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提自己当年的经历,因为觉得没有必要。别人知道了,不是像好色鬼一样拼命追问我已经不记得的事,就是自以为同情地揣测我的心理状态,对这些我都没有兴趣。我爸妈当然知道,这不用说,凯茜也知道,还有我以前寄宿学校的朋友查利。他目前在伦敦一家商业银行做事,我们偶尔还会联络。另外就是我十九岁时交往过一阵子的女孩杰玛(我和她每次约会都喝得酩酊大醉。她是孤独叛逆型的,我觉得跟她交往或许能提升我的魅力指数)。就这样,没别人了。
我进寄宿学校之后,就开始用中间的名字,改称自己为罗布(我的全名是亚当·罗伯特·瑞安)。我不知道这是爸妈的主意,还是我自己的,总之我觉得很好。虽然都柏林姓瑞安的人在电话簿里占了整整五页,但名字叫亚当的不多,而且这类消息传播的幅度超乎想象。(连英国都传得到:我经常在帮学长生火时,乘机浏览报纸,将相关新闻撕下来,之后偷偷到厕所背下来,再把报纸冲走。)迟早会有人发现其中的关联。不过,如今任谁都料想不到满口英国腔的瑞安警探跟纳克拿里镇的小亚当·瑞安会是同一个人。
我当然知道应该跟奥凯利说,尤其现在这件案子看起来似乎跟当年的事件有关。不过老实说,我完全没考虑过要这么做。说出来只会让我被迫抽手——组里规定,只要涉及个人就不准接案——而且他们很可能又会问我那天到底出了什么事。我看不出这对命案和大家有什么好处。我还清楚地记得当年的审讯经过,想到就让人不舒服:几个大男人强忍着挫折感问我问题,声音在我耳边低低地回荡,但我心里只有一大片蓝天,白云不停飘过,微风在辽阔的草地上方叹息。事发之后的头几周,我眼里耳中只有这幅景象。我不记得自己当时有什么感觉,但现在回想起来却觉得非常可怕,我的心灵被彻底抹除了,换成千篇一律的测试画面,只要警探一问,蓝天白云就会靠联结作用自动浮现,钻进我的后脑勺,吓得我精神紧张,感到抑郁,拒绝合作。他们真的试了很久,最初的几个月,每个月都会趁学校放假时来问,后来变成差不多一年问一次,但我就是挤不出半点东西。直到我从寄宿学校毕业,他们才彻底放弃,我觉得他们真是做对了。现在为了这个案子要我重来一遍,再度回答这些问题,我怎么想都觉得没有意义。
而且坦白说,我觉得要是自己能带着这个未知的不定时炸弹办案,从头到尾不被人发现,那感觉一定非常棒。我不知道自己会那么想是因为自大,还是异想天开,但现在想起来,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我觉得,电影里的私家侦探要是遇到这种情形也会这么做吧。
我打电话给失踪人口组,他们立刻就查出尸体的可能身份。凯瑟琳·德夫林,十二岁,一米四五,身材纤瘦,深色长发,浅褐色眼睛,家住纳克拿里园二十九号。(我突然回想起来,镇上的街道不是叫纳克拿里园,就是纳克拿里巷、纳克拿里大街或纳克拿里路,所以信件常常寄错。)报案当天早上十点十五分,凯瑟琳的母亲去叫女儿起床,结果没看到人。超过十二岁就已经是可能离家出走的年纪了,而且凯瑟琳显然是自行离家的,因此失踪人口组隔了一天才出动搜救队。他们已经写好寻人启事,准备交由媒体在晚间新闻播放。
虽然只是个可能的身份,但我还是反常地大大松了一口气。我当然知道一个小女孩(尤其是家教良好的健康女孩,在爱尔兰这么小一个地方)不可能自己死掉,绝对是遭人毒手,但这件案子就是有几个地方让我觉得不对劲。我内心有种迷信思想在作祟,认为女孩最后一定查不出名字,仿佛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而她的dna分析结果不是跟我鞋子上的血迹相符,就是跟非常“x档案”里的怪东西吻合。索菲用宝丽来挑了一个好角度帮女孩拍了张大头照,免得凯瑟琳的家人看了情绪崩溃。我和凯茜拿着照片,向活动房屋走去。
我们一走进去,亨特就像古董瑞士钟的小人儿一样从一群人里弹了出来。“你们是不是……我是说,一定是谋杀,对不对?可怜的孩子,真可怕。”
“目前还是疑似谋杀,”我回答,“我们现在要找您的队员问几件事,之后再跟发现尸体的人谈一谈。其他人可以先回去工作,但不能进入凶案现场。我们晚点会再找他们谈。”
“要怎么……有没有什么东西告诉——告诉他们哪里不能去?隔离带之类的?”
