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丽赛在地上爬行,脑中一直回荡着这句诗。她一路慢慢往前爬,从“记忆角落”一路爬过她丈夫生前那间长长的工作室中央。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恐怖的痕迹:那是从她的鼻子、嘴巴和血肉模糊的胸部流出的血。
这些血迹恐怕永远洗不掉了,她心想,脑中又浮现出那句诗: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没错,这篇故事里确实有个疯子,不过她听到的那个声音,不是嗡嗡声,不是隆隆声,也不是沙沙声。她听到的只有自己的惨叫声,因为吉姆·杜利拿起那把开罐器,像拿着医疗用放血器一样从她左胸划过,她惨叫一声之后便昏了过去。接着杜利又甩了几耳光将她打醒,并抓起她的肩头提醒她一件事,说完后放开手让她倒回地上,然后不厌其烦地把她那件断掉的胸罩扯掉,再帮她把上衣扣好,还在上面别了张纸条,以免她忘了他交代的事。其实那张纸条根本就是多余的,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你最好祈祷教授今晚八点会跟我联络,否则下次你会更惨。还有,夫人,你身上的伤口就自己处理吧,听懂了吗?要是你敢告诉任何人,我就宰了你。”她衣服上那张纸条还补充道: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这样我们都会愉快一点。你的好朋友“扎克”敬上!
后来丽赛又昏了过去。她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久,只知道当她醒来时发现那件被扯烂的胸罩丢在垃圾筒里,那张纸条别在她的衣服上。衣服左胸口被血浸湿了一大片。她解开一两颗纽扣,刚好可以把衣服掀开一点点。她略微瞄了胸口一眼,不由自主地哀号一声,立刻撇开视线。伤口血肉模糊,比阿曼达自己拿刀割出来的伤口还要严重,甚至比她肚脐上的伤口还要惨不忍睹。那么,有多痛呢……她只记得痛到难以形容,痛不欲生。
手铐已经拿掉了,杜利甚至还帮她倒了杯水。丽赛迫不及待把水一口喝干。然后她试着站起来,可是两腿抖得太厉害,根本撑不住。于是她只好在地上爬行,爬出吧台间,鲜血掺杂着汗水一路往下滴,把地毯都弄脏了(唉,反正她从来就没喜欢过这片灰白色地毯,一蘸到什么脏东西,看起来就很刺眼),头发黏在额头上,满脸都是干掉的泪痕,鼻头、嘴唇和下巴上全是凝固的血块。
一开始她本来想爬向电话机。她心想,虽然杜利威胁她不准报警,而且堡景镇警局的保护行动一开始就出了问题,不过她还是觉得可以打个电话给奶油呆瓜副警长试试看。
接着,那句诗……
(与疯狂对峙)
……又开始浮现在她脑海,而且她看到老妈那个柏木盒翻倒在地毯上,就在斯科特那张“傻大个”书桌和楼梯口中间的位置。柏木盒里的东西撒了满地,乱成一团。这时她突然明白,那个柏木盒,还有那些撒了一地的东西,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尤其是她现在看到的那个黄色的东西。那本紫色的鹿角旅店餐厅菜单卷成一团,而那张黄色的东西就盖在上面。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那是斯科特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他写的诗不多,而且几乎从来没有出版过——因为他说那些诗写得不好,而且他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可是丽赛一直觉得那首诗写得非常好,尽管她并不完全看得懂,甚至摸不透那首诗究竟在描写什么。她特别喜欢第一行,因为有时候你会听到某些东西好像有着动静,不是吗?那些东西会崩塌,一层层的崩塌,露出一个洞。你可以从那个洞看到另一边。或者有时,如果你不小心,甚至会陷进去。
小宝贝,静动。你就快找到兔子洞了,所以,好好上紧发条吧。
一定是杜利把老妈那个柏木盒拿到工作室来的,因为他以为那里面一定有他要的东西。这时她想到格德·埃伦·科尔,那个号称“金毛小子”,或是“寻找小苍兰的疯狂怪客”的家伙。像杜利或格德·埃伦·科尔这种人,他们会认定任何东西一定和他们想要的扯得上关系,不是吗?他们的梦魇,他们的恐惧,他们半夜灵光一现的天启。
杜利究竟在想什么?他以为柏木盒里有什么东西?斯科特手稿的秘密清单吗(说不定是用密码写的)?天知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他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了出来,搞了半天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全是些无聊的女人玩意儿(至少在他看来很无聊)。于是他就把兰登的未亡人拖到工作室,趁她醒过来前先找个地方用手铐铐住她,水槽底下的水管正好派上用场。
丽赛慢慢爬,爬向那堆盒子里散落出来的东西,眼睛死盯着那张黄色编织方巾。她不知道是否能靠自己找到答案,她觉得好像不太可能,她脑子里已经塞满太多记忆。可是现在——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好像是这样。如果那片紫色帘幕终究要落下,那么它也会发出同样轻柔的沙沙声吗?如果是的话,她一点也不意外。刚开始时就像蜘蛛吐丝结网。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回想起太多东西了。
别再继续了,丽赛,你没有那种胆量。嘘。
“嘘你自己吧。”她嘶哑着声音说。她胸部的伤口阵阵刺痛,热得像火烧。斯科特的胸部也受过伤,现在轮到她了。她又想起那天晚上,斯科特从她家后院草坪那边走上来,从那团阴影中走出。隔壁的狗布鲁托吠个不停。斯科特举起一只手,那只手简直不像手了,只见一团血肉模糊,还有几根看起来像手指的东西。斯科特告诉她那是血秘宝,是要送给她的。后来斯科特把那只血肉模糊的手泡在水槽里,里头装满了稀释的茶水。他告诉她那种东西是……
(保罗发明的)
……他哥哥教他做的。他告诉丽赛,兰登家的人受伤之后,伤口愈合都很快,因为他们非愈合不可。过了一会儿,刚才那幕记忆中的景象又被另一幕取代了。她想到四个月后,她和斯科特坐在那棵“嗯嗯树”下。斯科特告诉她,血整个喷出来,像一片血幕。丽赛问他,后来保罗有没有把手浸在茶水里,斯科特说,没有——
嘘,丽赛——他没有那么说。你根本就没问他,他也根本没说。
可是她真的问过斯科特。她什么大大小小的事都问过斯科特,而斯科特也都回答了。只不过,他不是当场回答,不是在那棵“嗯嗯树”下,而是后来,那天晚上在床上。那是在鹿角旅店的第二晚,他们亲热过后。她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丽赛在那张灰白色的地毯上躺了一会儿,休息一下。“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说,“答案就在那片紫色的帘幕里,在那片帘幕后面。我没有忘记。”她紧盯着那条黄色方巾,又开始往前爬。
丽赛,我很确定万灵茶是他后来才发明的。没错,我确定那是后来的事。
斯科特躺在她旁边,嘴里吸着烟,眼睛看着一缕烟丝盘旋而上,越飘越高,最后消失无踪,就像理发厅旋转灯里的条纹。而斯科特自己有时也会消失。
我知道,因为当时我在算数学题目,分数。
在学校里吗?
