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个周三的早上,我们接到了德夫林这个案子。根据我笔记上的记录,时间是在十一点四十八分,那时组里其他人都去喝咖啡了,只剩我和凯茜。我们正在我电脑上玩《百战天虫》。
“嘿!”凯茜大喊,派出一只虫。只见它蹦蹦跳跳地跑到我的虫旁边,球棒一挥,把它打下了悬崖。我的“扫地雷威利”直直地坠入海中,对我大叫道:“啊,你这只软脚虾!”
“是我让你的。”我对凯茜说。
“对啦,对啦,”凯茜说,“男人怎么可能会被小女孩打败?连虫子都知道这个道理,只有没卵蛋、没男子气概的娘娘腔才会——”
“幸好我这个人很有男子气概,完全不受威胁,光凭——”
“嘘!”她伸手把我的脸转了回去,让我对着电脑屏幕,说,“乖孩子,别说话,专心玩你的虫,不然就没人玩了。”
“我觉得我应该请调到比较亲切友善的部门,比如说机动组。”我说。
“亲爱的,机动组不要你这种反应慢的,”凯茜说,“要是你连考虑不存在的小虫该怎么行动都需要花上半个小时,他们绝对不会让你处理人质的。”
这时,奥凯利突然冲进办公室问:“组里有谁在?”凯茜立刻按了“退出”键,之前一直被她派去解决难关的“嗷臭虫”瞬间消失在电脑的休眠世界里。
“现在是休息时间。”我说。
“有考古队员发现一具尸体,谁要去?”
“我们去。”凯茜说,用脚蹬了一下我的椅子,然后连人带椅滑回了自己桌前。
“为什么?”我说,“找法医处理不行吗?”
按照法律规定,考古人员发现人体尸骨,只要离地面不足九英尺,就必须报警处理。这是为了避免精明的犯人将尸体埋在几百年前的墓地里,让人误以为是古人的遗骸。我猜,制定法律的人也许觉得如果凶手能够挖地超过九英尺,而且中途没被人发现,那么光凭他这份努力,给一点奖励似乎不为过。地表下陷或侵蚀偶尔会让浅埋的尸骨暴露出来,这时候通常会找基层警员和法医,但也只是走个形式,因为新近的遗骸和古代尸骨其实并不难区分。
警探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出动,通常是尸骨落在泥煤沼里,骨肉保存完好,跟刚死的尸体没两样,才会让人觉得需要特别处理。
“不行,”奥凯利说,“尸体还很新鲜,年轻女性,看起来是谋杀。警员要我们过去,尸体在纳克拿里,离这儿不远,所以不用留守或过夜。”
我开始有些呼吸不畅。凯茜打开书包收东西收到一半突然停住了。我感觉她很快地瞄了我一眼。“抱歉,头儿,我们实在没办法同时调查两起凶杀案,我们正在追查麦克洛克林那个案子,而且——”
“你们就想成是下午放假不就结了,马多克斯?”奥凯利说。他讨厌凯茜,理由其实很好猜,因为她是女人,还有她的穿着、年纪和之前的英勇事迹。而对凯茜来说,奥凯利因为这些老套的理由讨厌她,比他讨厌她这件事本身更让她生气。“去这种乡下地方查命案,再认真,一天也就够了。鉴证科的人已经出发了。”说完他就离开了。
“哦,臭狗屎,”凯茜说,“就是个臭狗屎,这个欠扁的家伙。真抱歉,瑞安,我没想到——”
“没关系,凯茜。”我说。我最喜欢凯茜的一点就是她知道什么时候闭嘴,让你一个人独处。我们平常都是轮流开车,这回应该由她来开,结果她不但挑了我的最爱(操控自如的九八年萨博汽车),还把钥匙丢给了我。
路上,凯茜从书包里掏出光盘盒递给我——开车的人挑音乐。我假装自己忘了带cd,看到盒子里第一张像是重低音的音乐就挑出来播放,同时把音量调大。
那年夏天出事后,我离开了纳克拿里镇,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杰米的寄宿学校开学日来了又过了,几周后,我去了寄宿学校,但不是杰米原本要读的那所。我读的学校在威尔特郡,是我父母亲所能负担的最远的学校。圣诞假期时我会回家,但我们家已经搬到了莱克斯利普,在都柏林的另一边。我们一开到中央有隔离带的复式马路,凯茜就掏出地图,找到正确的出口,并且一路指示方向。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路两旁绿草丛生,树篱护栏没有修剪,枝丫不停啪啪地敲打着车窗。
我当然希望自己还记得当时在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少数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全都不约而同地建议我尝试催眠回归法,但我就是很排斥那么做。我不喜欢“新世纪”的东西,只要察觉到一点迹象马上就心生戒备。我不是讨厌它的学说或做法,起码我从旁观察,觉得还挺有道理的。我讨厌的是搞“新世纪”运动的那群人,他们老爱在宴会上把你逼到角落,大谈特谈他们怎么发现自己是仅存的幸运儿,又为什么应该得到幸福。我很担心做了催眠之后,会像第一次读到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小说的十七岁少年那样喜不自禁,满足地以为发现了真理,开始在酒吧里四处拉人传教。