“警用隔离带已经拉好了,”我说,“只要不越线就没问题。”
“我们需要跟您借一块地方作为机动办公室,”凯茜说,“就今天,或许更久一点。哪里最合适?”
“出土器物收藏室,”马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说,“我们需要用到办公室,其他地方都烂糊糊的。”我没听过“烂糊糊”这个形容词,不过只要左右瞄一眼就知道个大概了:地上泥泞不堪,到处都是鞋印,板凳低矮凹陷,农具、自行车和荧光黄背心堆放在一起,看起来摇摇欲坠,让我想到了以前干警员的时候,心里一阵不舒服。
“只要有桌子和几张椅子就行。”我说。
“出土器物收藏室。”马克朝其中一间活动房屋歪歪头说。
“达明呢?”凯茜问亨特。
亨特无助地眨了眨眼睛,像卡通人物一样惊讶地张大嘴巴。“什么……什么达明?”
“您的队员达明。您刚才不是说导览通常由马克和达明负责,但是达明有事没法陪瑞安警探参观?为什么?”
“发现尸体的时候,达明也在,”亨特一时还是没有会过意来,于是马克答道,“把他们吓坏了。”
“达明姓什么?”凯茜边写边问。
“唐纳利,”亨特高兴地说,他总算搞清楚了,“达明·唐纳利。”
“他是跟其他人一起发现尸体的?”
“跟梅尔·杰克逊,”马克说,“梅拉妮。”
“那我们就先找他们两个谈谈吧。”
考古队员十五到二十人,这会儿正围坐在临时餐饮室的桌边。我们走进屋内,所有人都像幼鸟般同时急切地看向门口。队员们都很小,二十岁出头,邋遢的学生装扮和历经风吹日晒后的外向单纯让他们看起来更加年轻。虽然我知道是我自己乱想,但心里还是忍不住觉得他们很像活在农民公社或乌托邦里的人。女的没有化妆,头发不是编成辫子就是绑成马尾,显然是为了方便而牺牲可爱。男的满脸胡楂,被太阳晒得脱皮,其中一个头戴毛帽,长了一张憨厚老师最怕的调皮学生的脸。他无聊地拿着打火机烧东西,再把它们粘在破掉的光盘上。没想到的是,他用弯掉的汤匙、钱币、烟盒包装纸和两片薯片做出来的玩意竟然很好看,很像现代的城市艺术,却又有趣多了。角落里有一台沾满食物残渣的微波炉,虽然这么做很夸张,但我真的很想建议他把光盘放进去,看看会发生什么。
我和凯茜同时开口,但我没理她,继续说我的。照理讲,带头的人是她,因为决定“这个案子我们接了”的人是她。但我们不是这样的搭档,组里的人也已经习惯看到我和凯茜在白板上的案件负责人一栏写“凯/瑞”而不是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但我现在突然有股压抑不住的冲动,想要表明我和她一样有带头能力,能负责这次的调查。
“各位早。”我说。大多数队员只是小声回了一句,唯有我们那位雕塑神童兴高采烈地大声回答:“午安!”其实,他才是对的。我不禁好奇,他是不是想吸引哪位女孩的注意。“我是瑞安警探,这位是马多克斯警探。我想各位都知道,今天早上有人在基址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其中一名男队员呼了一口气,但马上止住了。他坐在角落里,夹在两个年轻女孩中间,像是被呵护着。他双手捧着热气腾腾的马克杯,浅棕色的鬈发,长着一张能在男子偶像团体出道的脸蛋,有雀斑但直率且俊俏。我敢说他就是达明·唐纳利,因为所有人(除了“雕塑神童”)都很沉默,但没有那种受伤的神情,只有他雀斑点点的脸庞下是掩饰不了的苍白,而且握杯子的手太过用力了。
