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深夜的灵车赛

生尸之死 山口雅也 第2页,共2页

看不下去的哈斯博士终于挺身而出,制止了骚乱。

“约翰,住手,不能动手。你是因为刚死,才会这么激动。这样吧,你跟我到大理石镇的医疗中心,让我帮你诊察一下,然后我们再好好聊聊。只要静下心来讨论,一定可以查明真相的。”

死者放开伊莎贝拉的肩膀,再度发狂。

“什么?医疗中心?我不去!那种地方,我死都不去!”死者大声喊着,并且突然朝门的方向跑去。好不容易站起来的特雷西又被他撞倒,再次屁股着地。死者瞪了瞪休息室里站着发呆的众人,跑出了房间,消失了。

特雷西坐在地上,语带哽咽地把部下叫来,下达指令。

“福克斯!追上去——”等等,追什么来着?犹豫了一下后,他把平时习惯说的“嫌疑犯”给改了,“追那位……被害人……”

2

“我死后,不希望任何人为我叹气。”车载电台传来罗伯特·普兰特阴沉的歌声,伴随着让人神经衰弱的吉他滑音。

加斯咂咂舌,wnew电台偏好蓝调音乐的dj又在播那种老到长苔藓的歌曲了。听这种东西,人都忧郁起来了,就没点劲爆的摇滚吗?他开始换台,不一会儿工夫,热闹的拍手声和豪迈的萨克斯曲调响起。是加里·u.s.邦兹(gary·u.s.bonds)的《quartertothree》。这才对嘛,就听这个wsqr电台吧。年轻人一边抽着香烟,一边和着歌曲吹起了悦耳的口哨。

加斯的车正沿着一一三号公路往春田瀑布的方向开去。刚才他一直待在“十字路口咖啡馆”跟比尔老爹闲聊,更早之前,他在大理石镇甜甜圈店,与女服务员搭讪——一想到那件事,加斯就很郁闷。亏他满怀热情地邀请,她就是不肯上车,宁愿开自己的本田车回家。难得大爷我特地开了这么炫酷的紫色庞蒂亚克火鸟来接她……都怪日本人太会推销了,连这种乡下地方的小女孩都买他们的玩具车来开。加斯愤愤不平地又咂咂舌。

说到乡下,加斯又想起那件困扰他已久的事。他时常在想,自己是不是生错了年代、生错了地方?他应该生在热情洋溢的五十年代,做一个时髦拉风的城市人才对。这样的话,女孩子们肯定能理解他颓废的生存之道,每天晚上都会过得像摇滚派对那么愉快。

加斯想象着自己驾驶着粉红色的豪华凯迪拉克的英姿,禁不住自我陶醉起来。引擎的排气量是三百六十五立方英寸,车尾的流线型设计让人联想到优雅的美人鱼。当然,附带扬声器的方向盘也是粉红色的。加斯的幻想在不断膨胀——在某个夏日黎明,一群胆小鬼还窝在被窝里的时候,他驾驶着那辆车跟火箭帮首领和飙车族们展开决斗。对了,他就像电影里的詹姆斯·狄恩那样……

突然,加斯从幻想中惊醒。

他注意到反方向车道远处,有道光正逐渐朝自己逼近。在乡下地方的偏僻公路上,这个时间几乎是没有车辆经过的。加斯有点好奇地盯着前方。逐渐逼近的光源越来越大,光圈瞬间罩住整片挡风玻璃,下一个瞬间,两辆车已错身而过。

加斯惊讶地扭过头望着远去的车辆。好快的速度,时速少说也有五十英里。两车交错的瞬间,加斯认出那是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豪华房车,同时也注意到车体侧面眼熟的棺材标志。

那辆车是从微笑墓园出来的灵车。

可是,这么晚了,灵车开得那么快,是有什么急事吗?

加斯还没想到答案,前挡风玻璃又被晃眼的光线覆盖,又有两辆车跟他错身而过。看着那两辆相继远去的车子,加斯从驾驶座上跳了起来,骂出一连串脏话。其中一辆是他永远无法忘记的粉红色灵车,就是前几天,那对让加斯吃了闷亏、狂妄自大的朋克男女开的车。至于跟在粉色灵车后面的灰色轿车,虽然详情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很确定,这帮家伙正在上演一场公路追逐的好戏。

加斯得意地窃笑,感觉到体内的肾上腺素正在飙升。这鸟不生蛋的乡村还不赖嘛!血脉贲张的小伙子心想。今晚本大爷会在这场赌上性命的赛车里赢得胜利,和我的紫色庞蒂亚克一起,在这条“雷鸣道”上成为大英雄……

