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旧共和与新君政

罗马史 特奥多尔·蒙森 第1页,共2页

恺撒大帝

罗马新君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生于罗马纪元652年即公元前102年7月12日?),是整个罗马—希腊文明领域的第一位统治者。他在56岁那年,通过塔普苏斯会战,完成了一系列重大胜利的最后一击,将世界未来的走向把握在自己手里。很少有人能像恺撒一样久经考验仍百折不挠,他是罗马时期举世无双的创造天才,也是古代世界最后一位旷世奇才,古代世界遵循他设定的轨道运行直至消亡。

恺撒出身于拉丁姆(latium)古老的贵族家庭,其家族血统可追溯至伊利亚特的英雄人物,他实际上是希腊与罗马两族人民共同信奉的爱与美之女神——维纳斯的后裔。童年和少年时期,他一直过着贵族青年惯有的生活,也正是那段日子,让他饱尝上流社会的甘与苦。他曾吟咏朗诵,闲暇时习作文学和创作诗歌,也曾卖弄风情,探索风靡一时的剃须、卷发和褶边等化妆方式的奥秘之处,还曾钻研赊账的神秘色彩。虽长期身处纸醉金迷、闲散轻浮的生活之中,但得益于柔韧如钢的天性,他始终能够明哲保身。不仅保存了身体活力,恺撒的理智与心灵的弹性也不曾受外界侵染。他极为擅长剑术和骑术,在军中无人能敌。游泳技术也十分了得,曾因此在亚历山大死里逃生。为赢取更多的宝贵时间,他常以惊人的速度带兵连夜行军——与庞培游行似的缓慢行军恰恰相反,他这样的做法令众人惊愕不已,但这也往往是他取得成功的原因所在。除了强健的体魄,他还拥有强大的心智。恺撒有着超乎常人的洞察力,他在战场上布局精确,战术安排合理,甚至在他没有亲临的地方仍能准确发号施令。此外,他还有无与伦比的记忆力,可以在谈笑风生之间兼顾诸事。他虽是绅士、才子、君主,但也是性情中人。父亲早逝,有生之年,他一直对母亲奥瑞莉亚(aurelia)毕恭毕敬、关怀备至。他对妻子和孩子怜爱有加,尤其宠爱女儿尤利娅,即使婚姻中掺杂了某些政治因素,也丝毫没有影响他与妻儿的感情。他与当时的各界精英(无论地位尊卑),建立了互信互助的忠诚关系。他绝不是庞培那种胆小怕事、无情寡义之人,更不会像庞培(pompeius)那样舍弃自己的同党。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中,他都对朋友不离不弃,与他们同甘共苦,甚至在他离世后,他的朋友,如奥卢斯·希尔提乌斯(aulushirtius)和盖乌斯·马提乌斯(gaiusmatius),仍然对他十分忠诚。

如果说他刚柔并济的性情中,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就是他拒绝一切空谈的理论和虚幻的事物。恺撒是一位充满激情之人,当然,没有激情,何来天才。但他从未被激情冲昏头脑而无法自控。他也曾在青春岁月中,沉迷欢歌、恋爱和酒精,但这些都没有令他迷失心性。他长期热衷文学,亚历山大因忧虑荷马阿基里斯而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时,恺撒却沉浸在冥思拉丁名词和动词的曲折变化中。吟诗作赋甚为流行时,他也曾跟风作了几首,但他的诗着实少了些许诗情画意;相反,他对天文学和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的问题却颇感兴趣。亚历山大终日借酒消愁时,这位张弛有度的罗马人却在历经少年疯狂后痛改前非,彻底戒了酒。那些曾在年少时爱慕美色、拜倒在女性爱的石榴裙下的人们,虽历经沧桑,仍有女性爱之余光摇曳在他们内心深处,经久不灭,恺撒亦复如是。甚至晚年时,他仍旧追求爱情,也如愿抱得美人归。他的外表依然透露着几分花花公子的性情,或者不如说,焕发着独具魅力的男性美。他小心翼翼地掩盖着自己脱发的事实,晚年时,每当外出公共场合,他都会戴上桂冠以掩其秃头。如果能重回少年意气风发时,他宁愿放弃几次胜仗。成为一代君王后,他虽仍喜女色,却仅限于同她们玩耍取乐,绝不受她们迷惑。甚至连他与克娄巴特拉王后那惹人非议的关系,也只是掩饰他政治地位弱点的一个幌子。

恺撒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也是个有理智有头脑之人。他最为显著的特点便是清醒冷静,这一点在他平日的所作所为中深有体现。也正因如此,他坚持活在当下,不为回忆和期望所扰。他能时刻专心于所操行之事,甚至在最琐碎枝节的事情上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他能以八斗之才领略心智所能理解的一切,主宰意志所能控制的全部。他能镇定自若地边舞文弄墨,边筹划军备,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他都能保持“超乎想象的平静”。他能时刻独立自主,不受包括爱好、女宠、朋友在内的任何人的挟制。鉴于此,恺撒拥有足够的理智,所以从不幻想掌握命运的力量和人类无限的才能。揭开那层诱人的面纱时,他深知自己才短力绌。他时刻谨记,无论如何精妙绝伦、思虑周全的筹划,都无法逃脱命运的安排或者说阻止意外的来临。或许他对命运孤注一掷、屡次挺身犯险的劲头儿,也与此有关。实际上,睿智的人偶尔也会迷信于运气之说,所以恺撒的理性主义,或多或少也与神秘主义有相连之处。

政治家恺撒

拥有如此聪颖天资之人,必会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从深层意义上讲,恺撒年轻时就已然是一名政治家了。他为自己设定了人类所能树立的最高目标,即从政治、军事、智慧、道德各个方面,来实现堕落的本民族以及更为堕落的姊妹民族——希腊的伟大复兴。三十年的饱经沧桑,让他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另有见解。但无论是身处绝望屈辱之中,还是大权在握之时,无论身陷民魁乱党的暗中算计之间,还是成为最高权力共有者而后再成为君主之时,抑或是于众目睽睽下执行任务之际,他的目标始终如一。他在不同时期所做的长久策略,都在其建设大计中各有所用。所以严格意义上讲,恺撒的成就不能割裂开来,他做的一切都有其内在联系。他拥有雄辩之才,虽不屑于采用律师那套方法,却仍旧如明艳照人的火焰,既使人明智,又激发热情,因此人们对演说家恺撒赞不绝口也不无道理。他的文章简洁有序,语言纯粹优美,旁人无法与其比拟,所以人们赞赏作家恺撒也自有其缘由。他特立独行,从不墨守成规,总能找出特定情境下击破敌军的妥当战法;他犹如占卜大师一般胸有成竹,总能寻得达成目的之良策;他在战败后,仍能像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oforange)一样重新振作,积极备战,每次战事均大胜而归;他拥有超群的作战才能,具有军事天才之所以异于凡庸武将的本领,即行军迅速,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兵多将广,而在于行军敏捷的程度,不在于长期备战,而在于速战猛攻,即使兵力不足仍能以寡敌众,因此古今最伟大的战略家非常推崇军事家恺撒也十分在理。但这些都是次要的,毋庸置疑,恺撒是伟大的演说家、作家和军事家,但他之所以能在这三方面都有所建树,主要因为他是一个登峰造极的政治家。

军事才能是他身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从事政治活动时往往从政治煽动者而非武将的思维角度出发,这也是令他不同于亚历山大(alexander)、汉尼拔(hannibal)和拿破仑(napoleon)的主要特点。按照原本的计划,他期望能像伯里克利(pericles)和盖乌斯·格拉古(gaiusgracchus)那样,不费一兵一卒便能达到政治目的。十八年来,他一直以平民党领袖的身份活跃于政治策略和政治阴谋中,直到四十岁时,才勉强认同军事力量的必要性,继而接任一军之首。但自那以后,他仍视自己为政治家而非军人,就像克伦威尔(cromwell)一样。克伦威尔由反对党领袖摇身一变成了军事首脑和共和国护国主,那位清教君主虽不似这位放浪形骸的罗马人,但从他的发展、目标和成就上来看,他是一众政治家中与恺撒最为接近的人。从作战方式,也能看出他是临时受命的将军。拿破仑远征埃及和侵略英国之举,深刻反映出他是凭战功劳绩一步步提升为炮军中尉统帅的;相反,恺撒攻打埃及与英国之举,却恰恰能展现他是从政治煽动家一路攀升为将军的。一个受过正规训练的军官,必然不会如恺撒一般,屡次三番地为一些不甚紧急的政务舍弃大好军机,伊庇鲁斯(epirus)登陆事件便是其中典型案例之一。从军事角度来看,他的几次行动都颇可非议。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作为将军来讲,他确实一次次贻误了大好战机;但作为政治家来讲,他却是十足的胜者。本质上讲,政治家的职责存在普遍类似性,恺撒便拥有这样的政治天赋。即使他所做的诸事都相差甚远甚至截然不同,但它们无一例外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他多年来始终如一、满含真诚甘愿献身的伟大目标。他的伟大行动中涉及诸多方面,包含不同方向,但他对待每一桩事件都不偏不倚。他虽为战术大家,却因政治理由竭力避免内战。然而战争四起时,他也定会不遗余力地尽量减少杀戮,使自己的桂冠不沾染血迹。他虽开创了军事君主政体,却以史无前例的魄力不许有元帅集团或政府卫队擅权之事发生。如果说他对国家的任何一种服务形式有所偏好的话,那就是科学与和平的艺术而绝非战术。

他的政治工作中,最逸群绝伦之处便是“完美和谐”。事实上,恺撒身上融合了一切足以成就人类最具挑战事业的条件。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现实主义者,绝不允许既往的印象和所谓的传统干扰自己。在政治活动中,他看重的往往是活在当下和理性之法,正如在文法上,他舍弃了历史和古文物研究,仅仅承认现存的习用语法、认同对称法则。他是天生的统治者,统治人心犹如风逐浮云,令形形色色的各界人士,无论是市井臣民还是粗鄙军官,是罗马贵妇还是埃及和毛里塔尼亚的美貌公主,抑或是出色的骑兵军官和牟利的银行家,无一不甘愿臣服于他。他拥有卓越非凡的组织才能,没有哪位政治家能如恺撒对联合党一般,令大家甘愿加盟而后同舟共济;也没有哪位将军能像恺撒收拢他的兵团一般,令桀骜不驯的分子入伍而后精诚团结;更没有哪位统治者能似恺撒一般知人善用,为每个人提供适合其才能的职位。

他是位高权重的君主,却从不摆君主的架子。甚至当年作罗马专制君主时,他仍不失一党首领的风度。他为人十分温柔和顺,谈话舒适悦人,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他别无所求,仿佛一切都只为了成为同辈中的佼佼者。恺撒完美地避免了那些与他地位等同的人们经常犯的错误——把军事命令的格调应用到政治上。虽然他与元老院的元老在诸多方面政见不同,但却从未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争议,比如法国共和时期2月16日当天发生的“雾月政变”(achtzehntenbrumaire)。恺撒是万人之上的帝王,但他绝不似暴君一般昏庸无能。世界众多伟人中,或许也只有他能够事无巨细,按照统治者的义务严格执行,从不任性妄为。回顾平生,他会因曾经的失策而惋惜,却从不会因过往的感情失足而悔恨。据史书记载,恺撒的伟大前辈在东方时曾因诗意与情欲肆虐,杀害了克莱多(kleitos),焚烧了玻塞波利斯(persepolis),而恺撒一生中的任何一件事,即使是小规模事件,都不曾似前辈般做出如此荒唐之事。伟人中或许也只有恺撒一人,能够时刻保持政治家对事物发生可能性的敏锐辨别力,直至晚年而不失。对天赋异禀的伟人而言,人生最难之事莫过于在功成名就之时勇于承认成功的局限性,而恺撒或许也是唯一一个成功做到此点之人。凡世间可能之事,他都去做了。他从不会为了那些看似美好却不切实际的事情,放弃眼前可实现的好事,也从不耻于用缓和剂减轻不治之症的病痛。但每当命运做出安排时,他都无不听命。亚历山大在希帕尼斯河(hypanis)上以及拿破仑在莫斯科时,曾为形势所迫班师回朝,为此他们痛恨命运的安排,痛恨命运只允许其宠儿获得有限的成功。而恺撒当年在泰晤士河和莱茵河上征战时,却甘愿主动撤退,就连曾经深入多瑙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际,他也未曾有过征服世界的野心,仅仅是按计划对边界进行调整而已。

他就是这样一个举世无双的人,一个看似可以轻而易举地去描述,实际上又很难用言语去形容的人物。他的全部性情都如水般清澈澄明,代代相传的关于他的遗闻轶事,比古代世界中任何同辈人都更为丰富生动。人们虽对恺撒的认识或深或浅,但严格讲绝不会有异。对于每个没有全然堕落的研究者而言,恺撒的伟人形象都会显露出其本质特征,然而后世再无人能如他一般,其中奥秘源于他的完美无瑕。从人性角度和历史地位来看,恺撒屹立于人世矛盾显现与抵消的平衡点上。他拥有无上的创造力,尖锐的辨别力,虽不复少年,但也算不上老迈;他有极顽强的意志力,又有极高效的执行力;他虽满怀共和梦,却生来就注定将成为君主。他虽骨子里是个彻底的罗马人,却又背负着外界和自身调和罗马与希腊文化使其合二为一的历史使命——恺撒是个十足的完人。因此,在我们看来,相对其他历史人物而言,恺撒身上少了些许所谓的特点,而实际上,这种特点不过是对人类自然发展进程的背离而已。粗浅看来可视为恺撒的特点,经精心考究后,才发现其实并非他个人所有,而是当时文化或民族的特色。比如他年少轻狂喜欢冒险,而与他地位相当又极富天资的同辈人也都有这样的特点,他那缺乏诗意却逻辑严谨的性格,也是罗马人所共有的特性之一。他完整人性的形成,也极大程度得益于时间和空间的影响,因为世上并无抽象的人格,任何人都无法独立于民族和文化潮流而存在。恺撒之所以堪称完人,是因为他能更坦然地将自己置身于时代潮流中,他身上散发着更鲜明的罗马民族特色,即身为公民的本职,当然这也源于他身上特有的与意大利民族性紧密融合的希腊精神。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几乎不可能把恺撒描写得惟妙惟肖。正如艺术家的双手能勾勒世间万物,却无法绘出无瑕的美,史学家亦复如此,遇到千载难逢的完人时,其语言也黯然失色。模范固可言传,但其传递给我们的只是一种“无缺点”的反面概念;模范与个性的结合,才是自然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们别无他法,只能祝贺那些曾有幸目睹如恺撒这般完人的人们,而后再从这位伟人所创造的不朽光辉中参悟一点关于“完人”模糊的概念。