“我们需要一一向各位问话,”我说,“所有人在约谈过后也请不要离开基址。各位可能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会被约谈,如果因此耽搁了各位的时间,还请多多包涵。”
“我们是那个,呃,嫌疑犯吗?”雕塑神童说。
“不是,”我说,“但我们必须查清楚你们是不是知道什么线索。”
“哦。”他失望地说了一声,又瘫回椅子上。他开始把方形巧克力融在光盘上,被凯茜发现后,马上把打火机收了起来。我真羡慕他,我常常希望自己也是这样的人,遇到任何事情(而且越恐怖越好)都能看成又酷又炫的冒险。
“还有一件事,”我说,“记者可能随时会到,请不要跟他们交谈。我是认真的。就算是随便聊聊,说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都可能影响警方办案。我们会给你们名片,任何时候想到什么觉得应该让警方知道的事,就跟我们联络。有问题吗?”
“要是记者愿意付我们,呃,比如说几百万呢?”雕塑神童很好奇。
出土器物收藏室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壮观。虽然马克说贵重的发现都已经被送走了,但我还以为会看到金杯、骷髅和西班牙银币之类的东西。结果里头除了两张椅子和一张摆满绘图纸的大宽桌外,就只有数量惊人,看起来像破陶器的东西,全被装在塑料袋里,塞在手工组装的多孔铁架上。
“这些是出土器物,”亨特朝铁架挥了挥手说,“我想……呃,算了,还是改天吧,有些代币和挂衣钩还不错。”
“亨特博士,改天有空,我们很乐意参观,”我说,“可以请您给我们十分钟做下准备,然后找达明过来吗?”
“达明。”亨特说着就离开了。凯茜把门关上后,我说:“他到底是怎么当上主管的?”说完便开始清理桌上的铅笔素描。草图绘工精细,是同一枚古钱不同角度的透视图。古钱就在桌子正中央,装在塑料封口袋里,有一个角弯得很严重,嵌满泥土。我把古钱和草图全都堆到一个档案柜上面。
“看他雇了马克那样的人,”凯茜说,“就知道他做事很有组织能力。刚才的发卡有什么特别的吗?”
我把草图堆整齐后说:“我记得杰米也别了一个一样的发卡。”
“哦,”凯茜说,“我想也是。那你知道你是从档案里读到的,还是印象中记得?”
“这有差别吗?”我没想到自己的语气会这么恶劣。
“嗯,如果两件事有关联,老实说,很难不让其他人知道。”凯茜说得有道理。“我只是打个比方,比如我们要让索菲比对女孩的血迹和一九八四年的样本,就必须得告诉她理由。假如你是在档案里读到的,那解释起来就容易多了。”
“我确定档案里有记录。”我说。桌子在摇,凯茜拿起一张白纸,折好后塞到桌脚下。“我晚上会再检查一遍。等我找过了再跟索菲说,这样可以吗?”
“当然没问题,”凯茜说,“如果没找到,我们再另外想办法。”说完她又试了试桌子,摇晃幅度小多了。“罗布,你办这个案子真的没问题吗?”