丽赛,不可能吧?他的语气似乎还有另一种意思,意思是,丽赛应该很清楚的,怎么会问这种笨问题呢?他们的爸爸“热火”兰登根本不是会把小孩子送去学校的人。我和保罗都是在家自学的。爸爸说学校根本就是“养驴场”。
可是那天保罗不是被爸爸割伤了吗——就是你从板凳上跳下来那天。他不是伤得很重吗?应该割得不轻吧?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看着烟雾往上飘,盘旋袅绕之后飘散无踪,只剩下一股香香辣辣的气味。后来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句:爸爸割得很深。
他回答得如此明确,似乎无须继续追问了,于是丽赛没说话。
接着他又说:好了,你想问的不是这个吧?丽赛,想问什么就问吧,干脆点,我会告诉你的,不过你得先开口。
她似乎想不起来后来怎么样了,不过也可能是她不愿去想。但是现在丽赛想起来了,她想到当时他们是怎么从那棵“嗯嗯树”下出来的。在那棵有如一把白色雨伞的树下,斯科特抱住了她,然后转瞬间他们已经在外面了,站在风雪中。而此刻,她在地上爬,爬向那个翻倒的柏木盒。所有的记忆……
(疯狂)
都消散了。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
她内心深处有另一个自己,一个深藏的自己,而那个自己长久以来一直都知道真相,此刻的丽赛终于也接受了那个真相。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并没有在那棵“嗯嗯树”下,也没有站在外面的风雨中,而是在另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很温暖,弥漫着朦胧的红晕,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鸟鸣,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热带气息。有些气味是她熟悉的——例如,赤素馨花,茉莉花,九重葛,含羞草,还有泥土地上飘散的湿气。他们跪在泥土上,那模样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而他们也确实深爱着对方。可是,有些最香甜的气味她却闻不出是什么。她拼命要想出那些花的名字。她记得当时她想开口讲话,但斯科特却用掌缘抵住她的……
(嘘)
……她的嘴。她还记得,当时她觉得很奇怪,在这种热带地方,他们怎么会穿着冬天的衣服。而且她注意到斯科特看起来很害怕。后来,转瞬间,他们就已经在树外面了。十月的暴风雪疯狂地打在他们身上。
他们在那个“中间地带”停留了多久呢?三秒钟吗?说不定更短。其实,此刻丽赛只不过希望自己至少能坦白承认这个事实。但此刻她实在太虚弱,受到太大的惊吓,根本站不起来,只好在地上爬。那天他们回到鹿角旅店后,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相信,那件事不是真的。只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永远磨灭不了。
“那种现象后来又出现了,”她自言自语道,“后来又出现了。”
她口好渴,渴得他妈的受不了。她好想再喝杯水,快想疯了。只可惜吧台间已经在后方很远很远,如果想喝水,她恐怕爬错方向了。她又想到,那个星期天,他们开车回家的路上,斯科特一边开车,嘴里一边哼着汉克·威廉斯的一首歌,一整天,放眼望去,眼前是片寸草不生的荒地。一整天,嘴巴没有沾到半滴水,那清凉的水。
小宝贝,等一下你就可以喝到水了。
“喝得到吗?”她的声音还是很嘶哑,几乎喊不出声音,“有杯水可以喝当然很好。我伤得好重。”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不过好像也不需要那个声音回答了。她已经爬到那个翻倒的柏木盒和那堆散落的东西旁边。她伸手去拿那块黄色编织方巾,把它从那本紫色菜单上扯下来,紧紧抓在手上。她用没有受伤的那边侧躺着——然后拿着那块方巾仔细端详,看着上面的线条和流苏,看着那一缕缕线头。她的指尖上有血,把毛线弄脏了,不过她几乎没注意到。老妈用这种毛线编织过好几件阿富汗毛线衣。红灰双色,金蓝双色,橙绿双色。那是老妈的看家本领,每到晚上她就往电视机前一坐,眼睛看着七嘴八舌的谈话节目,指间的毛线针打个不停,毛衣就会一件接着一件从她的指间编织出来。
小时候,丽赛总是把“阿富汗毛线衣”说成“非洲毛线衣”。她有很多表姐妹堂姐妹(比如安格顿家、达比家、维更斯家、华许朋家,当然还有德布夏家,数都数不清),每个人结婚时,妈妈都会送这种大衣当做他们的结婚礼物。德布夏家的姐妹每个人至少都有三件,而每件毛线衣都会附带一条花样色泽相同的编织方巾。老妈说这条附带的编织方巾叫“欢喜巾”,原本是用来当桌上装饰的,或是用来框裱挂在墙上的。那件黄色的阿富汗毛线衣是老妈送给丽赛和斯科特的结婚礼物,斯科特很喜欢,而丽赛就把那条附带的“欢喜巾”放在柏木盒里。
此刻,她躺在地上,血流到灰白色的地毯上,手上拿着那条方巾。她不再挣扎,不再刻意遗忘那些事情了。她心想,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然后,她哭了起来。她知道自己没办法把那些记忆连贯起来,不过没关系,等到以后有需要时,她自然会理出头绪。
对了,当然还要先看她还有没有“以后”。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兰登家的人,包括历代祖先,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的。
难怪斯科特一眼就能看出阿曼达有什么毛病——那种自残行为他有第一手经验。斯科特究竟自残过多少次呢?丽赛不知道。和阿曼达不一样的是,他身上看不到什么疤痕,因为……呃,因为……丽赛亲眼看到他自残,只有那么一次——那天晚上他用温室的玻璃割自己。不过光只这一次就够触目惊心了。这是跟他爸爸学的。他爸爸“中邪”时,会先拿刀割自己,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将体内的邪释放出来,他就会开始割自己的孩子。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
那么,如果斯科特躲过了“中邪”的悲惨命运,那么,他会怎么样?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时,天气突然变得奇寒彻骨,而斯科特也开始不太对劲。他本来已经计划好,来年年初要到各大学巡回演讲,包括德州、俄克拉荷马州、新墨西哥州,还有亚利桑那州(他开玩笑说,那叫“斯科特·兰登一九九六年西部大行动”),可是后来,他打电话给经纪人,取消了所有行程。承包演讲会的经纪人叫苦连天(高达三万美金的演讲会泡汤了,难怪他们要叫),但斯科特还是坚持取消。他说他根本没办法做巡回演讲,他说他病了。他确实病了,仿佛那个冰冷的冬天侵入了斯科特体内,于是斯科特·兰登病倒了。其实早在十二月初,丽赛就已经知道他有点……
2
丽赛知道他有点不太对劲,而且也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支气管炎。他没有咳嗽,而且皮肤摸起来凉凉的。所以就算他不让丽赛帮忙量体温,甚至不让丽赛在他额头上贴探温贴条,丽赛也能确定他根本没有发烧。那似乎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不是身体有毛病。丽赛被吓坏了。有一次,丽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建议他去看伯琼大夫,斯科特气得差点就要“把她的头扭下来”,骂她根本就是看医生看上瘾了,“跟她那几个神经病姐姐一样”。
那么丽赛该怎么应付他呢?他究竟有什么症状?有哪个医生会把他的症状当成生病?恐怕就连那个最有同情心的伯琼大夫也不会吧。首先,他写稿时不听音乐了。第二,他写得比较少了。这点更严重。当时他正在写一本新小说。虽然那本小说注定得不到评论界青睐,可是丽赛非常喜欢。那本小说的写作进度越来越缓慢。本来他写稿的速度就像百米冲刺,但现在简直就像在地上爬。还有更严重的是……老天,他的幽默感跑哪儿去了?他本来爱闹爱开玩笑,可是突然间,他的幽默感彻底销声匿迹,整个人变得阴森森,令人毛骨悚然。
那感觉就像看老式丛林电影,土著的鼓声突然消失了,整个丛林陷入一片死寂。他酒也越喝越凶,经常喝到三更半夜。丽赛总是比他早上床——而且早很多。不过只要他一上床,丽赛还是感觉得到,而且闻得到冲天酒气。平常丽赛都会看看他工作室的垃圾筒里有什么东西。当时丽赛越来越担心他的状况,于是每隔两三天一定会去看一下。从前丽赛在他的垃圾桶里看到的,总是空啤酒罐,偶尔是一整堆啤酒罐。他很喜欢喝啤酒。可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到一九九六年一月初这段期间,丽赛看到的却是威士忌酒瓶。那段期间,斯科特经常宿醉,吃了不少苦头。不知道为何,这件事最令丽赛担忧。有时斯科特会在屋子里晃来晃去——脸色苍白,沉默不语,一副病恹恹的模样。斯科特经常这样晃到下午三点左右,然后才打起精神开始工作。有好几次丽赛听到他关上浴室门,在里面呕吐。药柜里的阿司匹林消耗速度惊人,所以丽赛心里明白,他头痛得厉害。
也许你会说,这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老兄,从晚上九点到半夜十二点这三个钟头里,一人喝掉一整箱啤酒或是一整瓶威士忌,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喝酒宿醉头痛很正常,可是对斯科特来说这可不太寻常。她和斯科特在大学会客室认识的那天晚上,她发现斯科特的西装外套口袋里藏着个小酒瓶(斯科特甚至还分给她喝)。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斯科特喝酒喝得很凶,可是他宿醉头痛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最近他正在写一本叫《歹徒的蜜月》的小说,稿子就在他那张大书桌上。每次丽赛看到他的垃圾桶里全是空酒瓶,可是小说的稿子却只多写了一两页(有好几次连一个字都增加),丽赛免不了要想,除了她看到的酒瓶之外,他是不是还喝了更多?
