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嘉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两个星期后,她脚上最大的一个水疱溃烂化脓,肿了起来,连鞋都不能穿了。她走不了,只能踮着脚尖跳着走路。她怒气冲冲地看着脚趾上的伤痛处,心里绝望极了。要是它像那些士兵的伤口一样生坏疽,又没有医生看视,她就会死,那怎么办呢?现在的生活虽然很艰难,她也还是不想放弃活下去的欲望。要是她死了,谁来管塔拉呢?
她刚回家时,曾经希望嘉乐原有的活力会重新恢复,希望他会指挥一切。可在这两星期中,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她现在明白,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得用她毫无经验的双手撑起这个种植园,养活它的所有成员,因为嘉乐还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就像个还在梦中的人一样,性情很和善,可人在塔拉,心却不在塔拉,那神情令人觉得很可怕。她若一再征求他的意见,他唯一的回答就是:“你认为怎么样最好就怎么做吧,女儿。”更糟的是,他会说:“跟你妈妈商量一下吧,小姑娘。”
他永远也不会清醒过来,恢复原来的样子了。现在思嘉已经意识到这个事实,也就毫不伤感地接受了它——嘉乐至死也会等着埃伦,总是会倾听着有没有她的声音。他正处在边境线上某个朦朦胧胧的乡间,那里,时间已经静止,而埃伦总是在隔壁房间里。她死的时候,他生活的主心骨就已经被带走了,随之而去的还有他那有限的自信心、冒失之举及从没停息过的活力。郝嘉乐那狂风暴雨似的人生戏剧上演时,埃伦就是他的观众。现在幕布已经永远落下,脚灯已经暗淡下来,而观众也倏然不见了。目瞪口呆的老演员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等着别人提示他该做些什么。
那天早晨,屋里非常宁静,除了思嘉、韦德和三个生病的姑娘,其余的人都到沼泽地里去找老母猪了。连嘉乐也有了点活力,笨重地走过犁过的田野,一只手搭在波克的胳膊上,另一只手拿着一捆绳子。苏埃伦和卡丽恩哭着哭着睡着了,她们一想起埃伦就这样,一天至少哭两次,悲伤、虚弱的泪水顺着她们凹陷的面颊默默地流下来。媚兰那天还是头一次撑着起来靠在枕头上,身上盖着一条打着补丁的床单。两个孩子躺在她两边,她一只胳膊搂着那个机警、头发淡黄的孩子,另一只手温柔地抱着迪尔西的头发拳曲的黑孩子。韦德坐在床脚下,在听童话故事。
对思嘉来说,塔拉的宁静是无法容忍的,这会使她清清楚楚地想起从亚特兰大回家那天那漫长的旅途,想起那天她所经历的那种荒凉的乡间死一般的宁静。奶牛和牛犊一连好几小时都没发出一点声响。窗口没有吱吱喳喳叫的小鸟,连在沙沙作响的木兰树丛中住了好几代、总是嘈杂吵闹的反舌鸟一家,那天也没有歌唱了。她在卧室里拉了把低矮的椅子坐在敞开的窗户边,向外看着屋前的车道、路对过那草坪和空荡荡的绿色牧场。她坐在那,裙子拉到膝盖上面,手撑着下巴,支在窗台上。她身边放着一桶井水,她不时把起泡的脚放进水里,那刺痛感使她的脸都扭曲了。
她烦躁地把下巴埋进胳膊里。在她最需要力量的时候,这个脚趾却溃烂化脓了。那些傻瓜是决不可能逮住老母猪的。他们把一只只猪崽抓住就费了一星期的时间,而现在,两个星期都已经过去了,老母猪却还逍遥乡野。思嘉知道,如果她和他们一起在沼泽地里,她就会把裙子挽到膝盖上,手里拿着绳子,管保转眼间就能把老母猪给套住。
但是,就算老母猪被逮住——要是它被逮住的话,那又怎么样呢?母猪和猪崽都被吃光以后,那又怎么样呢?日子还得过下去,人们的肚子也还得填饱。冬天要来了,那时就没有食物了,连邻居果园里剩下的那些可怜兮兮的蔬菜也没有了。他们必须有干豌豆、高粱、玉米片、大米以及——以及——噢,要这么多东西。还要有第二年春天下种用的玉米和棉花,还有新衣服。这一切都从哪来呢?她用什么付账呢?