我没有回答。窗外,殡殓人员正将女孩收进塑料尸袋里,索菲在一旁指点。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抬起了担架,送进等待在一旁的厢型车里,仿佛完全没有重量。狂风吹打着我眼前的玻璃,我猛然转过身去,心里突然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大喊“妈的,给我安静”或“去他妈的凶杀案,我不干了”之类的,或骂一些粗鲁无礼的带情绪的话,但凯茜靠着桌子,一双棕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而我“刹车”本事一流,总是有办法在无法挽回前及时止损,装作若无其事,所以我并没有发作。
“我没问题,”我说,“下次我再多愁善感,踹我一脚就没事了。”
“乐意之至,”凯茜对我露齿而笑,“不过,天哪,你看这些东西……真希望我们有时间好好欣赏。我小时候很想当考古学家,我跟你说过吗?”
“只讲过一百万次吧。”我说。
“那你记性跟金鱼差不多嘛,对吧?我小时候常在后院挖来挖去,但只找到过一只断了嘴的陶瓷鸭子。”
“喜欢在后院挖来挖去的人应该是我吧。”我说。要是平常的我,肯定会说“失之警界,得之考古”之类的鬼话,但我还是有点紧张恍惚,所以没法好好跟凯茜斗嘴,开口肯定会说错话。“我差点就变成世界第一的私人陶器碎片收藏家呢。”
“这段话用来搭讪不错。”凯茜说完就从书包里掏出了记事本。
达明走进收藏室的样子很笨拙,一手咔啦咔啦地拖着塑料椅,一手还紧紧地抓着那杯热茶。
“我自己带了……”他说着用马克杯比了比,似乎是指了指他手上的和我们坐着的椅子,“亨特博士说你们两位找我?”
“没错,”凯茜说,“我应该说‘找张椅子坐’,不过你已经自便了。”
达明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露出笑容,看了看我们脸上的表情,确定这么做没问题,接着才坐了下来。他想把马克杯放到桌上,却又临时改变主意,捧着杯子放在腿上,抬起头,用温顺的水蓝色大眼睛看着我们。他显然合凯茜的胃口,一看就知道很习惯受女人照顾。他已经受到了惊吓,有些虚弱,要是再被大男人询问,很可能会搞得一问三不知。我自觉掏出笔准备记录。
“听着,”凯茜用安抚的语气说,“我知道你吓坏了。别急,慢慢来,跟我们一起把事情搞清楚,好吗?先从你今天早上在做什么开始,就是还没到祭坛那边之前。”
达明深呼吸,舔了舔嘴唇。“我们……呃……我们在中世纪排水渠那里,马克想知道渠道是不是继续延伸过去。你们知道,我们……我们现在算是在收尾,因为挖掘工作就快要全部结束——”
“你们挖多久了?”凯茜问。
“差不多两年,但我是六月才来的,我还在念大学。”
“我以前也想当考古学家。”凯茜对他说。我伸脚碰了一下她的脚,然后她把我的脚踩在脚下。
“挖掘工作进行得怎么样?”
达明眼睛一亮,脸上散发着喜悦的神采,看起来不像他平常惯有的表情。“棒极了,我真高兴自己在这儿工作。”
“我真嫉妒,”凯茜说,“他们收义工吗?比方说干一周?”
“凯茜,”我正色道,“可以等一下再谈你的生涯规划吗?”
“抱歉啦。”凯茜说着翻了个白眼,对达明一笑,达明立刻报以微笑,显然乐开了花。我没来由地有点讨厌他,心里完全可以理解亨特为什么找他负责导览。达明有一双碧眼,还有些腼腆,是公关的最佳人选,但我向来不喜欢柔弱迷人的男性。我心想,如果凯茜遇上娇声娇气、很容易受感动的女孩子,反应一定跟我现在一样,嫌恶又戏谑,但又忍不住羡慕,因为男人就想保护这样的女人。“言归正传,”她说,“后来你们就往祭坛那边去了?”
“我们必须把祭坛边的杂草和泥土清理干净,”达明说,“上周已经有人把四周铲平了,但还留下祭坛边的一小块没弄,因为我们怕推土机会损坏祭坛。所以,休息时间结束之后,马克就要我和梅尔到祭坛去,其他人在渠道工作,我们则负责锄地。”
“那是几点的事?”
“休息时间是十一点十五分结束。”
“然后呢?”
