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文字—音韵与翻译

诗艺 博尔赫斯 第1页,共2页

为了能让各位清楚明了,我把我的演讲限定在诗歌的翻译上。这是一个小而焉者的问题,却也是一个牵连甚广的问题。这个讨论将会把我们带向文字—音韵的关联性话题(或者是文字—魔力的话题),我们也将讨论诗歌中文意与文音(senseandsound)的关联。

许多人普遍抱持一种迷信,认为所有翻译的作品都会背弃独一无二的原著。意大利文中有个双关词更是将这种看法表露无遗,“译者,叛徒也”(traduttoretraditore),意思就是说,有些事情是说不出来的。既然这个双关词这么有名,这句话一定也隐藏了真理的精髓与真理的核心。

我们将要进入一个讨论,研商诗歌翻译的可能性,以及翻译诗歌的成功几率。依据我个人的习惯,要先从一两个例子着手,因为我不认为有任何一个讨论可以在相关例证阙如的情况下进行。而且既然我的记性又不太好,很容易忘东忘西,所以我要挑选一些简短的例子来作说明。如果要我分析一整个段落,甚至是一整首诗的话,那么不仅我们的时间不允许,也超出我的能力范围。

我们就从《布鲁南堡之赋》以及丁尼生的翻译来谈起。这首赋于公元十世纪初期完成,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庆祝威塞克斯人成功击退都柏林维京人、苏格兰人以及威尔士人。就让我们着手深入检查这首赋当中的一两行吧。在原著中,我们发现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应该是这样的:“sunneupætmorgentidmæretungol”。意思就是说,“在早晨时刻中的阳光”或是“在清晨时光中”,接下来是“驰名的星球”或是“巨大的星球”——不过在这里,把这个字翻译成“驰名”会是比较好的翻译(mæretungol)。诗人接着又把太阳称呼为“上帝手中明亮的蜡烛”(godescandelbeorht)。

这首赋先是在丁尼生儿子的手中被改写成了散文;译文还在杂志上刊登过呢。丁尼生的儿子似乎向他老爸解释了一些古英文诗歌的基本规则——像是节拍、如何使用头韵而不是押尾韵,等等。接着,富有冒险研发精神的丁尼生就着手用现代英文来创作古英文诗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丁尼生的实验很成功,不过他却再也没采用这种方式写作了。所以如果我们想要从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男爵的作品中找寻出古英文诗歌体裁的创作,找到这一首佳作,正是这首《布鲁南堡之赋》,我们就该很心满意足了。

而原文中这两句话——“旭阳,那驰名的星球”(thesun,thatfamousstar)以及“太阳,上帝手中明亮的蜡烛”(thesun,thebrightcandleofgod)(godescandelbeorht)——在丁尼生的译笔下变成了这个样子:“在晨浪中/第一颗巨大的旭阳星体”(whenfirstthegreat/sun-starofmorning-tide)。我想,像是“在晨浪中一颗巨大的旭阳星体”这样的诗句一定是相当令人震撼的翻译吧。跟原文比较起来,这句话还要更像是撒克逊人讲的话,因为这句话里面就有两个日耳曼人惯用的复合字:“太阳—星星”(sun-star)以及“清晨—潮汐”(morning-tide)。当然了,虽然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把“清晨—潮汐”理解为“清晨—时光”(morning-time),不过我们或许也会觉得丁尼生想要暗示我们,他把清晨的意象比喻成天空的流动。所以我们就在这里读到一个非常奇怪的句子:“在晨浪中/第一颗巨大的旭阳星体”。在接下来的句子里,丁尼生遇到“上帝手中明亮的蜡烛”这样的句子,而他把这个句子翻译成“上帝的明灯”(lampofthelordgod)。

让我们再列举另外一个例子吧。这个句子的翻译不但无从挑剔,我们还要说这是一个相当好的翻译呢。这一次要看的是一段由西班牙文翻译过来的句子。这首伟大的诗叫做《灵魂的暗夜》(inocheoseuradelalma/i),这是十六世纪一位名列西班牙最伟大的诗人所写的诗——我们甚至可以很放心地说,他是西班牙最伟大的诗人,所有用西班牙文创作的诗人当中最伟大的一位。当然,我所说的就是十字若望,这首诗的第一段是这么说的:

在一个阴森的夜晚,

激烈的思慕焚烧成爱的热焰

——喔,这是多么愉悦的时刻啊!——

没有人看到我从旁经过

在我的房子里,一片沉默。【注】

【注释】

本段是《灵魂的暗夜》八个诗段当中第一个诗段,或是像西班牙古王国黄金时代所说的:“cancionesdeelalmaquesegozadeaverllegadoalaltoestadodelaperfectión,queeslaunióncondios,porelcaminodelanegaciónespiritual.”e·阿利森·皮尔斯是这么翻译的:

uponadarksomenight,

kindlingwithloveinflameofyearningkeen

–omomentofdelight!–

iwentbyallunseen,

new-hush’dtorestinthehousewhereihadbeen.

