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刚刚建立的联盟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缺陷和危险。当亨利开始谈论起他的父亲,骨头先生就明白了,决心和这个男孩共命运也不是像最初看起来那样牢靠。他们慢慢地往周家住的那条街走去,亨利一路都在讲他们两个将要面对的麻烦,骨头先生发现自己的担忧开始慢慢变成了害怕,最后彻底变成了恐惧。亨利的爸爸不喜欢狗,所以骨头先生绝不能进屋。这已经够糟糕了。更糟糕的是,即使能给他找到一个住处,也绝不能让周先生发现他的存在。只要亨利的爸爸在房子附近嗅到一丁点狗的气味,亨利就会被狠狠地惩罚,狠到他宁愿自己从未出生过。鉴于周先生的工作和生活都在那栋房子里,他们要想不被发现简直是不可能的。他们住在二楼,做生意在一楼,所以亨利的爸爸总是在附近,不管是睡觉还是工作,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
“我知道这看起来不太妙,”亨利说,“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愿意试试。”
嗯,至少这男孩有勇气。还有一个悦耳的声音,骨头先生补充道,他尽力往好的方面想,告诉自己要知足。但当时他没想到的是,最坏的事情还在后头。坏的事情他听过了,更坏的也听过了,但直到亨利开始说起他将要藏身的地方,他才明白自己已经陷入了怎样恐怖的境地。
就是这个小巷,亨利说。这是选择之一,如果骨头先生愿意睡在一个纸箱里,并且保证不发出任何噪音,他们也许就不会被发现。另外一个可能的藏身之处是后面的院子。不是太大——实际上只是长满野草的一小片地——篱笆边扔着一列生锈的冰箱和金属架。不过餐馆里的服务生喜欢到那个地方去抽烟,还有大多数晚上,尤其是天气比较暖和的时候,亨利的爸爸喜欢在餐馆打烊之后到那边去散步。他把这叫作“与星同饮”。据亨利说,要是他上楼睡觉之前“喝”了这杯星空,通常都会睡得比较好。
亨利又絮叨了一阵子他爸爸的睡眠习惯,但骨头先生已经没再听了。这个男孩脱口说出了一个致命的词,当骨头先生意识到这个餐馆可不是什么廉价热狗摊,而是一家中餐馆时,他立刻准备掉头逃跑。关于这些可怕的地方,威利警告过他多少次了?就在昨天早上,他还就这个问题对他说教了十五分钟。难道骨头先生现在就要无视这个忠告,背叛他所挚爱的主人吗?这个亨利是个不错的小家伙,但哪怕威利所说的事情有一丁点是真的,那么继续跟这个小男孩黏在一起就等于给自己判了死刑。
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法下定决心。他只和亨利在一起待了四十分钟,但对他的依恋已经强到无法不告而别了。在恐惧和爱意之间徘徊了许久,他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这也是他在目前的状况下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了。他只是停了下来——死死地停在人行道上,躺到地上,喉咙里开始发出呜咽声。亨利没有什么和狗相处的经验,面对骨头先生突如其来的意外举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在骨头先生身边蹲下来,抚摩他的脑袋。这条狗正陷在难以抉择的痛苦中,他没法不注意到这男孩的抚摩是多么温柔。
“你累了吧,”亨利说,“我一个劲儿地说个不停,你却又累又饿。我都忘了喂你点吃的了。”
接着就是一份巨无霸,上面放着一包炸薯条,当骨头先生狼吞虎咽地吃完这些美味后,他的整颗心已经在这男孩的股掌之间了。他跟自己说,要是逃走,你就会饿死在街上。要是和他回家,你也会死在那儿。不过那样至少还能和亨利在一起。要是去哪里都是死,那去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这样,骨头先生违背了主人的训导,终究还是开始了在“地狱之门”旁的生活。
他的新家是一个巨型飞达仕空调的包装箱。安全起见,亨利把它夹在了后院的篱笆和一台旧冰箱中间。那就是骨头先生过夜的地方,他蜷缩在黑暗的牢房里,直到早晨亨利来带他出去。亨利是个聪明的小孩,他在篱笆下挖了一个洞,骨头先生可以直接从洞里爬到隔壁的院子里去——这样就能避开餐馆的后门和侧门——和他的小主人在街区的另一头碰面,开始他们新一天的漫游。
