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哪个疯狂者的构想?

“宝贝?”福妮雅柔声细语,“来吧,来吧。是福妮雅。你的朋友。乖小伙。来吧。”但鸟不愿意动弹。

“如果他知道你要逮他,他不会下来的。”女孩说,又用镊子从一个盛着一串死老鼠的盘子里捡起一只,递给蛇。蛇终于,一毫米一毫米地,将上一只全部吞进了嘴里。“如果他知道你企图逮住他,他通常待在你够不到的地方,但如果他以为你不理他,他就会下来。”

这种充满人情味的行为把她们两个都逗乐了。

“好,”福妮雅说,“我让他一个人待一会儿。”她走到女孩坐着喂蛇的地方,“我爱乌鸦。他们是我最喜欢的鸟。还有渡鸦。我原来住在西里福,所以我了解王子所有的事。他老待在西金森商店附近的时候,我就认得他了。他经常偷小姑娘的蝴蝶发卡。冲着亮晶晶的东西,五彩斑斓的东西下手。他这点很有名。常有关于他的剪报。说的都是他的事,人家在他的窝被捣毁以后收养他的事和他怎样在商店里像个大人物似的走来走去的情形。就贴在那儿。”她说,指着房门边上的一个布告栏,“剪报到哪儿去了?”

“他撕掉了。”

福妮雅哈哈大笑,这次比刚才几次都要响亮得多。“他撕掉了?”

“用他的喙。把剪报扯碎。”

“他不要人家了解他的背景!对他自己的背景感到羞耻!王子!”她大声说,转过去面对笼子,笼门仍然大开着。“你对自己臭名昭彰的过去感到羞耻?哦,你这个乖孩子。你是只好乌鸦。”

这时她留意到屋子里散放着的动物标本中的一个。“那是只短尾猫吧?”

“是啊。”女孩说,耐心地等待蛇慢慢地对新的死老鼠伸出信子,并咬住它。

“是这附近的吗?”

“不知道。”

“我在山里看见过的。就像那只,我见到的那只。很可能就是他。”她又一次笑起来。她没喝醉——当她跑出房子时,连半杯咖啡都没喝完,更不用说酒了——但笑声听起来却像是一个已经几杯下肚的人。她只是感到待在这儿,和蛇、乌鸦和做成标本的短尾猫在一起,心情舒畅极了。他们没有一个企图教她任何东西,他们没有一个会对她朗读《纽约时报》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一个会因为人类过去三千年的历史而跟她过不去。她知道所有她需要知道的人类史:残忍的和无力自卫的。她不需要日期和名字。残忍的和无力自卫的,这就是全部的他妈的症结所在。这儿没有人试图撺掇她读书,因为这儿没有一个识字的,除了那女孩。那条蛇肯定不认字。它只知道怎么吃老鼠。慢慢地,从容地。有的是时间。

“那是什么蛇?”

“黑鼠蛇。”

“整个儿吞下去。”

“是啊。”

“在肚子里消化。”

“是啊。”

“它要吃几只?”

“这是他的第七只老鼠了。即使对他来说,他吞这一只都有点慢。可能是他的最后一只了。”

“每天七只?”

“不。每隔一两个星期。”

“有时放它出来还是一直关在那里头?”她问,指着玻璃柜子,蛇就是从那儿搬到喂食的塑料箱子里的。

“对。一直关在那里头。”

“好家伙,”福妮雅说,她转过身,隔着房间看着乌鸦,乌鸦仍然待在它笼子里的架子上。“嘿,王子,我在这儿。你在那儿。我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如果你不想飞到我肩膀上,我还不要哩。”她指着另外一只动物标本,“那家伙是干什么的?”

“那是只鱼鹰。”

她仔细打量了一番——朝那双尖利的爪子狠狠看了一眼——随后,再一次大声笑了笑,说:“可别跟鱼鹰纠缠。”

蛇正在考虑第八只老鼠。“要是我能让我的孩子们吃七只老鼠,”福妮雅说,“我就是天底下最快乐的母亲了。”

女孩微微一笑,说:“上星期天王子飞出来兜风。我们所有其他的鸟都不会飞。王子是惟一能飞的。他飞得可快哩。”

“哦,这我知道。”福妮雅说。

“我正在倒水,他突然沿直线到达门口,飞到外面树丛里去了。只过了几分钟就又有三四只乌鸦飞过来。在树丛里把他团团围住。一个个凶相毕露。骚扰他,击打他的背,尖声厉叫,朝他砰砰猛撞,诸如此类的把戏。他们只要几分钟就到了。他的嗓音不对。他不会说乌鸦的语言。他们不喜欢他待在那儿。最后他飞下来找我,因为我在外面。他们会杀了他的。”

“这就是接受人工喂养的结果,”福妮雅说,“这就是他一辈子老跟我们这样的人待在一起的结果。人性的污秽。”她说,语气里既无反感,也无轻蔑,更无谴责。甚至连悲哀都没有。事情就这样——她以她特有的干巴巴的方式说道,这就是福妮雅告诉喂蛇姑娘全部的话语:我们留下一个污秽,我们留下一串踪迹,我们留下我们的印记。污垢、残酷、欺凌、谬误、粪便、精液——要待在这儿就别无二致。和违拗无关。和恩赐或拯救或救赎无关。在每个人的身上。存储于体内。与生俱来。决定性的。污秽先于印记。没有留下印记之前便已存在。污秽完全是内在的,无需印记。污秽先于反抗,包围反抗,并使一切的解释与理解陷入茫然。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净化行为纯属玩笑。而且还是个野蛮的玩笑。纯洁的幻想是极其可怕的。是疯狂的。对纯洁的追求其实质倘若不是更严重的不纯洁,又会是什么呢?她所有关于污秽的言辞归结起来无非是说它是不可逃避的。这,自然,便是福妮雅的理解:我们无可避免地都是被污染的角色。心甘情愿地接受这可怕的、原始的不纯净状态吧。她像希腊人,像科尔曼的希腊人。像他们供奉的神。无不小心眼。争吵。械斗。忌恨。谋杀。交媾。他们的宙斯成天只想操女的——女神,女人,母牛,母熊——不仅以他自身的形象出现,还更为令人兴奋地将自己装扮成兽类。作为一头公牛气势雄劲地凌驾于女性之上。化做一只扑打着双翼的白天鹅以异乎寻常的方式进入她的身体。对这位众神之王而言,肌肤之乐永无穷尽,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欲望所带来的一切疯狂。放荡。堕落。最粗野的欢乐。明眼妻子的怒火。不要那绝对孤独,绝对隐晦,偏执狂似的充当现在、过去及永远惟一主宰的,穷极无聊却整日为犹太人操心的希伯来上帝。不要那完美去势的基督男神和他无染原罪的母亲及其所有精致的超凡性所激发的罪恶与羞耻感。而选择纠缠于冒险之中,具有鲜活表达力,朝秦暮楚,沉醉于声色犬马,精力充沛地享受着他丰富多彩的生活,从不孤单,从不隐晦的希腊的宙斯。而选择神圣的污秽。对福妮雅·法利来说,伟大的反映现实的宗教,倘若,通过科尔曼她多少有所了解的话。如同谵妄之语所称,是以上帝的形象创造的,好吧,但并不是我们的上帝——他们的。上帝淫荡。上帝腐败。如果真有过上帝的话,是个活生生的神。以人的形象出现的神。

“是啊,我想这是人类豢养乌鸦的悲剧。”女孩回答说,既没有完全捕捉到福妮雅的思路,也没有完全没有捕捉到,“他们不认得自己的同类。他不认得。他应当认得。这叫做烙印。”女孩告诉她,“王子其实是只不懂得如何做乌鸦的乌鸦。”

突然王子开始嘎嘎叫唤,并非真正乌鸦的叫法,而是他自己瞎撞上,而且让别的乌鸦发疯的叫法。他此刻出了笼子,正站在笼门上,几乎是尖着嗓子直叫。

福妮雅转身,迷人地笑着说:“我把这当做恭维,王子。”

“他模仿那些到这儿来学他的小学生。”女孩解释说,“学校组织孩子们郊游时,他们就模仿乌鸦?这是他印象中的小学生。小学生那样做。他就发明了他自己的语言。跟小学生学的。”

福妮雅以一种她特有的奇怪的嗓音说:“我爱他发明的那种奇怪的声音。”此刻她已回到笼子边,站在离开笼门仅有几英寸的地方。她抬起手,那只戴着戒指的手,对鸟说:“看。看。瞧我给你带什么来玩儿了。”她褪下戒指,举起来,让他就近看个仔细,“他喜欢我的蛋白石戒指。”

“我们平时给他玩钥匙。”

“嗯,他在世上的地位提升了嘛。我们不都提升了吗?瞧。三百块钱,”福妮雅说,“快,玩这个。人家给你一只贵重的戒指你都不认得啊?”

“他会要的,”女孩说,“他会拿进去的。像有收藏癖的北美鼠一样。拿着食物,塞进笼子的裂缝里面,再用喙把它敲进去。”

乌鸦已经牢牢地用喙钳住了戒指,将头一左一右地两面转动着。然后戒指掉在了地板上。鸟扔掉了戒指。

福妮雅弯下腰,拣起戒指,又一次递给乌鸦。“如果你扔掉,我就不给你了。你知道的。三百块钱。我给你一枚价值三百块的戒指——你当自己是什么人,小帅哥啊?如果你要,你就得接住。是吗?ok?”

他再次用喙从她的手指上拔出戒指,牢牢地衔在嘴里。

“谢谢你,”福妮雅说,“拿进去,”她耳语,不让那女孩听见,“拿到你的笼子里去。去吧。给你的。”

但他再次把它丢在地上。

“他精得很,”女孩在房间那头大声对福妮雅说,“我们跟他玩的时候,把一只老鼠放在容器里,盖上。他竟然想出办法把容器打开。太惊人了。”

福妮雅再一次取回戒指,递给他,乌鸦再一次拿过去扔掉。

“哦,王子——你原来是故意的。做游戏,对吧?”