纳克拿里地处一大片原野之上,始于山丘侧边一处缓坡。放眼望去,整块地都被铲平,土壤也被翻搅过了,到处都是考古队员留下的神秘记号:壕沟、巨大的土丘、活动房屋、零零星星的粗糙石墙,看起来很像疯子搞出来的迷宫,非常超现实,又宛如核弹爆炸现场。原野一边是茂密的树林,另一边是一道墙,从树林一直延伸到马路,墙外可以看到楼房整齐的三角墙。缓坡顶端接近矮墙的地方,鉴证科的人已经拉了一圈蓝白警用隔离带隔离现场,所有人正围着不知道什么东西。这些家伙我差不多全都认识,但他们身穿白色连身服,戴着手套东翻西找,再加上一堆不知名的精密仪器,整幅场景看起来非常诡异,充满了不祥的氛围,让人怀疑是不是和cia(美国中央情报局)有关。环顾四周,只有两样东西像儿童绘本似的,一眼就认得出来,让人安心。一个是马路旁边低矮的石灰白小房子,黑白两色的杂毛牧羊犬趴在房子前,脚掌不时微微抖动一下。另一个就是爬满常春藤的石塔,微风吹来,常春藤翻动飞舞,有如阵阵波浪。沉郁的河水切过原野一角,河面上波光粼粼。
(脚踩运动鞋踏进岸边的土里,红色t恤上叶影斑驳,用树枝和细线做成鱼竿,看成群的小虫在鱼竿四周飞舞:嘘!你会把鱼吓走的!)
二十年前,原野还是一片森林,如今只剩几排树木。墙后是房屋,我当年就住在其中一间里。
我没想到这里会变成这样。我从来不看爱尔兰新闻,永远都是同一群反社会政客反复说着让人头痛的陈腔滥调,叽叽咕咕,有如唱片转得太快后发出的噪音。我只看国际新闻,距离会让事情变得单纯,给你幻觉,让你心安,认为世界不尽然和爱尔兰一个样。我确实辗转听说过有考古队员在纳克拿里附近挖掘、勘探,引起不少争议,但我没有注意详细情形,也没打听确切地点。我没想到这里会变成这样。
我把车开到活动房屋对面隔了一条马路的空地上,停在鉴证科的厢型车和一辆黑色大奔驰中间。那是州首席法医库珀的车。我们下了车。我停下来检查佩枪:清洁过,上了子弹,保险关着。我把枪收进肩头的皮套里,放在其他地方都太明显了,很笨拙,感觉就跟直接亮警徽没什么两样。
凯茜说去他妈的笨拙,如果你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又是年轻女性,稍微亮出点身份没什么不好。她把枪佩在腰间。我和她在这个问题上的差别其实挺有用的,别人常常不晓得应该怕谁,是带枪的娇小女人呢,还是看起来没带枪的大个子?对方光是看到我们就会分心,摸不着头脑。
凯茜靠着车,伸手从书包里把烟掏了出来。“要不要来一根?”
“不用,谢了。”我说。我检查着皮套带子,将带子收紧,确定没有翻折。我感觉自己的手指又肿又笨拙,好像跟身体分了家。就算凯茜不说我也知道,不管那个女的是谁,什么时候被杀,杀人凶手都不可能躲在活动房屋后头等我们拿枪对着他。凯茜仰头朝头上的枝叶吐了一口烟。这天是标准的爱尔兰夏日,神秘难测得让人心烦。虽然现在蓝天白云,微风徐徐,轻拂过肌肤,却可能转眼间骤雨倾盆或烈日当空,甚至大雨和艳阳同时出现。
“走吧,”我说,“该我们上场了。”凯茜把烟踩熄,把烟屁股收回烟盒里,和我一起走到马路对面。
活动房屋中间的通道里有一名中年男子正走来走去,好像迷路了。男人穿着脱了线的工作服,一看到我和凯茜就立刻精神抖擞。
“警探,”他说,“你们一定是警探,对吧?我是亨特博士……呃,伊恩·亨特,考古队负责人。你们想从哪里,呃,办公室、尸体,还是……你们知道,我不是很清楚,关于通报规定之类的。”像亨特博士这样的人,你一眼就会联想到卡通人物,加上羽毛和鸟喙,当当,他就是啄木鸟博士啦。
“我是马多克斯警探,这位是瑞安警探,”凯茜说,“亨特博士,可以麻烦您找一位同事过来给瑞安警探介绍下挖掘现场的情况吗?同时请您带我去看下尸体。”
小贱人,我心里咒骂了一句。我觉得自己现在有些神经过敏,又有点头晕目眩,就像嗑药嗑过头,需要猛吞咖啡因让自己清醒。满是轮胎印的地上,云母碎片闪闪发光,看起来很刺眼,很烫,很狡猾。我不需要保护,但我和凯茜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顶撞、反驳对方,起码在外人面前绝对不会。所以,我和她有时都会用这一点来占对方便宜。