年底那一阵子,他们到外地度了个假,圣诞节那天还跑到人潮汹涌的街上血拼。唯有那几天,丽赛才稍微放心了点。斯科特一向不太喜欢逛街购物,就算店里生意清淡没什么人,他也一样不喜欢。可是今年他却兴致勃勃,开始疯狂血拼。他每天跟丽赛出门,到奥本购物中心,或是城堡岩市的商店街。他常被人认出来,于是有人就会发现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以要到独一无二的签名。只不过他会笑着婉拒要求签名的读者,对他们说,要是现在不把握机会陪太太,他恐怕得等到复活节才有办法再和她见面。也许他的幽默感不见了,可是丽赛却从来没看过他发脾气。有时尽管有些人纠缠不休,非要斯科特签名不可,他还是不会发火。这时丽赛就会觉得他似乎还好。虽然他酒喝得很凶,虽然他取消了巡回演讲,虽然他新书写作的进度很慢,但至少看起来他还是原来的他。
圣诞节是个欢乐的日子,两个人交换一堆礼物,而且还在光天化日下上床,使尽浑身解数翻云覆雨。圣诞晚餐是在坎塔塔和理查德家里办的,上甜点时,理查德对斯科特说什么时候要找本他的小说拍成电影。理查德说:“那才有真正的油水可捞。”只不过他好像忘了,斯科特的小说已经有四本被改编成电影了,可惜其中三部票房惨淡,唯一卖钱的那本是《空虚的恶魔》,但丽赛从来没看过。
在开车回家路上,斯科特忽然又把他的幽默感发挥到极限,简直就像b-1轰炸机丢下一颗大笑弹。他模仿理查德讲话的样子,害丽赛笑到肚子痛。他们一回到苏克塔丘的家里,又立刻上床翻云覆雨一番,第二回合。事后,丽赛有种感觉,如果斯科特这样也算生病,那么也许更多的人应该染上这种病,这么一来这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丽赛突然很想上厕所,于是醒了过来。当时丽赛发现他又不在床上——她顿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过,这次丽赛不再认为他消失了。虽然当丽赛想到他……
(消失了)
……想到那种现象,想到他会去什么地方,她也并不是真搞得清楚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就算搞不清楚,丽赛也已渐渐明白他并没有消失。
丽赛尿尿时,眼睛还是闭着,耳朵听着屋外风声呼号。光听着那风声都令人觉得发冷,然而丽赛还不知道什么叫冷。她还没真正见识到。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会知道了,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什么都懂了。
上完厕所,她瞄了浴室窗外一眼。从浴室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得到谷仓,还有谷仓楼上秣草棚改装成的工作室。每当斯科特半夜睡不着觉,通常都会跑到工作室去。假如他现在人在那里,应该看得到灯光,说不定隐约还会听到热情欢乐的摇滚乐。可是今晚谷仓里一片漆黑,丽赛唯一听得到的声音只有呼啸的风声。丽赛觉得有点不安,脑中隐隐浮现一个念头……
(心脏病)
……可是那念头实在让人很不舒服,丽赛不愿认真去想。可是那个念头似乎越来越强……想到他最近那些异常举动……丽赛实在很难完全甩开这个念头。所以尽管睡眼惺忪,但她没有走回房间,而是从浴室的另一个门走出去。那扇门通往楼上的走廊。丽赛喊着他的名字,可是没听到他响应。不过她看到走廊尽头那扇门下泄出一道黄色的光芒。现在,她隐约听到非常微弱的音乐声从那房间里传出来。那不是摇滚乐,而是乡村音乐。是汉克·威廉斯。汉克·威廉斯正在唱“咔哇——里加”。
“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一声,但他还是没有回答。这时她开始走向那扇门,边走边把眼睛前面的头发拨开,光秃的脚丫踩在地毯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那条地毯一路延伸到阁楼。她心头隐隐弥漫着一丝恐惧,却又说不出到底在怕什么。难道……
(消失)
……一切都结束了,或者说,结果已经无可避免了。德布夏老爹要是在这里,一定会搬出那句名言:“大势已去,听天由命。”这句话是老爹从那个“池子”里捞上来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到那个池子里喝水,到那个池子里捞东西。
“斯科特?”
丽赛在那间客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心头浮现出不祥的预感:他坐在电视机前的摇椅上,已经自杀而死。丽赛怎么没有事先想到这个结果?种种异常迹象不是已经出现了一整个月,甚至一个多月了吗?斯科特一直压抑,一直忍到圣诞节才动手。斯科特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都是为了她,可是现在——
“斯科特?”
丽赛转动门把,推开门,发现他果然如丽赛想象般坐在摇椅上,只不过他活得好好的,整个人包在老妈那件阿富汗黄色毛线衣里。电视音量开得很小,正在播放的是他最喜欢的电影:《最后一场电影》。斯科特一直盯着屏幕,完全没有转头看她。
“斯科特?你还好吗?”
他眼睛一动也不动,一眨也不敢眨。丽赛快被吓死了,潜意识里开始模糊地浮现斯科特说过的那个怪异字眼……
(失魂)
……那个字眼就这么突然冒了出来,而她拼命要把那个字眼压回潜意识里,同时嘴里还……
(他妈的!)
……大声咒骂一句。丽赛走进房里,又喊了一次他的名字。这次他终于眨了一下眼睛——谢天谢地——转头看着丽赛,对她笑了一下,斯科特·兰登式的招牌笑容。当年他们初次见面,丽赛就是因为他的笑容才爱上他的。尤其是他一笑起来,眼珠就会斜向眼角的样子。
“嗨,丽赛,”他说,“你跑上来干什么?”
“我也正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她边说边转头看看四周,看看有没有酒瓶——也许是一罐啤酒,也许是只剩半瓶的威士忌。不过她倒是没看到酒瓶。很好。“你不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吗?很晚了。”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仿佛在盘算该怎么回答。后来他终于开口:“我被风声吵醒了。风太大了,屋檐旁边的排水槽被风吹得撞到墙上,吵得我没办法睡觉。”
丽赛正要开口说话,想想又吞了回去。如果你结婚结得够久——到底多久才算久,恐怕因人而异,不过他们结婚十五年了,应该够久了——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心电感应。现在丽赛心里有数,他还有别的话要说,所以她不说话,等等看,看她猜得准不准。她猜对了,斯科特开口要说话了。可是就在这时屋外骤然吹起一阵狂风,接着她听到了——那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很低沉、很快,听起来就像两排大钢牙咬得格格作响。这时斯科特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微微一笑……但笑得有点不自在……那种笑就像隐瞒了什么秘……然后斯科特的嘴巴又闭了起来。丽赛不知道他本来想说什么,但他现在决定不说了。他转头回去看电视。电视上是杰夫·布里吉——当年的他看起来好年轻,电影正好演到他和最好的朋友正在车上,在前往墨西哥的路上。等到他们回来时,“狮子”山姆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丽赛问他。可是他没有回答。这时丽赛开始害怕了。“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他一声,口气不由自主地变得严厉起来。接着斯科特又转头看看丽赛(丽赛觉得他好像很不情愿,奇怪,那部电影他明明已经看过几十次了)。于是,丽赛很快又问一次:“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
“应该可以吧。”斯科特乖乖投降了。这时丽赛看到某种东西,让她觉得很害怕,很难过。她看到斯科特露出害怕的表情。“要是你肯让我黏在你身上睡的话。”
“天气这么冷,你在跟我开玩笑吗?来吧,关掉电视,我们去睡吧。”
于是斯科特乖乖地跟她回房睡觉了。丽赛躺在床上,听着屋外呼号的风声,享受着男人剧烈运动后身上散发出的温暖。
这时丽赛眼前开始出现飞舞的蝴蝶。每次她快睡着时,都会看到那种东西。她看到巨大的红蝴蝶和黑蝴蝶在黑暗中展翅飞舞。她又想到人快死时是否也会看到某种东西,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开始害怕,不过还好只是有点怕而已。
“丽赛?”她听到斯科特在叫她。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丽赛感觉得到,他也快睡着了。
“嗯?”
“它不喜欢我跟你讲话。”
“什么东西不喜欢?”
