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捧着那个盒子走进阳光灿烂的厨房,才刚进门,电话铃声就响了。她立刻把盒子放在餐桌上,抓起电话说了声“喂”。她已经不怕再听到吉姆·杜利的声音了。如果真的是他,丽赛会直截了当告诉他,她已经打电话报警了,然后挂掉电话。她现在忙得没时间害怕了。
结果那通电话不是杜利打来的,而是黛拉。她从绿茵疗养院的探访大厅打来的。黛拉说,她打电话到波士顿找坎塔塔,希望丽赛别介意。黛拉会说这些话,丽赛并不意外。换成另一种状况,假如留在缅因州的是坎塔塔,而跑到波士顿去的是黛拉,那么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丽赛心想,大概差不多吧。丽赛不知道坎塔塔和黛拉两人的感情是否真的还是那么好,不过她倒是知道她们两个到现在还是很依赖对方,就像酒鬼依赖酒瓶一样。小时候老妈曾经形容过,假如感冒的人是坎塔塔,发烧的反而会是黛拉。
此刻丽赛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任何异常。稍早之前,丽赛在电话里用同样的方式应付过坎塔塔。道理是一样的:赶快把她们打发掉她才能去忙自己的事。她心想,晚一点再来处理这几个姐姐的问题吧——但愿她还有力气——现在她实在没心情听黛拉说她是如何如何不好意思,没力气去操心陷入痴呆的阿曼达,也没心思去管那个吉姆·杜利现在在干什么。好歹他现在没有拿刀子在追杀她。
她叫黛拉放心,打电话给坎塔塔并没有错,而且叫坎塔塔留在波士顿也是正确的决定。丽赛还说,她晚一点也会去看看阿曼达。
“好可怕。”黛拉说。丽赛脑子里还在想自己的事,有点心不在焉,不过她还是察觉到黛拉口气中的悲伤。“她好可怕,”话才说完,黛拉又立刻急忙解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她很可怕,当然不是,不过看到她的感觉真的好可怕。丽赛,她就这么呆呆坐在那里。我进门的时候,看到太阳晒在她半边脸上,她的脸色看起来好苍白、好苍老……”
“黛拉,冷静一点。”丽赛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头轻抚着老妈的盒子,轻抚着光滑的漆面。盒子虽然盖着,但她仿佛闻得到那香甜的气味。等一下打开盒子时,她一定要弯腰好好闻一下那气味。那是往日的气息。
“他们用管子帮她灌食,”黛拉说,“他们把管子插进她喉咙里,然后再拉出来。我想,要是她没办法自己吃东西,他们以后就会永远这样帮她灌食。”说到这里,黛拉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有浓浓的鼻塞声。“她现在只能靠人家用管子灌食了。她已经那么瘦了,而且都不讲话。还有个护士告诉我,她恐怕要有好几年的时间都要这样过日子了。护士说她可能永远不会清醒了。噢,丽赛,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承受得了这种打击!”
听了黛拉的话,丽赛微微一笑,伸手去摸盒子后面的铰链。那是种松了口气的微笑。黛拉永远都是这么夸张,讲起话来戏剧效果十足。这意味着两姐妹之间又要展开拉锯战,又要开始照老掉牙的剧本上演同一出老戏码了。一边是敏感的黛拉,可怜又无助的黛拉,而另一边是我们的小丽赛。丽赛虽小,可是却很坚强,大家全仰仗她。
“今天下午我会过去的,黛拉,然后我会和埃布尔尼斯大夫再谈一谈。到时候我们就会比较清楚阿曼达的情况了——”
黛拉的语气有点质疑:“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丽赛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那当然。现在你需要的就是赶快回家,好好休息。如果能睡一下,那当然更好。”
黛拉继续用那戏剧化的口吻强调说:“噢,丽赛,我怎么可能睡得着呢?”
其实丽赛才懒得管黛拉有没有吃饭,有没有睡觉,有没有拉屎。现在她只想赶快挂掉电话。“嗯,黛拉,回家去吧,放轻松点。对了,我要先挂电话了——我烤箱里还有东西。”
这时黛拉的口气忽然兴奋起来。“噢,丽赛,你也会煮东西?”听到这种话,丽赛很不高兴。姐姐的口气仿佛丽赛这大半辈子都没好好煮过像样的菜似的,除了……呃,除了快餐汉堡馅。“你在烤香蕉面包吗?”
“类似吧。蔓越莓面包。我得过去看看了。”
“你等一下会过来看看阿曼达吧?”
丽赛已经有点忍不住想尖叫,但她还是按捺住。她说:“对,今天下午就会去。”
“呃,那么……”她又流露出那种怀疑的口吻,仿佛在说:你要对天发誓。你不要挂电话,我们再聊个十五分钟吧,你要让我有信心点。“我应该会回家一趟。”
“这样就对了。拜,黛拉。”
“我打电话给坎塔塔,你真的不介意吗?”
不介意!你爱打给谁就打给谁!你爱打给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还是打给国务卿,那是你家的事!别烦我就好!
