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果现在开始尝试冒险的话,我们也知道这些举动最后都会失败的。比如说我们读什么呢——我来想一个我喜欢的例子好了——就比如说《阿斯彭文稿》,我们都知道这些纸最后一定都找不到。我们读到弗兰茨·卡夫卡的《城堡》的时候,也都知道这个人最后还是进不了这座城堡。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够真的完全相信快乐与成功的结局。或许这就是我们时代的悲哀吧!我想卡夫卡在想到要毁掉这本书的时候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吧:他其实是想要写下一本既快乐又能振奋人心的书,不过他就是觉得办不到。当然啦,就算他真的写了这样的一本书,大家也不会觉得他讲的是实话。这不是事实的真相,而是他梦境的真相。
在十八世纪末或是十九世纪初,就这么假定吧(我们不需要真的去研究确切的日期),人类开始会讲故事。或许有人会认为这股风潮是霍桑以及埃德加·爱伦·坡开头带动的,不过任何事情总是会有先驱。如鲁文·达里奥所指出的,没有人是文学上的亚当。也正如爱伦·坡提过的,整篇故事应该是为了最后一句话而创作,而整首诗歌也是为了最后一行而写。这样的写作原则最后可能会落入在故事中耍花样的模式,而且十九、二十世纪的作家也几乎早就已经开发出所有的故事情节了。这些情节有的相当精彩。如果单单就说故事而言,这些情节比起史诗的情节还要精彩呢!不过,我们总是会觉得这些情节还是矫揉造作了些——或者这么说吧,这些情节总是比较微不足道。举两个例子来比较——就让我们拿《化身博士》以及《精神病患者》这两个故事来比较吧——或许《精神病患者》的故事比较精彩,不过我们还是会觉得斯蒂文森的变身怪医比较令人意犹未尽。
想一下我在演讲一开始就说过的,故事的情节只有少数几种类型:也许我们应该讲的是,这些故事之所以有趣,在于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换与改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本身。我想到的是像《一千零一夜》以及《疯狂的罗兰》(iorlandofurioso/i)这样子的书。或许有人会加上邪恶的宝藏等情节,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像是《弗尔松加萨迦》这样的故事,或是《贝奥武甫》最后一段的情节——就是寻获的宝藏反而会让找到宝藏的人变得邪恶。这里我们又可以回到我在上一场演讲中所提出的观念,也就是隐喻的观念——所有的故事情节其实都出自于少数几个模式而已。当然了,当代的作家想出了许许多多点子,我们说不定还会被他们蒙蔽呢。发明的激情也许会灵光乍现,不过我们随即又会发现,这许许多多的故事情节其实不过是少数几个基本模式的表象而已。而这就不是我所要讨论的了。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有的时候,诗人似乎也忘了,故事的述说才是最基本的部分,而说故事跟吟诗诵词这两者之间其实也并非泾渭分明。人可以说故事,也可以把故事唱出来,而听众并不会认为他是一心二用,反而会认为他所做的事情是一体的两面。或许读者不认为这件事是一体两面,不过也会把这整件事当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现在来看看我们身处的年代,会发现这个时代正陷于一个奇怪的处境之中:我们已经打过了两次世界大战了,竟然还没有史诗来描述这两次大战——或许《智慧七柱》算得上是史诗吧!我在《智慧七柱》里头发现许多史诗的特质。不过这本书的英雄人物偏偏正好是故事的叙述者,这多少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扰。故事主角有时候必须要低调行事,他必须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凡人,也要希望自己的事迹能够取信于人。事实上,他也落入了小说家的圈套当中了。
我还读过一本现在大家都已经遗忘的书,我想我是在一九一五年读到这本书的吧!——书名叫做《炮火》,是亨利·巴比塞写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者;这是一本反战的书。不过史诗的元素却贯穿全书(我记得有人曾经指责过这本书描写战争的场面太多了)。另外一位有史诗意识的作家就是吉卜林。我们可以从《绅士的战争》(iasahib’swar/i)这一篇优异的故事中看出来。同样的,吉卜林从来都没有尝试写过十四行诗,因为他认为写十四行诗会拉大他跟读者之间的距离。虽然他可能写过史诗,可是却从没有写完过。我又想到了切斯特顿,以及他写过的《白马之歌》(itheballadofthewhitehorse/i),这是一首描述阿尔弗雷德大帝大战丹麦人的作品。我们在这首诗中也可以找到一些很奇怪的比喻(我在想为什么上次演讲忘了引用这个例子)——比如说“如明月般坚硬的大理石”(marblelikesolidmoonlight)以及“如冻结烈火的金子”(goldlikefrozenfire),在这两个例子里头,大理石以及金子都被比喻成另外两个更为基本的东西了。它们被比喻为月光以及烈火——而且不光是火而已,是魔幻般冻结的火焰。
从某方面说来,人们对于史诗的盼望相当饥渴。我觉得史诗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走遍世界各地,也只有好莱坞能够把史诗般的题材粉饰一番,然后再推销给全世界(虽然这样说来有点虎头蛇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在世界各地都一样,当人们观赏西部片的时候——请注意到对牛仔、沙漠、正义公理、地方警官,以及射击对决等种种的迷思——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我想观众从这样的场面中还是得到了阅读史诗的感觉。毕竟,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并不是很重要。
我并不是要跟各位预言些什么事情,因为这样做是很危险的(虽然有时候这些预言在很久以后会成真),不过,我认为如果叙述故事跟吟诗诵词这两者能够再度合而为一的话,这么一来就有很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或许这样的事情会在美国发生——因为,就如各位所知,美国在判断一件事情的时候向来就有从道德上判断是非的观念。这种情形在其他的国家也有,不过我不认为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会像我在美国看到的如此明显。如果我们可以达到这个境界,如果我们果真能够回归史诗,那么我们就可以完成一些真的很伟大的事情。当切斯特顿写下《白马之歌》的时候,这首诗获得了相当好的评价,不过读者对这首诗却不太喜欢。事实上,当我们想到切斯特顿的时候,想到的是他的布朗神父传奇,而不是他这首诗。