嘎。嘎。嘎。嘎。冲着她的脸,鸟爆发出一连串他特殊的叫声。

这时福妮雅伸长手臂,开始抚摩他的头,然后,非常缓慢地,从头往下抚摩他的身子,乌鸦让她这么做。“哦,王子。哦,这么美的闪光毛羽。他在哼歌给我听。”她说,欣喜若狂,仿佛终于破解了一切事物的内涵,“他在哼歌。”她开始对他哼唱:“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她模仿着鸟,鸟果真在感到抚摩他脊背的那只手的压力的同时,发出一种哞哞的声音。接着突然地,喀哒,喀哒,他上下叩起喙来。“哦,棒极了。”福妮雅悄悄说。然后她回头对着女孩,打心底里笑着,说:“他出售吗?这种喀哒声令人难以忘怀。我要领养他。”说着,她一点点地将自己的嘴唇凑过去贴近他正叩动的喙,对鸟耳语着:“对,我领养你,我要买断你……”

“他啄人哩,当心你的眼睛。”女孩说。

“哦,我知道他啄人。我已经给他啄过两三回了。我第一次见到他,他就啄了我。但他也叩喙。哦,听他叩,孩子们。”

她回想起她曾经多么想死。两次。在西里福楼上那间屋子里。孩子们死后的那个月,在那房间里我两次企图自杀。第一次我做足了准备。是护士讲给我听的。监测器上测心跳的东西都不见了。通常是致命的,她说。但有的女孩有那运气,而我可是费了大力气的。我记得冲了淋浴,剃了腿上的汗毛,穿上我最好的裙子,牛津棉布长裙。裹过来的。那时,那个夏天在布拉特尔伯勒买的衬衫,绣花衬衫。我记得杜松子酒和安定剂,而且依稀记得那种粉末。我忘了名字。一种鼠药,很苦,我把它混在奶油布丁里。我有没有打开煤气灶?我是不是忘了开?我脸色有没有发青?我睡了多长时间?他们什么时候决定破门而入的?我还是不知道谁救了我。对我来说,准备停当的过程让我狂喜。生活中有值得庆祝的时刻。凯旋时刻。那种需要精心打扮的场合。哦,我是怎样装扮我自己的啊。我梳了辫子。描了眼线。会让我亲生母亲感到骄傲的,这话有点意思。就在一星期前给她挂过电话,告诉她孩子们死了。二十年来第一个电话。“我是福妮雅,母亲。”“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对不起。”随着就挂断了。母狗。在我逃跑以后,她对每个人说:“我丈夫很严格,福妮雅不能按规矩过日子。她永远不能按规矩生活。”经典谎言。可曾有过生活优裕的女孩子因为继父严格而逃出家门的?她逃跑,你这母狗,是因为继父不严格——是因为继父任意妄为,不让她安生。反正,我用我最漂亮的衣服把自己打扮起来。差一点都不行。第二次我没有穿着打扮。而我没有穿着打扮说明了所有的问题。我的心思不在上面了,第一次失败后便没有了心思。第二次是突发的,冲动的,毫无乐趣的。第一次等待了那么久,日日夜夜,不停地期盼。配制药物。购买粉末。搞到处方。但第二次却是草草了事的。没有灵感的。我想我停了下来是因为我受不了窒息的感觉。咽喉卡住了,真的窒息了,一口气都透不过来,慌忙解开电线上的结。第一次完全没有这种慌慌张张的状况。平静安宁的。孩子们死了,没有人要我放心不下,我在这个世界上有的是时间。我那次做对了该多好。里头包含的快乐。终于一切都不复存在的时候,却有着那最后一刹那的欢乐,当死亡竟然屈就你的愤怒而大驾光临,可是你并不感到气愤——只觉得扬扬得意。我忍不住经常回想起那一刻。整个一星期。他对我读《纽约时报》上克林顿的事,可我想的尽是凯沃尔基安大夫和他的一氧化物机器。深深地吸气。往里吸,直到吸不进为止。

“他们是那么漂亮的孩子,”他说,“你永远也不会想到诸如此类的事情会发生在你自己或你朋友的身上。至少福妮雅相信她的孩子现在和上帝在一起。”

某个傻瓜是这样告诉报纸的。b两名儿童在当地居民楼火灾中丧生/b。“‘根据初步调查,’唐诺德森警官说,‘有证据表明一台小取暖器……’乡间路上的居民说他们察觉到起火是在孩子的母亲……”

在孩子的母亲将自己从她正在吮吸的阴茎上恋恋不舍扯开的时候。

“孩子的父亲,莱斯特·法利,几分钟后冲出走廊,邻居说。”

准备一家伙要了我的命。他没有成功。后来我也没有成功。太令人惊讶了。怎么还没有人对两个死掉的孩子的母亲下手,太奇怪了。

“不,我没有,王子。那次也没成功。所以,”她悄悄地对鸟耳语着,熠熠闪光的黑色羽毛在她手下的感觉是温暖滑润的,不像任何她曾经把玩过的东西,“我们才在这里相聚。一只真的不知道怎么做乌鸦的乌鸦,一个真的不知道怎么做女人的女人。我们相互投缘。娶我吧。你是我的归宿,你这可笑的鸟儿。”接着她后退一步,鞠一个躬,“再见,我的王子。”

鸟有所应答。以一声高亢的叫唤,听上去那么像“酷、酷、酷”,以致她又一次哈哈大笑起来。当她转过身向女孩挥手道别时,她对她说:“嘿,比我离开街上那些家伙的时候好多了。”

她留下了戒指。科尔曼的礼物。在女孩不注意的时候,她把它藏在了笼子里。和一只乌鸦定了终身。这是门票。

“谢谢你。”福妮雅招呼说。

“不客气。星期天快乐!”女孩在她背后大声说。随后,福妮雅驾车回到科尔曼家,去吃完她的早饭,看看和他下一步如何发展。戒指在笼子里。他得到了戒指。他得到了一枚三百美元的戒指。

到皮茨菲尔德参观移动墙的旅行是在老兵纪念日进行的,那天下半旗,许多城市举行游行——百货公司降价售货——和莱斯有相同感觉的老兵在这一天比在一年中任何别的日子里,对他们的同胞、他们的国家、他们的政府更感到厌恶。现在轮到他在乐队奏乐和人人都挥舞着手中小旗的时候,参加某个廉价的游行队伍,到处走来走去了?现在让大家认识一下他们的越战老兵以换取一分钟的快乐?要是他们现在这么急切地想在那儿见到他,当初他回家的时候又何必朝他吐口水呢?怎么会有老兵睡在街上,而那个逃避服兵役的家伙却睡在白宫里呢?滑头威利,三军统帅。狗娘养的。在老兵预算紧缩的时候却在使劲捏那个犹太妞儿的胖大奶子。就性交的事撒谎?狗屎。不要脸的政府什么事都撒谎。不,美国政府已经在莱斯特·法利身上开了足够的蹩脚玩笑,无需在老兵日的笑话上再增添半点佐料。

然而他还是加入了,偏偏在那一天,乘坐在路易的面包车里往皮茨菲尔德驶去。他们的目的地是十五年来一直在国内巡回展出的真墙一半大的仿制品;它将于十一月十日至十六日由皮茨菲尔德海外战争老兵协会筹办在华美达酒店停车场展出。和他一道的是陪他闯过中国餐馆难关的那同一支队伍。他们不会让他单独一个人去,他们将全程安慰他说:我们会陪着你,会站在你身边,如果需要,我们会七天七夜陪伴你。路易甚至说在那以后他莱斯可以跟他和他太太住在他们家里,不论多久,他们都会照顾他。“你不需要一个人回家,莱斯,只要你不想,就不必。我认为你不必勉强。你来跟我和苔丝一起住。苔丝目睹了全过程。苔丝理解。你不必为苔丝担心。当我回家的时候,苔丝成为我的动力。我当时的观点是,怎么可以让别人告诉我该做什么。我随时会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你知道的。你知道这种事,莱斯。但感谢上帝,苔丝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身边。如果你要的话,她也将站在你身边。”

路易对他来说是个兄长,任何人所能拥有的最好的兄长,但因为他不放过他非要他去看墙,因为他那么狂热地执意要他去看墙,莱斯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扑过去掐他的喉咙,把这个杂种掐死。瘸腿西班牙杂种,放过我!住嘴,别再对我说你怎样花了十年的工夫才走到墙跟前。住嘴,别再对我说这该死的墙怎样改变了你的生活。住嘴,别再对我说你怎样和米基言归于好。住嘴,别再对我说米基在墙面前对你说了什么。我不想知道!

然而,他们却出发了,路上,路易又对他重复这些话:“没关系,路易——这是米基对我说的,而这也是肯尼将要对你说的。他告诉我的是,莱斯,没问题,我可以继续过我的生活。”

“我受不了。路易——调头。”

“伙计,放松。我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

“把这该死的东西转回去!”

“莱斯,你只有去了才知道。你必须去,”路易温和地说,“你必须知道。”

“我不想知道!”

“再服些你的药怎样?一点劳拉西泮。一点安定剂。微微过量不会伤到你的。给他倒杯水,契特。”

当他们到达皮茨菲尔德,路易把车停靠在了华美达酒店对面的路边时,让莱斯下车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不干。”他说,于是其他几个人只好在车外面站着抽烟,好给莱斯更多的时间,等待过量的劳拉西泮和安定剂发挥效应。路易在街上拿眼睛盯着他。周围有许多警车和许多大客车。在墙那边正举行着一场庆典仪式,你可以听到有人对着麦克风讲话,某个当地的政客,很可能是那天早晨第十五名大发空头议论的人。“姓名镌刻在我后面墙上的这些人是你们的亲戚、朋友和邻居。他们是基督徒、犹太人、穆斯林、黑人、白人、本地人——全都是美国人。他们发誓保卫和护佑,并且为了遵守誓言而捐躯。没有任何的荣耀、任何的仪式能够充分表达我们的感激和景仰。下面这首诗是几个星期前在俄亥俄留下的,我愿与你们分享。“我们缅怀你们,微笑着的、骄傲的、强壮的你们/你们告诉我们不要担心/我们记得那最后的拥抱和亲吻……”

这个演讲告一段落时,又来了另外一个。“……但我站在镌刻着名字的墙前面,当我放眼望去,看见像我一样的中年人,他们当中有的佩着勋章,穿着部分军服,我看见在他们的眼睛里有着微微的悲哀——也许这就是我们海军陆战队的弟兄,步兵,离家万里之遥时,无一没有学会的那种望眼欲穿的眼神——当我看见这一切的时候,我似乎又回到三十年前。这面移动墙的固定同名者是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华盛顿开放的。我花了几乎两年半的时间才到达那儿。回首那段时间,我明白了,跟许多越战老兵一样,我有意远离它,因为我知道它会引发痛苦的记忆。于是,在一个华盛顿的夜晚,当暮色降临时,我独自来到墙面前。我把妻儿留在了旅店里——我们正在从迪士尼回家的途中——瞻仰了墙,并独自在它的最高处,接近我此刻站立的位置,驻足良久。记忆涌上心头——感情的旋风席卷而来。我回想起一同长大的伙伴,一道打球的伙伴,现在在墙上的人,皮茨菲尔德人。我记起我的无线电发报员,萨尔。我们是在越南相遇的。我们玩“你来自何方”的游戏。马萨诸塞州。马萨诸塞州。马萨诸塞州的哪里?他来自西斯普林菲尔德。我说我来自皮茨菲尔德。而萨尔在我离开后一个月死了。我四月回到家里,拿起一份当地报纸,看见萨尔不会在皮茨菲尔德或斯普林菲尔德和我一道喝酒了。我还回想起一同服役的其他人……”

随后,来了一支乐队——很可能是一支陆军军乐队——奏起《绿色贝雷帽之歌》,这使得路易认为最好等到仪式彻底结束以后再让莱斯下车。路易计算了他们的抵达时间,为了不用对付长篇大论的讲演或感情色彩浓重的乐曲,但很可能节目开始得晚了,因此他们还是赶上了。不过,看看表,快到中午了,他估计仪式已接近尾声。啊,不错——突然他们完事了。独支小号吹奏起葬礼号。没什么两样。站在马路边上,被一大批空客车和警车所包围,听葬礼号本来就够受的了,更何况身处此情此景,耳边回荡着阵阵啜泣声,叫人怎么能又要应付葬礼号,又要应付墙。葬礼号,嘈杂的葬礼号,葬礼号最后的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音符,然后乐队奏起《上帝保佑美国》,路易听见墙下的人都跟着一起唱——“从高山,到平原,直达白色浪花飞溅的海洋”——一会儿过后,结束了。

