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就发现自己每次模仿查理·麦卡锡的表情都会惹得他捧腹大笑,所以就开始勤加练习。简明扼要地说吧,我很擅长模仿他的声音。每次爸爸从酒吧里回来,我都会跳上沙发,扮着鬼脸为他表演。”埃德边说边为她表演起来,睁开大眼、露齿咧嘴,眼神空洞,像个娃娃一样诡异地左右张望。“有时候他会大笑,有时候则会让我停下来,说我演得像个娃娃。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演才对。我还记得自己最后一次为他表演的时候,他笑了很长时间,然后给我了一巴掌,哐!”——埃德把一只手放在了茶几上——“告诉我别再让自己难堪了。”
他们的手在沙发上朝着彼此摸索起来。等到两人的手指交缠了一会儿之后,她用双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将它拉到自己身前,轻轻吻了吻,然后靠了过去。
埃德说,母亲从不会和自己谈论父亲酗酒的问题。据他理解,父亲在战前并不是一个酒鬼。“如果这场战争没完没了地打下去,或是他做了公园管理员之类的户外工作,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
回归和平年代之后,休返回了丘博保险集团,成为一名整天坐在办公桌前的文员。他并没有什么爱好。“我想唯一可以让他发泄焦虑之情的地方应该就是莫雷酒吧了吧。”埃德讲道,“他一进门,所有人都会举起酒杯。他的笑话逗得大家前仰后合。他们还让他请大家轮流喝酒。”
他说,自己9岁那年,每逢星期五发薪日,母亲都会派他坐地铁去取父亲的工资。若是他不能准时赶到,全家人一整个礼拜就都要缺衣少食了。其实,就算他迟到了,父亲也不至于没有收入。凭借自己的一副好嗓子,他当上了圣玛丽海洋之星教堂的葬礼弥撒独唱歌手,一次能挣25美元,相当于他一周工资的三分之二。埃德之所以知道父亲在从事这一行是因为他上学的时候也做过葬礼的祭台助手。
“他第一次演唱时……”埃德回忆道,“我正好举着葬礼开始时所需的十字架,从圣器收藏室里走出来。他站在一边,脸上挂着羞怯的微笑。时间到了。他走上了诵经台,紧张地看了我一眼,仿佛是在做什么不轨的事情正好被我抓了个正着似的。也许是他的一个朋友知道他有一副好嗓子,才帮他找了这样的一份差事。我记得他上台之前总是会先喝上两杯。我只能看出这么多了。”
她点了点头。
“管风琴声响起,他开口唱了起来,自己都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好像这是他第一次唱歌似的。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歌声居然这么美妙,感情又是这么充沛。观众席里的好几张脸庞上都溢满了泪水。”
“我爸爸就不会唱歌。”她搭了一句,“但他觉得自己唱得很好。”
埃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微笑。“事后,他过来领取自己的现金报酬。当时我正好在牧师家更换白麻布圣职衣。他把手指放在了嘴唇上。‘不要告诉你妈妈。’”埃德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了,你能明白吗?”