我其实是在年纪相当大的时候才开始想到这个问题的;此外,我不觉得我自己可以尝试写史诗(虽然我写过短短的两三行史诗)。这是给年轻人做的事情。而且我也希望他们能够着手去做,因为我们也都深切地感受到小说多少已经在崩解了。想一想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吧——假设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好了。我们读到了几千件关于这两个主角的事情,不过我们却不认识这两个人。我们对但丁或是莎士比亚作品中的角色知道得还比较多,而这些角色——还有他们生老病死的故事——却只在短短几句话里头就清楚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并不知道关于他们上千件的琐事,不过却好像跟他们很熟。当然了,这比较重要。
我认为小说正在崩解。所有在小说上大胆有趣的实验——例如时间转换的观念、从不同角色口中来叙述的观念——虽然所有的种种都朝向我们现在的时代演进,不过我们却也感觉到小说已不复与我们同在了。
不过,有个关于传奇故事的现象将会永远持续下去。我不相信人们对于说故事或是听故事会觉得厌烦。在听故事的愉悦之余,如果我们还能够体验到诗歌尊严高贵的喜悦,那么有些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或许我是十九世纪的老古板,不过却是相当乐观的,我有的是希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有很多——就好像所有的事情在未来都可能发生一样——我认为史诗将会再度大行其道。我相信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者。我的意思是,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之外,也会把故事吟唱出来。而且我们再也不会把这当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就如同我们不会觉得这两件事在荷马和维吉尔的史诗当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威廉·华兹华斯,“withshipstheseawassprinkledfarandnigh”,收录于《诗选》(poems),一八一五年。——原编者注
莎士比亚,第八首十四行诗。——原编者注
荷马,《伊利亚特》,威廉·h·d·劳斯翻译(纽约:新美洲图书馆,一九六四年)。——原编者注
荷马,《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作者或编者——亦可能是一群诗人,他的生存时代极难稽考,一般说法出生于公元前八五○年,此外的事迹,便不甚可考。希腊有七个城市,都争说是荷马的出生地,但都不可考。到了十八世纪末,荷马是否真的存在,忽然成了问题。有学者提出科学的论据,怀疑荷马曾做过这两部史诗。其后学者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
古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的主神之一。
据希腊神话,他是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和皇后赫卡柏的长子,是安德洛玛刻的丈夫和特洛伊军队的主要战士。阿喀琉斯刺死赫克托耳之后,普里阿摩斯说服阿喀琉斯送还遗体,然后隆重安葬了他。赫克托耳在特洛伊,在底比斯以东的塔纳格拉备受崇拜。
见塞缪尔·巴特勒《〈奥德赛〉的女作者》,大卫·克林编(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一九六七年)。———原编者注
《圣经·新约》中的四卷,记述耶稣基督的生平和受难,分别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据说分别由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撰写。四卷排在新约之首,约占全书一半篇幅。
莎士比亚,《亨利四世》(第一部分第一场第一幕):“在一千四百年前,基督蒙受祝福的双足曾在那块神圣的土地上行走过,它们是为了我们的幸福之故而被钉上了那苦难的十字架。”(“thoseblessedfeet/whichfourteenhundredyearsagowerenail’d\forouradvantageonthebittercross.”)——原编者注
威廉·朗格兰《农夫皮尔斯》(thevisionofpierstheplowman),凯特·m·沃伦编(伦敦:费舍尔·昂温出版社,一八九五年)。——原编者注
亨利·詹姆斯《阿斯彭文稿》(theaspernpapers)(伦敦:马丁·塞克出版社,一九一九年)。——原编者注
阿里奥斯托(lodovicoariesto,1474—1533)的叙事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作品,描写基督教武士与异教武士之间的恶斗。
t·e·劳伦斯《智慧七柱》(伦敦:j·凯普出版社,一九三五年)。——原编者注
亨利·巴比塞《炮火》(lefeu:journald’uneescouade)(巴黎:弗拉马里翁出版社,一九一五年)。——原编者注
kingalfred(849—899),英格兰西南部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王朝国王,曾率军多次抵抗丹麦人入侵。自修拉丁文,并将拉丁文著作译成英文。
切斯特顿《白马之歌》(一九一一年),见《切斯特顿诗集》(thecollectedpoemsofhesterton)(伦敦:塞西尔·帕尔默出版社,一九二七年),第二百二十五页。这是一首长诗,全诗共约有五百三十个诗段。博尔赫斯引用的是第三册,第二十二诗段。——原编者注
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传奇(thefatherbrownsaga,1911—1935)是由五部小说组成的系列小说,描写貌不惊人的布朗神父如何用其敏锐的直觉,紧紧抓住蛛丝马迹,深入推理,侦破悬案。布朗神父也成为英国小说史上有名的人物之一。
作者“博尔赫斯”的其他小说
《私人藏书:序言集》《阿莱夫(El Aleph)》《天数》《铁币》《杜撰集》《深沉的玫瑰》《老虎的金黄》《另一个,同一个》《面前的月亮·圣马丁札记》《探讨别集》《密谋》《为六弦琴而作·影子的颂歌》《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埃瓦里斯托·卡列戈》《诗人》《序言集以及序言之序言》《永恒史》《讨论集》《布罗迪报告》《沙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