确实,这些光辉业绩也带有时代特色。这位罗马英雄不仅能与自己年少时所崇拜的希腊前辈相提并论,而且一跃而起凌驾于先辈之上;但与此同时,世界也在慢慢变老,逐渐失去其年轻的光彩。恺撒的行为,不似亚历山大那般满心欢喜地追寻着遥远而虚无的目标,他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只求在自己那宽广有限的一方土地上安稳有序地建功立业。也正因如此,来自各民族的杰出诗人早已将这位毫无诗意的罗马人置之度外,却把诗歌的光辉与荣耀寄托在菲利普(philip)之子身上。数千年间,各民族的政治生活周而复始地循着恺撒制定的轨道运转着。时至今日,掌握世界命运的人们仍以恺撒之名代表无上的君主,这其中饱含了一个意味深长而又可耻不幸的警告。

废除旧党派

若要废除堕落破败的旧制度,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必须保证国家的安稳平静,对近期事变以来造成的满目疮痍之地进行清扫。针对此事,恺撒以和解各党派之争为原则,或者准确地说,如果敌对状态无法化解,也就谈不上真正的和解,贵族与民众应化干戈为玉帛,两党也应就新君主制达成一致。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抛开旧共和时期的争执,永不再提。首都的暴民听闻法萨卢(pharsalus)的战讯时,集众人之力推倒了苏拉雕像,如今恺撒命人重新竖起雕像,也因此承认了只有历史才有权评判伟人的功过。此外,他还祛除了苏拉特殊法律的遗毒,召回了秦纳和塞多留(sertorian)之乱中被放逐的流犯,恢复人们曾被苏拉剥夺的被选举权。同样,在祸乱萌芽期,因监察官或政治程序的审判(尤其是罗马纪元702年即公元前52年的特殊法提出的弹劾制)而丧失元老院职位或公民权的人们,如今也都已官复原职。那些为了金钱利益而杀害流犯的刽子手,虽合乎礼法,但仍备受谴责,当然元老党最凶猛善战的雇佣兵米洛(milo)也不在大赦之列。

平民党的不满

诸如此类的问题已属陈年旧事,不难解决,更棘手的问题是恰当处理对立党——恺撒的平民党与被推翻的贵族党——间的矛盾斗争。夺取胜利后,恺撒要求放弃本党旧立场等一系列行为,可想而知,都令平民党比贵族党更为不满。毋庸置疑,恺撒心中所愿与盖乌斯·格拉古图谋之事相吻合,但时过境迁,恺撒党的计划已不再是格拉古党曾经的筹谋。罗马平民党无奈之下,一步步由改良转为革命,又由革命转为作乱,最后由作乱变至所有权之战。他们自发地庆祝纪念恐怖政治,从前用鲜花和花环装扮格拉古昆仲之墓,如今却用来粉饰喀提林(catilina)的墓碑。他们曾甘愿臣服于恺撒,为的是希望恺撒能实现喀提林未竟之事。但随着事态逐渐明朗,他们发现恺撒无意施行喀提林遗愿,负债者唯一可寄希望于恺撒的,最多只是债务缓解和诉讼程序调整。此时,愤怒的人们哗然发问:平民党战胜,难道不是为了人民吗?此类乌合之众,无论身份贵贱,只因恼恨政治经济神农节(saturnalia)的失利,转而向庞培党献媚取宠,甚至在恺撒离开意大利的近两年期间(罗马纪元706年1月至罗马纪元707年秋即公元前48年1月至公元前47年秋),鼓动内战中的二次内战。

凯利乌斯和米洛

副执行官马尔库斯·科利乌斯·鲁孚斯(marcuscaeliusrufus)出身贵族,不爱还债,小有天赋,知书达理,是元老院里慷慨激昂的演说家,更是佛罗场(forum)里最热心拥护恺撒之人。但他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向民众推行法律——此法准予欠债者无息还款六年,随即遭到反对,但仍不死心,又提出一种法律,此法竟声称要取消一切借款和现行房租债权,无奈之下恺撒党元老院只得将其免职。此时正值萨卢斯之战前夕,庞培党似乎占据了大战的有利局势。鲁孚斯勾结元老党旧队长米洛,两人打着共和制的旗号,还扬言要取消债权、解放奴隶,实际却在合谋策划革命。米洛逃离流亡地马塞利亚后,召集了图里区的庞培党和牧民奴隶,跟他一起起兵造反。鲁孚斯计划借武装奴隶之力夺取卡普亚城(capua),但其计划尚未执行,就被卡普亚民兵组织扼杀在摇篮中。昆图斯·佩狄乌斯(quintuspedius)率领军团进入图里境内,一举击溃驻扎当地的乱党。两位领袖的阵亡,也宣告此次祸乱告一段落(罗马纪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

多拉贝拉

尽管此次祸乱被成功镇压,但次年(罗马纪元707年即公元前47年)又有一位愚不可及之人,即保民官普布利乌斯·多拉贝拉(publiusdolabella),再度提出鲁孚斯的关于债权和房租的法律,他与鲁孚斯一样无力还债,但其才能也远在鲁孚斯之下。他与同僚卢奇乌斯·特雷贝里乌斯(luciustrebellius)再次借此发动暴乱,这也是最后一次煽动性战争。双方武装力量进行了激烈交战,街市上也爆发多起暴动,随后意大利统帅马尔库斯·安东尼(marcusantonius)命军队对其加以镇压,不久后,恺撒自东方返回,才彻底结束了这次暴乱。恺撒并未对恢复喀提林计划的这类蠢事予以重视,以致在意大利时对多拉贝拉多方容忍,甚至一段时日后,竟再次对其加以恩宠。这种暴民从不关心政治问题,他们在乎的只是反对所有权之战,简直与匪徒无异,只有强大的政府才足以对其加以管制,一些杞人忧天的意大利人十分忌惮当时的共和党派,恺撒太过伟大缜密,对此却不以为意,也不曾趁机为其君主政权去博得那份虚假的人民爱戴。

反抗庞培党和平民党的举措

如此一来,旧平民党的瓦解几乎已成大势所趋,恺撒可以且已经任由其分裂。另一面,旧贵族党仍拥有长久强大的活力,恺撒对它兼施以镇压和安慰,目的并非为促成其瓦解——只有时间能做到如此——而是为其铺路、引其融入。拿其中一件小事来说,恺撒出于天然的礼仪感,避免以无畏的讽刺触怒失败的党派。他不会因战胜同国人而举行凯旋礼。每每提及庞培时,他都满含敬意,元老院会堂的庞培雕像战时曾被民众推倒,修复会堂时,他又命人重新将其竖立在先前显赫的位置处。

战胜后,恺撒把政治检举范围缩减到最小。宪政党曾与有名无实的恺撒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此恺撒既往不咎。法萨卢和塔普苏斯的敌军总部堆积了众多文件,恺撒未曾过目就直接将其焚烧了,以防自己和国家对叛国罪嫌犯提起政治诉讼。此外,曾追随罗马将领或地方军官对抗恺撒的普通士兵,一律免罪放行。唯一的例外是那些曾在努米底亚(numidia)王尤巴(juba)军中谋事的罗马公民,没收了他们的财产,以惩罚其叛逆罪。到罗马纪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西班牙战争结束时,恺撒甚至赦免了战败党的军官。不过后来,他开始觉得这样做太过仁慈,当初至少应铲除战败党的首领。此后,恺撒制定了新规则,凡在伊莱尔达投降后任职于敌军或曾在敌军元老院有一席之位的人,如果他们战后得以保命,则没收其财产,剥夺其政治权,终身流放意大利境外;如果在战争中殒命的,则将其财产充公;但那些曾经获得恺撒恩赦而后再次加入敌军的人,则要被处以死刑。但实际执行中,这些规定的力度却大大减轻。众多弃明投暗的人中,也只有少数被处以死刑。没收死者财产时,不仅清偿了依附财产的债务和遗孀要求的嫁妆,还允许留一部分父产给儿女。最后那些按律应当流放和没收财产的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当场赦免,或像被拉入乌提卡(utica)元老院的非洲资本家那样被处以罚金了事。其余人只要甘愿低头向恺撒请求,也无一例外地重获自由和财产。当然其中也有少数几个人,比如前执政官马尔库斯·马塞卢斯虽不愿向恺撒请求,却也得到了恩赦。罗马纪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恺撒颁布了一道大赦令,赦免了所有尚未召还之人。

大赦

共和的反对党愿接受恩赦,但却未达成和解。他们普遍不满于新局势,十分痛恨这位不同寻常的统治者。但公然举行政治反抗却已绝无可能。涉及称号问题的讨论时,反对党几位保民官公开加以干涉,竟荣获共和党烈士称号,此事姑且不论。共和党竟断然流露出反对的声音,还暗中进行煽动和密谋。皇帝驾临时,公众竟无一人鼓掌欢迎。街头布告和讽刺诗一时风靡全国,言语中满是对新君政刻薄生动的通俗嘲讽。喜剧演员冒险将共和主义暗示融入表演时,竟获掌声如潮。专写小册子的反对党人士,常以歌颂加图(cato)为时髦题目,他们的著作之所以颇得民众喜爱,只因文学也失去了其自由。恺撒无奈也采取了共和党之法来攻击共和党,他与才华横溢的心腹用“反加图文学”来回应加图文学。共和党与恺撒党的写手竟因已逝的乌提卡英雄而针锋相对,一如当年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为了帕特洛克罗斯(patroclus)的尸骸而争斗不休。但不言而喻,这次争斗,民众完全偏向共和党,最终以恺撒党的失败告终。万般无奈,他们只能出此下策——恐吓作家。因此在一众流放之人中,那些在文学方面闻名遐迩却又极具危险性的人物,如普布利乌斯·尼吉狄乌斯·菲格拉斯(publiusnigidiusfigulus)和奥卢斯·凯奇那(auluscaecina),相对其他人而言,更难获取返回意大利的许可;而与此同时,反对党的作家虽被容许暂居意大利,但必须接受实际审查,然而可畏的处罚竟完全是随意的,所以这种束缚也愈加显得无关痛痒。失败党因反对新君政而暗地谋划的阴谋诡计,也会在后文相关内容中加以叙述,此处姑且先说说这几件事:在罗马全境,伪装者和共和党的起事风起云涌;内战的硝烟时而由庞培党煽动,时而由共和党谋划。在首都,刺杀新君的阴谋时有发生。但恺撒丝毫未被这些密谋吓到,也并未要求亲兵时刻守护在侧,通常只用公告宣布侦破的阴谋,仅此而已。

恺撒对各党派的容忍

这些愤愤不平之人不但威胁恺撒,竟还威胁他的创作,恺撒虽毫不在意一切关乎自身安全的事,却也不得不时常面对此等十分危险之事。尽管如此,他却一意孤行,全然不顾朋友的警告和劝说,明知自己的怜悯无法化敌为友,却仍旧泰然自若地对绝大多数敌人施以恩赦。他执意如此,并非源于骄傲之士的慷慨侠义,也不是懦弱之人的多情与仁慈,而是政治家的深谋远虑。

在他看来,相对剥夺失败党人士的人权或将其流放境外而言,让他们逐渐融入国家,能更快速有效地解决双方矛盾,且造成的公众伤害也更少。恺撒若想实现自己的宏伟蓝图,宪政党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实际上,宪政党不仅包括贵族阶级,还囊括了意大利市民内部一切含有自由精神和民族正义的元素。若要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必然少不了宪政党中一批才华横溢、学富五车之士、世袭名门之子以及自得声望之众的鼎力相助。从这一意义上来讲,他可以视赦免敌人一事为胜利的最佳奖励。因此,他虽铲除了失败党的最高领袖,却毫不介怀地对二、三等人物尤其年轻人予以恩赦。恺撒不许他们心怀怨气地进行消极抵抗,却刚柔并济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新政府建设,并授予荣耀和官职。恺撒与亨利四世、威廉·奥兰治一样都面临“打江山易,守江山难”的战后难题。血的经验教训让每一场革命的战胜者懂得了同一个道理,即打败对手后,他们不甘愿像苏拉和秦纳(cinna)那般只做一党之首,而更欲如亨利四世和威廉·奥兰治那样,以国民福利代替片面的一党之纲。如此一来,各党各派,无论是本党抑或是失败党,都会团结一致反对新领袖。宪政党之友和庞培党,虽然口头上表示服从恺撒,但心中多少对新君政怀有怨恨,至少对新朝廷恶意满满。堕落的臣民发现恺撒的目的与本党目的不一致时,也开始公然反抗他。甚至在恺撒的拥护者中也是一片怨声载道,只因他们发现其领袖非但没有建立佣兵之国,反倒建起了人人平等的君主国,并且理应分得的利益也因失败党人的加入而减少。任何党派都不赞成这种治国理政之法,故只能在党内臣民与敌人中间一律采取强制措施。恺撒目前的处境比胜利前更危险了,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他牺牲个人利益却成就了国家兴盛。

恺撒虽消灭党派、处置党内人士,却也不计政治前嫌,任用一切有才之士与名门望族之后,也正因如此,他的宏伟大业在国内有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不仅如此,无论是出于自愿也好,还是被迫也罢,各党各派人士都投身于国家建设中,国家也在不知不觉中走上正轨。恺撒心知肚明,各党只是表面上和解,他们步调一致之处不在亲附新局势上,而在对恺撒共同的憎恨上。恺撒深知敌对势力一旦形成表面联合之势,就会失去其敏锐性。但作为政治家,他只有通过这个办法,才能抢占先机,把一切留给时间去评说,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也会让老一辈人永远安息,令矛盾冲突得以解决、永不复发。他从不过问都有谁恨他、谁企图刺杀他。与每位真正的政治家无异,他为人民服务,从不求回报,甚至不为博得人民爱戴,他牺牲同辈人的支持以求得后代幸福,祈求世人许他拯救和复兴自己的国家。

