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枪

他们戴上了水手帽,穿上了运动衫。塔克把运动衫涂成了亮橙色,上面还有“马林游艇俱乐部”的标志,他以前见过这家俱乐部的船从身边驶过。趁警卫没看见,他们赶紧把小艇推下了水。出发之后,风速超过每小时二十英里,巨浪涌上了小舟。“这船一点都不漏水,”瓦勒说,“我们划到澳大利亚都没问题。倒霉的是浪太大了。我们好不容易划到了q”——就是圣昆廷——“边上,这破玩意儿竟然沉了。”

塔上有一名警卫看到他们抓着翻了的船,用腿蹬向海岸,上前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他们说没事。麦吉克还抬起手腕喊道:“就是一对船桨没了,我的天美时表还在正常工作呢!”仿佛要证明似的。警卫不知道有三名囚犯越狱,于是哈哈大笑,回到了岗位。

加利福尼亚很快发起了全州追捕。与此同时,得克萨斯州与俄克拉荷马州也报告了几起蹊跷的抢劫案:作案手法出奇地一致,都是三四个人冲进杂货铺或银行,亮枪要钱,然后开着偷来的车飞速离开。目击者们众口一词,都说按劫匪的标准来看,他们都是爷爷级的。有一个似乎还戴着助听器。警方将他们比作电影《三个老枪手》里面的小偷,称之为“爷爷帮”。

“我那时候真的很会抢劫。”塔克告诉我。他挺小心的,不会承认任何一桩具体的犯罪(“我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司法管辖权”),也不会牵涉任何在世的同伙(“有些人还在外面”)。但是,他确实说过,到了六十岁的时候,他的抢劫技艺已经炉火纯青了。

有一天,我们坐在监狱会客室里,塔克身体前倾,开始教我抢银行的技巧。“首先,旁边要有高速公路,”他说着戴上了双光眼镜,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在想象具体布局,“然后要踩点——不能莽撞。你要熟悉它,就像对自己的家一样。”

“以前的劫匪就像牛仔似的,”他继续说,“他们冲进去就开枪,大喊大叫,让所有人都趴下。但是,我觉得只有新手才那么暴力。”在他看来,最优秀的劫匪就像舞台剧演员一样,能够用纯粹的人格力量掌控全场。有些人甚至会化装,练习进入角色。“只要掌握窍门,抢银行就是一门艺术。”塔克说。虽然他的形象一度比较浮夸,但他说,自己后来形成了一种更微妙、更“自然”的风格。

“对了,工具。”他进入了下一话题。他说,在理想状态下,抢劫需要指甲油或强力胶(掩盖指纹用的,“手套也行,不过在暖和的地方比较招眼”)、玻璃刀、手枪皮套、帆布袋(“要大的,装钱用”)和一把枪(“.38左轮,半自动都行,看你能搞到什么”)。他说,枪只不过是“道具”,却是必不可少的。

他停了一下说,还有一件事。他称之为“福里斯特·塔克牌”,也是爷爷帮成功的关键:助听器。他说其实是警用扫描仪,导线从衬衫里穿出来,这样他就能知道是否触发了声音警报器。

他从兜里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开来的车在附近停好,打开无线电,手上戴好手套或者涂好强力胶,然后走进去。直接去找大堂经理。说‘坐下’。不要把枪拔出来,亮一下就行。冷静地跟他说你是来抢银行的,最好不要惹出大动静。除非有人开枪,否则不要从银行里往外跑,那样会暴露。然后走到逃跑的车那里,一定要冷静,开到来的车旁边。然后踩油门,赶紧跑。”

说完以后,他似乎很满意。“我可是把抢银行的秘籍都传授给你了,”他说,他又想了想,补充了一句,“这门手艺没法教,只能在实践中学习。”

