢。有游泳池。带天窗的工作室。我还有间客房装修成轮船客舱的形式,里面有张上下铺的床。我有自己的观景台,就是简·鲍尔斯的避暑别墅。我生活所需的一切都有了。这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舒服地方。
工作习惯
在基韦斯特,我总是天不亮就起床。我喜欢整套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端着咖啡坐在厨房里,思考我要做的工作。通常我都有两到三部作品同时展开,这时我就要决定当天做哪一部。
我去工作室。通常我都要在那里放点葡萄酒。然后我会很认真地重读我前一天写的东西。你要明白,宝贝儿,一两杯酒下肚之后,我就很容易夸张。我很容易言过其词那是因为我写作的时候喝酒。所以第二天我就会划掉很多。然后我就坐下来,开始写。
我的作品都是情感自传性的,跟我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没有关系,但反映的是我生活中的情绪波动。我尽量每天都工作,因为除了写作你无处藏身。当你经历一段不幸,恋情终结,爱人辞世,或是生活中遭遇其他纷扰,这时你除了写作别无可逃。然而如果遭遇了需要治疗的严重抑郁,那就连写作也写不来了。弗兰克·梅尔洛去世之后,我立刻就陷入了瘫痪的状态,没办法写作。直到开始注射兴奋剂,我才渐渐走出来。那之后我就像魔鬼一样能够工作了。没有写作你能活下去么,宝贝儿?我是不行。
因为这太重要了。如果我工作受到干扰,我会像老虎一样狂怒。我真的会暴怒。你懂的,如果碰到很戏剧化的场景,我得达到很高的情绪值,才能往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