恺撒的事业

若想详细论说旧局势过渡到新局势的模式,我们首先要清楚恺撒不是来开创新世界格局的,而是来完成历史使命的。盖乌斯·格拉古早已制定了适应时代的新政体,多年来,他的追随者和继承人矢志不渝地固守着这个政体,虽成就有多有少,却从未发生动摇。根据世袭制,恺撒生来就是平民党领袖,三十年来他一直高举平民党的伟大旗帜,从未改变或隐藏过自己的党性。高居君主之位时,他仍保持平民党身份。他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党的一切传统,当然喀提林和克洛狄乌斯的荒谬计划除外;他毫不畏惧地展现出自己对贵族阶级以及纯贵族激烈的愤恨。他的君主政体基本继承保留了平民党思想,如缓解债务人压力,建立海外殖民,逐渐缩小国内各级人士的权利差异,令行政权脱离元老院管控等等,他借君主政体完成并实现了平民党的期望。他的君主政体不属于东方的神权专制独裁,而是盖乌斯·格拉古所欲创立、伯里克利和克伦威尔成功创立的政体,即由国民委以高度信任之人来代表国家。由此可见,恺撒治国理政的思路,并非他首创,但重点在于是他让这一思路成为了现实。当初那位天才设计者若能目睹恺撒的丰功伟绩,定会对此惊讶不已。现在抑或将来,处于不同历史时期、来自不同政治背景的人们,倘若有幸在现实或历史中目睹此等伟绩,加之对伟人和历史大事的理解力,必定会流露深深的感动和敬佩之情。

谈及此处,我们完全可以参透史学家心照不宣的假定,抗议愚蠢和背信弃义之人共有的习惯,正是这种习惯令历史的褒贬脱离了既定的结果。就当前的事例而言,就是把我们对恺撒的批评误解为对所谓的恺撒政体(caesarism)的批评。历史固然可以指导现实,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能够通过翻阅古籍而得知当今局势,再由此搜集证据对政治加以判别,或寻找对症下药的锦囊妙计。历史的指导作用,在于通过对历史文化的观察和解读,揭示文明的一般发展规律——文明的基本推动力亘古不变,只是其组合方式有所差异,也可借此引导鼓励人们要敢于独立创造而非一味地模仿。从这种意义上讲,恺撒和罗马帝国所创造的历史,虽有贤能之士的倾囊相助和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不能否认其对专制政治进行了空前尖锐的批评责难。根据自然法则,最小的有机体远远好过最灵巧的机器,任何政体即使存在一定缺陷,但只要能给予公众自由选择的权利,都远胜那最精彩人道的专制制度。前者持续发展,因此得以延续;后者自甘现状,故而走向消亡。此自然法则在罗马军事专制的君主政体中得以证实。在创造者的天才推动和良好的外交环境下,这一政体的发展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加纯粹自然,再次完美证实了这一自然法则。

吉本(gibbon)早年间也曾指出,自恺撒时代起,罗马体制仅存有表面团结和机械扩张,而其内部早已消亡殆尽,名存实亡。如果在专制体制初期或恺撒心中,留有一丝把人民自由发展与专制政治合二为一的希望,那么尤里乌斯家族一位天赋异禀的皇帝,不久后就会以血的教训告诉臣民水火不相容的道理。恺撒所行之事之所以必要且有益,并非因为它已经或有可能造福人类,而是因为远古国家体制,以奴隶制为基础,对共和与宪法代表制完全陌生,同时正统城邦政体历经五百年的发展演化已成长为寡头专制主义,故而军事专制的君主政体顺理成章地成为时代之巅,也是危害最小的政体。弗吉尼亚(virginia)和卡罗莱纳(carolinas)的蓄奴贵族一旦达到苏拉时代罗马的同质地步,则从历史精神角度来看,恺撒政体也终将成为合法政体。但倘若这种政体出现于其他发展条件下,则会成为一种滑稽的讽刺,或成为篡权僭位之事。历史的评判虽会导致愚人误解恺撒之过,也可能会给流氓之徒以弄虚作假的机会,但却不会因此削减真正的恺撒应得的荣耀。历史亦是《圣经》,如若她无法似《圣经》一般防止愚人误解、魔鬼缠身,她会选择容忍并回报它们。

独裁政体

形式上,国家新元首的地位看似是独裁专制,至少最初如此。罗马纪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恺撒自西班牙返回后首次接任国家元首之位,但几天后又将其废弃。于罗马纪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他以执政官身份指挥了一决胜负的重大战役——执政官任命问题正是引发内战的导火线。然而,当年秋季法萨卢之战结束后,恺撒重登独裁之位,刚开始时任期无限,709年即公元前45年1月起改任期为一年,罗马纪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2月又改为终身任命,故最终言明废除曾保留之职,正式宣布以“终身独裁”的新称号任期终身。

这一独裁职位,不管是开始暂时性的独裁,还是后来永久性的独裁,都已不是旧制的独裁,只是与它同名——苏拉法令设定的最高特别职位。其职权取决于人民特殊法令,而非最高个人官员的合法章程,也就是说,高居此位之人在拟定法律和治理国政时,其职权不受法律限制,且打破了共和的分权制。根据特殊法案,秉政者无需过问元老院和人民,即有权决策是战是和,有权独立支配军队和国库,有权任命省长,而这不过是一般权力应用于特例的体现。因此,恺撒兼掌了行政职权甚至最高当局权以外的特权。他放弃代人民大会推举官员之权,仅要求在部分执政官和低级官员的任命上保留自己的建议权,又使人民特殊法令授予他贵族创立权——惯例绝不允许之事,这两件事似乎表明了他的让步。

其他官吏与归属

其他的职位都没有同独裁并立的余地。他虽不曾担任监察官职务,却无时无刻不在行使监察官的权力,尤其在至关重要的元老院议员任命上。除位居独裁之位外,他还屡次兼任执政官,甚至某次兼任时竟然无同僚共事,但他从不长居此职,且对那些要求他连任五年甚至十年之久的提议不予理睬。如今,恺撒已是大祭司长,无需借托他人委任其管理祭神之事。他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占兆院成员,且享有许多或旧或新的名誉权,如“国父”的称号和沿用至今的以“尤里乌斯”(julius)代指他的诞辰,此外,起初的宫廷风气最后演化成彻底的个人崇拜。其中只有两件事值得一提:第一,恺撒自称与保民官同等,尤其在人身不可侵犯的特权上;第二,“皇帝”的称号永生与他共存,且并列于他曾担任过的其他官衔。

智者无需任何证据就知晓,恺撒欲将其至高权铸入国家政体,不是像当年苏拉摄政期间短短几十年或无限的任期,而是致力于使其成为国家基本且永恒的机关,换言之,成为一种世袭制。恺撒为新制度选择了简洁合适的名称,因创造无实质内容的名称属政治错误,设定有实质内容而无名称的全权同样不对。我们很难断定恺撒期望中的具体形式,一方面由于处于过渡期的暂时或永久的体制制度尚未明确分离,再者因为热心的属下揣度他的想法后,未经示意便擅自收揽了一批信任案和荣典法——毋庸置疑,他必会对此厌恶不已——交予他审理。新君政绝不可依附于执政官之手,因为执政官与同僚制密不可分。

显而易见,恺撒煞费苦心欲将曾经至高无上的官职降为虚名,后来他接任此职时,任期未满便将其交付给二等人物。实际上,独裁之职是恺撒担任过的最长久稳定的职务,但可能只是因为他希望按照古往今来宪法机制中独裁的意义——抵御危难的非凡领袖——来运用它。但若以独裁作为新君政支柱,着实不可取,这一职位本身带有一定的例外性,不为民众所喜,又因为独裁制乃反对党出类拔萃的拥护者为实现其个人利益所创,平民党代表竟出乎意料地选择独裁制为其永恒体制。

由于“皇帝”一称史无前例,且选用该名也无明确外因,故而该称号于方方面面都十分适用于新君政。新酒不应装于旧瓶中,新事物的涌现必然伴有新名称,这一新名称意义深远地概括了平民党在伽比尼乌斯法律中已阐述——虽不够精确——的政党领袖职权,即把政权(imperium)永久集中在独立于元老院的人民领袖手中。尤其在恺撒晚年的钱币上,赫然可见“皇帝”并列于“独裁”字样。在恺撒颁布的政治犯惩处法中,也以“皇帝”代指君主。直到后世(虽并非下一世),君主政治仍沿用“皇帝”一称。为赋予新职平民和宗教的神圣性,恺撒欲将它与保民官之权和大祭司长之职永久合为一体。毫无疑问,新体制绝不局限于创立者一人的一生。恺撒未能成功解决棘手的皇位继承难题,我们也无法断定他究竟是想建立一种原始王政已存在的选举制,还是建立后来他养子提倡的皇帝终身制和皇权世袭制。但也有可能他有意结合皇帝终身制和皇权世袭制,效仿后来克伦威尔和拿破仑的做法来拟定继承人,如此一来,皇帝应传位于子嗣,若无子嗣或子嗣无德无才,则可自由收纳养子以继大统。

根据政治法,“皇帝”一职基于执政官或地方总督在城界以外的地位而立,故兵权、最高司法权和行政权均归皇帝一人所有。从性质上讲,皇权之所以高于执政官和地方总督之权,是因为皇权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可终身执掌并有权在首都发号施令;执政官需接受同僚弹劾,皇帝则不用;历来享有最高职权之人都在多方面受限,尤其在必须接受他人上诉、尊重元老院建议等方面,但皇帝却不会受限于此。总而言之,皇帝俨然是原始王位再现,执政官之所以有别于国王,正是由于执政官的职权受限于时间空间以及同僚共治,且特定情形下必须与元老院和民社保持合作。

王权的重建

新君政与古君政在属性上完全吻合:集最高军事权、司法权、行政权于君主一人之手;身兼一国大祭司之职;有权发布法规以约束民众;削减元老院职能,成立议政会;复兴贵族和市政官。除此之外,恺撒的君主政体竟与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君主政体有着更为惊人的内在相似。如果这些大权在握的古罗马君主负责掌管自由民社、抵抗贵族和保护平民的话,那么恺撒也是为实现自由而绝非摧毁它,最初也是为了打破忍无可忍的贵族制。不足为奇,恺撒虽不是古政治研究者,却千方百计地重读五百年前的历史,为稳固新国家探寻值得借鉴的良策。罗马最高王位一直以来饱受多方限制,王位观念本身也未曾作废。不同历史时期,不管是十人政治和苏拉摄政时,还是恺撒独裁时,都曾有过在共和体制下复兴王政的事发生。从逻辑必然性上看,只要世人需要特权,那么有限政权的对立面,即无限政权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而无限政权便是皇权。

最后,外因也会导致王权重现。人类在创新上举步维艰,故唯有将已有的体制善加珍惜。因此,恺撒将自己与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联系在一起,实乃明智之举,正如后世查理大帝(charlemagne)把自己同恺撒联系在一起,拿破仑至少也曾试图与查理大帝建立联系。恺撒行事与其后嗣一样力图光明磊落,从未偷偷摸摸或拐弯抹角。恺撒希望借助这种联系,为新君政寻得一个为民众所接受的清晰表述。七尊国王雕像自古屹立于卡匹托尔山上,他们的生平事迹被载入历代史书。恺撒命人将自己的雕像与他们并排而立,也因此成为历史上第八位屹立于此的伟人像。恺撒面见公众时,常身着古阿尔巴王服装。恺撒新拟定的政治犯惩治法,与苏拉法律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皇帝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地位与民社平等。在政治誓言套语中,除了原有的约维斯和罗马家神,又新增了皇帝神灵。据上古流传,印刻在钱币上的君主像是其重要外在象征。罗马纪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恺撒像开始出现于罗马钱币上。

恺撒向民众清楚地展现了他对自己地位的见解,从未让民众蒙在鼓里,至少在这一点上,民众是毫无怨言的。他行得端走得正,是罗马君主,亦是罗马王。据说恺撒有意不用新名“皇帝”而直接以旧称“国王”代指其职权,虽实际上未必如此,但也不无可能,不过总的来说这都是次要的。恺撒在世时,许多敌人和朋友都以为他有意托人推举自己为罗马王。实际上,几个尤为热衷的追随者曾通过种种方式屡次劝他加冕为王,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马尔库斯·安东尼做执政官时,曾当着万民的面向恺撒贡献王冠(罗马纪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2月15日),但这些提议无一例外地都被恺撒拒绝了。如果他对借此事挑起事端,鼓动对共和党反抗之人加以惩戒,我们有理由断定,他乃诚心拒绝。也有人曾设想,恺撒特意安排属下对加冕一事进言劝告,意在令民众对罗马王权复兴之举有心理准备。此说法着实低估了恺撒处理反对意见的能力,若恺撒本人公开认可反对意见,虽无法借此令民众更加顺服,却也赢得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或许此事实乃恺撒的忠实信徒过于热心而为之,也或许是恺撒曾允许或暗示过安东尼上演这一幕,意在于万民瞩目之下光明正大地谢绝王号,借此杜绝闲言碎语。恺撒甚至命人把此事载入国家史册,不得改动删减。恺撒深知惯用名称的价值,也明白民众反感的是名称本身而非其所代表事物的本质,加之王号为古老的诅咒所缠,而当代罗马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他们熟知王号乃东方专制君主之称,却不知本国的先人和塞尔维乌斯也曾选用此名,故最终决定冠皇帝之名行王权之事。

新法庭新贵族

不管民众对新君的名称意见如何,既然有君主在位主政,朝廷也顺理成章地建立起来了,尽显其应有的浮华、平淡与空虚。恺撒面见臣民时身着一件上古流传的彰显君王风范的紫袍,却不穿紫条镶边的执政官制服,他危坐于黄金王位上接受元老院百官朝拜,且无需起身相迎。日历中陆续出现了各种节日来庆祝恺撒的诞辰、胜利、誓约等。恺撒驾临首都时,重要臣仆会步行远迎接驾,护送恺撒进城。与他相关的一切事物都变得极为重要,以致他所在城区的房租高涨。请求谒见之人络绎不绝,见他一面尤为困难,因此恺撒不得不常以书信方式与亲信来往,即使地位显赫之人也需在接待室等候多时。