“我也不知道,”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微弱,好遥远,“可能是风吧。冷冰冰的北风,那阵风是从……”
斯科特大概想说“从加拿大吹来的”吧。不过丽赛已经没办法问清楚了,因为她已陷入昏睡状态,斯科特也一样。他们没办法一起进入梦乡,所以丽赛很害怕,怕这也是一种死亡的征兆。死亡的世界里有梦,可是,永远没有爱,永远没有家。日落时分,成群鸟儿从黄澄澄的太阳前面飞掠而过时,永远不会有人握住你的手。
3
有一段时间,大概两星期吧,丽赛拼命说服自己情况已经逐渐好转。只不过,过些时候,她一定会痛骂自己,怎么会笨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盲目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犯这种错。当时斯科特拼命挣扎,因为他舍不得这个世界,想抓住这个世界(还有她!),可丽赛却误以为他千辛万苦的挣扎是情况已经改善的表现。当眼前只剩干草能抓的时候,你也只能拼命抓住了。
而那几根干草也真是够粗够牢固。一九九六年初那一阵子,斯科特似乎已经完全不喝酒了,只在吃晚饭时偶尔喝杯红酒,而且他每天都会到工作室奋斗。这样的模式持续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后来——后来,后来,一直到后来,就像小时候的这句顺口溜。小时候,在游泳池边的沙堆上,她们几个姐妹第一次堆“文字城堡”时,嘴里哼的就是这句顺口溜——一直到后来她才发现,那段时间,他那本新小说的手稿还是毫无进展,一个字也没写。那段时间,斯科特除了偷偷喝威士忌,吃了一堆薄荷糖,写了一堆无厘头的笔记之外,什么事也没做。他平常用的是台麦金塔电脑,有天,她发现键盘下塞了张纸——一张信纸,顶端打着一行字:“斯科特·兰登专用。”信纸上有一行笔迹潦草的字:拖拉机的链条说一切都太迟了,速克达,速克达,现在一切都太迟了。那寒风,当那刺骨的寒风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席卷而来,在屋外呼号,丽赛才终于发现他双手掌心上的新月形疤痕。那伤痕一定是他自己的指甲抓出来的,一定是因为他挣扎着想抓住自己的生命,抓住自己残存的理智,就像登山客在暴风雪中拼命抓住岩壁,所以才会抓出那种伤痕。一直到很久以后,丽赛才发现他偷藏威士忌空酒瓶的地方,总共有十几瓶。能找到那些酒瓶,她还真要为自己拍鼓掌,因为那些酒瓶藏得可真隐秘。
4
一九九六年初那阵子,天气暖和得异乎寻常。老一辈的人说那叫做“一月融雪”。不过,一月三日那天,气象播报员警告大家,天气要变了,而且是剧烈转变。一道强烈冷锋即将从加拿大中部那片冰雪覆盖的荒原席卷而来。他们警告缅因州居民,务必要把油箱装满,水管外一定要用绝缘材料包起来,而且一定要给家里的动物准备“温暖的地方”。气温将会降到摄氏零下三十二度,不过,低温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飓风。飓风会导致“风寒指数”低到零下五六十度。
丽赛一再提醒斯科特,斯科特却显得漠不关心。丽赛吓坏了,只好赶紧打电话给营造商。盖里叫她放心,他说兰登家的房子是全堡景镇最坚固的。他说他会特别关照丽赛那些姐妹(不用说,特别是阿曼达)。另外他还提醒丽赛,在缅因州,天气冷本来就是家常便饭。他说,熬过几个晚上的天寒地冻后,春天很快就会来了。
然而到了一月五日那天,气温开始降到零下几十度,刺骨寒风开始呼号,丽赛体会到的却是她这辈子最恐怖的梦魇,从小到大最恐怖的梦魇。小时候,连闪电打雷都会被她当成世界末日,天上飘点雪花就被当成暴风雪,每熬过一次,她都会觉得是自己的福气。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都不算什么。她把家里所有自动调温装置都设定在摄氏二十四度,暖气炉全天不熄火。
可是从一月六日到九日之间的三天里,室内温度始终没有超过十七度。风势之猛,不光是把屋檐吹得噼啪响,甚至很像有个女人惨遭疯子凌迟,被一把钝刀千刀万剐,那凄厉的惨叫声惊心动魄。前阵子“一月融雪”时,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积雪,现在那些积雪被时速高达四十英里的狂风吹得漫天飞(阵风甚至高达时速六十五英里,已经足以将缅因州中部和新罕布什尔州那五六座无线电塔吹垮)。飞雪高速掠过原野,仿佛飞舞的鬼魂。狂风夹带着飞雪猛烈撞击防暴风窗户,那些细小的雪花发出的撞击声简直就像硕大的冰雹。
这场加拿大超级寒流来袭的第二天晚上半夜两点,丽赛忽然醒来,发现斯科特又不在床上了。她跑到那间客房,发现他果然又在那里,还是一样用老妈那件黄色大衣把全身裹得紧紧的,一样在看那部“最后一场电影”,背景音乐一样是汉克·威廉斯的《咔哇——里加》,而电影已经演到“狮子”山姆死掉的段落。丽赛不太敢叫他,最后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叫了一声。她问道,你还好吗?斯科特说,是啊,我没事。斯科特叫她看看窗外,说窗外好漂亮,可是也叫她要小心,千万不要看太久。“我爸爸说光线太刺眼的时候,眼睛会被烧坏。”他提醒丽赛。
看到窗外美丽的景象,丽赛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气。整个天空仿佛一面飘飞起伏的电影银幕,色泽变幻莫测,一下由绿而紫,一下由紫而红,一下由鲜红变成一种怪异的无法形容的血色。也许该说比较接近黄褐色,可是又不完全是。丽赛心想,恐怕没人说得出那是什么颜色。后来斯科特扯了一下她睡袍后摆,对她说够了,不要再看了。这时她瞄了录像机显示屏一眼,看到时间数字时不由得吓了一跳。原来刚才她隔着那扇结霜的窗户看着外面的北极光十分钟之久。
“别再看了,”斯科特说话的音调拖得很长,很像在说梦话,“我们回去睡觉吧,小丽赛。”
丽赛巴不得赶快回去睡觉,赶快把电视关掉,不要让他再看那部可怕的电影。她巴不得赶快把斯科特从那张摇椅上拖起来,赶快离开这间冷得像冰库的房间。丽赛牵着他的手,拉着他沿着走廊往前走,走到一半,听到他说了几句话,丽赛瞬间全身汗毛直竖。“那风声听起来好像拖拉机链条的声音,而且那拖拉机链条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我爸爸,”他说,“会不会我爸爸没死?”
“斯科特,你在胡说什么?”她说。可是在这夜半时分,这种话听起来不像是胡说八道,不是吗?尤其屋外狂风呼啸,而天空变化万千的色泽仿佛在回应风的呼啸。
第二天晚上,屋外依然狂风呼号。到了半夜丽赛又醒来了,这一次她跑到客房去时,发现电视没开,可是斯科特的眼睛却盯着电视。他坐在摇椅上,身上裹着那件大衣,老妈的黄色大衣。丽赛叫了他一声,可是这次他没有回答,甚至没有转头看她。斯科特就坐在摇椅上,可是斯科特已经不在了。
他已经“失魂”了。
5
丽赛倒在斯科特工作室的地上,她翻身仰躺,盯着头顶天窗的阳光,感觉胸部阵阵抽痛。她不自觉地拿起那条黄色编织方巾压住胸口。一开始比原来更痛……过了一会儿,她慢慢觉得比较舒服了。她喘着气,看着天窗外的亮光。她闻到一股汗水与泪水的酸味,而且皮肤浸泡在血泊中,散发出一股血腥味。她不由得呻吟起来。
兰登家的人受伤后,伤口都会很快愈合。我们非愈合不可。假如这是真的——她已经相信这是真的——那么此刻她渴望自己不再是里斯本瀑布镇的丽赛·德布夏,不再是德布夏家老爹老妈意外的“爱的结晶”,而是兰登家的人。她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
别忘了自己是谁。她耳边又回荡起斯科特充满耐性的声音。你是丽赛·兰登。我的小丽赛。可是她好热,而且好痛好痛。现在轮到她想要冰块了。无论斯科特的声音有没有出现,斯科特·兰登似乎一直没有真的死去。
静动,小宝贝。他的声音不厌其烦地出现,可是听起来好遥远。
好遥远。
那张“傻大个”书桌上有部电话,只要爬到电话旁就能求救了。但现在,就连那部电话看起来都好遥远。那什么东西比较近呢?一个问题。简单的问题。问题是,看到姐姐目前那种“失魂”状态,她怎么会没有联想到当年的斯科特呢?一九九六年,强烈寒流来袭那年,斯科特不就像现在的阿曼达一样,陷入同样的“失魂”状态吗?
其实我想到了。她躺在地上,看着上方天窗外的光,胸前那条编织方巾已经被鲜血染红。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脑中轻轻回荡。其实我想到了。可是只要一想到斯科特坐在摇椅上的模样,就会想到“鹿角旅店”。只要一想到“鹿角旅店”,就会想到那天,那天我们从那棵“嗯嗯树”下走到外面的风雪中,那短短的一刹那发生了一件事。想到那件事,就一定会想到他哥哥保罗的悲惨遭遇。想到保罗,就会想到那天晚上,在那间客房里,刺骨寒风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席卷而下,从黄刀山脉席卷而下,在屋外呼号,整片天空都是灿烂缤纷的北极光。你还不明白吗,丽赛?这一切都有关联,一直都有关联。一旦你跨出第一步,开始把这一切联结起来,就如同推倒第一张骨牌——
“我会发疯,”她啜泣着自言自语,“就像他们一样,就像兰登家的人一样,就像兰登家的祖先一样,就像所有知道这些事的人一样。难怪他们会发疯,因为他们知道有另一个世界紧邻着我们这个世界……而两个世界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不过那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令斯科特“中邪”的东西,那个有绵延无尽杂色斑纹的东西——
“不要!”丽赛大叫一声,声音回荡在空荡荡的工作室里。虽然一叫起来,浑身就一阵剧痛,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大吼着:“噢,不要!别再想了!别再想了!别再想这些了!”