她曾私下里翻过嘉乐的口袋和他装现金的箱子,找到的只是一堆堆南部邦联的债券和三千元南部邦联的纸币。这只够给他们全部人买一顿像样的饭菜,她面带讥讽地想着,因为南部邦联的钱币几乎根本不值什么了。可就算她有钱,而且也能找到食物,她又怎么把它们拖回塔拉来呢?上帝为什么要让那匹老马死去呢?即便是瑞德偷来的那匹令人惋惜的老马,也会使他们在这世界上的情况大为改观的。噢,那些过去常常在路那边的牧场上腾空而起的健壮的骡子,那些漂亮的拉马车的马,她的小母马,姑娘们的小马,还有嘉乐那横冲直撞、把草皮也踢起来的高大的雄马——噢,有它们中的一匹就好了,哪怕是最执拗的一匹骡子也行啊!
但是,没有关系——等她的脚好了以后,她可以步行到琼斯伯勒去。这将会是她这一辈子走过的最远的路,但是她还是要走的。即使北方佬把整个城市全烧光了,她也一定能在城区找到某个人,他会告诉她该到哪儿去找食物。韦德瘦得皮包骨的脸蛋出现在她面前。他不喜欢甘薯,他一再重复着,他要鸡腿、鸭腿、米饭和肉汁。
前院的阳光忽然暗淡下来,她泪眼模糊,连树都看不清楚了。思嘉低下撑在胳膊上的头,拼命忍住不哭出来。现在,哭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只有你身边有个男人,你又想从他身上捞到什么好处的时候,哭才有用。她蜷缩在那,用力眨着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这时,一阵马蹄声使她吃了一惊。但她还是没抬起头来。这过去的两个星期中,她都在想象着有这种声音,想得太频繁了,就像她想听到了埃伦裙子的沙沙声一样。她的心跳加快了,这种时候,她老是会这样,她坚定地对自己说:“别傻了。”
可是,令人吃惊的是,马蹄声却自然而然慢了下来,变成了马走路的节奏,砾石路上传来了整齐的嘎吱嘎吱声。是马——塔尔顿家的人,方丹家的人!她飞快地抬起头来看着。原来是个北方部队的骑兵。
她本能地躲在窗帘后面,透过一褶一褶的看不太清楚的窗帘布,呆呆地窥视着,吃惊使她直从肺部喘出了一口大气。
他懒散地坐在马鞍上,是个敦实、面孔粗糙的人,黑色的胡须蓬乱地垂挂在扣子没有全扣上的蓝色上衣上。紧扣在头上的蓝色军帽下,紧靠在一起的小眼睛在炫目的阳光中眯缝着,冷静地从帽檐下扫视着整栋房子。他慢吞吞地下了马,把马缰抛到套马的柱子上。这时,思嘉的呼吸突然间平稳下来,同时又感到很痛苦,仿佛腹部被人猛击了一下。北方佬,臀部插着一枝长柄手枪的北方佬!而她独自一人留在房子里,只有三个生病的姑娘和孩子们跟她在一起!
