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全体的判决

“我刚才也告诉过你们,为什么我认为这两件事都有充分的证据。你们听到皮特·奎格利医生,一名国际医学委员会的代理人,做证说他听到了死者本人所说的话。他引述了死者的原话,死者说自己打算拿到安斯维尔上尉的手枪,邀请安斯维尔上尉到他自己家里来,在威士忌苏打水里面放点‘brudine’,在此之后销毁这些证物;他还打算制造出打斗的迹象,把安斯维尔上尉的指纹印在箭上,把手枪放进安斯维尔上尉的口袋里。我告诉过你们的这些间接证据,在我看来能够构成一种合理的可能性。你们是否相信这件事确实发生过?如果你们不相信,请依据你们的想法做出最终的判断:这完全取决于你们的判断。如果你们相信这件事,那么关于这些所谓‘事实’的讨论只会扰乱你们的思维。

“死者是否打算让这把手枪在他招待的客人口袋里被找到?如果他确实有这种想法,我认为手枪在口袋里的这个‘事实’就不能用来怪罪被告。如果他打算在威士忌里面下药,还准备在事后销毁相关证据,那么如果他确实成功做到了,我认为我们不能因为这个计划成功了而怪罪被告。如果他打算让指纹在箭上被发现,而且如果你们相信他成功地把指纹印在了那里,那么我们就应该预计到在那里会找到指纹。如果(给各位举个例子)a被控告说偷了b的钱包,而钱包也确实在a的口袋里被发现,但如果你们坚信钱包是c放到那里去的话,这个事实就会变得无关紧要。

“在这份证据单里面,我承认我完全看不出被告杀人的动机。事实上,除了休谟先生对他的敌意之外,没有任何动机相关的证据。如果你们相信这份文书,那么这分敌意也是不存在的。被告在没有动机和武器的情况下来到那栋房子。你们听到过一些被认为是在书房里发生争斗的预兆的证据,针对这一点你们必须谨慎考虑。如果根据间接证据可能得出被告有罪或无罪两种结论,那么在这些可能性相互作用下,你们就不应做出有罪的判决。

“下面先来看一下几个证人的证词……

“……最后,各位陪审员,对你们的最终判决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是:死者是否是被被告手上握着的箭杀死的?

“如果被告拿了那支箭,故意用它刺杀了死者,那么他就犯下了谋杀罪。一方面,你们看到箭上有他的指纹,以及当时的环境是门窗都从里面被锁上了;另一方面,你们也听到我刚才谈到的问题,你们面对着另外一种可能性,我们现在来审视一下这部分的证据。我们已经听到证言说,当被告被留在书房和死者独处的时候,箭杆上的标羽还是完好无损的。你们也听到了,发现凶案之后,整个房间立即被搜查,而一片一又四分之一英寸长、一英寸宽的羽毛消失了。无论是弗莱明先生还是戴尔都没有找到它。莫特拉姆督察也没能找到。检方对此的解释是它沾在被告的衣服上被带走了。

“现在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并不多:那片消失的羽毛是怎么回事?而这个问题可以表述得更精准一些:辩方提供的两片羽毛——一片来自一把十字弓,另一片来自门把手转轴的一个洞里,能不能解答我们的问题?它们是否属于被用作凶器的箭上羽毛的一部分?它们是否是同一根羽毛?如果你们认为它们不是,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两片羽毛都不是凶器上原本的羽毛,那么这些证物就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即使它们被发现的地方很奇特,那也不关我们的事。另一方面,如果你们赞同其中一片或者两片都属于原先那根羽毛,是其的一部分,那么很难不因为这个证据而对检方的说法产生合理的怀疑。

“我承认我没有完全理解检方的说法。根据我的笔记,我发现检方认为第一片羽毛,也就是在十字弓里面发现的那一部分,不属于原先的那根羽毛,但是我没有听到与此相关进一步的解释。让我们根据目前展示出来的证据,看看是否完全不会得出以下结论——

下午5:20—5:26

摘自速记员约翰·凯斯的记录

陪审团在离席六分钟后回到了法庭。

法庭书记员:各位陪审员,你们是否达成了一致的判决?陪审团代表:是的。

法庭书记员:被告被控谋杀,你们认为他是有罪还是无罪?

陪审团代表:无罪。

法庭书记员:你说他是无罪的,这是你们全体的判决吗?

陪审团代表:是的。

兰金法官:詹姆斯·卡普隆·安斯维尔,陪审团在审视各项证据之后,认为你没有犯下谋杀罪。对于这个判决我没有异议。我现在要做的就只是告诉你,你自由了,祝你好运。当庭释放被告。

备注:总检察长满脸笑容,这似乎正是他想要的结果。老梅里维尔站起身来,一脸愤怒,骂骂咧咧。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当事人已经自由了。被告接过了自己的帽子,仿佛找不到出去的路。人群向他挤了过去,包括那个女孩。旁听席上充斥着喜悦的氛围。“甚至连托斯卡纳的队伍,都忍不住欢呼起来。”

下午5:45

摘自“老贝利”档案

在一号法庭,有人正在关灯,是两个没戴头盔都不太像警察的法警,仿佛被留在了这间废弃的教室。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传来了一些回声,而这些回声都好像在半空缓慢地移动着。雨水不停地拍打着玻璃屋顶,现在你能清楚地听到雨声。开关“啪嗒”一响,一排灯光消失了,橡木镶板和白色石头的颜色都变得更昏暗了一点。啪嗒的声音又响了两次,整个法庭近乎全黑了。雨声似乎更响了,法警踩在硬木地板上的脚步声也是如此。他们的头就像高处的阴影一样移动着。你几乎看不到法官座椅那又高又尖的椅背以及暗金色的国剑。在昏暗之中,一名法警推开了前厅的大门,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

“嗯?等一下。”另一个法警突然说道。他的声音带着回声。“别关门。有人还在里面。”

“你看到鬼魂了?”

“不,我是认真的。有人坐在那里——长椅末端,证人席的后面。那里,霍依。”

他可能真的在这栋纽盖特监狱旧址上建造起来的大楼里看到鬼魂了。在灰暗的光线下,一个弓着身子的人影正独自坐在长椅的末端。即使法警带着可怕的回音大声呼叫,对方也一动不动。法警迈着沉重的步子向那个人影走去。

“那么现在,”他稍微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必须要——”

弓着身子的人并没有抬头,但是开了口,“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到。我刚喝了点东西。”

“喝了点东西?”

“一种杀虫剂。我以为我能坚持,但是我不能。我感觉很糟糕。能送我去医院吗?”

“乔!”法警着急地说,“过来帮帮忙!”

“你知道,我杀了他。所以我喝了那个东西。”

“杀了谁,夫人?”

“我杀了可怜的埃弗里。我很后悔杀了他。我一直很后悔。如果不是这个药让我太痛苦了,我真的想死。我的名字是阿米莉亚·乔丹。”

原文出自storyofhoratius一诗,此句在原文中意味着连对方军队也忍不住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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