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端与终结

文珍 第1页,共2页

这个被我们闯入的,没有开端与终结的沙漠世界有时下雨。

楔子:

沙漠综合症或大地深处的伤口

如果任何一件事都可以找到一个开端和终结,这件事于我来说原本早应过去。重新打开,大抵是2015年6月在北疆克拉玛依市的某天。那一天我随着文联几个朋友来到此地,参观完两个油井工作队之后便在指挥中心的宾馆住下。刚刚习惯了戈壁滩上遍布不计其数的磕头机的末世科幻图景,陡然来到这样一个各处遍植奇花异草的巨大人造绿洲,实在不啻于焦渴难耐的行者眼前突然出现海市蜃楼,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明知虚幻又不可自控的喜悦中。满目深浅的绿迅速舒缓了我看了整整一下午大漠黄沙的疲劳,而与此同时,我无法忘记刚才采访过的那些油田的工人们,尚未忘记世界上有一种病叫做沙漠综合症。

原本我是不应该知道这种病的。离开最后一个油井工作队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鲜红工作服的男人蹲在路边。我们的车辆从他眼前驶过,他头都没有抬一下。带我们参观的油田上的招待人员随便地往窗外看了一眼,就对他的同伴说:喏,又一个得病的。

我随口问,这是什么病?

沙漠综合症啊。那人奇怪地看着我:你从来没听过这种病吗?我们在油田工作的人,主要就怕得这个。

这到底是什么病?有什么症状?

和城里人容易得的抑郁症有点像。人老在沙漠里待着,看不到任何绿色和同类,眼前开始出现幻觉,皮肤脱水,目光呆滞,好像整个人被放进了一个套子里,对外界刺激应对迟钝,一旦反应过来又容易过于亢奋,喜怒哀乐都失去正常人的分寸感。这病油田工人尤其守井人很容易得,因为沙漠中油井和油井之间距离很远,每个守井人最多只能照顾三四个井;一个人在沙漠里来回视察,一连几个月见不到任何同类,也没法说话。待久了,再回到指挥中心就会短暂地失去语言功能。

我问:就不能多派几个人一起看守油井?

另一个同伴笑起来:沙漠那么大,油井之间那么远,条件又艰苦,从哪招那么多愿意来沙漠工作的人?再说,你以为两个人就不病了?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日常矛盾被无限放大,能合得来的人少之又少,还不如一个人清静。别说人了,就连养狗都不行,狗比人还容易病。进沙漠久了,一入夜就乱叫,在沙丘上乱窜,撕咬,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吓着了,瘆得慌。

我蓦然回望向刚离开的这个油井基地。四周都是茫茫沙漠,前几天又起了沙尘暴,因此路上很多地方都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黄沙,车行进得很慢。因此回头看,仍然能看到那个蹲坐在路边发呆的男人,渐渐变成了一个越来越小的黑点。那个工作队的其他人若无其事地在营房里外走来走去。凝视久了,那人旁边陡然出现了一个快速移动的更小的白点,看不清楚是塑料袋,还是一只同样得了沙漠综合症的狗,正在向着新疆傍晚六点钟仍然高悬的太阳嘶叫。

幻觉正在产生。我收回目光。同时喉咙里感到焦渴。太阳穴的那一小块皮肤也开始绷紧。

可以想象,指挥中心之所以要花大价钱在沙漠上凭空地建起一块绿洲,从内地引入各种奇花异草,目的大概就是为所有刚从油井上回来精神恍惚的工人准备一个集中康复的疗养院。据说得了沙漠综合症的人总得一个月以上才能慢慢恢复正常,严重者可能此后神经会一直损伤下去。

石油工人是一个收入不菲的工种。但据说也是最孤独的职业之一。我由此突然意识到人类竟脆弱到根本无法面对自身。而都市里大概同样有无数的崩溃随时发生,只是被表面的正常秩序掩盖。

晚饭后我接到了丈夫林章的电话。他问:你什么时候采访结束?油井好玩吗?那些磕头机是不是很壮观?

我说,挺好的。油井上的人见到我们相当热情,介绍了很多情况。有个刚分配到油井的大学生还现场用磕头机从地底抽了半矿泉水瓶原油送给我——这可能是我收到最古怪的礼物之一了。我今天才知道原油是褐色的,很浓稠,几乎不流动。

他喜欢上你了。哈哈。

扯吧你就。我笑着说。

它很像大地伤口凝结的血液。我想,但是没说。这似乎有点太文绉绉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忘了和他提沙漠综合症的事。这次出行,林章前所未有地关心我的每日行程和见闻。也许和我已出来得太久、又走得太远有关。他当然希望我平安归去。

指挥中心占地面积相当辽阔——沙漠里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四周遍种各种内地引进而养护代价极高的植物,占地几百亩的后园甚至还养了骆驼、鸵鸟和梅花鹿。当然还有孔雀,这偏好和北京郊区那些温泉洗浴中心差不多。晚宴招待我们的三道菜,就是驼峰肉、炒鸵鸟蛋和鹿肉。我和一大桌子人一起进餐,意识到这次能在沙漠腹地品尝奇珍完全是个偶然。眼前这些看上去情绪饱满的油田工作人员,院子里每一棵代价高昂的绿树和花卉,以及沙漠傍晚无比瑰丽的晚霞,日后都难以再见。我就在这样的心境下,饭后又在院子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会。直到那些姿态万千波澜诡谲的云和暗影,都渐渐和远处连绵起伏的沙丘变成浑然一体的玫瑰紫,继而又变成纯度极高无法穿透的黑色。

那一天非常漫长而丰富。上午我还在克拉玛依市看到了火灾纪念碑——就是那个“让领导们先走”的事件之后立起的——下午就被赠与一百毫升大地深处伤口的血液,平生第一次吃到了鸵鸟蛋,并得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蛋壳。那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深夜我正在洗澡,宾馆走廊突然响起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有人在高声说话,但听不清内容。其实在这样极度缺水的环境里,那天我根本就不应该洗澡的,但是白天沙漠里那些被风扬起的细沙一直紧紧贴在皮肤上,只有大水从天而降才能冲刷它们。我整个人沐浴在清洁的罪恶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不安。也前所未有地觉得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原本是没有什么指望被救赎的。

第二天我才知道,原来带我们过来的那个文联的老师在洗澡时摔倒了,当场臂骨骨折,连夜就被送到了克拉玛依的医院。而我在房内竟毫不知情。

也就是在那个晚上,我接到了季风的电话。

她电话里的声音不大正常,似乎刚刚哭过。她说,我遇到了很大的问题。……你一点都不关心我。

当时我认识季风已经十三年了。从没有见到她这样失态过。

而她下一句话却像个标题党:我明白张国荣为什么死了。

11:13-00:00pm树洞开启

2003年4月1日,就是那个我非常喜欢的香港歌手从香港文华酒店纵身下跳那天,我和季风正在广州过着同居密友的生活。自从第一次在学院迎新晚会上见到这个纤瘦的女生,我就一直认定她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但是四年后的这天我对她的感情却受到一定冲击。我还曾就那天的事给一个杂志写过怀念文章,里面有这么一段:

那时因为考研,在校外和一个特立独行的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和她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可那天红肿着眼睛回去,告之噩耗,却换得一句:一个艺人嘛,死就死了呗。leslie,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话,我转身关上门,在房间里点了七天蜡烛为你送别,而整整一礼拜没和她说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获知死讯的深夜,全世界好像唯独我一个人醒着,痛哭流涕地哀悼着一个陌生人。

leslie大家当然都知道是谁。而文章里那个“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的特立独行的朋友,正是季风。季风的形象远比这篇煽情专栏里这几个苍白形容词丰满得多。为此我一直觉得自己欠她一篇小说,哪怕就是她自己的故事。但此事该从何说起呢——我本来是一个从来不记录身边人事迹、自诩为最合格树洞的人。而季风作为一个早已离开我的生活多年的人,原本是不必战战兢兢站在我的审判席上的。

毕业这些年来,我们头五年还都争取每年在广州或者北京或者其他地方见上一面,这几年因为各自成家和工作渐上轨道,见面频率越来越低,但一有机会仍然互致问候。我几乎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生日,而她总是忘记——朋友间这种微妙的错位也很正常,我不觉得有什么。但这一切和季风的交往中,却从没有一句像这句话这样软弱、蛮暴而令人生疑。

我问:你怎么了?