加斯未加思索便急踩刹车,在一一三号公路的“雷鸣道”上猛地掉了个头。

3

当然,对福克斯来说,飙车是前所未有的经历。他在家里看过经典追车戏,比如史蒂夫·麦奎因(stevemcqueen)主演的《布利特》(bullitt)和吉恩·哈克曼(genehackman)的《法国贩毒网》(thefrenchconnection),他一直以为美国探员一辈子至少要有一次那样的经历。不过,亲身体验过后,他觉得很奇怪。首先,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在记忆中拼命搜寻那些热爱飙车的铁血神探的行动模式,想从中挑选适合自己的,但到了紧要关头,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在这种乡下的笔直道路上,好像不可能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偶发事件,为这场追逐戏画上戏剧性的句点。

难道要一直这样追下去吗……

对,只要这样做就行了。福克斯又突然想到经典追车戏。只要超过前面的两辆车——朋克小子驾驶的搞笑粉红色灵车和死掉的约翰·巴里科恩驾驶的真正灵车——再把方向盘打到底,用自己的车子代替栅栏挡住他们的去路就行了。这样做的话,巴里科恩就非得停车不可,这场追逐戏也可以落幕了。其实就这么简单——只是那样做需要一点勇气罢了。

偏偏福克斯连这么一点勇气都没有。不过,一向不懂得自我反省的他不会承认此事与自己的勇气挂钩,反倒在考量值不值得的问题。因为就算他真的完成如此危险的动作,也不可能像好莱坞明星那样,得到大笔财富,住进豪宅。

福克斯叹了口气,稍稍把踩住油门的脚松开半英寸,并开始在心里盘算:就把追捕失败的罪责推给警车性能不佳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雷鸣般的引擎轰鸣声从后方逼近,闪着紫色金光的庞蒂亚克火鸟超过了福克斯“性能不佳”的警车,直冲向前。

4

格林紧盯着前面那辆灵车的车尾,握紧方向盘。前方灵车的后门好像没锁好,剧烈地一开一合着,甚至隐约可见摆在后座上的桃花心木棺材。通常运送棺材时,会用扣子将其固定在托盘上,不过看起来这次扣子并没扣上,随着车子的晃动,棺材也剧烈地摇晃起来。

坐在副驾驶座的柴郡看着身后摇晃的棺材,说道:“哎呀呀,里面要是躺着死人的话,怕不是要吓得跳起来了!”

格林没好气地回答:“实际情况更奇怪啊,驾驶那辆灵车的家伙就是个死人哪!”

还有,驾驶这辆灵车的人也是死人,格林在心里偷偷说道。

约翰·巴里科恩从“黄金寝宫”跑出去的时候,最先行动起来的人又是格林。真是奇怪,比起那些碰到突发状况便慌了手脚、只会像死人一样站在原地发呆的活人,反倒是真正的“死人”格林要更灵活、更敏捷。大概是因为活人觉得追着死人跑很恐怖吧?但要死人去追自己的同类,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约翰对于格林而言非但不恐怖,反而有种亲切感。总之要先追上他,以身处同样境遇的受害人身份跟他谈谈,这样他就能明白自己不是孤单一人了。

跑出殡仪馆大门的约翰直接往停车场冲去,钻进一辆停在那里的灵车。接着灵车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立刻狂奔而出,卷起一阵尘土。看样子,车钥匙本来就插在车上。格林见状,立刻跑到车辆调配室,从挂钩上取下自己的车钥匙。这个过程拖延的时间造成了此刻两辆灵车之间的距离。再等随后赶来的柴郡滑进副驾驶座,格林马上把粉红色的灵车开了出去。

一边把油门踩到底,格林一边想,要怎样做才能让前面的车停下来呢?真是伤脑筋。虽然在电视、电影里看过无数次类似的场面,但真正遇上这样的追车戏,却不知该怎么做了。格林看向后视镜,几乎跟他同时跑出房间的福克斯就跟在后面。那个人是如假包换的警察,把约翰的灵车拦下来,对他而言应该是小意思吧?然而,后照镜里的车头灯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完全没有要靠近的迹象。

格林不再指望福克斯了。然而,就在他放弃希望的一分钟后,另一辆车以极快的速度超越了他驾驶的粉红色灵车,扬长而去。

“哇,竟敢超过我们的粉红子弹,挺厉害嘛!喂,格林,开快一点,把它超过去!快点儿!快点儿!”