别以为这狗一点都不害怕,别以为他没有注意到身边潜伏的危险——但同时也要知道,他从来没有因为和亨利搭伙的决定而后悔过。餐馆给他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绝妙美味,自从妈妈大人四年前去世之后,这是骨头先生第一次吃饱。排骨,水饺,麻酱面和炒米饭,红烧豆腐,卤鸭和馄饨,有无穷无尽的种类。当他开始爱上中国美食之后,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总是想着亨利下次能带什么吃的给他。他的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开心过。虽然有时候吃到太刺激的辣味或其他调味也会影响消化,但这种间歇的拉肚子不过是为了享受美味而付出的微小代价罢了。如果说这种令人迷醉的生活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每当舌头遇到某种无法辨别的味道时,就会感到一种穿透灵魂的莫名痛楚。威利的偏见已经变成了他的恐惧。一尝到某种不知底细的新配方,他就禁不住去想这是不是一条狗。他会停止咀嚼,突然因自责而当场僵住,但通常都为时已晚。他的口水已经流了出来,他的味蕾渴望更多刚刚发现的美味,他的食欲总能占据上风。在短暂的停顿之后,他的舌头会再次席卷食物,他还没来得及告诉自己这是在犯罪,整个盘子就会被舔得一干二净。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哀伤。为了减轻他的负罪感,他会告诉自己,如果这也将是他的命运,那么他希望自己吃起来像刚才吃的那盘一样美味。
亨利买来了几袋萝卜种子,种在骨头先生的纸箱附近的泥土里。这个花园是他的挡箭牌,每次他的父母问起他为什么总在后院待那么长时间,只需提到那些萝卜种子,他们就会点点头走开。他爸爸说,这么晚才开始在花园里种东西有点奇怪啊。但亨利早就准备好了答案。萝卜种子十八天就会发芽,他说,天气变冷之前,它们就能长得很高了。聪明的亨利。他总能在这种棘手的问题上狡辩成功,再加上他善于从妈妈的钱包里偷硬币和毛票,也善于在晚上偷袭厨房的剩饭,所以他和他的新朋友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他爸爸有几次突然半夜爬起来到后院查看萝卜的长势,把骨头先生吓坏了,但这又不是亨利的错。每当手电筒的光在骨头先生的纸箱前面扫过时,这条狗就会在他的小黑屋里发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有一两次,他身上因恐惧而散发出的恶臭太刺鼻了,以至于周先生真的停住脚步,在空气中嗅了几下,好像是在怀疑有什么不对劲。但他从来不知道他在找的是什么,他会疑惑地思索片刻,飙出一长串令人费解的中文词语,然后回到房子里去。
但只要在清晨看到亨利,骨头先生就会把这些可怕的夜晚全部忘掉。他们的一天始于那个秘密的小角落,就在垃圾桶和投币售报机那里,在接下来的八个或者十个小时里,餐馆和硬纸箱就像只不过是噩梦里的幻象。他们会一起在城里走来走去,漫无目的地从这儿到那儿。这种百无聊赖的例行程序就像那些和威利在一起时的乱糟糟的日子,所以骨头先生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亨利是个孤独的小男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待着、活在自己的想法里了,现在有了个伙伴和他一起度日,他就说个不停,倾吐着他那十一岁的小脑瓜里闪过的哪怕是最微小、最短暂的念头。骨头先生喜欢听他说话,喜欢那些随着他们的步伐而流淌出来的词语,这种混乱的独白也让他想起他死去的主人。他有时候会怀疑,也许亨利·周不是威利·g.圣诞真正而合法的继任者,而是威利本人独一无二的灵魂转世。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骨头先生总能听懂他的新主人在说什么。亨利关注的话题和威利完全不同,尤其是当他开始说起他最爱的话题时,骨头先生总是听不懂。骨头先生怎么会明白什么是投手责任得分率,或者金莺队落后了几场呢?在他和威利在一起的这些年里,这个诗人从来没有提及过棒球。现在,它好像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每天早晨,和骨头先生在拐角碰头之后,亨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售报机里投几个硬币,买一份《巴尔的摩太阳报》。接着,他急匆匆地走到街对面的长凳上,坐下来,打开体育版,给骨头先生念头一天晚上的赛况报道。如果金莺队赢了,那么他的声音就会充满喜悦和兴奋;如果输了,他的声音就会变得低沉而悲伤,有时候甚至会夹杂着一丝愤怒。骨头先生渐渐学会了期待胜利,担心输掉,但他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亨利说的队是什么意思。金莺是一种鸟,又不是一群人,如果亨利黑色球帽上的橙色标志确实是一只小鸟的话,它怎么会卷进棒球这种激烈而复杂的事情里呢?这就是他所进入的新世界的神秘之处。金莺与老虎打架,蓝鸟和天使搏斗,幼熊与巨人交战,没有一个说得通。棒球运动员是人,但一旦他加入了某个队,他就变成了动物,变种人,或是什么和上帝一起住在天堂的精灵。
