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他连着跑了三天,中途很少停下来睡觉或觅食。当骨头先生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弗吉尼亚州北部的某个地方,四肢摊开地躺在一块离周家后院九十多英里的草地上。在他面前二百多码的地方,太阳正从一排橡树后慢慢落下。在中间的空地上,六七只燕子来回盘旋着,掠过田野去搜寻空气中的蚊子。而在他身后暗处的树枝里,一些鸣禽叽叽喳喳唱着夜晚来临之前最后的歌谣。当他躺在高高的草丛中,胸腔剧烈地起伏着,舌头吊在嘴巴外边时,骨头先生想,如果闭上眼睛会发生什么呢——以及,如果他真的闭上了,明天早上还能睁开吗?他累坏了,也饿坏了,被这马拉松式的长途跋涉弄得神志不清。如果他睡着了,那么很有可能会一睡不醒。

他看着太阳继续在树后下沉。当黑暗慢慢笼罩他时,他努力使自己的眼睛睁着。他坚持了不过一两分钟,但在被疲惫打败之前,他的脑海中已经充满了关于威利的回忆,很久之前的那些关于幸运牌香烟和烟圈、傻乎乎的滑稽动作的画面在他脑中一一闪过。这是主人死后,他第一次毫无痛苦地想起这些事情,第一次明白回忆是一个地方,一个可以前往的真实存在的地方,以及和死去的人待一会儿并不见得是坏事,事实上,那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安逸幸福之源。然后他就睡着了,威利还在他的身边,重生于那段最辉煌的断章,他装成一个盲人,由骨头先生领着走下地铁站的台阶。他意识到那是四年半以前一个有风的日子,那个他们满怀希望和期待出发前往科尼艾兰、向阿尔叔叔宣讲“气味交响曲”这个重大发现的有趣下午。为了这个重大的日子,威利特意戴了一顶圣诞老人的帽子。他把用来做“交响曲”的所有材料塞进一个巨大的塑料垃圾袋里,驮在肩上,这让他走起路来有些驼背,看起来完全就是醉酒版的圣诞老人本人。确实,他们刚到那里的时候事情进行得并不怎么顺利,但那只是因为阿尔叔叔的情绪不大好。当然,他不是真正的叔叔,他只是家里的一个朋友,在威利的父母刚从波兰来到美国的时候,曾帮助过他们。只是念及妈妈大人和她丈夫的旧情,他才允许威利和骨头先生在他店里闲逛。事实上,新奇玩具生意对阿尔来讲没什么意思,而且由于来买东西的客人越来越少,有些货物已经被搁置在架子上十年、十二年,甚至二十年了。现在,这生意只不过是他其他生意的掩饰罢了,那些生意大多数都是违法的,只有一些不是。要是这个鬼鬼祟祟、巧舌如簧的阿尔没法靠烟花、收受赌注和贩卖偷来的香烟赢利,他想都不想就会立刻永久关掉这个布满灰尘的小店。谁知道3月的那个大风天他有什么诡计没能得逞,反正当威利晃进来跟他说起“气味交响曲”,并向他鼓吹他的新发现会如何把他们俩都变成百万富翁时,“美国游乐场”的经营者对他这个冒牌外甥的推销充耳不闻。“你疯了吧,威利,”阿尔叔叔说,“你他妈的就是个神经病,你知道吗?”然后迅速地把威利和他那冒着各种臭气的垃圾袋、折叠式纸板迷宫等都一股脑赶出了店门。威利并不会被这一丁点儿的怀疑论打倒,他兴致勃勃地开始在人行道上建造“交响乐”迷宫,决心向阿尔叔叔证明他确实发现了一个有史以来真正的奇迹。但那天的风确实太大了,威利刚刚把七号交响曲的素材(毛巾、海绵、毛衣、雨靴、特百惠保鲜盒、手套)拿出来,一阵风就把它们卷到了街上,扔在好几个不同的方向。威利跑去捡,但他一松手,连袋子也被吹走了。而这位所谓对古雷维奇家充满善意的阿尔叔叔,却只是站在门口放声大笑。

