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级记者的惊人收获

一天凌晨,《晨星报》的一名初级记者走出了报社富丽堂皇的新办公大楼,这个在他自己和他寡居的母亲之外的人看来完全无足轻重的人,却卷入了帕克总督察的案子。这个小人物名叫赫克特·彭切昂,他此时还待在佛里特街上,因为昨夜城市仓库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火烧毁了大量值钱的东西,同时还上演了一起事件,三名夜间值班人员和一只猫通过邻楼的屋顶惊险逃生。赫克特·彭切昂被叫到现场去是有充分理由的,他租住的房子位于伦敦西中央区,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到达出事现场,现在他已经为全国版的最新消息栏写好了一篇简短的火灾报道,并为伦敦版写好了一篇篇幅较长、引人入胜的报道,然后他还为与《晨星报》同在一幢大楼的兄弟报社《彗星晚报》的早晨版写了一篇更长更详尽的报道,其中包括夜间值班人员和目击者讲述的事件经过以及他对那只猫的个人采访。

做完这一串劳累的工作后,他还很清醒,只是感觉饿了。他在佛里特街上找了家通宵餐馆,这家餐馆已经习惯于迎合记者们随时会有的需求。他手里还挟着一份刚从机器里印刷出来的油墨未干的《晨星报》,坐下来享用起三点钟的早餐,里面包括烤香肠、咖啡和面包卷。

他悠然自得地吃着,为自己的才华和好运气暗暗得意,他相信,即便是高级记者中最杰出的人也不可能提交出他这样生动、振奋并有趣的专栏报道了。那段对猫的访谈尤其是趣味盎然。这只猫似乎是一名逮耗子的高手,由于许多著名业绩而享有盛誉。不仅如此,它还第一个闻到了烟火气味,并且痛苦而机智地喵喵大叫,引起了头号夜间值班人员的注意,火灾发生时他正在为自己沏茶呢。第三,这只黑白相间、脸长斑点的丑猫快要第十次做母亲了,赫克特·彭切昂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让《晨星报》取得了这个未来的猫家族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六个左右幸运读者只要向他们喜爱的报纸提交申请并且给动物医院附上一小笔捐款,就可以幸福地拥有这些尚未出生就已是声名显赫的捕鼠名门之后的小猫。赫克特·彭切昂觉得自己干得很不错。在这个紧要关头,他想到了这样一个好主意,便警觉勇敢、自作主张地给了夜间值班人十先令,而且《晨星报》值夜班的编辑已经同意了这个花招,甚至还评价说这一招会十分有效的。

饱餐一顿烤肠,心满意足的赫克特·彭切昂细细读起了他的报纸,他赞赏地看了周五特别收录,并欣赏了政治漫画。最后,他叠起报纸,塞进衣袋,大方地付给服务员六便士小费,然后来到了佛里特街上。

这个清晨很不错,不过有点儿寒冷,他觉得经过一夜的辛劳,稍微散散步对自己很有益。他开心地信步走去,经过坦普尔栅门前的狮身鹰首像,经过法院,经过圣克莱门特·戴恩斯教堂和圣玛丽·勒斯特兰德教堂,向京士威走去。就在他拐进王后大街时,他意识到还缺了点什么,否则这个世界会很令人满意。王后大街通向长亩街,长亩街的外面就是考文特花园,载满了水果和鲜花的小货车和大卡车从全国各地开到这里,然后又开走。搬运工们开始卸下结实的袋子、巨大的板条箱、圆圆的筐子、脆弱的果篮和扁长的盒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香气扑鼻的鲜花水果,他们汗流浃背地抱怨手中的活,仿佛他们身上担负的都是臭鱼烂虾、生铁块之类的东西。为了给这些人提供服务,酒馆此时也会开门,因为考文特花园可以解释伦敦管理条例,该条例允许这种昼夜颠倒的劳动时间。赫克特·彭切昂经历了成功的夜晚,并且用香肠和咖啡小庆一番,不过,这太不够味儿了!会有更适合这里的庆祝方式。

