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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娜的告别仪式是阿伦家处理的,由弗兰克领军。我由于是家里当作家的人,因此分到了写讣告的差事。我哥哥从弗吉尼亚州来参加告别式,带着我妈和我的姨母;阿伦家分派他在开放亲友瞻仰遗容时主掌来宾留言簿。我妈——她从头到脚都算得上是六十六岁的“老糊涂”,只是医生一直不肯宣判她得了老年痴呆症——和她妹妹住在孟菲斯。我这位姨母小我妈两岁,糊涂的程度也只少一点点。她们两个负责在葬礼的餐会上切蛋糕和派。
其他的事,就全都由阿伦家的人打理,从瞻仰遗容的时间到葬礼的细节等等。弗兰克和老四维克多作简短的致辞,乔的父亲负责祈祷,让女儿的灵魂安息。最后,夏天替我家除草、秋天替我家扫落叶的那个男孩子,皮特·布里德洛夫,以一首圣诗《有福的确据》,唱得人人动容掉泪;弗兰克说这是乔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圣诗。至于弗兰克是怎么找到皮特这孩子的,还说动了他在葬礼上献唱,这我就永远搞不清楚了。
我们就这样熬了过去——礼拜二下午、傍晚的瞻仰遗容,礼拜三早上的告别式,然后是在绿茵墓园里举行的小祈祷会。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心里一直在想怎么这么热;在想没有乔可以讲话,我这个人就像连魂都没了;在想我真该买一双新鞋。乔看见我脚上穿的这一双准会唠叨——若她还在的话。
后来,我又跟我哥哥锡德谈了一下,跟他说我们两个一定要趁我妈和弗朗辛姨母在垂暮之年的迷离幻境里走失之前,先替她们作一点安排。她们住养老院还不够老;所以,锡德有什么看法呢?
锡德是有提议,只是,要命的是我想不起来他提议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同意了他的提议,但就是想不起来他说了什么。那天再晚一点时,锡德、老妈和姨母一起坐进锡德租来的车,开往波士顿。他们先要在波士顿过夜,隔天再赶“南湾”的火车回家。我老哥还算乐意护送两位老人家,只是他不肯坐飞机,哪怕机票算我的也不行。他说天上又没有紧急停车道,万一飞机引擎坏了怎么办?
阿伦家的人大部分隔天就走了。天气还是一样热得会死人,大太阳在热气氤氲的天际闪着亮晃晃的光,罩在万事万物上面,像融化的黄铜。他们站在我们的屋子前面——不,那屋子已经算是我一人独有了——身后的路边停了三辆出租车在等他们。几个傻大个儿站在四散的行李袋旁,搂搂抱抱,用浓浊的麻省乡音互道珍重。
但弗兰克多留了一天。我们在屋子后面挑了一大束花——不是那种闻起来很恐怖的温室花朵,那种花的香味,我一闻就会想起死人和管风琴;而是户外长的真花,乔最喜欢的花——插在两个咖啡罐里,咖啡罐是我在后面的餐具间里找出来的。然后,我们两个人到绿茵墓园,把花放在新砌的墓碑前面,又顶着毒辣的大太阳,在墓碑前面小坐了一会儿。
“她一直是我生命里最美的那部分。”过了好一阵子,弗兰克终于开口,声音很怪,像憋在胸口里面出不来。“我们从小就把乔照顾得好好的,我们几个做哥哥的。没人敢欺负乔,我跟你说。有谁敢,我们就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她跟我说过很多你们的事。”
“棒吧?”
“对,都很棒。”
“我会很想她。”
“我也是,”我说,“弗兰克……是这样子的……我知道她跟你最亲。她难道从没打电话跟你说,比如她月经没来或早上不舒服什么的?你就跟我说吧,没关系,我不会生气。”
“可是没有啊,我对老天爷发誓。她早上会不舒服吗?”
“我没见过。”就这样。我什么也没发现。当然,那时我正在写书,而我每逢写书的时候,通常都会神游太虚。只是,她知道我神游的太虚在哪里,一定找得到地方,把我摇醒过来。但她怎么没有呢?有喜的事,她为什么要瞒着大家呢?不到确定时不肯跟我说,是有这种可能……但就是不像乔会做的事。
“儿子还是女儿?”他问我。
“女儿。”
我们结婚后没多久,就开始给孩子挑名字,只等孩子来报到。儿子要叫安德鲁;女儿就叫凯娅。凯娅·简·努南。
弗兰克离婚六年,一人独居,所以留下来陪我一阵子。我们回家去时,他说:“我担心你呢,迈克。你又没几个家人让你在这时候可以投靠的,仅有的那几个还都住得那么远。”
“我会好好的。”我说。
他点一点头:“唉,我们每个人都这么说,对吧?”
“我们每一个?”
