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不去半月湾的话,你就完了!”我这样跟他保证,随便他怎么理解这个威胁。
当然,没坚持几分钟他就拿钱走了。每回找他办事都要先为开销争执一番,这是例行前奏。
猪仔走后,我靠回椅子,为这事儿抽了五六支法蒂玛香烟。先是女孩拿了两万块跑掉,然后诗人也走了,而且两个都到了白色木屋——不管是不是长住。表面看来事情很明显。女孩要潘本借用他姐夫的户头开张假支票,然后经过目前我还无法确定的步骤以后,他们一起逃跑了。
还有两个没有落实的细节。一是找到帮女孩寄信给潘本的同伙,女孩的行李也是他打理的,这件事巴尔的摩分社正在办。二是我查到有人从女孩的公寓坐出租车到侯爵旅馆,那人是谁?
第二点也许跟这件事无关,也许有关。要是我能找到侯爵旅馆和白色木屋之间的关联,或许就可以前后串出个名堂来。我翻了翻电话簿最后几页,找到了白色木屋的电话号码,然后我就去了侯爵旅馆。我到达时,认出在总机值班的女孩恰好以前和我有过交易。“是谁一直在拨半月湾的号啊?”我问她。
“老天!”她仰靠在椅子上,白里透粉的手轻轻掠过她前额上抹过发胶的大波浪红头发,“我已经够忙的了,怎么可能记住每一个打进来的电话?这儿又不是出租公寓,我们一个星期可不止一通电话。”
“你们可没有很多打给半月湾的电话,”我坚持道,一只胳膊肘撑在柜台上,一张折起来的五块钱钞票在手里若隐若现,“最近有过的话,你应该记得。”
“我看看吧。”她叹了口气,一副不抱什么希望然而尽力而为的模样。
她翻了翻手上的一沓纸条。
“这儿有一次——五二二号房打出去的,两个星期前。”
“打什么号码?”
“半月湾五十一号。”
那就是白色木屋的号码,我把那五块钱递过去。
“五二二的客人是长住吗?”
“是的,科尔克斯先生,已经住了三四个月。”
“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他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绅士。”
“不错嘛。他长什么样?”
“是个年轻人,不过头发开始白了。皮肤有点黑,很帅,像个电影明星。”
五二二房的钥匙挂在架子上属于它的位置。我在一个能看得着它的地方坐下来。大概一个小时以后,有个职员取下那把钥匙,递给一个人。这人长得还真像电影明星,三十岁左右,皮肤黝黑,头发黑亮,两鬓有点发白。他足有六英尺高,穿着时髦,身材挺拔。
他拿了钥匙便消失在电梯里。
我当时就打电话到社里,请老头派迪克·弗利过来。十分钟后,迪克到了。他是一只加拿大小虾米——不到一百一十磅。虽然我见过无数会盯梢的人,但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
“帮我跟踪个家伙,”我跟迪克说,“名叫科尔克斯,住五二二号房。你先到外头转转,到时候我会把他指给你看。”我回到大厅,又等了些时候。
八点钟时,科尔克斯下楼离开旅馆。我跟了他半条街——远到可以把他转交给迪克——然后回家。以防万一猪仔格劳想跟我联系,我一直待在电话旁边。当晚他没打电话。
第二天早晨我到社里时,迪克正在等我。
“运气怎么样?”我问。
“倒霉透了!”小个子加拿大人情绪不稳时,讲话就像发电报一样简洁,这会儿他可真是恼了,“过两个路口就把我甩了,只看到了出租车。”
“你说他发现了吗?”
“没有,脑子灵光,打保险牌。”
“那就再盯一次吧。最好准备一辆车,免得到时候他又耍那一招。”
迪克出去时电话响了。是猪仔格劳,打的是社里没登记的号码。“挖到什么了吗?”我问。
“多着呢!”他夸口道。
“很好!你在城里吗?”
“在。”
“二十分钟后在我房里见。”我说。
这个长着一张白脸的线民走进来时一副飘飘然的样子。他大摇大摆地穿过我没锁的门,迈着舞蹈般的步伐,总是在抽动的嘴角这会儿带着冷笑,活像全能全知的所罗门王再世。
“小子,我帮你弄妥啦,”他吹牛道,“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我去了那里,跟所有知道点儿什么的人都聊过,能看的也都看了。我用x光扫描了整个贼窝,我可是——”
“嗯,”我打断他,“恭喜恭喜,不过请问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正要说呢。”他抬起一只脏手,好像交警指挥交通,“不要急,我会一五一十全告诉你的。”
“当然,”我说,“我知道你很能干,有你帮我办事我真是幸运。不过请问潘本在那儿吗?”
“我就要说到那里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你到底看到潘本没有?”
“我正在说啊,我去了那边以后——”
“猪仔,”我说,“你干了什么我他妈的才懒得管,你看到潘本没有?”