他懒洋洋地沿着小路走来,手按在手枪套上,小而亮的眼睛左顾右盼的。这时,一连串混乱不堪的画面涌现在她脑海里,白蝶姑妈曾经低声嘀咕过北方佬会袭击没有自卫能力的妇女,割喉咙,在生命垂危的妇女头上放火烧房子,孩子们被刺刀刺死,就因为他们会哭闹。所有这些不可名状的恐怖场面都和“北方佬”这个词紧密联系在一起。
惊恐之中,她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躲到壁橱里,爬到床底下或是飞跑着奔下屋后的台阶,尖叫着跑到沼泽地里去,只要能逃开他就行。接着,她就听他小心翼翼地走上屋前的台阶,偷偷摸摸地走进过道。她知道,逃跑的路已经被切断了。她吓得全身发冷,动弹不得,听着他的脚步声在楼下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他一个人也没有看到,于是脚步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大胆。现在他走进餐厅了,过一会就会走进厨房。
一想到厨房,思嘉顿时义愤填膺。她气愤极了,觉得心里像被刀割一样难受,在不可抗拒的义愤面前,恐惧也望而却步了。厨房!在厨房里,燃烧的炉火上放着两口锅,一口炖着满满的一锅苹果,另一口煮着辛辛苦苦从十二棵橡树和麦金托什家的果园里弄回来的蔬菜大杂烩——要给九个饥饿难当的人吃的晚饭,实际上几乎连两个人的量都不够。这过去的几个小时中,思嘉拼命忍着自己的食欲,想等其他人回来一起吃。一想到这个北方佬可能把他们本来就不够吃的晚饭吃掉,她不禁气愤得全身发抖。
见他们的鬼!他们像蝗虫一样突然从天而降,然后离开塔拉,让塔拉的人去慢慢地饿死。现在,他们又卷土重来了,要把那点可怜的残渣也偷吃掉。她空空的肚子在绞痛。上帝,可不能让这个北方佬再偷东西了!
她脱下破烂的鞋子,光着脚吧嗒吧嗒地迅速走到衣柜边,甚至连溃烂脚趾的疼痛也忘了。她悄悄地打开最上面一个抽屉,拿出那把她从亚特兰大带来的重型手枪,也就是查理佩带过却从未开过火的武器。墙上挂着的军刀下面挂着一个皮盒子。她在里面摸找着,拿出一颗子弹。此时还好手没有颤抖,她装好子弹。悄无声息地快步跑进楼上的过道,然后跑下楼梯,一只手撑着扶手让自己站稳,另一只手端着手枪紧靠在大腿上裙子的褶皱边。
“是谁在那?”一个带着鼻音的声音问道。她在楼梯中央停下脚步,耳朵里的血管突突直跳,几乎没有听见他说话。“停下,要不我要开枪了!”那个声音又说。
他站在餐厅的门边,紧张地蹲伏着身子,一只手举着枪,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青龙木针线盒,里面有金顶针、金把剪刀和小小的顶部镶金的金刚砂橡树果。思嘉的腿一直凉到膝盖,可愤怒却使她的脸涨得通红。埃伦的针线盒居然到了他的手里。她真想叫出来:“放下!把它放下,你这可恶——”可她喊不出来。她只能从楼梯扶手上呆呆地瞪着他,看着他的脸从极度紧张的神情渐渐变成半带轻蔑、半带讨好的微笑。
“这么说家里有人,”他说,把手枪塞回枪套里,走进过道,直挺挺地站在她下方,“就你一个人,小夫人?”
她闪电般地把武器架到扶手上,对准了那张大吃一惊、满面胡须的脸。还没等他的手摸到皮带,她便扣动了扳机。手枪往后的冲力使她感到头晕,爆炸声震耳欲聋,鼻腔里满是辛辣的烟味。那个人咚的一声往后倒在地上,四脚朝天直摔入了餐厅,摔得很重,连家具都被震动了。针线盒从他手里咔哒一声掉了下来,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思嘉几乎无意识地跑下楼梯,站在他上方,凝视着胡须上方脸没被打掉的残余部分。原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只有一个血淋淋的凹坑,呆滞的眼睛已经被火药烧焦了。她正看着,两道鲜血慢慢地流到了发亮的地板上,一道是从他脸上流下来的,另一道是从他后脑流出来的。
是的,他死了。毫无疑问。她把他杀了。