她答非所问:世间安得双全法。

这是仓央嘉措的情诗,下一句是“不负如来不负卿”。我陡然想起传闻中张国荣是爱上了他的助理觉得对不起唐生,才跳楼自杀的。遂意识到事关重大。噤声不语。凝神倾听。

窗帘没有完全拉上,新疆和内地有两个小时时差,六点半之后宾馆的天光才开始慢慢变亮。在整个通话过程中,一直有一股看不见的小风在房间里打转,而旋涡中心则是一些细若微尘的沙土,也许是风从外面的八千里戈壁带来的。也许是这房间本来就有的。风却不知从何而来,明明门窗紧闭。

五个小时之后她还在说,而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是凌晨一点。

我就是如此巨细靡遗地知道季风的秘密的。

00:01-00:44am海上

季风告诉我,最后一天她和许谅之在海上乘船的时候,当着船长的面曾对视良久,却终至无话可说。我问她那天是不是想好了和他一起殉情,她没回答。又聊了很久之后,突然说,也许那天是真的想到过死。

他们彼此之间从没真正讨论过回不回去的问题。那是在宁波奉化的海上——其实当时她也分不太清楚是东海还是黄海。那边的湖啊海啊太多了,都是碧蓝色一大汪水。回去查了才知道是东海,就是《西游记》里龙王敖广的那个海。孙悟空那根翻江搅海的金箍棒就是在这个海底借的。季风从小最喜欢孙悟空。早知如此,也许她的决定会不同一点吧。但是谁知道呢,多半结果也一样。孙悟空除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之外,也还有紧箍咒。

那次她订的住处,是一个严重涉嫌山寨福建土楼的古怪所在。旅游app说那是整个黄贤村里条件最好的宾馆,离海边长城很近,顺着山坡爬到顶就能看到长城外莽莽苍苍的丛林,以及丛林尽处的苍茫大海,视野一流。可事实上他们三天都没怎么出门,一直反锁在房间消磨彼此光阴。土楼的隔音效果一般,白天没人走动时,能听到走廊上的细微动静,晚上则基本清楚对面的麻将房自摸几把,又诈和几次。而他们的动静外面大抵也同样洞若观火。宾馆服务员有时会隔着楼层大声聊天,比方二楼的清洁工冲三楼喊:所有房间都收拾完了吗?

都收拾完了——只除了311——311说不用了!

而他们的房间就是311。

那几天季风和许谅之说过最多的话就是,起不起床。还吃饭吗。其实昂贵的住宿费里包含双早,可是他们压根就吃不上。没有一天能够顺利早起,总是一个人准备起身,另一个人就轻轻从后面抱住。于是又一起顺势倒下。偷情偷到这么敬业的份上,他们都开始钦佩自己。但这事毫无办法。这甚至和欲望都无关,只和日常分泌的绝望相关。

这地方离他们熟悉的城市过于遥远,总给人一种随时可以死在这里的错觉。事实上不光是季风反复想到过死。许谅之大概也有某个瞬间想过。

到黄昏太阳不那么猛烈的时候,他们偶尔也会下楼,手牵手地走到坡上去,凝视长城下面郁郁葱葱的群山,远处浩瀚无边的灰蓝水面。在土楼宾馆里实在待烦了,他们决定在离开之前出一次海,就坐攻略app里强力推荐的那种驳壳小渔船,最多只能容三四人,本地船老大掌舵,可以一直带客人驶到海的中心去。这是季风提议的。许谅之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答应了。

小时候看安徒生,说海的远方是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蓝,而比那颜色再深一点儿的,或许就是沉沉的蓝黑墨水,无数艳丽的鱼群穿梭于海底雪白的珊瑚礁中,是童话里才有的奇瑰梦境。如果正午阳光穿透深深的海水,就能清楚看到海底几百米开外的旖旎风光。季风对我说:我理想中的葬身之地就是这样的地方。

但她尽量不和许谅之说这些。他大概也不喜欢她若无其事老和他说这些有的没的,像个让人心惊的躁狂病人。倘若间歇性软弱症发作了,她说着说着,就可能突然被他不耐的吻堵住。强烈地,不安地,绝望地,身体一再反复确认另一具肉身的存在。于是她顺势回吻他,一次又一次,吻到彼此都口干舌燥,只能停下来喝一口水。而起先烧的水早已经放凉了。

她对我说,你知道吗?那段时间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谅之每次烧水都只烧小半壶。宁可一次又一次下床重烧。他说够喝就好,多了会放凉。而我则每次都担心不够,每次都烧一大壶,放凉了许谅之又说反复加热不好,只能倒掉重烧。

她时常想这件小事意味着什么;然而一无结论。或者许谅之恐惧的是败坏,而她害怕的则是匮乏。又或者是,于她而言,要么零,要么百分之百。而他则可以接受少许,适量,若干。总而言之,可以从各个方面解读,又都似是而非,无法抵达真相的彼岸。两个如此贪恋对方、然而习性截然不同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两个陌生人,却一刻不停地索取拥抱。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是接吻总是口干舌燥,因此也总要喝水。总是烧水。

除掉喝水,他们时常忘记吃饭。

某个黄昏诡谲多变的光线里,她也曾仔细端详许谅之的模样,仔细思量为什么是这个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和自己发生了如此难以言喻的纠葛。并学习那些爱情小说的女主角,用指尖轻轻划过他的轮廓:瘦削的左脸颊有一颗痣,淡褐色的,形状不大规则,和她右脸那颗刚好对称。法令纹很深,皮肤有点粗糙,但摸着还算柔软。她想让自己渐渐习惯这种陌生的手感,以及更多的,更多的曾经陌生的一切。

许谅之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你是从哪冒出来的啊。这时候季风就只能更没有底气地回问他:你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事实上他们从对方所不知道的角落突然冒出来,都只是为了毁灭对方原本的生活。因为他们各自都有家庭。

00:45-01:36am“每个人的困境都针对自身的弱点量身定做。”

这个故事细说起来和寻常的不道德故事大概也没什么两样。在一起除了做大家都爱做的事情,最后也总是不可避免地开始设想事情的走向。许谅之结婚十年了,有个八岁的儿子,据说和太太分居已久。而季风在没遇到他之前,却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婚姻会出问题。

