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到的发生恐怖事件的时间、地点是什么?也许是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也许是在午夜停电的电梯里。然而恐怖小说家总是打破一切常规想象,他们善于用一束冰冷的光线,在不可知的空间里照射出恐怖的外衣。从伦敦郊区谋杀案到爱琴海上的恐怖岛,这一切都是小说家设计的恐怖游戏。别出声,如果你有胆量,就赶快来享受让你血液倒流却又不忍释卷的阅读快感。
伪证
[英国]克罗夫兹
英国伦敦可以算是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但与此同时,它每年的凶杀案发生概率也在全球城市里居于前列。伦敦警察局的警员们每年都要处理很多案件,其中命案的比率非常高。
这一天,虽然是大多数人休息的星期天,但警察局里却异常忙碌,每个人手头都有好几个案子的侦破工作在进行。尤其是那些著名的大侦探,一旦发生大的刑事案件,他们总是被点名来处理案子,所以更忙得脚不沾地。
下午的时候,警局的报案电话忽然响起,有人举报说:“在距离伦敦市区五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老太太被杀害了!”
局长正忙得焦头烂额,而侦探们也都无暇顾及,他只好叫来搜查科的弗伦奇,说:“这个案子就交给你来处理吧!”
弗伦奇对这样的安排似乎也没有什么异议。他默默地点点头,便退出了局长的办公室。
回到家里,妻子正在打着毛线衣。看到弗伦奇这个时候回来,她知道丈夫一定是有事在身,便问:“难道又发生什么案子了吗?”
和在警局时一样,弗伦奇还是默默地点点头。他就是这么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不需要用语言来说明的时候,他都尽量不张嘴说话。这个习惯看似怪异,但妻子早就已经习惯了,她拿出弗伦奇的外套,让他换好衣服,便送他出了门。
不爱说话的弗伦奇却是一个爱思考的人,也许是他将说话的时间都用来想问题,所以思维也非常活跃细腻,总是可以看到别人不能发现的线索。正因为这一点,他才能获得局长钦点,以一个搜查科警员的身份来处理这一起凶杀案。
到达凶杀案现场后,弗伦奇仔细地搜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根据法医检查,老太太是在下午三点的时候被人勒死的。而除了这一点之外,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引起别人注意的线索。
“真是一个狡猾的家伙啊!”弗伦奇一边检查,一边嘀咕了一句。找不到蛛丝马迹,对一个办案经验并不丰富的警员来说,又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既然不能通过自己的眼睛发现什么,那就只能通过别人去了解了,弗伦奇立刻开始向周围的邻居进行调查。
邻居们七嘴八舌地说起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有人告诉弗伦奇:老太太是一个非常和善的老人,她和周围的邻居关系都很融洽,大家都很喜欢她。这让弗伦奇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
也有人告诉弗伦奇:老太太一生都没有子女,所以她唯一的继承人就是她的侄子安德鲁。这个孩子虽然总是惹是生非,但老太太一直都很疼爱他。
这倒引起了弗伦奇的好奇,因为他发现老太太的房子很大,可以算是一笔可观的遗产了。而截至目前,他都没有见到这个遗产继承人。
在众人的帮助之下,弗伦奇终于找到了安德鲁。因为姑姑莫名其妙地被人杀害了,安德鲁显得非常伤心,他双眼哭得通红,就连弗伦奇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他都在不住地啜泣。
等到安德鲁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下,弗伦奇才问:“请问,在您的姑妈被害的时候,也就是这个周日的下午三点钟时,您在什么地方?”
安德鲁有点不高兴地问:“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弗伦奇抱歉地笑了笑,说:“没有办法,我是被指派来处理这个案子的。这些问题也都是例行公事,请您配合一下。”
安德鲁似乎被激怒了,他站起来大声地说:“你算什么人?这种出了人命的重大案件应该派有经验的大侦探来才行,你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员,居然就来插手处理,还向我提出这么无聊的问题。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也是为真正的凶手提供逃跑的时间,难道你不知道吗?”
这一通指责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大家都盯着弗伦奇,而安德鲁的态度也更加嚣张起来。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弗伦奇也有点不自在。但他一向都是个脾气非常好的人,轻易不会发火,更何况他一眼就看穿,安德鲁这么无礼只是为了激怒他。于是,弗伦奇平心静气地说:“您说得对,我只是一个小警员,处理这样的案子确实有点无法胜任。但是为了让您的姑妈可以安息,让杀害她的凶手早日被抓捕,请您还是配合一下。现在,可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了吗?”
看到弗伦奇坚持问这个问题,安德鲁又坐回椅子上,说:“我当时去了伦敦市区,并不在我姑妈的房子里,否则我一定不会让歹徒得手的。”
弗伦奇点点头,似乎对安德鲁说的话非常信服,又问:“您去市区做什么呢,能告诉我吗?”
安德鲁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我去公园玩了。”
“有证人吗?”弗伦奇又问。
安德鲁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说:“虽然没有证人,但我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三点的时候就是在公园里。这张照片是我请一个游客用我的相机拍摄的,你可以看到照片里纪念塔的大时钟刚好在三点的位置。怎么样,这个不在场的证据充分吗?”
弗伦奇依旧保持着微笑,他接过照片仔细地看了看。在搜查科的工作经历让他非常善于分析证物,而从证物之中辨别出伪证更是弗伦奇的绝招。
端详了照片一会儿,弗伦奇问安德鲁:“这照片是你自己冲洗的吧?”
安德鲁奇怪地问:“这是什么意思?是谁冲洗的照片有什么关系吗?”
弗伦奇的脸色忽然一变,严肃地说:“安德鲁,不要再撒谎了!你骗不了我的!”
听到弗伦奇的话,周围的人都围拢了过来,想要一探究竟。安德鲁有点慌张地说:“你太不讲理了!难道照片是我自己冲洗的,你就可以说是我杀害了我的姑妈?”
弗伦奇摇摇头,说:“当然不是因为这个,但是你太大意了,是你自己为我提供了证据。”
安德鲁的额头开始冒汗,但他还是不肯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大喊道:“反正我没有杀死自己的姑妈!”弗伦奇便问:“那你为什么要给自己做伪证呢?”
“伪证?”安德鲁愣了一下,“我没有做伪证,这照片明明是真的!”
“照片虽然是真的,但你在洗照片的时候却做了一些手脚。”弗伦奇肯定地说,“我问你,男人衣服的上衣口袋是在左边还是右边?”
安德鲁不屑地说:“当然是在左边,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弗伦奇又问:“那么,男人衣服的扣子应该是在左衣襟还是右衣襟?”