可惜已经太迟了,那个世界实在太真实了,就算自己很可能发疯,她都无法再否认。那个世界真的存在。在那个世界里,天黑之后,食物会馊掉,有时甚至会具有毒性。在那个世界里,那个身上有斑纹的东西,也就是斯科特所说的那个“高个子”……
(那东西转头看旁边时,会发出一种声音,我学给你听)
……可能是真的。
“噢,好吧,是真的,”丽赛喃喃嘀咕着,“我看过它。”
空荡荡的工作室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鬼魅的气息。丽赛开始啜泣,就算现在,她也无法确定那个东西究竟是不是真的……不过,感觉起来好真实。而且,就算是真的,她也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看过的。丽赛觉得自己就像癌症病人。每到下午三点,药都吃过了,吗啡注射器里的剂量也用光了,可是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一英寸一英寸深入体内。病人会清醒地感觉痛苦正啃噬着全身每一根骨头。而他却还活着。活着,但满怀恨意,感觉饥渴。每当这时,病人模模糊糊瞥见床边的玻璃水杯,就会产生希望破灭的感觉。
此刻丽赛就有这种感觉。她相信丈夫一定尝试过借着喝酒摆脱那东西,可是却失败了。他一定试过很多方法来摆脱那东西,例如强颜欢笑,例如写作。那天晚上屋外寒风呼号,但是那间客房里静悄悄的,她丈夫茫然地盯着电视,电视却没开。丽赛似乎在他空洞的眼神中看到了那个东西。斯科特坐在……
6
斯科特坐在那张摇椅上,全身裹在老妈那件桃黄色毛线衣里,裹得密不透风,只露出那双直愣愣的眼睛。他凝视着丽赛,但视线却仿佛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她身后某个遥远的地方。丽赛一次又一次喊着他的名字,越喊越急,可是他却完全没反应。丽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打电话找人帮忙吧。丽赛心想,也只能这样了。于是她迫不及待地沿着走廊回到房间。坎塔塔和理查德到佛罗里达去了,要二月中旬才会回来,不过黛拉和麦特就住在同一条路上。她最先想到的就是打电话给黛拉,而且现在根本没有心思顾虑三更半夜打电话会不会吵到他们。她非得找个人讲话不可,她需要帮助。
可是没人帮得了她。风势猛烈,奇寒彻骨,即使她身上穿着法兰绒睡袍,外面还套上一件毛衣,也依旧抵挡不住那股寒意。地下室的暖气炉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转,整栋房子发出嘎吱嘎吱声,甚至偶尔发出一种可怕的爆裂声。那奇寒刺骨的冷风从加拿大席卷而下,吹断了堡景镇某处的电话线路。她拿起电话时,只听到话筒里传来持续的嗡嗡声。她下意识地用指尖猛按话机上的挂断键,按个不停,虽然明知这动作毫无意义,但那是本能反应。没错,确实毫无意义。
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苏克塔丘路这栋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大宅里,屋外温度已低到难以想象,天空仿佛一片五彩缤纷的光之布幕。能不能到隔壁的加洛韦家求救呢?她心里明白,要是贸然跑出去,她很可能会冻掉一只耳朵,或是一根手指,甚至好几根手指。说不定刚跑到他们家的门廊,还来不及叫醒他们,她就已经冻死了,这种恐怖的天寒地冻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把电话放回挂钩上,然后匆匆沿着走廊跑回斯科特身边,脚上的拖鞋摩擦地面,发出吱吱声响。斯科特还像刚才那样坐在摇椅上,房间里飘扬着“最后一场电影”片中的音乐。那是五〇年代的乡村音乐,哀凄的旋律在夜半时分听起来很恐怖,不过,寂静更加骇人,不对,不只更骇人,而是天底下最骇人的东西。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飓风撼动了整栋房子,整栋房子仿佛要被连根拔起(她简直不敢相信现在屋里居然还有电,不过恐怕也撑不了多久了),这时她才猛然发现,为什么飓风反而让她松了口气:因为更恐怖的是,她听不到斯科特的呼吸声。斯科特没死,脸颊上还有淡淡血色,可是丽赛真能确定他没死吗?
“亲爱的?”丽赛怯生生地叫了一声,“亲爱的,跟我说话好不好?看看我好不好?”
斯科特没吭声,也没看她。丽赛伸出冻僵的手指摸摸他的脖子,发觉他的皮肤摸起来温温的,而且丽赛感觉得到他表皮底下大动脉的脉搏。还有别的,丽赛感觉到斯科特在向她求救。平常在大白天,甚至奇寒彻骨的白天,狂风呼号的白天(她忽然想到,“最后一场电影”里的场景就像这样,所有外景都是狂风大作),要是斯科特向她求救,丽赛一定会笑他,但此刻丽赛不会笑他的。现在丽赛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斯科特需要人帮忙,就像那天在纳什维尔一样,需要丽赛救他。那天他被那个疯子开枪射杀,倒在热腾腾的地上,浑身发抖,哀求丽赛拿冰块给他。
“我该怎么救你呢?”丽赛自言自语嘀咕道,“我该怎么救你呢?”
这时丽赛脑中有个声音回答了她,是黛拉。那是黛拉十几岁的声音——德布夏家老妈形容她是“发春似的,一肚子坏水”。这话骂得超乎寻常的难听,显然妈妈是被黛拉气坏了。
你不会去救他的。你怎么会说什么要去救他呢?黛拉的声音在质问她。黛拉的声音听起来好真实,丽赛仿佛听到她在吹那种强力泡泡糖,仿佛闻得到她身上科迪牌粉饼的味道。黛拉只能用那种牌子的粉饼(因为她脸上有伤疤)。对了!黛拉曾经去过那个语汇之池,撒网捕捞,捞了很多东西回来!丽赛,他已经不正常了。他已经火山爆发了,已经疯了。如果你想帮他,唯一的方法就是等电话线路一通,立刻打电话找那些穿白衣的家伙。丽赛看着坐在摇椅上目瞪口呆的丈夫,脑海深处似乎听到黛拉在笑——那是十几岁女生的得意笑声。救他!黛拉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救他?老天,饶了我吧。
不过丽赛还是觉得自己救得了斯科特,丽赛觉得自己有办法。
问题是,救他的办法可能有点危险,而且丽赛也没什么把握。坦白说,她自己心里明白,有些问题是她造成的。她偷偷把某些回忆隐藏起来,比如说,那天他们从“嗯嗯树”下出来时,经历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此外她的脑中仿佛有道帘幕,帘幕后面隐藏了一些令人难以忍受的真相——比如说,他那个品格高尚的哥哥保罗;帘幕后有某种声音……
(呼噜呼噜,老天,那咕噜声听起来好低沉,好恶心)
此外,丽赛也隐约看见帘幕后面有某些东西。
(十字架,坟墓,血光中的十字架)
有时她很好奇,不知每个人脑中是否都有一片那样的帘幕,而那片帘幕后面是个“别去想”的区域。每个人应该都有,因为那样很方便。别去想就不会常常睡不着觉。在她脑中的那片帘幕后面,藏了不少尘封了多年的狗屁倒灶事情。比如说这个,比如说那个,比如说另外很多很多个。总而言之,乱成一团,令人眼花缭乱。噢,小丽赛,你实在太棒了,老天……还有,那些小孩说了什么?
“别进去。”丽赛嘀咕道,可是她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会进去。她心想,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可以救斯科特,可以把他带回来,她就非进去不可……无论那里面是什么样的地方。
噢,只不过,那个地方就在你身边,一点都不远。
这才是最令人害怕的。
“你一直都很清楚,对不对?”说着,丽赛开始啜泣。其实刚才她并不是在问斯科特。斯科特已经到那“失魂”的世界去了。很久很久以前,在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中,他们躲在那棵“嗯嗯树”下。当时斯科特说,他写小说只是种释放,释放内心的疯狂。而丽赛并不这么认为——丽赛是个实际的人,对她来说,世事一切正常。于是丽赛对她说,你并不懂我的过去。那是你的福气,小丽赛,但愿你永远都能那么幸福。
可是今夜,天寒地冻的飓风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席卷而来,在屋外怒吼,整片天空布满变幻莫测的光彩。丽赛的福气已经用完了。
7
丽赛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躺在斯科特的工作室里,手上抓着那条血淋淋的“欢喜巾”压在胸口。她自言自语道:“我坐在他旁边,把他的手从毛线衣底下拉出来,紧紧握住。”说着,丽赛咽了口唾液,喉咙发出咕噜一声。她想多喝点水,可是不相信自己站得起来。现在恐怕还不行。“他的手摸起来很温暖,可是地板……”
8
尽管丽赛身上穿着丝质内裤、法兰绒长内裤和法兰绒睡袍,可是坐在地板上感觉依旧冷冰冰的。这间客房和楼上其他房间一样,墙脚板都有暖气孔。她一手握着斯科特的手,那么如果她伸出另一只手,就能感觉到那股热气。只不过就算感觉到了,也没什么帮助。
地下室的暖气炉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转,把暖气送到楼上,然后再透过墙脚板的暖气孔吹送出来。热气从墙脚板散放出来,沿着地面扩散了六英寸左右……然后,咻!没了。就像理发店旋转灯上的条纹,转到最上方就没了。就像烟头缭绕的烟雾,飘到半空中就散了。甚至就像她丈夫,有时会消失。
别管地板有多冷,别管你的屁股会不会冻成冰块,如果你想为他做些什么,那就动手吧。
可是丽赛能做些什么?该从哪里开始呢?