达明咽了咽口水,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凯茜充满期盼地往前靠,等他回答。
“我们,呃……石坛上有东西,我以为是外套之类的,好像有人把外套忘了,我说……呃……我说:‘那是什么?’说完就和梅尔再往前了一点……”他低头看着杯子,双手又开始发抖。“是人。我以为她可能,你知道,可能昏迷了还是怎样,所以我就摇摇她的……她的手臂。可是,呃……她摸起来怪怪的,很冰,而且很僵硬。所以我就低头去检查她有没有呼吸,结果没有。她身上有血,我看到血,在她脸上。于是,我知道她死了。”说完他又咽了咽口水。
“你做得很好,”凯茜柔声说,“然后你是怎么做的?”
“梅尔说了‘哦,天哪!’之类的,然后我们就跑回去跟亨特博士说了。他马上要我们所有人都到餐饮室去。”
“好,达明,现在我要你仔细回想,”凯茜说,“你今天或是最近这几天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比如有不寻常的人在附近,或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他凝视前方,嘴巴微微张开,接着又喝了一口茶。“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你说的……”
“任何线索都很有用,”凯茜对他说,“再小的事情都行。”
“好吧,”达明一脸正经地点了点头说,“周一我在等巴士回家时,看到有个家伙在马路上,好像在住宅区大门边吧,然后走进住宅区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他,我就是……他走进住宅区之前似乎左右看了一下,好像要确定没有人在看他还是怎样。”
“那时候是几点?”凯茜问。
“我们五点三十分结束,所以可能是五点四十吧?这一点也很怪,我是说,这里除了开车哪里也到不了,只有一家商店和酒吧,可是商店五点就关门了,所以我很好奇他是从哪里来的。”
“他长什么样?”
“个子挺高的,大约一米八五,三十岁左右,我觉得。大块头,我记得是秃头,穿着深蓝色运动服。”
“我们找肖像专家来,你有把握能描述他的长相吗?”
达明快速地眨了眨眼,显得很不安。“呃……我看得不是很清楚。我是说,那男的突然从路旁冒了出来,在住宅区的另一个出入口,而且我没有看得很仔细——我想我不记得……”
“没关系,”凯茜说,“别担心,达明。要是你想到其他事情,记得跟我联络,好吗?无论如何,你要好好保重。”
我们记下达明的地址和电话,又给了他一张名片(其实我还想给他一根棒棒糖,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勇敢的小孩,只是局里没有这种配备),接着就请他回餐饮室找梅拉妮过来。
“小孩真可爱。”我故作随意地说,带着试探性的语气。
“对啊,”凯茜讥讽地说,“如果要养宠物,我一定会考虑他。”
梅尔比达明有用多了。她又高又瘦,苏格兰人的特征很明显,手臂晒成了棕色,很结实,沙黄色的头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坐着的时候双腿大开,跟男孩子一模一样。
“你们可能已经知道了,女孩就住在住宅区里,”她一上来就开口说道,“反正就是这一带。”
“你怎么知道?”我问。
“附近的小鬼有时会到基址来,因为夏天没什么事好做。他们通常只是想知道我们有没有挖到宝藏或骷髅。我见过那女孩几次。”
“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
“差不多两三周前。”
“她跟谁在一起吗?”
