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亲爱的,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特·约翰逊《我与魔鬼蓝调》(meandthedevilb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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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会饿死的。”
对格林而言,刚走进房间的柴郡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他极大的讽刺。他决定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日,星期天早上——这是格林死后的第二天早上。也难怪他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
格林忧郁的原因不全是心理上的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经过一个晚上,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有明显的异状。天亮之后,腿部开始出现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了紫红色,范围进一步扩大。虽说用手指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毫无疑问,那就是令人生厌的、人们所说的“尸斑”。血液循环停止后,体内的血液都集中到了身体较低的部位。格林顿感不寒而栗。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肉体却已确实进入死亡状态。
格林跳下床,走进浴室,对着镜子端详。一张毫无血色的苍白面孔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已经度过了死后肌肉僵硬状态,手脚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感觉还是有点奇怪,像是变成了被人操控的人偶。听说尸僵状态结束后,尸体的脸颊肌肉会放松,看起来好像在笑。不过原本格林就总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算特别明显。总之,这下格林真成了“象牙色的笑容”了。
格林开始化妆,想遮掩难看的脸色。看到化了妆的朋克族男孩,周围的人只会觉得又是为了标新立异,不会起什么疑心吧。此时的格林特别庆幸自己平时的愚蠢笑脸和朋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又发现眼睛由于干燥而有点混浊。于是他滴了些眼药水,并学早期的娄·里德那样,戴上了贴合面部的细框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算有人盯着他的脸看,也不怕被看出是死人了。外人会把他当成疯狂的朋克男,主动把视线移开吧。
折腾了半天,格林总算觉得镜中的样子达到满意的效果了。这时,柴郡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吃饭。在巴里科恩家,柴郡和格林一向被视为反复无常的怪人,因此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行啊,走吧!”
格林接受了柴郡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查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而自己就算一直窝在房间里静静地等待,也不是办法。不过不能被柴郡碰到身体——格林的体温已低至十度左右,手一定像大理石一样冰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握住方向盘,格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还真是厄运连连,先是被哈莱姆贫民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粉红。如今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竟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席。
从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格林的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灵车就要开出停车场时,后视镜里映出抱着装了猫的篮子的约翰,他正要坐进奔驰车里。柴郡一看见约翰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家伙真讨人厌,他对那只上个星期刚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妈再生一个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只能穿破烂衣服,成天被罚刷地板。”
格林刚好也想借聊天来转移注意力。
“很可能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啊?”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酒店,好专心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史迈利爷爷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就去通知他。对他来说,父亲没有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都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做什么打算。从昨天开始一直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妈是不是也做了什么亏心事?”
“嗯……八九不离十吧。虽然妈妈没对我说,不过我毕竟是她女儿,多少有点心灵感应……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一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方向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边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加油站兼咖啡店,这种店铺在美国很常见。两人还未曾光顾过这里,决定今天去看看。
车子一过十字路口,就能看到一排立着的红色加油机,仿佛被血染红的墓碑。格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冤死之人和英年早逝之人的灵魂聚集徘徊之地”这一迷信说法,心想,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无论外观还是内部,这家店都和普通咖啡馆毫无二致。进门右手边是吧台,吧台里面,红鼻子大叔老板正把汉堡肉扣到铁板上。墙上贴着三年前推出的一款清凉饮料的海报,角落里摆放着点唱机,里面收录的肯定都是些五年前的流行歌曲吧。
吧台边坐着两个男人,一个是把t恤的袖子卷到肩膀处、满脸粉刺的青年。他一边跟店老板聊着低级笑话,一边喝着啤酒。另一个人坐得远远的,似乎想与陌生人保持距离。他穿着运动外套,捧着一杯咖啡。店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保时捷,另一辆是喷成恶趣味的紫色的老式庞蒂克。就算是分不清楚保险杆和引擎盖的老婆婆,也猜得出来两辆车分别是谁的吧。
当门铃在格林和柴郡的身后响起时,店老板和粉刺青年同时转过头来。他们好像不太欢迎走进来的这对朋克男女,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两人,一下子就都面无表情了。卧在店里的那只长得特丑的猫也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格林和柴郡都觉得不太舒服,但也没别扭到想掉头走人,便硬着头皮坐在吧台前。老板默默地转过身子,后背冲着他们,又煎起了汉堡肉。两人就对着他的后背点了餐。
“我要芝士汉堡和香蕉奶昔。”柴郡说。
“我要啤酒。”格林说。他一点食欲也没有,连水都不想喝。
老板依旧背对着他们,点了点头。坐在格林旁边的粉刺青年好像想说点什么,发出一声轻笑。在乡下经常会碰到这种人,格林不想惹是生非,但依照经验,还是姑且做好了心理准备。
等餐送上来的空当,粉刺青年开口了。
“那辆愚蠢的车是你们两位的吗?”
果然来找碴了,格林心想。
“愚蠢的车。你是指外面那堆紫色的废铁吗?”格林回应道。
粉刺青年面对这番揶揄一时愣住了。这时红鼻子老板插话进来。
“加斯说的是那辆颜色惹人厌的灵车啦。开着那种车子到处跑,简直是扰民!”
