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收到一封航空信,邀请我参加将于四月十八日在英国举行的一场婚礼。这碰巧是一场我心甘情愿付出些代价去参加的婚礼。请柬刚到的时候,我以为也许还真能出国一趟,坐飞机去,费用先管他娘的。不过我后来跟我妻子就这件事深入讨论了几番,她是个头脑超级冷静的姑娘,我们决定还是不去了——一方面我岳母正盼着四月下旬来跟我们住两个星期,我把这茬儿给忘了个干干净净。我跟格兰切大妈还真不是隔三岔五就能见一面的,再说了,岁月不饶人。她五十八岁。(她会抢先承认的。)
虽然如此,不管我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自己反正不是那种眼看着一场婚礼要平淡收场也不伸伸手指头的人。于是乎,我便动手草草写了几笔,把我大约六年前认识这位新娘的事公开出来,如果我这几笔能让那位我没见过的新郎有几分钟的不自在,倒是更好。本来我也没想去讨好谁。更多的其实是为了启迪,为了教化。
一九四四年四月,六十名美国现役军人在英国德文郡参加一个进攻前的专门培训班,由英国情报局主办,我是六十人中的一员。我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我们这六十个人还挺特别的,这么一大伙人竟然一个合群的都没有。我们基本上都是那种爱写信的人,互相说个话但凡不是跟工作有关,一般就是在问某人有没有多余的墨水。如果既没写信,也不上课,我们就各干各的。天气好的时候,我经常到乡下风景不错的各处去转转。下雨天则一般找个干的地方看看书,常常是紧挨着一张乒乓桌。
训练班持续了三个星期,结束那天是个星期六,下着大雨。这最后一天的晚上七点,我们全体人员要按计划坐火车去伦敦,有传言说我们在那里会被分插进为d日登陆而集结的步兵师和空降师。下午三点,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东西装进了行军包,包括一只放防毒面具的帆布袋,里面装满了我从大洋另一头带来的书。(防毒面具则已在几个星期前被我从马里塔尼亚号的舷窗里溜下去了,我非常清楚敌人一旦真的使用毒气,我是肯定来不及把这劳什子玩意儿戴上的。)我记得我在我们那座匡西特活动营房的末端窗口站了很久,看着斜斜的千篇一律的雨丝,食指痒痒似乎想扣动扳机,但即便真是如此也几乎微弱得难以察觉。我能听到身后很多支水笔在很多张“胜利信笺”上疾走的沙沙声,毫无同志情谊可言的声响。突然,我从窗边走开,脑子里没什么特别的念头,我披上雨衣,系上开司米围巾,穿上套鞋,戴上羊毛手套和船形军帽(到今天还有人对我说,我戴军帽的角度与众不同——微微往下拉,盖住两只耳朵)。接着,我把自己的表跟厕所里的钟对了一下,便沿着长长湿湿的鹅卵石山路往下走,来到了镇上。四周电闪雷鸣,我毫不在意。会不会被雷劈到也是天注定的事。
在小镇的中心——这儿有可能是全镇最湿的地方,我在一座教堂前停下,读那里的告示栏,多半是因为黑色背景上的白色数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但部分也是因为在军队待了三年之后,我已经对读布告栏上瘾了。栏里有个通告,三点一刻儿童唱诗班将进行排练。我看了看手表,又看向通告。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纸上列着要来参加排练的孩子们的名单。我站在雨中,把所有的名字念了一遍,然后走进教堂。
长椅上坐着十几个成年人,有几个膝头放着小号套鞋,底朝天。我往前走,在第一排坐下。讲台上摆着三排紧挨着的礼堂椅,上面坐着大约二十个孩子,大多是女孩,年龄在七岁到十三岁。孩子们的教练——一个穿粗呢衣服的粗壮女人正在叮嘱他们唱歌的时候要把嘴巴张得大大的。有谁听说过吗?她问道,有哪只小小鸟儿想唱好好听的歌儿,却敢不把他的小小嘴儿先张得大大,大大,大大的呢?显然没人听说过。回答她的是千篇一律的木然表情。她又接着说,她所有的孩子都要领会所唱的歌词,而不是像傻头傻脑的鹦鹉那样光是张嘴唱。然后她吹了一声定音笛,孩子们便像未成年的举重运动员似的双手托举起他们的赞美诗集。
他们的演唱没有乐器伴奏——或者更确切地说,没有任何干扰。他们的嗓音柔美和悦,毫不造作,但凡换一个比我多点儿宗教派性的人,也许毫不费力地就体验一把灵魂升华了。几个年龄最小的孩子有点儿拖拍,但也只有作曲家的妈才可能找这碴儿。我从没听过这首赞美诗,可我却不停希望这首诗至少有一打或者更多的句子。我一边听,一边把所有孩子的脸都打量了一遍,看得尤其仔细的是离我最近、坐在第一排最边上的那个孩子。她大约十三岁,齐耳的金灰色直发、精致的额头,倦怠的眼睛很可能已经数过观众人数了,我想。她的嗓音与众不同,和其他孩子的声音区别清晰,绝不仅仅因为她离我最近。她是最好的高音部,甜美至极,自信笃定,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主领的音。这位年轻的姑娘却好像对自己的演唱本领有些厌倦,也许只是对此时此地感到厌倦;有两次,我看到她在演唱的间歇打哈欠。她像个有教养的小姐那样打哈欠,嘴是闭着的,但你肯定还是能看出来——她的鼻翼出卖了她。
