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算丽赛说话时有什么异样,黛拉也没察觉到,因为一方面她自己心里有罪恶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太开心,太放松了。坎塔塔快从波士顿回来了,她要“救阿曼达脱离险境”。丽赛一边听着黛拉喋喋不休,心里一面想着,但愿她有办法。但愿有人有办法,但愿休斯·埃布尔尼斯医生有办法,但愿整个绿茵的医护团队有办法。
你救得了她。她又听到斯科特的声音喃喃低语——斯科特永远有话要说。看来就连死亡也挡不住他。你一定行的,小宝贝。
“——这完全是她的自己的主意。”黛拉斩钉截铁地说。
“嗯哼。”丽赛嘀咕了一声。她本来想告诉黛拉,她大可不必打那通电话给坎塔塔。要是她没打(套句德布夏家老爹的名言,要是她没多管闲事),坎塔塔根本不可能知道阿曼达出事了,那么坎塔塔就可以开开心心跟她丈夫在外面快活一阵子。不过她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因为她现在最不想做的就是和人争执。
此刻她最想做的事就是把那该死的柏木盒放回那张“老天床”底下。此刻,她多么渴望自己并未找到那盒子。她正在和黛拉说话时,忽然又想到斯科特的一句名言:你花越多精神打开包装,到最后反而越不在乎里面是什么东西。她相信这句名言大可套用在找不到的东西上——比如说,那个柏木盒。
“刚才中午十二点多时,她的班机已经降落在波特兰民用机场了,”黛拉迫不及待地说,“她说她要去租辆车,我说不要,怎么可以干这种傻事。我说我要到机场接她。”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鼓起勇气准备说出最后的关键语:“丽赛,如果你愿意,可以到那边跟我们会合。我们可以到‘冰雪暴’餐厅吃午饭——我们可以重温旧梦,就像小时候一样,就我们几个姐妹。然后再一起去看阿曼达。”
重温什么旧梦?丽赛心里嘀咕道,我只记得从前不是你扯我的头发,就是坎塔塔追着我到处跑,骂我是“太平公主”,不是吗?不过想归想,她嘴里还是说:“你先去吧,黛拉,我会想办法过去和你们会合。我这里有些事得先处理——”
“什么事,又是做菜吗?”刚才她说自己不该叫坎塔塔回来时,语气中充满罪恶感。但现在罪恶感已经释放,于是语气便突然顽皮起来。
“不是,我必须把斯科特留下来的稿子整理好交给别人。”从某个角度来看,她不算说谎。等一下她就要和那个叫杜利或是马库尔的家伙交手了,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她终究还是希望能把斯科特的工作室清干净。别再偷懒,别再浪费时间了。把那些稿子交给匹兹堡大学算了。毫无疑问,那里确实是它们最理想的归宿,不过条件是,那位教授先生绝对不能碰稿子。他妈的应该把伍伯迪抓去枪毙。
“噢,”黛拉惊讶的口吻拿捏得恰到好处,“呃,那么……”
“我会想办法跟你们会合,”丽赛又重复一次,“万一我赶不过去,那我们只好下午在绿茵碰面了。”
黛拉接受了。她把坎塔塔的班机时间告诉丽赛,丽赛也乖乖写下来。她心想,也许她应该和黛拉一起到波特兰机场去,这样至少她就能躲开这栋要命的鬼房子——躲开电话,躲开那个柏木盒,躲开那些记忆。此刻那些记忆缠绕在她脑中,她的脑袋仿佛成了墨西哥节庆里可怕的“宝贝万岁”玩偶,而那些记忆就像玩偶里松垮垮的填充物。
这时,她脑中冷不丁又浮出某段记忆。她想道:丽赛,当时你们走出那棵柳树下,走进外面的大风雪中,可是在那之前,你们还做了些别的事。他抓住你——
“没有!”她大叫一声,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她的叫声吓了自己一跳,不过也发挥了某种意想不到的功效。她的喊叫声彻底截断了那一连串危险的思绪。只不过,那些思绪随时可能再冒出来——麻烦就在这里。
丽赛看看桌上的柏木盒,仿佛看着一只刚刚突然莫名其妙咬了她一口的心肝宝贝狗狗。她心想,把它放回床底下吧。把它放回那张“老天床”底下吧。可是,然后呢?