“看到了,我看到他了。”
“好!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他在锡星那儿住。他,还有你给我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都在。她在那儿待了一个月了。我没瞧见她,不过有个小弟跟我提起过。潘本是我亲眼看见的。他们不常露面,老在他们住的地方待着不出来,那地方是锡星给他们住的。潘本从星期天开始就待在那儿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打听出那个女孩是谁了吗?他们在那儿干什么?”
“没,我去了那边以后——”
“行了,今晚你再去一趟那边。等你确定潘本还在那儿没走,就打电话给我。别搞砸了,我可不想跑到那儿把他们吓得溜之大吉。打社里没登记的那个电话,不管谁接,都说你要晚点儿才能回城——意思就是潘本还在那儿。所以你即使从乔普林的店打出来,也不会走漏风声。”
“我还要现金,”他站起来时说道,“花费——”
“我会帮你填表申请的,”我答应道,“现在滚吧,今晚你一确定潘本在那儿,就通知我。”
然后我去了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我看我找到线索了,”我告诉百万富翁,“希望今晚能让你跟他谈谈。我的人说他昨晚在白色木屋,也许就住在那儿。要是他今晚也在那里,我就带你过去——如果你想去的话。”
“为什么不现在去?”
“不行,那地方白天死气沉沉的,我的人在那儿晃太惹眼了,我不想让你或者我自己冒任何风险。除非确定能面对面见到潘本,否则我们不去。”
“那你要我怎么做?”
“今晚准备好一辆快车,我传话过来就马上出发。”
“没问题,我五点半以后会在家。你准备好要走就打给我,我去接你。”
那天晚上九点半,我和阿克斯福德并肩坐在一辆大马力进口车的前座上,一路风驰电掣开往半月湾。猪仔打过电话了。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怎么讲话,那辆怪兽般的进口车很快就把我们送到了那里。阿克斯福德坐在驾驶座上,姿势悠闲舒适,可我头一次发现他有一个相当大的下巴。
白色木屋是栋很大的方形建筑,用仿石材料建成。从公路上伸出的两条弧形车道可以进入这里,这两条车道正好凑成一个半圆,公路本身是这个半圆的直径。这个半圆形的中心是车棚,底下停了乔普林顾客的车子,周围不是花圃就是灌木丛。我们开进这条半圆形车道的尾端,刚刚开始降低车速——
阿克斯福德猛踩刹车,庞然大物陡然停下,我们俩磕到了挡风玻璃——车子险些撞上一群突然聚拢过来的人。
车前灯打出的光圈照出一张张脸:苍白的、饱受惊吓的、鬼鬼祟祟的,还有带着冷酷好奇心的。灯光逐渐照出一张张脸下面的肩膀和白色胳膊,然后是被暗淡的男人衣服映衬得很显眼的亮色长袍和珠宝。
这是我的第一印象。等我把脸从挡风玻璃移开时,发现这堆人围着一个中心,那里面有个东西。我站起来,想从众人的头顶看过去,可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从车道上跳下来,挤开人群穿过去。
有个男人趴在白色碎石路上,是个穿深色衣服的瘦子。就在他领子上头,脑袋和脖子的交接处有个洞。我跪下去眯起眼睛看他的脸,然后又挤出人群,回到阿克斯福德刚刚下了车的地方——引擎还在转。我说:“潘本死了——枪杀。”
阿克斯福德机械地脱下手套,折好放进口袋。接着他点点头,表示听懂了我说的话,然后向诗人的尸体周围的人群走去。我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于是到旁边去找猪仔格劳。
我发现猪仔站在前廊上,背靠一根廊柱。我从他可以看到我的地方走过,绕到餐馆侧面比较隐蔽的地方。
猪仔在阴影里走了过来。夜不凉,但他的牙齿在打战。
“谁杀他的?”我逼问。
“不知道。”他发出哀声,我这可是头一回听他承认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我在里头盯其他人。”
“什么其他人?”
“锡星,还有个我没见过的人,跟那女的在一起。我没想到潘本要出去,因为他没戴帽子。”
“这事儿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给你打了电话以后没多久,那姑娘就和潘本从乔普林供他们隐藏的窝里出来了,坐在前廊另一头的一张桌子上,那边挺黑的。他们吃了一会儿东西,然后另外那个男的就来了,和他们坐在一起。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我想我在城里见过他,个子很高,打扮光鲜。”
应该是科尔克斯。
“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乔普林也来了,他们围着桌子一起聊天说笑。大概一刻钟后,潘本站起来往里走。我坐在一张桌子前盯他们,但那地方很挤,我怕我一走开桌子就会给别人占了,所以我就没跟那孩子。他没戴帽子,我以为他不会上哪儿去。不过他一定是穿过房子从前头出去了,因为没多久就传来了枪声。我原以为是车子引擎逆火,接下来是车子突突开走的声音,然后有人尖叫说外头死了人,大家全往外跑去看,发现是潘本。”
“你确定潘本中枪的时候,乔普林、科尔克斯跟那个女孩都在桌旁?”