约翰·亨特,四十岁,是奥斯汀警局的一名警官。他被分派去调查神秘的爷爷帮抢劫案。“我干了这么多年警察,他们是我遇到过的最专业、最成功的劫匪,”亨特告诉我,当时为公安事业奉献了三十年的他已经退休了,“他们抢劫的经验比我们抓抢劫犯的经验还丰富。”

他当年是个大烟枪,留着络腮胡子,啤酒肚微凸,没日没夜地追捕爷爷帮。随着安保技术的进步,传统银行劫匪越来越少,大多是孤注一掷的瘾君子,被抓之前能弄个几千美元就开心得不得了。爷爷帮不仅是在逆年龄而动,简直还是在逆时代而动。“他们每天起来就是抢银行,”亨特说,“就像辛苦多年的焊工和作家一样,他们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在一年的时间里,爷爷帮在俄克拉荷马和得克萨斯至少干了六十票,仅达拉斯-沃斯堡一带就有二十起。新墨西哥、亚利桑那、路易斯安那州的多起抢劫案也被认为是他们干的。一篇报道的标题是老年公民卷土重来,另一篇是中年劫匪搞晕侦探。

1980年12月,亨特和至少来自三个州的四十名执法人员齐聚达拉斯,开会讨论应对方案。“他们把枪举在别人面前,不知道多少人的生命就此改变。”一名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告诉我。

塔克似乎停不下来,不管已经攒了多少钱。他一生用过无数化名,包括罗伯特·塔克·麦克道加尔、鲍勃·斯通、罗素·约翰、拉尔夫·普鲁伊特、福里斯特·布朗、塔克和里奇·塔克。虽然没有官方数据,但人们相信,他一生抢走了几百万美元、多辆运动跑车、一袋子日元,还有一枚桑博餐厅的木制代币。1983年春天,他开始谋划迄今为止最大胆的一次行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马萨诸塞州的一家安保完善的银行。他和同伙要假装是乘防弹车的警卫,要例行取款。塔克相信,这次计划是“抢劫艺术的一次突破”。3月7日,就在防弹车预计抵达时,他们化好装,戴上了假胡须。由于不久前的一次大雪,他的假发缩水了。但是,他们决定不要拖了,没有假发也要干。

出纳把他们放了进来。根据警方报告,就在他们进入地下金库时,经理注意到“一个人的深色胡须和另一个人的白色胡须是假的”,于是,一名“警卫”拍了拍自己的枪说:“抢劫。”

塔克把经理和两名出纳锁在金库里面,然后带着四十三万多美元逃之夭夭。但是,警方给出纳看了一系列嫌疑人照片后,他们首次指认说,爷爷帮的首领就是三年前乘着自制小艇从圣昆廷监狱逃跑的犯人。

就在联邦调查局、当地警方、县治安官全力搜捕的时候,塔克又躲到了佛罗里达,每天和恶魔岛的老兄弟泰迪·格林泡在一块。6月的一天清晨,塔克走进格林的车库,在里面等着。他的朋友则径直朝车走去。“我当时看着他,”塔克回忆道,“就在想,老天啊,他这身衣服真有派头。”

一个人跳到塔克的车前面,大声喊道:“联邦调查局,不许动!你被捕了。”

车里、树丛里,警探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塔克对格林怒目而视。他相信是朋友“把自己卖了”。塔克坚持说自己从未拥有手枪,而且也确实没有找到。但是,多名探员说看到过他持枪。“他有枪!”一名探员一边蹲下一边喊道。车库里满是枪声。子弹打碎了挡风玻璃和水箱。塔克双臂和一条腿中了枪,躲在仪表盘下面,猛压油门,从车库里冲了出去。他打开车门,在街上蹒跚地走着,双手和脸上都是血。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开着车朝他驶来。“我靠近的时候,”她后来做证时说道,“看见他身上的血更多了——满身都是。我就想,这人真惨啊,被汽车给撞了。”