这是四年半之前发生的事情,但在骨头先生那天晚上在草地上做的梦里,他和威利从来没下过地铁。毫无疑问,他们是在去科尼艾兰的路上(有白边的红色圣诞帽、鼓鼓囊囊的垃圾袋和骨头先生肩膀上挎着的导盲犬背带为证)。尽管在真实旅途中,那天下午的f线地铁特别拥挤,但在梦里,只有他和威利两个人,一路上他们都是仅有的乘客。当他注意到这个区别时,威利转过头来对他说:“别担心,骨头先生。这不是那时,这是现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骨头先生回答说,这些词很自然地从他口中说出,显然是一种由来已久、确凿无疑的语言能力的产物,因此骨头先生对刚刚发生的奇迹一点都不感到吃惊。

“意思是你完全错了。”威利说。

“从巴尔的摩逃走,在这块蠢草地上耗着,白白让自己挨饿。这完全没用,我的朋友。快给你自己再找一个新主人吧,要不然你就死定啦。”

“我找到了亨利,不是吗?”骨头先生说。

“那是最好的男孩,千真万确。但还是不够好。这就是小孩子的麻烦。他们也许心肠很好,但他们没有任何力量。骨头先生,你必须直达顶层。搞清楚谁是老大。找出那个能做决定的人,然后依附于他。没有别的办法了。你需要制订一套全新的计划,但首先你必须学会开始用脑子。”

“我那时候太绝望了。我怎么会想得到他爸爸那么可恶?”

“我警告过你小心那些地方,对不对?一看到苗头不对,你就应该及时止损,马上跑路。”

“我的确跑掉了。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又要开始跑了。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威利。我跑啊跑啊,打算一直跑下去,一直跑到我倒下为止。”

“别放弃人类,小狗。是有过几次困难的尝试,但你要坚持住,再多试一次。”

“不能相信人类。我现在知道了。”

“你相信我,不是吗?”

“你是唯一一个,威利。但那是因为你和其他人不一样,而现在你也死了,地球上没有一个地方对我来说是安全的。就在昨天,我差点被人打死。我从一块田里抄近路,一个家伙开着辆红色的皮卡跟着我。补充一下,他一边追还一边大笑,然后他突然拿出一把来复枪,朝我开火。幸运的是他没打中。但谁知道下一次会怎样呢?”

“他只是一个人。只要有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就会有一个像亨利那样的人。”

“你的数据不准,主人。也许有零星几个傻瓜对狗有好心肠,但大多数人看到那些走到他们地盘上的四腿生物,都会毫不迟疑地给手枪上膛。我害怕,威利。我害怕往东走,也害怕往西走。现在的情况是,我觉得我宁肯在这个荒郊野外饿死,也不愿冲进枪林弹雨中去。他们要杀你,只因为你在喘气,当你面对这样一种深仇大恨时,尝试又有什么意义呢?”

“好吧,想放弃就放弃吧。反正不关我什么事。我当然可以坐在这里,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对你撒谎又有什么意义呢?事情也许会变好,也许不会。我又不是算命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故事都有个幸福的结局。”

“这就是我一直想跟你说的。”

“我知道,我也没说你错了。”

直到这时,列车都在匀速穿过隧道,飞速掠过空无一人的站台而没有停留。突然,骨头先生听到列车刹车发出的刺耳声音,车开始渐渐慢了下来。“怎么了?”他问,“车子为什么慢了下来?”

“我得下车了。”威利回答说。

“这么快?”

威利点点头。“我要走了。”他说,“但在我离开之前,我必须提醒你一些你可能已经忘了的事。”这时,他已经站了起来,等着车门打开。“你还记得妈妈大人吗,骨头先生?”

“我当然记得。你把我当什么狗了?”