赫克特·彭切昂身穿结实的灰色法兰绒裤子和花呢上衣,外面罩了件旧风雨衣,轻快地在街上晃悠,突然间他感觉自己拥有了世界,包括考文特花园市场上所有的啤酒。他拐弯进了王后大街,又走了半条长亩街,在地铁车站的入口处躲闪了一辆拉货车的马鼻子。他面朝市场方向,在箱子、篮子、车子和散落在人行道上稻草之间欢快地前行。他哼着生动的曲子,从“白天鹅”酒吧的旋转门转了进去。

虽然还只有四点一刻,“白天鹅”酒吧里已经是生意兴旺。赫克特·彭切昂侧着身子挤到吧台前,坐在了两名高大的马车夫中间,耐心地等待店主照料好经常来此的老顾客,然后再来招呼他自己。店里正在热烈地谈论一只名叫“分叉闪电”的狗的优点。由于赫克特随时都准备着收集任何可以甚至可能成为新闻的讯息,他便从衣袋里掏出《晨星报》,一边假装看报,一边留心听他们的谈话。

“我要说的是,”一号马车夫说,“——还是那句话,乔——我要说的是,如果有一条狗像那条狗一样,绕着跑道才跑了一半路,却突然停下脚步,就像被枪打中了一样,我要说的是,我想要知道这背后是谁干的。”

“啊。”二号马车夫说。

“听着,”一号马车夫继续道,“我并不是说,动物总是可以信赖的。它们跟你我一样,也有休息日哟,不过我想说的是……”

“这倒是真的,”二号马车夫边上的一名小个子插话道,“这倒是真的,没错。而且,它们还有自己的爱好呢。我曾经养过一条狗,实在是见不得山羊。或许是因为山羊的气味吧,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管什么时候带它去见山羊,它都会吓得打哆嗦。整天都跑不动。我记得有一次我带它去游乐场跑步,街上有个小伙子用绳子牵了两头山羊……”

“一个小伙子要两头山羊干什么呢?”二号马车夫疑惑不解地问道。

“我怎么知道他要两头山羊干什么呢!”小个子气愤地回道,“那又不是我的山羊,对吧?不过我想说的是……”

“那是两回事儿,”一号马车夫说,“神经过敏就是神经过敏。山羊这样的事情可能什么人都会碰上,不过我想说的是——”

“先生,您要点什么?”店主问道。

“哦,我想我还是来杯吉尼斯黑啤酒吧。”赫克特说,“吉尼斯对你有好处——尤其是在寒冷刺骨的早晨。或许,”他对自己和周围的世界都感觉很高兴,于是又添了一句,“这几位先生也愿意一起喝吧。”

两名马车夫和那名小个子都表达了感激,并且要了啤酒。

“神经过敏这东西很是古怪。”小个子说,“至于说吉尼斯黑啤酒嘛,嗨,我的老姑妈养过一只鹦鹉。也算是一只厉害的鸟了,从一名水手那儿学会了说话。所幸,它所说的话有一半老太太听不见,而另一半她也听不懂。现在那只鸟——”

“看来你在饲养牲畜方面经验丰富啊。”赫克特·彭切昂评论道。

“我确实有经验,”小个子说,“我刚才想说的是,那只鸟神经过敏的程度简直叫你吃惊。它停在笼子里的栖木上,哆嗦着身子几乎把自己给摇碎了。你认为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要是知道就得讨饭去了!”二号马车夫说,“先生,祝你健康,干杯!”

“老鼠,”小个子洋洋得意地说,“因为它根本见不得老鼠。你知道我们得用什么帮助它恢复正常的吗?”