莱斯在车里面仍然抖个不停,但他似乎并没有不断地朝后面张望,只是偶尔扭头看一看“那些东西”,所以路易艰难地爬回车里,在他身边坐下,明白莱斯整个的生命此刻充斥着对即将发现的东西的恐惧,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将他拉到那儿,一次性地解决掉。

“我们叫斯威夫特先去,莱斯,为你找肯尼。墙相当长。比你一个个名字看过去要好得多,斯威夫特和大伙一道过去,预先找到确切位置。名字按时间顺序排列在板上面。他们按时间先后排列,从第一个人到最后一个人。我们知道肯尼的时间,你告诉我们的,所以现在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找到他了。”

“我不干。”

当斯威夫特回到面包车边时,他把门拉开一道缝,对路易说:“我们找到肯尼了。我们找到他了。”

“ok,好了,莱斯特。乖乖听话。你得走到那儿去。就在酒店背后。那儿有其他的乡亲做着和我们一模一样的事情。他们举行了一个正式的小仪式,不过已经结束了,你不用为那个操心。没有讲演。没有吹牛皮。只有孩子、父母和祖父母,他们都准备做同样的事情。他们准备摆放花圈。他们准备祝祷。但主要是寻找名字。他们会像大家一样相互交谈,莱斯。有的会哭。差不多就这些。所以你知道你在那儿会见到什么。你慢慢看,不过我们会和你一起去。”

对于十一月来说天气反常地热,在走向墙的沿途,他们看见许多人只穿着单衬衫,有的妇女穿着短衫裤。大家在十一月中旬戴着太阳镜,不过除此而外,鲜花、人群、孩子、祖父母——无一不和路易所描绘的一模一样。移动墙也毫无令人惊讶之处:他早已在杂志上,在t恤上见过了,还有一次在电视上,不等他来得及关掉之前,瞥到一眼真正的、足码的华盛顿特区的墙。顺着碎石路面的停车场一溜排开的是那些熟悉的相互连接的板块,一座垂直的、由矗立着并向两端逐渐下斜的深色板块构成的墓碑,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用白色字母刻成的名字。每位死者名字的高度大约占一个男人小手指的四分之一长。这使得他们所有的人都得以登录在册,共有五万八千两百零九人,他们不再散步,不再去电影院,然而,不论值得与否,都设法存活了下来,都作为铭文存活在马萨诸塞州一间华美达酒店背后停车场上的一面可移动的、后面由2英尺乘4英尺见方的框架支撑的黑色铝板上。

斯威夫特第一次来看墙的时候,他不能走下客车,大伙得把他拽下来,一路不松手,直到他和墙相对而视,后来他说:“你能听到墙在哭。”契特第一次走到墙面前,他开始用拳头砸墙,并尖叫:“那不应当是比利的名字——不是,比利,不是——那应当是我的名字!”伯波卡特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伸手去摸墙,突然,手冻僵了似的,再也抽不回来——得了退伍军人管理局的医生称之为中风的症状。路易第一次来到墙面前,他没花多长时间就掂量出要害之所在,并且立刻实话实说:“ok,米基,”他大声说道,“我来了。我在这儿。”而米基,用的是路易自己的嗓音,立即回答他说:“没关系,路易。一切都ok。”

莱斯知道所有这些第一次可能发生的故事,现在是他的第一次,可他连一点感觉都没有。什么也没发生。人人都告诉他情况会好转,你会接受它,每次回去都会感觉好一些,直到我们把你带到华盛顿,你将在那面大墙上搜索肯尼的名字,而那,那将是真正的精神愈合——这浩浩荡荡的造势,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斯威夫特曾听见墙哭——莱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感觉到,什么也没听见,甚至连所有的记忆都丧失了。就像他看见他的两个孩子死掉的时候。这铺张的开台锣鼓,却没有戏。他那么担心,惟恐他会过度伤感,可是他什么感觉也没有,更糟。这表明尽管做了该做的一切,尽管有路易,并多次到中餐馆吃饭,还服药、戒酒,原来他相信自己已经死掉了的想法始终是正确的。在中餐馆里他有点感觉,那使他暂时受到蒙蔽。可是现在他断定他已经死掉了,因为他甚至都回想不起有关肯尼的任何事情。他以前一直备受折磨,现在他无论如何都和它衔接不上。

因为他是首次造访,大伙似乎都在他的附近徘徊。他们短暂地离开一会儿,一次一个,去向自己特别的战友致意,但随时都有人留在身边监护他,每个伙伴回来以后,都用一只胳膊搂着莱斯,拥抱他一下。他们都相信他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心心相印,他们都相信,因为莱斯脸上挂着必要的惊讶的表情,所以他正经历着他们都想要他经历的感情变化。他们不知道,当他抬起眼睛凝视着停车场上空的,和黑色的战俘/战斗失踪人员旗帜一同在风中飘扬的三面下半旗的美国国旗中的一面时,他并不在想着肯尼,甚至也不在想着老兵纪念日的事。他心里想的是,皮茨菲尔德下半旗是因为他们最终确定莱斯·法利死掉了。这是官方的讯息:整个死掉了,不仅是内心。他没把这个告诉任何人。有什么意思呢?事实就是事实。“为你感到骄傲,”路易在他的耳边悄悄说,“知道你做得到。我知道会这样。”斯威夫特对他说:“如果你想谈谈感想……”

此时一种宁静控制了他,他们误解为某种疗效。愈合伤痛的墙——酒店大门外的招牌是这么写的,墙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完成了站在肯尼名字前的任务,他们陪着莱斯沿着整个一面墙走去又走回,大家都看着乡亲们搜寻名字,让莱斯将一切都记在心上,让他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正在干的是什么事。“这不是一座可以爬的墙,宝贝。”一个女人轻轻地对一个小男孩说,她把他从他正在仔细打量着矮墙头的地方拉回来。“叫什么名字?史蒂夫姓什么?”一个上年纪的男人问他的太太,他正用一个手指头仔仔细细地,一行一行地从头梳理着一块面板上的名字。“在这儿。”他们听见一个女子对一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说,她用手指摸着墙上的一个名字。“在这儿,宝贝儿。这是乔尼叔叔。”她在胸前画个十字。“你肯定是二十八行吗?”一个女人对她丈夫说。“肯定。”“那好,他应当在这儿。第四块板,二十八行。我在华盛顿找到他的。”“嗯,我没看见他,我再数一遍。”“这是我表哥,”一个女人说,“他在那边拉开一罐可乐,罐子爆炸。饵雷。十九岁。在敌后。他安息了,感谢上帝。”有一名头戴美国军团帽的老兵跪在一块铝板前,帮助两位黑人妇女,两人都穿着她们最体面的做礼拜的服装。“他叫什么名字?”他问其中一位年纪较轻的。“贝茨。詹姆斯。”“他在这儿,”老兵说。“他在这儿,妈。”较年轻的说。

因为墙只有华盛顿墙一半的大小,许多人不得不跪着搜索名字,而对于年纪大的人来说,要找到它们就尤为困难了。靠墙摆放着玻璃纸包裹的鲜花。有人把用手写在一张纸上的诗用胶带贴在墙根处。路易弯下腰,读上面的字:“星光闪烁,星星明亮,我今晚见到的第一颗明星……”有人哭红了眼睛。有的老兵戴着和路易相同的黑色越战老兵帽,其中一些人还把战役绶带别在帽子上。有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大约十岁,倔强地背对着墙,对一位妇女说:“我不要看嘛。”有一个穿着第一步兵师t恤,浑身刺满文身的汉子——“大红一师”,t恤上写着——正拼命控制着自己,神情迷茫地转来转去,充满着恐怖的念头。路易停下脚步,一把抓住他,紧紧地拥抱了他一下。他们都上前拥抱他。他们甚至让莱斯也抱了他一下;“我有两个中学朋友在上面,相继死于四十八小时内,”只听附近有人说,“两人由同一殡仪馆安排葬礼。那在金斯敦中学是个伤心的日子。”“他是第一个去越南的,”另一个人说,“却是我们当中惟一一去不复返的。你知道他想在那面墙上他名字底下摆什么?就是他在越南想要的。让我确切地告诉你:一瓶杰克丹尼尔威士忌,一双结实的靴子,烤进布朗尼蛋糕里的女人阴毛。”有一个四人小组站成一圈聊天,路易听见他们是在回忆往事,便停下来听,其他的几个留在原地等候。这四个陌生人都是头发灰白的男人——此刻不是头发中夹杂着银丝,便是露出灰色的发鬈,其中一个戴着越战老兵帽,从帽子后面伸出灰白的马尾巴。

“你在那儿的时候是机械化部队吧,嗯?”

“是啊。我们负重跋涉了很久,不过迟早你知道还是得回到五十口径。”

“我们可是做了不少脚板功。翻过整个离奇古怪的中央高地。全都是要命的高山。”

“机械化部队还有一点,我们从来不待在后方。我想我在那儿的全部时间,差不多有十一个月吧。我刚到的时候,进了基地大本营,后来短期疗养又去过一次——仅此而已。”

“路面一有动静,他们就知道你来了,而且知道你什么时候到达,所以那种b-40火箭筒就坐在那儿等候了。他有充裕的时间给火箭筒抛光,还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

突然路易挤进去,大声说:“我们都在这里相聚了,”他对着四个陌生人脱口而出,“我们相聚在这里了,是吗?我们都在这儿了。让我记下名字。让我记下姓名和地址。”说着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一面撑在他的拐棍上,一面写下他们提供的信息,以便给他们寄去他和苔丝出版并自费邮寄的一年两期的时事通讯。

然后他们走过那些空椅子。他们在进去的路上没有看见,因为当时正一心一意地设法护着莱斯走到墙跟前,以防他半路瘫倒或挣脱逃跑。在停车场末端,放置着四十一张棕灰色的旧金属折叠椅,大约是从某个教堂的地下室里搬出来的,排成微带弧形的行列,犹如在一个毕业或颁奖典礼上所见到的那样——三排十张,一排十一张。将它们如此摆放,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每把椅子的靠背都贴有一个人的名字——在空座位上方,一个名字,一个男人的名字,印在一张白色卡片上。一组椅子单独摆放着,为保证不会有人坐在上面,四边都用黑紫两色的旗布相互扭曲而成的松松的环扣拦了起来。

那儿悬挂着一只花圈,一只大大的康乃馨花圈,当路易,他从不遗漏任何东西,停下来数上面的花朵时,发现,如同他所料想的,共有四十一朵康乃馨。

“这是什么?”斯威夫特问。

“皮茨菲尔德死去的人。这是他们的空位子。”路易说。

“狗娘养的,”斯威夫特说,“一场他妈的大屠杀。要打就打赢,要么就干脆别打。狗娘养的。”

但对他们而言下午还没完。在华美达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上,站着一个皮包骨头、戴眼镜的家伙,穿着一件过于厚重的、不合时宜的大衣,他有着严重的问题——冲着路人大喊大叫,对他们指指戳戳,因为使劲叫喊而唾沫四溅,警察从警车里冲过来,企图不等他朝什么人饱以老拳,或,倘若他身上藏有枪支,突然拔出来开上一枪之前,劝说他冷静下来。他一只手握着瓶威士忌——似乎他身上并没带别的物品。“看看我!”他叫道,“我是个废物,你们只要看我一眼就都知道我是个废物。尼克松!尼克松!就是他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就是他!是尼克松把我派到越南去的!”