我其实认识她的丈夫萧元。萧元和我俩在同一所大学,我们在广告系,他读社会学。也是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克服万难才走到一起的。季风和萧元头三年都不认识,是到了第四年行将毕业,才因为bbs见面并迅速发生了感情。是萧元先向季风表白的,而季风这时候还和初恋男友小刚在一起。小刚和季风从初中开始恋爱,大学异地,算上高中,在一起的时间整七年。而她一发现自己对萧元动了心,很快就向小刚摊了牌。但小刚拒不接受。他是富二代,大学的时候家里就给他买了车,当夜就从长沙一直开车到了广州。

后来有个bbs流传甚广的版本是,季风和小刚在学校外面的永和豆浆大王坐了整整一夜。

时值期末考试前夕,很多那天跑去通宵咖啡馆复习的大二大三师弟师妹都目睹了这样一对奇怪的男女坐在角落长久相对。到了下半夜女的先哭了,接着男的哭声更大。两个人抱头痛哭了很久。中间到底有没有说话,说了些什么,却没人知道。季风唯一告诉我的,只是两个人都依然觉得对方很好。也依然怀有极深感情。但是,毫无办法。

这次旷日持久的分手并非就此终结,至少拖了一年。小刚只要有时间就过来找她,哪怕在宿舍楼下坐上整整一夜,只是为了等季风下来。她无法不接他电话、无法永远不离开宿舍、无法不见不肯放手的他。直到大四即将毕业,校园里还时不时见到小刚日渐瘦削的身影,像个游魂。

对于年轻情侣而言,大概没有比分手更重大的变故。但是像季风和小刚这样几乎是青梅竹马的情侣分开,仍然比一般情侣更极尽艰难。有好几次小刚跑过来,又要连夜赶回长沙上第二天的课,季风都只能够陪他一起开车回去。后来过了好几年她才告诉我:广州到长沙六百八十二公里,她很怕神不守舍的小刚会在路上出事。她是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意伤害他的。——这样她会终身背负十字架,一生不得安宁。

他们的分手最终变成了一桩公案。而身为主角之一的萧元却好像短暂地从校园里消失了。后来才听说他去湖北农村做田野考察,去了许多地方。而那时我们同住,季风每晚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总会哭。他在那边说什么则不得而知。

这事眼看就要拖成三败俱伤,而最后的解决,和玫瑰花有关。

大四上学期季风生日当天,萧元刚从湖北赶回,就发现小刚订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到季风宿舍。兹事豪奢绝艳,几乎举校轰动。那束如鲜血一样艳红的花直径至少达到一米二,送花小哥一路吸睛无数招摇过市扛进校门,自信心在我们宿舍楼下时到达顶点,像一个真正的英雄一样大喊:陈季风,你、的、花!

但一个小时过去,他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毕竟是大宗买卖,小哥没送到事主手上不敢走,宿管阿姨又死活不肯让小哥送上楼——也许疑心花束藏了炸弹;而当事人又坚持不肯下楼。仍然是无法解开的三角死局,极像对现实情形的一个缩微反讽。因此这直径一米二的花束就得以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校道上公开展览了一个小时,而所有当时赶来围观盛况的本校女生都在那一天终于知道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直径到底有多大,又有多香得让人绝望,全是花朵离开枝头后爱情死亡的气息。

七年恋爱,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加上数夜辗转痛哭,加起来也没有改变季风离开小刚选择萧元的决心。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是真爱,理由是萧元出身贫寒,和据说足够买下海口一条商业街的小刚的家境无法相比。事实上也是真爱。只是原因大概比这还要简单。

季风对我说:萧元总是很认真地听她说话。并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含笑看她。并且说,将来无论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陪你一起去。我没什么梦想,你就是我的梦想。而小刚则十分之大男子主义,一直设想季风毕业后和他一起回海口继承家族企业。此外,萧元和小刚都骑单车带过她。甚至都经过了学校里同一个坡道。那个坡道中间钉了一排间距很窄的隔离桩,自行车可以从中间穿行,但后座如果带了人就很容易勾住脚。小刚每次从中间骑过去从不记得提醒她收脚。有一次她坐在后座一时没留神,整个人重重绊倒在地,小刚吓了一跳,等发现没事才哈哈大笑。后来她和萧元渐渐熟悉起来后,有一次萧元也带她经过那个坡道,离隔离桩还有一百米时,他已开始放缓车速,轻声提醒她收脚。她听话地缩回脚,心想:这个男生大概是可以嫁的。

此外,萧元整个人给人感觉异常干净。就算穿一件简单的白衬衣也依然是好看的。是五陵年少的好看。

认真听自己说话、懂得在隔离桩前放慢车速,干净的白衬衣。那个时候让我们相信真爱的,不过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件事。但是所有人都没想到,季风和萧元会真的走进婚姻殿堂。因此三年之后,去广州参加他们婚礼时我当场落泪。

我说,你们一定要幸福啊。一定会幸福的。

季风那天晚上为感谢远道而来的朋友,喝了很多酒,听到我的话忍不住哭了。萧元也哭了。他们哭得比任何一个宾客都凶,也几乎是抱头痛哭。也分头拥抱了每一个过来观礼的同学,包括我。

我一边哭,一边想起季风当年也曾经这样和另外一个人痛哭过。立刻又强迫自己忘掉。无论如何这是婚礼。婚姻是神圣的,被上帝祝福的。这样情深意笃的夫妻如果不能到头,那么大概也就没有白头到老这回事了吧。

在一起后萧元对季风依旧很好。他随她一起留在广州工作,又在黄埔买了房子。两人公司隔一条珠江,每天萧元都跨越海珠大桥,开车接季风回到他们在黄埔的家中。我读研后去过他家一次,萧元亲自下厨给我煎了牛排,手艺很好。他看上去仍旧是一个干净清爽的男人,虽然鬓角沧桑了一点。他曾经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答应过要对季风好,现在看来,差不多也做到了。

我从来没有问过季风萧元对她到底好不好。因为看表面已经知道,很少见过像他们那样默契的夫妻。永远手拉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却从不刻意秀恩爱,只是插科打诨地互相嘲笑。这其实是所有人更喜闻乐见也更认同的世俗的好,因为完全符合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打亲骂爱”。

但九年过去。季风终于还是爱上了别人。

我问:这事发生多久了?

她犹豫了一下:……一年多。

老天。那你还爱萧元吗?

这次她迟疑更久:早已不是当时那种爱法了。……但你相信吗,我们之间仍有感情,而且很深?

我知道她是在说爱过。她对萧元感情怎么可能不深呢?看过他们微笑的样子的人都不会相信。不用说萧元对她,她对萧元有多好我也不是不知道。她刚毕业时是有出国工作机会的,生生为了萧元放弃了。平时日常生活也无微不至——大概是曾经让萧元等得太久太苦,季风在这段关系中,一开始就仿佛理亏。但这么多年,也一直言若有憾,心实喜之——这世上又有多少女子曾被这么死心塌地地追求和等待过呢。她对此不是不感激的。也实在是伤筋动骨怕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那么它确实来过,又走了。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坟墓也不全都是衣冠冢。时光流转生生不息,不知为何我心里却难受得要命。好像什么最不应该损毁的东西被损毁了。也许我能接受这个世界上任何人包括自己出轨,都不能接受季风不再爱萧元——他们当初在一起实在太不容易了。

但这件事的因果到底是什么呢,是因为曾经太爱过所以无以为继吗?是他们的婚姻当真遇到了暗礁?又或者说,我们当年爱上的只是“爱情”,以及“爱而不得”的痛苦本身,那么现在,我们还可能会爱、还会爱上的又是什么?