人们虽不愿接受,但仍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与人民渐行渐远。君主政治的贵族制兴起,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种半新半旧的贵族制,其兴起是希望以王室贵族代替以往的寡头贵族,以新贵族代替旧贵族。贵族团体虽无既定的特权,却仍以一种封闭贵族公会的形式存在着。因贵族团体不许其他氏族加入,历经几百年的时间,其人数与规模都在不断减小,直到恺撒当政时,只有十五六个贵族氏家尚存于世。恺撒也出身贵族,他借人民法令授予皇帝创设新贵族氏家之权,于是建立起不同于共和贵族的新贵族,俗称新贵族氏家。新贵族氏家拥有以政府为依托、延续古贵族传统、存在毫无意义等君主政体贵族所需的一切特点。新君权在方方面面都已显露出来。因君主之权不受任何限制,宪法失去了其发挥的空间,更不用说延续至今的以公民大会、元老院和各执政官依法合作为基础的共和政体了。恺撒已将罗马完全恢复至王权时代的风貌:公民大会仍旧是昔日王权时代的公民大会,与国王并列共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元老院也恢复了原有职能,以应君主要求、为君主出谋献策为己任;最后,君主重新集大权于一身,居万人之上,国内再无其他官吏能与其匹敌,正如昔日无人能与古代国王并列。

立法法令

对于立法,这位平民党君主继承了罗马政治法的原始准则,即只有人民大会与召开此会的国王有权治理国家,国王制定的法令定期受人民大会核准。古代战士大会可支持或否定自由力量和道德政治权威,但恺撒时代的公民大会绝不许此事发生。旧体制中,公民大会在立法合作上的权利虽十分有限,但却是货真价实存在的,而新体制中却似水月镜花无任何实权,因此无需制定特殊法规来限制公民大会。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每个政府,无论是寡头政府还是君主政府,都能与这种形式的君主和平相处。在恺撒时期,公民大会是恺撒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间接意义的重要性,其职能是,原则上保障人民主权,同时力行抗议苏丹政治。

但同时还有一事是显而易见且证据确凿的,即恺撒本人而非其继承者恢复了最古老的政治法的另一准则。该准则规定,最高或者说唯一官员所下的命令,在其在位期间都绝对有效。毋庸置疑,立法权虽为国王与市民共有,但国王发布的诏令,至少在其离位前都与法律同效。

元老院——君主政体议会

这位平民党国王虽在形式上将部分主权让予人民团体,但绝无意与至今仍秉持国政的元老院分掌政权。恺撒的元老院俗称最高议会,与后世奥古斯都的元老院大不相同,恺撒借助最高议会预先商定法律法规,通过此会或至少以它的名义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元老院的法令发布后,参与拟定该法令的元老们竟无一人知晓此事。元老院乃议事机关,虽合法,但实际上却被视为越权之举,若要令元老院恢复原位,形式上讲绝非难事,但在这种情形下,恺撒需对此加以防备,因为罗马元老院是反恺撒党的大本营,一如当年雅典战神法庭(areopagus)是反伯里克利党的大本营。大概也是因为这种缘故,元老院正常情形下,人数曾多达六百人,受近期战乱影响而人数锐减,但目前经人员非常补充后,已增至九百人之多。同时,为维持这一水准,每年推选的财务官名额,即每年新增入元老院的名额,由原来的二十人增至四十人。只有君主一人有权办理元老院的非常人员补充。至于寻常的人员补充,选举团受法律束缚,需在持有君主推荐信的候选财务官中投前二十名的票,恺撒借此来保证权势的永恒性。此外,君主有权任意将财务官或任何高官的名誉权(特别是元老院议席)破例赐给没有资格的人。所以当选非常补充的人员,自然是依附新秩序之人,因此体面的骑士连同可疑与卑微之人都能加入这个崇高的团体,比如曾被审查官或司法判决除名的元老,来自西班牙和高卢(gaul)的外国人(需在元老院学习拉丁文),曾经的下级军官(至今连骑士都算不上),低贱的从商人士之子,以及其他诸如此类之人。贵族中的排外者自然最痛恨元老院的这一人事变动,他们认为这一举动是故意贬低元老院的职能价值。恺撒不能施行这种自我毁灭的政策,他虽决心不令自己受议会管制,却也深知议会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他们有明辨之能,便可一眼看穿,君主此举的目的在于剔除元老院独立代表寡头贵族的旧性质,让其重回王政时期的状态,即以各个阶层的最聪明睿智之人,包括寒门子弟和异国他邦人士,来代表所有阶级的国民。正如最古老的国王把非公民引进元老院,恺撒也把非意大利人引入了自己的元老院。

恺撒的个人政府

如此一来,旧贵族政体得以废除,其生存空间也相应遭到破坏,新式元老院只是君主的工具,同时专制政体在国家的行政管理和统治方面,也是极为严格的。国家行政大权都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首先,任何时候,任何问题都由皇帝亲自决定。恺撒能以一种常人所无法想象的程度贯彻个人专政,这不仅因为他工作迅速高效、处事精确果敢,还有更普遍的原因。如果我们认为恺撒、苏拉、盖乌斯·格拉古和罗马一般政治家所为之事,超越了我们观念中所认为的人类工作能力,原因不在于自那时起人性发生了转变,而在于自那时起家庭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改变。罗马家庭如同一个机构,奴隶和自由民的智慧都可为其主人所用,如果主人懂得如何有效管理其奴仆,他便仿佛拥有了千百倍于他人的智慧来工作。这属于典型且完美的官僚集权制,如今我们的运营制度致力于对此加以效仿,却仍旧相去甚远,正如今日的资本主义政治依然逊色于古代奴隶制。但恺撒懂得如何有效利用这种优势,在其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他会在任何需要特别信任的岗位上任用他的奴隶、脱籍人和出身寒微的门客。从他的整体工作看,像恺撒这样出色的组织天才,知人善用,一定能够创造一番伟业。但若问他究竟是如何实现这些非凡的成就,我们却没有充分的答案来解答。官僚制宛如一个工厂,其产品代表的是整个工厂而非单个生产工人。不言而喻,在恺撒的大业中,绝没有任何一个助手能对其施加个人影响,同样更没有任何助手得知整个计划。恺撒是唯一的建造师,他的事业只任用普通劳工,而不与其他合伙人共事。

财政事务

对于重要政治事务,恺撒自然会尽量避免托人代理。迫不得已时,例如他每次离开罗马之际,他会设立高级机关,选定的人员并非君主的法定代表——市政府,而是未经官方认可的亲信,经常是恺撒的银行家,即狡猾顺从的腓尼基(phoenician)商人卢奇乌斯·科尔涅利乌斯·巴尔布斯(luciuscorneliusbalbus)。

行政上,王朝颠覆后,元老院曾将国库钥匙据为己有,借此把持朝政,如今恺撒收回了国库钥匙,并将其交付给忠心耿耿的奴仆。财政上,君主的私有财产当然仍与国家财产严格分开,但恺撒把国家整个财政与币制的管理权紧紧握在自己手里,与一般罗马贵族完全一样,以管理私人财产的方式来经营。大致上说,未来各省赋税的征收和币制的管理,都会委托给皇帝的奴隶和脱籍人来办理,元老阶级人员不得参与——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举措,为后来重要代理人阶级和“皇室”的衍生发展奠定了基础。

统帅权

另一方面,各省省长以前属军事统帅性质,现今更是如此,已按规定把财政事务权移交给了皇家收税官,其中只有埃及的统帅职移交给了君主的私人亲信。尼罗河流域的情形复杂特殊,它在地理上孤立,政治上集权,比其他地方更适合在一位有能力的领袖带领下永久脱离中央政府。在近期变乱中,意大利身陷危难的党魁屡次企图盘踞此地,便充分证明了这一事实。恺撒之所以没有正式宣布埃及为罗马的一省,而选择容忍无害的拉吉德王家族,大概正是此故。驻埃及的兵团之所以没有托付于一位元老即前政府之人,统帅一职之所以如收税官一般被视为奴才之职,也是因为此故。但一般看来,恺撒尤为重视的,还是罗马将士不能像东方皇家军队那样被奴隶统领。按常规,曾任执政官之人可委以重要省份的长官,曾任副执政官之人则可委以次要省份的长官。罗马纪元702年即公元前52年的法律规定,京官任省长须有五年间隔,如今却又恢复了古时的旧制,京官任期一结束似乎即可就任省长之职。此外,关于合格候补人员的省份分配问题,以往常由人民或元老院决议,或由官吏内部商定以及抽签的办法来解决,如今也已经移交君主决策。由于执政官常在任期未满一年时就被劝退,让位于当选的补任执政官,又因每年提名的副执政官名额由八人增至十六人,且其中一半人数又由皇帝钦定(如财务官的一半人员也是由皇帝提名),最后还因即使皇帝不保留名义执政官的推举权,至少也会保留名义副执政官和财务官的推举权,故而恺撒可保证拥有足够数量令自己满意的候补人员来担任各省长官。当然,这些人员的召回与任命都要由君主裁决,一般规定前执政官不得留在省内逾两年,前副执政官不得留在省内逾一年。

首都的行政管理

最后,对于皇帝居住的首都的行政管理,显然恺撒也一度打算委托他任命的官吏来负责。他恢复了古代王政时期的市政官职,并屡次在离京期间,把首都的行政交付给一个或几个市政官,而市政官完全由他个人选定,并未征询人民的意见。市政官一职,任期无限,兼掌一切行政官职权,甚至有权用自己的姓名而非肖像造币。罗马纪元707年即公元前47年和罗马纪元709年即公元前45年的前九个月,既没有副执政官,也没有官职显要的市政官,更没有财务官;罗马纪元707年即公元前47年的执政官也是在年末之际才得以选定,罗马纪元709年即公元前45年恺撒任执政官时竟无同僚共事。从全局上看,恺撒似乎欲借新君的平民资历,在罗马城内彻底恢复昔日的王权,换言之,除国王以外的官职,只允许国王离京时的市政官、为保障人民自由而任命的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存在,废除执政官、监察官、副执政官、牙座市政官和财务官。但后来,恺撒却背离了这一设想,他既不接受王号,也没取消与共和的光辉历史相互交织的庄严名号。执政官、副执政官、市政官、保民官和财务官仍拥有曾经的职权,但地位却完全改变了。共和的基本政治观点即为:罗马城等同于代表了整个罗马帝国,因此势必会视首都市政官为帝国官员。在恺撒的君主制中,这一政制及可能导致的结果都已化为乌有。从此以后,罗马城的官员仅位居罗马帝国众多自治市首位,尤其是执政官一职已名存实亡,它之所以仍保留了某种实际重要性,只为凭借此职为将来可连带享有高等省长的职权。罗马民社惯于为被征服者设定的命运,如今却降临到自己头上,昔日拥有的罗马帝国统治权,现今却变为罗马国内的有限市自治权。此外,如前文所述,副执政官和财务官的人员已增加了一倍,平民市政官也是如此,新增了两位粮食市政官(aedilesceriales)负责督办首都的供应事宜。这些官员的任命权仍由民社掌管,且执政官、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的任命权不受限制。如上所述,每年按例应推举的副执政官、牙座市政官(curuleaediles)和财务官中,皇帝保留半数人员的提名权,选举人不得违犯。总的来说,关乎人民自由的古老而神圣的守护符尚未受到侵害,当然,这无法阻止实际已废黜或除名的元老对个别顽强保民官加以干涉。

普遍和重大问题由皇帝亲自决策,同时任用臣仆管理财政、将领节制军队,共和旧有的国家官吏再次变为罗马城的市政官,据此,专制政体便充分建立起来了。

国教组织

此外,至于宗教机构,恺撒虽颁布了相关国政的详细法规,但并未进行重大改革,只是允许君主身兼大祭司或高等僧院之职。与此相关的还有,在三个最高僧院中,各设立一个新职位,同时在第四个僧院即餐主院中设立三个新职位。如果罗马国教组织迄今仍担当专政寡头的后盾,那么它对新君来说也有同等作用。元老院昔日宗教的保守政策如今也移交罗马新王,大约与此同时,严格守旧派瓦罗(varro)发表了被誉为罗马国定神学总籍的《神物古迹》(antiquitiesofdivinethings),并将其献给了大祭司恺撒。人们对约维斯的崇拜,仍能发出微弱的余光,洒在新建的宝座上,最终,旧国教也成了恺撒教皇制的工具,然而这种教皇制自开始便充满了空虚和脆弱。

王室司法权

在司法事务上,首先,昔日的王室司法裁判权已重建。既然国王原本为刑事和民事裁判官,刑事上依法不受人民赦罪机构约束,民事上依法无需将争端交付陪审法庭判决,因此恺撒宣称,他的法庭有权对死刑与司法案件进行唯一和最终的审判,他若在首都,便亲自处理,离开时则交由市政官处理。实际上,我们发现恺撒基本效仿了古代国王的方式,时而端坐于首都公堂上公开审判被指控谋逆叛国的罗马公民,时而在住宅处开庭审理属国君主亲王的叛国案。因此相比其他臣民,罗马公民唯一的特权似乎只在于审判手续的公开。虽然恺撒公平谨慎地恪尽职守,但这种重生的国王最高审判权,也只能在例外事件中得到实际应用。

昔日司法管理的保留

在刑事和民事的正规手续上,现今大体沿用了之前共和时的司法形式。刑事案件仍归有权处理各类罪案的陪审法庭负责,民事案件部分由遗产法庭即所谓的百人法庭审理,部分交由个别陪审员。首都的司法程序由副执政官监督,而各省的司法程序则由省长监督。即使在君主政体下,政治罪也交由陪审法庭来审判。为此恺撒颁布了新法规,以宏扬排除一切迫害异见的自由精神,清楚详细地列举了依法应受惩办的行为,新法规以放逐代替死刑作为处罚。至于陪审人员的选择,元老党希望专从元老院中选派,狭义的格拉古党希望专从骑士阶级中产生,恺撒则坚持党派调节原则,按科塔“绥靖法案”处理此事,但该法案略有修正——大概由罗马纪元669年即公元前85年庞培法开始,废除下级人民的“国库使”(tribuniaerarii),故规定陪审员至少属四十万塞斯特斯级。长期以来,陪审职务都是元老和骑士间的争端,现在由双方分别担任。

向君主申诉

大体而言,国王裁判权和共和裁判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任何案件既可由国王法庭审理,也可由共和法庭审理,如二者发生冲突,共和法庭理应退让。此外,如二者之一已经宣判,则案件终结。即使新君也无权推翻一位合格陪审员的民事或刑事判决,除非在特殊情形下,如陪审贪污或采用暴力手段时,按共和法律应取消陪审的判决。另外,因官员法令而受害的人,均可以向宣判法官的上级申诉,如今这条原则似乎得到了扩展,后来皇帝的受理上诉权便源于此。大抵全部有裁判权的官员,至少所有省份的省长都被视为君主的属官,因此对于他们执行的任何法令,人民都有权向君主提出申诉。

