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懒散,我向来是懒得去掩饰的。为一篇短文拖沓两三个月乃至一年半载,那实在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然而,就如方程所预言的那样,这边阿璃与万朝宗甫一离开,我便迫不及待地立即动笔撰写这个故事。事实上,我竟完全沉浸其中,仿佛这是我所背负的义务,甚至彻底错过了晚饭的时间。
“这是理所当然的吧?”
方程这么说着,把一盘毫无吸引力的花生酱三明治推到我的面前。
“哈?”
“看你的表情好像是在抱怨:‘为什么偏要做到这种废寝忘食的地步啊’,对不对?”方程嘴上也叼了一块三明治,口齿变得含混不清,“但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在胡说什么?”我缺乏热情地拿起硬邦邦的面包。
“对于傅依晴的死亡,你也得负上一定责任——在潜意识里,夏亚,你应该是这么认为的吧。有志于成为小说作家的你,能够做的就是用文字让真相大白于世,以此作为对死者的交代。所以,即使又累又饿,你还是驱使自己把迄今为止的事实全部记录下来。”
我一言不发地啃着三明治,味道比想象的还要糟糕。那瓶花生酱好像一年前就过期了。
“对了,”这家伙却不肯乖乖闭嘴。“今天你的表现很活跃啊。那个关于旅行箱密码锁的推理,简直就像亲临现场一样呢。”
“偶尔也该让我露一手吧。”我心虚地说,“就算你是主角,也不能把所有好事都占了吧?”
方程并不回答,只是盯着屏幕上的文档不放。“咦?奇怪了,第一章为什么没有用特殊字体?”
“什么?”
“你看,第一章的内容,就是之前我们看过的那篇攻略吧?那样不是应该全部更换字体吗?可是,现在只有航海日志里的那首诗是仿宋……”方程不断滑动鼠标上的滚轮,“呃,在第三章又出现了开头的一小段,这里也是仿宋的呢。”
在英语的文章里,以斜体表示引用的内容,可以说是约定俗成。但就汉字而言,斜体的变化并不美观,因此使用仿宋作为代替。幸运的是,现代的文字编辑软件,可以非常方便地做到这一点。
“要是一整章都是仿宋,”我敷衍道,“反而会让读者觉得混乱吧。”
“唔,是这样吗……”方程自言自语般说道,“不过,恐怕攻略的原作者会有异议吧。毕竟,这可是价值五块钱的东西呢——哎,说起来,夏亚,那时候你好像很惊讶啊。”
我感觉眼角周围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一下。看这家伙那阴险的嘴脸,显然早已洞悉了一切,却偏偏还不道破。
“一开始,我们得知有这么一份攻略存在,那时你显得十分平静;可是当阿璃偶然提到,陆国辉手中的攻略是购买得来的时候,你却忽然像被抢劫了一样怪叫了起来。唔,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好了,好了,我承认还不行吗?”继续抵抗下去也没有意义,我高举双手以示投降,“那份攻略就是我写的!你满意了吗?”
当然,我还没有潦倒到要拿这个去卖钱的地步。“忒修斯之船”的攻略最早发表于某个网络论坛,原意只是在同好之间互相交流,似乎也间接为“8393”做了一番宣传。大概是被宵小之徒下载了去,标上一个不痛不痒的价格,专门卖给陆国辉这种不擅长使用搜索引擎的人吧。
“所以你真的主动接受了麻醉?”方程皱眉道。
“就算是乙醚,”我没好气地说,“也比你做的三明治强多了。”
在“忒修斯之船”开始试运营前,曾经也在那个论坛上发帖,招募愿意接受轻度麻醉的测试者。只要参与测试计划,不仅可以成为最早的一批游客,而且费用全免,于是我便欣然前往。不过,就如我在攻略里所描述的那样,醒来时确实会有一些头晕恶心的感觉。与另外七名测试者合作通关后,店方希望我们对游戏的各个环节做出评价,大家都认为麻醉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当时负责记录反馈的正是自称“店小二”的工作人员。游戏开始前,给我们提供装有乙醚棉球的玻璃瓶的,也是这位容易让人信赖的小伙子。直到今天,我与万朝宗才是初次见面。因此当他试图撒谎为小二辩护的时候,自然马上就被方程识破了。
但是,无论万朝宗还是店小二,都绝对没有杀害傅依晴的理由。
我合上笔记本电脑,毫无头绪,这个故事将会如何发展下去。
是意外还是他杀?凶手——假定存在的话——又是谁?最重要的是,我写的游戏攻略,是否促使了那分杀意的萌芽?
“如果这么说会让你感觉好一些的话,”方程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凶手并不是因为读了攻略,才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