“白兰地。”一号马车夫猜测道,“对鹦鹉而言什么都不如白兰地。我家里养了只鹦鹉——那种绿色的。我小舅子把它带到家里来的——”

“那种鹦鹉不如灰色鹦鹉会说话。”二号马车夫说,“圣保罗大教堂路上的老玫瑰皇冠酒吧里有只鹦鹉……”

“白兰地?”小个子嘲笑道,“对它没用。它对白兰地都不会看上一眼。”

“它现在也不看上一眼吗?”一号马车夫说,“嗨,你要是给我们家那只老鸟看一眼白兰地,它就会像个基督徒一样从笼子里扑出来。注意,别给太多,只要给它一茶匙就够了——”

“得啦,它不喝白兰地。”小个子坚持道,“我姑妈的鹦鹉滴酒不沾,就是不喝。这样吧,我让你们猜三次,如果你们猜对了,我就请你们每人喝一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阿司匹林吗?”店主猜测道,他自然是希望有人能再请大家喝一杯。

小个子摇了摇头。

“生姜吧。”二号马车夫说,“鸟儿有时候极度喜欢生姜。生姜刺激内脏。不过嘛,你们得小心,有人说生姜上火,吃了会让鸟发烧。”

“提神醒脑的纽特莱克斯,”赫克特·彭切昂有些冒失地猜测道,他正好看到了晨报上的半版大号广告,广告的标题很吸引人:“为什么要责怪女人?”

“纽特莱克斯什么用都没有,”小个子哼了一声,“你们这帮人谁也没猜中。这些都不对。浓咖啡加辣椒粉——这就是那只鹦鹉喜欢的玩意儿。一下子就能叫它恢复正常,确实如此。看来,这次用不着我来请大家喝酒了——”

他渴望地张望着,赫克特只好又请大家喝一杯同样的酒。二号马车夫将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向大家敬了个普通的礼,侧着肩膀往外走,小个子朝赫克特·彭切昂身边挪近位置,给一名气色红润、穿着晚礼服的人让出路来,那人刚刚冲进门来,此时正靠在吧台前,有些站立不稳。

“威士忌加苏打水。”这人不做任何表示,就说,“双份威士忌,他妈的别放太多苏打水。”

店主目光敏锐地打量着他。

“我没问题,”新来的人说,“老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没喝醉,根本就没醉。脑子有点儿乱,仅此而已。”他停了一下,显然是意识到话说得有点儿太快了。“一直在熬夜陪一位生病的朋友,”他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身子非常难受,一整夜都没睡。很难保持清——清醒……对不起……假牙出了点儿小毛病,必须取——取——取出来……”

他一条胳膊靠在吧台上,一只脚胡乱地寻找着吧台底下的黄铜栏杆,然后把大礼帽推到了脑后,微笑地看着大家。

“白天鹅”酒吧的店主又用老练的眼光瞅了他一眼,估量着这位顾客再喝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很可能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满足了他的要求。

“非常感谢,老伙计。”陌生人说,“那么,就祝大家好运啦。这几位先生都在谈什么呢?”

赫克特·彭切昂很礼貌地辞别,并且解释他真的已经尽兴,现在得回家了。

“不行,不行,”那人好像受了伤害似的说,“别那么说,还没到回家的时候呢,还没到深夜呢。”他亲昵地伸出胳膊搂住赫克特的脖子,“我喜欢你的脸蛋。你是我喜欢的那种人。哪天你可一定去我那个小地方看看啊。大门口全都玫瑰之类的东西。给你,我的名片。”他在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只公文袋,啪的一声在柜台上打开。一叠小纸片四处飘落。

“真见鬼,”穿晚礼服的先生说,“我的意思是真糟糕。”赫克特弯下腰,想要拾起几张散落的碎片,却被小个子占了先。

“谢谢,谢谢,”那位先生说,“名片去哪儿了?那不是名片,那是我老婆的购物清单——你结婚了吗?”

“还没有。”赫克特承认道。

“真是走运的家伙,”陌生人加重语气答道,“没有妻子,就没有该死的购物清单。”他飘忽的眼神落到了购物清单上,一手拿起清单,想要眯起眼睛集中注意力,却失败了,“整天像个肮脏不堪的跑腿一样大包小包往家里扛。我把那个包儿放哪儿了?”