“错不了,”猪仔说,“要是那个深色皮肤的男人叫科尔克斯的话。”
“他们现在人呢?”
“回乔普林的窝了。他们一看潘本被做掉,就回那儿去了。”
我对猪仔没有幻想。我知道他有办法出卖我,再为杀害诗人的凶手提供不在场证明。不过倒是有一点:要真的是乔普林、科尔克斯或者女孩联手做掉了诗人,又买通了我的线民,那我绝不会有办法证明凶案发生时他们不在酒店后面。乔普林有那么一伙食客,他让他们说任何话他们都会照办,眼睛都不眨一下,所以后面应该会有十多个所谓的目击者为他们作证。
所以我现在只能假设猪仔是忠于我的。“你看到迪克·弗利没?”我问,因为是迪克在盯科尔克斯的梢。
“没有。”
“去周围看看,告诉他我上楼找乔普林谈话了,让他也上去。你别走远了,万一我想找你也找得到。”
我从一扇落地窗进去,穿过空空的舞池,上了通往锡星住处的楼梯。那个地方在后面的二楼,我知道路,以前来过。乔普林跟我是老朋友。
我这就上去吓唬吓唬他和他朋友,看看有没有渺茫的机会问出什么东西来——虽然我知道自己手上没有他们的把柄。当然我可以从那个女孩下手,不过那就得对外宣告死掉的诗人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开了张支票,这可行不通。
“进来。”当我轻轻地敲了敲乔普林客厅的门,一个熟悉的深沉声音说道。我推门而入。
锡星乔普林站在地板中间。他是个大块头,前任惯偷,肩膀厚实得超乎寻常,还有一张毫无表情的马脸。他后头坐着科尔克斯,一条腿搭在桌角。在他英俊的黑脸上,那抹玩味的微笑后面藏着机警。房间另一头的应该是珍妮·迪兰诺,那姑娘坐在一张大皮椅的扶手上。诗人说她很美,的确没有夸大其词。
“你!”乔普林一认出我,就马上厌恶地吼道,“你他妈的想要什么?”
“你有什么?”
不过我的脑子可不在这种文字游戏上,我在研究那姑娘。她看来好像有些眼熟——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也许我没见过她,也许是看了太多次潘本给我的照片,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照片是会产生这种效果的。
与此同时,乔普林说话了:“我可没时间浪费。”
我说:“要是你能把以前各个法官判你的刑期都省下来,加在一起可有不少时间呢。”
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女孩。她身材窈窕,一身发亮的蓝袍,前胸、后背和胳膊都露了很多,也确实值得一露;椭圆脸蛋是标准的粉红色,深棕色长发垂下来。她眼睛分得很开,带着一抹灰色,诗人比喻说像擦亮的银器上的阴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研究起那个女孩来,她平静地回望我,可我还是想不出来在哪儿见过她。科尔克斯还在桌角上耷拉着腿晃荡。
乔普林开始不耐烦了。“拜托你不要再死盯着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他嚷道。
女孩笑起来,讽刺的微笑,露出小小的虎牙的一角,如剃须刀般尖利。看到那笑容,我认出来了!
她的头发和肤色骗了我。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像大理石一样白,头发比较短,颜色像火焰。她跟一个老太太、三个男人和我,在土耳其街的一栋房子里玩过捉迷藏——为的是某银行小弟的凶杀案和价值十万的失窃债券。因为她使了手腕,她的三个同伙当晚都死了,而第四个——那个中国人——后来也在福尔瑟姆监狱上了绞刑架。她当时的名字是艾薇拉,从她逃离那座房子的那个晚上起,我们搜遍了每一条边境,甚至边境以外,都没有结果。
虽然我竭力掩饰,眼里想必还是泄露了我认出她来了,因为这会儿她蛇一般迅疾地滑下了椅子扶手,朝我走来。她的眼睛现在看起来更像钢而不是银。
我掏出枪。
乔普林向我迈出半步。“你想干什么?”他吼道。
科尔克斯滑下桌子,一只黑瘦的手在领带上头游移。
“想干这个——”我告诉他们,“我认为两个月前的一宗谋杀案和这姑娘有关,而且也许——我不确定——还包括今晚的。总之,我这就——”
我身后的电灯开关啪地响了一声,房间顿时暗下来。
我动起来,朝哪个方向动无所谓,只要能离开熄灯前我站的那个位置就好。
我的后背碰到一堵墙,于是我停住脚,蹲下来。
“快,孩子!”从我觉得应该是门的地方传来嘶哑的耳语。