烟雾缭绕上升,慢慢升到天花板上,红色的血流在她脚边渐渐变宽。有一刻,时间似乎静止了,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夏天的早晨,天气还是很热。在这一片寂静中,每一种毫不相关的声响和气味似乎都被放大了。她的心突突直跳,就像打鼓一样,还有微微有点刺耳的木兰树叶子的沙沙声,远处沼泽地里哀怨的鸟叫声,以及窗外鲜花那种甜丝丝的香味。
她杀了一个男人,总是小心翼翼、在围猎捕杀动物时决不出现在现场的她,猪被杀时那尖叫声以及罗网里被逮住的兔子的吱吱声都受不了的她。谋杀!她怏怏地想:“我杀人了。噢,这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她的视线落在地上那只粗短而毛茸茸的手上,这只手离针线盒是那么近。突然间,她又充满活力了,一时非常兴奋,内心有一种嗜血的快感。她甚至可以把脚后跟伸进原来是他鼻子部位的那个裂开的伤口,让她光着的脚沾满温热的鲜血,体验那种美妙的快感。她已经为塔拉——也为埃伦报了仇。
楼上的过道里传来跌跌绊绊、匆匆忙忙的脚步声,接着稍停了一下,然后又响了起来,现在是虚弱、拖着脚步走的声音了,不时还有金属碰撞的当啷声。思嘉重新有了时间观念,回到现实中来。她抬起头,看见媚兰站在上面的楼梯口,只穿着她当做睡衣的那件破烂的无袖衬衫,无力的手臂上挂着查理那把重重的马刀。媚兰把楼下发生的一切全看在眼里——穿蓝色衣服的尸体伸开四肢躺在鲜红的血泊中,旁边放着那个针线盒。思嘉光着脚,脸色发灰,紧紧握着那把长柄手枪。
她们都没有吭声,她的眼睛和思嘉的对视了。她一贯柔和的脸上焕发出一种近似冷酷的傲气,笑容里露出了满意和狂喜的神情,这和思嘉心里那种澎湃的激情是一致的。
“哦——哦——她跟我一样!她理解我的感觉!”在那颇长的时间间隔中,思嘉心里想着,“她也可能会做出同样的事来的!”
她心里一动,抬起头看着那个弱小、连站都站不稳的姑娘。她一贯对她都是没有感情的,只有厌恶和轻蔑。现在,她极力抑制着对希礼的妻子的怨恨,心里涌起一股钦佩感和战友之情。在头脑非常明晰的一瞬间,不受任何微妙的感情影响,她似乎看到,在媚兰柔和的声音和温柔的眼睛背后,有一片薄薄的、闪着微光、坚不可破的钢铁利刃。她还感觉到,在媚兰静静流淌着的血液背后,仿佛有一支大军,那里飘着英勇的旗帜,奏着英勇的号角。
“思嘉!思嘉!”苏埃伦和卡丽恩微弱、害怕的声音在尖叫着,因为她们的房门关着,所以声音变得很低沉。韦德也在尖叫:“姑姑!姑姑!”媚兰飞快地把手放在嘴唇上示意她别出声,然后把剑放在最上面一级楼梯上。她艰难地沿着楼上的过道走回去,打开了病室的房门。
“别害怕,姑娘们!”她开着玩笑,快乐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的大姐姐想把查理手枪上的锈擦掉,枪走火了,她自己都快吓死了!”……“好了,韩韦德,妈妈只是用你亲爱的爸爸的手枪开了一枪!等你更大一些,她会让你开枪的。”
“多冷静的撒谎家呀!”思嘉钦佩地想,“我的脑子动得可没那么快。可为什么要撒谎呢?他们都应该知道我干了些什么。”
她再次低头看着那具尸首。现在,她的愤怒和恐惧已经消失,但反感接踵而来,一反感便连双膝都发起抖来。媚兰又拖着病体来到楼梯口,开始走下楼来。她抓着楼梯扶手,牙齿咬着苍白的下嘴唇。
“回床上去,傻瓜,你会把自己的命送掉的!”思嘉叫着,但几乎衣不蔽体的媚兰艰难地走下楼梯,来到楼下的过道里。
“思嘉,”她低声耳语着,“我们得把他弄出去,把他埋了。也许他不是独自一人,如果他们在这找到他——”她扶住思嘉的手臂站稳。
“他一定只有一个人,”思嘉说,“我从楼上的窗户里没看见别的人。他一定是个逃兵。”
“即使他只有一个人,也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事。黑奴们会讲出去,然后他们就会来把你抓走。思嘉,趁家里人还没有从沼泽地回来,我们得把他藏起来。”
被媚兰兴奋、急切的声音一刺激,她的脑筋也飞快地动起来,思嘉用心地想着。
“我可以把他埋在果园里棚架底下那个角落里——那里的土很松,波克就是在那把威士忌酒桶挖起来的。可我怎么把他弄到那里去呢?”