“老大,你进来的时候什么包儿都没带啊。”一号马车夫说。请客喝酒的问题似乎被搁置不谈了,这位好汉无疑觉得应该提醒这位先生,酒吧里除了酒量不大的彭切昂先生之外,还有其他人。“拎着大包小包到处转,”一号马车夫补充道,“那可是很口渴的事儿呢。”

“他妈的太口渴了,”已婚的先生说,“我要喝威士忌加苏打水。老兄,你说你要喝什么来着?”他再次搂住了赫克特·彭切昂,后者轻轻地挣脱了身子。

“我真的不想再喝——”赫克特开口道;可是他明白这样反复拒绝可能会冒犯对方,只好选择妥协,又要了半杯苦味啤酒。

“说到鹦鹉。”他们身后一个尖细的嗓音说。赫克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一名干瘪的老头坐在酒吧角落里的一张小桌前,吸着一杯加了碳酸钾的杜松子酒。赫克特心想,他应该是始终在那儿坐着呢。

穿晚礼服的先生转身的幅度过猛,身子失去了平衡,只好贴在小个子的身上,才不致摔倒。

“我从没提过鹦鹉。”他吐字非常清晰地说,“我可不想谈什么鹦鹉。”

“我从前认识一位教区的牧师,他养了只鹦鹉,”老头继续说道,“大家叫它乔伊。”

“什么,那个牧师吗?”小个子问道。

“不,是鹦鹉的名字。”老家伙温和地说,“那只鹦鹉从来没离开过牧师的家:它参加家庭祈祷会,还会像个基督徒一样说‘阿门’。于是,有一天,这位牧师——”

一群从市场来的顾客拥了进来,转移了店主的注意力,他们喧闹的声音淹没了老头后面的故事。一号马车夫向几位熟人打了招呼,加入到他们的行列,重新开始畅饮啤酒。赫克特挣脱了那位醉醺醺的先生,后者此时看样子想要邀请他去参加苏格兰舒适的小型钓鱼会。赫克特正要转身走,却被那名老头给揪住了走不了。

“……老牧师发现主教坐在鸟笼旁边,指间夹着一块糖,嘴里说:‘嗨,乔伊,说啊!狗……狗……狗娘……!’你要知道哦,”老头说,“他可是英国国教会的一位主教哦。你知道后来主教干什么了吗?”

“我真想不出来。”赫克特说。

“他让那个牧师做了教士。”老头洋洋得意地说。

“不会吧!”赫克特说。

“不过那也算不得什么。”老头继续说,“我还知道萨默塞特有一只鹦鹉——”

赫克特觉得自己实在不能再听什么萨默塞特的鹦鹉了。他很礼貌地脱了身,逃出了酒吧。

他的下一项行动是回家洗澡,然后蜷起身子上床,平静地睡到九点钟正常吃早餐的时间。

他身穿睡衣吃过早餐,然后把各式各样的零碎东西从灰色法兰绒裤子里拿出来,再放到藏青色的套装便服里去,这时突然摸到了一个小包。这个白纸包用封蜡粘得严严实实,上面贴了一张写着“小苏打”的标签。他惊讶地盯着小纸包。

赫克特·彭切昂这样一个年轻人,吃得很丰盛,消化也很好。他当然听说过小苏打,也知道它的功效,但只是像富人听说过分期付款一样,只是听说而已。此时他以为自己肯定是在浴室里无意中拿起了这个小纸包,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放进了衣袋里。接着他记起来,那天早晨进浴室时,自己并没有穿外套,而且前一天夜里他就倒空了衣袋。他清清楚楚地记得,火灾现场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急匆匆地从梳妆台上把平日经常携带的零碎东西都塞进了衣袋:手帕、钥匙、零钱、铅笔以及其他零散小东西。而在他的梳妆台上不可能有小苏打,那简直不可思议。