但我认为这房间的两扇门都是关着的,要是开着的话,应该会露出灰色的长方形。大家都在暗中跑,不过没有一个挡在我跟灰暗的方形窗中间。
我前面有个什么东西咔嚓响了一声。那咔嚓声好像太轻了,不像是手枪打开保险,不过有可能是开弹簧刀的声音,接着我便想起了锡星乔普林对这种武器有偏好。
“走吧!”嘶哑的耳语像拳头一样打破了黑暗。
脚步声;被捂住了,听不分明……有个声音在不远处……
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掐住我的肩膀,肌肉发达的身体紧紧压住了我。我拿枪用力支开他,听到一声哀号。
那只手从我的肩膀移向脖子。
我用膝盖撞了他一下,又听到一声哀号。
我身体一侧的某处觉得火烧火燎的。
我又拿枪猛戳了一下——等枪口摆脱那挡住它的软软的障碍物以后,我把枪抽回,按下扳机。枪响声。我听到了乔普林的声音,带着实事求是的惊奇:“他妈的!打中我了。”
我猛地跳起身,向一扇打开的透出暗淡黄光的门走去。我没听到有人走掉,因为我太忙了。不过我知道乔普林压在我身上时,其他人都趁机溜走了。
我边跳边滑,一步几个台阶地从楼梯上跑下来,一个人也没看到。我跳到舞厅地板上时,有个小弟挡了我的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没问,直接用枪柄打他的脸,然后继续走。我跳过一条伸出来绊我的腿,到了门外我又打伤了一张脸。
然后我就到了门外半圆形的车道上。车道另一头,一道红色车尾灯拐向东,朝乡间大路开走了。
我朝阿克斯福德的车飞奔时,注意到潘本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有几个人还围在他躺过的地方,此时他们张大了嘴吃惊地看着我。
车子跟阿克斯福德下车时一样,引擎还在转。我开车绕过花圃上了公路,笔直朝东开去。五分钟后,我又瞥见了车尾灯的红点。
我开的这辆车比我这辈子需要的马力都大,超过了我能处理的范围。我不知道前头那辆开得有多快,不过我追上去时,感觉它好像一直没动似的。
一英里半,或许两英里——
突然,一个男人出现在前边的路面上,我的车灯还照不着他。但下一瞬间车灯已经照到他了,是猪仔格劳!
猪仔格劳站在路中央看着我,一手一把自动手枪,闪着暗淡的金属光。
他手里的枪好像发出微红,然后又在我车头灯的照耀下转暗——先发亮后转暗,就像广告招牌上的两个灯泡一样。
挡风玻璃在我周围变得粉碎。
猪仔格劳——这位线民的名字在太平洋海岸由南到北都是懦夫的代号——站在路中心,对着朝他冲去的金属流星开枪……
我没看到结局。
我坦白承认,他死灰色的脸出现在我的散热器上时,我闭上了眼睛。我坐下的金属怪兽抖了一下——不是很厉害——然后前头的路又空了,除了那飞驰的红灯。我的挡风玻璃没了,风猛吹着我没戴帽子的头,吹得我眯起的眼睛流出了眼泪。
没多久我发现我在自言自语:“那是猪仔,那是猪仔。”简直不可思议。他出卖我不奇怪,这是意料之中的。他偷偷跟我上楼把灯关掉也不足为奇。不过对他来说,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死在——
前头的车扫来一道橘黄色的光,打断了我的惊异。子弹离我很远——从一辆开着的车朝另一辆开着的车射击,想射准可不容易。不过照我现在的速度看,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近到成了可以射得到的靶子。
我打开仪表板上的探照灯。灯光还没打到前头的车,不过我可以看清是女孩在开车,科尔克斯坐在她旁边转着身看我。那是辆黄色单排座敞篷车。
我慢下来一点。跟科尔克斯对决我处于下风,因为我得一边开车一边射击。我的上策是和他们保持距离,直到抵达某个小镇——总会到的,现在还不到午夜。随便哪个镇,街上总会有人,还有警察。到时候我加速赶上,占上风的机会比较大。
这样开了几里路以后,我的猎物识破了我的策略。黄色敞篷车慢下来,晃了晃,然后横堵在路上。科尔克斯和女孩马上下了车,蹲在他们的路障后头。
我有股冲过去把他们撞成烂泥的欲望,不过那欲望不是很强。等那短短的念头过了,我踩了刹车,然后摸索着打开探照灯,让对方的敞篷车整个暴露在强光下。
敞篷车的轮子附近射来一道光,探照灯猛地晃动,不过没打到灯玻璃。当然这是他们的第一目标,然后……
我缩在车里,脱下鞋子和外套,等着击破灯玻璃的那颗子弹。
第三颗子弹打碎了探照灯。
我关掉其他灯,跳到路上。等我停住脚步蹲下来的时候,已经靠着黄色敞篷车朝我的一边了。这把戏实在是安全容易。