十字若望,《圣歌与诗篇》,e·阿利森·皮尔斯译(伦敦:伯恩斯与奥茨出版社,一九三五年),第四百四十一页。威利斯·巴恩斯通是这么翻译的:

onablacknight,

starvingforloveanddarkinflames,

ohluckyturnandflight!

unseenislippedaway,

myhouseatlastwascalmandsafe.

十字若望,《十字若望诗集》,威利斯·巴恩斯通译(纽约:新方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三十九页。——原编者注

【注释完】

这一段诗写得很棒。不过,如果我们把最后一行从整段诗抽离出来,然后单独审视的话(我可以肯定,我们不会获准这么做的),这一行诗顿时就变得平淡无奇:“在我的房子里,一片沉默”(estandoyamicasasosegada),“我的房子沉默无声”(whenmyhousewasquiet)。在这行诗的最后两个字“沉静的房子”(casasosegada)中我们读到了三个s的嘶嘶声。sosegada这个字不太会是一个震撼人心的字眼。我并不是在贬抑这首诗。我的用意是要指出,如果单独阅读这一行诗,并且把这行诗从上下文中抽离出来的话,这行诗其实是相当平淡无奇的。

这首诗在十九世纪末被阿瑟·西蒙斯翻译成英文。这首诗的翻译并不算好,不过如果你愿意花点心思查阅的话,你可以在叶芝所编著的《牛津现代诗选》(ioxfordbookofmodernverse/i)当中找到这首诗。几年前有一位伟大的苏格兰诗人也试过翻译这首诗,他是位南非裔作家,名字叫做罗伊·坎贝尔,他把这首诗翻译为《灵魂的暗夜》(idarknightofthesoul/i)。我真希望现在手边就有这本书,这样我们就可以专注于讨论我引述的这一句话了,而且我们也可以看看罗伊·坎贝尔是怎样处理这首诗的:“在我的房子里,一片沉默。”他把这一句话翻译成:“整座房子都噤然无声。”(whenallthehousewashushed.)我们在这段翻译里头看到了“整座”(all)这个字眼,这个字带给这行诗一种空间感,一种广阔的感觉。接着就是“噤声”(hushed)这个美丽又可爱的字眼了。“噤声”这个字无意中带给我们沉静时的听觉感受。

除了这两个展现翻译艺术的例子之外,我还要再举第三个例子。我不会讨论这个例子,因为这个例子并不是诗对诗的翻译,而是把散文提升为韵文,成为诗歌。我们都知道这一句陈腔滥调的拉丁文(这句话当然也是从希腊文过来的),这句话是这么说的:“艺术永久,人生短暂。”(arslonga,vitabrevis.)——我应该要念成witabrewis才对(这样子念起来铁定会很难听)。就让我们回到vitabrevis这样的念法吧——就像我们要念成“维吉尔”(virgil),而不是“维吉里乌斯”(wirgilius),这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句平淡的陈述,一句意见的陈述。这段话相当的平淡,相当的直接。这句话并没有扣人心弦的震撼。事实上,这句话有点像是预言电报的诞生,或者像是预告文学作品的演进。“艺术恒久,人生苦短。”(artislong,lifeisshort.)这句陈腔滥调已经反复传诵多时。然后,到了十四世纪,“一位翻译大师”——也就是文学大师乔叟——就需要引用这句话了。乔叟想到的当然不是什么仙丹;他想到的大概是诗吧。不过,或许他想到的是爱情(不过我身上没带这本书,要不我们就有得挑了)。或许他想到的是爱情,而他也想要把他的爱意融入诗行之中。他写道:“生命如此苦短,而学海却又如此无涯。”(thelifesoshort,thecraftsolongtolearn.)——或者你也可以想象他会是这么念这一句话的,“生命苦短兮,学海无涯兮。”我们从这一句话当中得到了意见的陈述,也从字里行间听到了欲望的声音。我们可以看到诗人不但在苦思艺术创作的艰困与人生的短暂;他也亲身感受到了。而这种感觉就借由一个很明显能够听得见、看得见的关键字传达出来——也就是“如此”(so)这个关键字。“生命如此苦短,而学海却又如此无涯。”