但是季风坦承改变的只是她自己。和小刚那次一样。

她无法原谅自己的,也许是一直无以为继的都是她,而不是他们。

她大抵是我见过罪感最强烈的人。大多数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深深憎恶和厌倦。她的感情就像一匹脱缰野马,然而给这匹野马配备的缰绳,不是强大理性,而是过分心软。

她二十二岁生日当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校道上展览时,就差点从六楼上直接跳下去。我当时就在她身边,亲眼看到她哭得有多惨。她对我说,小刚就像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但她就像无可遏制地长大的温蒂,他却和彼得·潘一样跟不上步伐。她不得不为了某种成年的爱而把小伙伴抛弃在沙漠之中。这简直和亲手杀了一个人一样可怕。——那是她第一次和我说到沙漠。又过了一些年,她说:我也许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谁离开谁一定会死呢。我当时只是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忘记那些真实发生过的往事。

当时她的眼泪无穷无尽地涌出,似乎可以冲走任何沙漠。她无法下楼结束这个荒唐局面,只因为萧元就在对面的男生宿舍楼上,默默地注视着整个事件的进展。她能感受到那看不见的目光的哀伤痛楚,而心完全被这毫不相让的两个人撕裂了。

但那时候,她还有勇气和力量做出选择。

而那时候需要选择的,还只是要不要下楼接受九百九十九朵殷红如血带刺之花。

我问,那个许谅之到底何方神圣?

季风在电话那端顿了顿,也许在那边微笑了:他就像世界上另一个我。所有的缺点,优点,无足为外人道之的古怪癖好。对一本书、一个电影的看法。人群中一模一样的孤单——

打住,这太酸了。我说:你下一句话就该说,世间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了。

但说到书和电影我便已经明白了一点。我知道萧元婚后几乎从不陪她去看任何演出,也不爱看大部分小说,他感兴趣的娱乐方式始终都是徒步远行,还是当初田野考察留下的后遗症。如果一定要看电影,他宁可在家看碟,而且最好不要烧脑之作,远离各种作家电影。而季风工作之余,一直在以钢铁意志保全自己的文艺爱好。她五年前就在我电话里提过一次这分歧,当时我大概说了每个人兴趣爱好都不一样、求同存异之类的话。她便再没说什么。

在各个层面上说,萧元都是个无可指摘的好人。脾气温和。与人为善。业务能力出众。但是,我其实早就知道他和季风并非同类。他们甚至是太不像了——当初才会互相吸引。

01:37-01:59am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大一刚入学时候就非常喜欢季风——最表层的原因是她看上去既瘦,衣品又好,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轮廓分明,是女生会喜欢的美女类型。而且从某个角度看,还有那么一点点像王菲。

从十二岁到十七岁,总有那么五六年,我青春期那些不曾恋爱无处释放的狂热几乎都用在了这位从北京去香港的非典型著名女歌手上,后来才分了一部分给leslie——高三那年她和窦唯正式离婚,后者有一天正好在本市一个酒吧唱歌,我知道后还恨不得带上几个同好把这渣男暴打一顿。出轨与背叛,深情与辜负,绝对的错对黑白,对于高中女生来说,能够理解的感情层面不过如此简单。但是王菲自己也唱过《过眼云烟》和《不留》。只是当时的我还不能完全明白。

总之我热爱王菲,而季风也是。除此之外,我们的共同喜好还有很多。但神奇的是,表面上我们完全是两种人。我喜欢文学和美术,她热爱摄影和音乐。此外一个显见的差别大概就是家境。我出身普通工薪家庭,而她爸爸则是海南著名的房地产商,她从小独立,高中就自己联系了北京的高中走读,大学期间更是交友广阔;而我看上去则比其他同龄人还更幼稚,毫无恋爱经验,喜欢一颗接一颗地偷吃舍友的大白兔奶糖,成绩也一直不好,和奖学金向来无缘。

时隔十多年,我早已忘掉我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也许是我在人群里发现了她。也许是她有一次来我宿舍问什么事。可以肯定的是多半是我主动过去向季风示好的,然后她接受了。总之,到了大一第一学期期末,我俩已成密友。过了许多年,她和我说:你当时说我是你最重要的朋友。我一直记得这句话,很感动。

我哈哈大笑:我还说过这么肉麻的话?

但事实上,的确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这么想的。她看上去似乎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清楚自己要什么,她社会上的那些朋友,包括地下诗人,摇滚歌手,酒吧老板……身后隐约浮现一个影影幢幢的异常庞大黑暗迷人的文艺世界,而我当时刚满十七岁,还正懵懂地站在这个世界的入口。

除我之外,她几乎和任何同学都没有深交。

那时她们班上有个男生从军训开始就被舍友认定在追求我。整个大一期间,也许是觉得我傻乎乎的很好玩,我一直被她们编派给各种男生。随便一个什么人和我多说了几句话,或者在图书馆打个招呼,舍友看到立刻就回来报告其他人:方宁又收获一个追求者!

这大概也是我和季风的不同之处。我是孩子气的、向往恋爱却丝毫不懂、也更开得起玩笑的。而人人都知道季风从初中开始起就有男友。她早就知道了感情是怎么一回事。

也是过了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虽然看上去很酷,季风二十岁时同样也只是一个年轻人。她的问题是心软得不愿意伤害任何人;以及因为得到的爱太多又太敏感而过分恐惧决定的后果。而这样的人,其实往往并不够爱自己。

那个被舍友强行摊派给我的季风班上的男生后来还真的成了我的好友。有一次突然对我说,他觉得我们全年级最好看的女生就是季风。而不是其他所谓班花级花。

这不凡见解立刻让我对他另眼相看。因为我也正好是这样想的。

我回头把这件事喜孜孜告诉季风,季风却说:你怎么会和人讨论这么没有营养的话题?

她就是这么直接。虽然只比我大一岁,却好像比我大很多。是一位会让我感到略微紧张的朋友,一直让我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够好,不够特别,不够真诚……一个直女能对另一个直女喜爱的最强烈程度,大概也就不过如此。只有极少数时候我会轻微对她感到吃惊。吃惊而已,并非失望。

有一次我们约好去北京路逛街——她很少叫我陪她逛街,通常都是自己一个人去,因为害怕浪费别人时间——而那次我才发现她的优柔寡断。因为零花钱不多,我很早就放弃了在一家价格偏贵的专卖店的寻觅,而她则一口气挑中了四件。但就连她也觉得四件太多了,因此就陷入了长达一小时的纠结之中。好不容易选中其中两件,刚结账出门,才走过第一个路口,她就反悔了:不行,我还是想要那两件。

立刻飞奔回去全部买下。

这并不酷,但很真实。自从那一次后,我感到离季风更近了一点。但是其他时候,她依然是富有决断力的,比如说,叫我一起去深圳看王菲的演唱会。

那次演唱会并不正式,只是在蛇口明斯克号上的一次小小商演。但我们年级很多女生都辗转听说了,包括季风和她们班那个级花,以及我。我还在犹豫去不去,她果断地说,一定要去。于是那个周五我们吃过中饭便早早去车站坐大巴赶往深圳。关于那趟旅程还值得一说的,就是大巴车一路都在放张柏芝的《星愿》。我高三暑假刚去电影院看过,再看虽然感动,倒还在情绪可控范围内。看前我就对季风说,小心点,看这电影可能会哭。