女孩和科尔克斯一直借着大灯打出的强光看东西。等那灯突然灭掉,周围的弱光也跟着没了,他们就置身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这一来他们的眼睛至少要花一分钟才能适应灰暗的夜色。我穿了长袜的脚在碎石路上悄没声息,现在我们中间只横了辆敞篷车——我知道这一点,他们不知道。
科尔克斯在靠近散热器的地方轻声说:“我从壕沟过去把他干掉,你偶尔朝他开几枪,给他点事儿做。”
“我看不到他。”女孩抗议道。
“你的眼睛马上就能适应,反正朝车子开枪就是了。”
女孩对着空空的旅行车放枪时,我移向散热器。
科尔克斯四肢着地,向着这条路南侧的壕沟匍匐前进。我站起身,准备跳起来拿枪敲他的后脑勺。我不想杀他,可我想赶紧把他制住。待会儿还有女孩得对付,而她少说也跟他一样危险。
我铆足力正要跳,也许是出于猎物的本能,科尔克斯扭过头来看到了我——看到了一个很有杀伤力的阴影。
我没跳,开了火。
我没去看我是否打中了他,那样的距离失误的可能太小。我弯下腰,溜回敞篷车后座我原来待的那个位置,然后等着。
女孩做了我在她那个位置也会做的事:她没开枪,也没转移到开枪的方向。她以为我比科尔克斯抢先到了壕沟,干掉了他,并以为我的下一步是绕过车子到她后头去。为了防范这一点,她绕过敞篷车,好从车子靠近阿克斯福德车的那一面突袭我。
等她偷偷绕个弯过来,小巧精致的鼻子恰巧凑到我伸出去等着她的枪口上。
她小声地尖叫。
女人有时不讲理——枪都抵在身上了,她们可能还不当回事。所以我就攥住她拿枪的手——算我幸运,她扣下扳机的时候我的手正要抓到她的枪,一节食指卡在了扳机和扳机护弓之间。我把枪从她手里扭出来,解放了我的手指头。
不过她还没放弃。我站在那儿,枪口离她身体不到四英寸,她竟然转过身朝北边黑洞似的树丛跑去。
这种不专业的步骤让我愣住了。等我回过神来,我把她跟我的枪都装进口袋,起步追她,每跑一步,袜底就多扯破一些。
我抓到她的时候,她正想翻过一道铁篱笆。
“别闹了,行吗?”我生气地说,左手指钳住她的手腕,领着她回到敞篷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跟个孩子似的!”
“你弄痛我的胳膊了。”
我知道我没弄痛她的胳膊,而且我知道这女孩是四件——也许是五件命案的直接原因,不过我还是松了攥住她手腕的力量,差不多就像朋友握着她一样。她走回敞篷车时还算心甘情愿。我一手抓着她的手腕,一手把灯打开。科尔克斯躺在车头灯的强光底下,缩成一团,脸朝下,一只膝盖压在身子底下。
我拖着女孩直接对着强光。
“现在就站在那儿,”我说,“乖乖的别动,你动一下,我就打掉你一条腿。”我很认真。
我找到科尔克斯的枪,放进口袋里,跪在他旁边。
他死了,锁骨上方有一个弹孔。
“他——”她的嘴在抖。
“嗯。”
她低头看他,稍稍哆嗦了一下。
“可怜的费格。”她小声说。
我已经多次提到这女孩很美,而现在站在车头灯发出的耀眼白光底下,她看来不只是美。就算在我这种缺乏想象力,每天忙着抓小偷的中年人的脑袋里,她也会引发疯狂的想法。她实在是——
总之,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对她龇牙咧嘴地说道:“对,可怜的费格,还有可怜的胡克,还有可怜的泰,还有可怜的洛杉矶银行小弟,还有可怜的伯克。”我一一说出我知道的那些因为爱她而死的男人。
她没有生气。她灰色的大眼睛抬起来,看着我的目光让我无法测度。浓密棕发下——我知道是假发——那张可爱的鹅蛋脸看起来有些忧伤。
“我想你是以为——”她开口道。
不过我已经受够这些了,我的脊椎不舒服。
“走吧,”我说,“现在我们只能先留下科尔克斯跟敞篷车在这儿不管了。”
她没说话,跟着我走到阿克斯福德的庞大汽车前。我系鞋带时她就默默坐着,我在后座帮她找到一件袍子。
“披上吧,挡风玻璃没了,会很凉。”
她默默地照着我说的做了。可是等我开过敞篷车后面,调直车身,再度上路朝东开以后,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不是要回白色木屋吗?”
“不,红木城——郡立监狱。”
开了或许一英里远,我都没看她,可我知道她正在研究我有些臃肿的侧脸。她的手又搁到我前臂上,向我凑过来,呼吸暖暖地吹到我脸上。“你停一分钟好吗?有件事——有些事我想告诉你。”
我把车停在路边一块坚硬的空地上,在座位上稍稍扭过身子,好更直接地面对她。
“你开口以前,”我告诉她,“我希望你知道,我们停在这儿你只能谈潘本,要是岔开话题,我就一路开到红木城。”
“你连洛杉矶的事都没兴趣吗?”