赞美诗刚一唱完,合唱团教练便喋喋不休地数落起那些在牧师布道的时候两只脚停不下来,嘴巴也闭不上的人。看样子排练中唱诗的部分已经结束了,眼看教练的聒噪声就要把孩子们的歌声所撒下的魔力破坏殆尽,我站起身,走出了教堂。
雨下得更大了。我沿着街道往前走,在红十字会的游艺室外,我透过窗户向里张望,士兵们三三两两站在屋子深处的咖啡吧台前,即使隔着窗玻璃我也能听到另一间屋子里传来的乒乓球的蹦跶声。我走到街对面,进了一家私人开的茶室,里面没有顾客,只有一个中年女服务员,看上去她好像更希望进来的是一位雨衣不会滴水的客人。我尽量小心翼翼地把雨衣挂在一个衣帽架上,然后找了张桌子坐下,点了一份茶和肉桂吐司。这是一天里我第一次跟人说话。接着我把所有的口袋搜了一遍,包括雨衣的口袋,终于找到了几封旧信。我打算再读一遍信,一封是我妻子写来的,告诉我八十八大街上的施拉夫特店的服务变差了,另一封是我岳母的,问如果我能出“营盘”,可不可以一有机会就给她寄些开司米毛线回去。
我的第一杯茶还没喝完,那位我仔细打量过、听过她唱歌的唱诗班的年轻小姐便走进了茶室。她的头发被雨淋透了,露出两只耳朵的耳廓。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是她弟弟无疑,她用两根手指夹起男孩的帽子,仿佛那是实验室的一个什么标本。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女人,戴一顶软塌塌的毛毡帽——多半是他们的家庭教师。唱诗班队员边走边脱下外套,选了一张桌子——从我的角度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就在我正前方,离我只有八到十英尺远。她和家庭教师都坐了下来。那个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还不准备坐下。他把夹克从身上滑溜下来,随手一甩;接着他开始故意惹家庭教师生气,一副天生捣蛋鬼的假装严肃的表情,把椅子拖出来推进去反复好几次,一面还看着老师的脸。女老师压低嗓门说了他两三次,命令他坐下,意思就是别再猴皮了。但是直到他姐姐发话,他才停下来,把他的小屁股整个儿按到椅子上。他又立即拿起餐巾顶在头上。他的姐姐把餐巾拿下来,展开,平铺在他的膝盖上。
他们的茶端上来的时候,唱诗班队员发现我正在打量他们这一桌人。她也盯着我看,用她那对清点观众数目的眼睛,接着,她突然对我微微地、得体地一笑。这一笑出人意料的灿烂,浅浅而得体的笑容有时候就会那么灿烂。我也回报一笑,远没有她的灿烂,我尽量抿着上嘴唇,以便遮住两颗门牙之间那个乌黑的临时填充物——这是美国大兵的专用品。下一分钟,小女孩已经仪态万方地站在了我的桌子边上。她穿一条格子呢连身裙——坎贝尔式的格子呢,我想。我觉得这样一条裙子,穿在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孩身上,在这样大雨滂沱的一个日子,真是太美了。“我以为美国人都不屑喝茶。”她说道。
她这话不是自作聪明,而是想弄明白真相,或者为了统计数据。我回答说,有些美国人除了茶什么都不喝。我问她想不想跟我坐一会儿。
“谢谢,”她说,“也许只能稍坐片刻。”
我站起身替她拉出椅子,我对面那一把,她在椅子四分之一前沿的地方坐下,脊背自然而然挺得笔直,线条优美。我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满心想开始这场对话。等坐下之后,我却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好。我又笑了笑,仍然不让乌黑的牙齿填充物露出来。我终于说了一句:这真不是出门的天。
“是的,一点没错。”我的客人说道。她口齿清晰,且毫无疑问是个不喜欢闲聊的人。她伸长手指,掌心向上放在桌沿上,就像在参加一个降神会,接着,几乎是立即握成了拳头——她的指甲都啃到肉里了。她戴着一只腕表,外形像是军用表,很像领海员用的计时秒表。表面对她纤细的手腕来说实在太大了些。“你刚才听唱诗班排练了,”她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看见你了。”
我说我当然听了,而且我还在所有人的合唱里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她的声音。我说我觉得她有一副好嗓子。
她点点头。“我知道。我以后要做个专业的歌手。”
“真的吗?唱歌剧吗?”
