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国家的扩张在所难免,而且此次扩张的范围非常广泛,罗马辖下诸公国内,所有既非奴隶又非公民的平民都被纳入了公民的范畴。原来的公民大会,无论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是国家的首要权威机构,现在他们的特权都被剥夺了,只有在非常正式或者影响到氏族关系的问题上——比如在执政官或独裁官上任时对他们宣誓效忠(就如之前对国王宣誓效忠一样),或者过继继子、立遗嘱等法律方面还保留有一定权力,但是自此以后,公民大会不再进行任何纯属政治的决议。不久,即使平民也拥有了社区的投票权,不过到那时起,旧的公民大会已完全丧失了其聚会和进行决议的权力。这种公民大会是建立在氏族基础之上的,而氏族又仅仅存在于旧的公民团体之中,所以至此,公民大会就被彻底清除了。平民们被纳入公民团体后,他们在法律上也享有建立氏族和宗族的权利,这也是他们在初期唯一能做的事情。不过建立氏族的平民却只有很少一部分,这不仅有史实记载,此事本身也可以想象,所以,与旧公民大会截然相反的新公民大会就成立了,它吸纳了众多不属于任何氏族的公民。
公民大会所有的政治特权甚至刑事案件的上诉权(其实基本上都是一些政治案件)、对于行政长官的推举以及采纳或否定某项法律的权力都被移交给了军人大会,或为他们所强取,所以,百夫队之前只承担责任,现在也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塞维乌斯·图利乌斯法起初的一些小小改变,比如把宣布侵略战争开始的权利移交给军队等就取得了很大进步,从此,公民大会完全被百夫队大会永远地夺去了势头,人们也渐渐习惯视后者为首领。在百夫队大会中,只有最高长官愿意发言或者愿意派人发言时,才会有辩论的情况产生,当然了,一旦有案件上诉,双方的陈述都要听取,决议须多数人通过才能生效。
在公民大会,有投票权的公民地位完全平等,所以,平民们成为公民后,公民大会就完全民主了,不用说,政治问题在公民大会依然是禁止的。在百夫队大会里,具有决定性影响力的不是贵族,而是有产者,同时,能够决定选举结果的优先表决权,也都掌握在骑士阶层的手里,换句话说,都掌握在富人的手里。
元老院
政体改革对于元老院的影响远不如对于国家的影响。之前的元老们不仅仍然拥有其贵族身份,而且仍然拥有其基本的特权,如指派摄政王、是否采纳公民提出的决议为宪法等。不仅如此,他们的特权还因为这次改革而得到加强,因为行政长官的任命,本来是由公民选举产生的,现在也需要得到贵族元老院的同意。就我们所知,只有提起上诉一件事不需要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因为这些决定的目的是为了宽恕罪人,既然公民大会已经同意,就不会再被任何人取消了。
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废除,元老院的权力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大了许多,但在元老院还有别的事情需要讨论,并且可以采用更自由的方式去处理,所以,根据史料记载,在君主专制废除之后,很有必要吸纳一些平民,扩大元老院规模,这就引起了元老院整体上的改头换面。从最早时候起,元老院作为国家议会,但其职责并非单独在此,即使在王政时期,如果有非元老参加议会,也不会被认为违法。现今法律规定,在议会讨论某种决议时,应当允许一部分非贵族参与进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处于平等地位。议会内的平民并没有成为议员,仍然属于骑士阶层,他们不被称为“元老”,而是称作“在册者”,无权穿着代表元老尊荣的红鞋。此外,他们不仅被排除在元老们专有的行政特权之外,即便议会里没有讨论重大问题,只是征询大家建议时,他们也不得不保持缄默,眼看着元老们挨个接受咨询,只有在元老们分组表决人数不均时,才用来凑个数目,引用那些傲慢的元老的话,就是“用脚投票”。无论如何,在新的制度下,平民们还是进入了议会,而不仅仅是公民大会,从而完成了通往权利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最艰难的一步。
除此之外,有关元老的制度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过很快,在贵族成员中,等级分化逐渐明显,尤其是在投票时:那些职务接近最高行政长官的或者曾担任此职务的元老,名字会出现在名单之上,会先于他人赢得投票,而其中职务最高的首席元老,很快就成了人人艳羡的对象。另一方面,时任执政官和国王一样,不再是元老院的一员,因而投票时他的一票不包括在内。议会成员的挑选——包括狭义的贵族议员和那些“在册者”——应由执政官来进行,而之前,这是国王的责任。此事说明,虽然国王仍然考虑让各氏族在元老院拥有代表,但涉及到平民,他就不用有所顾忌了,因为在平民之间,氏族发展并不完善,结果,元老院与氏族之间的关系就越来越疏远了。没有信息表明,有任何法律规定拥有选举决定权的执政官在吸收平民进入元老院时,人数不能超过一定限额,同时,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根本没有必要存在,因为执政官本人也属于贵族阶层。另一方面,可能从一开始,在任命元老时,执政官的职位就不如国王那么自由,他会更多地受到本阶级意见和传统的束缚。