“不会啊,怎么会呢?我觉得你做得很对。这样才能让她……”丽赛想了一下,“这样才能让她有参与感。”
“呃……好吧,那就再见了,丽赛。我们待会儿见喽。”
“拜,黛拉。”
喀嚓。
终于。
丽赛闭上眼睛,打开那个盒子,深深吸了一口柏木的香气。那一刹那,她想象自己又回到五岁那年,身上穿着一条黛拉穿过的短裤,还有那双磨得破破烂烂、旁边有褪色老鹰飞扑图案的牛仔靴。
接着,她看看盒子里面。不知道盒子里有什么东西,而那些东西又会把她引向何处。
2
放在最上面的是个锡箔小包包,大约六到八英寸长、四英寸宽、两英寸厚,上面围绕着两圈鼓鼓的形状。丽赛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她把那个小包包拿起来,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奇怪,她是不是早就闻到了,那个盒子除了柏木香外,本来就也混杂着那股薄荷味?
那一刹那,她忽然想到那是什么味道了。于是,她把锡箔掀开一边,果然没错,就是那片硬得跟石头一样的结婚蛋糕。蛋糕里嵌着两个小塑料人偶,一个是穿着燕尾礼服、戴着高礼帽的小男孩,一个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小女孩。丽赛特别把这块蛋糕留下来,打算等到结婚周年纪念日那天和斯科特一起分享。很迷信,对不对?可是,如果真是迷信,她不是该把它摆在冷冻柜里吗?怎么会摆在这个盒子里呢?
丽赛用指甲剥下一小片糖霜放进嘴里,几乎已经完全没味道了,只剩下一股淡淡的甜味,还有一丝丝快要消失的薄荷味。他们是在缅因州立大学的纽曼教堂公证结婚的,她的姐姐全到齐了,甚至连那个“飞到南”的乔德莎·林肯也来了。德布夏老爹有个弟弟还在人世,他特地从沙巴特斯赶过来,客串女方家长。斯科特在匹兹堡大学和缅因州立大学有一票朋友,他们也都来了,而他的经纪人则充当伴郎。当然,现场没有兰登家的人,因为斯科特已经没有半个亲人了。
那片硬邦邦的蛋糕下面压着两张结婚请帖。当年结婚请帖是她和斯科特用手写的,一人负责一半。丽赛保存了两张,一张是帮斯科特留的,一张自己留着。请帖底下有一包纸板火柴。当初他们讨论过,请帖和火柴是不是都要用印的,因为尽管《空虚的恶魔》平装本还没上市,但这笔费用他们应该还负担得起。不过他们后来还是决定用手写,因为感觉比较亲切(也可以说比较搞怪)。她记得当时他们买了一盒五十包装的空白纸板火柴,然后用细字红圆珠笔自己动手写。此刻,她手上那包纸板火柴很可能是仅剩的最后一包了。她打量着那包火柴,心中百感交集,有一种探索往日记忆的好奇,还有一丝丝昔日爱恋的伤痛。
斯科特·兰登与丽赛·兰登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两人世界”
丽赛忽然觉得眼中泛起泪光。“两人世界”,那是斯科特的点子,《小熊维尼》童话里的一段话。她很快就想到他说的是哪个片段了——“百亩森林”,小时候,她老是缠着乔德莎或阿曼达念那个故事给她听。当时她觉得“两人世界”这点子真是太棒太完美了,她甚至还吻了斯科特一下。此刻她忽然不忍心看火柴折页上的那句话,这是绚烂彩虹的尽头,现在只剩她自己一个人了,形单影只,多么悲哀。她把那包火柴塞进上衣胸前口袋,然后伸手抹掉脸颊上的泪水——她毕竟还是忍不住流下几滴眼泪,探索往日记忆是多么令人心酸。
我究竟怎么了?
要是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她愿意付给他一笔够买一辆宝马的钱。表面上,她的日子似乎过得还好!虽然她因为失去了他而哀痛,但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她振作起精神,让日子继续过下去了。有首老歌叫《失去你,我一样能过得好》。
过去这两年似乎真的就像那首歌描写的一样。但她开始清理工作室时,斯科特的灵魂仿佛突然被她唤醒了。不过被唤醒的并不是那神怪世界里的幽灵,而是她脑中的记忆。她甚至很清楚,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在哪里开始的。这一切从她动手清理的第一天傍晚就开始了,地点就是斯科特口中的“记忆角落”。墙上挂着琳琅满目的玻璃镜框,镜框里面是各大文学奖的奖状:国家图书奖,普利策小说奖,还有《空虚的恶魔》夺得的世界奇幻奖。
“我崩溃了。”丽赛喃喃说道,声音听起来很害怕。她用锡箔纸把那片硬邦邦的结婚蛋糕包回去。
好像找不到别的字眼可以形容,她真的崩溃了。其实,她脑中的往日记忆并没有那么清晰,只不过,她突然觉得口渴,才会唤醒那些记忆。她走向那该死的吧台,想弄杯水来喝,但她发现自己实在太愚蠢——太愚蠢了,因为,斯科特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有一段时间,斯科特一直和那团迷雾纠缠不清,并且一直喝酒,后来,他摆脱那团迷雾之后,还是一直喝酒。但尽管如此,他到最后还是把酒戒了——水龙头没有水,只听到一阵恼人的咕噜声,然后喷出一阵空气来。如果她再多等一下,水龙头应该会有水的,只不过她立刻转身走开,走到吧台间门口,外面就是“记忆角落”了。
天花板上的灯亮着,不过,因为电灯开关装了阻电器,亮度调低了,显得有点昏暗。灯光下,所有东西看起来都很正常——哈哈,一切都是老样子。说不定斯科特会突然从外面把门打开,走进来,把音响音量开到最大,然后坐下来开始写稿,仿佛从来不曾离开。此刻,她应该有什么感觉呢?悲伤?念旧?真的吗?你有那么高贵优雅吗?念旧?说她会念旧,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因为此刻,她感觉自己仿佛笼罩在一团极度的炽热与冰冷中,仿佛陷入冰火交缠。仿佛……
3
丽赛感觉自己仿佛笼罩在一团膨胀爆裂的怒火中——丽赛总是那么讲理,丽赛总是那么冷静(用银铲子打烂那个金毛小子的脸是唯一一次例外。那天她对自己的表现十分得意),当她那些姐姐都失去理智时,只有我们的小丽赛永远保持头脑清醒。但此刻,仿佛有股来自天神的震怒淹没了丽赛,控制了她的肉体。然而(她也搞不懂这是不是矛盾)这股怒火似乎让她的思绪变清楚了。一定是愤怒让她变清醒的,她终于明白了,两年是段很漫长的时间,不过她终于明白了。她终于看清一切了。她终于见到光明了。
就像俗话说的,斯科特终于“翘辫子”了。(你喜欢这句吗?)
