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只是不喜欢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她的成功、她的长相和她的志得意满。她是我烦恼的来源,直到有一天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明白了,你能解释为什么在你完成完美的谋杀后,还冷静地来到这里自投罗网?”
“因为你们弄错人了。”
“你是说因为我们抓了罗伯特·提斯多。这解释了一切。既然你已经浪费了我几分钟宝贵时间,不妨当做是补偿我,同时也让我歇歇脚,告诉我你对提斯多的了解有多少。”
“我只知道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杀人的人,不论出于任何原因。”
“那么你很了解他了?”
“不,我几乎不认识他。”
“你们不是——朋友?”
“不,也不是恋人,如果这是你想说的话。鲍比·提斯多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个人,除了拿过一杯鸡尾酒给我之外。”
格兰特的语调变了。“但是你还是这么尽心尽力地替他脱罪?”他很客气地说。
她对他的客气很反感。“如果你犯了谋杀罪,你会不会去自首,挽救一个无辜的人呢?”
“那取决于我认为警察有多么无知。你低估我们了,塞勒斯小姐。”
“我想你们有很多白痴。你们抓住了一个无辜的人,急于要置他于死地,而有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们面前,你们却不屑一顾。”
“嗯,你看,塞勒斯小姐,一个案件总有一些东西只有警方知道,而报界是不知道的。你所犯的错误是:你根据报纸的报道编造了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忘记了。”
“我忘记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克莉丝汀·克雷待在哪里。”
“凶手知道。”
“是的,这就是我的重点。现在——我很忙。”
“所以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信。”
“不是,我信的还不少。比如说你整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很有可能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午饭的时候才回家。不过这些都不能证明你杀了人。”
她不情愿地慢慢站起来,拿出唇膏,一边涂一边懒洋洋地说:“既然连这个小小的见报机会都得不到,我想这辈子我还得继续演我的金发傻大姐角色。还好我买的是今天的往返票。”
“你骗不了我的。”格兰特为塞勒斯小姐开门时,带着无所谓的笑容说。
“那么好吧,可能你是对的,不过那又怎么样。”她咆哮道,“你肯定错了,这件案子一结束,你的名誉就会受损。”
她从呆立着的威廉斯和两名警员身边走过,然后消失了。
“嗯,”威廉斯说,“这还是第一回。人类很奇怪,是吧,长官?要知道,如果我们宣布我们要找的大衣上有一个纽扣丢了,就会有人把大衣上的纽扣摘掉送来,仅仅是为了好玩。好像事情还不够乱一样。不过,她不是一个寻常的人,是不是,长官?”
“嗯,你是怎么看她的,威廉斯?”
“像个音乐剧里的角色,寻求媒体帮助她事业成功,信念像钉子一样坚强。”
“完全错误,正统剧角色,痛恨她的事业,心肠好到不惜牺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颜面。“当然,我没有机会和她交谈。”他想出了一个理由。
“不,从外表就能看出来,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正确判断这个案子。”
他坐下来,手指在发丝间游移。“你会怎么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从海洋饭店逃脱之后?”
威廉斯明白,假设他是提斯多。
“我会在某个地方搭乘一辆非常拥挤的公交车,见到第一辆就搭,跟随人群下车,然后信步离开,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一样。其实,不管我去哪里,我都要装成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样子。”
“然后呢?”
“我很可能不得不再上另一辆公交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去。”
“你会避开城镇地带,是不是?”
“当然!”威廉斯吃惊地说。
“一个人在空旷的乡下走动,那不是更明显?”
“有树林。事实上,这一带的某些树林可以让一个人无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了西边的阿什顿森林那样的地方,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动一百个人把阿什顿翻个底朝天才行。
格兰特摇着头,说:“还有食宿的问题。”
“在外面露宿就行了,天气很暖和。”
“他已经在外面待了两个晚上了。如果他逃到乡下去,现在一定是蓬头垢面了,但是他有吗?你注意到没有人报告说他买剃须刀了吗?只有一种可能,他和朋友在一起。我怀疑——”他的目光转向刚才朱蒂坐过的椅子上。“可是不会的!她绝不会冒这么大的险来故弄玄虚,没有这个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兰特能到旅馆去睡个觉。他为没有逮到提斯多而自责,但是自责得太过分了。即使是最优秀的人也会犯错,每个人都知道格兰特不会有事。他有警方的强大支持做后盾。他何必要为每个人都可能犯的错误而介怀到让自己病倒呢?当然了,一定会有一两个爱小题大做的人——觊觎他的职位的人——但是那种人根本没人在意。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居心何在。格兰特不会有事,大家都很清楚。为了偶然的失误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
如果一个警察的心会痛的话,那么威廉斯那颗坚毅的心就在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这个讨厌的东西扔了,”格兰特指着大衣说,“它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扣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吗,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让我困惑不解。他在海滩的时候大衣还在,而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在了。他一定是在途经某个地方时把大衣处理掉的。再怎么说那条路的范围不大,而且在时间上他也不可能走远。他非常急于返回,并掩饰逃跑的错误。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没有找到那件上衣。那里有两个很浅的养鸭池,我们都捞遍了。还有三条小溪,连硬币都藏不住,纸船也浮不起来。其他的大小水沟、花园围墙、两座杂木林,也遍寻不着。什么都没有!他到底藏到哪里去了?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处理?”
“烧了它。”
“来不及。而且衣服也是湿的,可能都湿透了。”
“把它卷起来塞到树杈里,人们总是习惯于在地上找东西。”
“威廉斯,你真是一个天生的罪犯。把你的想法告诉桑格,让他今天下午去验证一下。比起找到提斯多,我宁可先找到大衣。事实上,我非得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说到剃须刀,你没有想到可能他随身带了剃须刀,长官?”
“我没想过。他不应该那么冷静。不过当时我也没有想到他居然有胆子逃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自杀。他的东西在哪里?”
“桑格把它们用箱子带过来了,他所有的东西。”
“看看他的剃须刀在吗?那就会知道他有没有刮胡子。”
没有剃须刀。
“啊!”格兰特说,“谁能想到!‘你真让我失望,探长。’他一边对我说,一边已经悄悄把剃须刀放进口袋,准备逃走了,就在世界头号傻瓜探长的监视之下。我对这小伙子的看法全错了,警官。完全错了。从一开始我带他从验尸调查庭上离开的时候,我就以为他是那种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凭冲动的家伙。然后知道了遗嘱的事,我改变了看法。不过仍然认为他是个‘可怜的东西’。现在我发现他在我鼻子底下计划逃走——而且还成功了!窝囊废不是提斯多,是我!”
“振作一点儿,长官。就算我们目前运气不佳好了。不过你跟我,就我们两个,一定会让那个冷血畜生束手就擒。”威廉斯热情地说,完全不知道将让杀害克莉丝汀·克雷凶手现身的人是堪萨斯市一个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对这里的一切根本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