“天哪,不是歌剧。我要在电台唱爵士,赚很多钱。然后,等我三十岁了,我就退休,在俄亥俄的一个大牧场住下。”她用手掌碰了碰湿透的头顶。“你知道俄亥俄吗?”她问道。
我说我曾坐火车经过几次,但是并不熟悉那个地方。我请她来一片肉桂吐司。“不用了,谢谢你,”她说,“我是真的食量极小。”
我自己咬了一口吐司,然后说俄亥俄州有一些地方非常荒凉。“我知道。我遇到的一个美国人告诉过我。你是我遇到的第十一个美国人。”
她的家庭教师这会儿正着急地招呼她快点儿回到自己那桌去——她的意思是别再打扰人家了。然而我的客人却不慌不忙地把椅子挪了一两英寸,这样她就背对着自己那桌,不可能再有任何交流了。“你是山上那个秘密情报学校的,对不对?”她很酷地问道。
和所有人一样,我也知道保密这回事,我回答我是因为健康原因来德文郡的。
“真的吗?”她说道,“我说,我又不是昨天才生下来。”
我说要那样说的话,我打赌她不是。我喝了几口茶。我有点儿在意起自己的姿势了,在位子上坐得更直了些。
“作为一个美国人,你算是相当聪明的。”我的客人若有所思地说。
我告诉她,要是仔细想想,这句话说得非常势利,我希望她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
她脸红了——立即让我意识到自己所缺乏的社交风度。“怎么说呢,我见过的大多数美国人举止就像动物。他们总在互相动拳头,见人就骂,还有——你知道有一个美国人做了什么吗?”
我摇摇头。
“有一个美国人把一只空威士忌酒瓶从我姑妈的窗户扔了进来。幸运的是,窗是开着的。但是你说这样的事情做得聪明吗?”
当然算不上聪明,但是我没有这么说。我说在这个世界上,很多当兵的都是背井离乡,能有几个是真正生活如意的。我说我以为大多数人能自己想到这些。
“可能吧。”我的客人说道,不是很信服。她又抬起手去摸湿漉漉的脑袋,动了动几绺湿软的金发,想把露出来的耳廓遮住。“我的头发都湿透了,”她说道,“我像个丑八怪。”她看向我。“我头发干的时候是带波浪的。”
“我能看出来,我看得出来是那样。”
“不是真的鬈发,但是是波浪形的。”她说,“你结婚了吗?”
我说是的。
她点点头。“你深深地爱着你的妻子吗?还是说我这个问题太私人了?”
我说如果觉得问题太私人了,我会告诉她的。
她把放在桌面上的手和手腕又向前伸了伸,我记得自己想对她戴的那只表面大得出奇的腕表做点表示——也许想建议她把表戴在腰上。
“一般情况下,我并非是交际型的人。”她边说边朝我看,看我懂不懂她所用词汇的意思。但是我完全不动声色。“我走过来纯粹是因为我觉得你看上去孤单极了。你有一张极其敏感的脸。”
我说她是对的,我刚才确实感觉孤单,我非常高兴她能过来。
“我在训练自己更有同情心。我姑妈说我这个人冷冰冰的。”她说道,又摸了摸头,“我跟我姑妈住。她是个极其善良的人。我母亲去世后,她竭尽全力想让我和查尔斯适应起来。”
“这真好。”
“母亲是个极其聪明的人。相当感性,在很多方面都是这样。”她看着我,目光里有了新的锋芒,“你觉得我这个人冷冰冰的吗?”