斯科特终于“一命呜呼”了。(你喜欢这句吗?)
斯科特终于“去阴间吃三明治”去了。(这句最棒了,这是我从我们那个语汇之池里捞上来的呢。)
你的灵魂飞走之后,剩下来的是什么?斯科特遗弃了她,逃之夭夭。打个蛋在你鞋子里,这叫滚蛋。老兄,“午夜特快车”要开了,可以午夜狂奔了。他丢下这个爱着他的女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一个有七情六欲的女人,而她只剩下这栋……他妈的……空壳子。
她崩溃了,丽赛崩溃了。她快步冲进斯科特那间该死的“记忆角落”。她仿佛听到斯科特在说“静动”,小宝贝——静观其变伺机而动,准备上紧发条。后来,那个声音消失了,接着,丽赛开始动手了。她把墙上那些奖牌砸个稀烂,撕掉那些照片,把那些裱框的奖状拿起来摔。
斯科特因为《空虚的恶魔》那本书得了世界奇幻奖,她恨死了那本书。她把世界奇幻奖的奖座拿起来,猛力一甩,于是那座洛夫·克来夫特的胸像就这么飞得老远,飞到工作室另一头。她边甩嘴里还边嘶吼道:“操你,斯科特,操死你!”她已经很久没骂这么脏的脏话了。那天晚上,他用温室的玻璃割伤自己的手,然后要把自己的手当成“血秘宝”献给丽赛。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丽赛就很少这样骂脏话。
当时丽赛很气他。不过,当时的气已经远远比不上此刻。这辈子她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要是现在斯科特就在这里,丽赛可能会让他一次。此刻她已陷入疯狂暴怒的状态,把墙上那堆中看不中用的狗屁砸得一干二净(可恨的是,被她砸到地上的东西多半都没有破,因为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不过说不定等一下她恢复理智之后,会觉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运)。
此刻她就像龙卷风一样横扫整间工作室,不停嘶吼着斯科特的名字,嘶吼着斯科特,斯科特,斯科特,边吼边哭。那是种悲伤的哭泣,失落的哭泣,愤怒的哭泣。她哭着叫斯科特给她一个交代,为什么要这样丢下她。她哭着要斯科特回到她身边。回到她身边。什么叫“一切都是老样子”?少了他,一切都走样了。丽赛好恨他。丽赛好想念他。她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千疮百孔,仿佛有股奇冷无比的风穿透了她的身体,那风比从极地席卷而来的风更冰冷。
如果有一天,再也没有人呼唤你的名字,呼唤你回家,那这世界会变得多么空虚、多么冷漠无情。最后她看到“记忆角落”里摆着一台电脑屏幕,于是一把抓起那台屏幕,高高举到头上,这时她背后突然发出喀吱一声。那一刹那,她看着那面空荡荡的墙壁,感觉墙壁仿佛也在嘲笑她,这么一来她更是怒不可遏。她猛一转身,举起屏幕往墙上用力一砸,屏幕应声碎裂——那声音听起来很像电动玩具“玛莉欧赛车”——然后,整间工作室又陷入一片寂静。
不对,外头还传来阵阵蟋蟀鸣叫。
丽赛整个人瘫倒在满目疮痍的地毯上,虚弱无力地开始啜泣,感觉筋疲力尽。她真的把斯科特召唤回来了吗?她的怒气,她迟来的悲伤,是否真的把斯科特唤回到她生命中了?斯科特是否像水一样,沿着那条长长的空管子流过来了呢?她心想,答案恐怕是……
4
“没有。”丽赛低声嘀咕道。因为——这样说听起来似乎有点疯狂——斯科特似乎早在他过世之前就已经开始埋藏秘宝的线索了。举例来说,他居然会跟那位埃布尔尼斯医生联络,而那位医生正好又是他的头号书迷。还有,天知道他用什么办法弄到了阿曼达的病历资料,中午吃饭时还带去给那个医生看。此外,最令人惊奇的是医生后来跟她说的那句话:兰登先生说,要是我有机会跟你见面,一定要问问你,当年在纳什维尔,他是怎么捉弄那个护士的。
还有……老妈的柏木盒怎么会在谷仓里?怎么会放在那张德国运回来的床底下呢?他是什么时候拿去放在那里的呢?想也知道,一定是斯科特放的,因为丽赛很清楚绝对不是自己放的。
一九九六年?