让我们再回到一开始的两个例子,也就是丁尼生翻译的《布鲁南堡之赋》,以及十字若望的《灵魂的暗夜》。我们来评量一下我所引述的这两段翻译,这两段翻译跟原著相比一点都不逊色,不过我们还是觉得原著跟翻译有所不同。这其中的差异不是翻译者可以处理的;这反而取决于我们阅读诗的方式。如果我们回头看《布鲁南堡之赋》的话,我们知道这首诗是发自于内心深刻的情感。我们都知道撒克逊人曾经多次沦为丹麦人的手下败将,而他们对此也深感厌恶痛恨。所以我们也必须想想看,当西撒克逊人在长年的挣扎之后,终于能够大败都柏林维京国王奥拉夫(olaf),以及他们深感痛恨的苏格兰人与威尔士人,想想那种畅快——这场战役就是布鲁南堡之役,是英国中古时期最惨烈的战役之一。我们要想象一下他们那时的感受;要想象一下写这首诗赋的人。他可能是个僧侣。不过事实上他却没有感谢上帝的眷顾(像正统宗教仪式中的惯例),反而感谢国王与爱德蒙王子手中的宝剑为他们带来了胜利。他并没有说上帝恩赐他们凯旋胜利;他说的是,他们靠着“尖刀利刃”(sworddaedgion)赢得了胜利。全诗洋溢着一种粗暴、凶残的喜悦。他大肆嘲讽手下败将。对于大败宿敌一事感到相当的得意。他谈到了他的国王与王室成员得以重返他们的威塞克斯——像是丁尼生诗中所描述的,回到了他们自己的“西撒克逊家园”(west-saxonland)(每个人都“回到他们的西撒克逊家园,欢喜战争”)。在那之后,他更是算起了英国历史的陈年旧账;他想到曾经攻打英国的朱特人,也就是亨吉思特(hengist)与霍萨(horsa)。这种情形很奇怪——我并不认为在中古时期多少人会有历史观。所以我们要把这首诗当成是发自内心的深刻的情感。要把这个看成一首伟大的诗该有的热血沸腾。

接着我们来看丁尼生的版本,我们都很喜欢这首诗(我甚至在接触到撒克逊原著之前就读过这首诗了),我们觉得这首诗是一个很成功的实验,由当代英语大诗人来撰写古英文诗;也就是说,时代背景已经不一样了。当然,这当中的差异不应该怪罪到翻译者身上。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十字若望与罗伊·坎贝尔身上:我们或许都会这么觉得(我想我们大概都会这么想吧!)——单从文学的角度看来——在文字上,“整座房子都噤然无声”(whenallthehousewashushed)这行诗的确要比原著“在我的房子里,一片默然”(estandoyamicasasosegada)还来得好。不过如果要比较西班牙文原著或是英文的翻译版本的话,这一点就没有太大的帮助了。在第一个例子里,我们觉得十字若望的作品已经臻于化境,他能够写出人类灵魂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像是狂喜的经验,人类灵魂与圣灵融合的体验,以及与上帝融为一体的体验。在他亲身经历过这些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体验之后,他多少必须要用比喻的方式才能够表达。之后他觉得他已经可以写出《歌中之歌》(isongofsongs/i)这样的诗了,接着他把性爱的意象看成是人类与他们的上帝之间神秘联系的意象(很多神秘主义者都这么做过),然后他才动手写诗。因此,我们就听见了他发出的每一个声音——不过我们也可以这么说,在撒克逊的例子里,我们算是偷听到了这些声音。

接下来我们要讲的是罗伊·坎贝尔的翻译。我们觉得他翻译得很好,不过我们或许还是很容易这么想:“好吧,毕竟苏格兰佬还是把这件事做得不错。”这当然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翻译与原著作品之间的差别并不在于文本本身。假设我们不知道哪一个是原著,哪一个是翻译的话,我们就可以很公平地评判了。不过,很不幸,我们没有办法做到。也因此翻译者的作品总被认为略逊一筹——或者呢,更糟糕的是,大家都觉得他们会比较逊色——即使翻译作品在文字的表现上跟原著并驾齐驱也是一样。