司法制度的衰退

上诉的普遍化虽是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却不能算作绝对的改进,因此这些改革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罗马司法的病症。任何奴隶制国家都没有健全的刑事诉讼,因为奴隶主虽在法律上无权惩办奴隶,但至少实际上他们是有这个权利的。可以想象,罗马奴隶主惩治奴隶罪行时,根本不当作犯罪来处置,而只是因为奴隶犯罪后便对他不再使用或为其所厌恶。他打发犯罪的奴隶时,俨然像是在打发一头伤人的牛,只是后者被卖给屠户,前者卖给决斗场。甚至对自由人的刑事诉讼——大部分永远都是政治诉讼,也在最近几代人于战乱中,从严肃的诉讼演化成用私情、金钱和暴力来维持的党派战。参与其中的所有人,包括官员、陪审团、党派和围观群众都难辞其咎,但正义最难治之症源在于辩护士的行动。罗马法庭的雄辩如寄生植物一般昌茂繁荣,一切正义观念却烟消云散了。意见与证据的差异不易为公众所理解,故而实际应用中被罗马刑事程序摒弃了。当时一位经验丰富的罗马辩护士曾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即使单纯老实的被告,也可以被人任意控告,不管他是否犯罪都会被判刑。”许多由当时保留至今的刑事辩护词中,却难见一个认真审问、查明证据或反证的犯罪案件。自不待言,当时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都不健全,民事诉讼也受到掺和一切的党派政治影响,例如伴随秦纳或苏拉在罗马的得势,普布利乌斯·昆克提乌斯(publiusquinctius)一案(罗马纪元671—673年即公元前83—前81年),竟得到十分矛盾的判决。常常是非法学家出身的辩护士,也在这里有意无意地制造了众多纠纷。当然,政党在此处的掺和只是例外,辩护士的巧舌如簧也不会快速或深刻地破坏正义的观念。因此,那个世纪的全部民事辩护辞,虽按严格观念讲算不上绝佳的辩护文章,但就内容而言,却远比同时期的刑事辩词少了几分诽谤而多了一些法学意味。继庞培钳制辩护士的雄辩后,如果恺撒延续庞培的做法,甚至进一步加大对辩护士的约束,至少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损害。如果对官员和陪审员的任命经过更加完善的遴选和监督,同时杜绝贪腐和恐吓法庭之事的发生,那么这一方法也是十分有益的。但在人们心中,神圣的正义感和对法律的敬畏心虽难以毁灭,却也难以再生。这位立法家虽然消除了许多弊病,却始终无法根治病症。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可治之症,但在这件事上,时间是否还能有效治愈,仍是一个未知数。

罗马军事体制的衰退

当时罗马的军事组织与汉尼拔时代迦太基的军事组织可谓是如出一辙。只有军官能够充当统治阶级,国人、平民和省民则组成军队。将军在财政和军事上几乎不倚仗中央,幸与不幸他都只能依靠自己和所辖省份的资力。军队中,城邦精神、民族精神都已泯灭,仅剩团体精神作为内部团结的维系。军队不再是国家的工具,从政治上讲,军队失去了自己的意志,而只听从主帅的意志;从军事上讲,军队如在凡庸之辈的率领下即是一帮无用的乌合之众,但在出类拔萃的将军麾下,却能达到国民军远不能及的完美地步。尤其是军官阶级,堕落极深,上层阶级的元老和骑士,都日益不喜从军习武。从前,人们对军官之位的争夺十分激烈,如今任何骑士阶级只要愿意从军,一律可授予兵团长官一职,其中很多此类职位空缺,只得由身份低微之人来担任。贵族阶级若还有从军之人,至少都要求在西西里(sicilia)或其他确保无敌军来犯之处以消磨军旅时光。有寻常勇气和才能的军官,便会被誉为旷世奇才,尤其像被同代人敬若神明的庞培,其实从任何角度考虑,这种崇拜都只会害了他。通常由军官发布命令,决定脱逃或叛乱。统帅虽十分放任与宽容部下,每天仍有革职高级军官的提议出现。我们至今仍保存着恺撒亲手绘制的一幅极具讽刺意义的画作,画中描写了恺撒大本营中奉命进攻阿里奥维斯特时的景象,画面充斥着咒骂和哭泣,有的人在写遗嘱,甚至还有人在请假。士兵中,已不再有上层阶级的痕迹可循。按律,普通服兵役义务依然存在,征兵外加招募后,程序便没有按规矩办。许多有义务服兵役的人被忽略,但已入伍人员则须留在军中三十年或更久。如今,罗马国民骑兵仅仅以一种骑马的贵族侍卫队形式存于世间,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骑士和精挑细选的骏马的存在,仿佛只是为了在首都节庆日时亮相表演。所谓的国民步兵,不过是从最底层公民阶级征召的佣兵队。由属国人专供的骑兵和轻兵,如今在步兵队中也日渐变得普遍化。就当时的作战方式而言,队伍效能大都寄托于百夫长。按国家军制,士兵曾须经真刀实枪的军功战绩累积,才能一步步晋升至百夫长的位置,如今却一律凭私情来授予,把此职位卖给出价最高者之事竟然屡见不鲜。政府的理财不当和大部分官吏的纳贿、行骗,导致士兵军饷短缺,无法定期发放。

此事导致的必然结果是:罗马军队任意掠夺各省民众之财,起兵反抗军队长官,遇敌军就落荒而逃。竟有大队人马,如罗马纪元697年即公元前57年皮索的马其顿(macedonia)军,没被敌军击败,反倒因为此类事件处理不善而全军覆没。反之,精明能干的领袖如庞培、恺撒、伽比尼乌斯(gabinius)等人,善于利用现有的材料打造骁勇善战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称得上模范的军队,不过这种军队与其说属于国家,不如说属于某个将军个人。自始至终,罗马海军都十分不得民心,而且从未完全本国化,随之而来的是,海军更加腐败衰落。可以说,在这里一切能被破坏的事物,都在寡头政治下破坏了。

恺撒重新整顿军事制度

在之前松懈无能的上级管理下,纪律约束已基本废弛,为此恺撒对罗马军制进行了整顿,以加紧和增强纪律约束力。在他看来,罗马军事制度似乎不必也无法彻底改革,他接受军队应有的属性和成分,正如汉尼拔曾经接受他们一样。恺撒市政法规定:未满三十岁者,如果希望担任市政官之职或市参议会议员,前提必须要服骑兵役(即军官)三年或服步兵役六年,此举固然证明他希望吸引上层阶级从军,但同样也明显表明了民族不尚武的精神日益增长。恺撒自己也认为今时不同往日,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把高官显爵无条件地与服役期满联系在一起,这也恰恰阐释了恺撒为何无意重建罗马国民骑兵。征兵事务得到了妥善安排,服役期间也调整并缩短了,除此以外的事宜都照旧办理。列阵步兵仍主要从低层罗马公民中征募,骑兵和轻兵依旧从属国人民中征召。出乎意料的是,舰队竟没有进行任何整改。

外国佣兵兵团副将

由于属国所供给的骑兵不可靠,恺撒不得不对此进行革新,毋庸置疑,他自己都觉得此次革新有些冒险。他首次违背绝不用佣兵打仗的古罗马制度,把雇佣的外国人尤其是日耳曼人编入骑兵队伍。此外,兵团副将(legatilegionis)的设立则是另一革新。迄今为止,兵团长官一部分由公民推选,一部分由有关省长推荐,他们统领兵团的方式,为六名兵团长官负责一个兵团,轮流执掌兵权。将军从中任命一人为兵团司令,用于临时和非常时期的措置。久而久之,这种兵团长或副将逐渐成为组织上的永久性制度,并且直接由罗马城的最高统帅而非他们所服从的将军来任命。这两种改革,似乎都源于恺撒与伽比尼乌斯法相关的安排。军事组织中增添了这一重要中级官阶,究其原因,部分是源于加强兵权集中的需要,部分是由于具备才能的高级军官的缺乏,主要是希望借皇帝任命的一个或多个高级军官,与省长共理政事,来平衡省长的权力。

新最高统帅之职

军事制度上,最重要的改革是规定皇帝为永久军事领袖,皇帝代替了曾经非军事且一无是处的统治团体,总揽军事大权,也因此把原来那大都有名无实的指导,转变成为真实有力的最高统帅权。至于最高统帅对各省素来全能的分统帅而言处于怎样的地位,我们无据可寻。一般而言,副执政官与执政官的关系以及执政官与独裁官的关系,似乎可作为类推的依据,故而省长虽拥有本省的最高统帅权,但皇帝却可以随时将其统帅权归为己有或交付给自己的代理人,此外省长之权仅限于其本省,皇帝之权却与君权、昔日执政官之权无异,遍布整个帝国。再者,如今军官的任命权,包括兵团长官和百夫长在内,凡之前归省长负责的,一概直接移交皇帝掌管。同样,征兵安排、假期批准和较重要的刑事案件,或许也早已交由最高统帅裁夺。省长权力得到了有效限制,皇帝也拥有了管制监控之权,将来再无需担心军队会完全紊乱,也不必惧怕军队成为个别军官的私人部属。

恺撒的军事计划抵御边界

虽然时局必然趋向于军事君主制,虽然恺撒无疑独揽了最高统帅权,但他绝不愿意借军队建立权威,也不愿意把权威建立在军队上。他固然认为国家有必要建立常备军,但这仅仅是基于地理上的考虑,认为国家有必要广泛调整边界,同时建立永久边防军。在早期和近期的内战中,恺撒一直致力于稳定西班牙局势,沿大沙漠一带设立强固据点以守卫阿非利加边境,同时在莱茵河沿岸设据点以守卫帝国西北边境。他以同样的方式,在幼发拉底河和多瑙河沿岸国家设立防御。他迫切希望远征帕提亚(parthia),以报莱茵一战之仇。他曾以三年为战期,决心谨慎彻底地与这班劲敌进行最后清算。随着盖塔王布雷比斯塔斯(burebistas)在多瑙河两岸势力的日益增长,恺撒也曾采取类似的计划来攻打布雷比斯塔斯,同时效仿他之前在高卢创立的边区的形式来保卫意大利东北部。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恺撒希望像亚历山大一样,乘胜追击无限扩大疆域。当然,也有人曾言,恺撒欲由帕提亚向里海,由里海至黑海,而后再沿黑海北岸到多瑙河,把西徐亚和日耳曼远至北海的全部领土——按当时的观念北海距离地中海并不遥远——都划为帝国疆域,然后经高卢返回。但权威典籍无一能证实这种荒唐计划的存在,像恺撒统治的罗马那样的国家,已有大批难以管制的蛮族分子存在,想要同化他们恐怕还需要未来几百年的努力,就算在军事上可以征服,也终将成为比亚历山大远征印度那样更璀璨却也更严重的错误。从恺撒在不列颠和日耳曼的行动以及他政治思想的继承者的行动来判断,恺撒很可能与西庇阿·埃米利亚努斯(scipioaemilianus)极为相似。他祈祷神灵助他保全帝国而非扩张疆土,他的作战策略仅限于调整疆界——当然以他定义的庞大规模为标准——既要保证幼发拉底河沿岸的安定,又要在多瑙河建立边界,代替曾经波动不已且于军事上一无所用的帝国东北界限来防守外敌。

恺撒避免军事独裁的尝试

但“不应将恺撒与亚历山大和拿破仑混为一谈而称他们为世界征服者”的说法也许是正确的,他确实无意于令新君主制主要以军队为依托,也不希望把军事凌驾于文治之上,而是欲将文武融为一体,尽可能使军事隶属于文治。军事国家堪称无价之宝的支柱,以及闻名遐迩的高卢老兵团,都被恭而有礼地解散了,他们光辉的名字被刻在新立的城邦城墙上,永垂不朽,究其解散原因,主要是由于他们的团体精神与文治国家水火不容。苏拉的士兵仍旧如军队一般聚居在自己的殖民地,但解散时接受恺撒分配田地的士兵则不然,他们(尤其是住在意大利的人)大都离群独居,人员散布于整个半岛。其中只有一个例外,因坎帕尼亚仍有一部分土地由恺撒支配,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有老兵聚居此地。为解决维持常备军士兵不超越公民生活范围的难题,恺撒一方面保留老办法——规定兵役年限但不确定长期服役,即不得遣散任何正在服役的士兵,另一方面采取上文提到的缩短兵役年限之法。因此军队组成人员的变动逐步加快,一方面让服役期满的士兵落户务农,另一方面令军队远离意大利。一般而言,将士兵调遣至君王认为的只适于士兵聚居的地方,即调至边界基地抵御外敌。

禁卫军的缺乏

军事国家的真正标志是发展和优待禁卫军,但恺撒却没有按例行事。虽然现役军队中为将军特设亲兵的制度由来已久,但恺撒率兵时却彻底废弃了这一制度,他的卫队似乎基本都是由传令官或非军人侍从构成,因此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特选队,也从未成为行伍军队的嫉妒对象。恺撒身为将军时就已经废除卫队,登上王位后更不许禁卫军相伴左右。恺撒虽深知刺客无时无刻不潜伏于身旁,却仍旧拒绝了元老院提出设立贵族卫队的建议。局势略显平静时,他便解散了原先在首都所用的西班牙卫队,只是按照罗马高级官员延续下来的惯例,以仪仗队为随从。

理想的无法实现

虽然在与现实作斗争时,恺撒迫不得已放弃本党和少时的理想——在罗马创造一个不依靠武力而全凭国家信任的伯里克利式政府,可就在今日,他仍以史无前例的魄力,坚持着那不成立军事君主制的基本主张。当然,这一主张只能是一种幻想,根本无法实现,只是此时这位精明的君主对这种伯里克利式政府的渴望,已经远远胜过自己清晰的理智。一个政府,如恺撒心中所想,本质上具有个人性,因此难免会伴随开创者的离世而消亡,一如当年伯里克利和后来克伦威尔类似的事业已随着他二人之死湮灭了。在国家陷入大乱的情势下,罗马第八代国王在世时,都未必能像七代先王那样只凭借法律和正义来统治国民,更何况如今常备军已在近期内战中,知晓自身的强大力量而变得有恃无恐,再企图将军事与文治相结合,使之成为社会建设的有效力量,这一点已几无可能。任何人都无法静下心思考,法律约束在由低到高各个社会阶层中消失到了何种程度,曾经的期望也成了南柯一梦。如果采用马略(marian)的兵制改革,士兵基本不再是公民,那么,坎帕尼亚(campanian)兵变和塔普苏斯战场已用惨痛的代价,清晰地展现了如今的军队是以何种形式来支持法律的。甚至这位平民党的伟大领袖也只能勉强控制他所解放的军力,成千上万的刀剑仍听他的号令出鞘,却不再按他的号令入鞘。命运的力量胜过了天才之能,恺撒本欲做一位文治国的复兴者,最后却成为他所厌恶的军事君主制的创始人。他推翻了国内贵族和资本家的专政,结果却建立了军阀专政,于是国家仍处于少数特权阶级的欺压和剥削下。绝世之才的特权之一,就是犯这种创造性错误。为实现理想,伟人做了伟大的尝试,即使无法达到目的,也是人类瑰宝。罗马军事国之所以在几百年后才成为警察之国,罗马代代皇帝可以在其他方面与开国伟人不同,却唯独保持一致的是,兵刃只挥向敌人而绝不剑指公民,视人民和军队同等重要,绝不让军队监管人民,这一切都是恺撒的功劳。