(嘘)
一九九六年冬天,斯科特精神崩溃了,而她……
(丽赛,不能说!)
好吧……好吧,她不会把九六年冬天那件事说出来——暂时不说——不过她还是觉得应该要说出来。还有……
斯科特安排了一场寻宝游戏。可是为什么呢?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丽赛人生的不同阶段突然交会在一起,让她面对这种不同时空的纠缠混乱?也许吧。有可能。那种感觉斯科特一定懂。想把恐怖的记忆都藏在帘幕后面,或者飘散着香甜味的柏木盒里的那种心情,他一定很能体会。
那是一个好的秘宝。
噢,斯科特,那有什么好呢?这一切痛苦悲伤有什么好呢?
你放心,那个秘宝很容易找的。
假如真是这样,那么说不定秘宝就藏在那个柏木盒里,就算不在里面,应该也很接近了。而且她有种预感,如果打开盒子,继续找下去,那她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小宝贝,斯科特叹了口气……不过,那只是丽赛脑中的想象。根本不是什么鬼魂,只是她脑中的记忆。那只是斯科特的声音,她死去丈夫的声音。丽赛相信一定是这样,她知道一定是这样,她大可把盒子盖起来,把帘幕拉上,她大可让过去永远留在过去。
小宝贝。
斯科特永远都有话要说,就连死了以后,还是一样有话要说。
那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寂寞,那么可怜。丽赛叹了口气,决定继续找下去。那一刹那,她仿佛变成了潘多拉,即将打开那个盒子。
5
当初他们的婚礼寒酸简陋,而且没有采取宗教仪式(不过还是有法律效力,非常有效力)。那天婚礼留下的东西,除了刚才的蛋糕、请帖和火柴之外,最后一样就是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在婚宴上拍的。婚宴是在“滚石”酒吧里办的。那是克里夫磨坊镇上一家以邋遢出名的摇滚酒吧,也是最杂乱喧闹、最低级的酒吧。
照片上,她和斯科特正在舞池跳他们的第一支舞,她穿着白色蕾丝婚纱礼服,斯科特穿着一套简单的黑西装——他称之为“殡葬公司式西装”——那是他特别为了结婚买的(那年冬天《空虚的恶魔》出版后,为巡回宣传签售跑遍全国各地时,他穿的也是那套西装)。
照片的背景里有乔德莎和阿曼达,两人看起来都年轻漂亮得不可思议。她们头上都挽着发髻,两手举在身前,看得出是鼓掌的静止画面。她看着照片中的斯科特。斯科特正对着照片里的她微笑,手揽着她的腰。噢,老天,当年他的头发真是长得吓人,已经到了长发披肩的地步。丽赛几乎忘了他当年的模样。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照片,逐一划过照片里的人。那是从前的他们,“斯科特和丽赛的最初!”时期的他们。她发现自己甚至还记得当年那个乐团的名字(那个乐团是从波士顿来的,名字听起来有点好笑,叫“摇摆约翰逊”),她甚至还记得当年他们唱的那首歌。那天他们在众亲友面前翩然起舞时,乐团演奏的那首曲子叫“回头太迟”。
“噢,斯科特。”她轻叹一声,一滴眼泪又沿着脸颊往下滑。她不自觉地抬手擦掉眼泪,厨房餐桌上遍洒灿烂的阳光,她把那张照片放在餐桌上,然后继续在盒子里翻掘。里头有一沓餐厅的菜单、餐巾纸、中西部饭店的纸板火柴,还有一张《空虚的恶魔》朗诵会的节目单,地点在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布鲁明顿校区。
她还记得自己保留节目单是因为它印错了。她告诉斯科特,有一天那张节目单会很值钱,可是斯科特却答说,小宝贝,等下辈子吧。节目单上印的日期是一九八〇年三月十九日……对了,那天他们明明去了“鹿角旅店”,怎么盒子里没有那家小旅馆的纪念品呢?那天她忘了拿吗?那些日子,不管到什么地方,她一定会带走一点什么东西。那是她的一种嗜好,而且她发誓——
她把那张节目单拿起来,立刻看到底下有本暗紫色菜单,上面用烫金字印着“b鹿角旅店/b”和“b新罕布什尔州罗马市/b”的字样。这时她仿佛听到斯科特凑在她耳边说:到了罗马,就要像个罗马人的样子。那天晚上在旅馆餐厅(整间餐厅里空荡荡的,除了他们两个和一个女服务生外,看不到半个人影),他们各点了一份“主厨特餐”,这句话就是斯科特当时跟她说的,那天夜里斯科特压在她赤身裸体的身上时又说了一次。