“男人啊。‘我会好好的。’就算不好,也会藏着不让别人知道。”他瞅着我看,眼角还在泛泪光,一只晒得红红的大手上拿着一条手帕。“你若心情不好,迈克,又不想打电话给你老哥——我注意过你看他的眼神——那就把我当作是你老哥,好吗?我这是在帮乔,不是你。”
“好。”我说,对他的好意既尊重又感激,但也知道自己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我绝不会打电话跟人求助。虽然从小父母教的就是这样,但那倒也不是主因——至少我自己不觉得——而是因为我天生就是这性子。约翰娜说过,我这人若是一头掉进旧怨湖要淹死了——我们在旧怨湖有一栋避暑别墅——我也会一个人闷不吭声,就算是死在离公共岸区不过十五英尺的地方,也不会开口喊救命。这不是爱或感情的问题。这些我都可以给,也都可以拿。我跟任何人一样,也会觉得痛苦。我也有拥抱别人、被别人拥抱的需要。唯独有人问我:“你还好吗?”我就是没办法说不好。我就是没办法说:请你帮帮我。
一两个小时后,弗兰克走了,要南下到州界的南端去。当他打开车门时,我发现他在听的有声书正是我的作品,颇为感动。他搂了我一下,接着吓我一跳——他凑上来,在我的唇上亲了一下,重重的一咂。“要找个人谈的时候,一定要打电话来,”他说,“要找人做伴的话,尽管来找我。”
我点一下头。
“自己凡事小心。”
这让我有一点惊愕了。酷热加上悲伤,弄得我过去那几天一直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但这时,却像一语惊醒梦中人。
“小心什么?”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迈克。”说完就坐进车里开车走了。他长得那么魁梧,车子却那么小,坐在里面像把车子穿在身上一样。那时太阳也要下山了。各位知不知道八月的大热天,太阳要下山时是什么样子?一团橘红色,还像被压扁了,活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正搭在这个火球上面朝下压,而这一团火球也随时会像吸了一肚子血的蚊子一样啪地爆掉,把血溅得地平线上到处都是!那时就是这样。东边的天已经黑了,传来隆隆的雷声。但那天晚上没有下雨,只是暗沉沉的,又重又闷,人像罩在毛毯下面。我则是老样子,一屁股坐到电脑前面,写上一个小时左右。写得相当顺;我记得是这样。各位知道,就算不顺,也可以打发时间。
我第二次哭,是在葬礼过后三四天。当时,那种像在做梦的感觉还没走。我照样走动,照样讲话,照样接电话,照样写我的书——这书在乔死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将近百分之八十——但始终有一种明显的断线的感觉,觉得不管什么事,都和我这个真人隔着一段距离,我不管做什么都像是在茫然敷衍。
丹尼丝·布里德洛夫,皮特的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要不要让她带两个朋友在下礼拜找一天到我家来,替我现在独居的这栋又老又大的爱德华式屋子来一次从里到外的大扫除——在这屋子里晃,你会很像一颗豆子在特大号的罐头里面滚过来晃过去。她说只收一百美元,她们三个分就好,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做大扫除对住在里面的我不好。家里有人死后,都要做一次大扫除,她说,就算不是死在家里也一样。
我跟她说这主意不错,但我要付她们每人一百块钱,六小时的工。六小时到后,一定要完工。就算没办法完工,我跟她说,也就算完工吧。
“努南先生,不用这么多。”她说。
“不管多是不多,我就付这么多,”我说,“你们要做吗?”
她说她做,怎么会不做。
说不定大家都猜得到,那天傍晚在她们到达之前,我自己就先在屋子里巡了一圈,做一次大扫除前的小扫除。我想我是不想让这几位太太(这里面可有两位是我根本不认识的人)看到她们会脸红或我自己会脸红的东西吧:搞不好会有一双约翰娜的丝袜塞在沙发靠垫后面(“我们常忍不住在沙发上哎,迈克,”她跟我说过,“你有没有注意到?”),或露台的情人座下面躲着几个啤酒罐,要不就是马桶没冲!其实,我根本说不清楚我在找什么,那种梦游的感觉还是牢牢扣在我的脑门儿上。那几天我脑子里最清楚的,要么是我正在写的小说的收场(疯子杀手把我的女主角骗到一栋高楼上,想把她从楼顶推下来),要么就是乔死的那一天买的“诺可居家验孕剂”。鼻窦炎的药,她说;鱼,晚餐时用,她也说,而她的眼神看不出一丝异样需要我再端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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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的“小扫除”快要完工时,我看了一下我们的床底,看见乔睡的那边有一本翻开的平装书摊在那儿。她没死多久;只是,居家的领域少有地方会像“床底国度”那样可以积那么多灰。我把那本书拿出来,蒙尘的封面刹时让我想起了约翰娜的脸和双手在棺木里的样子——乔已经到了地底的黄泉。棺木里会积灰尘吗?当然不会,只是……
我把这念头硬压下去不想。虽然看起来像压下去了,但那一整天它就是不时要探出头来,像托尔斯泰的白熊。
约翰娜和我都在缅因大学主修英语文学。我想,我们跟很多人一样,都爱上了莎士比亚的音韵和罗宾逊的蒂尔伯里嘲谑吧。只是,真能把我们两个紧紧绑在一起的作家,不是学院派偏好的诗人或散文名家,而是毛姆这位老前辈。这个走遍世界的小说家、剧作家,爬虫类的脸后(在相片中好像老是遮在氤氲的烟气后面),藏着一颗浪漫的心。所以,发现床底下的书是《月亮和六便士》,我并不那么意外。我自己高中时就读过了,读了还不止一次,而是两次,对书里的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一角,大感心有戚戚(不过,我想去南洋当然是写作,不是画画)。