“我们俩各拉住他的一条腿,把他拖到那。”媚兰坚决地说。
思嘉的钦佩之情更深了,但心里颇为不甘愿。
“你连猫也拖不动。我来拖吧,”她粗鲁地说着,“你回床上去。你会把命送掉的。别帮我了,要不还得我亲自把你抱回楼上去。”
媚兰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善解人意的微笑。“你太好了,思嘉。”她说着,轻轻地在思嘉面颊上吻了一下。思嘉吃了一惊,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媚兰又接着说:“如果你能把他拖出去,那我就在家里人回来之前,用拖把——把这乱七八糟的场面收拾收拾,思嘉——”
“什么事?”
“你觉得去翻一翻他的背包会不会不合适呢?他身上或许有吃的东西呢。”
“不会的。”思嘉说,自己没想到这点,她感到很恼火,“你去翻那背包,我去翻翻他的口袋。”
她厌恶地弯下身子,蹲在死人身边,解开他上衣还扣着的扣子,开始把他的口袋一个一个翻过去。
“亲爱的上帝,”她低声说道,拿出了一个包在破布里的鼓囊囊的钱包,“媚兰——梅利,我觉得这里全是钱!”
媚兰什么也没说,却突然坐在地上,靠在墙上。
“你瞧,”她颤抖着身子说,“我觉得没什么力气了。”
思嘉撕开破布,颤抖着手打开皮夹。
“你看,梅利——你看!”
媚兰一看,眼睛都瞪大了。混杂在一起的是一堆钞票,北部联邦的美钞和南部邦联的纸币,其中还有一个十美元的金币和两个五美元的金币,还在闪着微光呢。
“现在别停下来数钱。”思嘉开始动手数钱时,媚兰这么说,“我们没时间了——”
“你有没有意识到,媚兰,这些钱就意味着我们有吃的了?”
“是的,是的,亲爱的。我知道的,可我们现在没有时间了。你再看看他的其他口袋,我来翻背包。”
思嘉很不情愿地放下钱包。她眼前又现出了光明的前景——实实在在的钱,北方佬的马,食物!毕竟还是有上帝的,而且他确确实实在给人提供谋生的手段,虽然这种方式是非常奇怪的。她两腿后曲,坐在自己的腿上,两眼盯着钱夹,满脸带笑。食物!媚兰从她手里夺过钱夹。
“快点!”她说。
裤袋里没什么东西,只有一截蜡烛头、一把大折刀、一块口嚼烟草和一小段麻绳。媚兰从背包里掏出一小包咖啡和硬饼干,她用鼻子闻闻咖啡,好像这是味道最好的香水似的,可她脸上的表情突然变了,她拿出了一张小女孩的照片。照片嵌在一个带有小粒珍珠的金边镜框里。一个石榴红胸针,两个宽边金手镯,还连着荡来荡去的金链子,一个金顶针,一个婴儿用的小银杯,一把绣花金剪子,一个钻石戒指和一副梨形钻石耳环。即使她们不内行的眼睛也看得出来,每个不下一克拉。
“小偷!”媚兰从一动不动的尸体那退回来,低声说着,“思嘉,他这些全都是偷来的!”