她提出载他一程,于是他就上了副驾驶座。然后,她从后视镜里看到有人端着一把步枪。她六岁的儿子喊道:“罪犯!”她正犹豫着,塔克一把抓住方向盘,厉声说道:“我有枪——赶快开!”她的儿子抽泣了起来。开了半英里,他们进了一条死胡同。塔克小声说了句“好吧”。趁此机会,女人赶忙从车里出来,把两个孩子拽到了安全的地方。接着,塔克自己也从车里走出来,昏倒在地。

《迈阿密先驱报》的一篇专栏如是总结了长期逃犯兼爷爷帮首脑被捕一事:

塔克身上有一种模糊的吸引力……老人一般不会被人跟大案联系在一起……塔克从旧金山的圣昆廷监狱逃脱,这桩奇遇必定会引来崇拜。当然,我承认,这是一种扭曲的崇拜……塔克可以把逃狱壮举的故事高价卖给好莱坞,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然而,他却选择继续追求自己的事业……他是老年版的劫富济贫罗宾汉,当然,被劫的人十有八九会有保险公司料理的。

终于,塔克的故事成为了炙手可热的“罪犯神话”。坏掉的rub-a-dub-dub小舟已经被捐赠给马林游艇俱乐部,后来放置于一家监狱博物馆。奥克兰儿童医院即将举办一场浴缸划艇比赛,请求批准塔克担任活动的总指挥。在喧嚣中,联邦调查局前往佛罗里达州劳德希尔的一家高档退休社区,据说塔克曾居住于此。一名五十多岁的女士开了门。探员问她福里斯特·塔克的事,她说从没听说过此人。她的丈夫名叫鲍勃·卡拉翰,是一名事业有成的股票经纪人。前任丈夫去世后不久,两人相遇并很快结婚。探员跟她解释说,鲍勃·卡拉翰的真实身份是四年前越狱的福里斯特·塔克。这时,她的泪水夺眶而出。“我跟他们说‘你们说的我一个字也不信’,”时隔近二十年后,她回忆道,“但他们把他抓住了,他被打中了三枪。”

她是一家小搬家公司的财产继承人,小时候长得有点像梦露。她记得第一次遇到塔克是在奥克兰公园大道的一家名叫“鲸鱼与海豚”的私人俱乐部里。她从没见过这样有骑士风度的男人。“他走过来请我共舞,就这样。”她告诉我。

她回忆起探监的情境(“还有点晕”),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她看着他躺在那里,血迹斑斑,面色苍白。她沉浸在对这个男人——她已经知道,他从十六岁起就是惯犯了——的爱恋中。他求她宽恕自己时,她对我说:“我只想抱住他。”

起初,塔克在迈阿密等候出庭期间尝试过越狱,用手锯弄开了牢房的一根窗条,然后用自制的钩锁爬上了房顶。但是,他妻子不顾亲友的错愕,承诺只要他改过自新就不离不弃,于是他发誓要好好改造。“我告诉她,从今以后,我只在脑子里想越狱的办法,”他说,又补充道,“一百万个人里也没有一个她这样的人。”

他回到了圣昆廷监狱,得了一个绰号“老大”。在那里,他看似坚不可摧的体格第一次显出了衰老的迹象。1986年,他做了四重旁路手术。为了防止他逃跑,门口还有警卫站岗,但他现在真心觉得自己就是个违法乱纪的人。多年以前,他在恶魔岛提请上诉,最终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那里。他成功地证明,在判决时,法官不应该考虑被告之前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被定的罪。(“就这个案子而言,我们应该现实一点。”哈利·a.布莱克曼在一份愤怒的抗议书中写道。)现在,考虑到身体状况,塔克又不断提出上诉,最后将刑期减了一多半。“感谢你,”他在给一名法官的信中写道,“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获得减刑,也是最后一次。”