这时一阵飓风撼动屋子,她想到了。对了,先帮他泡一盆“万灵茶”吧。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该怎么泡,因为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句话如闪电般划过她的脑海,整句话串在一起,仿佛是个很长的外国字汇。
只不过这个外国字汇显然是骗人的。那晚在“鹿角旅店”激情过后,他们躺在床上,丽赛曾问他万灵茶的问题,而斯科特也告诉过她了。丽赛问了他两三个问题,可是第一个问题最重要最关键,而且也最简单。斯科特本来可以简单回答是或不是,可是你何时听到斯科特·兰登回答问题时,说是或不是这么简单的答案呢?但这个问题成了一个瓶塞。因为要扯到保罗身上去了,而只要一谈到保罗,就免不了牵扯到他是怎么死的。而保罗的死又会牵扯到——
“不,不要了。”她喃喃嘀咕道。这时她赫然发现自己把他的手捏得太紧了。当然斯科特并没有任何反应。套句兰登家的专用术语,他已经“失魂”了。这样说听起来有点好笑,就像搞笑综艺节目里的笑话。
嘿,巴克,罗伊跑到哪去了?
呃,米妮,老实告诉你吧——罗伊跑到“失魂”的世界里去了!
(现场观众哄堂大笑)
可是丽赛笑不出来。她不再需要脑中那个声音告诉她,斯科特已经跑进“失魂”的世界去了。丽赛要是想把他救回来,就得先跟着他一起进去。
“噢,老天,不要!”她呜咽着。她知道记忆深处的某个东西已经开始浮现。那是个全身用布裹住的巨大形体。“噢,老天,噢,老天,难道我真的非去不可?”
但老天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事实上,丽赛也并不需要他回答。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或者可以说,至少她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她必须回想他们待在“鹿角旅店”的第二个晚上。当时他们刚亲热过,已经开始昏昏欲睡。那时她突然想到,应该没什么关系吧,我想知道的是他那个圣人般的大哥,又不是那个邪恶的老爹。开口问他吧。于是她真的开口问了。此刻丽赛坐在地板上,抓着他的手(他的手开始变凉了)。屋外寒风呼号,整片天空布满狂乱绚烂的光彩。她在自己脑中升起那道帘幕,就是为了掩盖她最不堪、最困惑的记忆。此刻她正从帘幕的缝隙中往内偷看,看到当年的自己开口问他“万灵茶”的事。丽赛问他……
9
“那天晚上在我家,你把手浸在茶水里。那当年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保罗是不是一样在茶水里浸泡伤口?”
他们在床上,斯科特躺在她身边,被子拉到腰际,因此丽赛可以看到他鬈曲的阴毛。斯科特正在抽他所谓的“棒透了的事后烟”。房间里唯一的亮光是他那边床头桌上的台灯。淡淡的粉红光晕中,香烟的烟雾袅袅上升,然后消失在黑暗中。看着眼前的景象,许多问号忽然闪过丽赛脑际……
(当初我们从那棵“嗯嗯树”下走出来时,有没有听到一种声音?一种空气爆开的劈啪声?)
她想到了一些事。那是她长久以来一直拼命想忘掉的事。
这时两人都没再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丽赛心想,他一定是不肯回答吧。不料斯科特却突然开口了。听他的语气,丽赛感觉得到他一定是经过仔细考虑,所以才会拖那么久。“丽赛,我很有把握,万灵茶是他后来才发明的。”说着斯科特又想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没错,我可以确定,因为他发明万灵茶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学计算分数了。1/3+1/4=7/12,诸如此类。”他咧嘴笑了起来……可是丽赛越来越懂得解读他的心思了。但丽赛知道他露出那种笑容时,心里是很紧张的。
“学校教的吗?”她问。
“当然不是,丽赛。”斯科特的语气仿佛在嘲笑她明知故问。后来斯科特又开口说话时,她听得出来,那种令她害怕、含混不清的小孩口音又出现了……
(我拼命试,试了好几次)
……那种口音又出现了。“我跟保罗,我们没有上学,我们在家里自学。爸爸说学校根本就是‘养驴场’。”床头桌的台灯旁摆着一本《第五号屠宰场》(无论到什么地方,斯科特一定随身携带这本书,绝无例外),烟灰缸就摆在书上。他把手上的烟按熄在烟灰缸里。屋外狂风呼号,那间老旧的小旅店被风刮得嘎吱作响。
丽赛觉得这时好像不该问他这个问题,也许她该翻个身乖乖睡觉。不过她一向三心二意,好奇害死猫。“那天——就是你从板凳上跳下来那天——他伤得很重吗?会不会只是浅浅的几道割痕?我的意思是,在小孩眼里,什么事看起来都会比实际上可怕……比如说,看到水管漏水,就会以为闹水灾了……”
说到一半,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斯科特又是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烟雾袅袅上升,飘出灯光范围之外,然后消失无踪。后来斯科特终于又开口说话,这一次,他的口气冷冷的,淡淡的,可是很坚定。“爸爸割得很用力,伤口很深。”
她本来想说几句场面话敷衍一下,结束这个话题(此刻她的脑中已经警铃大作,仿佛有成千上万个红灯闪个不停),可是她还没开口,斯科特就抢先说了。
“好了,我知道你想问的不是这个。丽赛,不管你究竟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我一定会告诉你的。我不会对你隐瞒任何事——自从今天下午我们经历过那件事之后,我不会再隐瞒任何事了。不过你得自己开口问,我才会说。”
今天下午他们经历了什么事?根据逻辑,她似乎应该问这个问题,可是丽赛心里明白,这样下去根本谈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他们讨论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问题。他们讨论的是疯狂,而现在她自己也成了那个疯狂世界的一部分。斯科特带她去过某个地方,而且她心里很清楚,那绝对不是她平空想象出来的。只要丽赛开口问他,从前发生过什么事,斯科特一定会告诉她。斯科特亲口答应过……可是,这样是不对的。刚才亲热过后,丽赛本来昏昏欲睡,但现在整个人完全清醒了。丽赛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斯科特,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
“爸爸亲了我一下,说那是爸爸给你的奖品,表示血秘宝已经找到了,游戏结束了。”
“对,我知道,你告诉过我。保罗被割伤了,那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保罗有没有……他有没有跑到某个地方去治疗伤口?是不是因为他去过,所以过没多久,他才能跑到店里去买两瓶可乐,然后跟你绕着屋子跑进跑出,藏秘宝让你玩游戏?”
“没有。”斯科特把香烟按熄在书上的烟灰缸里。
听到他说了“没有”这么简单的答案,丽赛的心情忽然变得复杂:一方面她松了口气,感觉很愉快,但另一方面她却又感到深深的失望。仿佛有雷电在丽赛的胸腔里爆开。丽赛突然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不过,“没有”这两个字意味着丽赛不必再想了——
“因为他办不到。”斯科特的口气还是一样冷冷的、淡淡的,一样的坚定。“保罗办不到。他没办法‘去’。”虽然最后那个字说得有点含糊,但丽赛听得一清二楚。“必须靠我带,他才有办法去。”
这时斯科特忽然转过身来抓住她……只是抓住她的手臂。斯科特的脸贴在她的脖子上,丽赛感觉好热,丽赛感觉得到他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有个地方,我们都叫它‘异月之湾’。我忘了当初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那里平常看起来非常漂亮。他受伤时,我带他去过那里,他死掉时,我也带他去那里。可是,他‘中邪’的时候,我就没办法带他过去了。他被爸爸杀了之后,我把他带到那里,到‘异月之湾’去,然后把他埋在那里。”
这时斯科特终于崩溃,开始轻声啜泣,虽然他把嘴唇闭得很紧,哭声听起来没那么明显,不过啜泣的力道却导致整张床都开始摇晃。有那么一会儿,丽赛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抱住他。过了一会儿斯科特突然叫她把灯关掉,丽赛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故事的结局是我一直说不出口的。可是,丽赛,只要你抱着我,我就有勇气告诉你。不过,灯一定要关掉。”
丽赛从来不曾这么害怕——比很久以前的那天晚上更害怕。那天晚上,斯科特从黑暗中走出,满手血肉模糊。此刻丽赛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还是伸出一只手,伸得很长,把床头台灯关掉。丽赛探过身子关灯时,胸部正好压在他脸上。很久以后,那个名叫吉姆·杜利的疯子把她的胸部割得血肉模糊。灯一关掉,房里立刻陷入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等瞳孔慢慢适应之后,丽赛又渐渐看得到房间里的家具了。而且月光从疏落的云间遍洒而下,她仿佛看到家具散发出淡淡的、幻觉般的幽光。
“你以为保罗是被爸爸谋杀的,对不对?你以为故事结局就是这样吧。”
“斯科特,你不是说他拿着来复枪——”
“可是那并不是谋杀。要是当年上了法庭,一定会有人指控他谋杀。不过当年我在场,所以我知道那不是谋杀。”说到这里,斯科特停了一下。丽赛以为他应该会再点根烟,可是他没有。屋外狂风怒吼,旅店的老建筑嘎吱作响。有那么一刹那,房里的家具陡然亮了起来,不过只是微微亮了一下,然后又陷入一片黑暗。“当然,爸爸确实很可能杀了他,这我明白。有好几次要不是因为爸爸被我挡住,保罗很可能早就被他杀了。只不过最后的结局并非如此。丽赛,你知道什么叫‘安乐死’吗?”