“当时我跟餐厅的人说,我要付钱买这份菜单。”她把菜单拿起来,自言自语嘀咕道。空荡荡的厨房里阳光灿烂。“那个人说,如果我想要,那就拿走吧,反正餐厅里也只有我们这两个客人,可以送给我们作为这场暴风雪的纪念品。”
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他们本来预计只住一晚,没想到却被困在那里待了两晚。一道冷锋带来了那场暴风雪。第二天晚上,斯科特早就睡熟了,可是她却一直到三更半夜都睡不着觉。冷锋已经走了,雪已经停了,她仿佛听得到雪正逐渐融化,从屋檐上滴下来。她躺在那张陌生的床上(那是他们第一次到外地,也是他们第一次睡在陌生的床上。后来像这种陌生的床铺,她和斯科特不知又睡过多少次),脑中想到的是安德鲁·热火·兰登,想到保罗·兰登,想到斯科特·兰登——整个兰登家当时还在人世的,只剩下斯科特一人了。她想到秘宝,好秘宝和血秘宝。
她想到那团紫色,她也想到了这个。
过了一会儿,天上的云不知何时散开了,月光从云间遍洒而下,照进房间里,而窗外依旧风声呼号。看着明亮的月光,她终于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是星期天,他们开车在乡间田野上奔驰。前一天还风雪交加,有如寒冬,这天忽然又恢复秋高气爽的好天气了。一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婚宴上“摇摆约翰逊”演奏着那首“回头太迟”。
她翻开那本印着烫金字的菜单,想重温旧梦,看看很久很久以前那天晚上吃的“主厨特餐”的字样。她一翻开菜单,里头就掉出一张照片。丽赛马上想到那是什么照片。那是斯科特请旅馆老板帮他们拍的,用的是斯科特那台小尼康相机。那个老板很热心,翻箱倒柜找出两双雪靴(他说,他本来还有越野滑雪板和雪车,可惜都放在北康威镇),坚持要斯科特和丽赛到饭店后面的步道上去散散步。丽赛还记得,当时老板告诉他们,下雪时,森林里会散发出一种魔力,而且你们两个可以独享这一切——整条步道上没有人滑雪,也没有横冲直撞的雪车,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甚至还免费帮他们准备了午餐,外加一瓶红酒。于是,他们穿上了雪裤和毛皮外套,戴上耳套。那些都是那位和蔼可亲的老板娘帮他们找出来的(丽赛那件毛皮外套似乎太大了,下摆长及膝盖,看起来有点滑稽)。接着,他们站到旅馆门口,让老板替他们拍下那张照片。画面背景是一家乡下民宿旅馆,两个人穿着雪靴,咧嘴笑得很开心,一副呆样,整幅画面看起来简直就像好莱坞灾难电影的特效画面。斯科特身上背的那个袋子也是借来的,里头装着他们的午餐和那瓶红酒。斯科特和丽赛即将前往那棵“嗯嗯树”,尽管当时他们自己也还不知道,他们即将踏上那条“记忆的长巷”。只不过对斯科特·兰登来说,所谓“记忆的长巷”,其实是一条“诡异的甬道”,所以难怪他很不喜欢回到那里。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那张照片,一如刚刚轻抚着那张婚礼照片一样,心想,在我们结婚前,你一定已经知道,不管你愿不愿意,总有一天你一定免不了要回到记忆里去,至少要回去一次。你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对不对?你坚持不肯生小孩,毫无妥协余地,一定有很充分的理由,对不对?你一定一直在找个适当的地点,而且找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当你看到那棵柳树,看到它的枝叶被雪压得垂弯到地面,仿佛围成一个与外界隔绝的洞穴,那一瞬间你立刻明白你找到地方了,而且你也已经憋不住,没办法再拖下去了。当时你说你坚持不肯生小孩,心里一定很害怕,怕我听了之后会不愿嫁给你,对不对?我很好奇,当时你心里到底有多紧张?有多害怕?