我说完全没觉得——事实上,恰恰相反。我告诉她我的名字,然后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犹豫了一会儿。“我叫艾斯美。我想我暂时就不告诉你我的姓了。我的姓带着封号,你可能会光对封号念念不忘。美国人就是这样的,你知道的。”
我说我不会那样,不过既然如此,先不透露那个封号也许是个好主意。
正在这时,我感觉到脖后根一阵呼吸的热气。我转过头,差点跟艾斯美的弟弟鼻子撞鼻子。他对我毫不理会,用刺耳的尖嗓门对他姐姐说:“梅格丽小姐说你必须回去把茶喝完!”他的口信捎到了,便在我和他姐姐中间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在我的右边。我特别好奇地打量着他。他看上去非常神气,棕色的设得兰羊毛短裤,一件藏青色的运动套衫,白衬衫加条纹领带。他回瞪着我,一双绿眼睛大得出奇。“电影里的人亲嘴为什么都歪着脸?”他提问道。
“歪着脸?”我说。这个问题也曾在我童年时困扰过我。我说我猜是因为演员们的鼻子太大了,跟谁都没法迎面亲嘴。
“他叫查尔斯,”艾斯美说,“以他的年龄来看,算是极聪明的。”
“他的眼睛肯定是绿色的。是不是,查尔斯?”
查尔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这个问题也只配这样的反应,接着他开始在椅子上向前向下扭动身体,直到整个身体都钻到桌子底下,只露出一个脑袋,再像摔跤运动员似的撅起肚子把身子弯成弓形,脑袋搭在椅子上。“我的眼睛是橘黄色的。”他对着天花板说,声音很不自然。他掀起桌布的一角,盖在自己那张漂亮的、故作冷面滑稽的脸上。
“他有时候挺聪明,有时候就不行。”艾斯美说道,“查尔斯,你给我坐好!”
查尔斯原地不动。他看着像是在屏气。
“他非常想我们的父亲。他在北非被sh-āh-ài了。”
我告诉她我很难过。
艾斯美点点头。“父亲很喜欢他。”她若有所思地咬着大拇指的指甲盖。“他长得很像我母亲——我是说查尔斯。我长得跟我父亲一模一样。”她继续咬指甲盖。“我母亲是个感情奔放的女人。她是外向型的。父亲是内向型。他们倒是般配的一对,不过,只是表面上的般配。坦白说吧,父亲真的需要一位比母亲更知性的伴侣。他是一个禀赋极高的天才。”
我默默地等着,想听到更多的情况,但是她不再说了。我低头去看查尔斯,他这会儿正把半边脸贴在椅子上。当他看到我在注视他时,闭上了眼睛,做出瞌睡的样子,像个天使一样,接着他伸出舌头——一个长得惊人的器官——发出一声尖叫,这在我的国家非常适合奉送给一位眼神不好的棒球裁判。这尖叫声简直震动了整个茶室。
“别叫了。”艾斯美说,丝毫不为所动,“一次排队买炸鱼排加薯条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美国人这样喊来着,现在他只要一无聊就这样喊。快别叫了,立刻停下,不然我马上把你送到梅格丽小姐那里去。”
查尔斯睁开一双超大的眼睛,表示已经听到姐姐的威胁,除此之外也没显得特别在意。他又闭上眼睛,继续把半边脸搁在椅子上。
我提议也许他可以留着这一手——即他的怪叫——留到他开始正式使用封号的时候——我是说,如果他也有个封号的话。
艾斯美看了我好一会儿,有点儿像在做临床诊断。“你有点儿冷幽默,是不是?”她说道——语气带着怀念,“父亲说我丝毫没有幽默感。他说我还没有足够的装备来迎接生活,因为我没有幽默感。”
我看着她,燃起一根烟,然后说我觉得真正的紧要关头,幽默感派不上任何用场。
“父亲说有用。”
这句话出于一份信仰,而不是要反驳,于是我赶紧转换话题。我点点头说,她的父亲可能是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而我则是从近处来看(我可不管这样说到底什么意思)。
“查尔斯格外地想念他,”沉默片刻后艾斯美说,“父亲是个分外可爱的人。他也极其英俊。倒不是说人的相貌有多重要,但父亲确实英俊。他的眼神具有骇人的洞穿力,而他又偏偏是‘冰性’如此宽厚之人。”
我点点头。我说我想她父亲的词汇量一定大得非同一般。
“哦,是的,是这样,”艾斯美说,“他是个档案管理家——当然咯,只是业余爱好。”
这时,我感到胳膊上被谁烦人地拍了一下,几乎是一拳头,从查尔斯的方向过来的。我转向他。他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坐在椅子上,只是一只膝盖压在屁股底下。“一堵墙对另一堵墙说什么?”他尖声问道,“这是个谜语!”