他们依次进入面包车时,神情肃穆,每个人都承受着记忆的重担,但看到莱斯,不像那个家伙在街上胡说八道,而是处于一种他从未有过的平静状态之中,都深感欣慰。虽然他们都不是善于表达超验情感的人,却还是在莱斯面前感觉得到一种与这种渴求相生的情愫。在驾车回家的途中,每个人——除了莱斯——都以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领悟着活着且处于流变之中的神秘性。

他显得十分宁静,却是个伪装。他心意已决。用他的车。把他们都干掉,包括他自己。沿着河边,直接朝他们开过去,走同一车道,走他们的车道,就在河道拐弯的弯道口。

他拿定了主意。没有什么可丢失的,反而会赚回所有的一切。这并非一件如果那个发生了,或者如果我看见了这个,或者如果我这样想我就干,否则就不干的交易。他决心坚定的程度已达到无需思索的地步。他进行的是一项自杀式使命,内心翻江倒海,登峰造极的时刻。没有言语。没有思想。只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是愤怒,肾上腺素,又是屈从。我们不在越南。我们已超越越南。

(一年以后他再度被禁闭在北安普顿老兵管理局里的时候,他试图用简单明了的英语对心理医生解说这种纯粹的有却是无的状态。反正不管怎样,内容都必须保密。她是位医生。医疗伦理。严格地限于他们两人之间。“你当时想什么?”“什么也不想。”“你应当有想法。”“没有。”“什么时候你上车的?”“天黑以后。”“你吃过晚饭没有?”“没吃晚饭。”“你认为你为什么要上车?”“我知道为什么。”“你知道你要到哪里去。”“去逮住他。”“逮住谁?”“犹太人。犹太教授。”“你为什么要那样做?”“逮住他。”“因为你非做不可?”“因为我非做不可。”“为什么你非做不可?”“肯尼。”“你打算杀死他。”“哦,对。我们大家。”“那么,是有计划的。”“没有计划。”“你知道你要干什么。”“对。”“但没有计划。”“没有。”“你是不是以为你回到了越南?”“没有越南。”“你眼前回闪过过去的景象吗?”“没有回闪。”“你认为你是在丛林里吗?”“没有丛林。”“你以为你会感觉好些吗?”“没有感觉。”“你想着孩子们吗?这是报应吗?”“没有报应。”“你肯定吗?”“没有报应。”“那个女人,你告诉我,杀死了你的孩子,‘一个吮吸阴茎的婊子,’你告诉过我,‘杀死了我的孩子’——你是在企图报复她,为那件事复仇吗?”“没有复仇。”“你感到压抑吗?”“不,没有压抑。”“你出门去杀死两个人和你自己,而你不感到愤怒?”“不,不再感到愤怒。”“先生,你上了你的卡车,你知道他们会在什么地方,你朝他们的前灯直冲过去。可是你现在试图告诉我你没有打算杀死他们。”“我没有杀死他们。”“谁杀死了他们?”“他们自己。”)

只顾开车。他所做的就是这一件事。有计划同时也没有计划。知道同时也不知道。另一辆车的前灯越来越逼近,随后消失了。没有相撞?ok,没有相撞。一等他们歪到路边,他便改换车道,径自往前驶去。他只是继续开车而已。第二天早晨,他等着和修路队一道出工的时候,在镇上车库里听到别人议论这件事。大伙都已经知道了。

没有相撞,所以,虽然他有一点感觉,却不知细节,当他开车回到家,走出卡车时他并不肯定发生了什么。对他来说登峰造极的日子。十一月十一号。老兵纪念日。那天上午他和路易一起——他和路易一起到墙那儿去了,那天下午他从墙那儿回到家,那天晚上他出门去杀死所有的人。是吗?不能断定,因为没有冲撞,但从治疗的角度看,仍然是了不起的一天。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疗效更显著。现在方才获得了一种真正的宁静。现在肯尼能够和他对话了。和肯尼肩并肩地射杀,两人都打开全自动开关,只听海克特,队长,厉声下达命令:“拿好你们的东西,我们冲出去!”突然肯尼死掉了。就那么快。在一座小山包上。遭到袭击,撤退——肯尼死掉了。不可能。他的战友,也是个农场上长大的孩子,相同的背景,只是来自密苏里,他们将共同经营牛奶场,一个在六岁看着父亲死去、九岁看着母亲死去的小伙子,被叔叔收养,他爱他叔叔,老是谈论他,一名成功的牛奶场主,拥有相当大的牧场——一百八十头奶牛,在挤奶厅的一边就有十二台机器同时给六头牛挤奶——而肯尼的脑袋不见了,他死了。

似乎莱斯此刻正和他的战友交谈。向肯尼表示肯尼并没有被忘记。肯尼要他那么干,他干了。现在他知道无论他干什么——即使他连是什么都不清楚——他都是为肯尼干的。即使他的确杀了人,去蹲大牢,也没有关系——不可能有关系,因为他已经是个死人了。这就是为肯尼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和他两清了。知道现在肯尼没事了。

(“我走到墙面前,他的名字在上面,却只有沉默。等了又等,等了又等。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听不见任何声音,没有任何感觉,就在那一刻我明白肯尼有问题。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不知道是什么。但他不会就那样离开我的。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给我留下只字片语的缘故。因为我为肯尼做得还远远不够。现在呢?现在肯尼没事了。现在他可以安息了。”“而你还是个死人吗?”“你是个什么东西,笨蛋吗?哦,我跟你说不通,你这个笨蛋!我那么做就因为我已经死掉了!”)

第二天早晨,第一件事,他在车库里听到的就是她和犹太人遇上车祸。每个人都揣测她正在吮吸他,他失控,他们偏离路面,冲过护栏,越过河堤,车头首先落入浅浅的河水之中。犹太人失去对车子的控制。

不,他并不把这事和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他当时不就是开车出门吗,完全处于一种不同的心态之中。

他说:“是吗?出了什么事?谁杀了她?”

“犹太人杀了她。开出路面。”

“她很可能正趴在他身上。”

“人家都这么说。”

就这样。对这事也没有任何感觉。还是没有感觉。除了他的痛苦。为什么他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那么痛苦,而与此同时她却能够继续在那老犹太人身上干吮吸的勾当?他才是承受痛苦的人,可现在她倒好,一走了之。

不管怎样,他在镇上车库里啜饮早晨的咖啡时,事情在他看来就是这样的。

当每个人都起身向卡车走去的时候,莱斯说:“我看星期六夜里那音乐再不会从那幢房子里传出来了。”

诚然,如同有时所发生的那样,没人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他们照样哈哈大笑,并且在笑声中开始了又一个工作日。

如果她表明自己的住址是在西马萨诸塞州,那么她订阅《纽约书评》的同事就会根据广告追踪到她的头上,特别是如果她进而描述她的长相和列出她的学术证书的话。然而如果她不明确地说出她的住址,她很可能到头来在半径为一百,两百,甚至三百英里的范围内都别想得到任何人的回应。既然在她研究过的刊载在《纽约书评》上的私人广告里女人所披露的年龄都比她本人的要大到十五乃至三十岁不等,她怎么可以径自暴露她自己的正确年龄——准确地描述她各方面的情况——而不引起怀疑,她不是隐瞒了什么非同小可的事,便是曾犯下什么过错,一个女人声称自己如此年轻,如此迷人,如此富有学养,以致感到大有必要通过私人广告征寻一位男友?倘若她用“满怀激情”形容自己,可能立即被那些色胆包天的人解释为故意挑逗,认为言下之意是“不检点”或更糟,于是信件便会如雪片般地飞进她的《纽约书评》信箱,而写信的都是她根本不屑一顾的男人。但倘若她做出一副女学者的派头,显出性欲绝对比不上她在学术、学位及知识方面的追求,她就肯定会鼓励那种过于阴柔的类型向她示爱,而她却是能够和一个她能信任并托付的性爱对手竭尽颠鸾倒凤之能事的。倘若她将自己描述为“漂亮”,她就把自己和一种模棱两可、来者不拒类型的女人联系在了一起。然而倘若她直截了当用“美丽”形容自己,倘若她敢于坦诚地启用这个在她情人眼里从未显得过分的字眼——他们曾称赞她华美夺目(如同在“华美夺目!你有一张像猫咪的脸”中所说),光彩照人,令人惊叹——或倘若,为了在一篇只有大约三十个字的广告文里求得精确,援引近似于她的长辈注意到的她与她父亲总是喜欢大加赞赏的莱斯利·卡伦之间有相似之处的说法,那么除非是个自大狂,否则谁都会害怕得退避三舍,或者拒绝把她当做知识分子加以严肃对待。如果她写道:“随信附照片一张,将十分感谢。”或,简单地,“请寄照片。”那可能被误解为她对漂亮长相比对智力、教育程度和文化修养更加看重;而且,她收到的任何照片都可能经过修饰,多年前的,或压根是个伪制品。要求寄照片来甚至可能恰恰让那些她心心念念想引诱的男人打退堂鼓。可是倘若她不要求照片,其结果便可能是她一路跑到波士顿,或纽约,或更远的地方,为自己找到的晚餐伙伴却是个根本不合适,甚至大倒胃口的人。而且大倒胃口并不一定单单出自于相貌的缘故。如果他专门说谎怎么办?如果他是个骗子呢?如果他是个精神变态者怎么办?如果他患有艾滋病怎么办?如果他粗暴、凶恶、已婚,或正在接受治疗,怎么办?如果他性情乖戾,是个她无法摆脱的人怎么办?如果她把姓名、工作单位给了一个跟踪狂呢?但,他们第一次会见时,她怎么能不通报自己的姓名呢?在寻找一个导向婚姻和家庭的严肃的、热烈的爱情时,一个爽朗、诚实的人怎么能在一开始便就如同她的名字那样基本的事实说谎呢?另外,种族怎么处理?她应不应当加上善意的劝诱“种族不重要”?但并非不重要;该是不重要的,应当是,完全应当是,倘若不是当年她十七岁时在巴黎遭遇的那场惨痛的失败使她坚信另一种族的男人是个行不通的——因为是个不可知的——伴侣。

她很年轻又充满冒险精神,她不想谨慎从事。他来自布拉扎维尔一个良好的家庭,最高法院法官的儿子——或者他自己是这么说的——在巴黎的楠泰尔当一年的交换生。他名叫多米尼克,她将他视为文学的精神恋人,与自己志同道合。她在一个米兰·昆德拉讲座上遇见他。他在那儿与她结识,讲座外,他们依然沐浴在昆德拉有关《包法利夫人》的心得体会之中,双双感染上了德芬妮兴奋地暗暗称之为“昆德拉病”的东西。昆德拉作为一名捷克作家,作为一名在捷克斯洛伐克伟大的争取自由的斗争中的失败者遭受迫害,而被他们所推崇。昆德拉的嬉笑怒骂并不显得轻浮,一点都不。《笑忘录》是他们之所爱。在他身上有种值得信赖的品质。他的东欧性。知识分子不安分守己的天性。一切无不困难重重的观点。两人都被昆德拉的谦逊所折服,与超级明星的派头截然相反,两人对他思维的与忍受痛苦的精神气质深信不疑。所有那种知识分子的磨难——还有他的相貌。德芬妮深深爱上这位作家诗意的金牌赛手的容貌,在她眼里,是一种内心剧烈冲撞的外在标志。

