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下)

张荔从办公桌上抬起头来,眼睛看向屏幕。电脑屏幕上,文档大片的空白发出冰冷的光芒。她一时竟然分不清楚那到底是电子屏幕的频闪,还是自己眼皮在跳。

她伸出手指压在眼皮上面,一直在努力回忆,到底是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还是左眼跳灾右眼跳财。因为她今天右眼一直突突跳个不停。

反正不可能是跳财。张荔看着电脑屏幕上文档空白的部分,这么想着。

这是刑侦支队大队长肖沂对于丢失重要物证的检查报告。她憋了一早上,只写了个开头。

作为一名公安大学毕业,又在警界干了这么多年的职业人士,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她本应非常清楚,所谓眼皮跳,只是因为她最近睡眠质量不好。

话又说回来,这段时间谁要是能睡得好,那才真叫奇怪呢。首先是“5·12”谋杀案,整个c市刑侦大队连轴转,加了一次史无前例的班,她都不太记得上一次自己轮休干了些什么。每天回家,洗完澡就倒头把自己往床上一扔,虽然几乎是立刻沉入梦乡,但是睡眠质量却差得要命。

一开始,她总能梦见一双被牙签撑破眼皮的双眼。这不应该。

张荔的职业生涯是从派出所民警开始的,两年后转入市刑侦支队。到现在一共五年,她见过太多血腥也见过太多恶意,但这不是她害怕的东西。自从大学选择了这个专业,她就对自己即将面临的事情有所预期。

她见过太多血肉模糊,有因为在烧烤摊上多看了一眼邻桌就拔刀相向的,有丈夫因为妻子和邻居多说了一句话就拿开水烫妻子下体的,也有夜班女工为了保护一部手机被劫匪砍断胳膊的。

这些她司空见惯,也驾轻就熟。做笔录、验伤、通知法医、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提交检察院、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张荔考公安大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金色盾牌热血铸就的使命感,无非是因为考得上,父母觉得以后就业分配有保障而已。然而就业之后,父母想让她转做文职,却已经拗不过她了。

她选择继续做一线刑侦警员,到底出于一种什么理由,她自己也说不清。但是,每一次看着犯人戴上手铐,钻进押运车的后厢,她就有一种奇妙的释放感,疲惫、满足,又带着一丝喜悦。这种感觉如此复杂而奇妙,还隐约有点熟悉,以至于她在内心深处的角落里翻检多时,才发现,这就是擦抽油烟机的感觉。

每年年前大扫除,清洗抽油烟机都是她的工作。把那架工作了一年、积了厚厚油垢的抽油烟机仔仔细细擦干净,她甚至有了一套自己的程序和技巧,一点点擦干净它的表面、风扇叶片,用卫生纸包住牙签蘸取清洁剂,抠出角落里细小的油腻。最后,那架抽油烟机总能被她擦得焕然一新。

她喜欢这种感觉。押运车的车门“呯”的一声在她面前关上,车子引擎突突发动。这一瞬间,她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架光洁干净的旧抽油烟机。

这就是她一直留在一线刑警岗位上的意义。

所以她并不怕血腥,也不怕加班。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并不害怕死亡,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

她真正害怕的东西并不是这些,而是恶意,毫无来由的那种恶意。

所有有所安放的恶意,所有行凶的源头当中,最让她觉得不寒而栗的,只有这一种。

当胡壮丽被逮捕到案时,她情不自禁地扒着窗口望了他一眼。出乎意料的是,这只是一个平凡无奇的中年男子,身材矮小,面目平庸,甚至并没有特别猥琐一点。

张荔很长时间以来都在想,她该怎么形容胡壮丽这个人。他真的,就只是平凡、普通而已啊!

那么为什么这个平凡而普通的人,却做下了这么大的一连串案子?

他在杀人时会犹豫吗?看着和他完全无冤无仇的生命即将惨死,他不会有一点同情吗?他事后会感到害怕吗?他会不会畏惧法律的惩罚?