赫克特·彭切昂困惑不解。不过他瞅了一眼时钟,意识到此刻没有时间来思考这个困惑了,他得在十点三十分之前赶到威斯敏斯特的圣玛格丽特大教堂,报道一位时尚美女在那个冷门的时间举行的最最秘密的婚礼。婚礼之后,他得赶回来采访京士威大厅召开的一场政界会议,接着,他还要赶紧拐个弯去康诺特大楼参加一位卓越飞行员的午餐会。如果午餐会上的讲话在三点钟之前结束,他可以立即赶上火车,前往伊舍,一位王室成员开办了一所新学校,落成典礼上举办了孩子们的茶会。此后,如果他还充满活力的话,就得设法在火车上完成稿件,这样就可以回到办公室上交报道,然后抽点时间想想小纸包是怎么回事。

这一串紧张的工作进行还算顺利,并没有碰上多过平时的恼人羁绊,他把最后一张稿件交给审校编辑后,便坐在了公鸡酒馆里吃起了牛排,身体虽然疲惫,但头脑还是很清醒地意识到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于是他再次想起了那包神秘的小苏打。这时候,他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很蹊跷。

他在脑子里把昨晚经历的各种活动过了一遍。此时他十分清楚地记得,在火灾现场,他穿上了风雨衣,并且扣上了纽扣,为的是不让浅灰色法兰绒沾上烟灰和救火队员的水龙带里喷洒的水沫。当时神秘的纸包基本上不可能放到套装衣袋里。此后,他又采访了各种各样的人——包括那只猫——然后在《晨星报》的办公室里写了稿件,在佛里特街的餐馆里吃早餐。要说他是在此期间偶然发现并把四盎司的小苏打放进衣袋里,似乎都是不可思议的。当然,除非他的某个报社同事开玩笑把东西放在了那儿。可是是谁呢?为什么要这么干呢?

他继续回忆回家路上的行程和在“白天鹅”酒吧里的谈话。他想,他所结识的那个兴奋不已的穿礼服的男子倒像是这种人,可能时不时需要服用温和的消化药和驱风剂。可能在某个充满深情的时刻,他误以为赫克特的衣袋是自己的,把小包放了进去。彭切昂先生相信,那两名马车夫不会随身带着药品……

药品。这个词在赫克特·彭切昂的脑海里渐渐成形——他思考问题通常都很缜密,而且还会非常理智地跟自己的灵魂交流——一个巨大的问号跃上他的脑中。去他妈的小苏打!他敢用他身为记者的名誉打赌,这绝不是什么小苏打。他的手指摸索了一下小纸包,他发现小包之后就把它塞回到了衣袋里。他正要打开小包,检查里面的东西,忽然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他丢下吃了一半的牛腿排,对惊讶的服务员嘀咕说他一分钟后就回来,连帽子都不戴就跑到了最近的药剂商店,店里的药剂师特维德勒跟他非常熟。

特维德勒先生的药店已经关门了,但里面还亮着一盏灯,赫克特猛力敲打房门,直到一名店员把门打开为止。特维德勒先生在吗?在,他还在,不过就要走了。店员确定赫克特先生是要面见特维德勒先生,便自愿提出去看看能帮什么忙。

特维德勒先生衣帽齐整地从药店里屋走出来的时候耽搁了好久,使得赫克特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唐突,很可能只是一场徒劳而已。不过,既然开始干了,他就得把事情干完。

“听着,特维德勒,”他说,“我很抱歉来打扰你,这里面很可能什么也没有,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帮我看一下。这玩意儿是通过一个相当怪异的方式到我手里来的。”

药剂师接过小纸包,放在手上掂了一会儿。

“有什么不对头的吗?”

“我不知道有什么不对头的。我想要你告诉我有没有不对头。”

“小苏打,”特维德勒先生瞥了一眼小包上的标签和封蜡说,“没有药剂师的姓名——很普通的印刷标签。你好像没打开过嘛。”

“是的,我没打开过,我想让你在必要的情况下当证人。这个小包看起来跟药剂师那里拿来的一模一样,是吧?”

“看起来确实如此。”特维德勒先生有些吃惊地回答道,“标签似乎还是原来的标签,而且封口的封蜡显然也只粘过一次,如果说你想了解的是这个的话。”

“是的,我不可能封成那个样子,对吧?我是说,封成这个样子看起来很专业。”

“确实如此。”

“那么好吧,既然你十分肯定这一点,把它打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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