丽赛仔细一想,当时他确实很紧张。她还记得斯科特在车上不发一语。难道当时她都没察觉到斯科特有心事吗?有,她确实察觉到了,因为斯科特平常话很多的。
“可是当时你应该已经很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了,不是吗……”她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讲到一半又忽然停住。自言自语的最大好处就是,话不一定非说完不可。可是,一九七九年十月那天,他们已经在一起一段时间了,斯科特应该已经对她够了解了,知道她对生小孩这种事很固执。才怪。那天,他打破了帕克花房温室的玻璃,割伤自己的手,而丽赛竟然没叫他滚蛋,当时他应该就已经猜到了,这个女人一定打算跟定他了。可是斯科特真的会紧张吗?怕揭露那些往日的记忆,怕挑动旧日那些敏感的神经?斯科特感觉得到,他应该不只是紧张。丽赛感觉得到,他怕死了。
当时,他像平常一样握住丽赛的手,一手指着那棵柳树说:“丽赛,我们到那里吃吧——到那底下吃吧。”
6
丽赛已经迫不及待立刻说好,不管他要怎么样都好。第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快饿死了。另一个原因是,她的腿已经快痛死了——特别是小腿。她很不习惯穿着雪靴走动:要抬脚,要扭动脚踝,还要抖一抖……抬脚,扭动脚踝,抖一抖。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想再看到眼前大雪纷飞没完没了的景象。
那个旅馆老板说得没错,沿途景观确实很迷人,四周万籁俱寂,仿佛天地之间陷入一片无边的宁静,只听得到靴子踩在雪地上的沙沙声,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啄木鸟啄击树木的声音。她大概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样的宁静。然而大片雪花飘个不停,已经快把她逼疯了。大片雪花下得又急又快,眼前只见大雪纷飞,害得她视线纷乱无法集中,感觉分不清东西南北,有点头昏眼花。那棵柳树伫立在树林边缘的空地上,细细的枝叶依然青翠,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垂得好低好低。
丽赛心里纳闷,柳树的叶子属于“蕨叶”吗?等一下吃饭时再问他好了。斯科特一定知道。不过后来她一直没问,因为斯科特有别的话要说。
斯科特慢慢走近那棵柳树,丽赛跟在他后面。丽赛抬起脚,扭扭脚踝,把靴子从雪堆里拔出来,然后踏在斯科特的鞋印上。一走到那棵树旁边,斯科特立刻伸手拨开那片布幕般白茫茫的东西——那应该是覆盖着雪的树枝树叶——探头进去。斯科特穿着牛仔裤,屁股翘得高高的,正好对着她。
“丽赛!”他说,“这里面棒透了!你等一下他妈——”
她抬起脚上的雪靴,往斯科特屁股的牛仔裤上一踹,那一刹那斯科特整个人立刻掉进那片白雪覆盖的叶幕里(斯科特吓了一跳,嘴里好像还咒骂了一声)。很好玩,真的很好玩,丽赛咯咯笑起来。大雪纷飞,她整个人几乎快被雪包住了,连睫毛都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丽赛?”他的声音从那团形状有如雨伞的柳叶幕里传出。
“怎么了?”
“你看得见我吗?”
“看不见。”她说。
“你靠近一点。”
她知道斯科特想干什么,但还是乖乖踏着他的鞋印往前跨了一步。她一走到那片白茫茫的叶幕前面,斯科特的手猛然从里面伸出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那一刹那,她还是吓了一跳,而且笑着尖叫了一声。事实上,她不只是吓到了,她甚至有点害怕。斯科特用力把她拉进去,白茫茫的冰雪从她脸上划过,那短短的一刹那,她忽然什么都看不见,眼前一片漆黑。毛皮外套的兜帽被那层枝叶勾住,从头上滑掉,冰雪从她脖子上划过,从她温热的皮肤上划过,她突然感觉一阵冰冷。她的耳罩也被扯歪了。接着,她听到闷闷的轰一声,一大团积雪从树上掉下来,掉在她后面的地上。
“斯科特!”她倒抽了一口凉气,“斯科特,你吓到——”说到一半,她忽然没声音了。
她看到斯科特跪在面前,头上的外套兜帽也扯掉了,露出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几乎快跟她的一样长了。斯科特把耳罩拿掉了,像耳机一样挂在脖子上。那个袋子摆在他旁边,靠在树干上。他面带微笑的凝视着丽赛,那副模样仿佛在等丽赛开口问他。而丽赛也真的问了,而且问的是非比寻常的问题。她心想,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会问的。
那种感觉有点像是小时候得到阿曼达的恩准,进入她的私人小天地,看她的姐姐和几个朋友玩过家家,扮女海盗——
不过,这样说不太对。这里的感觉好多了,因为没有那种老木头的腐朽气味,没有旧杂志的潮湿气味,也没有陈年老鼠屎的霉味。那种感觉仿佛斯科特带她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把丽赛拉进他的秘密小天地,一个白色拱顶的小小殿堂,一个完全属于他们的世界。这个柳树下的圆形小天地直径大约二十英尺,中央是树干。树干四周绿草如茵,那种灿烂的翠绿色泽依然充满盛夏的气息。
“噢,斯科特。”她轻轻惊叹一声,嘴里已不再冒出雾气。她忽然发觉,里头好温暖。雪花聚积在垂弯的枝叶上,把整个树荫底下密封起来,与外界完全隔绝。丽赛拉开外套拉链。
“怎么样,这地方很棒吧?你听听看,好安静。”
说完,他忽然陷入沉默,而丽赛也没再说话。起初她感觉四周静悄悄的,好像半点声音也没有了,不过仔细一听,还是有点声音。有种声音。她听得到一种缓慢的震动声,似乎隔着一层衣服,听起来闷闷的。那是她的心跳声。斯科特伸出手拿掉她的手套,然后拉起她的手在她的两只掌心分别深深吻了一下。有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说话。后来是丽赛打破沉默,她的胃咕噜了一声。斯科特大笑起来,往后一仰靠在树干上,伸手指指丽赛。
“我也饿了,”他说,“丽赛,我本来很想把你的雪裤脱掉,然后跟你爱一下——这里头还满暖和的——不过,刚才走得太累了,我也饿了。”
“等一下吧。”她说。其实她心里有数,等一下她一定会吃到撑,哪还有力气再爱一下呢?不过吃到撑又有什么关系呢。要是雪再继续下,他们铁定得在“鹿角旅店”再窝一晚。不过,她倒是无所谓。
她打开那个袋子,把午餐拿出来。里面有两份厚厚的鸡肉三明治(加了很多美乃滋)、生菜色拉,还有两片很厚很重的东西。丽赛刚开始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后来仔细一看才知道是葡萄派。她用纸盘递给他时,他说了声:“嗯,好吃。”
她说:“当然了,因为我们正在‘嗯嗯树’下。”
他笑了起来。“在‘嗯嗯树’下,嗯,这个不错,我喜欢。”接着,他忽然不笑了,神情严肃的看着丽赛。“这地方很棒,对不对?”