“没有,那个案子已经了结了。你跟胡克·里约丹还有陶泰中、奎尔夫妇对银行小弟的死负同等责任——虽然是胡克动的手。胡克和奎尔夫妇在我们的土耳其街狂欢夜就死了,泰上个月上了绞刑架。现在我逮着你了。我们有足够的证据绞死泰,不利于你的证据则更多。那案子结了,完全彻底结了。如果你想告诉我潘本的事,我会听,否则——”
我手伸向引擎启动器。
她的手指压在我的胳膊上止住我。
“我是要告诉你那件事,”她急切地说,“我要你知道事情真相。你会把我带到红木城,我知道。不要以为我还指望——我还抱了什么傻念头。我只是要你知道这件事的真相。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别在意你的想法,可是——”
她的声音小下来,然后听不到了。
然后她又迅速开口说起来,好像担心故事没讲完就被打断似的。她身体微微前倾,所以那美丽的鹅蛋脸都快贴到我脸上了。
“那天晚上我跑出土耳其街的房子以后——当时你还在跟泰奋战——我打算离开旧金山。我有两千块钱,够我逃到任何地方了。接着我又想到,逃跑可能是你们意料之中的,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这儿不走。女人要改变外貌不难。我以前留的是红色短发,白皮肤,穿灰衣服。我只不过染了头发,买了这些假发让头发看起来长一些,往脸上抹了点儿颜色,再买几件暗色衣服,然后用珍妮·迪兰诺的名字在阿什伯里大道租了间公寓,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虽然我知道自己随便去哪儿都不会被认出来的,不过我觉得还是暂时待在家里比较安心。为了打发时间,我读了很多东西。这也是我碰巧看到伯克的书的原因。你读诗吗?”
我摇摇头。就在这时,一辆朝半月湾开去的汽车跃入眼帘——那是我们离开白色木屋后看到的第一辆车。她等车子开过以后又接着说,速度仍然很快。
“伯克当然不是天才,不过他写的某些东西有一点……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有多喜欢那些东西,寄给了他的出版商。几天后我收到了伯克的回信,得知他住在旧金山。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我们书信往返几次,他问我能不能来访,所以我们见了面。我不知道当时我爱不爱他,就连开头时也不清楚。我很喜欢他,再说他对我热情无比,而且有这么个颇有名气的诗人追我,也叫我受宠若惊。我当时是真的以为我爱他。我答应了嫁给他。”
“我没跟他提我的任何事。虽然我现在知道他根本无所谓,不过当初我不敢告诉他实情,又不想跟他撒谎,所以我就什么也没讲。”
“然后有一天费格·科尔克斯在街上看到了我。虽然我换了发型、肤色和衣服,他还是能认出我来。费格脑子不行,不过眼睛很厉害。我不怪费格,他也是照他的行规做事。他跟踪我回到了我的公寓。我告诉他我要嫁给伯克,做个受人尊敬的好太太。我太笨了——费格这人很古板,如果我跟他说我打算敲伯克一笔,他会放过我不插手的;可我一跟他说我不打算再招摇撞骗,而是决定改邪归正,我就成了他的猎物。你知道混混的观点——全世界的人只有两种:同行和潜在的受害者。所以如果我不行骗的话,费格就当我是嘴边的肥肉。”
“他打听清楚了伯克的家庭背景,然后跟我谈条件——给他两万,要不他就拆穿我的底细。他知道洛杉矶那趟买卖,也知道我避的风头有多紧。他就拿那件事要挟我。我知道我没法躲开费格,他会紧追不舍的。我告诉伯克我需要两万块。我知道他没那么多钱,不过我想他应该拿得到。三天以后他给了我支票。当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凑的,不过就算知道又怎么样?我非拿到钱不可。”
“当晚他就说了钱是怎么来的——他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他说他左思右想,担心伪造的事会被人发现,害我跟他一起被捕判刑。我是坏,可还没坏到让他为我坐牢。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他坚持把钱付给科尔克斯,好保住我的安全,然后他开始计划进一步保护我。”
“伯克相信他姐夫不会因为他伪造签名而告发他。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坚持要我搬家,再改个名字,在我们知道阿克斯福德怎么处理这件事以前,我先不要抛头露面。不过那天晚上他走了以后,我另外又有了计划。我是真的喜欢伯克——喜欢到不愿意眼睁睁地让他代我受过,而且我对阿克斯福德又不是那么有信心。那天是二号,如果没出意外的话,阿克斯福德要到下个月初收到兑现支票以后才会发现假造的事,这一来我就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可以想办法了。”
“隔天我把所有的钱从银行取出,寄给伯克一封信,说我有事得去巴尔的摩,也抛了条线到巴尔的摩:行李、转信一类的事都由朋友帮我打点。然后我就躲到乔普林那里。我让费格知道我在那儿,等他过去后,我告诉他一两天内就会有钱给他。”
“之后他差不多每天都去,我就天天跟他拖,每一次都要比上次容易些。可我时间不多,用不了多久伯克的信就会从我给他的假地址退回来,到时候我希望我能在他身边,防止他做傻事。可在还他那两万块以前,我又不想跟他联系,只希望在阿克斯福德发现兑现支票以前能摆平伪造的事。”
“费格越来越好应付,可我还没完全制住他。他不愿意放弃那两万——那段时间这钱当然都在我手上——除非我答应跟他永远在一起。可我当时觉得自己爱的是伯克,不想跟费格定下来——暂时的也不行。”
“然后有个星期天晚上伯克在街上看到了我。我太大意了,开了乔普林的敞篷车到城里——就是后头那辆。偏有那么巧,伯克看到了我。我跟他说了实话。他告诉我他刚刚雇了个侦探找我。他有些地方就像孩子:他根本没想到钱的事,而这种事情不管什么侦探都会挖出来的!我知道假造的支票顶多一两天就会被发现,我知道!”