“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就这样。”她自言自语道。接着,她走出大门,穿越庭院走到谷仓。她手上拿着那个柏木盒,手伸得长长的,仿佛那盒子里装的是易碎物,或是容易爆炸的东西。
2
她那间办公室的门开着,灯光从门底的缝隙射出来,在谷仓的地面映照出一片长方形的光亮。丽赛前一次从办公室走出来时,心情很愉快,不过她想不起来走时究竟有没有关门。她记得自己好像关灯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根本没开过灯。但话说回来,不久之前,她不是还认为老妈的柏木盒一定放在阁楼上吗?会不会是哪个副警长跑进办公室里瞄一眼,出来时忘了关门?丽赛心想,说不定就是这样。她现在觉得什么事都有可能。
她把那个柏木盒紧紧贴肚子抱着,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她走向办公室,走向那扇开着的门,往里面瞄了一眼。里头空荡荡的……看起来好像空空的……可是……
她很没警觉地把一只眼睛贴在那道门缝上。“扎克·马库尔”并没有躲在门边。门边看不到半个人影。接着她瞄向办公室里面,看到录音机的显示屏上又闪烁着“1”这个数字。她把柏木盒夹在腋下,推开门走到录音机前,按下播放键。一开始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吉姆·杜利冷冷的声音出现了。
“夫人,昨天晚上我们不是说好今天八点要联络吗?”他说,“可是我怎么看到一堆警察在你家进进出出。看来你好像没把这件事当一回事。我还以为在你家的信箱里放只死猫,你就应该够明白我的意思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丽赛低头看着那台录音机,有点失魂落魄。她心想,我竟然听得到他的呼吸声。“夫人,我很快就会来找你了。”他说。
“去你妈的。”她低声咒骂了一句。
“夫人,说这种话好像不太礼貌。”吉米·杜利说道。有那么一会儿,她还以为是录音机在……呃……在跟她说话。接着她猛然意识到,此刻杜利的声音听起来离她不远,也就是说,那声音是从她身后传来的。丽赛突然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做梦,她立刻转过身来。
3
看到他的长相,丽赛有点讶异。他的长相很普通。此刻他就站在这间从来没有用过的办公室门口,手上拿着一把枪(另一只手上拿着一包很像午餐袋的东西)。假如有天丽赛被叫到警察局去,看到几个嫌犯站成一排,每个都和他一样瘦瘦的,也都穿着和他一样的夏季卡其工作服,头上也都戴着“波特兰海狗队”棒球帽,她恐怕也没把握认得出来。他看不到皱纹的脸很细长、浅蓝色的眼珠——至少有一百万个北方佬是这种长相,而且别忘了,中部各州以及更偏僻的南方,还有六七百万个乡下人长相也都差不多。他大概有六英尺高,不过也可能稍矮一点。那顶棒球帽圆圆的帽檐底下露出一小撮头发,那种淡褐色头发也很常见。
丽赛盯着他手上那把枪,盯着枪口那个黑洞,两腿突然一阵酸软。那可不是廉价的点二二手枪。那可是大家伙,一把大型自动手枪(至少她觉得像自动手枪),足以在人身上打出个大窟窿。她整个人往后一倒,跌坐在桌缘。她心里明白,要不是因为桌子正好在身后,她可能就倒在地上四脚朝天了。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吓得尿裤子,不过她还是硬憋住了。至少此刻还憋得住。
“想要什么你就拿走吧。”她含糊地说了一句,感觉嘴唇仿佛被打了麻醉剂似的整个麻掉了。“全都拿走吧。”
“夫人,麻烦你跟我到楼上,”他说,“我们到楼上慢慢谈。”
一想到要独自跟这个人到斯科特的工作室,她吓得魂飞魄散。“不用了,你自己去拿他的稿子吧,拿了就走吧。别再来找我了。”
他凝视着丽赛,一副很有耐性的样子。乍看之下你会觉得他大概三十五岁。不过如果看得仔细点,你会发现他的眼角已经有浅浅的鱼尾纹,嘴角也有皱纹,所以应该有四十岁了,至少四十岁。“夫人,你要我动手吗?你要我开枪在你脚上打个洞吗?人的脚上全是骨头和肌腱。谈事情谈到那种地步是很痛苦的。如果你不想,那就请跟我到楼上去。”
“你不……你不敢的……那个枪声……”她感觉自己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遥远,仿佛是从火车上传出来的,而火车正要从车站开动。仿佛她的声音正从车窗探头出来跟她说再见。再见了,小丽赛,你的声音要离开你了,你很快就会变成哑巴。
“噢,我一点都不担心枪声太吵。”杜利说。他脸上有种嘲笑的表情。“隔壁那户人家没有人在——我猜应该是上班去了。至于那个看门狗条子,他好像有事要忙,已经跑掉了。”说着,他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不过他还是设法挤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你的脸越来越苍白,好像吓到魂都飞了,对不对?夫人,我看你好像要昏倒了。怎么样,愿不愿意帮个忙,让我省点麻烦呢?”
