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无法接收)……的时候,他在约翰·列侬的耳边不断地呢喃着:“我知道死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温斯顿·欧普奇博士(接受wmqc电台访问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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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色的旧款庞蒂克灵车正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北方疾驰而去。
这里是新英格兰的一处乡村,此时正是枫叶转红的季节。布满金黄色糖枫树的丘陵上,到处是准备采集树液、制造糖浆的农民;农场里的人们则专心照料着预定要在“东北王国秋收节”上展出的漂亮的黑白相间的奶牛,以及体型虽然矮小却精悍强壮的摩根马。
粉红色的灵车一个劲儿地往前开着,仿佛对这充满秋意的风景毫不关心——这番奇妙的情景,若是被隐居于村落中的那些老嬉皮士瞧见了,非得一边挠着花白的头发,一边惊叹道:“难道我还没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嗑药后做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吗?”正因为这里是乡下,这辆灵车才会特别惹人注意——其实也并非如此。就连常坐地铁,已经看惯了墙上那些迷幻而怪异的涂鸦的纽约客,两三天前亲眼看见粉红色灵车从第五大道穿行而过的时候也都吓破了胆。
从刚才起,已经有好几辆附近农场的载货卡车和灵车擦身而过,或是被其超过。驾驶车辆的农夫们的反应大体一致,他们都先是惊讶,继而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这种事情会发生,都是民主党的错(当然也有人抱怨共和党);最后,他们开始怀疑这会不会是某种新上市的饮品的广告车,或是某家快餐连锁店的宣传手段——反正是只有美国佬才会耍的花招。
之所以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最直接的理由是车身上似乎印有一排灰色的文字。然而,当灵车稍稍减速,农夫们得以看清楚文字内容的时候,刚刚的推测就好似从货车货架上掉落的汽水瓶一样,摔了个粉碎。取而代之的是满腹的疑惑,像干草垛一样塞满了他们的脑袋。车身上印着的,既不是dr.pepper汽水品牌的字样,也并非麦当劳专属的黄色logo。随着车身的颠簸像在跳霹雳舞一般的文字,其内容是:
“性爱与死亡亲如兄弟”。
与大人们相反,亲眼看见这辆车子的孩童们则多了一些浪漫的幻想。他们纷纷停下手上正在雕刻南瓜灯的工作,想象着此刻坐在车里的该不会是为了今天——万圣节——特地从地狱苏醒过来的亡灵们吧。
事实上,灵车里的确坐着一对全身黑衣的男女,但并非什么亡灵。除此之外,还有一口古旧斑驳的棺材。
棺材里面并没有遗体。实际上,这口棺材是用来装前座两人的衣物、漫画书以及磁带的,相当于旅行箱。不过,由于棺材的内衬用的是上等的好材料,触感也不错,因此两人也打算彻夜狂欢之后在里面小睡片刻。
不仅棺材用途奇怪,前座上男女两人身上所穿的黑色衣服也算不上与灵车氛围相配的丧服。虽说都是黑色的衣服,但这个国家的人们还没开放到能把宽肩膀、下摆镶着铆钉的黑色皮衣当作丧服。即使两人看起来不像是恶魔,但他们的穿着和这部外观花哨显眼的灵车,还是在民风淳朴的新英格兰乡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其中,像是偏执狂一样的男人正紧握方向盘。他的皮夹克里面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需要用别针别起来的t恤,下半身则是一条黑色皮裤。稍长的金色头发特地用伦敦的自来水清洗过,再抹上发胶,每根头发都笔直地朝天竖立。这种仿佛在向全世界挑衅的发型,难免让人想起东方神话里的雷神,只不过他的面孔与之十分不相称——有些东方人特色的细长眼睛,眼角处略微下垂,嘴角却上扬。正因为如此,象牙色皮肤的他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好像在咧着嘴巴笑一样。
脸上挂着笑容的男人此时猛踩着脚下的油门,伴随着车子的晃动,耳垂上剃刀形状的耳坠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左右不停地摆动着。
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扮相也很有看头。厚厚的褐色刘海仿佛垂柳一般兀自摇晃着(她的父母看到她这副样子,想必也要叹息摇头吧),直直地垂到她的嘴角。两边的头发有几撮挑染成金黄色和土耳其蓝色。若是不化妆的话,她的脸蛋或许还称得上清秀,然而拜一大片仿佛蜘蛛巢穴的厚重眼影和眼线所赐,她看起来就像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故意走颓废路线的二流女演员一般。要说恶趣味的话,她的着装和身上的挂饰同样让人叹为观止——皮夹克里面穿的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的迷你裙,有些粗壮的双腿裹着娼妇最爱穿的黑色网袜,并且略具挑逗意味地交叉在一起。手腕上哐啷作响的是美国同性恋间最为流行的、套在那话儿上的铁制圆环;脖子上戴的也不是项链,而是镶有铆钉的红色漆皮项圈。
女人特别中意这个项圈,男人说看她这样戴着,就好像“被有钱贵妇囚禁起来的、欲求不满的小狗”。不过,事实上,女人的容貌更像猫——圆脸、小鼻子,以及和男人一样有些上挑的嘴角。因此,她的表情看上去总像带有一丝戏谑。
女人从袋子里拿出刚从商店买来的棒棒糖,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转头问男人道:“呃,格林,你在想些什么呢?”