对这个奇怪的问题,安德鲁已经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不断擦着额头上的汗珠,质问弗伦奇:“你到底想说什么?”
弗伦奇说:“让我来告诉你事情的真相吧!这张照片是你在上午九点的时候去伦敦市区的公园拍摄的,到了下午三点,你回到这里杀死了自己的姑妈!你早就想好万一警方怀疑你,你就用这张照片来做证据!”
“你胡说!”安德鲁已经开始显得狂躁了,他跳起来大喊,“你以为我是疯子吗?上午九点的照片,怎么会成为下午三点不在场的证据!”
弗伦奇平静地说:“因为你在冲洗照片的时候,将底片翻了过来,这样一来时钟就从九点变成了三点。但你只注意了时钟,却没有注意到底片翻过来冲洗之后,你自己的衣服也被翻过去了,原本在左边的上衣口袋变到了右边,而原本在左衣襟上的衣服纽扣变到了右衣襟。照片上所有东西的位置都被翻转了!”
听了弗伦奇的分析,围观的邻居们都凑过来看照片,发现安德鲁的衣服果然是翻转过来的。
弗伦奇拿出手铐,一把铐在安德鲁的手腕上,说:“从一开始,我就推测是你干的,因为这件凶杀案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好处,只有你能一下子继承一大笔遗产。你煞费苦心做了这么一个伪证,却无法掩盖你利令智昏所犯下的罪行。现在,你自己的证据证明了是你杀死自己的姑妈,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在大家的谴责声中,安德鲁瘫软在椅子上,再也说不出任何话来。
恐怖岛
[英国]萨姆伯洛特
基尔·艾略特搭乘了一艘希腊特有的帆船——凯伊克,行驶在爱琴海上。他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只希望能在这片古老的海洋上寻找到一些令人欣喜的艺术作品或珍奇品。于是,他从雷斯波斯到齐奥斯,又从齐奥斯到萨默斯,为的就是从这些岛屿上发现奇迹。如果能遇到一些让他高兴的东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购买下来。可惜的是,这一路走来,没有一样东西能让他高兴。
一场风暴突然袭来,凯伊克的引擎熄火了,只能随风飘荡。船长并不惊慌,因为没人会在爱琴海里迷路。风暴停止了,引擎又恢复了生气,开始工作。此时的凯伊克已经被风吹到了东南边,正好可以顺着迷人的海洋一直向前,看看有没有令人惊喜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基尔终于兴奋起来,因为他看到不远处有个灰蒙蒙的岛屿,充满了神秘感。基尔迫不及待地拿起望远镜,镜头那边的风光几乎让基尔窒息。那是一圈高耸的围墙,显然它们是用来包围岛屿用的。
“快看,那里有座小岛。”基尔兴奋地提醒船长。
船长顺着基尔手指的方向望了望,只是笑了一笑。
“那岛上有围墙。”基尔眼睛在闪光。
船长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了,立即转过头,不再关注小岛。
“那个岛没什么意思,上面不过住了几个牧羊人而已。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可怜的小岛。”船长冷冷地说。
“可是那儿有墙,看那儿。”基尔将望远镜递给船长。
“不过是个陈旧的建筑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那里连个码头都没有,根本无法停船。人们都不去那里。你一定不喜欢那里,那里没有电。”船长头都没有转一下。
“我想看看那些奇怪的高墙,以及高墙里边的景色。”
“墙里边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残破的地方,什么都没有。”船长显然有些生气。可基尔不明白,船长为什么会生气,而且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和担忧。
“我想去看看。”基尔无比坚定。
船长无法说服基尔,只好把基尔送到了岛上离围墙有一段距离的小村落里。那个岛屿完全不是一个残破的古迹,它有无比安静、整洁的街道,有古朴的部落风格;岸边有几艘渔船,山脚下有一群山羊。看上去,这里是个世外桃源。但唯独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就是那堵高墙,如同马蹄一般踏破了整个岛屿的静谧。
基尔挑选了一个破旧的旅馆住下,立即开始了对高墙的探险。他从高地俯瞰,整个高墙所环绕的面积足够组成另一个村落。越是靠近高墙,基尔就越是振奋。他围着高墙转了好几个圈,没有找到可以窥视里边的缺口。唯一能够进入高墙的通道,是一个靠近海边且被交错的岩石所遮蔽的滩地。可没有船,根本过不去。
今天的探险看来只能进行到这里,基尔顺着高墙返回。走了几步之后,他听到了一些声响,像是水滴的声音。他又开始在光滑的墙面上进行寻找,终于在头顶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胡桃大的孔。
他踮起脚尖,将一只眼睛放在小孔的上面。“太不可思议了!”他忍不住惊呼。高墙的里边是一座美丽的花园,中间是一座还在工作的喷泉。喷泉的中央伫立着一对母子的雕像。基尔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形容雕像的逼真。母亲的眼睛瞪得很大,似乎十分惊恐,好像看到了什么让人害怕的东西。她的一只手放在大腿上,另一只手紧紧地搂着身边的孩子。
基尔在脑子里搜索了很久,都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来为雕像划定范围,更别说艺术价值了。也许它完成于几年前,也许完成于几千年前。如此真实、精致的雕像,竟然没有被列入世界艺术品的名单里,真是令人惊讶。
“也许人们低估了它的价值,或者根本没有行家见过它。”基尔这么告诉自己。
无论如何,这高墙的后面藏着一件伟大的艺术品,他要得到它,他必须要得到它。
回到村里,基尔打算休息一下,并顺便打听那个高墙里的土地为谁所有。他在旅馆门口的脚垫上蹭了蹭鞋,希望蹭掉鞋子上的灰。
“我可以来帮您。”一个小男孩从旅馆中跳出来,拿起手里的抹布和鞋油为基尔擦起了皮鞋。
基尔索性坐了下来,耐心接受小男孩的服务。那男孩大概十五岁,明显有些瘦弱,但这丝毫无法掩饰他如雕塑一般的脸庞。那是典型的希腊美少年的脸,轮廓清晰、棱角分明,卷曲的短发,额头上随意耷拉的刘海儿,像极了希腊神话中那位主管畜牧的潘神。可惜的是,男孩的鼻子上有一道疤痕,一直延伸到嘴角。不过缺陷美,未尝不是一种艺术气质。如果希腊的著名雕塑家普拉克西蒂利还在世的话,一定会请他来当模特。
“你知道村子后面那块土地的主人是谁吗?”基尔用希腊语问。小男孩抬头看了基尔一眼,眼神里流露出一丝不安。他摇了摇头。
“那么大的土地,占据整个岛屿南端,还有很高的墙,一直延伸到海里。你不可能不知道。”
“它一直在那里。”小男孩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也许是很久了,可能你爸爸会知道。”基尔笑着问。
“我没有爸爸。”小男孩突然像个男子汉一样说道。
“对不起。但你真不知道那片土地的主人是谁吗?”
