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巴里科恩非死不可。
——英国传统民谣
1
右手的食指在打字机的键盘上缓慢摸索着。按下了j键。接着,右手的食指找到位于第三排的o键。接下来是h键,之后是n键……打字纸上出现了一个词:
john
这是非常重要的讯息,希望他能牢牢记在心里。这样才不枉我大费周章地打出来。
打字声还在啪啦啪啦地响。真的有必要做这些事吗?可是,还是谨慎一点为妙,希望他能彻底理解我说的话。
对了,还得把数字打上去。
11:24,2:11
这些数字也是必须的。必须让他确切地了解整件事,因此要展示出数字,清楚地将那个时刻告知他。
接下来还是文字。
seconddeath
第二名死者。没错,看到这些字,他应该会觉得害怕,说不定他会以为是来自某人的警告。不过事到如今,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所以,希望他能直面这一事实——不,应该说这是绝对无法动摇的真实。
想到这里,凶手开心地笑了,接着把纸从打字机上抽了出来。
2
当巴里科恩家族因为临终宣言的闹剧而乱成一锅粥的时候,理查德·特雷西警官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最后一根香烟也抽了。考虑片刻后,他还是把最后一根烟塞进了嘴巴,接着把空香烟盒揉成一团,随手扔到桌上。一名女警立即皱起眉头,站起身来,去打开了换气扇。
特雷西权当没看到,照样点着烟。在大理石镇警署里,一个月以前,厌恶抽烟的人就已经占据绝对上风。特雷西所在的部门里,至今仍顽强抵抗的就只剩下他和一名预定将于下个月退休的老警官。
特雷西心里颇有怨言。他简直无法想象没有烟味、没有咖啡那煳香味的警署。
所谓的警察,本来就是为了清除世间堆积的压力和不健康事物而存在的职业。警察要是跟那些雅皮士、证券公司职工一样,又是戒烟、又是上健身房的话,那还有什么意义?
在心里咒骂的同时,特雷西却也逐渐感觉到心虚。不过一个小时,眼前的烟灰缸就已无“立烟”之地,就要溢出来了。或许自己真的抽得太凶了。
特雷西从抽屉里拿出小镜子,偷偷地照了起来。
镜中,疲倦的中年男子正用一双充血的眼睛不安地望着自己。这一个月他几乎没怎么睡觉。每天晚上要是没有巴比妥、溴戊酮尿素这些安眠药和老祖父威士忌(幸好这东西的危害比药物要小)的帮忙,他就睡不着。不止如此,原本就稀疏的头发,现在每天早上还要再掉一大把,牙龈出血也没停过。因此,不管外面是晴天还是雨天,他的心情永远是阴天。
最近特雷西总在十分短暂的浅眠中梦到乱七八糟的新闻标题:《颇有才干的特雷西警官死于杀人魔“压力”之手》。虽然他对这几年兴起的健康热一直很抗拒,但自己也知道神经即将超负荷,内心也为此充满不安。
特雷西叹了口气,收起镜子,视线转向桌子对面的同事。对面那位也在照镜子,不过人家使用镜子的目的跟特雷西不一样,他可积极多了。对面的男子手里拿着牙线,在清理牙齿。其他时候他还会对着镜子整理头发或是涂护唇膏什么的。特雷西对这个男人——他的部下查理·福克斯刑警——极不欣赏,这个年轻人脑袋里整天想的就只有打扮和打听漂亮姑娘的电话。而且他之前说过,之所以当警察,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很酷”。作为一位务实辛劳的警官,光是这轻佻的言论就让特雷西无法容忍。
就在特雷西打算开口讽刺福克斯的时候,同事威尔逊警官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威尔逊用力扯开脖子上的领带,眉头深锁。特雷西很喜欢威尔逊,他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警官。威尔逊一看到特雷西就举起双手,做出“我投降”的动作。
“还是不肯招吗?”特雷西问道。
“是啊。不愧是大理石镇警署票选出来的最佳嫌疑犯。四十二岁、单身汉、五金店老板,跟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两年前曾在梅菲尔德公园的树丛里对慢跑的女孩子伸出过魔爪。有这样的前科,我真想把奥斯卡奖发给他了。”
“不在场证明呢?”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得可以用牛皮纸印刷、出版、公布于世。没用的,这家伙不是凶手。”
虽然是与自己无关的事,但特雷西很同情威尔逊。万圣节那天晚上,一名女高中生失踪了。今天早上,在诺克斯山的森林里找到了她的一条手臂。除了这名女高中生外,这三个月内已经有三个女孩失踪,她们的年龄都只有十六七岁,其中两人在大理石镇读高中,另一个在比萨店做服务员。这些女孩都是无缘无故突然失踪,到现在都还没找到。无论哪个案子,警方到目前都没有任何线索。
威尔逊一脸厌烦地继续说道:“镇上人心惶惶的。我不是这儿长大的,不清楚以前的事情,有人在传,说是很早以前的杀人魔复活了什么的。这种荒谬的小道消息多着呢!”
