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不在场的人

砂川里子确认了砂川信夫的身份。那么,另外三个死在二〇二五号被宣称是砂川信夫的“母亲都梅、太太里子、儿子毅”的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对此,早川社长也大感惊讶。

“砂川信夫就是砂川信夫,我认识他啊。当我想找人做那件事时,就想到了砂川不正为钱烦恼吗?所以我就交给他做了。他说他的家人也可以帮忙,我便见了他老婆。自称是他老婆的那个女人说,家里有个身体孱弱的婆婆,他们很需要钱,她会好好做的。她还说儿子忙他自己的工作,不太回家,但是不会有问题。那个时候,谁会怀疑她不是他真正的老婆?而且连母亲都是假的,不知是从哪里捡来的陌生老太婆。甚至儿子都是外人呢。如果有人会怀疑,我倒想见见他。制作租约时我叫他拿户口簿来,他也立刻拿来了。我只是觉得深谷市很远,可是我们做的原就不是正当的事,没什么好挑剔的。当然也不能说我们就是黑道,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不做需要证明身份的工作罢了。其实砂川为人很认真。我向来是疑人不用,从没问过他详情,只是觉得他可能是生意失败而到处躲债,或者是因为为人好,糊里糊涂做了别人的连带保证人,结果别人遭殃了,他也只好到处躲避。我是不知道他家人的情况,我只是想帮助诉苦说自己没地方住的人罢了。”

确定砂川信夫的身份后,搜查本部公布了其他三人的身体特征,请民众提供信息。同一时期,有几家周刊也登出了这三人的画像。但这不是搜查本部正式公布的画像,而是周刊记者访问西栋邻居,根据他们的描述画出来的。现在看来,这三个人画得一点也不像。“推轮椅的女人”画得反而像小糸静子。目击者的证词靠不住,可见一斑。

不过对千住北美好新城小区的居民来说,这时有个比查明那三人真实身份更麻烦的问题,那就是应该如何阻止媒体对小区发动的采访攻势。

前面提过,关于千住北美好新城小区是否应对外开放,内部意见对立。小区入口的栅栏时而开放,时而关闭。为了避免记者没日没夜地在小区内采访拍照,命案发生后小区采取了“暂时关闭”的措施。

但还是有住户或个人接受采访。应邀而来的媒体人士被视为来宾,可以在小区内自由拍照,这又引起小区内部的严重对立。

发生骇人听闻的案件后,住在现场附近的人不管愿不愿意,都受到了全国的关注。二〇二五号的命案不是强盗或凶残的年轻人犯下的连环杀人案,而是关涉法拍屋和占住人的少见案子,即使凶手没被抓到,小区居民的心理负担也不大。但是全天候受到外界关注,这仍然给日常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小区里有陌生人徘徊,孩童就无法安心地在绿地上玩耍,这引起母亲们的不满,这些不满集中在随意邀来媒体的住户身上。但是接受采访的人也有他们的理由,比如“希望早日破案啦”“尽一些住户的义务啦”……

神经紧绷的反对采访派却有如下的说法。

“某某号的太太在电视节目上乱扯子虚乌有的事情。”

“那家人说听到惨叫声,根本就没有嘛。”

这种背后嚼舌根的情形,使得这个绿地宽敞、设备先进的超高层公寓大楼小区,不能说住得很愉快。

这对查明那三个人的身份也不无影响。因为拥有最多线索的千住北美好新城小区住户的说辞,让真相本身朝着自我繁殖的虚构故事发展。

这方面的例子,真是数也数不清。在住户管理委员会的理事会会议上,查明三人的身份已成为最大的讨论“主题”。我们举两个例子来看看。

一个例子是二〇二五号的买方石田直澄出现的情形。在媒体登出他的名字而他本人却消失后,千住北美好新城小区内到处传出命案前“看到过”他或和他“接触过”的证词。大部分证词都不足取。

“明明西栋就在眼前,他却问在草坪上玩耍的小孩西栋是哪一栋。真是怪人!”

“我半夜回来时,看到禁止车辆入内的小区步道上停着一辆白色轿车,一个男人坐在驾驶座上,我想是石田直澄。”

“有个可疑的男子半夜在地下停车场大声用手机打电话,我猜是石田直澄。”

这些搜查本部收到、逐一查证后又放弃的证词,在查知二〇二五号的“砂川一家四口”是“砂川信夫和身份不明的三个人”后,突然变得更加丰富精彩。

“我听到二〇二五号被杀的女人——我以为是砂川里子,但好像不是——半夜在垃圾堆置场和像是石田直澄的男人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样子很亲密。”

“二〇二五号的太太和儿子——他们不是真的母子吧?就是嘛,我看到他们一起从车站后面的宾馆走出来。以前大家都说他们是母子,我要是把这事说出来,没有人会相信,所以我也沉默不语。现在说出来就爽快多了。”

“他们之间怕是三角关系吧。我看见砂川信夫和二〇二五号的年轻人在电梯前面大吵,石田直澄在劝架。没错,我的视力很好。什么时候啊?就在命案发生前一个星期吧。”

这些证词有的经日后确认是事实,有的经石田直澄自己确认属实。但是也有毫无根据的误认,和虽然不是故意所为,但明显是捏造和空想出来的。其中特别有问题的,是那个说看到“母子一起从车站后面的宾馆走出来”的主妇的证词。