“嗯,他们那时候也想杀了她。他们就像捕猎一条狗那样追杀她,她为了活命,必须不停地逃跑。人也会被像狗那样对待,我的朋友,有时候他们只能睡在谷仓甚至草地里,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在你开始为自己感到难过之前,请记住,你并不是第一只无家可归的狗。”

十六个小时以后,骨头先生已经在那片他躺着做梦的草地以南十英里的地方了,正在从一座两层楼房新建的附楼旁的一小丛树林中钻出来。他已经不再感到害怕了。也许他有点饿,还非常累,但在过去的几天中根植于他内心深处的恐惧已经基本消失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事实是,自从威利去世以后,他从来没有像这次醒来时感觉那么好过。他知道威利并不是真的和他一起在地铁上,也知道他并不是真的会讲话,但在这个不可思议的美梦的余韵中,他感到威利一直和他在一起。即使他不能和他在一起,那么他也像是在注视着他,即使那双注视着他的眼睛其实只存在于他的心里,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因为这双眼睛的存在,才是在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感到孤独的根本所在。骨头先生不擅长分析梦境、想象和其他精神现象的奥妙,但他非常确信威利在廷巴克图,如果刚才他确实是和威利在一起的话,也许这就意味着这梦也把他带到了廷巴克图。也许,这就能解释他为什么一下就有了说话的能力——在这么多年的努力和失败之后。如果说他已经去过一次廷巴克图了,难道他就不能再去一次?——不就是闭上双眼,碰巧进入一个恰当的梦吗?很难说。但这种想法让他感到安慰,就像和老朋友重逢的那段时间给他带来的安慰,尽管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尽管实际上什么也都不会发生。

现在正是下午三点,空气中充满了割草机、洒水器和小鸟的声音。在远处,一条看不见的通往北方的公路上,蜂群一般黑压压的车辆在郊区的风景中缓慢流动着。一个收音机被打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开始歌唱。再近一点,有人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听起来像是一个小孩的笑声。骨头先生已经在树林中走了半个小时,这时终于到了林子的尽头。他把鼻子从小树杈中间探出来,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幅情形:一个淡黄色头发的两三岁小男孩坐在离他大概十二英尺远的地上,扯起一把把的青草扔到空中。每当一阵青草雨落在他的脑袋上,他就爆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拍着手蹦来蹦去,好像发现了世界上最有趣的游戏。在男孩身后十到十二码远的地方,一个戴着眼镜的女孩抱着个洋娃娃走来走去,对着她怀中的“小婴儿”温柔地唱着歌,好像在哄它睡觉。很难猜出她的年纪。大概在七岁到九岁之间,骨头先生想。但她也可能是六岁过半,或者十岁多点,甚至可以说她快六岁了,或者刚满十一岁。在女孩的左边,一个穿着白色短裤和白色吊带背心的女人正蹲在一片红色和黄色的花丛中,用一把泥铲小心地除野草。她背对着骨头先生,还戴着一顶阔檐的大草帽,整个脸都被遮住了。他只能看到她背部的弧线、纤细手臂上的雀斑,还有一小块雪白的膝盖。但仅仅是这些,他就能断定她年纪不大,至多不过二十七八岁,这意味着也许她就是这两个孩子的妈妈。出于谨慎,骨头先生没有再向前走,他待在原地,从藏身的树林边缘注视着这一切。他没法知道这个家庭是喜欢狗还是厌恶狗的,也不知道他们是会善待他还是会把他从自己的领地上赶出去。然而,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他发现了一块非常漂亮的草地。当他站在那里,看着这片护理有方、绿丝绒一般的青草在面前铺展开来,不难想象在这上面打滚、闻着它散发出的香气会有多舒服。

他还没有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做,决定权就已经不在他手中了。小男孩又抓了两把青草扔到空中,这时候,正好吹来了一阵微风,青草没有像前几次那样垂直落在他的头上,而是被吹向了树林的方向。小男孩转过头去观察绿色粒子的飞行,当他的眼睛扫过他俩之间的空白地带时,骨头先生清楚地看到他的表情从一种科学研究般的冷漠变为了显而易见的惊奇。这条狗被发现了。小男孩站了起来,开始冲向他,欢快地尖叫着,裹着臃肿的塑料纸尿裤一路蹒跚前行。就在那时,骨头先生突然意识到自己命悬一线,他知道这就是他一直在等待的时刻。他不仅没有退回树林中,也没有逃跑,而是用最镇定、最自信的态度,小心翼翼地踏到草坪上去,任由那男孩用双臂抱住他。“狗狗!”小男孩一边叫,一边使出吃奶的力气抱紧他,“好狗狗!大乖狗狗!”