“刚才在这里大闹的老太太也是吗?”
“那种人最伤脑筋了。她跟失踪了的女高中生住在同一条街上,刚才一进门就大声嚷嚷:‘我家的罗吉也是,那天晚上消失不见了!’害我吓了一跳,以为又有案子发生。”
“结果不是?”
“结果罗吉是她养的猫!气死我了。像她那种人,肯定把猫当宝贝,用塞维尔的精致瓷器盛猫粮给它们吃。看看我阿姨,一个塑料碗一用就是十五年,现在肯定还在用呢!”
威尔逊嘟起嘴巴哼了一声,接着把一张照片扔到了特雷西面前,说道:“这是女高中生珍妮丝·西蒙斯失踪之前的照片。她弟弟拍的。”
照片有点失焦,一看就知道拍摄经验不足。红红的脸蛋、身材微胖,典型的乡下女高中生模样。她是学校里的啦啦队长,课外在甜甜圈店打工,然后让自称出自“显赫名门”的修车厂工人弄大了肚子……特雷西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些老掉牙的戏码。
照片里的珍妮丝很应景地穿着万圣节服饰,手上拿着用厚纸板剪成的粗糙的“杀人道具”——应该是小斧头之类的吧?她还戴了面具,只是照片里面具被推到头上,看不清是什么。拍照地点是大理石镇郊区的某处空地,女孩背后是马路边的白色围篱,不远处有一栋废弃大楼,马路上停着一辆拖车。这是通往墓碑村的一一三号公路。女孩正开心地展示着她的万圣节装扮,谁曾想,拍完照的几分钟后,真正的怪物出现,把她抓走了。
“事实上,就在这张照片拍完的几分钟后,这条马路前后拉起了封锁线。”威尔逊一边回忆一边说着,“因为附近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后来抢匪在强闯封锁线时被捕,然而珍妮丝却不见了。如果凶手是开车把她带走的,照理说应该会被拦下来……”
“照片里的这辆拖车查了吗?”
“当然。是一辆废车,没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特雷西点了点头,把照片放进抽屉,转而开始研究自己负责的案件。
然而不久之后,他就察觉到一件与这张照片有关的奇怪事实。
3
史迈利上演临终闹剧的当天晚上,柴郡一边在殡仪馆幽暗的走廊上散步,一边对回到这里感到后悔。母亲此刻正忙着规划接下来的人生,看到她这个拖油瓶归来,自然没有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至于未来的继父约翰,则是打从一开始就摆出不欢迎的态度。
柴郡看了一眼手上的旱冰鞋——约翰的做法实在令人气愤,所以她偷偷跑去经理办公室,把旱冰鞋拿了回来。一想到今后就要天天面对约翰,她就忧郁起来。她只想和妈妈两人一起生活,如今看来这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等约翰的宝宝出生,自己肯定就更多余了。凡事都有尽头,也就是所谓的死亡。史迈利爷爷此时正等待的“尽头”,每个人都要面对……
柴郡不想继续思考下去了。她可以直面人生,却不想去分析它——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在未来等着自己的,只有不可预知的深渊,她是这么想的。成天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只会让日子难过。直觉告诉她,“及时行乐”才是人生的价值。不,应该说,“及时行乐”就是她的人生。
不管怎样,找到格林,去大理石镇的迪斯科舞厅彻夜狂欢吧!柴郡下定决心。史迈利的临终闹剧演完之后,格林就去殡仪馆帮忙了,直到晚餐都没回到巴里科恩宅。从昨天开始,格林的态度就显得有些冷淡,对此她有些纳闷。她一面小心翼翼地不让殡仪馆里的古板员工发现——他们可讨厌这个总在殡仪馆里闲逛的朋克姑娘了,一面在走廊上寻觅着格林的身影。
为了营造庄严肃穆的气氛,殡仪馆里的灯光一直很昏暗,且馆内十分寂静。柴郡最受不了这种阴森的感觉。只能听到家属压抑着的哭泣声,以及作为背景音乐的阴沉得要死的弥撒曲和安魂曲。再在这里待下去,自己肯定会继续消沉……
就在这时,从走廊尽头传来完全不同的声音,把柴郡吓了一跳。她朝声音的源头看去,发现有一个房间的门半掩着,刚才没注意到,有灯光和声音从里面流出来。那声音是歌声,而且是老人豪迈的歌声,几乎可以用“放声高歌”来形容了。
在这装腔作势的殡仪馆里,可以这样放声高歌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柴郡忍不住向那扇门靠近。门上的牌子写着“升天室”三个大字,是前天曾来过的那间太平间。美国的殡仪馆,太平间除了用于安置遗体外,通常还供遗族和观礼者瞻仰死者,举行葬礼。这么说来,这么大的声音应该是悲痛的宾客发出的——可这又怎么可能……
突然,柴郡眼前的门打开了,有人出现在她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