我们暂且称这位主妇为a太太,如果她的目击之谈为真,那很可能是了解二〇二五号四个人的关系以及查明其他三名被害者身份的重要线索。因此搜查本部极感兴趣,数度前往a太太的住处,听取更详细的证词。

a太太的房子在东栋,丈夫是上班族,有个儿子在读小学。她是专职主妇,平常多半在家,但有时会去朋友经营的进口化妆品邮购公司帮忙。目击那两人从宾馆出来,是在她离开朋友公司回家的途中。

a太太的记忆非常清楚,谈吐也流畅。但是住在东栋的人如何一眼就能分辨出西栋二〇二五号住户,这有点令人生疑。不过,她所说的宾馆的名字、地点、建筑样式等细节都和事实符合。

搜查本部内有人质疑,a太太对“偶然经过”的宾馆记得格外清楚,这情况值得好好研究。她的目击时间究竟是什么时候?她是否频繁经过该宾馆附近?另外,她是不是经常出入宾馆街?

a太太的证词早已传遍小区,有可能是采访记者泄漏的,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向邻居透露的。听到的人当中,也有人抱着和搜查本部刑警同样的疑问。

对搜查本部来说,重要的是a太太的证词是否可信。他们并不需要去评断a太太的个人行为如何。但是对a太太及其家庭来说,情形正好相反。a先生听到编派自己老婆行为的流言,就向理事会投诉说这是妨碍侦查,也是对协助侦查的住户的伤害。这时协助采访派——或称欢迎派——和拒绝采访派的对立愈趋严重。a先生夫妻向理事会的投诉,可涵括在这对立的延长线上。

管理委员会也很苦恼。说两派对立有碍侦查,未免夸张。a太太的目击之谈万一是捏造的,那才是夸张。站在委员会的立场,他们也没有义务挺身而出阻止有关a太太的流言的散布。

a太太的目击之谈也被部分民营电视台转述,形成更多二〇二五号“一家四口”其实各不相干,而且关系异乎寻常的说法。a太太频繁接受采访后,东栋住户中也冒出看到二〇二五号同住的中年女人和年轻男人“有类似男女关系的举动”的证词。

关于这件事,搜查本部担心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会打消真正知道那三人身份的人,尤其是他们的家人出面协助查案的意愿。当那三人的身份探查回归白纸状态时,警方也开始重新检视首都圈内申报的失踪案件。搜查本部虽然接到了不少询问电话,但当这四人之间是外界想象不到的复杂男女关系的信息乱窜时,他们真正的家人可能会忌讳世人的眼光而选择沉默。

搜查本部确定砂川信夫的身份一个星期后,公开了其他三人的身高、体重和推定年龄等信息。那时警方还没发现他们的照片,公开的均是画像。本部内设置了专用窗口和专线电话,呼吁民众积极提供线索。这时也根据二〇二五号内的遗物、室内情况、早川社长和小糸夫妻的证词进行推测,尽可能说明砂川信夫为“户主”的“一家四口”的生活情形。这一切都是因为顾虑到可能露面的真正“家人”的感受而采取的措施,其结果多少中和了那些不负责任的臆测和推测(或许可以说是妄想、捏造)的影响,但还是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在说明另一个证词复杂到可以扭曲命案调查的例子前,需要进行一番追溯。

命案发生当晚,从千住北美好新城打出两个报案电话,其中一个是西栋管理员佐野请中栋管理员岛崎的太太房江打给一一〇的。

另一个则早九分钟,一名女子报案说:“有人打架受伤倒地,几个人打一个,我看到有人逃离现场。”她只报出千住北美好新城的名字,没有说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这个电话是从哪里打出的?无法查知。好像是用手机报的案。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很难想象有人会待在小区的绿地庭园里。如果这个电话不是恶作剧,而是出于某些事实根据打出的,那么这个女子大概是千住北美好新城的住户,打电话时可能在室内。而通讯室的警察也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不清楚,但是没有夹杂风雨声。

然而,实际发生的事情和这名女子报案的内容天差地别,几乎让人以为她可能是在蓄意制造恶作剧。如果这是有意的行为,那么目的何在?是为了扰乱现场、妨碍初步调查吗?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于是,搜查本部锁定了这名女子。为了确认这个报案电话可能不是在乱讲,只是报案人误认事实所为,警方又请管理员佐野和最先发现地面上的尸体的住户佐藤义男协助,尽量重现当晚的经过。

这名女子和岛崎房江拨打的报案电话前后相差九分钟。搜查本部推测,当晚佐野和佐藤围着年轻人的尸体查看、呼叫岛崎,而佐藤义男的儿子博史也下到现场一探究竟,这一连串动作如果从远处看,是很像几个人围住一个人在吵架。也就是说,在佐野他们掌握了事实打一一〇报案以前,有个在远处(可能是高处)发现他们动静的女子看错了,抢在他们前面报了案。

佐藤义男知道有人从上面的楼层摔下,独自下楼去查看,佐藤太太同时打电话通知管理员佐野,接着两个男人在西栋大楼下会合,看到了年轻人的尸体,这整个过程大约有五分钟。

当天晚上风强雨急,照佐野的说法是“走两三步都很吃力”。在那种恶劣的天候下,他们花时间弄清状况、为眼前的尸体惊慌奔走,旁人从远处看到这种情形,是很难分辨他们究竟是要忙着善后,还是因为发生了命案而慌乱。

警方做了个实验,重现当晚的情形,发现能看到佐野和佐藤义男在尸体旁边走动的,是东栋十楼以上朝西房间里的人,九楼以下的视线会被树木遮挡。锁定这些住户逐一查访后,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报案的女子。她是独居在东栋一三二〇号的二十二岁上班族,我们暂时称她b小姐。

b小姐立刻向警方承认是她报的案。当时她并不知道二〇二五号的命案,以为自己报的案和那件命案完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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