“是啊,斯科特。是很棒。”
这时斯科特凑向丽赛,丽赛也凑向斯科特,两人隔着底下的色拉吻了一下。“我爱你,小丽赛。”
“我也爱你。”那一刹那,在那神秘的绿色小天地里,远离外面的世界,她感觉自己从来不曾像此刻这么爱斯科特,就在那一刻。
7
斯科特一向很容易肚子饿,可是今天却很反常,三明治只吃了一半,生菜色拉只吃了几口,而葡萄派则根本连碰都没碰,不过,那瓶葡萄酒他一个人就喝掉了半瓶多。丽赛胃口比较好,却也没有自己想象中吃得那么起劲。她隐隐感到一丝不安,仿佛有条虫在她心头咬噬。她不知道斯科特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她知道那一定很难启齿,而且说不定是丽赛很难接受的。最令丽赛感到不安的是,她根本猜不透那究竟会是什么事。难道,在他的故乡,那个宾州西部的乡下小镇,他曾经犯过什么法吗?难不成他和别的女人生过小孩?说不定他十几岁时就结过婚,结果撑不了多久就离婚了,或者两个月后才发觉婚姻无效。会不会是这样呢?或者,会是因为保罗吗?因为他哥哥的过世?无论什么原因,她马上就会知道了。要是老妈在这里,她一定会说,打雷之后,接着就是要下雨了。斯科特愣愣地看着那块葡萄派,似乎想咬一口,但最后掏出烟来。
她记得曾经听斯科特说过“烂家庭”这类的字眼,所以她心想,一定是秘宝。他带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告诉我秘宝的事。一想到这个,她发觉自己真的很害怕。
斯科特说:“丽赛,有些事情我必须跟你解释一下。如果你因此后悔了,不想嫁给我——”
“斯科特,你还是别说吧,我不知道——”
斯科特对她笑了笑,表情看起来很疲倦,而且很害怕。“我知道你一定不想听,其实,我也不想讲。可是就像去看医生一样,那一针早晚都要打的……不对,这样的比喻并不恰当,事实上更糟,应该说像切除肿瘤,或是割开脓疮。不过无论如何,该说的还是得说。”他那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凝视着丽赛。“丽赛,如果我们结婚,我们不能生孩子。绝对不能。我不知道你目前是不是很渴望生小孩,当然,我知道你来自一个大家庭,所以有一天,如果我们有栋大房子,说不定你会希望看到一堆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那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你必须明白,如果你要跟我在一起,那就永远不会有那一天。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五年后、十年后,甚至更久以后,有天你突然大吵大闹,说:‘当初结婚时,你从来没告诉我有这个附带条件’,我不希望面对这种场面。”
斯科特深深吸了口烟,一缕青烟从鼻孔喷出来,盘旋而上。然后他又转过头来看着丽赛。斯科特的脸色好苍白,眼睛瞪得好大,她心想,闪闪发亮,看起来好像宝石,好迷人。她突然觉得斯科特并不是英俊(其实他并不英俊,不过在某种光线下,他看起来还是蛮吸引人的),而是漂亮。那种漂亮是女人的漂亮。这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也是唯一的一次。丽赛被斯科特迷住了,但不知为什么,丽赛又觉得很害怕。
“丽赛,我实在太爱你了,不忍心骗你。我全心全意爱你。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有时会不会让女人感觉是种负担,但我必须告诉你,我给你的爱就是我全部的爱。我想,我们应该会很有钱,可是这辈子在感情上,我几乎是个穷光蛋。我很快就会有钱了,可是,在其他方面,我能给你的实在很有限,正因如此,我更不想欺骗你,免得玷污了我对你的感情,甚至伤害了我对你的感情。我绝对不愿欺骗你,也不愿对你有任何隐瞒。”说着,他叹了口气——很长很长的一口气,声音还有点颤抖——手指夹着香烟,手腕抵着额头,仿佛他的头很痛。接着他把手放下,又抬头看着丽赛。“丽赛,不能生小孩,我们绝对不能生小孩,我不能。”
“斯科特,你是不是……是不是医生说……”
他摇摇头。“不是身体的问题。小宝贝,你听我说,是这里的问题,”说着,他敲敲自己的眉心,“兰登家的人精神都不太正常,而且这可不是爱伦·坡鬼故事的情节,也不是维多利亚时代奇情小说的情节。这是千真万确的,是种很危险的家族遗传。”
“斯科特,你没有疯——”她嘴里说着,心里却想到那天晚上。那晚斯科特从那团阴影中走出来,朝她伸出那只割得血肉模糊的手,讲话的语气却充满兴奋,仿佛松了口气。当时他那样子真的很疯狂。丽赛还记得当时她用自己的上衣把他血肉模糊的手包起来,那时候她心里的感觉是:也许斯科特很爱她,可是他的爱却有一半献给了死神。
“我有,”斯科特轻声说道,“我真的是个疯子。我有很严重的幻觉,总会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所以我把看到的东西写下来,就是这么回事。我把自己的幻觉写下来,然后大家花钱买回去看。”
