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的法则?那是为唤醒死者而存在的。
——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dicksoncarr)《唤醒死者》(towakethedead)
1
“咦?死人复活?恶心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
柴郡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格林猛然回过神来。她一只手拿着咬了几口的巧克力棒,另一只手捧着封面印有“探案实录”四个字和惊悚图片的杂志,正忙得很。看来她这话并不是对格林说的,也并非看穿了格林内心的想法,只是杂志上的报道让她坐立不安而已。
“别这么大声,柴郡,吓了我一大跳。难不成你希望我把方向盘打偏,然后我们俩一起躺进后面那口棺材里吗?”
为了掩饰内心的胆怯,格林故意吼得很大声。可柴郡也不是吃素的,立马反唇相讥。
“哎哟哟,我才不想和你一起躺进棺材里呢!”
“是吗?你那副身材,要和你一起躺进去也的确有点困难。”
对于柴郡而言,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让她烦恼的就是自己的体重了。听到格林的嘲讽,她便立刻将没吃完且黏黏糊糊的巧克力棒塞进副驾驶座前方的置物箱里,皱着眉头说道:“你是因为被我逼着买下这辆滑稽的棺材车而不爽吗?”
柴郡的这番话让格林回想起买下这辆车的经过。昨晚,他们在哈莱姆贫民区的地下酒吧喝完酒,柴郡突然说:“我们买辆美国车回去吧!”这便是起因。
“做殡仪馆生意的那户阴沉沉的人家,出门不是都坐什么粉红色的凯迪拉克吗?”
柴郡愤愤不平地抱怨着,从胸衣和靴子里掏出好几张大面额的纸币。这些钱似乎是她在巴黎从事一些“不太合法”的生意所赚来的。
俗话说,财不露富,树大招风。果然,隔壁桌的黑人和哥伦比亚人双双围上来套话。
“嘿,兄弟,我这儿有份不错的买卖……”
自称艾斯的黑人说他有一辆“非常特别的高级车”,拼命地推销。一般情况下,碰到这样的家伙都得留个心。可当时柴郡的戒备心已经和酒水一起被她泼到了桌子底下,而经验老到、生性多疑的格林也因为艾斯悄悄在他耳边说了句“附赠上等的粉”之后,彻底沦陷。
于是,他们按照艾斯的指示,深夜来到一条小巷。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醉得不轻——静静停在那儿的,不是烂醉如泥的人眼中常有的粉红色大象,而是一辆被涂成粉红色的灵车。
当五名长相凶恶的流氓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格林才明白他们被摆了一道。柴郡的酒也全醒了。钱被骗走倒没什么,只要不被侮辱就好——她这么想着,拼命在胸前画十字。柴郡的祈祷大概被上帝听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上帝派来了救世主。
上帝派来的使者是黑色的天使——两位身强体壮的黑人。两人都打扮得十分花哨,像是刚跳完迪斯科舞回来。他们钻过坏掉的栅栏,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人肩上扛着爱好说唱的年轻人们所喜爱的磁带式录音机,另一个人则拿着一把巨大的手枪,枪托看起来甚至能敲晕一头水牛。光是看到这两个人的脸,艾斯那群小流氓就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把车子留下!”——趁着拿手枪的男人发话的机会,他们如同敏捷的蜘蛛一般四散逃开了。
虽说艾斯那群人逃走了,但格林和柴郡依然提着一颗心。眼前的这两个黑色天使会不会转眼就变成新的“死亡使者”,这点无人能保证。大概是察觉到了格林二人的不安,肩上扛着录音机的男人开口道:“别担心,我们可不会乘人之危。不过,你们两个可别以为一身朋克装扮就绝对安全,在这种地方,不多加小心的话,连屁股上的毛都会被全部拔光。我们的辖区里,就数这一片的治安最差了……”
“辖区?”格林鹦鹉学舌般地反问。
“是啊!”对方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这是我们第三十三分局的辖区。”
“你们是……警察?!”格林和柴郡的惊叫声回荡在小巷中。
这对朋克男女会这么惊讶也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这还真像会在纽约的后街发生的小插曲。
松了一口气的格林和柴郡道了谢,打算离开。这时拿枪的那位警察说话了。
“嘿,年轻人,你们就这样走回去也太招摇了!我看就把这辆粉红色的高级车开回去如何?虽然款式有些老,还是辆赃车,不过它可不是小气的日本产的汽车,而是如假包换的庞蒂克轿车。也算是便宜你们了!”