她再一次点了点头。有时候,她心想,生活会让你早熟。可有些人就是永远也长不大。
“他出场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在不被丘博集团开除的情况下兼顾这份工作的。往返的列车时间很长,他每次至少要花上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坐车,但他还是坚持了许多年。我怀疑这份工作的收入一分钱也没有被他带回家交给我妈妈。想象一下,他自始至终距离她只有一个街区的距离,她肯定会很乐意和他一起吃顿午餐的。”
埃德一开口便如决堤的大坝一样。他们每个星期都要到曼哈顿去吃一顿饭,聊天的内容多是彼此的童年生活。她得知埃德小时候曾是个模范学生,上了高中之后成绩却一落千丈。在他被第二所学校开除之后,科拉动用了自己在教区里的各种关系,将他送进了曼哈顿的权力纪念高中做试读生。遥远的地铁上下学旅程让他安定了下来,最终毕了业。他在离家不远的哥伦比亚大街科恩斯塔姆工厂里找了一份工作,负责混合油漆和染料。他把所有的收入全都交给了母亲。
埃德说,他在科恩斯塔姆工厂里找到了值得自己尊敬的榜样——一位指导工人混色的科学家。工作中的化学程序唤醒了他心中潜伏着的求学渴望。当发现他很快就熟悉了这些化学制品后,其他人开始不再查阅手册,而是跑来直接找他询问。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他跳槽去了多米诺方糖公司,学习如何用矿渣制糖,并留心观察其中的反应、试剂和产品。他参加了社区大学的夜校课程,后来又从多米诺公司辞职,成了圣弗朗西斯学院的一名全职学生。他的弟弟菲尔也在那里读书。科拉用来供两个儿子读书的钱全都是从埃德的工资里省下来的。
他们的公寓里没有走廊。要想从厨房走到客厅,就必须蹭过每一张床的床脚。这其中的一张床便是埃德与菲尔曾经共用的,直到他的姐姐菲奥娜在他21岁那年结婚搬去了斯塔顿岛。在休从办公室里为他们搬回一张书桌之前,埃德和菲尔一直都是在餐桌上一起学习的,因为那是家里唯一可以摊开书本的完好平面。科拉从不需要叫他们来吃晚饭,只需要让他们把书本推开就好了。
星期五晚上,在朋友们都出去玩的时候,埃德则在等待酒保的电话。他会将车子停在酒吧门口,然后按上几声喇叭。休听到后总是会再喝上一杯,让他多等一会儿。埃德不会到酒吧里去,因为他不想看到父亲买醉的样子。一次,他实在是等了太久,醒来时猛踩了几脚刹车,因为他以为自己是在开车的时候打起了瞌睡,差点就要撞上前面的那辆车了。他开始狂按喇叭;几个男子从酒吧里走了出来,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休也跟着人群走了出来,像在看别人家的疯小孩一样盯着他。埃德还在猛按喇叭。等他终于停下来时,他的父亲开始朝他大叫。埃德说,从那以后他每次赶到那里,都只会简短地按上两声,然后就把车子熄火。
继菲尔之后,埃德的名字也入选了邓斯·司各脱荣誉学会。他们成了圣弗朗西斯学院历史上第一对接受这一荣誉的亲兄弟。
他们坐在位于第14街的勒柯餐厅,吃着维也纳扎小牛排和德国泡菜。埃德对她讲起了他父亲去世那天发生的事情。
“就在我毕业前的那几天。”他开口讲道,“爸爸坐在沙发上时突发了心脏病。我开车把他送进了医院,一路上飞驰着闯过了好几个红绿灯。我一直用一只手臂扶着他,防止他撞向前方。”——埃德用手按住了她的身体,好演示给她看,“就像我每次从酒吧里接他回家时那样。我就这样飞转着车轮拐过了无数个十字路口。然而赶到医院门口时,我发现他已经死了。我拍了他的脸好几次,然后把他扛在肩头冲了进去。”
过后,听闻父亲已经去世的确切消息,埃德坐在候诊区里啜泣起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扭伤了后背。在悲伤和疼痛的感觉交织下,他发现自己其实深爱着扛着父亲回家的过程,可身处那些夜晚之中的他当时却是如此地憎恨这件事:父亲重重压在他肩头上的体重拉扯着他腋下的肌肉;他喷出的热热酒气不断拍打在他的脸上,粗糙的胡楂磨蹭着他的脖颈;还有他那轻缓的嘟囔声,以及嘴里甜腻得让人恶心的威士忌酒的味道。
“有些事你是无法解释的。”埃德说,“你也知道别人无法理解。”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她本以为这话是在暗指自己也对父母有过爱恨交加的记忆,后来才意识到她是在同情埃德。人总是希望自己心中感受到的爱能被时间的书籍记录下来。“你不用再多说了。”她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