但我也没想到季风会哭成那样——不过一部商业电影。她和我此前几乎从来没有像其他女生一样亲密地挽过手,那天却哭倒在我肩头。这让我终于发现了她表面的酷其实只是某种色厉内荏。同时发现她是爱的信徒——如果说真有什么信仰的话。

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之深,甚至超过演唱会本身。傍晚明斯克号的甲板已经乌泱乌泱聚集了一大群人,后来又突然听说王菲改在下面船舱表演,一大群人(主要是女生)遂乱成一片,尖叫声四起。就在这混乱的当儿,季风飞快地冲我使个眼色:快跑。遂拉着我撒腿一路狂奔,一路踢翻甲板上的椅子无数,我好几次几乎跟不上她,但她坚定地不曾放手。因为季风的反应迅速和当机立断,我和她终于成了最先跑到船舱的头一拨人,王菲在小舞台上唱《香奈儿》的时候,几乎离我们就近在咫尺。我忍不住转脸看季风,发现彼此同时都激动地哭了。而那一刻台下的季风和王菲的确很像,在人群中有一种足以闪光的美。有别于其他人的真实羞涩的热情。

一起追星,这也是我和季风分享过的动人时刻之一。但我们之间值得记忆的时候比这还更多得多。

从大一到大四,只要她在学校没有和那些朋友一起出去,我们就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去美术馆看装置展,一起去福利院当义工。她说喜欢我笑起来的样子——我疑心她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模特——给我在各种地方拍照。又送了我人生中第一瓶香水:dior的真我。那经典细长水滴瓶身、瓶颈有一圈圈优雅金边,我喜欢极了——然而,究竟何谓“真我”,我并不了解。

大四上学期复习考研时,她为了躲开不停往宿舍打电话的小刚,还短暂和我搬出去同住了一段。我们在江边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豪宅”,我每天出门去教室复习,而回来季风总准备好夜宵或甜点:冰糖炖雪梨、木瓜牛奶、椰汁西米露。她喜欢喝一种cointreau的橘子酒,也常请我喝上一小杯。彼此关上房间,也时时有熟悉的乐声传出:王菲,卢巧音,黄耀明,pjhavery,nirvana,各种爵士摇滚。

我当时一心想考北京某大学的中文系研究生,也早已开始写作。复习日渐吃紧之余,却开始无望地暗恋一个男生。但是季风的好处在于从来不会越界盘问。

她依旧踟蹰于她自己的感情生活里。

大四最后一个学期,也就是那个可怕的生日之后,季风终于让小刚知道彼此再无可能,正式和萧元成为男女朋友。这时我考研已经结束,可以有更多时间和她看碟、交换书、喝酒、逛街……但她的时间必须留给已等待得太久的萧元。之后时光就过得飞快。七月一毕业,暑假过后我便去北京读书。她毕业就和萧元住在一起。我第二年寒假回家还去看过他们一次,就是给我煎牛排的那次……那天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季风不知是不是去帮厨,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客厅很久,房间还在循环播放中文的流行曲。我记得很清楚的,是丁薇的《女孩和四重奏》。

我该微笑还要有一点骄傲

就算是没了你了我也不能让人笑

非常轻快而动听的提琴旋律。之后很多年,我听到这首歌仍然会立刻想起季风来。我们曾在一起听过无数歌,但都没有这首歌特别,也许是因为当时听歌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失去了季风,永远失去了我们那些黄金一样的少女时光……她被萧元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比小刚更没有资格留住她。

02:00-02:14am抽大麻的机器人

季风和我说了很久仍然没有具体回答我许谅之是一个怎样的人。她也没有给我看照片。后来我只能根据她和我说的只言片语自行发展想象。

想象中这个人很瘦,比大学时代的萧元更瘦,和大学时代乃至于现在的季风一样瘦。整个人很奇怪地没有什么气味。他那瘦削的血管明显突起的手臂,只有一层光滑的皮肤包裹在薄薄的肌肉和骨头之上。如果不看脸,也许就像某种设计得很好的生化机器人,触感、皮肤和骨骼都做得很像,但是没有肉。机器人不需要肉。而且他没什么气味。就算在床上,他整个人也静静地发出一种颓唐的,淡至没有的气息。连接吻也是。连做爱也是。

但是他又不是机器人。因此季风离开他之后很久再想起他的脸,总是感到一阵心脏久违的绞痛。唯独那张脸和机器人无关。想象中的他是单眼皮,圆鼻子,很瘦削的脸颊,总有一点惊异的上唇噘起的嘴。事实上没有机器人会设计成这个样子,只是我猜想这样子的人会比较适合季风。我想象我的季风常常吻那张嘴,或者说,那张嘴常常吻她。

我想他们在一起每天大概都会睡觉,吃饭,说话,一起探索此前所未深知的情欲世界。他们对彼此身体的了解至少和灵魂一样多。但是他没有气味,她却有。我知道季风有时候来例假,整个人会发出一种很淡的腥气,脆弱的,自然主义的,充满女性气息的。因为她痛经的缘故,我们同居时还给她熬过红糖姜汤,据说熬当归效果更好,但一直没有试过,因为据说最好炖鸡。我不敢。

我以前在电话里曾经嫉妒地问过季风:萧元有没有给你熬过当归汤?

季风过了几年直到这一刻才回答:许谅之给我熬过。

许谅之竟然温柔至此。就像代替我去爱季风的一个人。但是我很怀疑这样温柔的人,是否比常人更加软弱。

她告诉我,在这段关系里,许谅之一直显得比她更相信这是一场奇遇,更不愿轻易撒手。但不撒手呢,她想结果大概也是一样俗气的。最多不过就是各自离婚重组。可是她又十分怀疑彼此对待婚姻都不算负责任的态度,真在一起会不会过几年同样结局遗憾。尽管她对他和自己都信心不足。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整整一年半发了疯似地渴求彼此。经常才见面不到半月,又一起偷偷约定在周末远走他乡。在各自的城市见面总归有一点心理障碍,而每次碰头都在居住地外,却又都像是一次次未完成的私奔——因为最后又都好端端地回去了。

我问她,他和你说过要离婚吗?

季风说,因为我自己也离不了。所以从来没有问过。

她又说,我们在一起时,偷偷抽过一次大麻。

他们第一次上床时她曾经喃喃地对他说,想和他一起在床上抽大麻。我知道季风此前从来没有抽过大麻。正如她从来也不曾设想自己出轨。另外一个狂想是给他打针。你好瘦,血管太明显了,如果要给你打海洛因的话应该很容易。一直很酷的季风在狂暴的情欲和错乱的道德困境里应该不怎么说情话。这算是最接近的两次。她是想着给他打完了针就给自己打。一起沉湎,一起堕落,一起去死。

我想象既然这两个人从来都是世人眼里的好人,便只能在彼此面前袒露最真实而虚弱癫狂的一面。之后就只能默默穿好衣服回家。家里面有人在等。

然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上床之外,也总是爆发程度相当严重的争执。甚至比合法配偶更惊天动地。她习惯性地用分手折磨他,让他在忙乱中赶来安抚。因为关系的不合法,他们反而对彼此的存在更加没有安全感。这多半是季风的错,因为她闹别扭的时候更多。但也可能是她爱得更多更强烈,这都说不好。在没有遇到彼此之前,他们都曾经在漫长的婚姻时光中渐渐遗忘了“爱”的存在,都曾骄傲地说过,“爱是一种过度被夸大的人类情感”。遇到之后便不再说了。但是季风也不太喜欢许谅之总是说“我爱你”。这个词已被无数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用得太旧了。

这是爱吗。季风此时突然问我。你是写书的,我们这样到底算是什么?