紧接着是那个女孩,她抱着洋娃娃跑过草地,朝身后的女人叫道:“看,妈妈,看小老虎发现了什么。”尽管小男孩还一直紧紧地抱着他,一阵警惕马上传遍了骨头先生全身。她说的老虎在哪儿——一只老虎怎么可能在这种人住的地方跑来跑去?威利曾带他去过一次动物园,所以他知道关于这种长满条纹的丛林大猫的一切。它们甚至比狮子还要大,如果你偶然遇到一只这种长着利齿的幼崽,恐怕你就得跟自己的将来说再见了。一只老虎会在十二秒钟之内把你撕成碎片,至于那些它不爱吃的零碎,就会变成秃鹰和虫子的美餐。

即使是这样,骨头先生还是没跑。他继续让他的新朋友死死抱住他,耐心地忍受着小孩子那种没轻没重的蛮力,希望他的耳朵刚刚跟他开了个玩笑,他只是听错了那女孩的话。下垂的纸尿裤里包满了尿,他还能闻出混在强烈的氨水气味中的胡萝卜、香蕉和牛奶的痕迹。然后女孩在他们身边蹲下来,用她那蓝色的大眼睛凝视着骨头先生的脸,谜团突然解开了。“小老虎,”她对那小男孩说,“放开他。你会把他勒死的。”

“我的小伙伴。”小老虎说着抱得更紧了,尽管骨头先生很庆幸他不会被一只野兽吞掉,但他脖子上的压力已经让他痛苦不堪了。也许这男孩不是一只真正的老虎,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一点也不危险。他那种我行我素的方式,比骨头先生更像一只动物。

幸运的是,那个女人这时赶到了,一把抓住小男孩的手臂,在造成更大伤害之前把他从骨头先生身上扯开了。“小心,小老虎,”她说,“我们不知道他是不是一条乖狗。”

“噢,他很乖,”小女孩说着,轻轻拍了拍骨头先生的头顶,“你只需看看他的眼睛。他真的很乖,妈妈。我敢说他是我见过的最乖的狗。”

骨头先生对女孩出色的判断感到很吃惊。为了表现他的雅量,为了表现他的确是一条不记仇的狗,他开始带着口水般丰沛的爱意舔小老虎的脸。小家伙笑着大叫起来,即使骨头先生舌头的推力几乎让他失去了平衡,这个皮糙肉厚的小老虎仍然认为这是他遇到过的最有趣的事。他在骨头先生密集的亲吻攻势下一直大笑着,哪怕他扑通一声坐到了地上,屁股上还垫着那湿漉漉的纸尿裤。

“嗯,至少他很友好,”女人对她的女儿说,仿佛勉强承认了一个重要的点,“但多脏啊!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脏、更臭、更狼狈的动物了。”

“他的这点小问题,只要用一点肥皂和水就能解决,”女孩说,“看看他,妈妈。他不光很乖,还很聪明。”

那女人笑了:“你怎么知道呢,艾丽斯?他什么也没做,只不过舔了舔你弟弟的脸。”

艾丽斯在骨头先生面前蹲下来,双手捧住他的脸。“给我们看看你有多聪明,老伙计,”她说,“耍个小把戏什么的,好吗?你知道的,比如打滚啊或者用后腿站起来什么的。让妈妈瞧瞧我说的没错。”

对于一只有胆量的狗来说,这些任务几乎没有什么难度。骨头先生马上开始展示他会的小把戏。他先在草地上打滚——不是一圈,而是三圈——然后他弓起背,把前爪举到脸旁,然后慢慢地用后腿站了起来。他上一次尝试最后这种绝技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尽管他的关节疼得比他想得要厉害,但他还是设法把这个姿势保持了三四秒钟。

“看,妈妈!我跟你说什么来着?”艾丽斯说,“他是有史以来最聪明的狗。”

那女人第一次俯身蹲到骨头先生面前来,看着他的眼睛。尽管她戴着太阳镜,头上还戴着草帽,他还是能看出她长得有多么漂亮,一束金色的卷发披在脖子后面,一张丰满、生动的嘴唇。当她开始用她那缓慢懒散的南方口音说话的时候,他感到身体里有什么猛地颤了一下。而当她开始用右手拍他的脑袋时,骨头先生觉得心都要碎成一万片了。