“不要……别再叫我……”丽赛本来想叫他别再叫她夫人了。她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团团灰色的东西包住。那团东西越来越灰暗,越来越浓厚,她的眼睛已经快看不见了。就在眼前即将陷入黑暗的那一刹那,她看到杜利把枪插进裤头的腰带里(丽赛异想天开地幻想,但愿老天有眼,但愿那把枪走火,轰烂你的卵蛋),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前扶住她。丽赛不知道后来他有没有来得及抓住她,丽赛在搞清楚前就昏过去了。
4
她觉得有种湿湿的东西在摩擦她的脸。一开始她以为是狗在舔她——会不会是露易丝?可是,怎么可能?露易丝是只柯利牧羊犬,是她小时候在里斯本瀑布镇的老家养的。而且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也许是因为她和斯科特一直都没生孩子,所以自然而然的,他们也就从来没养过狗。这两件事似乎有某种连带关系,就像花生酱和果酱,或者桃子和——
夫人,麻烦你跟我上楼……你要我动手吗?你要我用枪在你脚上打个洞吗?
想到这个,她立刻清醒过来。她睁开眼,看到杜利手上拿着一条湿毛巾蹲在她面前,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死盯着她。她猛然往后一缩,想躲开那双眼睛。这时她听到一阵金属撞击的铿锵声,隐约觉得肩头一痛。她仿佛被什么东西绑住,动弹不得。“噢!”
“不要拉,否则你会很痛的。”杜利仿佛在讲什么大道理似的。丽赛心想,对他这种疯子来说,说不定那真的就是个大道理。
斯科特的音响在放音乐。天知道这地方已经多久没有音乐了。丽赛最后一次看到斯科特在工作室里写稿,好像是二〇〇四年四月或五月。从那以后这里就再也没有音乐声了。这首曲子是《威莫的蓝调》,不过不是汉克·威廉斯的版本,而是另一个合唱团的翻唱版——可能是蟋蟀合唱团吧。音量开得并不大,虽然不像斯科特放音乐时那么惊天动地,不过也够大声了。丽赛忽然想到……
(我要折磨你)
……想到为什么这位吉姆·“扎克·马库尔”·杜利要把音响打开了。她不敢……
(我要让你身上那个不让男生碰的地方痛不欲生)
……不敢去想这个,可是这个念头却一直在她脑中阴魂不散。事实上,此刻她宁愿自己依然昏迷不醒。斯科特曾说过:“人的心灵就像只泼猴。”此刻,丽赛坐在吧台间的地上,而且显然有只手腕被手铐铐在水槽底下的水管上。她忽然想起斯科特那句话是哪本书里的了,那是罗伯特·斯通的《落魄战士》。
小丽赛,如果你能想出办法,你一定使劲想!
“这真是全世界最有意思的一首歌,对不对?”杜利说。他盘腿坐在吧台间门口的地上,他那棕色午餐纸袋就摆在两腿中间,那把手枪摆在右手边的地上。杜利以十分诚挚的眼神望着她。“而且歌词里传达了很多道理。你刚刚昏倒,等于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知道吗?——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吧。”这时丽赛听到他的南方口音又出现了。不过他的南方口音很寻常,不像当年纳什维尔那个混蛋那么明显。
他从那个袋子里拿出一个容量一公升的美乃滋罐,上面还贴着商标,里头装着某种透明液体,液面上悬浮着一张皱皱的小白布。
“这是麻醉用的氯仿。”他洋洋得意地说,口气很像当年的水电工斯迈利·法兰德斯。他在谈到猎杀麋鹿的丰功伟业时,也会露出洋洋得意的口吻。“有个家伙说他会用这种东西,而且还教我怎么用,不过他也说,用这玩意儿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所以夫人,运气好的话,你醒来时顶多会头痛得要死,不过我之所以准备这个东西,是因为我认为你一定不肯乖乖跟我上楼,我有这预感。”
他面带微笑,抬起手朝丽赛比了个手枪的姿势。这时音响正好在播放《漫游千里》,那是乡村歌手杜威·约肯的名曲。斯科特自己刻录了几张酒吧音乐合辑,杜利一定是找到了其中一张。
“杜利先生,我可以喝杯水吗?”
“嗯?噢,当然可以!有点口干舌燥了,对不对?人受到惊吓时都会这样。”说着,他站起来,枪还摆在原来的地方——丽赛可能拿不到。就算使尽全力往前冲,手铐还是会限制她的活动范围,她还是够不到那把枪……而且,万一她出现那种举动,结果却失败了,后果一定不堪设想。真的。
他转开水龙头,水管发出一阵咕噜咕噜声。过了一会儿,丽赛听到水龙头开始喷水。没错,她可能拿不到那把枪,不过杜利的裤裆此刻差不多就在她头顶,距离大约一英尺,而且她还有一只手可以活动。
然而杜利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他说:“我想,如果你有这个打算,你确实可以攻击我的要害,让我受重伤。不过别忘了,我脚上穿的是超硬登山靴,而你手上什么都没有。所以夫人,放聪明点,等一下你就可以喝到清凉可口的水了。这水龙头已经很久没用,不过,你看它多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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