我早和她学会了答非所问:你们是怎么开始的?

02:15-02:44am金风玉露。或一夜大火

一开始他们只是两个素未谋面的同事。共同隶属于一个跨国4a公司,许谅之在北京,季风在广州,一南一北,又在两个部门,本来连认识的几率都接近于零。但有次她团队里一个姑娘黄千去北京出差,见到他立刻宣称遇到男神,回来花痴了三四天,说从没见过如此气质见识俱佳的北方爷们,进而怂恿季风:monsoon,我哋创意组咁缺人手,不如把我男神从北京调来啦。

monsoon就是季风的英文名,听上去略微有点怪。但是外企都流行叫英文名,非要起一个,中英文同义总比什么julia、isabelle、sydney强。黄千叫zoey,也还不错。但许谅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而季风此前对这名字唯一的印象,就是公司内部有一次全员评先进,两千多人里总共才表彰十个,其中就有这个许谅之。他们公司的工作重心在珠三角,整个华北地区三百多号人唯有他一个扬名立万,名字又老派,因此立刻就记住了这名字。能上那榜单的,至少都给公司挣了上百万,或者得过国际广告界的大奖。季风半心半意地问:zoey,这姓许的多大,没结婚吗,能说调来就调来?

黄千叹口气:未到四十,听讲结婚都十年了。宜家嘅好男人,结婚都早。又补充道:但呢个年头都唔好讲,结咗都随时可以离!

就这样,在还没见过他本人时,季风已然知道他的魅力值了。她对黄千说:zoey,回头这人来广州开会就攒个局呗,也正好让我学习一下首都先进工作经验。

好哇。黄千答应得很干脆。

机会想要,总是来得很快。一个多月之后,他们已经一起在上下九喝夜茶。那地儿环境幽雅,味道一般,适合商务宴请。黄千打量这个许谅之的眼神让季风觉得自己的存在十分多余,尤其说的还是挖角这样毫不浪漫的事。想了半天如何措辞,最后还是直接说了。她是这么想的:说完赶紧撤。下属铁了心要破坏人家家庭,身为领导怎好意思不成全。

那天晚上黄千表现的确不够自然。一个至少谈过两位数恋爱的姑娘,一旦动心竟也不免羞涩,这人间奇景让季风不免多打量了男事主几眼。不到一米八的瘦高个,长相平平,黑框,板寸,看上去不苟言笑。深白风衣里一件低调的灰色短t,在这个暮春的夜晚显得莫名寒凉。那t恤上却全是各种形状被摁灭的烟头,组成一行英文:原谅我对你欲罢不能。唯独这烟头图案让季风多看了两眼,因为让她想起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男主角用了好几年默默收集女主角芙颂抽过的4213个烟头——这情节实在缠绵至死,文艺入骨。她一直想给萧元买一件类似这样的情侣衫而不得,忍不住问:你这t恤是什么牌子的?

他飞快地报了个没听过的小众品牌。说完善解人意道,没记住吧。要不你加我微信,我回头发海淘链接给你。

他们讨论衣服的时候,黄千一直百无聊赖地转着碗里的钢勺,懒洋洋地看看季风,又瞟瞟他。这姑娘肤白腿长,性情开朗,在大叔堆里恋爱几乎无往而不利,最近大概是转口味了,开始对各型文艺男青年感冒了。季风纵容她,不光是因为她加起班来足够疯狂,主要还是性格好相处。她的好几个前任季风都见过,中间甚至还有短暂交叉。如果许谅之真来广州了,大概也会飞快成为前任之一。黄千是绝不会真逼他离婚的,那样就真把自己套牢了。她猜。

季风一面暗笑,一面拿出了手机。许谅之拿过去“扫一扫”,发了请求。她点开一看,发现他的昵称是本名,签名档却是一句诗。诗是季风喜欢的一个诗人许德生写的。那诗人的知名度差不多和许谅之t恤的品牌一样小众,在银行工作,业余写诗,前几年因病逝世了。季风甚至还受邀去北京参加了总人数不到五十人的追悼会,并一如既往地在追悼会上受不了沉重氛围,比家属哭得还伤心,最后不得不夺路而逃。

她一向知道广告公司藏了许多真伪文青,自己也不过其中之一——只是没想到会遇到一个同样喜欢许德生的。这概率理应低得可怕,她怀疑喜欢并仍旧记得他的,在这个世上统共也不超过一百个人。

就是那个我大学就认识,在银行工作,一直活得很憋屈的许德生。季风说。还有个姓顾的女同事一直暗恋他的那个。

她在电话里给我背他的诗:

永生

还没转身已被遗忘,我爱过的

枯枝。生长出不属尘世的感伤

与即将永生的傲慢。寒冬腊月

梅影浮在白墙,永恒的

第六病室

我但愿被每一个他们彻底忘记

却希望同领塔纳托斯羞辱的你

在审判日来临前

记住我,记住肉身易衰

记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间

都不会太长。而所有的美

都的确需要一个终结

这首诗我知道,季风大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不算许德生最好的诗,却因为某种黑暗阴郁的气息让我们记忆深刻。而这位许谅之的签名档刚好就是:所有的美/都的确需要一个终结。

这太巧了。我说。

季风说,不,这不是最巧的。巧的在后面。

那天许谅之好像什么也没察觉,只是很快婉拒了季风的挖角邀请,继续和黄千聊得不亦乐乎。季风告辞离开时,他们的话题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杯。黄千喜欢和男生聊足球,但永远哈哈大笑地自称伪球迷。这种坦荡差不多就跟宣称自己其实只对面前这个男性感兴趣一样简单粗暴而行之有效。

第二天上班,黄千迟到了半小时。季风有点促狭地想,也不知事成没有。中午在公司食堂她刚在自己面前坐下,就笑问,zoey,怎样?

黄千抬起肿眼泡,淡定地说:monsoon,我辜负咗你嘅期望,失咗手。

忘了说黄千是广州本地姑娘。芳龄二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二,性格在季风看来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姑娘都率真,也算是美好奇葩一枚。作为没比黄千大几岁生活却乏味得多的同性上司,季风一直放弃对她做道德评判——反正没结婚,贪玩就贪玩一点吧,只要不影响工作——在这种事上季风和我一样,也是很双标的。

季风说,啊,这人其实是gay?看着也蛮像。

不。黄千说:许谅之直接了当咁拒咗我。讲真,遇过咁多男人,送上门来嘅唔要,呢个仲係头一个!

转述到这里季风似乎稍微愉快了一点。这除了说明黄千不是许谅之感兴趣的类型之外,其实也并不说明他的道德底线比一般人为高。我想。但没有说出口。

后来呢?