“我跟伯克讲明以后,他垮了。他原本认为他姐夫会原谅他,这会儿却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我不能放着他那样不管。他会把所有的事跟他碰到的第一个人一股脑儿地讲出来。所以我就把他也带到了乔普林的店。我本想让他在那儿待几天,看看事情的发展。要是报纸没提支票的事,我们就可以认定阿克斯福德不愿声张,伯克就可以回家把事摆平。可话说回来,如果报纸登出整件事,伯克就得找个永久的藏身地,我也一样。”
“星期二的晚报和星期三的早报都是他失踪的消息,不过完全没提支票。这是好事,不过我们又等了一天,想再确定一下。费格·科尔克斯这时候已经全知道了,所以我得把两万块给他。不过我还是抱有希望,想把钱——或者大部分的钱——拿回来,所以我又继续跟他周旋。不过要保护伯克可挺费事儿的,因为费格已经开始觉得我多少算是他的人了,嫉妒心一起他就恶语相向。不过我让锡星吓唬了他一次,所以我想伯克应该是安全的。”
“今晚锡星的一个手下过来告诉我们,有个叫猪仔格劳的人在这儿晃荡了两个晚上,说了几句笑话,意思好像是对我们有兴趣。有人把格劳指给我看,我就冒了个险在这儿的公开场合露了面,坐在他附近一张桌子旁。他一看就是个小丑——我猜你也知道——不到五分钟我就引他坐了过来,半小时以后我就得知他跟你通风报信,说了伯克和我在白色木屋。这些话他不是直接讲出来的,不过他说的已经足够让我拼凑出全局。”
“我上楼告诉了其他人。费格想马上把格劳和伯克一起做掉,被我劝住了。那样做对我们没好处,再说格劳现在连为我跳海都愿意。我原以为我已经劝住了费格,可没想到……我们最后决定伯克和我先开敞篷车走,等你到了这儿,猪仔格劳会假装吸毒昏了头,随便指认一男一女——不管是谁,只要刚好在他手边——说是我们两个。我起身去拿披风和手套,伯克一个人出门先上车——结果费格杀了他。我不知道他有这个打算!如果知道,我会阻止他的!请你相信这一点。我没有当初想的那么爱伯克,可是请你相信,在他为我付出那么多以后,我不会眼睁睁地任他们伤害他!”
“之后不管我愿不愿意,也只能跟其他人在一起了。我只好这么做了。我们哄着格劳告诉你,伯克遇害时我们三个全在后门廊上,另外我们也找了不少其他人编了同样的故事。然后你上楼来认出了我。真倒霉,刚好就是你——全旧金山唯一认识我的侦探。”
“其他的你都知道了:猪仔格劳跟着你上楼把灯关掉,我们跑到车上时乔普林跟你拖时间。然后,你飞车要追上我们时,格劳提议由他挡着你让我们脱身,而现在……”
她的声音消失了,稍微哆嗦了一下,我给的袍子已经从她雪白的肩头滑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紧贴在我肩上,我也哆嗦了一下。我的手指在口袋里摸香烟,拿出来一看,已经揉烂了。
“你答应要听的部分就这些了。”她轻声说道,把脸转开一点,“我希望你知道,虽然你心肠很硬,可不知怎么我——”
我清清嗓子,摆弄着那根揉烂的香烟的手指陡然稳定下来。
“别这么没品位,小妹妹,”我说,“你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精细,不要粗里粗气砸掉自己的招牌。”
她笑起来——短促的一笑,带着怨气、率性,外加一点点倦意。然后她把脸又向我靠近一些,灰色眼睛柔和平静。
“不知名的小胖侦探,”她的声音里有种疲倦的嘶哑和疲倦的嘲讽,“你觉得我在演戏,对不对?你觉得我在演戏换自由。也许吧。要是你真肯给我自由,我当然会接受。可是——男人都觉得我美丽,我也玩弄了他们。女人就是这样。男人爱过我,而我任性地玩弄他们以后,会觉得他们卑鄙可耻。然后来了这么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小胖侦探,把我当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我因此而被他激发出感情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女人就是这样。难道我的容貌平常到男人看了我却没半点兴趣?我很丑吗?”