现在我们要来讨论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逐字翻译(literaltranslation)的问题。当我说“逐字”翻译的时候,我指的是广义的比喻。因为如果翻译的作品在逐字比对下都无法达到忠于原著的标准,那就更不可能做到每个字母都要雷同的程度了。十九世纪时,有一位现在大家都快忘记的希腊哲学家,叫做纽曼的,他就尝试过要把荷马的史诗用六步格诗体逐字翻译。他的目的是要出版一部能跟荷马“相互抗衡”的翻译。他采用了像是“潮湿的海浪”(wetwaves)、“暗酒色的大海”(wine-darksea)这样的句子。马修·阿诺德自有他翻译荷马史诗的一套理论。当纽曼先生的翻译作品问世之后,马修·阿诺德还为他写书评。纽曼回应了阿诺德的书评;而阿诺德对纽曼的答复也有回应。这些非常生动而且非常有智慧的文章我们都可以在马修·阿诺德的散文集当中读到。

争议的双方都有很多的话要说。纽曼认定逐字的翻译才是最忠实的翻译。马修·阿诺德则由一个关于荷马的理论着手。他认为在荷马的史诗中可以找到几项特质——清楚明了(clarity)、尊严高贵(nobility)、朴素简约(simplicity),等等。他认为翻译者一定都要传达出这些特质,即使文本中没有这些条件都得要这么做。马修·阿诺德指出,文学作品的翻译就是要做到风格奇异(oddity)以及文笔典雅(uncouthness)的境界。

比如,在罗曼语系的语言中我们不会说“itiscold”——我们会说“itmakescold”,也就是“ilfaitfroid”,“fafreddo”,“hacefrío”。不过我却不认为真的会有人把“天气很冷”(ilfaitfroid)这句话翻译成“天气做得很冷”(itmakescold)。我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例子:在英文里面我们会说“早安”(goodmorning),不过在西班牙文里我们会说“日安”(buenosdías〔gooddays〕)。如果把英文的“早安”翻译成西班牙文后变成了“buenosmañana”的话,我们会觉得这个翻译的确是依照字面意思翻译出来的,不过这种说法却不是我们真正使用的语法。

马修·阿诺德指出,如果完全依照字面意思来翻译,我们就很容易强调到错误的地方。我不晓得伯顿船长在翻译《一千零一夜》的时候,阿诺德是不是刚好碰到他;也许他太晚才碰到了。因为伯顿船长把iquitabaliflailawalaila/i翻译成《一千夜零一夜》(ibookofthethousandnightsandanight/i),而不是翻译成《一千零一夜》(ibookofthethousandandonenights/i),这样的翻译的确是逐字翻译。真的是依照阿拉伯文一个字一个字地照译。虽然在阿拉伯文里头,“一千夜零一夜”是很正常的说法,不过在英文里,这么说就会让人吓一跳了。当然了,这一切也并非原著料想得到的。

马修·阿诺德建议要翻译荷马史诗的人最好手边都有一本《圣经》。他说,英文版《圣经》的翻译文笔或许可以作为翻译荷马史诗的标准。不过如果马修·阿诺德曾经仔细拜读他的《圣经》的话,他或许会注意到英文版的《圣经》里头充斥着逐字翻译的例子,而且英文版《圣经》的美有一部分就在于逐字翻译的美感。

比方说,在英文版《圣经》里有“力量之塔”(atowerofstrength)这么一句话。这句话大概是路德当初翻译为“einfesteburg”的一句话——意思是“一座巨大(或坚固)的堡垒”(amighty〔orafirm〕stronghold)。接着我们再来看《歌中之歌》这首诗。我在弗雷·路易斯·德·莱昂的书中读过,希伯来文并没有最高级的称谓,所以他们就不能说“最高之歌”(thehighestsong)或是“最佳之歌”(thebestsong)了。他们会说“歌中之歌”,就像他们会把国王称为“万王之王”(kingofkings),而不会说“帝王”(theemperor)或是“最尊崇的国王”(thehighestking);或是说成“夜中之夜”(thenightofnights)而不是最神圣的夜晚。如果我们把英文翻译的《歌中之歌》跟路德翻译的德文版本相比,我们会发现路德根本不考虑译文的美感,他只要求德国的读者能够了解文章在讲些什么,所以他把这首诗翻成了《高级抒情诗》(thehighlay)。所以我们也知道了这两个逐字翻译的例子能带来多少美感了。

事实上,就像马修·阿诺德曾指出的,也许有人会说逐字翻译不但可以达到文笔奇异以及风格典雅的效果,也可以做出陌生(strangeness)的效果与美感(beauty)。不过我觉得这完全是见仁见智的;因为如果我们想要阅读一篇逐字翻译的外国诗,或许也会期待在诗中找到一些异国风味。不过如果真的找到的话,我们还会觉得失望哩!

现在我们要读一篇最好也最有名的英文翻译。我说的,当然就是菲茨杰拉德翻译自欧玛尔·海亚姆的《鲁拜集》。这首诗的第一段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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