柴郡兴奋地在座位上又叫又跳。

“真是的,你的反应也太慢了吧!喂喂!我看,还是让为了飙车而生的柴郡来开吧?换人,换人……”

“哇!笨蛋,别……”

在车子里抢夺方向盘的两人不久就发生了悲剧。过了很久之后,他们才知道超过他们的紫色快车的司机是谁。

5

“十字路口咖啡馆”的老板比尔站在店前的加油机旁,歪着脑袋,手上握着油枪前端的喷嘴。打从今天傍晚,油枪出油就怪怪的。刚才帮常客加斯加油的时候,加斯竟然开起了黄腔,说这堵住了的油枪就好比比尔的性生活,乏力而衰弱——这让他大为沮丧。不过,或许正如加斯所说,加油机已经老了,不行了。毕竟,这家伙已经在这个十字路口站了将近半世纪之久。

不过说归说,比尔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对宛如家人的加油机抱有半点同情心。机器也好,女人也罢,都要敲敲打打才会听话,这是比尔一直奉守的信条。

比尔的另一个信条是“马上行动”,于是他马上开始猛敲挡油盖,把扳机扣得咔嚓咔嚓响。终于,他把加油机惹毛了。蠢的是,他一边扣扳机、敲挡油盖,一边还看着油枪的出油口,突然,汽油顺利地喷了出来,淋得比尔满脸都是,眼睛痛到不行。他下意识地向右仰,后脑勺却猛地撞在计数仪的把手上,痛得他当场弯下腰来。

逃离比尔的凌虐、恢复了自由身的油枪进而朝店面疯狂地喷起汽油,接着在惯性作用下摔向地面,出油口还在继续喷汽油。转眼间,汽油形成的水洼越来越大,在黑夜中慢慢形成一片黑色的海洋,漫过了店前方的一一三号公路……

接着,那片不吉利的黑色海洋碰到了几分钟前加斯丢在路旁的半截未熄灭的烟蒂,火势滔天的结局或许是早已注定的。

6

人打从出生开始,每天都会死去一点。头发每天掉六十根;吃饭时,食物从肠壁通过,就会带走七百亿个细胞;三十岁后,神经细胞每年平均减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复一日的憎恨、生气、伤心,甚至爱,都会损耗我们的身体。细胞更是会因为有害的化学物质而遭到破坏。虽说人体体内的细胞总数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个小时就会有满满一碗的细胞死亡、消失。

站在殡仪馆大厅发呆的特雷西正忧心忡忡地计算着,今晚所体验到的恐惧和羞辱害他的胃壁细胞流失了多少,而他又朝死亡迈进了几步?夜晚的冷空气悄悄地从大门的缝隙钻了进来。特雷斯挠了挠塞着卫生纸的鼻子,打了个冷战,急忙取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擤起鼻涕。

“看来使用‘棺材裁判法’之后,案情反而陷入胶着了?”

特雷西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发现是哈斯博士站在那里。其他人都缩在大厅角落,显得惶惶不安,只有哈斯博士一个人神采奕奕,看起来挺开心的。

特雷西不太在意地反问道:“你说什么?棺材裁判法?”

巴不得有人问的哈斯博士立刻卖弄起满肚子的学问。

“是很久以前流行于欧洲的一种迷信说法,指的是让死人自己来举证谁是杀人凶手。先把嫌犯身上的衣服扒光,让他靠近尸体,亲吻上面的伤口。如果他是凶手的话,尸体的伤口就会冒出血来,如此就算罪证确凿了。德国法学家米特埃斯所著的《德国法制史概述》里就有提到。还有——对了,我想起来了,《尼贝龙根之歌》(nibelungenlied)里,主角西格弗里的葬礼上也有一幕,就是利用棺材裁判法让凶手哈根现形的。”

“哦,是吗?”特雷西没好气地说,“只要能把这起案件的凶手连同被害人一起逮捕归案,不管是要我唱《尼伯龙根之歌》还是《怀念新奥尔良》,我都奉陪。”

“呵呵,火气别这么大嘛。我好歹也是个科学家,不会想用巫术来破案的。一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科学?科学真的能解决问题吗?特雷西心想。借由科学的诊断,特雷西确认约翰·巴里科恩已经死亡了。但他的尸体状况还不是一下子就把科学推翻了?不但能爬起来活蹦乱跳,还顺带羞辱了特雷西……

“真像你所说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吗?”

“有的,而且还是非常科学的方法。”哈斯博士开心地说道。

看到他那么自信,特雷西警官忍不住好奇地问道:“是什么方法?”

“录像带。”

“录像带?”

“没错,命案现场的走廊上设有监控摄像头,只要把监控视频调出来,就能知道案发时都有谁进出了太平间。来吧,让我们看看凶手长什么样子吧……”

注释:

英国重金属乐团“齐柏林飞艇”(ledzepplin)的主唱。

火箭帮的典故出自美国电影《西区故事》(westsidestory)。

《雷鸣道》(thunderroad)是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springsteen)所作的歌曲,歌中诗化了美国国产车的形象。

《尼伯龙根之歌》并不是一首歌,而是著名的中世纪中古高地德语叙事诗,作者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