小男孩含糊不清地说了一个名字。
基尔有些惊讶地问:“戈登?是戈登家族吗?怎么会是英国人?”他认为要从一个英国家族手里买到那尊雕像,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是英国人。”小男孩说。
“太好了,我很想见见他们。”
“不可能。”
“我知道从岛上进去是不可能。但我想,高墙靠海的地方,一定有可以登陆的地方或设备。”
小男孩不说话,只是摇头。此时基尔身边已经围聚了不少村民,这是希腊人的特点之一——喜欢给人出主意。可是这些村民并没有说话,只是有些吃惊地看着基尔。
小男孩擦完鞋,基尔给了他五十雷普塔。他笑了,宛如一尊雕塑,然后起身离开了。
基尔向身边的村民一一询问,谁愿意带他去见高墙里土地的主人。可村民们都摇着头走了,似乎要避开什么可怕的人一样。
“谁送我去,我就给谁一百德拉克玛。”这对落后的村落来说,绝对是一大笔钱。可出乎基尔意料,没人愿意应承。
“看来踩到了当地的禁忌。”基尔心想。
天很快黑了下来,基尔依旧找不到前往高墙里边的方法,这让他心急如焚。那美丽的雕塑像是一块磁铁一样,对他放射出无穷无尽的吸引力。
“今天晚上,我送你去。”在眺望大海的基尔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他猛地回头,发现是白天为自己擦鞋的小男孩。他看上去十分紧张,跟这宁静的夜晚一点都不匹配。
“太棒了,谢谢你。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落潮以前,日出前一小时。我只把你送到高墙的外边,你要自己进去,我在外边等你。”小男孩的嘴唇在发抖。
“为什么?我来负责任。”
“不,我不能进去。还有,你不能告诉其他人,我带你去那里。千万不能。”
“好的,我不说。”
小男孩划着船,带着基尔慢慢靠近高墙。
“那墙是谁建的?”
“古人。”小男孩越来越害怕。
当距离高墙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船停了下来。
“你要现在付钱吗?”
“当然,”基尔从皮夹里掏出一百德拉克玛,“你可以划到更近一些的地方吗,这样我更容易上岸。”
“不能。”小男孩惊恐万分。
“那总该把我送到码头吧!”基尔环顾四周,“这里怎么没有码头?”
“好吧,我再靠近一点。”
“太好了,我很快就可以见到这里的主人,跟他们谈一谈。”
“不!”小男孩惊叫着,他站起来想把船划远一些,远离那些高墙,“你不能……”话还没有说完,一个浪头打来,将船和人都卷进了海里。基尔急忙拽住了小男孩,将他拖到了岸上。小男孩呛了水,咳嗽了几声,睁开了眼睛。
“你安全了,没事。小船漂远了些,我现在去把它找回来。”基尔说完踩着海水,到岩石后边找寻小船的下落。
好不容易将小船划了回来,基尔高兴地回到岸边。他看到小男孩扭着头朝丛林里看去,表情充满了惊恐。“你好点了吗?”基尔一边走一边问。可小男孩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基尔伸手去摸小男孩的肩膀,可瞬间他就将手缩了回来。小男孩变成了一尊雕塑!他看到地上有些痕迹,是小男孩想从那边躲到这块岩石背后的痕迹。他躲在岩石背后,惊恐地盯着灌木丛。
而从灌木丛那边一直到岩石后边,有一串优雅的脚印,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脱了鞋子,在沙滩上漫步一般。基尔看着地上的脚印,忽然明白了什么。他第一眼看到那对母子逼真的雕像时就应该意识到,那是戈根姐妹的杰作。戈根姐妹出现在希腊传说里。她们有三个人——美杜莎、欧尔雅勒、斯特诺,是长着美丽脸庞的蛇。传说任何人只要看她们一眼,就会变成石头。基尔猛然明白了这高墙的来历,明白了为什么所有人提到这个地方都露出惊恐的神色,明白眼前的小男孩为什么会变成一尊雕塑。根本不是戈登,而是戈根。可这些不只是传说吗?珀修斯杀了美杜莎,她的两个妹妹还活着。活着,这只是神话,不是真的。哦,上帝!基尔几乎要崩溃了。眼前他期待已久的高墙也变得恐怖,汗水不断流下来,模糊了他的眼睛。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响起了一阵沙沙声,像是一条绳索划过沙滩的声音。紧接着,他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听到了只有蛇才会发出的“咝咝”声。基尔知道不可以,可他还是慢慢回过了头……
两百英镑
[英国]巴罗内斯·奥尔茨
每天到午夜的时候,这条街上的商铺就基本都打烊了,最后一批客人陆陆续续从周边的商铺里走出来。此时的伦敦,如同熟睡的婴儿一般可爱,没有了白天的喧闹,似乎只能听到甜美的鼾声。
巡夜的警察在街边来来回回,审视着被夜幕笼罩的街道。一位巡警走到一家咖啡店的附近,突然看到门口有个黑影晃了一下。巡警警惕地仔细观察,黑影又不见了。他走近了几步,看到一个孤零零的邮筒伫立在咖啡店门口。巡警觉得自己很可笑,竟然把邮筒看成了人,果然是上了年纪。不过在这浓雾中,看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个邮筒可是有年头了,他还是年轻人的时候,它就在这里了。他靠近邮筒,轻轻踹了它一脚,皮靴跟邮筒碰撞在一起,声音沉闷无比。突然,邮筒好像变高了。巡警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有个小伙子躲在邮筒后面。
“什么人?”巡警打开电筒,询问小伙子。
“我叫约翰,刚刚跟老婆吵了一架,被赶出来了。我现在无家可归,正蹲在这儿想该去哪儿过一夜。”
“是吗?这个时候可是小偷出没的时间,你既然想找个过夜的地方,那不如到警局吧,那里的房子足够大,你可以在那儿过一夜。”
小伙子只能乖乖跟巡警到了警察局。就在巡警盘问小伙子的时候,咖啡店老板火急火燎跑到警察局,说他的收银箱里少了两百英镑。这就更加坚定了巡警最初的想法——面前这个小伙子就是小偷。可是巡警搜遍了小伙子的全身,都没发现有一毛钱。没有证据,只能放人。
第二天白天,咖啡店丢钱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条街,人们纷纷讨论着小偷把钱藏在了哪里。有人说小偷有同伙,钱一到手就转到另一个人手里了;有人说附近肯定有小偷藏钱的地方。也有人提出疑问:收银箱里有那么多钱,纸币加硬币,那可比两百英镑多多了,为什么小偷只偷了纸币,而留下了硬币?