后来谅之再来广州开会,叫我们吃饭,黄千当然就不去了。

就这样?

不。不光是这样。季风说。你不觉得他喜欢许德生的诗很奇怪?你从来没想过他们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

那次单独再见,她一时找不到话题,便重提想调他过来的旧事,他也笑起来:不是不想当你手下,只是上下级,总觉得不是我们关系的正确打开方式。

可以想象季风当时听到这句话的尴尬。但许谅之很快就补充说:我几年前就见过你,如果没错的话。

季风形容自己当时一声不吭,心如石子击中深潭。一个不大不小的谜底正自己生腿走向她,不知道为什么,它让她打了个寒战。

不是在什么别的场合,就是在许德生的追悼会上——我是他弟弟。你还记得参加过他的追悼会吧?

那是三年前。季风冷静地指出。你居然能记住三年前一个陌生人,这不科学。

你左边面颊上有一颗痣,和我右边这颗位置正好对称。他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脸。我不会弄错。

一阵鸡皮疙瘩悄悄从季风的背脊处蜿蜒爬过。她看着他,就像看一个鬼。诗歌的力量像一个亡魂一样开始现形。大学时代的诗人朋友对她发生的影响原来还没有结束,居然还有后文。

抱歉我还怀疑过你是我哥的情人。许谅之说。那次你哭得实在太厉害,让我们全家人印象都很深。他就是和婚外恋对象分手后跳的楼。对外宣称是癌症,其实是因为怕离婚失去儿子,不离婚又对不起外边的人。终于得了抑郁症。我是他去世后看他日记才知道外边有这么一位,后来才知道姓顾——现实生活中根本一点端倪都看不出来,我哥那么蔫不拉唧一个人!幸好整理他遗物的人是我,我妈知道绝对崩溃。至于我嫂子知不知道,我不清楚。我还在追悼会上偷拍了一张你的照片,打通了他手机里所有通话次数超过五次的号码,发现是女的就多盘问几句。结果当然都不是。但因此我深深记住了你的脸,三年来一直没有忘。——甚至我一直在人海里找你。我总觉得我们有一天会遇到的。果然。

但我和许德生只是朋友。更准确一点说,只是一个喜欢他诗的读者。季风震惊地说。你想多了。

我后来就知道了。许谅之说,那我哥写了二十多年,真不枉了。

因为话题突然转到了逝者身上,那天晚上的谈话陡然间沉重起来。季风想起那次在追悼会上的大哭,不禁面红耳赤。眼前这人原来早已见过她和上次刻意装出来的职业假象毫无关系的、最软弱无稽的一面。

你知道吗,后来我常常想起你。许谅之说。也许因为一个陌生人那样哭我哥,我觉得很感动。我老想,如果我死的时候,有一个人肯这样哭我,大概也就够了。——我哥老说他没有读者,你怎么认识他的?你真的喜欢他的诗吗?

喝了一点红酒的季风脱口而出:我但愿被每一个他们彻底忘记/却希望同领塔纳托斯羞辱的你/在审判日来临前——

许谅之接口:记住我,记住肉身易朽/记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间/都不会太长——

两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坐在餐厅里相对背诗,很快就自己觉察到了可笑,也就讪讪地不再继续。但此后他们之间的关系突然间就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他坚持要送她回去。她反复强调自己家和他酒店完全是两个方向也没用。

必须送。他坚持说。

真不用。何必呢。

给我一个机会。他说。但是他没有解释为什么非要这么一个机会。

季风当时本来都已经站起来了,遂又重新坐下:那不着急。黑啤还没喝完呢。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再次坐下是为什么。也许对诗人的弟弟的身份产生好奇,也许是对眼前这个男子本身怀有某种好感。喝完第一次点的黑啤,他们重又要了一扎,一开始是沉默地干杯,仿佛逝者仍突兀地横亘在他们中间;渐渐喝开了,就只说彼此生活,聊自己喜欢的书,电影,话剧,音乐。甚至还说到王菲。

“那天夜里其实并没有下雨,但记忆中总给我一种一直在下雨的错觉。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整个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渐渐漂浮起来,变成一块浮冰,在雨水中融化得越来越小。我正站在某块浮冰之上。而许谅之在另一块属于他的浮冰上。我们隔着几千公里,仿佛永远不能靠近。但是我们一直在说话。一个话题紧接着下一个,愉快、轻盈、默契渐生,口干舌燥而线头永远不断。许谅之本质上竟然也是一个诗人。他提到若干书和电影,有些我看过,有些并没有。都默默在心里记下名字,心想回去以后要一一找来补课。不知为何我的心静静地像着了火。在这个假想的雨夜,每一滴久旱后的雨都是一滴火焰。一夜雨就是整夜流火。赤地千里。寸草不留。”

“你知道吗。方宁,他竟然也喜欢王菲。很少男人这么喜欢王菲。我问他最喜欢王菲哪首歌。他说,《扫兴》,想了想又说,还有《暗涌》《不留》。最后那首据说是她自己作曲填词的。那一刻我的感觉当真是毛骨悚然。他连排序都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事情从聊到《不留》这一刻开始起,突然就失去了控制。

许谅之和她聊着聊着,就开始抽烟。他抽烟的样子让季风觉得异常眼熟,后来才想起来,那样垂着眼深深吸入肺腑,正是自己曾经吸烟的姿态。而因为萧元不喜欢她吸烟,她已经戒了很多年。

她忍不住说,给我一根。

许谅之给她点上烟。她刚吸一口,服务员就板着扑克脸踅过来:小姐,我们餐厅是禁烟的。之前许谅之抽烟服务员倒不管。

那我们走吧。许谅之掐掉烟,喝尽最后一口啤酒,蓦地站起身。

季风披上外套随他走出门去。

那天晚上到底说了些什么季风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很奇怪地一直打不到车。

而想象中我看到这两个人沿着天河东路走了很久,一路会经过无数酒吧和人群,看到无数喝醉了的脸和踉跄步伐。几个大叔站在人流最集中的地方卖卡通氢气球,淳朴打扮呆滞表情和这灯红酒绿十分违和,同时又让人生出无法言说的空虚悲哀。这就是我们所有人身处其中的人间世,像个不入流的荒诞剧。

许谅之坚持要陪季风走到能打到车的地方,并一直送她到家。在室外他一直抽烟,一根接一根。也顺手递给她,低头用手拢住火替她点燃。季风每次都默默接过,在暮春微凉的空气里深深吸入又呼出,心底某种不确定的柔情随之蠢蠢欲动。她想已经很久没和萧元之外的异性单独待到这么晚了。虽然不能确定他是一个真正的朋友,还是萍水相逢把酒尽欢、酒醒之后再无干系的路人。

走到一个路口,她会比许谅之先快步走过去,回头才发现他并没跟上。就像那些年她总是大步走在我前面一样。我那时总是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像小马一样的步伐。而电光石火间,灯已经变了。他们被车流分挡在了马路两边,汽车一辆接一辆飞驰而过。那个红绿灯间隔时间也许特别长。隔了整整一个天河城浮华世界的渺小男女张皇对望,季风回不去,许谅之也走不过来。