周林凯和董伟在审讯的时候,其他人都在玻璃窗后面围观,她也是。

也许大多数人也只是好奇。毕竟这种教科书式的连环杀手,在普通警务人员的职业生涯中实在难得一见。就像非洲草原上的马赛人部落,以猎狮为成年礼的原始部落,也许终其一生,也不会遇到一头白狮。

也许当他们真的猎到这样一头白狮子,也会如此好奇地围着它看:它也吃羚羊吗?它跑起来和别的狮子一样快吗?它的白色皮毛在狩猎时能伪装自己吗?

她隔着一层玻璃看着这头白狮子。

玻璃后面的胡壮丽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无论动作还是语言,他看起来甚至不比智能机器人多一丝一毫的情感。

她当然知道那是一种伪装。任何坐到那个位置的人都会立刻挂上伪装。有些人伪装出愤怒,有些人伪装出冤屈,有些人伪装出镇定,更多的人伪装出无辜。然而,胡壮丽坐在那里,伪装的似乎是一堵水泥砌成的高墙,坚如磐石,仿佛在洪荒之前就矗立在那里一样。

她甚至开始忍不住幻想。难道当他下手杀掉那些女人的时候,也是这样毫无感情吗?

她想起以前看过的自然纪录片,非洲草原上的狮子捕猎时,蹲在草丛中的样子。它们双眸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猎物,判断着距离、风向,等待时机。它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有一触即发的杀意。

当肖沂拿着那沓照片找她的时候,她并不认为这个主意能成功。首先,最大的困难是她自己,其实她并没有多少化妆品。

张荔连个正式的化妆箱都没有,大多数化妆用品还是她大学时期囤下来的,很多东西搞不好都已经过期了。

临时赶来救场的是封烨。他带来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化妆箱,拉开两道小柜门,能拉出七八个小抽屉和三四扇活页,活像个月光宝盒。

他们待在一间闲置的小会议室里,封烨把受害者照片一张一张粘在张荔背后的墙上,然后侧头看着她,仿佛在打量一件未完成的雕塑。

“我从来没想过会做这种事,”封烨开始给她拍粉底的时候说,“对着死人的妆容给活人化妆。”

张荔在他对着自己的脸颊拍粉的间隙睁开眼,看着封烨:“你觉得这样有用吗?”

“亲,我只是个法医,”封烨翻了翻白眼,夸张地摊开拿着粉扑的两手,“有没有用我哪知道!那是你们警察的职责。不过要我说,这种预审技巧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觉得没用。”张荔低下头。这句话在她喉头盘桓良久,终于说出来的时候,感觉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无法抑制,“你没见过那个人吧?你见过他就会知道了。我觉得他根本不是正常的人类,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正常人类的感情。这种小花招怎么可能在一个没有人性的禽兽身上管用?”

封烨沉默下来。他垂下拿着粉扑的手,视线越过张荔,看向白墙上那一张张照片。

除了正中那一张胡壮丽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其余照片上的脸,有些年轻,有些已显衰老,在冷冻柜里存放了一些时日后,尸僵加重了脸部肌肉的纹路。但是它们无一例外地呈现出一种只有尸体才有的冰冷光泽。他几乎能想象到那种触感,和他平时触摸过的尸体并没有什么不同,冰冷而又僵硬,很难让人将它们当作一个曾经有过爱恨情仇的活生生的人类,让他在职业生涯一开始就迅速克服了那种不适,进入了无情无我的法医角色。

然而,张荔不同。触手可及的是年轻肌肤的活力与润泽,这张面庞上的眼睛如今布满了迷茫。

这双眼睛当中有一些深不见底的情绪,如同古井一般,仅在黑黢黢的底部闪出一些幽微的波光。安慰人并不是他的专长。

封烨不自在地咳嗽了一下,恢复了平时那种浮夸谑浪的声线,半开玩笑地说:“那你就当这是真人秀好了,‘妆容大改造’。我说你这个皮肤啊,好干哦!平常有没有好好做保养?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一化完,beforeandafter,效果绝对艳压全场!”