她从废弃的扑克牌里拿了一张来做书签。我翻开书时,不禁想起我们刚认识时她跟我说过的话。在“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的课堂上讲的,可能是一九八〇年吧。约翰娜·阿伦那时是热情急躁的大二学生,而我已经四年级了,会选“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纯粹是因为在大学的最后一学期比较闲,有这时间。“再过一百年,”她那时说,“二十世纪中叶的文学评论家会因为拥戴劳伦斯、忽视毛姆而蒙羞。”这番话立刻引来一阵没有恶意但不表苟同的轻笑(他们都知道《恋爱中的女人》是人类笔下有数的伟大邪书),但我没笑。我就此坠入爱河。
那张纸牌夹在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中间——戴尔克·施特略夫刚发现妻子已经离开他,投向毛姆版的保罗·高更——就是思特里克兰德。叙事者想给施特略夫打气:好兄弟啊,别伤心,她会回来的……
“说的比唱的好听。”我自己在房间里咕哝一声;现在,这房间全归我一人所有。
我翻过这一页,就读到下面这一段:思特里克兰德的这种叫人无名火起的冷静叫施特略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阵狂怒把他攫住;他自己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一下子便扑到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思特里克兰德没有料到这一手,吃了一惊,踉跄后退了一步,但是尽管他久病初愈,还是比施特略夫力气大得多。不到一分钟,施特略夫根本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这时,我忽然想到,乔再也不可能翻页,看到思特里克兰德骂可怜的施特略夫小丑了。刹时像是灵光一闪,开了天眼一般——那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怎么忘得了?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刻——我知道了,这不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这不是醒来就不见的梦。约翰娜死了。
悲伤顿时带走了我全身的力量。若不是床就在身边,我准会一头朝地板栽下去。我们的泪,是从眼里流下没错吧,我们身上也只有眼睛会流下泪水。然而,那天傍晚,我却觉得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哭泣,我整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在哭泣。我坐在她睡的那半边床上,手中拿着她那本满是灰的平装本《月亮和六便士》,号啕大哭。我想,我那时心里的惊,不亚于痛。虽然已经在高清晰度的荧光屏上认过尸,确认了身份;虽然已经办过葬礼,皮特·布里德洛夫也用他甜美清润的高音唱过《有福的确据》;虽然已经在坟边办过祈祷会,说过尘归尘、土归土,我却始终没真的相信过。这一本企鹅平装书,帮我做到了那一具灰色大棺木做不到的事:这一本书明确跟我指出,她已经死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躺在我们的床上,双臂交叉盖在脸上,哭到力尽睡去,跟小孩子闹脾气时一样,结果做了一个噩梦。我在梦里醒了过来,看见《月亮和六便士》还放在我身边的被单上,就决定把书放回床底先前找到它的地方。各位也知道梦境会有多混乱——梦里面的逻辑可以像达利画的钟一样,轻软得可以挂在树枝上,像毯子般翻折下来。
我把纸牌书签夹回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之间,食指一翻,就把“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这一句盖掉,一劳永逸。然后我侧躺着,头垂在床沿,想把书放回原先找到它的地方。
但乔就躺在床底下的灰尘里!一张蜘蛛网从床底的弹簧垂下来,像羽毛般轻拂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红发看起来很干,眼睛倒是幽深、警醒,在惨白的脸上显得很哀怨。她一开口,我就知道死把她逼疯了。
“把那给我!”她气呼呼地说,“那是我的集尘网!”我还没来得及把书还给她,她就一把把书从我手里抢走。我们的手指头碰了那么一下,她的手指冰得像霜降后的树枝。她把书翻到她原先摊开的地方,纸牌便从书里飘落。她把这一本毛姆盖回脸上,像是她的文字裹尸布。等她交叉起双手摆在胸口,躺着不动之后,我想起来了:她穿的正是我替她选的蓝色连身裙寿衣。她从坟里跑出来躲到我们的床底下!
我猛地从梦里醒来,惊叫压在嘴里,痛苦得抽搐一下,差一点就从床上滚下去。我睡得不久——脸颊上的泪痕都还没干,眼皮也有哭过一场才有的怪怪的、胀胀的感觉。只是,梦里的情景太鲜明,所以我真的侧翻过去,把头伸到床沿下面,朝床底下看。我要看她是不是就躺在那里,脸上盖着书;要看她是不是会伸出冷冰冰的手指头,朝我摸过来。
只是,还用说吗?床底下什么也没有。梦,就只是梦。尽管如此,那一晚,我还是改到书房的长沙发上睡觉。我想,那是正确的决定,因为那天晚上我再也没做梦。一夜好眠,什么也没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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