财政管理

至于财政管理方面,由于帝国非常庞大且排斥贷款制,加之财政基础稳固,因此财政困难较少。如果国家长年处于财政危机中,其原因绝不在于财政收入不足,实际上近几年来财政收入已大幅提高。以往的年总收入约计两亿塞斯特斯,比提尼亚—本都(bithynia—pontus)和叙利亚(syria)两省设立后,又增加了八千五百万塞斯特斯的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其他新开拓或扩增的财源,特别是日益增长的奢侈税收益,远超过了坎帕尼亚地租的损失。此外,大量额外款项经卢库勒斯(lucullus)、梅特路斯(metellus)、庞培、加图等人之手,不断流入国库。财政困难一部分源于日常和额外支出的增多,一部分源于事务处理的混乱。前者主要指首都群众配粮所需经费过多。罗马纪元691年即公元前63年,因加图扩大配给,导致每年支出费用高达三千万塞斯特斯,罗马纪元696年即公元前58年废除延续至今的偿付后,竟耗费了国家年收入总额的五分之一。除西班牙、马其顿和其他省份的原有兵力外,又增加了西利西亚(cilicia)、叙利亚和高卢的兵力,故而军事预算也相应地增长了。在额外支出费用中,必须首先说明装配舰队的巨额花费,例如罗马纪元687年即公元前67年大侵略后的第五个年头,竟一次性支出三千四百万塞斯特斯。此外,还要加上战事和备战所需的巨款,如仅仅为配备马其顿军,就一次性支付了皮索一千八百万塞斯特斯,甚至每年还需付给庞培两千四百万塞斯特斯作为西班牙军的给养和军饷,同时支付恺撒相当数额供高卢军用。这些巨额支出,对罗马国库的要求虽然很大,但倘若当初曾堪称模范的国库管理没有被遍及一时的懈怠和欺诈所侵染,或许仍可以满足这些需求。因国库忽视了对积累欠款的追索,导致停止支付的状况频发。国库的主管官员是两个每年一换的年轻财务官,他们整日满足于无所作为。昔日的文书和其他职员都以诚实廉政而广受敬仰,如今他们中间(尤其自从此类职位可以用金钱买卖以来)却盛行起各类胡作非为。

恺撒的财政改革废除直接税租赁

自从罗马的财政权力不似从前一般集中在元老院手中,而改由恺撒的内阁掌管,财政这个堪称伟大机器的转轮和发条都自然而然地拥有了新的生气、严格的秩序和紧密的联系。盖乌斯·格拉古曾制定的两种制度——出租直接税和粮食分配制——似痈疽一般腐蚀着罗马财政,故而只能对其进行部分改造、部分取消。恺撒不愿像先辈那样借富豪和首都群众来约束贵族,而是更倾向于废除贵族,保障国家免受一切寄生虫祸害,所以在这两个重大问题上,他更愿意追随寡头党苏拉的脚步而非盖乌斯·格拉古。间接税仍施行租赁制,这种制度由来已久且不可或缺,罗马财务管理中原有一条准则,曾规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证收税的简便和易于管理。当然,恺撒也谨遵这一准则,没有打破其规定。但自此以后,直接税,如阿非利加(african)和撒丁(sardinian)缴纳的粮食和油类,被视为保证国家供给的实物贡献,而如小亚细亚(asiaminor)缴纳的赋税,则转化为定额税金,由税区负责征收各类款项。

粮食分配改革

罗马民社居统治地位,按例应受属国供养,因此首都的粮食配给一向被看作罗马民社的有利特权。恺撒废弃了这种无耻的原则,但也不可忽视仍有大批一贫如洗的公民全仰仗这点施舍才免于挨饿,这样一来,恺撒又不得不延续此原则。根据加图更新的森布罗尼法(sempronianordinance),罗马城的每位居民都依法有权要求免费粮食,领粮的人员名单最后增至三十二万人。如今恺撒从名单中剔除了所有的富人和有其他谋生之法的人,把名单上的人数降到了十五万人,且永久设定此数额为免费领取粮食者的上限。同时,恺撒又命人每年修正一次名单,以便有人迁居或死亡时再由最贫困的申请者及时填补空缺。如此,政治特权摇身一变成了济贫事业,一个在历史和道德上都引人注目的原则便初次应运而生了,文明社会缓缓地一步步地走到利益休戚相关的境地。古代初期,国家无疑应保护人民免受公敌和杀人犯的侵害,却没有义务为无助的人们提供生存必需品以抵抗更险恶的敌人和贫困。雅典文明在梭伦和他之后的立法中,首次设立了一种原则,规定民社有义务赡养残疾者和一般贫民,但在雅典狭窄的生活圈中,这种义务始终是城邦之事,直到恺撒时期才把它发展为有组织的国家制度,把这种曾被视作国家的累赘和耻辱的安排,改造成如今无数造福人类机构组织的先驱,人类无限的同情心和痛苦便在这里交互争斗。

收入预算

除了这些基本改革外,收支事务也进行了彻底修正。正常收入来源都加以规整和修正。为数不少的民社甚至整个区域的免税权,或是间接由罗马和拉丁公民权授予,或是直接由特别优待授予。例如,西西里的全部民社的免税权都是由罗马和拉丁公民权授予,伊利翁(ilion)城则凭借特别优待获得了免税权。还有更多民社的贡额得到削减,例如恺撒在远西班牙(furtherspain)任省长后,他的提议经元老院批准,规定可削减各民社贡额。最受压迫的亚细亚(asia)省现在不但在征收直接税上拥有便利,而且免去了三分之一的直接税。新增税收,如伊利里亚(illyria)被征服民社的税,尤其是高卢各民社的税——后者每年共缴四千万塞斯特斯——一概从低估算。此外,有些个别城市,如阿非利加的小勒普蒂(littleleptis),撒丁(sardinia)的苏尔奇(sulci)以及几个西班牙民社,为惩戒它们在最近战争中的行为,其贡额有所提升。意大利港口税的收入颇丰,在近期无政府阶段曾被取消,但由于这种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从东方进口的奢侈品,因此十分有必要恢复。除这些新开发或恢复的经常财源外,另增添了内战中获胜所得的非常财源,包括在高卢搜集的战利品,首都库存的现金,从意大利和西班牙寺庙收取的财宝,属国的民社和君主以强行借贷、馈赠或赔款等方式筹集的款项,还有同样借法庭判决或直接送付款令等方式施加在罗马富人身上的罚金,但最主要还是变卖失败敌人财产获得的收益。我们可以从一个事实来推断这些财源究竟有多么丰富,单阿非利加曾加入反对党元老院的资本家的处罚金,就高达一亿塞斯特斯,而庞培财产的买主付价,也达七千万塞斯特斯。确实有必要实施这一举措,因为失败贵族的势力主要基于其巨额财富,只有强迫他们支付战争费用,才能有效打破其势力。恺撒把变卖财产所得的款项用于有利国家的事务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没收财产招致的怨恨。苏拉往往对侵吞公款的宠臣予以饶恕,但恺撒则不然,即使对最忠实的党徒例如马尔库斯·安东尼,他也会严追购物款项。

支出预算

首先因配粮大受限制,支出得以削减。仍旧延续首都贫民的配粮制,此外恺撒新创立了罗马浴堂供油制,配粮和供油至少大部分都基于撒丁尤其是阿非利加的实物征收,因而全部或大部分由财政划拨。此外,由于常备军增多,加之兵团士卒的年俸由四百八十塞斯特斯增至九百塞斯特斯,因此军务日常开支相应增加了,但恺撒坦言这两项举措都是必不可少的。罗马十分缺乏真正的边界防卫军,而扩充军队是加强边防的必要先决条件。恺撒采取加倍发放军饷的措施,希望借此收拢人心,令士兵誓死效忠于他,但这一举措并非作为永久性改革。远古时期规定每日饷金为一又三分之一塞斯特斯,彼时的货币价值与恺撒时代罗马城的货币价值大相径庭,现今首都的普通短工平均每月可通过手工劳作挣得三塞斯特斯。那时的饷金数额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只因当时的士兵从军不为饷金,却主要为了赚取兵役中大都不合法的外快。切实做到军务的真正改良,铲除各省人民的负担——士兵非法所得,第一要务便是要适应时势地提高固定军饷。恺撒现在改军饷为两个半塞斯特斯,理应视为公平之举。也正因如此,国库必须承此重担,其带来的结果也必然是有益的。

恺撒必须或自愿负担的额外支出实难想象。战争本身消耗了大量财力,加上恺撒在内战期间逼不得已做出了一些承诺,而履行诺言所需的金额也不是个小数目。普通士兵因参与内战而获得两万塞斯特斯的赏金,首都群众也因不参与内战,除粮食供给外,还额外获得三百塞斯特斯的赏金,这个欠佳的事例却不幸被后世铭记。但鉴于时局施加的压力,恺撒没有降低赏金,也充分显示了他的王者风范。此外,索要荣誉奖赏的人不计其数,恺撒也都一一答应了。共和晚年,国家遭遇财政危机,建筑行业被严重忽视,为此恺撒将大量资金流放市场以发展建筑业,他在首都的建筑物,部分建于高卢战役期间,部分建于高卢战役之后,花费共计一亿六千万塞斯特斯。

恺撒在财政管理方面取得的总成就表现在以下方面:凭借明智有力的改革以及节约与慷慨的结合,恺撒妥善处理了一切公平合理的要求,到罗马纪元710年即公元前44年3月时,国库存款已达七亿塞斯特斯,他的个人存款也有一亿塞斯特斯,总额是共和鼎盛时期现金数目的十倍。

国家的社会条件

虽然解散旧政党并为新国家建立一个适当的政体、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和一种秩序井然的财政实属不易,但于恺撒而言,这些却不是他工作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意大利民族希望得到真正的复兴,那么则需要对这个庞大帝国的每一部分(罗马、意大利和所有省份)进行改造重组。

首都

罗马城中的拉丁民族世家早已绝迹。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首都失去其城市甚至民族特色的速度,必然远远大于其他任何附属民社。为在全国而非一城中觅得安家之所,上层阶级快速脱离了城市公共生活。在这里,难免聚集着外籍侨民,或多或少的为娱乐或生意而来的游客,以及大群由于无业、懒惰、犯罪、道德败坏、身无分文等原因而四海为家的流浪者。显然,这一切与罗马城的现状相得益彰。殷富的罗马人常把城中住宅看作一个寄宿之处。当罗马市政推选出帝国官员时,当罗马城执事人员集会成为帝国公民大会时,当首都不再容忍任何市区的自治小团体及其他协会存在时,罗马的一切城邦生活便就此告一段落。帝国各地的民众蜂拥而至地涌向罗马城,为的是投机、荒淫、阴谋、学习犯罪甚至躲避法律监控。

民众

以上这些弊病一定程度上由首都的本质衍生,同时相伴而衍生出来其他许多意外的或更为严重的弊病。自古以来或许没有哪个大城市像罗马一样全部靠赡养而生,进口和家庭奴隶工业导致这里不可能有任何自由生产。古代一般国度的根本弊病即奴隶制,在首都的危害程度要远大于其他地方。从未有任何地方像大家族和暴发户的宅邸一样,聚集着大批奴隶。也从未有任何地方像首都这样混杂着来自三大洲各个民族——叙利亚人(syrians)、弗里吉亚人(phrygians)和其他半希腊人(half-hellenes)与利比亚人(libyans)、摩尔人(moors)相混杂,及盖塔人(getae)、伊比利亚人(iberians)和与日俱增的凯尔特人(celts)、日耳曼人(germans)相混杂——的奴隶。与自由缺失密不可分的道德败坏,形式正义和道德正义的对立冲突,在这半开化或全开化——仿佛化身儒雅贵族——的城市奴隶中如此昭著,这绝非是那些像束缚的牛一样戴着镣铐耕田的农奴所能比拟的。比奴隶群体更坏的是那些在法律上或仅事实上获得解放的奴隶,其中混杂着乞讨的流氓和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他们虽不再是奴隶,但也还算不上真正的公民,在经济甚至法律上仍依赖主人,却自命为是自由人。这些脱籍人十分向往有着种种利益可得的首都,零售业和手工业几乎完全操控在他们手中。他们在选举上的势力已有目共睹,此外,民魁常借售卖场作为宣布街市暴动的惯用信号,也明显说明他们在街头暴动中居于领导地位。

寡头政治与民众的关系

更过分的是,政府不但不对首都人民的腐化加以抵制,反倒为方便他们的利己政策而鼓励这种腐化。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严重犯罪者留居首都,但玩忽职守的警察并未认真执行。虽然迫切需要警察对流氓团体加以监督,但起初此事被人们所忽略,后来竟被定义为一种阻碍人民自由的枷锁而受到处罚。因允许民间自由开展庆祝节日,导致节庆日剧增,单是七个寻常节庆——罗马节、平民节、神母节、谷神节、阿波罗节、花神节和胜利节——就共计持续六十二天之久,此外还有角斗赛会和很多其他额外娱乐。既然有完全无余粮的无产阶级存在,那么低价供粮在所难免,但人们却以肆无忌惮的轻浮态度来处理它,以致粮价涨落离奇怪诞、难于预估。最后,配粮制实际形成了一种官方邀请,即邀请那些无食物果腹又不愿意工作的无产公民迁居首都。