这位警察一刻都没松开过手中的枪,格林和柴郡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宝贵提醒——在纽约,流氓和警察是一丘之貉。于是他们乖乖奉上了身上所有的钞票,换来那辆破旧的灵车,犹如丧家之犬般踏上了归途。
2
“喂,格林,这上面说死人复活了——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柴郡的声音再度把格林拉回现实。她正叫嚷着刚刚在杂志上读到的一篇报道,是来自得州的内维尔警官的经历,但她打死也不相信。
“这也太扯了。上面说内维尔警官来到一处命案现场,正打算逮捕凶手的时候,已确定死亡的被害人却突然爬起来逃了出去。你相信这种鬼话吗?”
格林没好气地回答:“得克萨斯那种地方,连剥下人皮当面具、拿着电锯追杀女人的变态都有,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美国就是这样的地方。”
柴郡瞪着格林,一脸无法接受的表情。格林叹了口气。
一般来说,柴郡的消息来源不是地下发行的摇滚杂志,就是mtv之类的电视节目。而这个月她一直在巴黎游玩,因此完全不知道美国最近发生的大骚乱。
“死人啊,的确复活了。”
格林看向柴郡,用讲道理的语气说道。接着他从车子的置物箱里拿出昨天看过的《新闻周刊》,扔到了柴郡的膝头。封面上印着一张棺材的特写照片,以醒目的字体写着引自《圣经》的标题《行过死荫幽谷之人归来》。这篇专题报道的内容主要是结合采访,从各个角度去分析近一个月来轰动全美,不,应该说震惊全世界的“死者复活事件”。格林一边回忆着报道的内容,一边解释给柴郡听。
“你看到的那样的事件,全美各地都发生了,只是内维尔警官遇到的情况比较戏剧性,才会被媒体争相报道。连那起案子算在内,已经报道出来的死者复活事件有十三起了。”
“十三起!”柴郡瞪大双眼。
“嗯,第一起事件发生在一个月前。犹他州沙漠旁一个名叫索色兰的镇里,一位叫约翰·哈维的老人过世了,是衰老导致的自然死亡。听说他快九十岁了。医生的死亡判定非常周全——首先是呼吸停止,呼吸中枢系统停止运作,心脏停止跳动。当然,脉搏也没了。接下来确定了死者的瞳孔已出现扩散现象,这同样是间脑的反射中枢停止运作的证据之一。最后医生还依照这个国家的惯例,对死者的脑电波进行了检测,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丧失’。于是判定约翰·哈维确实已经死亡了。遗体当天便送去了殡仪馆,经过防腐处理后装进棺材,暂且运回家中。然而……”
“然而?”柴郡用力吞了一口口水,紧紧揪着格林的皮夹克的袖口。
“棺材运回家的那天晚上,哈维的家人正在吃夜宵时,突然听到放棺材的那个房间传出开门的声响,然后,他便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是指谁?”柴郡的声音已近乎悲鸣。
“当然是那位死去的老人啦!哈维老人出现在家人的面前,对他们说:‘也帮我做一份火鸡三明治吧,我总觉得晚餐还没吃过呢!’听说他的家人们的反应分为三个阶段:最初,他们产生了老人还活着的错觉。哈维晚年时老年痴呆很严重,总是吃过晚餐后又坚持说还没吃。接下来他们认为是医生的判断出错了,老人只是假死,现在又活过来了。这时候想必全家人都很高兴吧。然而接着又想到某件事时,他们便完全高兴不起来了。”
“为什么?”
“老人是在殡仪馆那边入殓之后才被运回家里的。换句话说,老人全身的血液应该已经被抽干了,而且身体里注入了防腐剂。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怎么都不可能活过来的。据说,意识到这一点后,哈维一家的尖叫声连一条街外的人都听到了。”
“后来……怎么样了?”柴郡把格林的袖口抓得更紧了。
“他的家人又去把医生找来做诊断,但‘已死亡’的判定依旧未被推翻。于是哈维被立刻送往医疗中心,做了一大堆检查之后,医生终于确认,自人类出现,不,应该说自有生物出现在地球的三十亿年以来,最具冲击性的事情发生了。也就是从医学临床角度看已确认死亡、身体各部分组织也都已死亡的生物,不但能行动,而且有思维活动。这种无法想象的奇迹真的在所有人的眼前发生了。”
柴郡此时的表情,就像一下子受到了四十亿年生物史的冲击。沉默了片刻后,从她嘴里提出的疑问,却只有幼儿园幼童询问四十分钟后吃什么点心的程度。
“那、那位哈维爷爷到了医学中心后,还要吃三明治吗?”
真是的,女人提问的重点总是不对。格林一边叹气一边答道:“嗯,应该会吧。只不过就算他想吃,也不能让他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