在咖啡店的角落里,有个老人安静地坐着,似乎不想参与到这场讨论里。这时,过来一位年轻的女士,坐在了老人身边。
“您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女士问老人。
老人嘬了口面前的牛奶,笑着说:“原来是波蒂·巴顿大记者,这件案子上头条了吗?”
“是的,我知道您老已经有眉目了,对我透露一点。”
老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掏出一根红绳,在手里打结,再解开,再打结,再解开。“这些警察,都那么自以为是。波蒂小姐,你想要独家新闻的话,就盯着那个小伙子的家,总会有眉目的。”说完后,老人收起绳子离开了。
真是个古怪的人。没错,这里除了波蒂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他古怪。他热心于波蒂所报道的社会新闻,特别是那些犯罪案件。每次在阅读完之后,他都会约来波蒂,告诉她自己的推测。奇怪的是,他的推测的确都是对的。因此后来波蒂遇到什么案件,都会来咨询他,这让她获得了许多独家新闻。
波蒂离开咖啡店,径直去了警察局,要到了小伙子的住址。经过几天的跟踪,波蒂小姐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她迫不及待地找到了老人,跟他汇报情况。
“您真是料事如神,我跟了那小偷几天,终于找到真相了。我已经完成报道了。您快告诉我,您是如何推测出来的。”
“我也是从一个疑问出发的:小偷为什么只偷纸币,不偷硬币。我在咖啡店门口转了一圈,发现门口有个邮筒,我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小偷事先准备好了一封写着自己家地址的信封,他偷了钱之后,就把钱装进信封里,然后扔进邮筒。这样一来,即便警察抓到了他,也搜不出赃款。用信封寄钱,硬币当然不方便。”
“真是太神奇了。我跟踪了他几天,终于在一天早上发现邮差把一封很厚的信交给了他。我当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赶快报警,抓了小偷。”
“警察就是这么无能,一些细节都注意不到。不过警察即使意识到邮筒有问题,也不能立即检查,因为还没有通过邮电部门的认可。”老人说完后,便离开了。
无字的遗书
[英国]厄恩斯特·布拉姆
马科斯·卡拉多斯正在屋后的花园里散步,突然听到了用人急促的脚步声。
“什么事?跑得这么急。”
“先生,您的朋友埃德住院了,他的妻子刚刚打来电话,让您赶紧去一趟,说埃德想见您。”用人喘着气说。
“什么?他怎么会住院了?”马科斯一边在用人的搀扶下往屋里走,一边着急地询问。
“听说他昨天去打猎,结果别人的枪走火,散弹片打中了他。他的两只眼睛和脑子里都有散弹片,已经昏迷十几个小时了。他刚刚醒来,就让妻子打电话给您,让您去。”
“啊!我们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这样惩罚。”马科斯空洞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他又想到了自己的经历。
马科斯出身名门望族,身价不菲。年轻的时候,他创办了自己的侦探所,生意很红火。可是在一次骑马旅行的过程中,他被一根反弹的树枝打中了右眼。后来经过庸医的诊治,不仅右眼没有治好,就连左眼也看不见了。从此之后,马科斯就只能生活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幸运的是,他是个坚强且乐观的男人,不仅没有被厄运打垮,反而更加努力生活,让侦探所的生意比原先还要红火。
很快,马科斯到了医院,并在用人的搀扶下找到了埃德的病房。
“嘿,埃德,老朋友,你感觉怎么样?”
埃德整个脑袋都被纱布包着,但他一下子就听出马科斯的声音,高兴地坐了起来,“马科斯,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如果这次我能活着走出去,以后也看不到你的样子了。”
“你别这么说。”马科斯尽力安慰他。
“我没有在说笑,有可能还会更严重。听着,马科斯,我让你来是想让你帮个忙,我要写份遗嘱,请你帮我保管。”
“写遗嘱?别这么想,你会好起来的。”埃德的妻子急忙说道。
“你别插嘴,这里最想让我死的人就是你,我一死,你就有大笔遗产可以继承。我可不会让你得逞,我要把一部分遗产留给我的弟弟。”埃德生气极了。
“你不能这样做,你把钱给他,就是害了他。他是个好吃懒做又贪心的人,你知道的。”埃德的妻子激动地喊叫着。
“你闭嘴,快去给我找纸和笔。”埃德怒吼道。
埃德妻子极不情愿地去找护士借来了纸和笔,一边递给埃德,一边嘟囔着:“你都看不见,还写什么遗嘱。”
“几个字还是可以写的。”埃德不耐烦地说,“你最好别走,要看着我写,否则我可能会把所有遗产都给我弟弟。”
妻子沉着脸,坐在一边。如果是平常,她早就跟埃德吵起来了,可现在不一样,她希望分到埃德的家产,哪怕只是一半。
埃德凭感觉在纸上写下一行字:“我死后,遗产分我弟弟五千英镑。”写好后,他将纸折起来,交给马科斯,“拜托你了,老伙计。”
马科斯收起遗嘱,放在口袋里,告辞离开了。他实在不喜欢夫妻吵架这样的尴尬氛围,如果不是埃德躺在那里,他一定早就溜了。
埃德并没有告诉马科斯遗嘱的具体内容,只是告诉他会分一部分家产给弟弟。马科斯对此也并不好奇,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
一个月后,马科斯收到了埃德去世的消息。很快,一个自称是埃德弟弟的年轻人就找到了马科斯,要求看埃德的遗嘱。在确认了来者的确是埃德弟弟盖德后,马科斯从保险箱里取出了遗嘱。
“这是什么?”盖德打开遗嘱后,突然叫了起来,把马科斯吓了一跳。
“怎么了?”
