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趣的入殓

生尸之死 山口雅也 第2页,共2页

“是调配车辆的萨姆告诉我的,听说发生在大理石镇的尸体存放处。晚班职员去上厕所回来后发现黑板上竟然写着:‘西蒙斯先生来电’。然而那个地方明明只有他一个活人,其他的全是尸体。由此可见,死者复活的现象已经蔓延到这一带了……”

“喂,别在那儿闲聊了,把防腐剂和色素拿过来。”詹姆斯打断两人的对话,“防腐剂要三号浓度的,色素用‘蔷薇的微笑’。”

防腐处理最能展现一位入殓师的功力,各家殡仪馆为了让遗体看起来和活的时候一样,都在防腐剂和色素的浓度调配上下足了功夫。防腐剂的浓度如果太高,遗体的“鲜活度”会不够,他们会尽量把浓度调到能维持两三个星期。在对尸体不死之术的钻研方面,美国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热情可不输给古埃及人,但两者的目的却有决定性不同。美国殡葬业者所追求的不死,并不包含被埃及人视为必要的“永恒”。对他们而言,所谓的不死,说白了就是品质管理问题,只要确保遗体供宾客瞻仰时有一定的“鲜度”就够了。

格林一边看着詹姆斯专心致志地把独家调配的防腐剂和色素注入遗体的动脉,一边想起昨天自己也接受过同样的处理。然后,已变成活死人的自己现在又在帮其他遗体做同样的事,带着像在帮别人打吊瓶一样若无其事的表情。格林突然想到,会不会还有活死人和自己一样,神色自若地混在生者之中?于是,他偷偷地向沃特斯问起在意的问题。

“后来呢,奥布莱恩是真的活过来了吗?”

“没有。”沃特斯手摸着胸口,做出松了口气的动作,“詹姆斯主任说那是死后僵直所引起的。听说这种情形很常见,我是第一次碰到,才被吓了一跳。现在奥布莱恩应该已经下葬了吧?”

格林不禁有些失望。身旁若有跟他一样不幸的同胞,或许他的孤独感就能减轻一点了吧。另一边,詹姆斯已对不专心工作,只顾着聊天的两个人感到十分气愤,无框眼镜后面的双眼神经质地眨了又眨,再度呵斥道:“喂!今天有很多事要忙。注入工作完成后,就赶紧把遗体送到化妆室。”

詹姆斯生气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具遗体非同寻常,他是这座墓园的主人,也是詹姆斯的父亲。这种机会一生只有一次,若不能把自己的完美技艺展现出来,身为入殓师的面子可就挂不住了。

化妆室里的氛围又跟隔壁房间完全不同了。这里不再有福尔马林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古龙水的香味;不再有防腐处理台,取而代之的是在理发馆常见的可以放平的躺椅。躺椅共有三张,分别用帘子隔开,行成独立的空间。格林他们把史迈利放到其中一张上。隔着帘子传来吹风机的轰隆声,看来隔壁那张床也有人在用。这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装潢过时的理发馆。

在这里,遗体将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化妆阶段。工作人员会帮遗体梳理头发,换上高级的服饰,在胸前插上鲜花,修磨指甲和化妆。就这样,一个个被打扮好的死者,就像要去德国拜鲁特欣赏瓦格纳歌剧的绅士淑女一样。之后他们将被送入载着灵柩的马车,与亲朋好友进行短暂的相会。

格林协助着这一连串作业,再度佩服起美国殡葬业者工作的多样化。光是在这间地底遗体处理场,入殓师就得身兼外科医生、美容师、造型师三份工作;而在楼上的灵堂里,殡葬业者不但要负责导演死者一生最后的华丽表演——葬礼,还要帮忙申请生命保险赔付,制作相关文件,俨然法律专家;有时更得担任临床心理医生,抚慰悲痛的死者家属。美国的殡葬业者集上述所有的技能于一身,也难怪他们享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国家的殡葬业者所无法企及的。

詹姆斯麻利地下达着指令。他叫沃特斯去准备衣服,并确认棺材的准备情况,至于格林,负责做指甲的保养。

格林准备用指甲锉将遗体的指甲修剪整齐。虽然他手脚不太灵活,不擅长过于精细的作业,不过修剪指甲什么的应该不成问题。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准备工具,一边望向詹姆斯——后者正在进行最重要的脸部按摩工作。他的手指在遗体的脸上轻轻揉压着,手法温柔得仿如在捏制陶器。这样一来,遗体面部的瘀血就被清除了,死后歪向一边的下巴也显得紧绷许多,慢慢显露出生动鲜活的表情来。格林赞叹地看着詹姆斯的指上功夫,心想,看起来入殓师的职能还得加上一项,那就是艺术家的天分。