男人隔了几秒才不太情愿、一脸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在想,如果我死掉的话,会怎样?”
女人那小巧的鼻子仿佛拥有生命的独立个体一般皱了起来。
“哼,少来!你一天到晚都在考虑这些阴暗的事情,可是配上你那张像是在笑的脸蛋,就没法故作深沉了吧!本姑娘柴郡可不是吓大的!”
当然,“格林”只是男子的绰号,他的本名是“弗朗西斯·巴里科恩”这个气派的名字,但伦敦的狐朋狗友都称呼他为格林。人在刚刚死亡的时候,面部会因死后僵直而抽搐,不过待上一两日之后,肌肉就会开始放松,死人的表情会变得好像在笑——某位作家就把这种现象称作“象牙色的笑容”。正因为这个拥有东方血统、肤色是象牙白的怪小伙儿总是一脸嘲笑地把“如果我死掉会怎样”这句话挂在嘴边,那群狐朋狗友才会称呼他“格林”。
被柴郡嘲笑了长相,格林发起火来。
“你不也一样?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冷笑的柴郡猫,才会有这个绰号吧!”
柴郡学着猫,姿态高傲地将头扭过去,看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格林想起了两人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虽然不清楚她的绰号是谁给取的,取这个绰号的理由又是什么,不过他们邂逅的过程,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所描写的柴郡猫登场时的场面。
那时格林正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一些杂务。当天,他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尔·阿里所著的《接近穆塔希姆》。不知为何,突然有褐色的水滴滴落在书页上。眼见着一滴、两滴,被水浸湿的地方越来越大。格林被吓了一跳,立刻抬头往上看去,褐色的液体竟如雨滴般倾泻而下。
“是谁在恶作剧?!”
墓碑上方是一棵茂盛的糖枫树,液体正是从树叶的缝隙间滴落的。刚开始,格林抗议的声音只换来树上传来的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地摇晃起来,两条裹着黑色丝袜的腿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最后,像柴郡猫一般带着嘲笑表情的女孩探出头来。
“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的女孩不停地晃动着双腿,依旧嘻嘻地笑着。她将手中的健怡可乐空罐扔向格林,对他说道:“本姑娘名叫柴郡!”“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没礼貌吗?”
“一点也不!对了,你有外婆吗?”
话题突然转移,格林有些疑惑。
“有……不,是曾经有。她如今已经去世了……”“老人家是多少岁的时候去世的?”
“好像是六十八岁的时候。”
“那你……爱你的外婆吗?”
“咦?”
“我是在问你,你爱不爱你的外婆!”
“嗯,哦哦,当然爱了!”
柴郡听了他的回答以后,先是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怒吼道:“那就马上给我从墓碑上下来!那座墓碑,在你外婆出生很久以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虽然那座墓碑事实上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古老,不过格林还是立刻站起身来,而且生性固执的他竟然二话没说地道歉了。也就是自那时起,两人成了意气相投的朋友。之后更是像不愿分离的双胞胎一样,成为搭档。
总而言之,他们两人称得上朋克族的亚当和夏娃。那些将退休金小心翼翼地收到柜子里的顽固老头儿,以及身体和精神都十分脆弱的高中教师,绝不会想跟他们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就算如此标新立异,他们也没有彻底失去良知,做坏事也只是半吊子。
2
正如两人第一次相见时所描述的那样,格林和柴郡都在经营着大片墓园的巴里科恩家族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微笑墓园是格林的爷爷,史迈利·巴里科恩建造的。墓园位于新英格兰一处名为“墓碑村”的村落中,由史迈利带领家族成员共同经营。只可惜,如今史迈利卧病在床,长男约翰承担起经营重任。
约翰已经快五十岁了,却依旧单身,直到最近他才把曾经是女演员的情妇接到家中,而柴郡是女演员和前夫所生的孩子。柴郡本名叫莎嘉·西姆卡斯。明明生于法国,却以挪威的森林来命名,多半是因为她那个行踪不明的父亲是北欧人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