“这只是一张白纸,上面除了我哥哥的印章之外,一个字都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在上面做了手脚?”盖德咆哮道。
“不,我怎么会这么做,我从来都没拆开过这封遗嘱。”马科斯急忙为自己辩解。
“哼,你说我就能相信吗?你是个侦探,要在一封遗嘱上动手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你很专业不是吗?你或许用了褪色笔,让上面的字全都褪色了。一定是这样,褪色笔只能褪掉字的颜色,并不能褪掉印章的颜色。”
“你不能这样污蔑我。”
“污蔑你?说不定你是被我那贪婪的嫂嫂给收买了,把遗嘱掉了包。像这样一封只有印章没有字的遗嘱,那个女人能弄成千上万张。”盖德显然已经失去了理智。
“够了,你现在先别急着骂人,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我有几十万英镑的身家,还需要这区区五千英镑吗?如果是你嫂嫂要收买我,她会出比五千英镑更高的价钱吗?倘若遗嘱丢了,那我也应该负责任,谁让我是保管者。你放心,我跟你哥哥的关系非常好,即便遗嘱丢了或是被人掉包了,我都会给你五千英镑。我是个贵族,我说话算话。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钱,而是事情的真相,我们必须弄清楚这遗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盖德被马科斯的一番话镇住了,他不得不冷静下来,听马科斯的分析。
此时马科斯脑子正在急速运转,进行推理。难道是埃德的妻子将遗嘱掉包了?不可能,她没有那么快的速度,我接过遗嘱的时候还碰到了埃德的大手。难道他妻子雇用了扒手,在我回家的途中偷了遗嘱?也不可能,我把遗嘱放在里边的暗袋里,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根本找不到遗嘱在哪儿。难道有人撬了我的保险箱?不可能。一个小偷不可能只掉换遗嘱,而对保险箱里的金块、名表、现金不感兴趣。这么看来,只有一个推测最有可能,那就是他的妻子提前准备好两张纸,当埃德在上面那张纸上写完遗嘱准备盖章的时候,她快速抽走,留下下边一张空白纸。我跟埃德都看不见,所以她完全可能这样做。
“你把遗书给我看看。”马科斯跟盖德说。
“你看不见,怎么看遗嘱?”
“当然有我的方法。”马科斯将遗嘱平放在桌子上,手指在上面摸来摸去。他自从失明之后,就努力训练自己的感觉和触觉,现在,他可以凭着笔痕来阅读上面的字。而且他还能凭触觉,辨别出一枚古老硬币的真假。这可都是他辛苦练出来的绝活。
“这是你哥哥的遗嘱没错,上面写着:‘赠……弟弟五千英镑。’‘赠’后面的字不是很清楚,但这并不影响什么。你瞧,这里还有他的签名。你可以拿到遗产了,我是证人。”马科斯高兴地说。
“什么?这上面哪里有字?”盖德对这一切难以相信。
“你把遗嘱对着灯光看看。”
盖德照做了,他果然看到了上面的笔痕。“是的,没错,是我哥哥的笔迹,你真是太神奇了。不过,上面的字怎么会褪色了?”
“我想,这些字本来就没有颜色。当时你嫂嫂去跟护士借了笔没错,但她借的是没有墨水的钢笔。我和你哥哥都看不到,她就这么得逞了。可惜,她还是逃不过我的‘眼睛’。你可以去领遗产了,如果你嫂嫂拒绝,那你就直接起诉她,我会帮助你的。”
盖德激动地谢过马科斯,拿着遗嘱离开了。
女房东
[英国]罗尔德·达尔
比利·威弗抵达巴思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主街道的所有房屋都笼罩在一片蒙蒙的月色之中。“我得先找一家旅店住下来,太冷了。”比利心想。他这次从伦敦到巴思,主要是为了完成经理交给的工作,顺便在巴思游玩一下。总公司的格林斯雷德先生曾告诉他,巴思是一座很棒的城市。
“对不起,请问附近有便宜一点的旅店吗?”比利询问一个门卫。
“从这儿往前走四分之一英里,到马路对面,有家‘铃和龙’,你可以去那儿问问。”门卫很有礼貌。
比利谢过门卫,去寻找铃和龙。
这条马路十分宽阔,路边没有商铺,只有一座座高大的房屋,看上去十分气派,显然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不过大多房屋都有些年头了,漆也掉了,门柱也有了裂缝。就在此时,不远处一束柔和的光吸引了比利。那光从橱窗里透射出来,令人感觉温暖。比利忍不住走了过去,发现橱窗上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提供住宿和早餐”。这显然是一家小客店。
透过橱窗,可以清楚地看到屋里正在燃烧的壁炉,以及一只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打盹儿的德国小狗。在隐约之间,比利还看到屋内精致的家具和一架小钢琴。房间的角落里,挂着一个鸟笼,里边是一只威风的鹦鹉。
“这个地方住起来应该比较舒适,而且价钱也肯定便宜。”比利告诉自己。他摁下门铃,听到浅浅的门铃声,他猜想那铃声是从一间离门口较远的屋子里传出的,应该是房东的卧室。可就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是刹那,比利的手还没从门铃上拿下来,门就打开了,露出了一张女人的脸。
比利吓了一跳。他当然会吓一跳,因为没人会在刚刚摁了门铃后,就立即开门,这就像是打开一个恶作剧玩具盒,里边会突然弹出一颗脑袋,一切就像是被安排好了一样。
“请进!”那女人四五十岁,笑容可掬。比利不由自主地跟着女人进了屋子,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吸引他一般。
“我看到了橱窗上的招牌。”比利说。
“是的,我知道。”
“我在找住的地方。”
“我已经为你准备好房间了。”那女人一脸的和蔼,语气像母亲般温柔。
“住在这里要多少钱?”
“一晚上五块六,免费早餐。如果觉得贵,还可以再便宜一些。你早上不吃鸡蛋的话,可以再便宜六毛钱。”女房东十分诚恳。
“五块六就五块六。”比利高兴极了,这个价钱是他准备出的一半。
“快脱了衣服,我帮你挂起来。”
比利将外套和帽子交给女房东,就像到了好朋友家做客,受到朋友母亲热情款待一样。
“我带你去看看房间,亲爱的,”女房东一边上楼,一边回头看一眼比利,那眼神有些奇怪,“我很早就准备好了一间房间,只是在等待机会,让一位像你一样的绅士住进来。每次我打开门,看到合适的人站在那里,心里就无比快乐。”她在楼梯中央回头望着比利,眼睛扫过比利的全身,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弄得比利有些不自在。
“我住这层。”她在二楼告诉比利。随后他们继续上楼,到了三层,她告诉比利,他的房间在这一层。她打开房门,开了电灯,房间小巧却十分精致。“早上你可以在这间屋子里看到太阳升起,帕金斯先生。”
“不,我叫威弗。”比利纠正道。
“啊,威弗先生,多么好听的名字。这里的床单我都拿热水瓶烫过了。在干净又温暖的床上睡觉,是很舒服的。如果你觉得还是冷的话,可以点这里的煤气取暖器。”
“您想得真周到,太感谢了。”
“这没什么,你能住进来我十分高兴。我都开始为你操心了。”女房东异常兴奋。
“不用为我操心,已经很周全了。”
“那你晚饭要吃点什么?你吃过晚饭了吗?”