我摇摇头。“你挺漂亮的。”我说,努力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像我的用词一样随意。
“你这禽兽!”她啐了一口,然后笑容又温和起来,“可就因为你的这种态度,我才能坐在这儿跟你说几句心里话。要是你把我搂进怀里,把我紧紧贴到你的胸膛上——此刻我已经靠在那里了;要是你这会儿告诉我前头没有监狱在等我,我会很高兴,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这么一来,你虽然可以抱我那么一会儿,但你也就变成了我熟悉的众多男人之一:会爱、会被利用,又会被别人取代的男人。可就因为你不做这些事,就因为你像个木头人,我才想要你。如果我在演戏的话,小胖侦探,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努力克制不去舔我干燥的嘴唇。
“如果你还是那个男人,那个激得我对你无情无意的耳朵吐露爱意的狠心男人,我今晚就会坐牢。可是在那之前,难道我就不能听到一句全心全意的保证,说你觉得我不只是‘挺漂亮’而已吗?或者至少给我一个暗示,说如果我不是犯人,那么或许在我碰你的时候,你的脉搏会跳得快一点?我就要坐很久的牢——或许得上绞刑架,难道我就不能带着完整的虚荣上路吗?你难道就不能稍稍费点神,好让我事后不会觉得我所有的心里话都讲给了一个听得很无聊的男人吗?”
她的眼帘垂下,半掩住她银灰色的眼睛。她的头往后仰着,直到白色的脖子现出跳动的脉搏。最后一个字出口时,她的嘴唇覆在稍稍分开的牙齿上。我的手指深深掐进她白嫩的肩膀里。她头仰得更厉害了,眼睛合上,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
“你和地狱一样漂亮!”我对准她的脸狂吼,然后一挥手把她甩到车门上。
我摸索着启动器和排挡,感觉好像搞了一个钟头才把车开回路上,轰隆隆地驶向圣马提欧郡立监狱。女孩又坐直身子,缩在我给她的袍子里头。我眯着眼睛面对前头狂扫着我头发和面孔的风。消失了的挡风玻璃——我的思绪又回到猪仔格劳身上。
猪仔格劳胆小懦弱的恶名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都传遍了。这样一个人,站在路上一动不动地等着金属怪兽向他冲来,一手一把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枪。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女人,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他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就是一条卑鄙的虫子,最大的想法也就是痛快地把毒品吸个够。可是为了她能够逃命,他居然不惜惨死在车轮下——为了她,这个我刚抓过她肩膀的女人,嘴唇紧紧贴在我嘴边的女人!
我又加大了马力,可还没到超速的地步。
我们开过一个小镇,行人匆匆避开以防万一,一张张骇异的脸庞上双眼纷纷瞪着我们。街灯照亮了我被风吹出来的眼泪。我盲目地错过了我要走的路,又折回去,开到乡间。
在一座又长又矮的山的山脚下,我踩了刹车,车猛地停下来。
我把我的脸靠近女孩的脸。
“而且,你还是个骗子!”我知道我吼得很蠢,不过我无法降低音量,“潘本从来没有把阿克斯福德的名字写到那张支票上,那件事他根本不知情。你跟他搞上是因为你知道他姐夫是百万富翁。你套他的话,挖出所有他知道的关于他姐夫在金门信托户头的事。你偷了潘本的存折——我搜他房间时没找到——然后伪造阿克斯福德的支票存进他户头。你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支票不会引人起疑。隔天你把潘本带到银行,说你打算存款。你带他去,是因为有他站在旁边,伪造是他签名的那张支票就不会有人怀疑。你知道他是绅士,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看你存了什么的。”
“然后你就捏造了个巴尔的摩之旅。他跟我说了真相——他所知道的真相。结果星期天晚上你碰到了他——也许是意外,也许不是。总之,你把他带到乔普林那儿,编了个离谱到家的故事叫他能听进去,又能说服他在那儿待上几天。这可不难,因为那两张两万块支票的事他毫不知情。你跟你的同伙科尔克斯知道,如果潘本失踪的话,没人会知道阿克斯福德的支票不是他伪造的,也没人会怀疑那第二张支票是假的。你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干掉,可是猪仔跟你透露我已经上路了,你就只好加快行动——所以你开枪杀了他。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我大声嚷道。
整段时间里,她就瞪大她宁静温柔的灰眼看着我,不过这会儿它们稍微蒙眬起来,两道眉毛痛苦地拧成一团。
我猛抬起头,发动车子。
就在我们冲进红木城以前,她的一只手又搭上我的前臂,在那儿停了一秒钟,轻轻地拍了两次,然后缩回去。
她被收押时,我没看她,而且我想她也没看我。她给的名字是珍妮·迪兰诺,并说在看到她的律师前她拒绝吐露半个字。整个过程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在她就要被带走时,她停下来问能否跟我私下谈谈。
我们一起走到房间远处的一角。
她的嘴凑近我的耳朵,所以她的呼吸又像在车里时一样,暖暖地吹到我脸上。然后她小声说出了英语里最最恶毒的字眼。
之后她便向牢房走去。
在俚语中杜鹃有疯子的意思。
圣马提欧(sanmateo)和前文的红木城(redwoodcity)是两个相邻的城市,均属于旧金山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