格林开始修整死皮的时候,詹姆斯终于要帮遗体化妆了。巴里科恩家的人好像视力都不太好,詹姆斯那双高度近视的眼睛几乎就要凑到遗体的脸上了。

首先是底妆。遗体化妆的第一步是要让干燥的肌肤恢复光泽。詹姆斯用手指沾上珍珠大小的粉底液,轻薄而均匀地在涂抹在遗体的脸上。

上完粉底后是涂散粉的工作。这个阶段和安置遗体的房间里的照明灯光也有着微妙的关系,对于散粉的颜色选择必须非常慎重。优秀的遗体化妆师会根据死者的肤色、光线明暗和色彩程度等做出判断。格林心里觉得詹姆斯选的粉颜色有点偏白,不过结合预定摆放这具遗体的那间太平间的照明来看,颜色应该刚好吧?遗体展示其实跟画展差不多,需要考量的因素是一致的。

上好粉底,就轮到腮红登场了。此时遗体的肌肤已经恢复了生气,所以需要在两颊画出健康的“蔷薇色”才行。詹姆斯拿起腮红刷,轻轻地从遗体的颧骨往耳后刷去,最后再刷到额头。不一会儿工夫,遗体因为生病而瘦削凹陷的两颊就饱满了起来,明显丰腴了许多。格林被詹姆斯的表演吸引,不小心把中指的指甲涂花了。

沃特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或许他也被詹姆斯神乎其神的化妆技术给迷住了,竟然拿错了衣服。詹姆斯捏着沃特斯递来的衣服袖子,一边抖动,一边冷冷地说道:“喂,你拿这种便宜的裹尸布来,是想给我老爸穿吗?”

詹姆斯手上拎着的“裹尸布”,是一种略显奇特的衣服。外套、衬衫、背心、裤子,从上到下全都连在一起,而且还被刻意设计成只有正面,没有背面。遇到遗体死后僵直太严重没法穿衣服的情况,或是家属想省一笔服装费的时候,只要把这种衣服往躺在棺材里的遗体上一盖,看起来就像是穿上衣服了。詹姆斯把衣服塞回给沃特斯,说道:“这是老爸生前指定的,他最喜欢这一套,诺曼已经准备好了,不信你去问他。”

沃特斯慌慌张张地出去了。趁着只有两人,格林忍不住称赞道:“好厉害,像还活着一样。”

詹姆斯讶异地挑起眉毛看着格林。

“怎么,朋克小子也懂得欣赏吗?不过呢,这只是骗小孩子的把戏,我个人倒觉得这份工作没什么了不起的。”

“为什么?”

“嗯,用人工手段使尸体复活,终究只是昙花一现,只是让悲痛的死者家属高兴一下,两三个星期后还不是一样会腐烂?遗体保存这种技术,说穿了只是保住一副皮囊,做得再美都是假的。”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詹姆斯眯起眼睛,陷入了沉思。过了半晌,他终于开口道:“所谓的美……就是死亡本身。就是这样了。”

“死亡本身?”

“没错。放眼整个自然界,再思考整个宇宙,究竟是有生命的东西多,还是无生命的东西多?在整个宇宙中,比起不断重复吸收、排泄、繁殖这些行为的有机物,保有平衡状态的纯粹无机物要自然、美丽多了。比起玫瑰色的脸颊,反射出冰冷光泽的石头要更吸引我……”

“人类也是死了才更美吗?”格林有些心不在焉。

“没错。人类从一出生,身体就带着死亡。人类活着的时间内,其实每天都会死去一部分,每天都在朝死亡迈进。然后,当有一天体内的死亡迸发出来,使肉体腐朽的那一刻,人类就终于可以回归到自然、美好的平衡状态,加入永恒的行列。”

格林发现,平常总是面无表情的詹姆斯,在谈及死亡的时候眼睛会瞪得很大,充满热情。之前在茶会上他虽然没表明观点,不过看样子他也是怀着对死亡的独特见解从事殡仪馆的工作的。格林忍不住把心中的疑问说出了口。

“那在你的身体里面,是否也积存着死亡之力呢?”

一瞬间,詹姆斯的肩膀缩了一下。可以说,在他尚未理解格林的问题之前,身体就已做出了反应。

“嗯,或许吧!这种力量每个人都有……或许说成‘死亡本能’比较恰当。老爸之所以自杀,也是因为他终于无法忍受体内的死亡本能了吧?老爸想脱离充满痛苦的生的世界,回到自然、安详且平衡的世界。所以我说这种充满欺骗的遗体化妆术,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詹姆斯讲到此处,沃特斯刚好回来了,身后跟着捧着衣服的诺曼。

接着已故的墓园主人就被打扮得整整齐齐。工作完成后,格林获到允许可以离开了。但他刚把手放到门把上,身后的詹姆斯突然出声问道:“喂,有人偷了一些防腐剂,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注释:

说起“rustneversleeps”,肯定马上联想到尼尔·扬与美国乐队crazyhorse的同名现场专辑。尼尔·扬用“rustneversleeps”来表达这场演唱会的精神,其中作为开场与结束的《heyhey,mymy》一曲中有一句经典歌词:it'sbettertoburnoutthanitistorust.(与其生锈,不如燃烧),可谓点题,下文中也出现了这句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