在昆德拉讲座结识以后,和多米尼克分享的完全是一种肉体经验,她以前从未有过的,完全和她的肉体相关联。她刚和昆德拉讲座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她误把那种联系当成她与多米尼克的联系,一切发生得如迅雷不及掩耳。什么都不复存在,惟独她的肉体。多米尼克不理解她要的不仅仅是性。她要的是,不止被当做一块肉插在烤签上放在火上旋转,烧烤。可那却是他所做的——甚至也就是他所说的:旋转她,烧烤她。他对其他一切统统不感兴趣,最不感兴趣的就是文学。放松以及关紧——这就是他对她的态度,她却陷了进去,无以自拔,然后那可怕的夜晚来到了,当她出现在他房间里时,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在等候着她。并非她现在持有偏见,只是她意识到她绝不会如此误判一个她本民族的男人。这是她最严重的失败,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救赎仅仅在她和送她罗马戒指的教授交往时才迟迟到来。性,是的,美妙的性,但却是与玄学同在的。和一个举止沉稳,又不虚荣的男人发生与玄学同在的性关系。一个与昆德拉相似的男子。这便是她的计划。

此刻,她独自坐在电脑前,天早已黑了,巴顿大楼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害怕离开办公室,害怕待在寓所里面对又一个连做伴的猫都没有的夜晚——她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她的广告词里加上,不论措辞多么微妙,一句实际含义为“惟有白人需要申请”的话。倘若雅典娜有人发现是她明确定下这么个禁忌——不,对一个在雅典娜学术统治集团内地位提升得如此神速的人来说,绝对不行。然而她别无选择,只有要求一张照片,虽然她知道——由于她尽可能周详地考虑到每件事,对一切都杜绝天真,并根据她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短暂的生活经验思考男人可能的表现——她知道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制止一个色情狂或变态者寄来一张经过设计的照片以达到误导的效应,特别是在种族的问题上。

不,整个这件事都太冒险——同时还有失尊严——发广告求见一个她自始至终都没能在土得掉渣的雅典娜这么个地方的教职员中发现的对口径的男人。她不能做这种事,也不应当做,然而正当她思虑着一个女人对陌生人发私人广告以寻找一个合适配偶的不稳定因素,危险性,正当她思虑着为什么一位语言文学系系主任向同仁们披露自己并非仅仅是一名严肃的教师和学者——暴露自己是个有着七情六欲的人,虽然完全符合人性,却是不可取的,可能被故意曲解,被用来贬低她——的同时,她的手却没有停下来:刚刚给系里的每位教师发去电子邮件,通报她最新的关于高年级论文题的想法后,正试图编纂一篇广告词,既使用标准的《纽约书评》私人广告栏中的陈词滥调,又能真实无误地呈现对她本人口径的评估。努力了一个多小时,她还是不能拟定一个令她满意的不太屈辱的文稿,即便是匿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刊物。

麻省西部。二十九岁。娇小,热情洋溢,巴黎教授,深谙莫里哀,并且

聪明伶俐,令人艳羡的伯克夏大学教授,烹调圆形牛排与担纲文科系主任同样

得心应手,

寻求

严肃的单身白人女性学者寻求

单身白人女性耶鲁博士。出生巴黎的大学教授。娇小玲珑,学者风度,

爱好文学,具有时尚意识深色头发女性寻求

漂亮吸睛,严肃的学者寻求

单身白人女性博士,法裔,常住马萨诸塞州,寻求

寻求什么?随便什么,只要不是这些雅典娜男人——插科打诨的小男生,娘娘腔的老太太,胆小乏味的妻管严,专业老爹,他们全都那么忠心耿耿,又那么缺乏男子气概。她对他们为自己承担一半的家务而引以为荣的事实大为反感。无可容忍。“对,我得走了,我得接替我太太。我得和她分担换尿布的活,你知道。”当他们吹嘘自己是太太的好帮手时,她总要哆嗦一下。做就做呗,得,可别庸俗地挂在嘴上嘛。为什么要把自己当成与太太平起平坐的丈夫而当众大出洋相呢?只管去做,但闭上嘴巴。她的反感表现出她和她女同事之间的巨大差异,后者因为这些男人的“多情善感”而对他们崇拜有加。难道对自己老婆大加吹捧便是所谓的“多情善感”?“哦,萨拉·李是如此这般地这和那。她已经发表了四篇半文章……”多情善感先生不提到她的荣耀绝不罢休。多情善感先生谈到大都会博物馆的某次伟大展览时,断然不可不用下列开场白:“萨拉·李说……”他们要不盛赞自己的老婆,要不闷着头,一声不吭。老公沉默寡言,变得越来越郁闷,而她从来没有在别的国家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萨拉·李是个学者,找不到工作,而他,假如,只是勉强应付他的工作,他宁可丢掉工作也不愿让她以为自己吃了亏。甚至如果形势倒转过来,他成了那个不得不待在家里的人,而不是她,他甚至会产生某种自豪感。一个法国女人,即使一个法国女性主义者都会觉得这样的男人令人厌恶。法国女人智商高,性感,是真正独立的,倘若他话说得比她多,那怎么样,问题究竟在哪里?这些激烈的辩论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不是“哦,你注意到了吗?她完全受制于她粗暴、权欲熏心的丈夫。”不,女人味越浓的法国女人,越要男人投射他的威力。哦,五年前刚到雅典娜的时候,她曾那么热诚地祈祷,以期能遇上一个威力四射、令人赞叹不已的男子,可是绝大多数年轻男性教职员都是那种依恋家庭、全然没有男子气概的类型,知识方面毫无进取心,平庸,一味吹嘘萨拉·李的老公们,她在给巴黎友人的信件中已津津有味地将他们纳入“尿布派”。

还有“帽子族”。他们是“驻校作家”,美国难以置信地自命不凡的驻校作家。很可能,在小小的雅典娜,她尚未见到其中最糟糕的,不过这两名就够呛的了。他们每周来上一次课,都已成婚,他们是主动找上她的,但他们绝无指望。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吃午餐,德芬妮?对不起,她心里想,我不感兴趣。她在昆德拉的讲座上喜欢他的原因是,他总是微微地有点阴郁,甚至有时有些褴褛,尽管如此,一位伟大的作家。至少她是那样看的,也是他身上她喜欢的东西。可是她肯定不喜欢,不能忍受,美国的“我是作家”的类型。这些人,她知道,在朝你看的时候怎么想,你的法国信心,法国时尚,法国精英教育,使得你的确非常法国,但你只是个教师,而我是作家——我们彼此并不平等。

这些驻校作家,据她推测,花大量的时间筹措他们的头饰。是的,诗人以及散文作家都对帽子怀有一种异常的迷信,因此她在她的信件中将他们归入“帽子族”。其中一个总是打扮得像查尔斯·林德伯格,一身古老的飞行员装束,她无法理解飞行员装束和写作之间有什么关系,特别是驻校写作。她在写给巴黎友人的幽默信件中对此事进行过揣度。另一位是松软帽子型,不摆谱的类型——当然,完全是矫揉造作的——他在镜子前花八个小时把自己的穿着弄得漫不经心的样子。虚荣,不值一看,到现在为止已经结过一百八十六次婚,而且难以置信地自高自大。她对这一个与其说是恨,倒不如说是蔑视。然而身陷伯克夏山沟,对浪漫爱情饥渴难耐,她有时也会对帽子族生出爱恨交织的情愫,不知她应不应当把他们严肃地当做满足性欲的候选人,至少。不,她不可以,在她给巴黎写了那些信之后,不可以。她必须抵制他们,光凭他们竟敢鹦鹉学舌,试图用她的语汇跟她交谈。因为其中一个,年纪较轻的,稍微不那么自高自大的那个,读过巴塔耶,因为他对巴塔耶不多不少略知一二,又读过几本黑格尔,所以她和他外出过几回,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当着她的面如此迅速地使他自己丧失了性吸引力;随着他讲的每一个字——使用的是,以他的方式,她现在都不能确定是否是她自己的语汇——他将自己直截了当地从她的生活中开除了出去。

至于年长的那一号,既不酷,又身穿花呢服,“人文主义者”……嗯,虽然她在学术会议上以及发表的文章里都必须迎合潮流,按专业要求写作或演讲,但人文主义者却实在是她自身的一部分,她有时感到亲手将它出卖了,因此她被他们所吸引:因为他们固守本分,从来不变,因为她知道他们把她认作一名叛徒。她的课有号召力,但他们认为那种号召力只是时下的流行现象,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年长者,人文主义者,老式的传统人文主义者饱读经书,精神重生教师(她在心里是这样评价他们的),让她有时觉得自己十分浅薄。她的号召力他们加以嘲笑,她的学术成果他们不屑一顾。在教职员会议上他们直言不讳,你会认为他们应当那样;在课堂上他们敢于说出自己的感受,而同样你也会认为他们本该如此;结果,在他们面前她直不起腰杆。既然她本人并不对她在巴黎和纽黑文捡来的所谓叙述理论具有充沛的信心,内心里她也就土崩瓦解了。只是她需要那种语汇帮助她成功而已。独自在美国打拼,她要取得成功所欠缺的条件太多了!然而为了成功所做的一切努力无不带来负面效应,这使她感到自己越来越不真实,而将她的困境戏剧化地称作“浮士德交易”也于事无补。

不时地她甚至觉得自己背叛了米兰·昆德拉,于是,默默地,当她独处时,她会在脑海里描绘他的形象,对他讲话,请求他的宽恕。昆德拉讲课的意图是将智力从法兰西的诡辩中解脱出来,将小说看作与人类生活、人性喜剧相关联的东西来加以讨论;他的意图是将他的学生从结构主义、形式主义以及现代性的桎梏里解放出来,将他们身上被哺育的法兰西理论荡涤一空。倾听他的演讲曾经是巨大的慰藉,因为尽管她不断地发表文章和享有越来越高的学术声誉,她始终对使用文学理论应付文学作品感到力不从心。在她喜欢的东西和她应当推崇的东西之间——在她应当如何评论她应当推崇的东西和她如何对自己评说她珍视的作家之间——竟然会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距,以致她背叛了昆德拉的感觉,虽然并非她生活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有时也会变成近似于出卖了一位良善的、信任的、不在眼前的情人的羞耻。