“我不饿,我想立即睡觉,明天一早还要给公司写报告。”
“好的,我这就离开。不过你在睡觉前,能不能到一楼登记一下。这是规定,房产法的规定,我不想触犯法律。”她说完后轻轻关上房门。
比利原本还感觉女房东的行为有些不寻常,现在他完全没有了这种想法。也许女房东是表现得过分热情,但他愿意相信她是出自好心。
几分钟后,比利收拾完行李,到了一楼。女房东不在,壁炉前的小狗依旧在酣睡。他走到钢琴前,拿起放在那里的登记簿。“克里斯多夫·穆尔霍兰德,来自加蒂夫市凯瑟德雷尔路231号;格里戈力·w.坦普尔,来自布里斯托市塞克莫大道27号。怎么只有两个客人?”比利嘟囔着。
“克里斯多夫·穆尔霍兰德,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比利确定自己听过这个名字,但他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格里戈力·w.坦普尔,这个名字也很熟悉。”
“他们是两个可爱的孩子。”比利的身后响起了女房东的声音。
“他们的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不,是肯定听过。他们不是名人吧?我意思是说棒球明星、足球明星那样的名人?”
“他们不是名人,”女房东将手里端着的茶点放在茶几上,“不过他们都很英俊,身材修长,就像你一样。”
比利又看了看登记簿,上面的登记日期已经很久远,一个是两年前,一个是三年前。“都是两三年前登记的。”
“是吗,已经这么久了,我都没有注意,时间真快呀!”
“不是的,很奇怪。这两个名字,如果分开,我完全没印象。可是它们一起出现,我就十分熟悉,好像跟什么事件有关,而且是同一个事件。你知道,这就像是罗斯福和丘吉尔,你懂我的意思吗?”
“真有意思!”女房东利落地将茶盘摆好。她的一双手白皙小巧,指甲盖涂成了耀眼的红色,“来吧,亲爱的,来尝尝我做的饼干和香茶。来,坐在我身边。”
“不用了,谢谢。我想我是在报纸上看过这两个名字,只是想不起来是什么事件。”没什么比有印象却想不起来更令人恼火的事情了,“等等,穆尔霍兰德,穆尔霍兰德,是那个伊顿公学的男生,他独自出外探险、旅行,穿过了西部乡村,后来突然……”
“你要加奶还是糖?”女房东问。
“随便,谢谢。后来突然……”
“这不可能,亲爱的。在我这里住过的穆尔霍兰德先生就读于牛津大学。你快过来坐下,到我身边烤烤火、喝喝茶。”她微笑着邀请比利。
比利走过去,坐在女房东身边,拿起茶杯小口品尝。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因为比利感到了一些不妥,女房东的身体不断向他倾靠,一股股特别的香味扑鼻而来。比利不知所措,只能保持沉默,并回避女房东的热情。但那股香味实在太特别,令他联想到医院的走廊。这真是奇怪的联想。
沉默持续了几分钟,女房东先开口:“穆尔霍兰德先生喝茶的样子十分可爱,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子喝茶喝得如此可爱。”
比利此时依旧在回忆那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他越来越肯定在报纸上见过,而且就出现在标题里。“他最近才离开这儿的吧?”比利忍不住问。
“谁说他离开了,他一直在这儿,就住在三楼,跟坦普尔先生住在一起。”
比利放下茶杯,惊奇地看着女房东。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放在比利的膝盖上。
“你多大?”她问。
“17岁。”
“真美妙的年纪,穆尔霍兰德跟你一样大,却没你高,牙齿也没你白。”
比利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里边的牙也补过。”
女房东对此似乎并不感兴趣,她继续盯着比利,轻声说着:“坦普尔比你们都大,他28岁,但他长得一点都不像28岁。他的皮肤十分嫩滑,身上连一块疤痕都没有。”
比利低下头,屋子里又回到之前的沉默。他啜一口茶,抬头看到了角落里的鹦鹉。看了许久,他才发现,那鹦鹉不是活的。
“那鹦鹉原来不是活的,做得太逼真了。”比利惊叹道。
“是吗?”
“是谁做的?”
“我。”
“你?”比利感到难以置信。
“当然,你看贝塞尔。”她朝着壁炉前一直熟睡的小狗看了看。
比利突然意识到,那只小狗一直没动过。他伸手去摸小狗,那身体冰冷、僵硬,但毛发却还算柔软,可见保存得非常好。
“这也太绝妙了,一定很难做!”比利眼神里流露出一丝钦佩。
“其实不难,我的宠物死后,我都会把它做成标本。”女房东继续说,“你已经登记了吗?”
“是的。”
“那就好,这样可以防止我忘了你的名字。你知道我记性不太好,总是会忘了穆尔霍兰德和坦普尔的名字。我得天天看一遍登记簿才记得住。”
“这三年来,除了穆尔霍兰德和坦普尔,就没有别的客人了吗?”比利好奇地问。
“没有,只有你。”女房东依旧保持着温暖的微笑。
凶宅之夜
[英国]夏普
我今天收到一封信,来自伦敦,写信人是我伯父贾斯珀的律师克雷布特里。信是这样写的:
张格伦先生:
非常遗憾地告诉您,贾斯珀先生去世了。丧事已办完,现在请您到伦敦商讨一些他遗嘱方面的问题。
克雷布特里律师
这简直难以置信,我伯父就这样走了,我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想到这点,我眼泪不禁掉了下来。伯父是个苦命的人,年轻时从马背上摔下来断了腿,此后的生活都是在轮椅上度过的。因为残疾,连妻子都没有娶,更别说孩子了。唯一与他相伴的,就是那套古老的沼泽府,他最值钱的财产。
接到信的第二天,我就请假飞到了伦敦。到宾馆安顿好后,我给克雷布特里律师去了电话,他很快就赶来了。
“贾斯珀先生是个好人,虽然性格古怪,又不常跟人来往。他在临终前留下遗嘱,要把他住的沼泽府留给你。不过我给你的建议是,卖掉那幢房子,因为它年久失修,快要倒塌了。而且你也不会去住,留着还不如换点钱,它应该能卖到四万英镑。”
“我想先去看看那房子。你知道,那房子有几百年的历史,最重要的是,它陪我伯父走完了一生,我不能就这样卖掉它。”
“你确定要去看吗?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克雷布特里的神情突然变得惊恐。
“为什么?”