首都无政府状态

播的是恶种,收的自然也是恶果。政界的帮会和团队组织、宗教界对伊西斯(isis)的崇拜和类似的虔诚狂,都源于此。人们无时无刻不为明日之餐忧虑,也无时无刻不身处无尽的饥荒中。生活在首都,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身安全都更难以保障。匪徒以杀人为业,这是首都唯一特有的职业。引诱受害者来首都,是实施暗杀的第一步,如果没有武装扈从贴身保护,无人敢冒险孤身前往首都城郊。首都外面的状况与内部的混乱状态不相上下,似乎是对贵族政府的尖锐讽刺。政府在台伯河的治理上碌碌无为,只是命人用石料把还在勉强使用的唯一桥梁建造起来,至少延伸到台伯河的沙洲。罗马城矗立在“七山”(sevenhills)上,关于夷平城区之事,除了堆积的垃圾有所改善外,他们毫无作为。街道狭窄曲折,随山丘盘旋上下,极少修理,人行道十分狭小,且路面坑洼不平。普通住宅由砖瓦草草筑成,高得令人眩晕,大都是投机建筑师为小本产业者建造,也因此让建筑师变成巨富,小本产业者却沦为乞丐。富人金碧辉煌的宫殿像一座座孤岛出现在破败的建筑海洋中,它们压缩城市房屋的空间,恰如它们的主人压缩市井小民在国家的公民权。在那些云石立柱和希腊雕像旁,破败的寺庙及大部分由木雕制成的神像却显得十分凄凉。城市中,几乎未曾听闻有任何街市警察、河岸警察、消防警察和建筑警察。政府若对连年发生的水灾、火灾和房屋坍塌事件有所困惑,只能诉诸于神学国师,聆听他们对这种征兆和怪异之事所象征的意义进行剖析和建议。如果我们设想,伦敦有新奥尔良(neworleans)奴隶人口、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警察和今日罗马城的非工业者,按照1848年巴黎时局后的政治动荡,我们便略知彼时的共和荣耀——西塞罗(cicero)及其同党在愤懑的书信中所哀悼的没落的共和光荣。

恺撒在首都的事务处理

恺撒从不悲悼谴责,但只要还有补救的余地,他都会设法补救。当然,罗马城仍旧是昔日的那个世界之城,再强加给它意大利的特殊性质,不仅行不通,也违背恺撒的计划。正如亚历山大当年以希腊的、犹太的、埃及的甚至世界的亚历山大城作为希腊和东方帝国的适宜首都,那么这座新罗马和希腊的世界帝国之都,位于东西方交接处,也就不应该仅仅成为意大利的民社,而应成为去民族化的万国之都。因此,恺撒容许人们崇拜约维斯天父之外的新晋埃及神,甚至允许犹太人在帝国首府自由演练他们那奇怪的外国仪式。无论罗马城内鱼龙混杂的寄生人口,尤其是希腊—东方人口,有多么粗暴无礼,他都绝不对其额外施加阻碍。有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值得一提:在恺撒为首都举行的人民节庆中,他下令表演戏剧时,不仅要使用拉丁语和希腊语,还要使用其他语言(大概有腓尼基语、希伯来语、叙利亚语或西班牙语等)。

无产阶级人数的减少

恺撒虽充分地有意识地接受了他所目睹的首都的本质,却也致力于改良罗马城盛行的可悲可耻之状。但不幸,根本的祸患是最不可能被铲除的。恺撒无法废除奴隶制,当然也无法消除随之而来的国家灾难。他是否会在某个特定时期对首都的奴隶人口加以限制,与他在另一领域所采取的措施一样,我们永远没有答案。恺撒虽不可能用魔法变出首都的自由产业,但庞大的建筑业却能对那里的贫乏略施援救,为无产者开辟了一个微小却体面的收入来源。此外,恺撒也致力于减少自由无产阶级的数量。配粮制吸引人们络绎不绝地涌向罗马,为此恺撒改配粮为限额济贫制,这一改良虽不能完全阻止人们涌向罗马,但至少起到了较大的限制作用。一方面,由于法庭奉命不留情面地严惩流氓之徒,另一方面由于广泛开辟海外殖民地,现今无产者的人数也相应减少了。在执政的几年时间里,恺撒向海外殖民地输送的人数共计八万,其中大部分人员来自首都下层阶级,例如科林斯的移民大半都是脱籍人。最初规定脱籍人不可从事城市的任何体面职业,恺撒却背离了这一原则,在殖民地开放元老院的大门欢迎他们加入,当然这样做无疑是为了获得地位尊贵之人对移民制度的支持。然而,这种移民制已经不再单纯是一种临时政策,恺撒说服每个理智之人,希望他们相信管理良好的殖民体系,是真正解救无产者使其摆脱穷苦的唯一良策。面对帝国国情,要想实现殖民地的无限扩张,必须制定永久可持续的规划程序,如此一来,便有了一种长期措施来缓解这种无限再生的弊病。首都市场最重要的生存必需品一直存在严重的价格波动问题,为对此加以限制,恺撒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新组织和自由管理的国家财政为此事提供资金,此外还配备了两位新任官员即粮食市政官,专门负责监管承办商和首都市场。

帮会体系的限制

政体变更有效抑制了帮会风气,达到了禁律所不能及的效果。随着共和与共和选举、法院和选举团的腐败施暴的终结,暴民的喧哗胡闹也随之结束了。再者,由克洛狄乌斯法(clodianlaw)创立的结合体也瓦解了,而后将协会的全部事宜交由政府当局监管。古代公会和协会、犹太的宗教团体以及其他特殊类别的团体,在知会元老院后即可创立。此外,若是定期召集拥有固定资金的团体召开集会,则需事先得到君主批准,后经元老院特许,才可成立。

道路警察

此外,应加强更为严厉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强有力的警政制度。法律(尤其有关暴力犯罪的法律)应比以前更严苛。共和法中不合理的规定,如已定罪的犯人仍有权自动离境以逃脱惩罚,则势必会被废除。恺撒颁布的有关首都警政的详细章程,大部分至今尚存。有意者自行考证便可得知,皇帝注重奉劝户主修理街道并以粗凿的石头铺设整个人行道,同时还发布了关于抬轿和赶车的合理规定,鉴于街道的性质,车轿只许在夜间自由行驶于首都。地方警政的监督主要由四名市政官负责,即使之前此事不归他们管,但至少现在他们奉命分别视察首都各个划分明确的警区。

首都的建筑

最后,恺撒既热爱罗马式建筑,又是一位善于组织谋划之人,因此首都的建筑业和与之相关的公益机关,都经恺撒之手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种现象不仅是对近期无政府状态下管理不善的讽刺和羞辱,而且超越了罗马贵族鼎盛时期所行之事,正如恺撒的天赋远胜于马尔奇氏和埃米利氏。恺撒超越前人之处,不仅在建筑本身的规模和拨给建筑业的巨款上,更在于恺撒身上一种真正政治家的公益感,这也是恺撒为罗马公共机关所做之事不同于其他同类事业的本因。恺撒不像他的继承者那样去建造庙宇和其他宏伟壮丽的建筑,而是致力于缓解罗马城的市场用地——当时罗马的公民大会、最高法庭、交易所以及日常的业务和消遣场所都拥堵在此地,恺撒至少把公民大会和最高法庭迁移到了别处,为此他专门为公民大会建造了一座新会场——战神广场(campusmartius)上的尤利亚神庙(saeptajulia),同时为最高法庭建了新的司法所——皮卡托尔(capitol)和帕拉廷(palatine)中间的尤利亚广场(forumjulium)。出于一种同样的情怀,他创立了浴堂供油制——每年提供三百万磅油(多数出自阿非利加)给首都浴堂使用,因此浴堂可为浴客免费提供涂抹身体的油,此法源自上古时期人们以沐浴和涂油为基本保养的习惯,也是保持清洁和卫生的明智之策。

但这些宏大安排不过是彻底改造罗马的初步策略,他的各方面计划均已制定妥当:建造一所元老院新会堂,一座壮观的新商场,一家与庞培剧院相匹敌的新剧院,一个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公共图书馆——效仿亚历山大城近期被毁的图书馆,来打造罗马首个此类图书馆,最后还有一座玛斯(mars)庙——其富丽堂皇要超过迄今为止所有的庙宇。恺撒还有一个精妙绝伦的想法,首先经彭甸沼地(pomptinemarshes)建造运河,水流排放至特腊契纳(tarracina);其次改造台伯河的下游河道,使其自当时的莫列桥(pontemolle)起,中途不流经梵蒂冈场(campusvaticanus)与战神广场(campusmartius)之间,而是绕过梵蒂冈场和雅尼库鲁山(janiculum),引流至奥斯提亚港(ostia)——把该地的不良停泊状况改造为适当的人工港。倘若这一宏伟蓝图能够实现,那么一方面首都的劲敌——附近的空气污染——将会得到治理,另一方面人工港从梵蒂冈场转移至台伯河左岸代替战神广场后,战神广场的宽阔土地便可供公共和私人建筑使用,故而首都极其有限的建筑空间将会空前扩大。这样一来,一直以来首都深感缺乏的安全海港也有了着落。这样看来,这位皇帝意欲转山易河,冒险与大自然抗衡。

然而,罗马城虽在这种新秩序下获得了更多的舒适和壮丽,但如上文所述,它却因为这一变动永远失去了政治上的至尊地位。随着时间的流逝,罗马国与罗马城合二为一的想法逐渐被人们视作悖理的妄言,但这条准则早已与罗马共和的本质密不可分,只要共和不灭,这条准则也不会消亡。也只有在恺撒的新帝国里,除一些法律拟制外,这条准则的其他内容全部被废除了,且法律上首都民社与其他自治市地位同等。实际上恺撒在这里与在他处无异,照样尽心竭力地进行整顿,而且冠以正式恰当的名称。此外,他还发布了意大利自治市法,并将其应用于首都和其他城市民社,毋庸置疑,此举乃恺撒有意为之。此处补充一点,正因为罗马作为首都而言缺乏生活的共性,所以大体说来,帝国时代罗马城的地位甚至低于其他自治市。共和时期的罗马城乃匪徒聚集之地,但也是一国之都。君政时期的罗马城虽以三大洲的辉煌为荣,在满目的黄金和云石中闪耀,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国家内部不过是一座与贫民窟相连的皇室宫殿,换言之,就是个难以避免的邪物。

意大利意大利农业

目前在首都,唯一的目标就是借警察和律令大规模铲除明显的恶弊,但挽救深度混乱的意大利经济仍然任重而道远。根本的祸患(上文已详述)便是农业人口的消失和商业人口的非正常增长以及随之带来的无尽的祸患。想必读者不会忘记意大利的农业状况,尽管曾殷切地尝试查明小地产的消亡原因,但除了亚平宁山和阿布鲁奇山的谷地之外,在意大利的任何区域,农业经济都已不再是当地的主流经济模式。田庄经营管理方面,曾经谈及的加图系统和瓦罗描述的系统并无差异,只是后者把罗马时代城市生活中优劣参半的发展轨迹展示了出来。瓦罗说:“昔日田庄的谷仓大于庄主住宅,现今却截然相反了。”图斯库鲁姆(tusculum)和提布尔(tibur)以及特腊契纳和贝亚(baiae)沿海区域,昔日都是拉丁和意大利农民播种收获的地方,而今罗马贵族一幢幢富丽堂皇的别墅却在此处拔地而起,其中部分别墅连同其围地和引水渠,保护饲养河海鱼类的淡水池和咸水池,蜗牛和蛞蝓的培养所,野兔、家兔、牧鹿、牝鹿和野猪的兽圈,以及足以容纳仙鹤、孔雀的鸟屋等用地,几乎占据了一座中等城镇。但大城市的奢侈却能令众多勤勉的工人致富,这远比慈善事业提供的救济更有效。当然,普遍认为贵族的鸟屋和鱼池确实是一种奢靡的嗜好,但这种经营模式已经得到了广泛和深度的发展,比如一座鸽棚里的现货,据估计价值达十万塞斯特斯。当时已经涌现了系统的施肥法,因此鸟屋的肥料成为了农业的重要需求品。一位鸟商可一次性供应五千只田鸫——当然他们懂得如何饲养这种鸟,每只卖价三第纳尔,一位养鱼户也能一次提供两千尾海鳗,卢奇乌斯·卢库勒斯留下的鱼类也卖了四万塞斯特斯。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形下,谁若能勤劳明智地抓住机遇从事这种职业,谁就能以小投资换取大收益。当时的一位小型蜜蜂养殖者,每年平均卖出至少一万塞斯特斯的蜂蜜,而这些蜂蜜竟产自法勒里(falerii)附近不过一英亩的花园。果树种植者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以至于在高雅的别墅里,镶嵌云石的水果室常常同时布置为餐厅,有时还把买来的优质水果陈列起来作为自家产物。也正是在此期间,小亚细亚的樱桃树和其他外国果树首次在意大利果园种植。拉丁姆和坎帕尼亚的菜园、玫瑰和紫罗兰花坛产量丰富,神圣路的“美味市场”(forumcupedinis)常摆着水果、蜂蜜和花冠来售卖,这些都在首都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一般而言,庄园经营其实是种植园式的经营,在经济上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状态。列蒂谷地(valleyofrieti)、福奇诺湖(fucinelake)周围区域、利里斯河(liris)和沃尔图诺河(volturnus)各区域以及意大利中部地区的农业发展已经极为繁荣。甚至工业中某些适宜与奴隶制田庄经营合办的分支领域,都被智慧的田主兼办起来,在有利形势下,田庄内还建造了旅馆、织布厂和砖瓦厂。特别是意大利酒和油的生产商不仅供应国内市场,还大量出口海外。当时一本纪实的专著曾把意大利形象地比作一个大果园。还有一位诗人描绘了自己家乡的美丽景象:这里有水量充沛的草地、生长茂盛的玉米地、橄榄树围起的景色怡人的葡萄山,田野里的“装饰”一笑百媚生,把俊俏可爱的花园拥入怀中,周围长满了花环似的果树——这种描写显然是每天展现在诗人眼前的真实场景,令我们有幸徜徉在托斯卡纳(tuscany)和特拉·底·拉沃罗(terradilavoro)的繁荣景象中,恍如身临其境。由于前文提及的原因,畜牧业在逐步向意大利南部和东南部扩展,从各方面看,这都是一种退步,但却也一定程度上追随了农业的总体进步。例如在改良育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种驴可以卖到六万或十万塞斯特斯,甚至有的竟卖到四十万塞斯特斯。在此期间,意大利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类智慧的普遍发展以及资金的丰富充盈,令农业产量愈加丰富,其欣慰可喜的结果迥非昔日小农经济所能及。这种农业经营模式已远播海外,意大利农业家开始转向利用省内的大片土地,广泛饲养牛畜,种植谷类。