像一种注定离散的隐喻。

我仿佛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一幕。

02:45-02:49am第一次坐夜车

那晚许谅之陪季风走了总有两三里地,才渐渐看到空车。他正待伸手,她却阻止了他:这附近好像有一班公交车可以到我家。

这和她明明准备起身,却重新坐下喝黑啤一样让自己诧异。但是来不及解释,那辆公交车就来了。

晚风渐凉,车厢很空。季风很久没有和人并排坐在没开灯的夜车的最后一排,如同回到初中和小刚一起坐车回家的少年时代。是上车之后,季风才发现这个男人其实很会说冷笑话,一直让她笑得前俯后仰,事后再回想,好像也没有多好笑,但是换做他说就不同。也许和喝了一点酒有关,微醺中她当真快乐得无以复加。

他身上略带一点黑啤焦香,瘦削的肩胛骨轻轻抵住她的肩。笑着笑着,沉默了。她几乎当即也感到了某种危险咻咻然的气息,车厢寂静了一刻,重新复活。

要到站了。她说。

是吗。他在暗中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就像在说:太快了。

季风想: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

下车后许谅之一直把她送进小区深处,她家所在高层的楼下。这一路他们都没太说话,俩人似乎都有点醉了。但这沉默因为一整晚的相处,竟也丝毫不觉尴尬。

终于他嘟囔地说,我明天就回北京啦。

一路平安。季风假装哼一声:在别人手下好好工作。

他笑了:还记得这茬儿呢,真记仇。喝醉了以后他的声音比喝醉前更温和。略微沙哑,很好听。

你能顺利找到小区门出去打车么。她问。

他说,能进来就能出去。

进楼门前季风立定,微笑着向他招手。许谅之直直地站在黑暗里,早已超过了正常告别需要的时间,又突然醒过来似的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掉。她进了电梯,推开家门,只见客厅灯火通明,萧元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满脸心满意足。他甚至都没注意到她回来。

季风咳嗽一声,开始换鞋子。萧元笑着看她一眼,点点头,立刻又转向那个热闹非凡的机器匣子。她走进房间,没开灯,在床边静静坐了一会,没开灯。外面的声浪被隔绝在门外,然而仍然有轻微的动静声色从缝隙里流入。电视嘉宾的笑声和尖叫总是很夸张。中间也夹杂着萧元短促的一两声笑。

手机就在这屏幕内外的笑声里突然亮了。

是许谅之的微信:回宾馆的路上,还是坐来时的那班公交车。我好像喜欢上了广州的夜车。窗外的风渐渐变凉,你睡了吗。

季风不知道怎么回。输入了好几次,最终还是删掉了。

那边也没有再发。

02:50-03:13am“我一直试图活得丰盛但是。”

季风比我厉害的地方还在于,就是不管怎样逃课和玩,成绩一直很好。我挂科的好几门课,她虽然和我一样临考才抱佛脚,却总有惊无险地通过。有一次,一门她几乎从来没有去上过课的网页设计原理,最后居然还拿了罕见的高分。这和天赋有关。她一直擅长各种考试。而工作之后听说她的业绩也一直很好。萧元一直以此为荣。更神奇的是,她依然是一个无比热爱文艺的人,兴趣和工作竟然可以得兼。

她告诉过我,只要六点准点下班,就正好可以打车去广州友谊剧院或者话剧艺术中心看剧。她依然保留了至少每三月去一次广州美术馆、每两月去一次星海音乐厅的习惯——只是广州好的展览和演出都实在太少了。

而萧元结婚后日益被幸福和宁静充盈渐渐发福,也因为在报业集团工作的属性使然,在外奔波劳累,应酬众多,回到家里就只想休息。他依然非常喜欢季风,但似乎不再把季风的梦想视为自己的梦想——本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广州也曾是一个属于传统纸媒的城市。而一个广告从业者的日常爱好似乎也的确算不上什么梦想。

因此季风就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去看电影、话剧、粤曲、展览和听音乐会。只是偶尔会在看完戏回家的路上突然给我打个十几分钟电话,但很多电影我其实并没看过。后来我便明白了她其实只是实在找不到人可以聊这些,电话的尾声她总是说:方宁要是你在广州就好了——我过段时间如果去北京出差,你陪我看那个什么什么剧好不好?

聊着聊着,我有时会突然难过起来,问她:萧元真的那么忙吗,你在广州没有可以陪你去看演出的朋友吗。

季风说,太麻烦了。懒得费事约。

我知道她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这么一个人,而早已习惯她总是答非所问。

也许有时可以叫上zoey——就是黄千。但黄千总是在闹恋爱。她又说。

她的下属黄千也许和我以前一样,一直有点盲目崇拜季风,甚至包括重复她常说那句豪气干云的话:人一辈子精力有限,老风花雪月何成大事。

季风的确比业内一般男的拼多了。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只争朝夕她自己都不知道,也许是从小优等生当惯了,一步步按部就班升至最高学府,广告硕士毕业后又进了业内口碑最好的4a公司最重要的创意部,在适婚年龄嫁了自己喜欢所有人也说可嫁的靠谱对象,在巨大的正确的惯性推动下,几乎没有任何危机悬念地平稳行驶到今天。工作八年,终于升至华南区创意组组长,团队堪称忠心耿耿,上司也青眼有加,如无意外,仍会继续升迁,直至触及职场女性的玻璃天花板;结婚五年,婚后和丈夫关系仍属良好。不是没吵过架,但一般不隔夜。彼此都不是性情激烈的人,也不是不珍视现世安稳——事实上,在职场中遇佛杀佛遇魔杀魔早已耗费掉了全部精力,哪里还顾得上后院起火?

表面看来,季风的赢家人生唯一bug也许就是没要孩子。在二胎都放开了的今天,头胎都没生。

你为什么一直不要小孩?我问。虽然我也没要,但是问别人总归更理直气壮一点。

想过,但一直没下定决心。你还记得我们宿舍的田莹?结婚后没两年就生了小孩,我去看过的。她还得了产后抑郁症。

萧元从没催过你?我问。

催过。

完全可以想象两边家里人逼得多厉害。两边大人你方唱罢我登场,在这样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萧元被迫转移给她部分压力很正常。而季风也一直的确认为是自己的问题。但直到那个和许谅之聊天的晚上,她才悄悄意识到生活状若光滑的表象下,其实早密布裂痕。一不留神踏空,裂缝就会断然吞噬她。

她想要的爱情。婚姻。乃至于整个人生。似乎都不是这样的。

这一年季风年满三十二岁。

“就在我最意气风发打算扩充团队、开疆拓域的这一年。同时也是积极备孕这一年。上帝开始嫌弃我此前活得过于向上、正常而浅薄无知。爱好文艺也不过是叶公好龙。他终于决定把我这个名利之徒奋力推到一个真正困难的旋涡里面,让我了解了解万事万物运转的真相。”

她说。

3:14-3:40am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就像没发生

她和许谅之再见面是在三个多月后。还是许来出差,在机场直接给她打的电话:在广州吗?

季风说,不在广州,还在北京吗。

明晚有空吗?我过来开会,忙完请你吃饭。

好。

那次接近一百天他们不曾联系彼此。事实上,之前总共就只见过两次——也许对于他来说,是三次,还得加上追悼会上那次。即便如此,这也并不构成必须再见的理由,也不知这重见的默契从何而来。季风只好对自己说,他大概在广州认识的人太少了。而他们之间,总算还有一个已逝的许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