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在“黄金寝宫”

生尸之死 山口雅也 第1页,共2页

换句话说,在殡仪馆里面,人生的价值全部浓缩在经过防腐处理和化妆而呈现出的安详遗容上。

——麦考夫&亨廷顿(petermetcalf&richardhuntington)《死亡庆典》(celebrationsof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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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者化上美美的妆,再特地打开棺材盖子展示在宾客面前——这让其他国家的人觉得有点奇怪的美式殡葬习俗,有的学者主张是源自欧洲王公贵族死后使用的化妆术和将尸体用石灰封存在瓮里的遗体保存法。也有人举证说,百年战争时期就有帮战死者做防腐处理的例子。更有人深信这些全是苏格兰的某解剖学家的弟弟发明的。然而,站在这个一国特有习俗的角度看,我们还是直接从南北战争前后的史实去追本溯源比较恰当吧!

十九世纪初,美国出现大规模人口迁徙。为了把亲人的遗体运送回家,有的人不得不踏上长途旅程。再加上南北战争期间有很多青年死在离家几百里的异乡,导致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在此之前,葬礼只要有制造棺材的木匠、牧师、掘墓工,再租辆车就可以搞定,但那时候,为了让尸体承担长途旅程,防腐处理势在必行,专业遗体化妆师应运而生。

遗体保存技术在此情况下出现,真可谓正是时候。而一起事件的发生让它成为全美百姓关注的焦点:那就是南北战争后不久,林肯被刺杀了。这位伟大总统的送葬队伍要经过东北部和中西部,从华盛顿到伊利诺伊州的春田。遗体的防腐处理十分重要。

这次送葬的宣传效果十分惊人。国葬之后,北方人都在客厅里挂上了总统的遗像,当圣像膜拜。而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亲人、心灵伤口尚未愈合的人们,只要想起送葬队伍中总统那安详的遗容(当然他们那时候还不知道有遗体防腐这回事),就都迫切渴望日后自己死后,也能以如此美丽的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就这样,美国人民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了遗体防腐的新技术。

如果要问就此崛起的近代殡葬业的老祖宗是谁,想必大部分现役工作者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不过他们能给出的答案也只能是四年内为四千具遗体做了防腐处理的霍姆斯博士。从业者都讨厌这个男人,并不是因为他是引发业界革命的先驱,而是因为他对尸体和解剖有着超乎寻常的迷恋,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个冒牌大夫。

政府同样忧心这类冒牌大夫充斥市场,便早在十九世纪初就着手制定了遗体化妆师资格认证法令。到了一八八〇年,随着动脉注射的出现及面部修复技巧的日趋完善,遗体化妆师终于取得专业优势。这让美国的殡仪业趋于统一,也促成了其日后的繁荣。换句话说,就是保存遗体需要用到专业仪器,这使得在家自行举办葬礼十分困难。此外,为了让前来吊唁的宾客更好地瞻仰美好的遗容,必须有个体面壮观的灵堂才行。

至此,美国特有的殡葬习俗确立。经遗体化妆师的巧手打造的鲜活遗体,在音乐和鲜花的环绕下陈列于富丽堂皇的殡仪馆内,与宾客进行最后的会面。接着,在殡仪馆所属的礼拜堂内做完弥撒后,遗体就被送往公园墓地埋葬。墓地风光优美,有的宾客甚至分不清自己是来扫墓的还是来观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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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殡仪馆的太平间,美式葬礼的最大卖点正进入高潮——此时正在展示的,正是前墓园统治者及伟大领主的遗体。

史迈利·巴里科恩的葬礼预计持续两天。死后翌日下午,遗体就被送进了太平间。虽然事发突然,但家属以外的宾客也都陆续抵达了。照理说,这种大人物的葬礼,考虑到要为远道而来的宾客提供充裕的准备时间,都会死后过几天再举行,不过因为史迈利本人生前交代过一定要赶在下雪前下葬,约翰才把行程安排得如此紧张。

史迈利的灵柩摆在殡仪馆内最崇高、最特殊的“黄金寝宫”里。格林穿梭在吊唁的宾客之间,将这间“为死人打造的寝宫”又好好欣赏了一遍。

“黄金寝宫”——这个兼具宾客休息室和殡葬室功能的华丽房间,装修基调是巴洛克风格,每个细节都让人联想到敬爱路易十四的范德比尔特家族那过头的狂热。

富丽堂皇的大理石石柱,墙壁上镶满孔雀石、贝壳和金箔。格林抬头一看,发现横梁上都贴满了金箔。反射出耀眼光芒的天花板被厚重的装饰板条切割成各种形状,分别描绘有朱庇特和奥林匹斯诸神的浪漫神话。

比起这些东西,一件摆设更是将巴洛克特征展现得淋漓尽致。那就是穿过休息室的红色丝绒布帘后,摆在左边的大镜子。这面镜子出自绝代无双的诗人、雕刻家贝尼尼的弟子菲利浦·帕洛蒂之手,镜子边缘同样镶满了镀金装饰。裸体的丘比特、藤蔓、花朵和贝壳交缠在一起,两头刻有狮子的底座稳固地支撑着它。