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他眼中犯罪生涯的巅峰——好莱坞大片之中。塔克看过各种有共鸣的片子,包括《逃亡》《逃出亚卡拉》和《博妮与克莱德》。他最后的愿望,就是看到自己的故事成为美国经典,长留人们心间。他把事迹公布在报纸上,每次五页。“外人是写不出恶魔岛的内幕和真相的。”他写道。《恶魔岛:真实的故事》已经长达二百六十一页,他的下一部作品《越狱者》的野心还要更大。在书中,他把自己的行为描述成对“高智商、非暴力的威利·萨顿式犯罪”的回归,还是一位反抗宏大的、压迫性的制度的落魄英雄。“塔克对自由和逃脱的执念已经自我转化为一种游戏精神,”他写道,“他一生都在被追捕,这就是他保持精神健全的方式。每次新的‘越狱’都是一场游戏,一场与当局的智斗。”

1993年,七十三岁的他出狱,搬进了庞帕诺滩的一处桃红色房子。这是他妻子为两人买的养老房。他在家里整理手稿,还开了一间音乐室,开萨克斯管和单簧管课,收费每小时二十五美元。“我们日子过得很好。”他妻子说。塔克回忆道:“我们经常去跳舞。她会盛装打扮,我目送她出门。”他还为她创作了音乐。“他很有才的,这么多年来都浪费了。”她告诉我。他不时去当地的爵士俱乐部里演奏。“我习惯了自由的生活。”他说。他本来以为人们会对手稿产生兴趣,但实际上并没有——“我给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秘书打电话,她却说‘除非你有经纪人,否则他不会看的’。”——《越狱者》的作者觉得越来越憋屈,沦为了一个平凡的老头。

终于,1999年的那一天到来了。七十八岁的塔克涂上指甲油,脸上缠好白丝巾,带着枪冲进了共和安全银行。“他不是为了钱,”他妻子说,“我们有新车,房子也不错,都付过钱的,还有漂亮的衣服。他什么都有。”

“我觉得他就是想成为传奇,博妮与克莱德那样的。”齐恩警长说道。前不久,据信他在佛罗里达一带实施了四次抢劫,最后一次终于被齐恩警长抓获,这段话就是他当时说的。一名法庭心理专家为塔克做了检查,他指出:“我看过许多自我夸大型的人,想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记……但是,我必须承认,除了在电影里,我还没听说过哪一个人真想靠抢银行名留青史。这已经超出了心理学预测的范畴。”

塔克被捕后,警方把他半隔离了起来,害怕七十八岁高龄的他还会试图逃跑。虽然律师提出他的客户可能在这种状况下死去,但保释还是被驳回了。“一般来说,我觉得一个七十八岁的老人不会逃跑,也不会危害社会,”地方法官说,“但是,事实证明,塔克先生不是一般地机敏。”2000年10月20日,预定的开庭日期已经很近了。这时,他在妻子身边认罪了。他被判处了十三年有期徒刑。

我见过一份管教部门的报告,里面详细叙述了塔克的一生。报告连篇累牍地列举了他惊人的抢劫和大胆的越狱行动,结语却另有一番风味:

被告不了解女儿的情况。他说自己没有为抚养女儿长大出过力……被告不了解儿子的情况。被告没有参与抚养这个孩子。

我追踪到了里克·贝娄的消息。他在内华达州生活,开了家打印店。“我本来以为他出车祸死了,”他在电话上跟我说,“我妈妈是这么跟我讲的,是为了保护我吧。”他说自己直到二十岁出头才知道真相,当时塔克正要被假释:“我妈妈害怕他在街上碰到我,然后把我吓坏。”

他说,父亲被带走以后,警察把家具和东西全都没收了,因为它们都是用偷来的钱买的。母子二人只好搬去跟外祖父母同住,他妈妈当女工养家。“他什么都没给我们留下,”他说,“我们的日子全被他毁了。”

贝娄知道塔克最后一次被捕的消息后,第一次给他写了信。“我要知道他那么做是为了什么,”他说,“为什么要牺牲一切。”