“你能听懂我们在跟你说什么是吗,老狗?”她说,“你很特别,不是吗?你累坏了,而且需要点东西来填饱肚子。就是这样,对吗,老伙计?你走丢了,孤零零的,而且浑身都筋疲力尽了。”

还有什么可怜的杂种狗会比那个下午的骨头先生更幸运吗?没有再做深入的讨论,也没有再要求更多的把戏来讨好他们,或者向他们证明他有多么高尚的灵魂,这家人就把这条疲倦的狗从院子带到了自家房子这个圣殿里。在那里,在一个明亮的白色厨房里,包围他的是粉刷一新的橱柜、闪闪发光的餐具,他从来没有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富丽堂皇的气氛。骨头先生大吃了一顿,狼吞虎咽地吃了剩的烤牛肉、一碗通心粉和奶酪、两罐金枪鱼罐头,还有三个生热狗,更不要说过程中喝掉的两碗半水。他本想克制一下,让他们知道他是一只饭量不大的狗,养起来一点都不麻烦,但一旦食物摆在他面前,他的饥饿感就变得强大无比,以至于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先前发的誓。

不过这些根本没有影响到主人们。他们是好心人,能分辨出一条狗饿不饿,如果骨头先生饿得不行,他们会非常乐意给他吃的,直到他吃饱为止。他在一种难以置信的幸福中吃啊吃,忘记了一切,只感觉到食物被吃进口中,然后沿着喉咙滑落下去。当他终于吃完了这些食物,抬起头去看其他人在做什么时,他看到那个女人已经摘掉了太阳镜和帽子。当她在骨头先生身边弯下腰来,把地上的碗收拾起来的时候,他瞥见了她那灰蓝色的眼睛,意识到她确实是个大美人,属于那种一走进房间就会让男人们屏住呼吸的美人。

“怎么样,老狗,”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掌在骨头先生的头顶摩挲着,“感觉好点了吗?”

骨头先生轻轻地打了一个感激的饱嗝,然后开始舔她的手。小老虎,那个他几乎已经忘了的小家伙,突然朝他冲过来。那个饱嗝让他乐坏了,他被吸引过来,凑到骨头先生的面前,也学了几声饱嗝,这让他更开心了。这情形又开始变得像酒吧那样闹哄哄的,但在局面超出控制之前,他的妈妈把他搂入怀里站了起来。她看着艾丽斯,而艾丽斯正靠在一个橱柜上,用她那严肃而警惕的眼神打量着骨头先生。“我们该拿他怎么办呢,宝贝?”女人说。

“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他留下来。”艾丽斯回答道。

“我们不能那么做。他也许是谁家的狗。如果我们把他留下来,那就跟偷别人的狗一样。”

“我,不觉得他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朋友。看看他。他可能已经走了一千英里路。如果我们不收留他,他会死掉的。那样你不会良心不安吗,妈妈?”

确实,这女孩有这个天赋。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当骨头先生站在那里听她对妈妈讲话时,他想,也许威利低估了一些孩子的能力。艾丽斯也许不是管事儿的人,她也不能做决定,但她的话一针见血,注定会产生效果,把事情的发展推向某个特定的方向。

“看看他的项圈,亲爱的,”女人说,“也许那上面有名字或者地址什么的。”

骨头先生很清楚那上面什么也没有,因为威利从来都懒得打理像许可证、登记或者精美的金属名牌这类事情。艾丽斯在他身边跪下来,开始绕着他的脖子转动项圈,看上面有没有关于他的身份或者所有权的标记,而他因为早就知道了答案,就利用这个大好时机享受她的呼吸落在他右耳后方所带来的温暖。

“没有,妈妈,”她最后说,“这只是个普通的旧项圈。”

在认识她以来的这一小段时间里,他第一次看到她犹豫了,她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困惑和哀伤。“我没问题,艾丽斯,”她说,“但在跟你爸爸谈过之前,我没法答应你。你知道他有多讨厌意外的事。我们等他今天晚上回来,然后一起决定。好吗?”

“好吧。”艾丽斯说,对这个模棱两可的回答感到有点泄气,“但是即使他不同意,我们也是三比一。讲道理嘛,对吧?我们得养他,妈妈。今天剩下的时间,我都要跪着向耶稣祈祷,如果他能让爸爸同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