亨利说,巴尔的摩有一只鹤立鸡群的鸟。他的名字叫卡尔,尽管他只是一个会打球的金莺,却拥有许多其他动物的品质:驮马的耐力,狮子的勇气和公牛的力量。这些已经够令人糊涂的了,但当亨利决定骨头先生的新名字也应该叫卡尔——卡尔·瑞普金二世的缩写——这狗被彻底搞晕了。他并不是抵触这件事情本身。毕竟,他完全没办法告诉亨利他真正的名字,既然这男孩总要给他起个名字,卡尔听起来也不比其他什么名字差。唯一的问题是这名字里有个阿尔的音,亨利刚开始这么叫他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想到威利的那个老朋友,衣冠整洁的阿尔·萨珀斯坦,他在科尼艾兰的海浪大道上开了个新奇玩具店,骨头先生曾和威利一起去过。他脑海中会马上出现阿尔大叔的模样,戴着他那柠檬色的蝶形领结,穿着棋盘格花纹的运动夹克。骨头先生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小店里,看着威利在过道里走来走去,细细研究着握手蜂鸣器、放屁垫和爆炸香烟。他发现这样回想起威利让他感到很痛苦,他的主人突然从记忆的阴影中跳了出来,大摇大摆地走着,就好像他还活着一样。当你把这些不由自主的记忆和亨利说起金莺队的卡尔时那没完没了的话结合在一起,再加上当亨利说起卡尔这个名字的时候有一半指的都是骨头先生,也难怪这条狗总是弄不清楚他到底是谁,或者他应该是谁了。
但是没关系。他才刚刚降落在亨利星球上,他知道想要过得轻松自在还需要一些时间。和这个男孩待了一个星期之后,他已经找到了一些诀窍。如果不是日历的鬼把戏,难以预料他们还会取得什么样的进展。但夏天不是唯一的季节,随着亨利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那些散步、聊天和在公园放风筝的平静生活突然再也不存在了。六年级开学前一天的夜里,亨利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直到他确信爸妈都睡着了。刚过午夜,终于没有被抓住的危险了,他从房后的楼梯爬下,溜进了后院,钻进骨头先生的纸箱里。他把骨头先生抱在怀里,泪流满面地向他解释事情要变了。“等到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亨利说,“欢乐的时光就正式结束了。我真是个白痴,卡尔。我本想给你找一个更好的地方,比这个破院子里的破纸箱好得多的地方,但是我找不到。我尝试过,可没有人肯帮我,而现在我们已经没时间了。你就不应该相信我,卡尔。我是个废物。我是个弱智的混蛋,我把什么都搞砸了。我之前就总是这样,以后也总会这样。如果你是个懦夫就免不了这样。我太害怕跟爸爸说起你了,如果我背着他告诉妈妈的话,她无论如何也会告诉他的,那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糕。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朋友,可我只会让你失望。”
骨头先生对亨利的话只有一点点概念。这男孩哭得连话都讲不清楚,但随着断断续续的音节和结结巴巴的短语不断涌现,越来越清楚的是,这次爆发绝不是闹闹情绪而已。有什么事情不对头,尽管骨头先生还没法想象出那是什么事情,但亨利的悲伤已经开始感染他了。不一会儿,他也像这个男孩一样伤心了。狗就是这样。他们也许不大明白主人思绪的细微变化,但他们能体会到主人的感受。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小亨利·周的状态很糟糕。十分钟过去了,然后是二十分钟,接着是三十分钟,他们就那样坐着,男孩和狗,一起挤在纸箱的黑暗中。男孩的手臂紧紧地搂着狗,痛哭流涕,而狗同情地一起呜咽着,不时抬起头来舔掉男孩脸上的泪水。
到最后,他们俩都睡着了。先是亨利,然后是骨头先生,尽管这是个令人忧郁的时刻,尽管住所很狭窄,尽管箱子里的空气很少,呼吸都有些困难,骨头先生仍然从身边那个温暖的身体上获得了勇气,享受着他不用再在黑暗中独自度过又一个恐怖夜晚的事实。自从威利被从他身边夺走以后,这是他第一次睡得这么香甜,一点都不担心周围的危险。