想对着这面华丽的镜子照的人应该会被吓一跳吧。镜子中会映照出一条往内延伸的小路,小路尽头隐约可见天使、亚当、夏娃等人物聚集的乐园。一时之间你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仔细看后反而会更吃惊——因为那美丽的图景不是镜子映照出来的实景,而是画出来的,是描绘在镜子上的精致错觉画。通往天堂的小径当然也不是真正的路。打造这个与众不同的装饰品时史迈利说过:“这是连范德比尔特家族和路易十四都想不到的壮举。”因此得意不已。

与宾客休息室隔着一道门的殡葬室也是巴洛克风格的。不过不是那种豪华宫廷风的巴洛克,而是较早期的浪漫巴洛克。也就是以服务宗教为目的,以此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

刚踏入殡葬室,格林就被天花板那巧夺天工的构造吸引了注意。

整体造型是巴洛克式教堂特有的椭圆形顶盖,仰头看的人会轻易想到在椭圆轨道上运行的天体,并因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震撼而产生令人身心愉悦的眩晕感。另有由无数条细玻璃管组成的枝形吊灯,自天花板呈放射状垂下,绽放出祥和的金色光芒。它代表着从天而降的光束,穿过云层间的缝隙,斜射到地面,也就是俗称的“雅各布的梯子”,被喻为上帝恩宠的崇高之光。这些室内摆设大多是参考哈斯博士的建议订制的,而博士会想到如此有戏剧效果的灯饰,是受到了贝尼尼(bernini)的雕像《圣泰雷莎之幻觉》(theecstasyofsaintteresa)的启发。

然而,看到立于房间之中的巨型黄金雕像时,因吊灯获得的幸福幻觉会瞬间冷却下来。雕像散发出来自比巴洛克、文艺复兴时期都还要早的中世纪的阴冷气息。雕像的主角是中世纪君主弗朗索瓦一世的遗体,呈现出的画面让胆小的人不敢正视:令人生厌的蟾蜍爬满雕像的脸,贴着眼耳鼻口,交握于胸前的双手上有无数条蚯蚓钻来钻去。那画面实在太恶心了,格林忍不住把视线移开,投向刻在底座的铭文。

注视我吧!不管青年还是老者,都仔细地注视我吧!看看我死后的下场。管你地位多崇高,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无法幸免。因此,可怜的人啊!没有什么值得骄傲自满的,你不过是灰尘罢了。注视我吧!散发恶臭的尸体,爬满蚯蚓的脸,终将化为灰烬。

对于这座把无常观念和肉体腐朽的残忍事实表现得淋漓尽致的雕像,墓园内有人欣赏也有人憎恶。不过,坚持把它放在这里的哈斯博士自有他的考量。前几天在茶会上他也曾提出并讨论过,照他的说法,这是罪恶得到救赎的证明。

这座雕像被创作出来时,君王们都沉溺于基督教所禁止的现实欢愉中。临死之时,为了躲避神明的审判,他们想到献出自己的肉体供蛆虫啃食,说不定能免去生前耽于享乐的罪这样的办法。这座雕像所要表达的就是那样的场景。

没想到,这种寄托在恐怖雕像上的古代思维直到现代都还蛮受欢迎的。比方说经营着大公司的老板,还有年轻时就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家伙,眼看着自己就要不行时都会赶紧皈依宗教,巴望着现世犯下的罪孽能得到救赎。也正因如此,“黄金寝宫”成为微笑墓园最大的卖点,有钱客人趋之若鹜。对于仿如墓碑村封建领主,一辈子呼风唤雨、随心所欲的史迈利而言,这间风格明显的太平间亦可谓安置其遗体的最佳寝宫。

此刻,两边有高耸的立灯、四周有花环装饰的史迈利的灵柩,就停放在弗朗索瓦一世那惨不忍睹的必衰生死像下方。格林看着棺材里的史迈利和展现出尸体腐败景象的恐怖雕像,心里想着:史迈利爷爷也好、我也罢,有一天都会变成这副样子吗?格林不觉得自己犯过什么罪,需要接受这样的惩罚。然而如今自己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那雕像的活动广告牌啊!格林忽然想到,不知史迈利爷爷会怎么样?

他也会苏醒过来吗?会变成能走路的尸体雕像吗?史迈利爷爷是否犯了什么罪,导致他必须受到这样的惩罚?

格林突然有股冲动,想立刻走上前去把正在跟遗体话别的宾客推开,冲着棺材大喊:“史迈利爷爷,起来!告诉我,我们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哦,选用的棺材还真是平凡啊!”

背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格林转过头去。是哈斯博士,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博士,我有话想跟你说。史迈利爷爷的死——”

哈斯博士打断了格林,没让他说下去。

“别那么心急。在这里说话不方便,等晚上来我房间再说。”

被泼了冷水的格林没有办法,只好再度看向祖父的棺材。

装着祖父的桃花心木棺材是盖子两截式的长方形棺木,四个角被磨圆了,共安有八个把手,尾部有精细的雕花。这副棺材的特色是向上凸起的盖子分为上下两截,可分别打开。换句话说,如果只打开上半截盖子,就只会露出遗体的上半身。这样的设计不但符合美式葬礼一定要把死者“生动”的脸展示出来的原则,还兼具时尚风格,因此是人气款式。但也正因为这样的棺材流行又常见,作为伟大墓园主人的棺木来说似乎就稍显“平凡”了——也有人持这样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