“我真不知该怎么说。你看,我是个律师,是个有修养、有知识的人,应该不相信神鬼之说。可我不得不说,那房子闹鬼。”
“什么?闹鬼?”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这实在太滑稽了。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只相信世界上有捣鬼的人。特别是看到克雷布特里的神情,我就更想笑了。
“你一定不相信,我猜到了。如果你一定要去,我也不会阻拦,但你一定要小心。”
“谢谢你,律师先生,如果你告诉我那里有强盗,我一定不会去。可你说那里有鬼,我就一定要去弄个明白,我坚决不相信这世上有鬼。”
“好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好给看宅人万斯写封信,让他为你留门。”
“我明天就出发。”
“那儿坐火车得两天一夜才能到,而且还得步行几英里,那里可很偏僻呢。”克雷布特里还是希望我打消这个念头。
“没事,我习惯旅行了。”
“你肯定会后悔的。”克雷布特里嘟囔着。
这是我最难过又最激动的旅程。难过的是几年前我来的时候,伯父还能出门迎接我;激动的是,我要去打“鬼”了。
到了沼泽府,已经入夜。我敲了敲门,一个老头探出头来,“你是贾斯珀的侄子?”
“是的。”我回答。
那人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松了口气,说:“你终于来了,我都快吓死了。我是万斯,快进来吧。”我跟着万斯进了屋,他腿脚不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你见到鬼了吗?这么害怕。”我问万斯。
“我要是见到了,还能活着给你开门吗?”
“你夜里不住这里吗?”
“当然不住,我可没胆子住。我劝你也不要住,跟我回家去住一晚,明天白天再来。”
“不用,谢谢你万斯。”
万斯把我带进房间,紧张地说:“我得走了,这里太恐怖了。你要记住,如果发生什么事,就躲到地下室去,只有那里最安全。”
“谢谢。”
万斯走后,我仔细观察了这幢老房子,发现并没有克雷布特里说得那么残旧。只要稍微修葺一下,还是很不错的。况且我伯父把这里都装上了现代化的产品,有电灯、电梯。如果装修一下,那简直就是一座小别墅,可绝不止四万英镑。
不过今晚我要操心的不是如何装修这里,而是如何面对那些“鬼”。我本来想插着门睡觉,可是插销坏了,只能虚掩着门。这我可不敢睡着,倒不是怕鬼,而是怕有人进来捣乱。以防万一,我还是拿把椅子坐在门的对面,把手枪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我等了很久,都没有什么动静。真是太困了,我需要休息一会。可我刚刚闭上眼睛,电灯突然灭了,屋子陷入一片漆黑。随后门外传来几声恐怖的笑声,还有下楼的脚步声。我有点紧张,大喊了一声:“谁?我要开枪了!”可回应我的依旧是几声怪笑,我“砰砰”连开了两枪,追出了门。
下了楼,我发现地下室的门开着。“鬼”是不会进地下室的,因为那里只要关上门,他就再也跑不掉了。我在楼下找了好一阵子,都没发现什么,只好返回卧室。
卧室的灯又亮了,桌子上放着一块大石头,下边压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要来取你的命。”这该死的字条是怎么放到这儿的,我思前想后都没有头绪。就在这时候,屋顶上传来了车轮的声音。我拿着手枪跑了出去,顺着楼梯往上爬。刚走到一半,我又听到了响动,拿起手电一照,整个人都惊呆了。楼上有一个坐着轮椅的老人,形容消瘦,跟鬼也差不多。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的伯父贾斯珀。他显然被我的手电筒灯光吓坏了,立即躲到一边,大声叫道:“哼,又来个新鬼,你尽管开枪吧。”
“伯父,是你吗?我是你的侄儿啊。你不是死了吗?你现在是人还是鬼?”
“侄儿,你用手电筒照照自己的脸,让我看看清楚。”
我把电筒朝着旁边的楼板的方向,光线反射过来,正好照在我的脸上。
“太好了,真的是你。快过来,跟我进屋。”伯父激动地说。
我跟着伯父进了房间,他叮嘱我将门反锁。这一切把我搞糊涂了:伯父没死吗?他是那个“鬼”吗?他坐着轮椅可以去我的房间放字条吗?
“要小心门口。”伯父突然说。
“什么?小心什么?”
“克雷布特里,还有他的帮凶万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他们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你知道吗,这房子里有一笔宝藏,是十六世纪亨利八世逃亡时带来的。很多人在觊觎这笔宝藏,包括那个克雷布特里。他为了得到这个房子,就宣称这里闹鬼,搞得很多人不敢靠近,就连我的用人都被吓走了。后来他安排万斯进来。一开始我以为万斯对我忠心耿耿,可后来才发现,他是克雷布特里的帮凶。”
“你怎么不通知我?”
“孩子,我写的信都被万斯扣留了。我还写过信给你的两个姐夫。克雷布特里那个浑蛋,当着我的面烧了信,还威胁我以后要老实点。”
“那他让我来这是为什么?”
“为了杀你呀!他骗你来这里,就是要杀了你这个合法的继承人。这里是众所周知的鬼屋,你死在这里,不会有人知道的。”
“浑蛋,骗子,我要杀了他们。”我愤怒地冲出屋。
“你快回来,危险。”伯父在我身后叫着。
可我现在怒火攻心,只想杀了这两个败类。我到了楼梯口,看见有个黑影闪过。我追着黑影到一楼,紧接着听到地下室门“砰”一声关上了。
竟然逃到了地下室,那里可只有一个出口,我可以瓮中捉鳖了。我刚冲进地下室,就觉得脑袋一疼,失去了知觉。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沉沉醒来,脑袋还一阵阵发疼。我急忙起来去开地下室的门,却发现门被从外面锁上了。我在黑暗的地下室摸索着,还好,找到了我的手电筒。我又继续摸索,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打开手电筒后我才发现,那是我大姐夫的尸体。天哪!上个月大姐还给我写信,说大姐夫跟克雷布特里来沼泽府,返回的途中失踪了。我还托克雷布特里找大姐夫,一直没有音信。我真傻,他已经杀了大姐夫!这个该死的恶魔,我一定要杀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外边有砸锁链的声音,紧接着地下室的门缓缓打开了,谢天谢地,是伯父。他从三楼艰难地到了这里,为我砸开门。我带着伯父连夜逃走,还报了案,这两个家伙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接下来要说的是个好消息。我找到了宝藏。它藏在卧室壁炉上面的暗格里,整整一袋子金器。但最让我高兴的是,伯父“复活”了,我的亲人还在,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还有,永远不要轻易相信那些“鬼”话,任何时候都要勇敢和理智。
真假古董商
[英国]约翰·克里斯
男爵文约翰坐在轿车里,应邀去霍尔爵士家做客。据说霍尔爵士收藏了一些绝世古董,这让本是古董商的文约翰更加期待这次碰面。
“原来霍尔爵士不住伦敦城,还得多久才能到?”文约翰问来接他的司机费定。
“就快到了,男爵,前面不远就是。”费定回答。
果然行驶了没多久,一座气派的庄园就出现在文约翰眼前。轿车降低了速度,缓缓穿过大铁门,穿过花园式的庭院,停在房子门口。文约翰下了车,费定便离开了。他走上台阶,在宽阔的大门上敲了敲,可是许久也没人应门。文约翰推了推门,发现门是虚掩着的。“这真是个奇怪的爵士,连个开门的用人都没有。”文约翰心想。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发现屋子里只有一点微弱的灯光,死寂沉沉。真是奇怪,这是哪门子的待客之道?