说着,他拿粉扑重重地拍了拍张荔的脸颊,逗得张荔笑了起来。

当张荔穿着那身西装套裙坐到审讯桌后面的时候,她发现,胡壮丽那水泥一般坚硬而厚实的面具,终于有了一丝裂痕。

胡壮丽对她投来的那匆匆一瞥之中,眼光含有了太多的东西。愤怒、惊惧、犹疑,甚至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恶毒。

所以你终究不是一头白狮。

讯问的间隙,这个念头突然出现在张荔的脑海中。随后她几近轻蔑地在心里补了一句。

你只是一头野兽而已。

电脑屏幕右下角的一个图标突然跳动了一下,打断了她的思绪,思绪到此戛然而止。张荔烦躁地抓了抓头,看了一眼进度遥遥无期的报告,点开了图标。

这是他们对外公布的官方电子邮箱,只要有新邮件进来,那个图标就会跳一下。

抱着“不是垃圾邮件就是会议通知”的想法,她打开了那封邮件,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附件,是一段影像。

点开看了不到十秒钟,她当即拿起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张荔的左眼就疯狂地跳动起来。

趁着还没有产生尸僵,尸身被扭曲成适合捆绑的样子:双手掰到背后,双膝弯曲在胸前,用绳子固定住,最后用两层塑料薄膜紧紧包裹起来,确保运输途中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渗漏。这样一来,一个成年男子,也能塞入一个最大号尺寸的旅行箱。事实上,因为胡壮丽身材矮小,旅行箱里的空间游刃有余。擦干净血迹后,他又把剩下的塑料布、抹布、a4纸、脱下来的手术袍之类的东西塞进了多余的空间。

非常顺利。他拉上旅行箱以后,心里有一点开心。之前有一次,因为实在塞不下,必须卸掉两条腿,整个过程又麻烦又恶心。

胡壮丽的衣物与鞋袜被单独打包,塞进一个纸袋里。他提前抽出了那双鞋的鞋带——那双鞋是胡壮丽前几天才买的,timberland,崭新。他确实没想到胡壮丽对这个牌子的鞋有如此深刻的执着,也许这种执着又是来自于某种童年的心理创伤或者其他类似的应激反应,但是他已经不大在乎了。

基本上,做完这个“收尾”的工作以后,他就会对猎物瞬间失去兴致。

他把鞋带塞入了一个物证袋,装在自己外套内侧的口袋里。

仔仔细细地清理完现场后,他又打开了一把紫光灯,检查可能留下的任何痕迹。

没有,很好。

他将几个包裹装进一个大号廉价旅行箱,推着它走出屋外,放进了楼下的别克君威里。

今天晚上,那辆别克君威将会被他停在某个治安极差的小区,钥匙留在车上。以他对那个小区的了解,在那里哪怕不被解体卖了零件,也会被运到邻省当二手车卖了。就像胡壮丽对待那台笔记本电脑一样。

把旅行箱抬进后备厢以后,里面几乎就没剩什么空间了。装着衣服的纸袋放在副驾驶的座椅上。

夜色仍然浓郁,车灯映照下的公路像一条灰色的带子,在前方无尽地延伸着。

他心情很好,打开了车里的收音机。午夜两点,电台里除了卖假药的,就只剩一个古典音乐频道。他调大了音量,正好是《魔笛》中那段著名的咏叹调,“复仇的火焰在我心中燃烧。”

女高音炫技的花腔从音响里传出,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如某种水晶艺术品一样,脆弱,然而又因这脆弱产生了令人心碎的美。

——在我的周围

——死亡和绝望的烈火吞噬着我!