“当然,”思嘉说,“他到这来,希望再从我们这偷些东西。”
“你把他杀了,我很高兴。”媚兰说,温柔的眼睛也变冷酷了,“现在得快点,亲爱的,把他弄出去。”
思嘉身子前倾,拉住死人的靴子,往外拖着。他有多重呀,而她又突然间感到非常虚弱!要是她没法把他弄走呢?她转过身,背对着尸体,把他沉重的双腿一边一条夹在腋下,用尽全身力气向前拖着。尸体被拖动了,她继续往前拖。激动之中,她把脚痛全给忘了。可现在脚却猛然抽动了一下,痛得她不得不咬紧牙关,把身体的重心移到脚后跟上。她用力拖着,汗水从她额头上直往下滴。她沿着过道往外拖着尸体,一路上留下了一道红色的血印。
“如果路过院子他还一直流血,我们就没法隐瞒了。”思嘉喘着气说,“把你的衬衫给我,媚兰,我把他的头包起来。”
媚兰苍白的脸刷地红了。
“别傻了!我不会看你的。”思嘉说,“要是我穿着衬裙或是长裤,我也会脱下来用的。”
媚兰靠着墙往后蹲下,从头上脱下那件褴褛的亚麻布衬衫,默默地扔给思嘉,尽量用双臂遮着身体。
“谢天谢地,我才不会那么害羞。”思嘉心想,她用那件破衣服包着那被枪打烂的脸。她虽然没看见媚兰尴尬的痛苦神情,但却感觉到了。
她一瘸一拐,一点一点地往前拉着,沿着过道拖着尸体朝后面的游廊走去,中途还停下来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朝后看看媚兰。媚兰靠着墙坐着,瘦弱的双膝抱在光溜溜的胸前。这种时候媚兰居然还会害羞,真是太傻了,思嘉烦躁地想。她总是婆婆妈妈的,这就是例子之一,而她这种婆婆妈妈的方式总是引起思嘉对她的鄙视。可紧接着,她心里又感到不好意思了。毕竟——毕竟媚兰刚生完孩子,这么快就从床上拖起病弱的身子,拿着武器来帮她,而对她来说,连拿一下那武器都是挺费劲的。那需要勇气,思嘉知道得很清楚,自己并没有这种勇气。在灾难降临到亚特兰大的那个可怕的晚上以及漫长的回家旅途中,已经显现出这种坚如钢铁、柔若绢丝的勇气是媚兰特有的个性。同样,这种不可捉摸、并不引人注目的勇气,是卫家所有人都拥有的。思嘉并不理解这种勇气,但是,虽然她很不情愿,但还是很赞赏这种勇气。
“回床上去吧。”她扭过头去,对她说,“你若不回去,会没命的。我把他埋掉后,再来把这乌七八糟的打扫干净。”
“我用一块破地毯来擦。”媚兰低声说着,一脸厌恶地看着那一摊血迹。
“那好吧,你送命去吧,看我会不会在乎!要是家里人在我完事以前回来,那就拦住他们,让他们待在房子里,告诉他们说,这匹马不知从哪儿跑来了。”
早晨的阳光中,媚兰坐在那直发抖。死尸被拖下游廊的台阶时,头砰砰作响,她不禁用手遮住耳朵,不想听这令人作呕的响声。
没有人问起马是哪儿来的。很明显,大家都认为这是一匹在最近的战役中走散的马,他们都很高兴得到它。那个北方佬躺在葡萄架下思嘉挖出的浅浅的坑里。支撑浓密的葡萄藤的柱子已经腐烂。那天晚上,思嘉用一把菜刀把它们砍倒,它们落下来,缠结在一起的藤蔓乱七八糟地盖住了墓穴。思嘉没有提议要重新把柱子立起来。就算黑奴们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也不敢吭声。
漫漫长夜里,她累得躺在床上睡不着时,那浅浅的坟墓里并没有鬼魂升起来纠缠她。想起这件事,她并不会感到恐惧或是后悔。她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知道,即使一个月前,她也决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试想年轻漂亮的韩太太,脸上漾着酒窝,耳朵上挂着叮当作响的耳坠,总爱耍一些孤弱无助的小花招,居然把一个男人的脸蛋打成了肉酱,然后把他埋在一个匆匆掘出来的洞里边!想起这件事会使那些认识她的人惊愕到什么程度,思嘉脸上露出了一丝冷酷的笑容。
“我再也不去想这件事了。”她下了决心,“事情已经结束,都过去了。况且,如果我不杀他,那我就太傻了。我想——我想,自从回家以后,我一定有点变了,要不我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她并不会刻意想起这件事,但在她内心深处,每当她碰到令人不快的事或是难题时,这个念头就会从头脑里蹦出来,给她增添了力量:“我连人都杀过,所以肯定能把这事做好。”