有一条规定认为,假如执政官当选时还不是元老(这种情况在当时可能发生),要取得执政官一职,此人必须立即加入元老院,成为终身元老。这条规定可能很早就在传统习惯上得到了认可。同样,元老职位若有空缺,并不会得到及时补充,而是在人口普查的时候再去修改或完善(所以,一般来说,通常是四年一次),这也是很早形成的一项传统。这项规定对于握有选举决定权的人,也是一种权力限制。议员们的数目仍然与以前相同,这其中也包括那些“在册者”,从这里我们大体可以推断出贵族们的数目减少了多少。
革命的保守特性
由上可见,在罗马共和国,甚至在由君主制转变为共和制时,旧的制度也都尽可能地保留了下来。如果有哪个国家的改革能够如此保守,那就是罗马,国家的制度没有一个是真正弃而不用的。这也表明了此次运动的主要特征。塔昆氏家族被驱逐在外并不是像一些满怀同情而错误百出的记载所说的,是渴望自由、追求自由的民众所为,相反,它是两个相互冲突的党派斗争的结果,而且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冲突将会稳定持续下去。他们一派是原来的公民,另一派是平民,就像1688年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一样,在同遭大难、面临着专制政府取代共和制的威胁时也会暂时联合起来;然而一旦大难结束,就又分裂开来。没有新公民的合作,旧公民不能废除专制,但新公民又不够强大,无法把权力从旧公民手中一劳永逸地夺过来。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双方都做出了最小的让步,但是哪一种制度会最终取得胜利,两派应该团结一致,还是继续对抗,这些问题都要留给将来做决定。仅仅看到眼下的改革或者只看到最高执政长官任期的变化,这都是对影响深远的罗马革命的误解。其实罗马革命的间接作用才最为重要甚至可能超过了革命者自己的预期。
新国家的诞生
简单地说,后人所谓的“罗马公民团”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一直以来,平民都是非公民,他们承受着沉重的税务和负担,但从法律上看,他们只是这个国家不得不忍受的一群外来者,很难划清他们和真正的外国人之间的界限,现在,他们也被纳入了服兵役的公民的范畴,尽管还远远不能拥有与旧公民平等的地位。旧公民仍然享有法律上属于元老会议的权利,只有旧公民才有资格被选为行政长官或者祭司,他们甚至可以优先占有公共利益,比如使用公共草场等。不过无论如何,平民不再仅仅具有服兵役的义务,在公共大会或议会上,有人征询意见时,他们也可以进行投票,而那些最贫困的穷人,也和最高贵的旧公民一样,得到了上诉权的保护。这样,通往完全平等的第一步也是最艰难的一步就完成了。
罗马公民团里贵族和平民的这种融合,其中一个结果就是,旧公民变成了氏族贵族,他们无法接受新人加入,甚至不能自行弥补空缺,因为贵族不再拥有在公共议会通过法令的权力,而依靠法律接纳新家庭成为贵族的做法也更加不可能。在国王治下,罗马贵族阶级并不如此封闭,新氏族的加入并不罕见,现在,贵族阶级呈现出新的特征,这表明他们很快就会失去自己在这个国家的政治特权及尊贵地位。尽管他们可以成为军官和议员,但平民却被排除在公共官职和祭司职位之外,同时,法律上又顽固地禁止贵族和平民通婚,这都足以表明,贵族阶级从一开始就希望独享特权。
新旧公民融合的第二个结果就是对其盟国拉丁及其他国家人民居住权的详细规定。对于获得平民权利的条件必须表达得更为准确,对于扩大了的公民团与其他非公民的界限必须划分得更为清楚。这种必要并非是由于百夫队的选举权,因为此项权利仅限于固有田产者,相反,这是由于上诉权的原因,因为上诉权仅仅授予平民,而不会授予暂时或者永久居住在罗马的外国人。从人民的观点和情感来看,对于贵族和平民之间不公平的区分、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之间那种严格而傲慢的界限,其源头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时代。前者(贵族和平民)的区分,从其本质来看是相当短暂的,而后者却是政治上的不平等,会持续很长时间。政治上团结一致的要求及国家日益强大的骄傲感,此时开始植根于民众心里,并逐渐扩张,首先会削弱这种不公平的划分,之后,它会渐渐被其洪流冲刷殆尽。
法律及命令