车辆驶过某个小区门口时,他停下车子,拿起纸袋走向这个小区门口的旧衣物回收箱,随手掏出一件丢了进去。这几件衣服即将被分散、随机地进入不同的回收箱,由于处理得当,那上面既没有毛发也没有血迹,看起来和其他被丢入旧衣物回收箱的衣服没有任何不同。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专业回收机构将这些衣服收走,要么捐赠给慈善机构,要么被打包出售给第三世界国家,要么被拿去打成纤维做成工业毛毡。

他喜欢“回收”这个概念。

衣服和人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回收衣箱里被丢弃的旧衣,当它们还挂在某个人的衣橱里的时候,它们仍然存有实际的价值,而且有某一天为其主人的外表增光添彩的可能。然而一旦被丢入旧衣箱,它们就只是纺织纤维而已。就像现在后备厢里的那堆蛋白质一样。

《魔笛》的咏叹调刚好结束之时,他到达了目的地。

他把皮箱搬到楼上,把东西拿出来,放在了台子上面。

屋子里没有开灯,但是他熟悉每一样东西摆放的位置,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一样。唯一的光源来自屋子深处的一面墙,那是一盏长条状的日光灯,可以模拟自然光线中的紫外线,因此是特殊宠物爱好者中极受欢迎的装置。

那盏日光灯下面是一个长达五米的鱼缸,占据了一整栋墙面,大的好像一个小型水族馆。灯光下,水质清澈而通透,景观水草翠绿欲滴,随着水流如同女人的长发般缓缓摆动。两台大功率过滤器正在缸底咕嘟嘟冒泡,水泡细小而晶莹剔透,在缸底的水草景观里浮动,显示鱼缸里的小小生态体系正在完美运转。

鱼群在有一整面墙大的鱼缸里游弋。在屋子昏暗的光线里,光源映照下的鱼缸犹如异次元打开的入口,明亮而神秘。鱼群如同游弋其中的精灵,若无其事,宝相庄严。

然而,当他低下头,把脸凑近鱼缸时,鱼群像感知到某种信号般蜂拥而至。他满意地微笑起来,手指轻轻抚上鱼缸,就像隔着玻璃抚摸那些鱼群的身体一般,手指轻轻抚过那倒三角形的身体、竖立的背鳍、口中尖利的细牙,以及那永远圆睁着、毫无表情的小眼睛。

蛋白质就是蛋白质。

他心想。

所以他喜欢“回收”这个概念。

“我是个罪人。”

胡壮丽脸色平静,和缓地说。

“不是说这个。我从小就有这种意识,我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生来就是带着罪的。跟宗教没有关系,世人有没有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有罪。”

他缓缓地抽了一口烟,手指非常平稳,丝毫看不出颤抖。

“如果不是因为六岁那年我生病需要去抓药,我父亲就不会被车撞死。如果没有我,我母亲大概也能很顺利地再嫁,不用受苦。”

“我小时候有一次跟着大人去赶庙会,有扮血社火的。血社火就是,”他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夹在手指上,在空中比画着,“像是一种踩高跷的游行,但是他们扮的不是八仙过海什么的,而是地狱十八景,有各种各样的死相和冤魂。有饿死鬼,还有冤死鬼,我记得有个人头上正中插着一把刀,还有个人被开膛破肚,肠子都流出来了……我印象最深的是地狱里的一种什么鬼,据说是吃人的,走过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截人的大腿。我当晚回家就发烧了,烧了两天,晚上做梦梦见我在吃我母亲的肉,那个梦太清晰了,我甚至记得自己怎么把她的大腿骨砸开,吮里面的骨髓。我母亲给我送邪祟,在我卧室窗子下面烧了好多纸。”

“所以,也许子女真的是父母前生欠的债,这辈子来还的。这是我母亲的债,但也是我的罪孽。说是依靠,其实是拖累,不仅是拖累,还要敲骨吸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