金融业

田庄经济的非正常繁荣是如何建立在牺牲小型农业者基础上的呢?与其并行的金融业达到了何种规模?与犹太人竞争的意大利商人是如何进驻帝国各省和属国的呢?全部资金又是如何最终流入罗马的呢?这些问题还须加以说明。我们在此指出一个事实:当时首都金融市场中的正规利率为百分之六,表明这里的货币比古代其他地方货币的平均价值还要低一倍。

社会不均衡

这种经济制度在农业和商业上都以资金累积和投机事业为基础,导致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衡。这句惯用、滥用的习语“由百万富翁和乞丐组成的国家”,用来描绘共和末期的罗马再贴切不过了。或许没有任何地方能如罗马一般,将奴隶国度的本质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即公私交际的基本原则是:靠奴隶劳动获益的富人受众人尊敬,而靠自己的双手劳作的穷人却受人鄙夷。这里没有所谓的真正意义的中等阶级,因为这个阶级确实无法存在于发达的奴隶制国家。有些看似或某种程度上是中等阶级的人,实际却是富有的实业家和地主,其中不乏素质低下或修养高尚之人,却个个都知足常乐,满足于自己的活动范围,远离公众生活。

实业家中有大量脱籍人和部分暴发户,他们经常浑浑噩噩、佯装贵族,真正的智者并不多见。他们中的模范人物蒂乌斯·庞波尼乌斯·阿提库斯(tituspomponiusatticus),常见于当时的记载中。他通过意大利和伊庇鲁斯经营的大型田庄农业,以及分支遍布意大利、希腊、马其顿和小亚细亚的金融业,获得了大量收益。但同时他依旧是位单纯的实业家,抵制诱惑未曾去谋取一官半职或与国家合作金融业务。他不贪不吝,也没有沾染当时挥霍奢侈的习气,比如他每天的膳食费仅一百塞斯特斯。他满足于自己舒适的生活,沉浸于城市和乡村多姿多彩的生活中,享受着罗马和希腊上流社会的交际乐趣,醉心于文学和艺术带来的快乐。

意大利的旧式地主数目众多,基础雄厚。曾有一位名为赛克斯图斯·洛奇乌斯(sextusroscius)的人,在罗马纪元673年即公元前81年放逐期间被杀害,当时的文学作品还曾描写过他,给世人留下一个这样的乡村贵族(paterfamiliasrusticanus)形象:他持有约计六百万塞斯特斯的资产,基本投在了他的十三处田庄上。在田庄经营上,他都是亲力亲为、热情饱满,把田庄打理得井井有条。他很少或者可以说从不去首都,但有朝一日倘若他确实去了首都,那么他的村野风度势必会与世故圆滑的元老形成鲜明对比,正如他那数不尽的粗笨的农奴与首都彬彬有礼的家奴有着天壤之别。比起深受世界主义熏陶的贵族界和四海为家、居无定所的商人阶级,这些地主和基本由他们主宰的“乡村市镇”(municipiarusticana),不但保存了祖先纯朴高尚的语言,还延续了前辈的纪律和习俗。地主阶级被视作民族的未来,投机者挣得家产后,希望能跻身国内名人之列,于是便买一处田庄,即使自己无法成为乡绅,也会把儿子按乡绅的标准来培养。我们可以在政治民族运动和文学萌芽时期发现地主阶级的痕迹,拥有反抗新君政最大力量的爱国反对党,正是源于地主阶级,瓦罗、卢克莱修(lucretius)、卡图卢斯(catullus)也都来自地主阶级。没有任何著作能如西塞罗《论法律》(delegibus)第二卷典雅的阿尔皮努姆引言一般,把地主生活的激情与活力描写得如此鲜明——在这位作者空虚而冗长的著作中,这段引言犹如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穷人

有修养的商人阶级和充满活力的地主阶级,不幸被淹没在乞丐和贵族界这两个可以改变社会风气的阶级中。我们没有统计数据来精确地展现当时贫富人群的相对数量,但我们可以借用五十年前的一位罗马政治家的言论——罗马公民中拥有稳定财富的人数不及两千。自此以后,公民团体已大不同以往,但贫富差距与以往持平。大批民众蜂拥去领取配粮或从军的事实,也充分说明了贫困人口的剧增。当代一位作家证实了相应的财富增长,谈及马略时期的情形时,他称价值两百万塞斯特斯的田产为“时下的财富”,我们所发现的有关个人财富的言论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富甲一方的卢奇乌斯·多米提乌斯·阿亨巴布斯(luciusdomitiusahenobarbus),曾允诺从他的个人财产中为两千名士兵人均分配四尤格土地。庞培的田产共计价值七千万塞斯特斯,演员埃索普(aesopus)的田产价值两千万塞斯特斯,首富马尔库斯·克拉苏(marcuscrassus)起家时就已经持有七百万塞斯特斯,离世时,他把大量财产捐给人民后,竟还有一亿七千万塞斯特斯。

贫富间的剧烈差距源自经济和道德中质同行异的混乱与败坏。如果普通民众仅依赖政府救济才能免于饿死,那么沉溺于乞丐的懒惰和享乐中的人们,所要承受的乞丐之困苦也是一种必然结果,当然两者间也是互相影响的。罗马平民宁可在剧院发呆也懒得工作,酒馆和妓院却门庭若市,生意红火,以致民魁为了一己私利,特意去拉拢这些行业的老板归附他们。角斗比赛深刻揭露且助长了古代世界最不堪的道德败坏,但在当时角斗赛却达到了鼎盛状态,连卖节目单都成为了厚利的行业。但当时人们采用一种可怕的新方式,即战败者的生死不取决于角斗规则和战胜者的意志,而取决于观众的臆想,战胜者根据观众指示饶恕或杀死对手。随着角斗业的市值骤增,自由的价值却大幅下降了,当时战场上极缺乏的无惧无畏和勇于斗争的精神,竟普遍存在于角斗场队伍中,且被视为角斗的必要规则,每一位角斗士都能做到一声不吭地忍受刀剑穿身,毫不退缩,连自由人也常为了糊口和工钱把自己卖给承办者做角斗奴隶。罗马纪元五世纪的平民也曾忍饥挨饿,但他们却未曾出卖自由。那时的法学专家更不屑于借粗暴的法律秘诀,把角斗奴隶这种伤风败俗、违反法律的合同——“如果承办方的角斗规则需要,就允许自己毫无抵抗地被锁住、鞭打、烧伤、杀害”——视为合法且可控告的合同。

奢靡浪费

虽然贵族界尚未出现类似的事,但本质上讲,贵族也没什么两样,更谈不上良好。但贵族却与无产者争相不作为,如果无产者在街道上逍遥自在,贵族便舒服地躺在床上直到日上三竿。

这里盛行着无限度又没雅趣的奢靡浪费。政治和剧院中都存在大肆浪费的现象,当然他们也会因此而贪腐堕落。人们用惊人的高价购买执政官职——罗马纪元700年即公元前54年夏季,单是初次的投票表决就须支付一千万塞斯特斯,愚妄而奢侈的装饰毁了雅致之人看戏的雅致。罗马城的房租竟比乡镇城市平均高出四倍之多,城内的一所住宅曾卖到一亿五千万塞斯特斯的天价。苏拉离世之际,马尔库斯·雷必达(marcuslepidus)(罗马纪元676年即公元前78年的执政官)的住宅堪称罗马之最,但在短短三十年后,竟连罗马宫殿的前一百名都排不上号。前文已经提及在别墅上的铺张浪费,曾有人花四百万买一套别墅,鱼池是其主要价值所在。现在真正的贵族至少都有两套别墅,一套在首都附近的萨宾山或阿尔巴山,另一套位于坎帕尼亚浴场附近,可能的话,还有一个紧靠罗马城门外的花园。比别墅宫殿更荒唐的是陵墓建筑,此类陵墓至今仍有几座尚存于世,这也证明罗马富人为彰显其地位不知用了多少砌石来垒成建筑。嗜好养狗驯马之人也不在少数,一匹骏马卖价两万四千塞斯特斯也是常有的事。他们讲究木料优质的家具——一张非洲柏木桌就卖价一百万塞斯特斯。他们喜欢紫色或透明纱料的衣服,常常在镜子前把衣服褶皱处整理得美观得体,据说演说家霍腾西乌斯(hortensius)曾因同僚在人群中挤皱了他的衣服而以伤害罪起诉这位同僚。他们醉心宝石和珍珠,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珠宝开始代替昔日更为美丽雅致的金饰。庞培战胜米特拉达特斯(mithradates)之际,出现了全由珍珠制作的胜利者塑像,餐厅的沙发和家具都镶嵌了银边,连厨房的器皿都是银造的,这一切都变得完全野蛮化了。与此类似,当代的收藏家竟从旧银杯上取下精致的奖牌,再将其镶嵌于金器上。旅行中也不乏奢侈浪费之状,西塞罗曾告诉我们有关西西里一位省长之事,他说:“省长旅行时都是选择初春时节,绝非寒冬腊月,此处的春并非日历上所载之春,而是玫瑰盛开的季节。按照比提尼亚王的惯例,他出行时可乘坐八抬大轿,头戴花环,颈佩花圈,坐在玫瑰花叶装饰的马尔达纱软垫上,时不时闻闻那芝麻点细布缝制的玫瑰花香囊,有时甚至会让轿夫直接把自己抬至寝室。”

饮食奢侈

但奢侈之风最为兴盛之处当属饮食奢侈,整栋别墅的布局和生活终归都与饮食相关。冬季和夏季各配有不同的餐厅,不仅如此,而且画廊、果室、鸟屋以及鹿园、月台等处均可摆设宴席,预定好的“俄尔浦斯”(orpheus)宴席戏服盛装出场,随着他的喇叭声响起,训练有素的牝鹿和野猪便应声赶来。他们虽用心掩饰这一切,却也不忘现实。不仅厨师学过烹饪法,连主人自己也厨艺了得,常常指导厨师做饭。相比海鱼和牡蛎,烤肉略有几分黯然失色,如今的意大利河鱼基本上不了盛宴的台面,佳肴与美酒竟也被视作下等品。现在就连在人民节庆中,除了意大利法勒里酒以外,还供应三种外国酒——西西里酒、勒斯博斯(lesbian)酒和开俄斯(chian)酒,而三十年前,即使在盛宴中也只是将希腊酒分予在座之人便足够了,演说家霍腾西乌斯家中酒窖竟存有一万瓶外国酒。难怪意大利的葡萄种植者开始抱怨产自希腊岛的葡萄酒的竞争力。博物学家虽热心于在海、陆上搜集新的动植物,但其热情度远不及搜罗当日烹饪新品的美食家。宴会后,宾客服一剂催吐药,以避免眼前品类繁多的美食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所有荒淫之事逐步恶化、系统化,因而有了专门的教师开始教习贵家子弟罪恶的理论和实践。

债务

我们无须再细说这种复杂而单调的混乱景象,更不必细说其实罗马人在这方面并非首创,他们只是在愚蠢地夸大模仿希腊—亚细亚的奢靡之状。布卢托(plutos)和克罗诺斯(kronos)理所当然地吞噬着他们的儿女,贵族为满足欲望,竞相争夺这些大都毫无价值的物品,必然导致物价上涨,随波逐流的人们手中握有的巨额财产不久也随之烟消云散了,甚至有人迫于声望利益而去做不得已之事,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继承的稳固财产被快速地消耗殆尽。例如,执政官的选举运动便是名门望族走向败落的常路,可以说,赛会、宏伟建筑以及其他一切追求愉快却昂贵之事都是他们通向败落的路径。当时虽拥有堪比王侯的财产,他们却也背负了高于其财产的巨额债务。罗马纪元692年即公元前62年前后,恺撒的债务在减去其资产前提下,竟高达两千五百万塞斯特斯;马尔库斯·安东尼二十四岁时就已经欠债六百万塞斯特斯,十四年后,竟达到了四亿塞斯特斯;库里奥也欠债六千万塞斯特斯,米洛尔欠七千万塞斯特斯。

罗马贵族界的大肆浪费如何彻头彻尾地依赖贷款,有事实为证:一次由于竞选执政官人员的陆续借贷,罗马当时的借贷月息竟由百分之四涨到了百分之八。无力还债者常常想尽一切办法拖欠债款,很少有人在期限内参与债主商会或清理债务。他们非但不会变卖财产,尤其是田产,反而会继续借债佯装富豪,最终加速破产。清理结果与米洛的相似,债主所得只有他们清算数额前的百分之四。在这种由殷富到破产的急速转变和系统化的骗局中,获利最多者当属冷静的银行家,他们懂得什么时候应予以放贷、什么时候该拒绝贷款。如此一来,债务人和债主的关系基本又回到了罗马纪元五世纪期间社会危机最严重时的样子。有名无实的地主仿佛成了债主的衣食之主,欠债人的地位犹如债主的仆人,卑贱得像脱籍人一样跟随在债主的侍从队伍中,其中更有元老院的位高权重之人,竟也按照债主吩咐进行发言和投票。也有人打算向财产宣战,不是以恐吓手段恫吓债主,就是借作乱和内战铲除债主。克拉苏的势力形成与这些关系有关,他们中的秦纳,当然还有喀提林、科利乌斯(coelius)、多拉贝拉等人曾带头发起暴动,此类暴动都打着“清账”的旗号,与百年前震惊希腊的有产者与无产者的战争十分相像。这种腐败经济的本质下,任何财政或政治危机都有可能引发极其可怕的战乱,更不用提一些常见现象,如资金流失、地产急剧贬值、无数人破产、普遍无力还债等——这些现象出现于内战期间,一如曾经的同盟战争和米特拉达特斯战争期间的状况。

道德败坏

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形下,道德和家庭生活在社会的各个阶层都不再是主流思潮,贫穷竟成了唯一的一种奇耻大辱、罪大恶极。为了钱,政客可以出卖祖国,公民放弃自由;为了钱,官位和陪审员的投票权都可以拿来卖;为了钱,贵妇甘愿卖身为妓。伪造文件、背信弃义之事时有发生,当代的一位诗人曾称誓言为“债务的石膏”。人们忘记了诚信为何物,拒收贿赂者竟被视作私人仇敌而非正直之人。奥卢斯·克伦提乌斯(auluscluentius)一案向我们展现了一幅骇人的画面,即意大利某个城市和乡镇最具名望之家,呈现出骇人听闻、伤天害理的罪恶嘴脸——古往今来各国的犯罪统计罕有其匹。

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