“呃……好的。”亨特说,眼镜后方的眼睛对我们眨了一下。我说不上来,但他就是给人一种拿不住东西的感觉,明明双手空空,却让人觉得好像有东西(黄色条纹纸、看起来用过的面巾纸或半开包装的喉糖)正要从他手上掉出来一样。“好的,当然没问题。他们都……呃,马克和达明通常负责导览,但你们也知道达明——马克!”他伸手指向一间开着门的活动房屋,我瞄了一眼,只见式样简单的桌子前围了一群人,军装外套,三明治和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地板上都是泥块。一个男的把手上的牌一丢,从塑料椅上站了起来。
“我要所有人都待在那里,”亨特对我们说,“我不大清楚……证据什么的。脚印,还有……纤维。”
“太好了,亨特博士,”凯茜说,“我们会清理现场,让你们尽快回去工作。”
“我们只剩几周了。”刚刚的那个男的站在活动房屋的门边说道。他个子很矮,但很结实,如果穿上厚重的套头毛衣,会很像瘦弱的小男孩。不过,他这会儿穿着t恤、沾满泥土的野战裤和马丁鞋,袖子底下肌肉线条突出,有如羽量级拳击选手。
“那你最好动作快点,带我同事去兜一圈。”凯茜对他说。
“马克,”亨特说,“马克,这位警探先生需要导览,就像平常那样,你知道,到基址参观参观。”
马克又瞄了凯茜一眼,接着朝她点了点头。看来她通过了他心里的某种测验。他走到我面前,年纪大约二十五岁,长长的马尾辫,尖细精明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绿色眼眸,这种男人一看就知道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只在乎他怎么看别人。我就怕这种男人,总会让我觉得很没安全感。他们对事情有近乎回转仪般的确信,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软弱,容易受影响,好像穿错了衣服,来错了地方。
“你需要一双长雨靴。”他瞄了一眼我的鞋子说,眼神充满嘲讽。就是这样。他讲话时有很重的边境小镇的口音。“工具间有闲置的。”
“我这样就好。”我说。我知道考古挖掘通常在几英尺深的泥泞壕沟里,但要我一整天西装笔挺却套着别人不要的雨靴,动作可笑地跟在这个家伙后头跌跌撞撞,我死也不肯。我想找个东西,一杯茶或一根烟都好,只要让我有借口拖延五分钟,想出来该怎么做就好。
马克扬起一边眉毛说:“随你,走这边。”
说完他就径自沿着活动房屋间的通道前进,完全不管我有没有跟在后头。我快步跟上,凯茜突然对我咧嘴一笑,一副“我赢了”的调皮表情,让我好过了一点。我冲着她抠了抠脸颊——用中指。
马克带我沿着狭长的小径穿过基址,路两旁是神秘难解的土垒和石堆。他走路的样子既像功夫高手又像偷猎者,脚步轻盈稳健,大开大阖。“中世纪的排水沟。”马克指着一处说道。被人弃置的手推车里装满泥土,其上的两只乌鸦应声振翅,察觉我们没有威胁之后,又飞回原地啄土觅食。“那是新石器聚落,这里从石器时代开始就断断续续有人定居,到现在还是。看到那间小屋没?十八世纪盖的,是一九七八年起义抗英的密谋地点之一。”他回头瞄了我一眼,我突然有股荒谬的冲动,想跟他解释我的英国口音,跟他说我不但是爱尔兰人,而且就住在前面转角处,就在那里。“小屋现在的主人是当年小屋建造者的后代。”
我们走到基址中央的石塔边,茂密的常春藤下隐约可见箭镞形的切口,塔侧还有一段倾倒的斜墙。石塔感觉很眼熟,但我就是想不起来它是什么,印象很模糊,这让我颇为沮丧,而且我也说不上来,这种感觉究竟是因为我确实记得看过,还是我觉得自己应该知道。
马克从野战裤里掏出一包烟丝,开始卷烟。他双手手指根部都缠了纸胶布。“十四世纪沃尔什家族兴建了这座堡垒,两三百年之后又盖了一座城堡,”他说,“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从那几座山丘——”他朝远方树木蓊郁的层层叠嶂匆匆扭了下头,“到灰色小屋后方的河湾处都是。他们都是反叛者、入侵者。十七世纪,他们经常策马杀进都柏林,直抵拉斯莫恩斯的英国军营抢夺枪支,见到士兵一律斩首,然后扬长而去。英方集结好部队出发追人时,他们早在返回此地的半路上了。”
马克是说故事高手,我眼前不禁浮现出马蹄杂沓、火炬熊熊、豪笑震天和战鼓频催的景象。在他身后,我看见凯茜在缓坡顶端的犯罪现场隔离区一边跟库珀交谈,一边做着笔记。
“不好意思打断你,”我说,“但我想我的时间不够,没法全部听完,我只要简单绕一圈就好。”
马克舔了舔瑞兹拉烟纸,把烟卷好,摸出打火机。“随你,”他开始边指边说,“新石器聚落,青铜时代祭坛,铁器时代圆屋,维京人村落,十四世纪堡垒,十六世纪城堡和十八世纪小屋。”凯茜和鉴证科的人在“青铜时代祭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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