从这一时期开始,法律和命令渐渐分开。这种区分可以从罗马这个国家的基本特征中找到基础,因为,在罗马,即使王权也要服从于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和其他具有政治潜能的民族一样,罗马人对于权威规定深刻而实际的尊重,导致了罗马公法和私法这条原则的产生:行政长官的每条命令,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至少在其任期内有效,同时会随着其任期期满而失效。很明显,从这方面看,只要首席长官是终身制,那么法律和命令之间的区分就完全消失了,而公共议会的立法活动根本不会取得任何进展。另一方面,如果首席长官的任期为一年,那议会就会拥有广泛的活动余地了。这不是完全没有实际意义的,如果执政官审判的案件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他的继任者可以重新审理。
民事权及军事权
最后,民事权和军事权的分离也发生于这个时期。在前者中,法律规定一切事情;在后者中,斧钺代表了最高权力。前者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有限制的上诉权和委任权,而在后者中最高统帅拥有绝对控制权,如同国王一样。军队统帅及其军队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进入城区,这是一项约定俗成的原则。只有在民事机构监督之下所形成的组织和法规才具有永久效力,这项规定即便在条文中没有明示,它的精神也暗示了这一点。当然,军队统帅不顾此原则、召集人员在营地召开公民大会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所制定的法令也仍然有效,但是,按照惯例,这样的事情是不允许的,所以很快就被禁止并不再发生了。市民和士兵的不同之处在罗马公民的头脑里更加根深蒂固了。
贵族政府
不过,新共和政治的这些成果要继续发展还需要时间。尽管后代们都能深切体会到它的成效,但从当时人们的眼光看来,这次改革则是另一番模样。非公民们确实获得了公民权,新公民团在百人会议中也取得了广泛的权力,但是拥有否决权的贵族元老院手腕强硬,防范森严,如同现在的上议院一样与百人大会对峙,在一切重要的事情上都有权从法律上阻止他们的自由活动,尽管元老院不能阻止百人大会追求自由的愿望,但它会以实际行动对其造成拖延或者破坏。贵族们放弃了他们作为国家唯一代表的身份却不以为意,因为他们在其他方面也确实获得了不少权益。
不错,国王和执政官一样,同属贵族,且和执政官一样都拥有推举元老的权力,但是他特殊的地位,使他不仅凌驾于平民之上,也同样凌驾于贵族之上,有时候,他甚至不得不依靠平民的支持来对抗贵族。执政官的任期很短,在任期之前或之后,他都只是个普通的贵族,说不定明天他就要听命于他今天任命的某个人,所以他决不会高高地凌驾于其他贵族之上,他心里的贵族意识一定远远强于他的长官意识。事实上,如果一个不赞同贵族统治的人由于偶然的机会入主政府,那么那些贵族自豪感强烈的同僚们一定会千方百计地干扰他施政,不仅如此,他还很容易就被独裁官所废除,更重要的是,他缺乏政治权力的第一要素——时间。一个国家的元首,不管他被授予多少权力,如果他执政的时间短暂,就绝不会真正掌管统治权,因为时间是掌管统治权的必要条件。不用说,与任期仅有一年的执政官相比,那些终身元老们的影响要大得多,以至于他们的法律关系都颠倒过来了(由于他们能够在各方面干预执政,我们这里所说的不是狭义上的贵族,而是贵族和平民融合后的贵族元老院),元老院基本上把政府权力都揽入怀内,而执政官则沦落到了代言人的地步,只能执行他们的决定。如有决议要提交国民大会进行表决,则必须先由元老院进行核准,这种做法虽然法律上并未规定,但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不容轻易改变。此外,国家间签订重要协议、管理和分配公共土地、处理后果超过一年任期的事情时,都要依照上面的惯例进行。由此可见,留给执政官的职权只有处理日常事务、进行民事诉讼的初始步骤以及指挥战争了。
还有一种改革尤其重要:无论是执政官还是独裁官,只有在元老院的允许和授意下,才可以动用公共财产。之前,国家的财政大权由国王掌管,或者至少有权自己掌管,现在,元老院规定执政官必须把财政大权授予两个常任下属。毫无疑问,这两个下属应由执政官选派,同时听命于执政官,但是可以想象,这两个下属对于元老院的依赖要远大于执政官本人对元老院的依赖,至此,财政大权就完全被元老院纳于掌心。罗马元老院的财产审核权,就效果而言,和现在君主立宪制的税务审核权是一样的。
这种制度的结果不言而喻。所有贵族政府的首要条件都是:国家的权力不在单个人的手中,而是在一个团体的手中。罗马的元老院就是一个占有绝对优势的贵族团体,他们把政府的权力掌握在手,同时,不仅执行权在贵族手中,而且他们完全听命于这个掌权的团体。确实,元老院有很多人都不是贵族,但他们都不担任要职,甚至无权参与事务讨论,被排除在掌权的政府之外,在元老院处于从属的地位,并且他们还拥有使用公共草场的特权,所以在经济上也依附于这个团体。出身于贵族的执政官至少每四年可以修改一次元老名单,他的这个权力渐渐得到承认,但这种权力对于限制贵族没有任何作用,相反,它可以用来为贵族谋福利,比如,可以用它阻止某个“臭名昭著”的平民进入元老院,或者把他从元老院驱逐出去。