黎明来临了。粉红色的光线从纸箱的一个裂缝中透进来,骨头先生醒了,想从亨利的手臂里挣脱出来伸个懒腰。他推挤了好一会儿,但不管他怎么乱动,怎么撞纸箱壁,男孩继续睡着,完全听不到周围的一切吵闹。孩子睡起来可真惊人啊,骨头先生心想,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够舒展筋骨的位置,但时间还早——刚过六点钟——想想他昨天哭到深夜一定累坏了,所以现在睡得不省人事也挺正常。在忽明忽暗的阴影中,骨头先生仔细观察着亨利的脸——和威利那苍老且长满胡子的脸庞比起来,他的脸是那么光滑圆润——看着那口水泡泡从他的舌头上流下,汇聚在半张的嘴角,骨头先生的心里涌起一阵温柔。他意识到,只要亨利和他在一起,他愿意永远待在这个箱子里。
十秒钟之后,骨头先生的幻想被一声巨响打破了。那声音就像爆炸一样砸在他身上,他还没来得及辨认出这是一只人的大脚踢在箱子上的声音,亨利就睁开了眼睛,开始尖叫。接着,箱子被拎了起来,早晨的强烈光线淹没了骨头先生,有一阵子他觉得自己像瞎了一样。他听到一个人用汉语大声咆哮着,紧接着,箱子朝亨利的萝卜地飞了过去。周先生站在他们面前,穿着无袖背心和一条蓝短裤,他那瘦弱的脖子上青筋都暴了出来,继续嚷着那一连串听不懂的话。他的手指在空气中指指点点,一次次地指向骨头先生,骨头先生也吠了回去。他完全不明白这个男人强烈的愤怒,不明白亨利巨大的哭声,不明白这整个突如其来的歇斯底里。男人猛扑向骨头先生,但骨头先生灵敏地跳开,撤到了安全距离以外。他就又扑向亨利,亨利正试着从篱笆下的洞里爬走逃出去。但因为他爬得不够快,或者他逃得太晚,他爸爸很快一把抓住他的脚拽了回来,在他脑后扇了一巴掌。这时候,周太太也来到了后院,穿着她的法兰绒睡袍冲向了后门。就在周先生继续朝着亨利咆哮,而亨利也继续扯着嗓门发出刺耳的、女高音般的尖叫时,周太太的声音也迅速加入到这场吵闹当中,发泄着她对丈夫和儿子的不满。骨头先生退到了院子的另一个角落里。现在,他知道一切都完了。这场争吵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他觉得亨利很可怜,但觉得自己更可怜。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离开这里,搬家走人。
他一直等到男人和女人开始把小男孩拖回房子里去。当他们走到后门附近时,骨头先生迅速跑过院子,从篱笆下的洞里钻了出去。他站了一会儿,等着亨利消失在门里。然而,正当那男孩要被拖进去的时候,他从爸妈手里挣脱出来,转向骨头先生的方向,用他那凄厉的声音叫道:“卡尔,别离开我!别离开我!卡尔!”好像是为了回应儿子的绝望,周先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骨头先生扔过去。骨头先生本能地向后一跳,但跳的同时,他为自己没能坚持立场而感到羞愧。他看着那石头砸在金属篱笆上,叮当作响,毫无杀伤力。然后他叫了三声,表示告别,希望亨利能明白自己是在跟他讲话。周先生拉开门,周太太把亨利推了进去,骨头先生跑开了。
他并不清楚自己要去哪里,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他必须一直跑下去,除非他的腿跑断了,或者心脏跑炸了。只要他还有任何希望、任何机会再多活上几天,甚至几个小时,他都得离开巴尔的摩。这个城市生长着所有糟糕的事情,死亡和绝望,恨狗者和中餐馆。他没有落得变成装在白色外卖盒子里的冒牌开胃菜的下场,只能说是侥幸。当然,那男孩是很可怜,但想想骨头先生那么快就和他的小主人产生了感情,而离开的时候却并不怎么难过,这也挺奇怪的。不过这毫无疑问和那纸箱子有关系。待在里面的那些夜晚简直难以忍受,要是你仍然感到不安全,要是你在本应是避难所的地方仍然被当成一个应该被驱逐的人,这样的住所又有什么意义呢?把灵魂关在黑暗的箱子里是不对的。尽管在你死后人们会这么做,但只要你还活着,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有责任别让自己以及世界上所有圣洁的事物遭受这种侮辱。活着意味着呼吸,呼吸意味着广阔天地,而广阔天地则意味着除了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以外的任何地方。
注释
原文为法语。
原文为“funderflew”or“chuckandchew”。
calripken,美国巴尔的摩棒球队金莺队的游击手,曾两次获得“美国联盟最有价值球员”称号,获选“永久票选明星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