惟一她经常与之相约外出的男人,说来奇怪,是校园里最为保守的人士,一位离过婚的六十五岁的男子,亚瑟·苏斯曼,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家,曾被提名任第二届福特政府的财长。他略显矮胖,略显拘谨,总是穿着西服套装;他痛恨肯定性的行为,痛恨克林顿,他一星期从波士顿过来一次,在这儿得到天文数字般的酬金,人们认为他将这地方,将小小的雅典娜放上了学术地图。女人们一口咬定她和他睡过觉,仅仅因为他曾经有权有势。她们看见他们偶尔在自助餐厅共进午餐。他走进自助餐厅,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直到看见德芬妮其神色才为之一变。当他询问可否与她做伴时,她说“您今天大驾光临,我们倍感宠幸”或这一类的话。他喜欢听她挖苦他,在某种程度上。午饭过程中,他们进行了德芬妮所谓的“真正的交谈”。他告诉她,政府拥有三百九十亿财政盈余,却不打算退还给纳税人一分钱。是老百姓赚的,他们应当把它花掉,他们不该让官僚们决定怎么使用他们的钱。午饭过程中,他详尽地解释为什么社会保障应当交由私人投资分析家管理。他告诉她,人人都应当为他们自己的未来投资。为什么有人信托政府筹划老百姓的未来,当社会保障返还你的只是个未知数,而那些投资股市的人却个个获得双倍的回报,或许还不止?他论点的核心始终是个人自主权、个人自由,而他始终不能理解的是德芬妮斗胆告诉这位从未上任的财长的话,对大多数百姓而言,他们并没有足够的钱进行选择,没有接受过足够的教育进行有深度的测算——对市场没有足够驾御的能力。他的模式,她向他解释道,是建立在激进的个人自由的理念上的,而后者在他的脑子里缩减为激进的市场主权。盈余与社会保障——让他激动不已的两大议题,自始至终都是他们讨论的热点。他似乎最恨的是克林顿将他心中之所想一律改换为民主党的版本。“好事一桩,”他对她说,“那个小矮子鲍伯·莱克不在那儿了。他会叫克林顿花上几十亿美元让老百姓接受二度培训,以便接手那些他们一辈子也无法适应的工作。大好事,他总算离开了内阁。至少他们有鲍伯·鲁宾,至少他们还有一个头脑清醒的家伙,知道尸体埋在什么地方。至少他和艾伦把利率保持在应有的位置上。至少他和艾伦使得复苏继续进行……”

她喜欢他的一点是,他除了作为粗暴的业内人士对经济问题有所看法之外,碰巧也对所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了如指掌。更令人难忘的是,他熟知他们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部她向来为之倾倒、喜爱有加的文本。当他邀请她外出到大巴林顿进餐时,情况就变得更加浪漫,更具才情,绝非自助餐厅所能相比。进餐时他喜欢用法语跟她交谈。多年前被他征服的女性中有一个是巴黎人,他喋喋不休地谈论着那个女人。德芬妮在他大谈特谈其巴黎艳遇或前前后后多桩感情事件时并没有像初出茅庐者似的张大嘴巴。关于女人他吹嘘不停,以一种要不了多久就让她觉得丝毫也不文雅的貌似文雅的语气。她不能忍受的是他误认为她对他所有的征服饶有兴趣,但她并不计较,只是略感枯燥乏味,因为除此而外,她为和一位聪明、自信、满腹经纶、人情练达的人共进晚餐而颇为高兴。吃饭时当他拉起她的手时,她会撂下话,自然非常委婉地,让他明白,倘若他以为将跟她上床的话,他便是异想天开。有时在停车场,他用双手合抱她,将她紧贴在身上,说:“我不能和你一次又一次地在一起,而不产生激情。我不能请一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外出,和她谈话,谈话,谈话,什么别的也不做。”“我们在法国有句谚语,”她告诉他,“叫作……”“叫作什么?”他问,心里想着他也许可以从讨价还价中捡到一个新的好彩头。微笑着,她说:“我不知道。以后会想起来的。”随即温柔地推开他那搂着她身子的强壮得令人惊讶的胳膊。她对他是温柔的,因为这样做很有效果。她对他温柔,因为她知道他以为问题在于年龄。而事实上,她坐在他的车里往回开时向他解释道,这并非那么平庸的问题:而在于“思想框架”。“关系到我是谁。”她对他说,倘若没有其他原因的话,那句话让他两三个月里没有来找她,直到他下次在自助餐厅露面,环视左右寻找她。有时他夜深时给她打电话,有时在凌晨。从他的后海湾居所的床上起来,他想跟她聊性的问题。她说她宁可谈马克思,而这足以使得这位保守派经济学家望而却步。然而不喜欢她的女人们都一口咬定,因为他有权有势,她跟他睡过觉了。她们不能理解的是,尽管她生活惨淡孤独,她对成为仿佛是挂在亚瑟·苏斯曼胸口的小徽号似的情妇角色却不感兴趣。她也听说她们中有一个说她“这么过时,简直是对西蒙娜·德·波伏瓦的拙劣模仿”。此话的意思是波伏瓦将自己出卖给了萨特——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结果成了他的奴隶。对这些观察她和亚瑟·苏斯曼共进午餐却把什么都弄错的女人来说,一切都是问题,一切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姿态,一切都是背叛——一切都是出卖。波伏瓦出卖,德芬妮出卖,等等,等等。德芬妮身上有种东西让他们脸色发青。

她还有个问题。她不愿和这些女人反目。然而在哲学层面上,她和女人们的距离并不比和男人们的小。虽然她对她们就这一点直话直说是不谨慎的,但以美国人的眼光,这些女人却比她更是女性主义者。不谨慎,因为她们的态度相当排斥,似乎总是知道她的立场,总是怀疑她的动机和目的:她迷人,年轻,瘦削,自然而然地优雅时尚,她这么快地就爬得这么高,名声已远播校外,和她巴黎的朋友们一样,她不用也不必使用她们的陈词滥调(正是热切地使用这些陈词滥调,尿布派才得以去除刚性,变得略微柔软)。只有在发给科尔曼的匿名信里她才动用了她们的修辞,那不仅纯属偶然,还因为她当时思想负担过重,但,说到底,是故意的,为了隐瞒身份。事实上,她的思想解放程度与雅典娜的女性主义者相比毫不逊色,抑或更胜一筹:她只身离开自己的国家,敢于离开法国,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发表科研论文,一心想功成名就;像她这样孤身奋斗的女子,必须成功。她是完完全全的孤家寡人,自力更生,无家可归,没有祖国——孤独彷徨。置身于一个自由的国度里,却经常感到凄凉地孤独彷徨。雄心勃勃?她碰巧比所有那些倔强地单打独斗的女性主义者加在一起还要雄心勃勃,但因为男人们被她吸引,而其中又有一个如同亚瑟·苏斯曼那样的名人,因为,为了好玩,她穿最精致的香奈尔上装和紧身牛仔裤,或在夏天穿吊带连衣裙,因为她钟情于开司米和皮革,女人们愤愤不平。她给自己定下规矩,不去关注她们丑陋的衣着,所以她们有什么权利老是对她们认为她屡教不改的服装说三道四呢?她知道她们对她看不上眼时所说的每一句话。她们说她勉强尊敬的男人们盛传——这更让人受不了——她是个江湖骗子,非法的。她们说:“她在耍弄学生。”她们说:“学生怎么就看不穿这个女人呢?”她们说:“他们难道看不出她是个披着女人衣服的法国大男子主义者吗?”她们说她当选为系主任是因为山中无大树。她们还拿她的语汇开玩笑。“唉,当然,是她的语篇互文性的魅力给她赢得了信众。归功于她与现象学的关系。她是个如此出色的现象学家。哈——哈——哈!”她知道她们为了嘲笑她而说的这些是什么,然而她记得她在法国,在耶鲁,为了获取这类语汇而玩命的经历;她相信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文学评论家,她非得具备这种语汇不可。她需要了解语篇互文性。那就意味着她是个骗子吗?不!这意味着她具有难以归类的特质。在某些圈子里这可能被认为是她的奥秘所在!但在这个偏僻的破地方,仅仅具有一点点这种特质就惹恼了所有的人。甚至让亚瑟·苏斯曼都不高兴了。究竟为什么她连电话性爱都没有?在这方面也要当另类,当一个他们不能与之和解的什么东西,为此,他们折磨你。具备难以归类的特质乃是她这部成长小说的一部分,她一贯由于坚持难以归类性而活力四射,雅典娜无人理解。

有一个女性三人帮——一名哲学教授,一名社会学教授和一名史学教授——尤其逼得她几乎要发疯。对她充满敌意仅仅因为她不像她们那样老牛拖破车似的埋头苦干。由于她的时尚风度,她们便以为她没有读过足够的学术性刊物。因为她们的美国独立观与她的法国独立观之间的差异,她们便认为她勾引有权势的男性而对她嗤之以鼻。但她究竟做过什么引起她们的怀疑,除了她善于调度系里的男教员之外?不错,她是和亚瑟·苏斯曼在大巴林顿共进晚餐。那是否意味着她就不把自己当做他智力上平等的伙伴了?她心里从不怀疑自己与他平等的地位。她和他外出并不感到受宠若惊——她想听他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说法。她起初难道没有尝试和她们三位共进午餐,而她们的态度还能比当时更加倨傲吗?当然,她们不屑阅读她的学术论文。三人中没有一个阅读过她写的东西。纯属观念的问题。她们见到的是德芬妮在所有任职的男性身上施展她所理解的被她们辛辣地称之为“小小的法兰西风情”。然而她却一心想巴结这个三人帮,向她们倾诉她不喜欢法国风情——否则她会留在法国!她并不掌控男教员——她不掌控任何人。不然她为什么会独自待在这儿,成了惟一在夜里十点钟还枯坐在巴顿大楼办公桌前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星期,她不努力与这三个逼得她几近疯狂,令她无所适从的女人交结,但所有的尝试无不宣告失败,她即便施尽浑身解数,都不能使之着迷、将其智取或笼络。“三女神”,她在给巴黎的信中这么称呼她们,恶意地把“女神”一词拼作“油脂球”。三个油脂球。在一些晚会上——德芬妮并非真正想出席的晚会——三个油脂球毫无例外地到场。当某位大牌女性主义知识精英莅临时,德芬妮至少想受到邀请,但从来没有过。她可以去听演讲,但从未被邀请出席晚宴。可是发号施令的地狱三女巫却总是有份的。

对她的法兰西化的不完全的反抗(同时又对她的法兰西化念念不忘),自愿脱离她的国家(如果并不是脱离她自己),陷入这三个油脂球对自己的蔑视之中,以致没日没夜地算计做出何种回应方可赢得她们的尊敬,又不会进一步模糊她的自我意识及导致她对自己原有的天然的女性属性的表达出现偏差,由于在必须如何对付文学以赚取功名,与一开始为什么走向文学,两者之间存在着的巨大落差,致使她不时深感羞愧。德芬妮惊愕不已地发现自己在美国竟然落到孤家寡人的地步。失去祖国,被孤立,遭冷落,对于生活中一切实质性的东西大感困惑,陷入迷茫渴望的绝望境界,身处将她定为敌人的一片喝骂声中。这都是因为她热切地追寻一种特立独行的生存方式。这都是因为她非常勇敢,拒绝接受别人对她的指令。她觉得似乎在她令人赞叹的、成就她自己的努力中,她却已经颠覆了她自己。生活中竟有如此卑鄙的东西,对她下这种毒手。其内心非常卑劣,满怀报复欲望,不按照逻辑推理,却根据敌意悖谬的心血来潮行事。敢于向你自己的活力交出你自己的一切,就等于落入一个老奸巨猾的罪犯的魔掌。我要到美国去充当我生活的主宰,她说;我将不按我家庭所限定的正统观念建构我自己,我要反抗这种限制,将豪情万丈的自我意识推向极致,表现出最优秀的个人主义——到头来她却以一场非她所能控制的戏剧收场。她最终一事无成。人人都有掌控事物的强烈动机,可是被掌控的却往往是我们自己。

为什么仅仅想知道该怎么做竟会如此一筹莫展?