我朝着天花板的方向转了转眼珠,做沉思状,大声重复了一遍谜语。然后我用一副被难倒了的表情看着查尔斯说,我认输了。
“咱俩墙角见!”谜底以最高音揭晓。
最得意的还是查尔斯本人。他简直乐不可支。事实上,艾斯美不得不走过来捶他的背,就好像他咳嗽不止似的。“行了,别笑了,”她说着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他不管遇到谁都要说一遍这个谜语,而且每回都要这样笑个没完。一般他一笑就会口水直流。好了,别笑了,拜托了。”
“不过,这倒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谜语之一。”我说道,一面注视着查尔斯,他正慢慢地缓过劲儿来。听到这句夸奖,他的身子在椅子上更起劲儿地往下滑,而且又用桌布的一角蒙住脸,一直拉到眼睛下面。然后他用露出的眼睛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正慢慢退去的欢乐和骄傲,他可是知道一两个真正精彩谜语的人。
“我能不能问一下你在入伍前从事什么职业?”艾斯美问我。
我说我根本没有职业,我刚大学毕业一年,我喜欢把自己看作一个专业的短篇小说作家。
她礼貌地点点头。“发表过吗?”她问道。
这个问题我不陌生,但总是感觉棘手,而且我从来不会一、二、三那样干脆地回答。我开始解释美国的编辑如何大都是一伙——
“我父亲一手字写得极漂亮,”艾斯美打断我,“我在保存他的一些书信,为了子孙后代。”
我说这主意听着非常不错。我刚好又看着她那只表面巨大、像是计秒表的腕表。我问这表是不是本来是她父亲的。
她低头肃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是的,原来是他的,”她说道,“这是他在我和查尔斯疏散前不久给我的。”她感觉有些不自然,把手从桌上拿了下来,一边说:“当然,纯粹就是做个纪念。”她把话题移去别处。“如果你什么时候能专门为我写一个故事,我将感到不胜荣幸。我酷爱读书。”
我告诉她如果写得出,我一定会为她写的。我说我不是特别多产。
“为什么非要特别多产呢!只要别孩子气,别那么傻就行了。”她想了想,“我喜欢写污秽的故事。”
“写什么?”我问,身子向前倾。
“污秽。我对污秽极其感兴趣。”
我正想让她说得具体点,但是感觉到查尔斯在掐我,重重地掐我的胳膊。我转向他,略微皱了皱眉头。他就站在我边上。“一堵墙对另一堵墙说什么?”他问道,跟我像是挺熟的样子。
“你刚才问过他了,”艾斯美说,“行了,别闹了。”
查尔斯不理他姐姐,向前一步踩在我的一只脚上,又重复了一遍那个关键问题。我发现他的领带结位置偏了,便帮他弄正。然后,我凝视他的眼睛,假装猜道:“咱们墙角见?”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查尔斯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我简直觉得是我把他嘴巴给撬开的。他从我的脚上退下来,怒不可遏又神色凛然地走回到自己的桌边,头也没回。
“他气坏了,”艾斯美说,“他脾气暴躁。我母亲总是要宠他。我父亲是唯一不宠他的人。”
我继续看着查尔斯,他已经坐了下来,开始喝茶,两只手抱着杯子。我希望他能转过身,但是他没有。
艾斯美站起身。“我也该走了,”她叹了口气说,“你懂法语吗?”
我从椅子上站起身,心里既怅然若失又茫然不已。我和艾斯美握了握手。她的手,正如我想的那样,是一双神经质的手,掌心湿湿的。我告诉她(用的是英语),她的陪伴让我愉快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