梅尔耸耸肩说:“我不记得了,跟一群其他的小鬼吧,我想。”
我喜欢梅尔,她虽然很不安,却不让自己表现出来。她手里有一根橡皮筋,像玩花绳似的在结茧的指间翻弄出各种图案。她的说法和达明的大致相同,却主动很多,不用我们像对待小动物一样循循善诱。
“休息结束之后,马克要我去锄祭坛边缘的土,把基座清理出来,达明说他也要去——我们通常不会独自工作,因为很无聊。我们沿斜坡走到一半,就看到祭坛上有个蓝白相间的东西。达明问:‘那是什么?’我说:‘可能是谁的夹克吧。’我们又往上走近了一点,我马上发现那是一个小孩。达明摇摇女孩的手臂,检查她还有没有呼吸,但你一看就知道,她死了。我没见过尸体,可是——”她吸了吸脸颊,摇摇头接着说,“大家老是说什么‘他看起来好像睡着一样’,根本就是放屁,不是吗?明明一眼就看得出来。”
这年头,人们很少想到死亡,偶尔想到才会歇斯底里,开始赶时髦做运动,吃高纤麦片或买尼古丁贴片。想当年,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对死亡是那么念兹在兹,连墓志铭都不忘提醒过客:途经此地的生命旅人哪,请切记昨日的我是今日的你,今日的我将是明日的你……对现代人来说,死亡很落伍,一点也不酷,我觉得现代人的特色就是粉饰太平。营销研究将所有人和东西区分得清清楚楚,品牌和乐队完全依照消费群体的需要而设计,我们已经习惯一切都按自己的喜好安排,因此面对毫不妥协、拒绝修饰和改变的死亡才会怒不可遏。维多利亚时代就算是良家妇女,见到尸体也不会像梅尔这样深受震撼。
“有没有可能尸体昨天就在了,但你们没发现?”我问道。
梅尔抬头瞄了我一眼,眼睛瞪得大大的。“啊,不会吧?你是说尸体早就在了,在我们那个……的时候?”她摇摇头接着说,“不可能。马克和亨特博士昨天下午把基址巡视过一遍,确定还有哪些事要做,他们应该会看到那个,呃……她。我们只有可能今天早上错过,因为大家都在基址下方,就是排水沟渠的尾端,因为斜坡的角度,我们看不到祭坛顶端。”
她没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人或事,也没看到达明说的怪家伙。“但反正我也不会看到,因为我不坐巴士。我们这些外地人几乎都住在他们帮我们租的一栋房子里,就在马路往下几英里的地方。马克和亨特博士有车,他们会载我们回去,不会经过住宅区。”
我注意到她说了“反正”这个词,这表示梅尔和我一样,觉得运动服怪客的说法很怪。我觉得达明是那种为了讨你欢心,会顺着你的意思说话的人,只可惜我刚刚没想到问他,那家伙是不是穿着高跟鞋。
这时,索菲和两位鉴证人员已经处理完祭坛,开始以同心圆的方式向外侦查。我跟她说达明碰过尸体,还凑近过,因此需要取他的指纹和头发,将他留下的痕迹排除。“真是白痴,”索菲说,“还好他没想到用自己的外套盖住女孩。”穿着连身服让她满身大汗,年轻的男鉴证员站在她后面,悄悄从素描簿上撕下来一页,从头来过。
我和凯茜将车留在基址,徒步走到位于马路旁的住宅区(我的身体和肌肉还记得翻过石墙的瞬间:双脚踏在哪里,膝盖碰到水泥地后留下的擦伤和落地的声音)。凯茜说她要绕到店里,因为那时已经是下午两点,我们可能还要好一会儿才有空吃饭。凯茜的胃口就跟十几岁的小男孩一样大,而且痛恨错过吃饭的时间。我平常挺喜欢她这样的,因为我很讨厌吃个沙拉都要称重的女人,但我现在只想赶快结束这一天。
我在店外抽烟等她,没想到她出来时手上拿了两个塑料盒装的三明治,还递给我一个说:“拿去。”
“我不饿。”
“去你的,瑞安,把它吃下去。你要是昏倒了,我可不会把你背回家。”我这辈子从来没昏倒过,但确实常常因为生气或神志恍惚而忘了吃饭。
“我说了我不饿。”我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哀号,但最后还是把三明治打开吃了。凯茜说得有道理,这一天看来不会这么快结束。我们坐在人行道边上,凯茜从书包里掏出一罐柠檬可乐。三明治虽然号称夹了鸡肉和很多料,但我只尝到保鲜膜的味道,可乐则太温太甜了,让我有点想吐。