德芬妮会完全陷入孤立,要不是系秘书,玛格·露兹,一个三十几岁,胆小如鼠,离了婚的女人,同样孤独,极其能干,害羞至极,心甘情愿地为德芬妮做任何事情,有时在德芬妮的办公室里吃三明治,最终成为系主任在雅典娜惟一的成年女性朋友。还有驻校作家。他们似乎恰恰喜欢她身上别人痛恨的东西。但她不能忍受他们。她怎么会这样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她又如何才能抽身?正如戏剧性地将她进退维谷的处境看做浮士德交易、不能提供任何安慰一样,她竭力试图将她左右为难的窘状想像成“昆德拉式的内心放逐”也无济于事。

寻求。好,就这样,寻求。按照学生所说的去做——大胆干!年轻,娇小玲珑,女人味十足,漂亮,学术成就斐然的法国出生的单身白人女性学者,巴黎背景,耶鲁博士,麻省工作,寻求……?得,直话直说。不要隐瞒你真实的情况,不要隐瞒你真正的追求。一位美艳惊人、才华横溢、情欲超亢奋的女人寻求……寻求……明确地,不屈不挠地寻求什么?

她现在急速地写起来。

有骨气的成熟男性。无牵累。独立。讥诮。活泼。不唯唯诺诺。坦率。教育程度优良。具有嘲讽精神。魅力。深谙并热爱伟大的书籍。口才出众,直率。体格矫健。五英尺八或九。地中海肤色。绿色眼睛更佳。年龄不限。但必须是知识分子。灰白头发可以接受,甚至赏识……

就在这时,只有在这时,这位受到热切召唤来到屏幕上的神秘男士终于凝聚为一张她认识已久的某个人的照片。陡然她的手停了下来。此番习作只是一次实验,尝试从禁锢的枷锁中稍稍放松一下,以便重新编写的广告词不会由于拘谨而过分稀释。然而她还是被她所不期而遇的东西,被她所不期而遇的人物惊呆了,情急中,她只想尽快地把这一百来个毫无意义的字词删除殆尽。同时她也思索着导致她加入这个丢人现眼的策划的种种原因及由于把失败当做福气,并且放弃摆脱两难困境的希望而蒙受的羞耻……思索着倘若她留在法国,她绝不需要这个广告,绝不需要任何广告,最不需要的是用广告找男人……思索着来到美国是她一生中最为勇敢的行为,但究竟有多勇敢,她当时却无从得知。她只把它当做实现抱负的下一步,而且并非不成熟的抱负,一个有尊严的抱负,获得独立的抱负,但现在她不得不面对后果。雄心。冒险。荣耀。到美国去的荣耀。优越感。出门远游的优越感。为了有一天,经过闯荡又衣锦还乡的快乐而离乡背井。离乡背井,因为我想要有一天回归故土听到他们说——我要他们说什么呢?“她成功了。她做到了。如果她做到那件事,她就什么都能做得到。一个体重一百零四磅、身高不足五英尺二英寸、二十岁的女孩,名不见经传,独自一人,独自一人闯荡江湖,她成功了。白手起家。无名之辈。功成名就了。”我要听见谁说这些话呢?如果他们说了,谁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在美国的女儿……”我要他们说,不得不说,“她在美国是靠自己打拼获得成功的。”因为我不能造就一个法国人的成功,一个真正的成功,其中不带有我母亲及其笼罩万物的阴影——她各种学养的阴影,更为糟糕的是她家族的阴影,瓦林古尔家族的阴影,家族姓氏源于十三世纪受封于圣路易王的领地,至今依然遵从他们自十三世纪确立的家族理想。德芬妮恨透了所有族中的家庭,内省的纯粹血统,古老贵族,他们所有的人都想着一样的念头,呈现出一样的面容,分享一样的陈规陋习,谨遵一样的宗教礼数。不论他们有多大的抱负,不论他们如何督促子女上进,他们全都按照一样的祷文调教子女,调教他们仁慈、无私、纪律、信仰、尊重——并非尊重个人(打倒个人!),而是尊重家族传统。高居于智力、创造性,在脱离他们之后,个人深层次发展之上,高居于一切之上,是那愚蠢的瓦林古尔家族的传统!正是德芬妮的母亲体现了这些价值观,将它们强加在全家人头上,若是她惟一的女儿没有力量从少年时代起就尽可能地远离她,她一定已成功地将她从出生到坟墓套在了那些价值观的锁链上。德芬妮同辈的瓦林古尔子弟或陷入绝对的服从,或以可怕的令人不可理喻的方式造反,德芬妮要成功,二者皆不可取。从一个绝少有人开始复苏的背景中,德芬妮已成功地实现了独一无二的逃离。仅靠来到美国,上耶鲁,到雅典娜就职,她已经,在实际上,胜过了她母亲,后者做梦也不会想过离开法国——没有德芬妮父亲和他的钱,凯瑟琳·德·瓦林古尔在二十二岁上,几乎做梦也想不起离开皮卡第到巴黎来。因为倘若她离开皮卡第和她家族的要塞,她还会是谁呢?她的姓氏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离开是因为我想要获取一种没有人能够误解的功名,跟他们没有任何牵连的功名,属于我自己的成就……她思索着她得不到一个美国男人的欢心并非因为她得不到的缘故,而是因为她不能理解这些男人,她永远无法理解他们,而她不能理解这些男人的原因乃是她的英语不流利,以她引以自豪的流利程度,以她全部的流利,她居然不流利!我认为我理解他们,而且的确理解他们;我不理解的不是他们说什么,而是他们不说的一切,一切他们不说的。在这儿她只启动了她智力的百分之五十,可是在巴黎她却是对所有的微妙含义都能心领神会的。聪明伶俐在这儿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不是本地人,便在实际上成了聋哑人……思索着她惟一真正懂得的英语——不,她真正懂得的美语——只是学术美语,几乎不成其为美语,这就是她不能深入其境,永远不能深入其境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她永远也不会找到心上人,为什么这儿永远也不会成为她自己的家园,为什么她的直觉是错误的,永远是错误的,为什么她在巴黎当学生时享受的惬意的学术生涯永远一去不复返了,为什么在她的余生中她对这个国家最多只能理解百分之十一,而对这些男人的理解则只会是百分之零……想到她全部的智力优势都被她的孤独彷徨所湮没……想到她已失去视觉神经末梢功能,只能看见正前方的东西,却不能以眼角余光见到任何其他的东西,她在这儿所具备的并不是一个像她这样有才智女性的眼光,而是一个平板、纯粹正前方的视野,一个移民或更换位置了的人,一个被误置了的人的视野……想着,为什么我要离家出走?因为我母亲的阴影?这就是为什么我放弃了属于我的一切,我熟悉的一切,把我造就成古灵精怪的一切,以致我现在变成了一堆稀里糊涂的东西。我所爱的一切我全部都放弃了。人家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国家由于法西斯的控制而无法生存,并非因为他们母亲的阴影……想着,为什么我要离家出走,我做了什么,简直无法想像。我的朋友,我们的谈话,我的城市,男人,所有聪明的男人。我能够与之交谈的自信的男人。能够理解我的成熟的男人。稳定、激情洋溢、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强壮、不受恫吓的男人。男人,合法又毫不含糊的男人……想着,当时为什么没人阻止我,为什么没人对我说点什么?离家不到十年,却仿佛已过了两辈子……想着,她依然是凯瑟琳·德·瓦林古尔·鲁斯的小女儿,并无一丝一毫的改变……想着,作为雅典娜的法国人也许在当地人眼中显得异乎寻常,却不会使她在她母亲眼里变得略微与众不同,永远也不会……想着,对,这就是她为什么离家出走,为了逃避她母亲的亘古不变的笼罩一切的阴影,这也是阻挠她回家的障碍,而现在她真正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左右为难,既非此也非彼……想着,在她奇异的法兰西风情下,她在自己的心里始终是她自己,所有异国风情的法兰西特色在美国却使她成为最可怜、最受误解的外国人……想着,她甚至比左右为难更糟——她身处流放之中,偏偏成了一个由愚蠢迫使自己舍弃母亲的焦头烂额的流放者——德芬妮疏忽了,没有留意,此前,在一开始的时候,她并没有将广告投递地址设为《纽约书评》,而是自动地设为她先前的收信者、她大多数信件的收取者——雅典娜语言文学系的十名教师。她先是没有发现这个错误,尔后,在她神不守舍、心烦意乱、百感交集的状态下,她没有揿下删除按钮,却在这小小的不足为奇的错误上,又加上一个小小的不足为奇的错误:揿下发送按钮。于是乎,这寻求科尔曼·西尔克复制品或摹真本的广告便无可挽回地发送了出去,并非发到《纽约书评》的分类广告版面,而是发到她系里每一位教师手中。

电话铃响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一点钟。她早已跑出办公室——跑出办公室时,心里只想着去拿护照,逃离这个国家——此时离她通常就寝的时间已过了好几个小时,突然电话铃响,报告她这个消息。她由于将广告当做电子邮件错发,并没有入睡,还在她的寓所里来回走动,扯头发,对着镜子唾骂自己,将头伏在厨房桌子上双手捂着面孔哭泣,仿佛是从梦中惊醒——至此精心设防的成年人的睡梦——她跳起来叫道:“不会有这种事!我没有干!”但谁干的呢?过去似乎总有人拼命设法压制她,无论如何都要清除掉他们眼里的她这个眼中钉,那些无情无义、她好不容易才学会如何防范的人。但今天晚上没有人可以指责:她自己的手挥出这毁灭性的一拳。

狂乱地,在剧烈的狂乱状态下,她试图想出什么招数,任何招数,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但在她令人难以置信的绝望之中她可以想见的只是最具灾难性的弹道轨迹:时间飞逝,天色破晓,巴顿大楼的一扇扇大门打开,她系里的同仁一个个进入他或她的办公室,开启电脑,佐以早晨咖啡的芳香,在屏幕上发现,她绝对无心发出的寻求科尔曼·西尔克复制品的广告。她系里的成员读了一遍,两遍,三遍以后,再在网上一字不漏地转发给每一位讲师、教授、职员、办公室秘书和学生。

她班上的每一名学生都将看到它。她的秘书将看到它。不等到下班,校长就已经看过了,学院董事会成员也不无例外。即使她声称广告只是个玩笑,一个圈内人士的玩笑,为什么董事们就一定会允许玩笑的始作俑者继续留在雅典娜呢?尤其是在她的玩笑登上学生的报纸之后,而这是毋庸置疑的。还有当地报纸。在它被法语报刊收录之后。

她母亲!对她母亲的羞辱!还有她父亲!他的失望!所有循规蹈矩的瓦林古尔的表兄妹们——他们的幸灾乐祸!所有那些可笑的保守的舅舅和可笑的虔诚的姨妈,共同维系历史的陈规陋习——这个消息将使他们大喜过望,在他们势利地相互靠拢坐在教堂里时!但假设她解释说,她不过是在实验如何把广告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全然不带感情色彩地玩弄私人广告,把它当成……当成功利性的俳句。没有用。太可笑了。什么都没用。她母亲,她父亲,她兄弟,她朋友,她老师。耶鲁。耶鲁!丑闻将传到她认识的每一个人的耳朵里,羞耻将无情地伴随她一生一世。即使用护照能往哪里跑?蒙特利尔?马提尼克?过日子的钱打哪儿来?不,就是到说法语的天之涯海之角,人家也不会允许她教书,一旦他们听说了她登私人广告的事。她为之精心策划、辛勤劳作的纯净、颇有声望的职业生涯,隔离绯闻、无可指责的脑力生活……她想到给亚瑟·苏斯曼打电话。亚瑟会为她出点子的。他可以拿起话筒,跟任何人谈话。他很坚韧,很精明,是她所认识的最为见多识广、处世最聪明、最具影响力的美国人。像亚瑟这样有权势的人,无论多么正直,都不会受制于永远讲真话的原则。他会找到可以解释一切的对策。他会想到对策的。但当她告诉他所发生的事情后,他凭什么要帮她的忙呢?他会想到的是她喜欢的是科尔曼·西尔克,而不是他。他的虚荣将主导他的思路,引领他得出最愚蠢的结论。他会像其他所有的人一样想:她朝思暮想的对象是科尔曼·西尔克,并不是亚瑟·苏斯曼,更别提尿布派或帽子族了,是科尔曼·西尔克。想像一下她爱上了科尔曼·西尔克,他将把话筒一摔,再也不理她。

重现。把当时的情景回想一下。试图获取充足的视角以做出理智的举动。她没有想发送。她写了,不错,但她不好意思发送,不想发送,而且并没有发送——然而电邮却走掉了。和匿名信相同——她没有想寄出,把它带到纽约,没有寄出的意图,而它却走掉了。可是这次走掉的是糟糕得多得多的东西。此刻她如此之绝望,以致凌晨一点二十分决定要做的理智的事情便是给亚瑟·苏斯曼打电话,不管他怎么想。亚瑟必须帮助她。他必须告诉她怎么做才能消除她已经铸下的大错。突然,正巧在一点二十分,她拿在手中给亚瑟·苏斯曼拨号的电话铃声大作。亚瑟打电话给她!