平民的反抗
因此可以说,这次革命的直接后果就是贵族政府的确立,不过,这并不是全部。尽管当时大多数人可能认为这次革命给平民带来的只是更严厉的专制,但我们后来人还是从中看到了自由的萌芽。贵族所得到的权力并没有牺牲国民的利益,只是限制了官员们的权力。公民们确实只获得了有限的一些权利,相比贵族们所获得的,既不实际,又不明显,千人之中可能没有一人认识到它的价值,但它们对于将来却是一个保证。迄今为止,非公民在政治上仍然毫无地位,旧公民却享有一切:现在,前者也并入了公民范畴,旧公民的地位一落千丈,因为,尽管公民平等还远远没有实现,但要攻陷一座城池,重要的是打开第一个缺口,而不是占领最后一个据点。所以,罗马公民认为他们的政治生活开始于执政官制度的开始,有其一定的道理。
尽管共和革命首先确立了贵族统治,它仍可称为是非公民或者平民的胜利,但即使从这方面看,这次革命也不带有现在我们所谓的“民主”的特点。纯粹的个人能力如果没有出身和财富的支持,在王权时代比在贵族统治时代更容易赢得功名。那时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平民加入贵族,但现在,平民们最大的野心也就是进入元老院,成为一个无权发言的附属品。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掌权的贵族即便允许平民加入元老院,但能够列席元老院的也绝不是平民中最优秀的人才,而是一些声名显赫的家族中的首要人物,同时,这些人一旦进入元老院,就会严守其位,免得被他人夺走。所以,尽管在旧公民团体内部,人们在法律上完全平等,但在新公民团体或者以前的非公民中,人们就分裂成了享有特权的群体以及处于下层的人民。但是,按照百人大会制度,此时国家的权力都落入了地产阶级的手中——他们自从塞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军队和税制以来,一直是承受国家负担的主干力量——而且掌握政权的不是大地主也不是小村民,而是农民的中间阶级。在这种制度中,老年人依然享有特权,尽管他们人数较少,但他们和年轻人所拥有的投票份额一样多。就这样,旧公民团体及其氏族贵族渐渐消亡,而新公民团体的基础渐渐形成,后者的优势就在于其拥有的田产及年龄上。这时,以家族产业和名望为基础的新贵族阶级——将来的贵族——已初露端倪。罗马共和国的保守特征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促使共和国诞生的革命同时也为新的政体描绘出了基本轮廓,而新政体也同样保守、具有同样的贵族政治。
这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其实大部分都是自相矛盾的。编造这个故事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对这些姓氏进行解释(brutus,poplicola,scaevola),但如果仔细考察的话,会发现故事里一些朋显的历史事实都是编造出来的。比如说布鲁特斯是骑兵将领(即保民官),而且在那个位置上还提议制定人民法令以驱逐塔昆氏家族,这一部分就很令人质疑,因为,依照罗马法律,一个小小的军官根本不可能有权力召开社区会议。很朋显,编造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为罗马共和国提供一个法律基础,不过这个故事朋显不真实,因为这种情况下,“保民官”和“执政官”两个词就混淆了,召集百人大会的权力本应属于后者,现在,在故事中,保民官也有召开区民会议的权力了。
consules是指两个人共同做事,praesul指一个人先做,exsul指一个人被排斥,insula指一个人加入进来,本意指落入海中的一大块岩石。
执政官就职的日子与新年开始的日子(3月1日)并不一致,而且也不固定。离职的时间根据就职的时间而定,除非该执政官是顶替中途离职的另一执政官,在这种情况下,替补者就会继承前任的所有权力,当然还有他的任期。在早期,只有一位执政官离职时才会有替补的情况发生,直到共和国的后期,才发生了两位执政官离职时都有替补的情况。所以,执政官的一年任期跨越了两个不同的年头。
这也是元老院特权的一部分,王政制度下的继任人是由法律规定的,国王没有提名的权力。
这里的平民还包括附属国人民和客民。
这是塞尔维昂军事组织政治效应的一个方面。
元老院的特权在外表上并没有很多,元老们穿着红鞋,执政官身着镶紫边的衣服,这就是他们身份的象征。那个时代的罗马崇尚朴实,生活朴素,不像后期那么奢华,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别也不是很大。
第一任执政官将164位平民纳入元老院,并不被视为历史事实,它只是证朋了后代的罗马考古学家无法查到多于136家罗马贵族。
再说一点并非多余,“审判权”以及“司法权”都由治安推事掌管,二者的区别仅在于,审判权受到法律的限制,而司法权则较为自由。
这是因为受到授权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