虽然塔克从来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两人还是开始通信了。在一封信里,塔克告诉了他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贝娄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名叫盖勒·塔克,是一名护士,住在佛罗里达。“我给她打了电话说,‘你坐稳了吗?’我说,‘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弟弟。’她说,‘我的天啊。’”姐弟两人后来见面了,研究彼此长相的相似点,希望拼凑出一个他们基本不认识的男人的样貌。

“没有什么不快的感觉,”他女儿告诉我,“我什么感觉都没有。”

有一次,贝娄给我读了塔克最近寄来的一封信:“事情变成这样,我很抱歉……我从来没有带你去钓鱼,看棒球比赛,或者看着你长大……我不奢求你的原谅,毕竟失去的东西太多了。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希望你好好的。爱你。你的爸爸,福里斯特。”

贝娄说,他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跟他通信。不是因为塔克对他怎么样,而是因为对他妈妈做的事。“他把我妈妈的生活毁了,”贝娄告诉我,“她再也没结婚。她以前经常给我唱一首歌,叫《我和我的影子》,主题是孤独和忧郁。她后来患了癌症,没多少日子了。我当时很崩溃,她就给我唱这首歌。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苦乐。歌里唱的就是她的一辈子。”

2002年春天,我去庞帕诺滩看望塔克的第三任妻子。她似乎还没有缓过来。她七十多岁,个头不高,打扮得很精致,做过好几次手术,现在一个人住。“福里斯特走了,没有人能修补裂痕,”她说道,然后停顿片刻,扫了一眼以前摆放乐器的书房,“孤寂是最难熬的。”她给我看了一张两人的合影,是认识不久后拍的。他们并排站着,胳膊碰在一起。他穿着红衬衫,打着领带,鬈发整齐地梳向一边。“天哪,他以前是那么俊美,”她说,“我遇见他的时候,他简直像个人偶。”

她把塔克的照片放在手里翻来覆去。“我等了这么多年,”她送我出去时说道,还擦着眼泪,“我以为余生就能在一起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在最后几次去监狱里跟塔克见面时,他有一次显得特别虚弱。脸部肌肉松弛了,双手也在颤抖。入狱之后,他多次中风发作。一名心血管医生的结论是,血凝块正在逐渐切断他的大脑供氧通道。他女儿直截了当地跟我说:“他会死在监狱里的。”

“每个人都说我聪明,”塔克对我说,“但是,我在人生选择上并不聪明,否则怎么会干出这等事来。”除了被捕后引起了一阵关注,他很快就被遗忘了。“我死的时候,没有人会记得我,”他说道,声音几乎像是耳语,“我多希望有一份真正的事业,比如搞音乐。我真后悔没有安心工作,好好养家。别的事我也后悔,不过这一件事就够让人受不了了。到了深夜里,躺在监狱的硬板床上,你就会琢磨,你失去了什么,你是什么人,你本来能干成什么。然后就是后悔。”

他说,妻子正在考虑卖掉房子,搬到一个人气更旺的社区。虽然两人还会定期说话,塔克对我讲,但她的身体已经太虚弱了,没法来看他。

“我最痛心的是……我知道自己对妻子的辜负有多深,”他接着说,“没有什么能让我更痛心了。”

他起身离开时,从后裤兜里拿出一张纸。“我昨天晚上给你做的。”他说。

纸上列出了他所有的越狱经历,打印得很整齐。最底下是“第十九次”,比实际越狱多了一次,后面没有内容。警卫把轮椅推来时,他抬手让警卫走开。“我用不着这东西。”他说。接着,他弯着腰、靠着墙稳住身形,后面站着警卫,慢慢地沿着走廊离开了。

——2003年1月

银行的一种反抢劫装置,放置在纸币堆里,被劫后不久就会把纸币永久性染色标记。

“里克”是“理查德”的昵称。

原书名为ecanopene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