但说话的却是她秘书。“他死了。”玛格说,嚎啕大哭,德芬妮都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玛格——你没事吧?”“他死了!”“谁死了?”“我刚听说。德芬妮。太可怕了。我在给你打电话,我必须,必须给你打电话。必须告诉你这可怕的事。哦,德芬妮,时间很晚,我知道很晚了……”“不!不会是亚瑟!”德芬妮喊道。“西尔克院长!”玛格说。“死了?”“可怕的冲撞。太恐怖了。”“什么冲撞?玛格,出了什么事?在哪里?讲慢些。再讲一遍。你在说什么?”“在河里。和一个女人一起。在他的车子里。冲撞。”玛格现在已语无伦次,而德芬妮所受的惊吓如此之大,以致,事后,她回想不起是放下听筒,还是直接哭着冲到床上,还是躺在那里嚎叫着他的名字。

她放下听筒,然后她度过了一生中最难堪的几个小时。

因为广告他们会以为她喜欢他?因为广告他们会以为她爱他?但他们会怎么想,倘若他们现在看到她哭得就像是他的遗孀似的?她不能闭上眼睛,因为当她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他的眼睛,他的那对瞪大的绿眼睛,轰然爆炸。她看见车一头冲出路面,他的脑袋往前方投射出去,在冲撞的那一刹那,他的眼睛爆炸。“不!不!”但当她睁开眼,看不见他眼睛时,她看见的都是她所做的一切,以及那将引发的嘲笑。她睁着眼看到的是她的羞耻,闭着眼看见的是他的崩溃,整个夜里痛苦的钟摆将她从一端推到另一端。

她醒来时处于和她入睡时同样的极度紊乱的状态之中。她不记得她为什么发抖。她想是因为她做了噩梦的缘故。他眼睛爆炸的噩梦。但不,那已经发生了,他死了。还有广告——那也发生了。每件事都已经发生了,无可奈何了。我要他们说……而现在他们说:“我们在美国的女儿?我们不谈她。她对我们而言,再也不存在。”当她企图镇定下来,决定行动计划时,启动不了思维:只有错乱,恐怖引发的螺旋式上升的隐痛。早晨五点刚过。她闭上眼,试图入睡,将一切驱离,但一等她的眼睛合拢,便出现他的眼睛。它们瞪着她,随之便轰然爆炸。

她穿衣服。她尖声叫喊。她走出家门,天刚破晓。没有化妆。没有饰品。只有她受惊吓的面孔。科尔曼·西尔克死了。

当她抵达校园时,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乌鸦。时候尚早,国旗还没有升起来。每个早晨她总在北大楼顶寻找它;每个早晨,一看到它,便会在一刹那之间感到志得意满。她离家出走,她敢于这么做——她来到了美国!对她自己的勇气充满自豪,也为她了解这一切背后的艰辛而心怀感念。但美国国旗不在那儿,她也没有看见国旗不在。除了自己所必须做的,她别无所见。

她有巴顿大楼的钥匙,她走了进去。她走进她的办公室。她已做了这么多了。她犹豫着。她此刻在思索。ok。但她如何进得了他们的办公室去操纵他们的电脑呢?她昨天夜里就该这么做,而不是慌慌张张地跑掉。为了恢复她的自控力,拯救她的名声,阻止导致她身败名裂的灾祸,她必须继续思索。思索是她做了一辈子的事。她从一开始上学所受的训练还教过她什么别的吗?她走出办公室,沿着走廊前行。她的目的清楚了,她的思维也明断了。她将直接走进去把那删掉。她有权删除它——她发送的。她根本就没做那事。那不是故意的。她不负责任。它自己发出去的。但当她扭动每扇门的把手时,统统上了锁。下一步她试图用她的钥匙开锁,先是她大楼的钥匙,然后她办公室的钥匙,但两把都不行。当然它们开不了。昨晚也不会开得了的,现在也开不了。至于思想,她巴不得能像爱因斯坦那样思想,但思想也打不开这些门。

回到她自己的办公室,她打开档案柜。寻找什么呢?她的履历。为什么要找履历?这是她履历的结束。这是我们在美国的女儿的结束。因为结束了,她把抽屉里所有悬垂的档案一把拉出来,扔在了地板上。整个抽屉都出空了。“我们没有女儿在美国。我们没有女儿。我们只有儿子。”现在她没有竭力让自己动脑子。相反,她开始扔东西。所有堆在她书桌上的东西,所有她墙上的装饰物——管它什么东西碎了?她努力了,她失败了。这是那些无懈可击的个人履历的结束,也是履历尊严的结束。“我们在美国的女儿失败了。”

她一面啜泣一面拿起话筒给亚瑟打电话。他将一下子跳下床,直接从波士顿驾车赶来。不到三小时他就会抵达雅典娜。九点钟时亚瑟就在这儿了!但她拨的号码却是贴在电话机上的报警号。她并不想拨这个号,就像她不想发送那两封邮件一样。她心里只有一个纯人性的求救愿望。

她说不出话来。

“喂?”另一端的人说,“喂?你是谁?”

她几乎说不出口。在任何语言里的最困难的两个字。自己的名字。无可简约的,不可替代的。代表她的一切。代表她过去的一切。现在却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两个字。

“谁?哪位教授?我听不懂你的话,教授。”

“保安吗?”

“大声一点,教授。对,对,我们是校园保安。”

“快来,”她请求说,又一次她哭了起来,“立刻来。出了可怕的事。”

“教授?你在哪里?教授,出了什么事?”

“巴顿。”她又说一次让他听明白,“巴顿121,”她告诉他,“鲁斯教授。”

“什么事?教授?”

“可怕的事。”

“你没事吧?出了什么事?什么事?有人在那儿吗?”

“我在。”

“没事吧?”

“有人闯进来过。”

“闯进哪里?”

“我的办公室。”

“什么时候?教授,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夜里。我不知道。”

“你没事吧?教授?鲁斯教授?你在那儿吗?巴顿大楼?你肯定吗?”

犹豫。努力想一想。我肯定吗?肯定吗?“绝对肯定。”她说,此刻啜泣已失去控制,“赶快,求你们!马上赶来,求你们!有人闯进我办公室!一团糟!可怕至极!恐怖之极!我的东西!有人闯入我的电脑!赶快!”

“闯入?你知道是谁吗?你知道谁闯入了?是个学生吗?”

“西尔克院长闯入,”她说,“赶快!”

“教授——教授,你在那儿吗?鲁斯教授,西尔克院长死了。”

“我听说了,”她说,“我知道,很可怕。”然后她尖叫起来,对发生的一切感到恐怖而尖叫,想到他最后所做的,针对她,针对她的事而尖叫——这以后,德芬妮的一天便成了马戏团。

西尔克院长和一个雅典娜学院的清洁女工一起死在车祸里的惊人消息刚刚传入学院的最后一间教室,关于德芬妮·鲁斯办公室遭劫,西尔克院长仅在致命事故前几小时企图利用电邮制作骗局的传言便开始扩散。大家正为这一切不知该不该相信时,突然另外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案发现场情况的故事从镇上传到校园里来,更使大家如堕五里雾中。尽管细节令人发指,故事却据称来自可靠的源头:发现尸体的州警察的兄弟。据他称,院长失去对车的控制乃是因为,坐在他旁边副驾驶座上的雅典娜女清洁工,在他驾驶的时候,正在满足着他的需求。这一点,警察可以在撞毁的车子被发现并打捞出河水时,从他凌乱的衣着和她身体的姿势以及在车里的部位推断出来。

大多数教职员,特别是与科尔曼有过多年私交的教授,起初都不愿相信这个故事,而且对人们将它作为无可辩驳的事实津津有味地抱着不放感到义愤填膺——侮辱的残酷性使他们不寒而栗。然而,随着这一天时间的推移,出现了更多的有关闯入的事实,尤其是更多的关于西尔克跟清洁女工不正当关系的细节也浮出水面——众多的人曾经看到他们俩鬼鬼祟祟地在一起——以致教师中的年长者也感到越来越难以“坚守”——如同当地报纸第二天在人情专栏中所称——“伤心欲绝的否认”。

此时大家开始记起两年前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把两名黑人学生称做幽灵;大家记起他如何在羞辱中辞职后与原来的同事绝交,如何对在镇上偶遇他的任何人态度无礼乃至粗暴;大家记起他大肆张扬地表达对与雅典娜有关的每件事和每个人的厌恶的同时,据说也设法和自己的孩子割席断袍……唉,甚至那些在当天一开始拒绝任何流言蜚语,根本不相信科尔曼·西尔克的生活竟会落到如此骇人听闻下场的人,那些老前辈——不忍心相信一个像他那样享有崇高学术地位、具有超凡魅力的教师,一位活力四射并影响深远的院长,一个迷人、生命力蓬勃、在七十岁依然老当益壮的男子,四个长大成人、极其优秀的孩子的父亲,竟然会丢弃一切他曾珍视的东西,陡然滑进一个遭唾弃的乖戾的另类的充满丑闻的死亡——甚至那些人也不得不面对紧接着幽灵事件之后所发生的彻底逆转,这一逆转不仅将科尔曼·西尔克送上黄泉路,而且也造成——不可原谅地造成——福妮雅残酷的死亡,那个不幸的三十四岁不识字的女人,现在人人皆知,他在老年将她纳为情妇。

出自济慈诗《圣亚尼节前夕》。

比尔·克林顿在政坛上的绰号。

指罗伯特·莱克(robertb.reich,1946—),曾任克林顿第一届内阁劳工部长(1993—1997)。鲍伯(bob)是罗伯特(robert)的昵称,下同。

指罗伯特·鲁宾(robertedwardrubin,1938—),曾在克林顿执政时期任美国财政部部长(1995—1999)。

指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926—),曾是美国第十三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1987—2006),任期跨越6届美国总统。

原文为法语,复数女神(grâces)和油脂球(grasses)的拼法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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