我不希望给人留下一种这样的印象,好似当年的纳克拿里事件让我的生命从此蒙上阴影,让我二十年来活得像个悲剧人物,不断被过去缠扰,置身在香烟和回忆构成的凄云惨雾里,带着忧伤的微笑审视这个世界。纳克拿里没有让我梦魇不断,没有剥夺我的行动能力,让我病态地惧怕树木和其他美好的事物,没有让我像电视或电影里的主角一样,因为恐惧而接受治疗,以此得到救赎,向饱受挫折却不懈支持的妻子敞开胸怀,长相厮守。坦白说,我可以好几个月完全不会想到这件事。报纸偶尔会做失踪人口专题,彼得和杰米就会再度登场,面带微笑,出现在周日增刊的封面照片里,夹在消失的游客、离家的妻子和其他神秘陌生的爱尔兰失踪人口中间。粗糙且模糊,他们脸上的微笑在后见之明和过度使用下让人感觉他们仿佛早已预见了未来的不测。我总是事不关己地读着报道和寻人启事,虽然会双手发抖,几乎无法呼吸,但这只是单纯的条件反射,而且通常短短几分钟后就消失了。
我想,这件事一定在我身上留下了烙印,但我不可能也觉得没必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受了哪些影响,毕竟我那时才十二岁,正是容易困惑和尚未定型的年纪,就算生活再安定,也可能隔夜起来就判若两人。再说,事发几周之后我就去念寄宿学校了,比起森林里发生的事,寄宿学校带给我的影响和惊吓更大、更突然。如果试图拆解自己的人格,抓到一点线索就大惊小怪:天哪!你看,这是纳克拿里事件造成的!这种想法既天真,也基本上没什么价值。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再次闯进我的生命,沾沾自喜,安如磐石,反倒让我手足无措,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怜的孩子,”凯茜突然冒出一句,“可怜的孩子,真可怜。”
德夫林家是联排式公寓,前院有一小块草皮,跟住宅区其他房子一样。左邻右舍为了凸显与众不同,都疯狂装饰自己的前院,三天两头修剪灌木或天竺葵,唯独德夫林家除了除过草,其他什么也没做,反而别具一格。他们家在住宅区中段,离基址有五六条街的距离,正好看不到警员、殡殓车和其他看一眼就知道出事了的恐怖混乱的场面。
凯茜摁了下门铃,一名年约四十的男人出来应门。他矮我几英寸,腰间已经长出赘肉,深色头发剪得整整齐齐,脸上吊着两个大眼袋。他穿着开襟毛衣和卡其裤,手里拿着一碗玉米片,这让我很想安慰他,跟他说没关系,因为我知道他未来几个月要学会接受即将发生的事:警察来通知他们女儿的死讯时,他们竟然在吃玉米片,这种事没人忘得了,一想到就会痛苦万分。我就见过一个女的在证人席上当场崩溃,哽咽不止,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给她打镇静剂,只因她男友被人刺杀时,她正在上瑜伽课。
“您是德夫林先生吗?”凯茜说,“我是马多克斯警探,这位是瑞安警探。”
男人瞪大了眼睛说:“你们是失踪人口组派来的?”他鞋上沾了泥巴,裤脚也湿了,显然出去找过女儿,只是没找对地方,只好先回家吃点东西再继续找,直到找到女儿为止。
“不算是。”凯茜柔声说。这种事我几乎都交给凯茜处理,不只因为我比较懦弱,也因为我和她都知道她这方面比我在行得多。“我们可以进去吗?”
男人盯着手中的碗,笨拙地将它放在走廊的桌子上,几滴牛奶洒了出来,滴在钥匙和小孩的粉红帽子上。“干什么?”他问,声音因为恐惧而咄咄逼人,“你们找到凯蒂了?”
我听见有动静,便朝男人身后看,只见一个小女孩站在楼梯边,双手夹着栏杆。虽然现在是下午,又是大晴天,屋子里却非常暗,不过我还是看见了那女孩的脸,如遇晴天霹雳般,我吓得愣在原地,觉得天旋地转,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遇到鬼了。是她,祭坛上那个死掉的小女孩。我觉得两耳嗡嗡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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