粉刺青年加斯一脸深得我心的模样,和店老板一唱一和起来。
“对啊!比尔说得对。这里可不是纽约的后街小巷,不是在鼻子上涂脂抹粉的家伙该来的地方。还是说……”
老板比尔接着讲了下去。
“还是说,你们是来绑架女人的?”
至今为止,格林和柴郡因为外表打扮已经遭受过各种不白之冤。像格林,就曾被怀疑偷了伊丽莎白女王的马桶座。只是,平白无故被说成绑架犯,这实在是太过分了。愤慨的柴郡开始抗议。
“开什么玩笑,我们才不是——”
“等等。”格林打断了柴郡。近三个月,有三名年轻女子在大理石镇失踪,这件事他也知道。格林问老板:“又有女人失踪了吗?”
“对啊,前天的事,就万圣节那天晚上。因为天都黑了还有很多小孩在外面闲晃,镇上的人都很警惕,结果还是出了事。失踪的是一个住在葡萄藤街的高中女生。真是可怜,年纪轻轻就……”
“已经发现尸体了吗?”
“只找到了左手。”
柴郡刚咬了一口薯条,就这么卡在嘴里。老板没在意,继续说下去。
“今天一大早,在墓碑村盖图书馆的木匠发现的。说是在诺克斯山的山毛榉树林里,距离春田瀑布没多远的地方。虽然只发现了一只手,但从戴在手指上的戒指推测就是那名女高中生。看来又要有一场大骚动了。大家都在说,那家伙回墓碑村了……”
“那家伙是指……”
“就是杰森啊。”
这次换格林吃惊了。不过老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
“就是杰森·巴里科恩啊!谈论他在本地可是个禁忌哪……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至少二十年了。也是现在这个季节,就是约翰逊和尼克松送给越南一大堆炸弹当礼物,正耀武扬威的时候。在这附近,有四个女人失踪了。”
“我听老爸说过这件事。”加斯的语气就像在谈论喜欢的电视节目,“当年也是在诺克斯山的深山里发现了女人尸体的碎块,对吧?”
比尔沉重地点了点头。
“是啊,那情景很吓人。女人的尸体好像是用电锯之类的东西锯开的。”
“凶手抓到了吗?”柴郡战战兢兢地问。
“没有。不过警方有怀疑的对象。有人目击到命案发生前,万圣节那天,有一名男子跟最后一名被害者在一起。那名男子就是——”
“就是杰森·巴里科恩吗?”格林抢先道。
“没错。就是住在墓碑村的史迈利·巴里科恩的儿子,开微笑墓园那家。他曾以随军牧师的身份前往越南,好像在那里发了疯,之后就回家在家休养。”
比尔不知道,格林他们也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人。
“真的是杰森做的吗?”
比尔面露困惑,回答道:“哎呀,这个嘛……八成是他做的吧。因为出现目击证词后,他马上就逃了。警方展开了大规模的搜寻行动,还跑到山里去找,但哪里都没有杰森的身影。一个月之后才找到了他。”
“抓到他了?”
“嗯,不过抓到的是他的尸体。在诺克斯山的一处山洞里发现了他已经腐烂的尸体。然后此案就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草草结束了。但镇上的人坚信,杰森就是凶手。最近竟然又发生了类似的事,所以大家都在说那家伙复活了。‘万圣节的杰森’复活了。”
柴郡拉了拉格林的袖子,小声嘀咕道:“喂,他说的杰森,是莫妮卡奶奶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个杰森吗?”
比尔也听到了这句话。
“喂,你们跟巴里科恩家很熟吗?”
柴郡尚未弄清楚状况,格林没来得及阻止,她已经得意扬扬地说了起来。
“没错。跟你们这些穷光蛋不一样,坐在这里的格林先生可是大财主巴里科恩家族的小少爷。”
比尔听了,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表情,说道:“呵,那真是失敬了。没想到史迈利·巴里科恩会有这种流氓孙子——不过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反正他不只赚死人的钱,还让活人遭遇不幸。不只杰森……”
“怎么说?”格林追问。
“弗兰克也是被你们逼死的。”
“弗兰克?”
“是的,弗兰克·奥布莱恩,墓碑村的资深地产商,跟我是多年的好友了。可是就在昨天晚上,他出车祸去世了。”
“而你认为,他的死是巴里科恩家害的?”
“没错,他的车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掉了下去。虽然大家都说那是一场意外,不过我认为他就是被约翰·巴里科恩害死的。弗兰克从史迈利那一代就跟墓园签了约,负责代理坟墓用地,可自从史迈利的儿子约翰继承家业后,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好。前阵子,约翰说不想跟弗兰克续约了,反而找上一个可疑的日本人,签了土地开发合同。我想弗兰克一定因为这事而情绪低沉沮丧,因为墓园的生意对他来说是所有的收入来源。他会开着车直接从悬崖冲下去也是情有可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