正当文约翰在屋子里左顾右盼的时候,不知从哪儿传来了呼救声。文约翰顺着声音来到地下室门口,里边不断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救命,救命!”
“谁在里边?”文约翰小心翼翼地问。
“啊,请救救我!”
文约翰打开地下室的门,沿着楼梯走了下去。他看到一个女人趴在地上,十分虚弱。他刚想去搀扶,突然觉得脑后一痛,整个人便失去了知觉,倒在地上。
地上的女人站了起来,笑嘻嘻对着打伤文约翰的男人说:“干得好,亲爱的哈利。”
“小事一桩,西玲。”
说着两人相伴离开。
不知过了多久,文约翰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被困在一间小屋子里,这里有床、马桶和一些洗漱用品。门是铁门,没有窗户。“我被绑架了!”这是文约翰的第一反应。他在墙壁上敲敲打打,都是实心的,没办法弄个出口出来。唯一能通向外边的,除了门就是一个通气口。通气口刚好可以容纳一个人,却被铁栅栏罩着。他踩在床上用力摇了摇铁栅栏,幸好,它是松动的,可以拆下来。
文约翰费了很大力气拆了几根铁棍下来,勉强可以钻进去。他将衣服脱下来,挂在墙上,又把被子弄成好像人躺在里边的样子。这样一来,他就算逃走,暂时也不会被发现。他顺着通气口一直爬到尽头,推开另一端的铁栅栏,发现是个走廊,两边都是房间。他轻轻跳了下来,推开最近一间房的房门。太好了,里边没人,他可以进去躲一躲。
这间房子似乎是个手术室,里边摆着一张手术台,还有一些医疗用具。里边还有个隔间,门是虚掩着的。文约翰悄悄推开门,发现里边的床上躺着一个人,脸被绷带紧紧缠着,只留下两个鼻孔呼吸。还是离开为好。
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走廊里响起了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他闪进了旁边一个狭小的杂物间里,暗自祈祷不被发现。
门打开了,进来的是一个男人。他给手术床上的人打了一针,过了一会儿,那人醒了过来。
“哈利,我睡了多久?”那人问。
“你睡了五天,艾迪。我想带你去看看那个男爵,好证明一下我的整容技术。”哈利一边说,一边拆去了艾迪头上的绷带。
“天哪,”文约翰暗自惊呼,“这个人的长相竟然跟我十分相似,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怎么还没干掉那个男爵?”艾迪问。
“咱们的头儿崔华还没来呢,这事儿得他说了算。”
两个人一边聊着一边出了房门。文约翰本来可以趁机逃走,可是好奇心却将他留住了。他很想知道这些人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要整成他的样貌。于是,他又按照原路返回。他刚刚回到囚室里不久,哈利和艾迪就来了,他们没有开门,而是打开了铁门上的一个小口。艾迪朝着里边望了望,看到了坐在床上垂头丧气的男爵,然后跟哈利嘀咕了两句就离开了。
第二天,崔华来了。他看到艾迪十分高兴,连连称赞哈利的手艺。
“真不错,我们会让世界吃惊的。”崔华笑着说。
“我们什么时候行动?”哈利问。
“不着急,哈利,你先把车上的东西搬进来,然后杀了那个男爵。”
“我得去看我那个孪生兄弟最后一眼,据说孪生兄弟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也不好过。”艾迪调侃着离开。
此时,文约翰在通气口里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立即回到囚室,拿起拆下的铁棍守在门后。当艾迪开门进来的时候,他用铁棍将其打昏拖到了床上,然后跟其互换衣服。不久之后,哈利进来了,对着床上的假男爵连开了几枪。
“走吧,艾迪,你得休息了。”哈利对假艾迪、真男爵说。
文约翰点点头,跟着出去了。
回到艾迪的房间,文约翰开始思考如何安全脱困并将这些人绳之以法。当务之急,是要做到以假乱真。可他并不了解艾迪,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习惯,这很容易穿帮。他只知道艾迪说话风趣,爱吹口哨。房间里有把吉他,他应该会弹吉他。很好,文约翰年轻时就学过吉他,勉强能应付,也会吹口哨。至于说话风趣,这很容易装出来。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次日清晨,哈利来找艾迪。文约翰战战兢兢开了门,只见哈利拿着针管进来。
“把胳膊伸出来吧。”哈利说。
“什么?”文约翰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打针啊。”
“打针?”文约翰还没转过弯来。
“你是怎么了艾迪,你得打消炎针啊,怎么忘了?”
是啊,刚整完容,要打消炎针。可是文约翰不能伸出手臂,不是他怕疼,是因为他上次偷看到艾迪手臂上有龙的文身。如果他伸出手臂,一切就完了。
“我当然没忘,我只是想告诉你,炎症消失了,我不想再吃这苦头了,不信你看。”文约翰说。
哈利凑近一看,惊讶地说:“真的全好了,真是神奇。算了,不打了。”说完就离开了。
早饭过后,崔华将文约翰叫到房间里,“艾迪,你一直都没有问我行动到底是什么,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
文约翰装着艾迪的口气说:“我知道你到时候会告诉我,我着什么急。早知道也未必是好事。”
崔华笑了笑,说:“现在是时候告诉你了。”文约翰心里一阵激动,他终于要揭开谜底了。
崔华拿出一张图,铺在桌子上,“你来看。”
文约翰走近一看,不由一阵紧张。图上是英国王室加冕时用的皇冠和珠宝。他们是要偷这些东西,天哪,如果得逞,那将是英国的一场浩劫。“这些东西都在大英银行的保险库里,他们抓我,是想利用我进去。”文约翰有了眉目。
“具体计划是什么?”文约翰装着冷淡的样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