“人道毁灭。”
“没错。爸爸就是让保罗安乐死。”
这时丽赛又看得到床铺四周的家具了。房间里又短暂地亮了一下,那些家具微微颤动,然后又陷入一片黑暗。
“保罗中邪了,你明白吗?保罗也像爸爸一样中邪了。只不过保罗的情况实在太严重,就算爸爸拿刀子割他,都没办法把他体内的邪释放出来。”
丽赛有点懂了。她心想,长久以来,他们的爸爸之所以多次拿刀割自己的儿子——还有割自己——其实就像在打某种古怪的预防针。
“爸爸说,中邪的家族遗传通常会间隔两代不发作,不过轮到的那一代一旦发作,情就况会加倍严重。爸爸告诉我:‘速克达,那种感觉就像拖拉机的链条压在脚上’。”
丽赛摇摇头,她实在听不懂他说什么。丽赛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根本不想听这些。
“当时是十二月,”斯科特说,“有一天突然来了一道强烈寒流。那是那年冬天的第一波寒流。我们住在偏僻的乡下农场,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附近只有一条路通往穆利百货商店,通往马腾斯堡镇。我们几乎是与世隔绝,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你懂吗?”
丽赛懂,她真的懂。她能想象,每隔一段日子就会有邮差沿着那条路过来,而这位“热火”兰登也是沿着那条路到……
(美国石膏公司)
……去上班。不过会在那条路上进出的人,顶多就是他们了。学校巴士绝对不会出现在这条路上,因为我和保罗不上学,我们都在家里自学。学校的巴士只会开到“养驴场”去。
“大风雪已经很糟了,而那种天寒地冻的冷更要命——我们被困在屋里。不过,那年刚开始时,我们日子过得还不算糟,好歹家里还摆了棵圣诞树。有好几年,爸爸都会中邪……就算不中邪,也会很不对劲……这样一来,家里就不会有圣诞树,我们也不会有圣诞礼物。”说到这里,他干笑一声。“有一年圣诞节,他不让我们睡觉,逼我们熬夜读《圣经·启示录》,熬到半夜三点。我们读到的部分,就是罐子被人打开了,跑出了很多东西,例如瘟疫,还有很多骑着不同颜色的马的骑士。最后,他把《圣经》丢进厨房,对我们大吼大叫:‘这种他妈的狗屁是谁写的?还有,哪些白痴会相信这种狗屁?’丽赛,每次他冲动起来大吼大叫时,看起来就像《白鲸记》里的亚哈船长。那艘捕鲸船快要沉没前,亚哈船长就是这样嘶吼。不过那年圣诞节过得似乎还不错。你知道我们做了什么吗?我们全家一起到匹兹堡大采购,爸爸甚至带我们去看电影——是克林·伊斯威特的电影,演个警察在某个城市大开杀戒。当时我看得头都痛了,而且吃爆米花吃到肚子痛,不过那是我他妈生平看过最棒的电影。那天晚上回到家后,我模仿那部电影的剧情写了篇故事,然后念给保罗听。那篇故事可能烂到不行,可是他说我写得很好。”
“听你说来,他还真是个好哥哥。”丽赛小心翼翼地说。
只不过丽赛的顾虑根本是多余的,斯科特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我要说的是,有好几个月,我们相处得很愉快,就像正常的家庭一样。天底下真有正常的家庭吗?我很怀疑。不过……不过。”
斯科特又不说话了,仿佛在思考什么。后来,斯科特又开口了。
“后来,有一年快到圣诞节时,那天我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那天天气很冷——我快冻僵了——好像快下雪了。当时我躺在床上读历史课本,后来我转头看了一下窗外,看到爸爸怀里抱着满满的木头,穿过院子走向屋子。我立刻从后楼梯跑下去,想帮他把木柴堆在木材箱里,以免木材上的树皮掉满地——每次树皮掉在地上,他都会抓狂。而保罗当时……”
10
保罗当时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他那十岁的弟弟正沿着后面的楼梯跑下来,运动鞋的鞋带没绑,噼里啪啦,甩来甩去。弟弟的头发实在该剪了。斯科特正想开口问保罗,要不要到谷仓后面山坡上玩雪橇。等一下把木头堆好之后,要是爸爸没有交代他们别的家事,他们就可以去玩了。
保罗·兰登的个子高高瘦瘦,才十三岁便已十分帅气。他面前有本摊开的书,书名是《代数概论》。斯科特心想,保罗一定是绞尽脑汁在解那些x方程式吧。他根本不可能预料到保罗有什么异状。这时保罗猛然转过头来瞪着他,他才觉得苗头不对。保罗出现怪异举动的那一瞬间,斯科特还在楼梯上,距离地面只有三步。
从小到大,保罗甚至连抬手打弟弟的举动都不曾有过。但此刻,保罗忽然一个箭步冲向弟弟。在这举动出现前的短短一刹那,斯科特就已发觉苗头不对了。不对,保罗并不是静静坐在那里;不对,保罗并没有在看书;不对,保罗并没有在研究数学。
保罗仿佛猛兽般低着头,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保罗猛然从椅子上窜起,力道之猛甚至把椅子都震得往后飞出,撞上墙壁。这时斯科特注意到哥哥的眼睛,那不是空洞茫然的眼睛,而是中邪的眼睛。此刻保罗的眼睛已不再是平常那双蓝眼睛,仿佛他脑袋里的血管爆开了,两眼一片血红,眼角布满血丝。
换作普通小孩,看到眼前的景象可能早就吓呆了,然后就会被那头猛兽生吞活剥。不久前,他哥哥还很正常,满脑子想的都是功课,不过也有可能在想,如果他和斯科特把扑满打碎,到了圣诞节可以送爸爸什么礼物。然而此刻,他哥哥已经变成一头猛兽。还好斯科特和他哥哥一样,也不是普通小孩。有“热火”兰登这样的爸爸,普通小孩根本活不了多久。另一方面,也许正因为长年累月和这疯狂爸爸在一起,此刻斯科特才有机会死里逃生。他知道“中邪”是怎么回事,一眼就看得出来。他根本不会浪费时间愣在那里发呆。他立刻转身想往楼上跑,可是才跑三步,两腿就被保罗抓住了。
此刻保罗仿佛一头地盘被侵犯的猛兽,喉头发出低沉的嘶吼,从下方一把抱住弟弟的小腿。斯科特立刻紧紧抓住栏杆,然后大喊一声——“爸爸救命!”然后就没再出声了。大喊大叫只会浪费力气。他必须把全身的力气用来抓住栏杆。
可是他的力气当然不够大,抓不住栏杆,因为保罗比他大三岁,而且比他重五十磅,比他强壮得多。而且保罗已经失去理智,虽然斯科特反应已经很快,但还是被哥哥抓住了。保罗拉扯的力道好大,万一他抓不住栏杆,很可能会受重伤甚至死掉。不过还好,保罗并没有真的抓住他,只是抓住他那条灯芯绒裤,还有脚上的运动鞋。刚才他从床上跳下来时,忘了绑鞋带。
(一直到很久以后,他们到新罕布什尔州,住在鹿角旅店二楼的房间里,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斯科特才告诉太太:“要是当年我的运动鞋绑了鞋带,今晚我们大概就不可能躺在这里了。丽赛,有时我会想,我这条命好像全靠那个小东西——一双七号运动鞋。”)
保罗用力拉住斯科特,结果却把斯科特的裤子扯掉了,一只运动鞋掉在凹凸不平的油布地毡上。保罗整个人往后一跌,撞上那张椅子。大约一个钟头前,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还坐在那张椅子上计算直角坐标。保罗大吼一声,斯科特则挣扎着想往上爬,想趁机跑到二楼的楼梯间,可是楼梯踢脚板太滑了,他脚上的袜子一滑,一边膝盖撞到楼梯板上,整个人滑到楼下。那条破内裤被扯到大腿上,他感觉一阵冷风钻进他的屁股缝,这时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老天,求求你,我不想这样莫名其妙露出屁屁死掉。
接着那个变成怪物的哥哥又冲上来。他把那条裤子丢开,发疯狂的咆哮。保罗冲上来,从那张餐桌旁擦撞而过,桌上那本代数概论没被撞掉,但糖罐被撞到地板上了——他们的爸爸可能会说,撞得乱七八糟。接着,保罗扑到他身上,他拼命挣扎,拼命想挡住保罗的手,感觉到保罗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一声木头碰撞的巨响,听到一个嘶哑的声音大吼:——放开他,你这个该死的王八蛋!操他妈的该死!