她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有点变了,但没想到自己变了那么多。在十二棵橡树的黑人果园里躺在地上时,她的心灵周围已经开始形成一层坚硬的外壳。现在,这层外壳已经慢慢地变得越来越硬了。
现在思嘉手头有了匹马,她可以亲自去看看邻居家都发生了什么事了。
自从她回家后,她不下千次绝望地想:“我们是不是县里留下的唯一一户人家呢?有没有别的人没有被大火烧得无家可归的?他们是不是全逃到梅肯去了?”她脑海里清晰地记得被毁掉的十二棵橡树、麦金托什家及斯莱特里家的棚屋那一片废墟,所以,她几乎很害怕去发现真相。但是,哪怕是知道更糟的境况,那也比瞎猜测来得好。她决定先骑马到方丹家去,不是因为他们是最近的邻居,而是因为老方丹医生可能在家。媚兰需要医生。她恢复得不像正常应该的那样快,思嘉被她那一脸苍白、虚弱无力吓坏了。
这样,她的脚愈合后能穿便鞋的第一天,她就骑上那匹北方佬的马上路了。她一只脚套在已经弄短的马镫里,另一只腿弯着伏在近似偏座鞍的前桥边,然后穿过田野,向含羞草庄园飞奔而去,心里断然推测,庄园一定也被烧毁了。
使她吃惊和高兴的是,她看到那座黄色的房子还赫然耸立在含羞草树丛中,看上去跟过去没什么两样。房子是用拉毛水泥粉刷的,颜色已经退去了一些。方丹家三个妇人走出房子,高兴地叫着她的名字,亲吻着她表示欢迎。此时此刻,她全身洋溢着一种温馨的幸福感,这几乎使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开始,她们真诚地互相问候,然后来到餐厅坐下。这时候思嘉感到心里一阵阵发凉。因为含羞草庄园远离大路,所以北方佬没有到过这里,因此,方丹家还有牲畜和粮食。但是,弥漫在塔拉周围以至整个乡间的那种奇怪的寂静同样笼罩着含羞草庄园。所有的黑奴都被北方佬要来这一消息吓坏了,几乎逃得精光,只剩下四个屋里使唤的女仆。这个地方一个男人也没有,只有萨莉的小男孩乔,他几乎还离不了尿布,根本算不上一个男人。孤零零地留在大房子里的有:已经七十多岁的方丹老太太,年过五十却还总被称为少奶奶的她的儿媳,还有刚刚才二十岁的萨莉。她们远离邻居,没人保护。可是,就算她们感到害怕,她们也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思嘉心想,这很可能是因为她们都太害怕那体弱如瓷器、意志却坚韧不拔的老奶奶的缘故,所以不敢把不安讲出来。思嘉自己也很怕这个老太太,因为她目光锐利,伶牙俐齿。过去,老奶奶这两点思嘉都曾领教过。
虽然这些女人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年龄相差很大,但是,一种家属间共有的精神和经验却把她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三个人全穿着自家染的丧服,全都筋疲力尽,一脸忧伤,满心焦虑,辛酸痛苦。她们虽然没有因为这种辛酸痛苦而生气抱怨,但她们的微笑和表示欢迎的话却隐约露出了这一点。因为她们的黑奴跑了,钱也就没用了。萨莉的丈夫——乔,死在葛底斯堡。少奶奶也是个寡妇,因为小方丹医生在维克斯堡死于痢疾。另外两个小伙子,亚历克斯和托尼在弗吉尼亚的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他们是还在人世,还是已经见上帝去了。老方丹医生跟惠勒的骑兵部队走了。
“那个老傻瓜虽然尽力表现得年轻一点,可他已经七十三岁了,而且全身都有风湿病,就像猪全身都是跳蚤一样。”老奶奶说这话时,为自己的丈夫感到非常骄傲,炯炯有神的双眼和她尖刻的言语很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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