他几乎忘了爸爸。刚才他的屁股被一阵风吹得凉飕飕的,那是因为爸爸正好抱着木头走进门。接着,他被保罗抓住了,保罗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他变得像婴儿般脆弱,整个人被往后拉,手已经抓不住栏杆了。他知道,保罗马上就会开始咬他,因为他中的是很可怕的“邪”,穷凶极恶的“邪”,跟爸爸从前中邪时不一样。爸爸中邪的时候会产生幻觉,会看见不存在的人,会拿刀子割他自己,或是抓两兄弟其中一个来割,借此释放出“血秘宝”(后来斯科特越长越大,爸爸越来越少拿刀割他)。
但这次保罗的“中邪”很不一样,这次的“邪”真是会要命的。很久以前,兰登家的祖先很富有,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离开法国,抛弃所有财富,抛弃自己的土地呢?这个问题他和保罗问过爸爸好几次,但爸爸总是摇头苦笑。他们一直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现在斯科特懂了,因为保罗已经扑过来要咬他了,此刻,保罗就快咬到他了,啊——
后来保罗并没有咬到他。他感觉到左边屁股上方腰部的皮肤裸露出来,感觉到保罗呼出的热气,接着他又听到一阵木头碰撞的巨响,原来是爸爸又举起木材往保罗头上用力一敲——他用双手举着木头,用尽全身力气打下去。接着他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那是保罗松垮垮的身体滑倒在厨房油布地毡上的声音。
斯科特翻过身来,摊开手脚仰面躺在楼梯最底下那几层。他的身上只剩一件法兰绒旧衬衫,还有一条内裤和脚跟破洞的白色运动袜。他的一只脚已经快碰到一楼厨房的地面了。他已经吓得忘了要哭,他觉得嘴里好苦,那种味道很像扑满里的味道。
爸爸第二次打保罗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怕。他超人般的想象力立刻在脑中描绘出一幕景象,看到保罗躺在血泊中。他很想哭,可是他受的惊吓实在太大,整个肺都瘪了,哭不出半点声音。后来他眨了眨眼,发现地板上看不到半点血迹,只看到保罗趴在地上的那片砂糖上,旁边是那个破掉的糖罐。糖罐裂成四块大碎片,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小碎片。他们永远没办法再跳探戈了。每次有东西打破,比如玻璃杯或盘子,爸爸都会冒出这句话。不过此刻爸爸什么话都没说。他身上穿着那件黄色工作服,站在那里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儿子。他的肩头和凌乱的头发上有些雪花,而那些原本白茫茫的雪花已逐渐变得有点灰暗。他戴着手套,其中一只手上抓着那根木材。原先抱在怀里的那堆木柴掉在门口,乍看之下像是散落满地的棍棒。门还开着,阵阵冷风猛灌进来。这时斯科特终于看到血了。不过只有一点点。一丝丝鲜血正从保罗的左耳渗出,流到脸颊上。
——爸爸,他死了吗?
爸爸把那块木材丢进木材箱里,伸手拨了拨后脑勺的头发。他脸颊的胡碴上有几滴融掉的雪水——没有,他没死。没这么简单。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后门,砰的一声关上门,把风挡住。他的每个动作都充满憎恨,不过这并不是斯科特第一次看到爸爸这个样子——每当他接到税单、学校入学通知之类的东西,就是这副德性。他很清楚爸爸真正害怕的是什么。
爸爸从后门边走回来,走到那个躺在地上的儿子身边,低头看着他。爸爸脚上穿着皮靴,身体左右摇晃着,晃了好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斯科特。
——斯科特,帮我把他拖到地下室去。
当爸爸叫你做什么事,你如果聪明的话,就不会问为什么。可是斯科特实在太害怕了,而且他几乎是半裸着身子。他走向厨房,开始穿裤子。——爸爸,为什么?保罗这样子,你打算怎么办?
奇迹出现了,爸爸竟然没打他,甚至连吼都没吼一声。
——鬼才知道怎么办!我们先把他拖到地下室去,然后我再想想。快点,他很快就会醒来了。
——他真的中邪了吗?兰登家族的人都会这样吗?西奥叔叔也是这样吗?
——你想呢,斯科特?好啦,把他的头抬起来,如果你不想他的脑袋一路撞到地下室去,那就赶快抬起来。我警告你,他随时会醒来,而且一旦他又开始发作,你的运气恐怕就不像上次那么好了,而且连我自己都会遭殃。人中邪的时候,会变得力大无穷。
斯科特乖乖把保罗的头抬起来。现在是一九六〇年代的美国,航天员很快就要登陆月球了。然而他们家里却有个孩子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头疯狂的怪兽,让人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做爸爸的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小儿子虽然一开始饱受惊吓,心里十分疑惑,但也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才刚沿着楼梯走到地下室,保罗就开始有动静了,他的喉咙开始发出咯咯的低吼。“热火”兰登掐住他大儿子的喉咙,想把他掐死。斯科特吓得尖叫起来,拼命想抓住他爸爸。
——爸爸,不要!
“热火”兰登掐住保罗的脖子已经有好一会儿了,接着他松开一只手,下意识地用手背甩了小儿子一巴掌。斯科特被他打得往后直退,撞上桌子。那张桌子在地下室脏兮兮的地板中央,上面摆了台老式手拉柄印刷机。保罗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居然把那台报废的印刷机给修好了,然后用来印斯科特写的故事。那些是他弟弟最早期的出版品。那是台重达四分之一吨的庞然大物,斯科特往后一退,背部正好撞上那根拉柄。他痛得皱着眉头倒在地上,看着爸爸继续掐住哥哥。
——爸爸,别杀他!求求你不要杀他!
——我没要杀他。兰登头也不回地说,我应该杀了他,可是我不会。反正我还不会杀他。我再怎么糊涂也知道他是我儿子,我他妈的大儿子,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杀他的。不过到头来我可能还是得杀了他。操!不过现在时候还没到,必要的时候我会杀了他。还有,一旦他醒过来,想杀他就难了。你从来没看过,所以你不知道这种东西的可怕,不过我见过。刚才在楼上算是走运了,因为我正好在他后面。换成在地下室这里,我恐怕追两个钟头也追不到他。他会沿着墙壁爬到他妈的天花板上,然后等他扑下来……
这时兰登放开保罗的喉咙,眼睛死盯着那张惨白的脸。从保罗耳朵渗出的血丝似乎已经止住了。
——好了,怎么样,你他妈,你他妈的臭小子?他又昏过去了,可是能撑多久?你去楼梯下面把那卷绳子拿出来。暂时先绑住他,然后等一下去车库拿铁链。接下来我就不知道了,恐怕要看着办了。
——爸爸,看着办是什么意思?
他好怕。这辈子他有这么害怕过吗?没有。而且爸爸瞪着他的那种眼神更可怕。他感觉得到,爸爸看穿了他的心思。
——斯科特,意思是全看你了。有好几次是你救了他,治好了他……你眼睛瞪那么大干吗?以为我不知道吗?老天,你不是很聪明吗,怎么会笨到不明白我的意思呢?说着,他转头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可以让他的情况改善。说不定这次你也有办法赶走他中的“邪”。我从来没见过中邪的人还有办法恢复正常……尤其这种穷凶极恶的邪更是不可能……可是我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小孩,所以说不定你有办法。我老头常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现在先去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就对了。还有你这他妈的小懒虫,现在马上去,因为他……
11
“因为他又开始动了。”丽赛自言自语道,她躺在工作室灰白色的地毯上。“他……”
12
“他又开始动了。”丽赛说。她坐在客房冷冰冰的地板上,握着丈夫的手——他的手虽然温温的,可是松软无力,没有血色。“斯科特说……”
13
在一阵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那是死神的唱片播放出的死亡之声。
随着片断记忆飘扬而来。
当时,我转身问你记不记得,
当时,我在床上转了个身……
14
丽赛听他说这些事情时,两人躺在床上,在“鹿角旅店”。那天,白天时丽赛亲身经历了一件完全无法解释的事。他们躺在床上,看着浓云渐渐疏散,月亮浮现在云间,好像近在咫尺,而房间里的家具若隐若现。黑暗中,丽赛紧紧抱着他,听他说话,但心里却不太愿意相信(很不愿意相信)他说的话。这位年轻人再过不久就要成为她的丈夫。当时斯科特告诉她:“爸爸叫我到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还有你这他妈的小懒虫,现在马上去。’他说。‘因为他很快就会醒过来了。等到他醒来……”
15
——等到他醒来,他就会变成“大恶虫”。
大恶虫。就像“速克达”和“中邪”一样,“大恶虫”也是他们家里的私房话。后来在他创造力源源不绝的短暂一生中,他连做梦都会梦到那些话(说话也不知不觉受到影响)。
斯科特从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交给爸爸。爸爸简直像在跳舞般动作飞快地把保罗捆起来。天花板上有三盏七十五瓦的灯泡,转盘式开关就在地下室上方的楼梯口。在灯光映照下,爸爸飞舞的身影投射在地下室的石墙上。他把保罗的手臂反绑在身后,绑得好紧,隔着衬衫都看得到保罗凸出的圆形肩头。斯科特虽然心里很怕,但还是忍不住又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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