听到这种话,丽赛吓了一大跳,愣了好一会儿(也许吓到她的是记忆。她拼命想忘掉斯科特那只血淋淋的手)。他说他的写作技术——每次他演讲时,从来不说自己的写作是种艺术,而说是种技术——都是来自他的幻觉。这真是太疯狂了。
“斯科特,”她终于开口说,“写作是你的工作。”
他说:“你以为你了解我的工作,可是你不懂我的过去。那是你的福气,小丽赛,但愿你永远都这么有福气。我并不打算把整个兰登家族的历史交代得一清二楚,因为我自己也只知道一点点。我研究过自己家族的历史,可是我只追溯三代就追不下去了,因为实在太血腥了。小时候我已经看够了那些血淋淋的东西,看够了满墙的血迹——有些甚至是我自己的血——我真的受够了。此外,我爸爸还告诉我许多事情。小时候,我爸爸说兰登家的人有两种类型:一种会‘失魂’,一种会‘中邪’。‘中邪’的人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可以用刀割自己,把那东西释放出来。要是你不想一辈子被关在杜鹃窝,或是被抓进苦窑里蹲,那么你就非得乖乖拿刀子割自己不可。他说那是唯一的办法。”
“斯科特,你刚刚说的是自残吗?”
他耸耸肩,一副搞不清楚的样子。丽赛一肚子疑惑。她当然看过斯科特裸露的身体,看过他身上有疤痕,但奇怪的是,疤痕很少。
“那是血秘宝吗?”她问。
这次斯科特的语气比较肯定。“是啊,是血秘宝。”
“那天晚上,你用温室玻璃割破自己的手,就是为了把‘邪’释放出来吗?”
“大概吧。从某个角度来看,没错。”说着,斯科特把香烟按进草地里,动作持续了很久,始终没有抬起头来看她。“说起来很复杂。不过千万别忘了,那天晚上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我体内已经积压了太多——”
“我实在不应该——”
“你先听我说,”他说,“先让我说完。这些话我只能说一次,以后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她立刻安静下来。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感觉很不舒服,而且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把它——把它释放出来了。因为我已经不再需要那么做了。丽赛,这都要感谢你。”
丽赛有个姐姐也有同样的问题,她姐姐二十出头时也曾自残过一次,差点就没命了。还好,对阿曼达来说,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谢天谢地。不过她身上倒是留下了疤痕,而且绝大多数在手臂和大腿内侧。“斯科特,既然从前你曾经拿刀子割自己,那么,为什么没有疤痕——”
他好像没有听到她在问他。“后来,去年春天,我忽然又听到他在跟我说话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真他妈的,要不是他忽然又开始跟我说话,我的日子一定可以过得好好的。我听到他又开始对我说‘速克达,那东西一直在你体内,像臭婊子一样在你血管里流着。对不对?感觉到没有?’”
“是谁,斯科特?是谁在跟你说话?”其实,丽赛心里明白,那个人不是保罗就是他爸爸。应该不是保罗。
“是我爸爸。他说:‘速克达,如果你不想变成恐怖的恶魔,最好把邪灵释放出来。而且最好马上动手,别再他妈的拖下去了。’所以,我就动手了。我只释放了一点点……一点点……”为了让她更能够想象那种场面,斯科特一边说一边比了个拿刀子割的手势——在脸颊上割一下,在手臂上割一下。“后来,那天晚上,你生我的气……”说到这里,他耸耸肩,“所以,那天晚上,我就把当年还残留在体内的邪全部释放出来了。于是,结束了,一切都解决了。结束了,以后再也没有邪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了。我们会很幸福的。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如果我发觉自己开始想伤害你的时候,那么在我动手之前,我会先让自己全身的血液流干,就像屠宰场里的猪一样,我永远永远不会容许自己伤害你。”这时他露出轻蔑的表情。丽赛过去从没看过他流露出这种表情。“我永远不会和他一样。我永远不会和我爸爸一样。”接着,他似乎很想吐口水。“操他妈的‘热火’先生。”
丽赛没说话,她不敢说话,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得出话来。这几个月来,这是她第一次感到纳闷,为什么斯科特割自己的手,伤得那么严重,却只留下一点点疤痕?这原本根本不可能。她心想:他的手不光是割伤而已,而是根本割得血肉模糊。
这时候,斯科特又点了根烟。他的手还在发抖,不过抖得并不厉害。“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他说。“而且只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足以道尽某个男人的童年。其实,说故事不就是我的本行吗?”他凝视着袅袅上升的烟雾。“这是我从那池子里捞上来的,我应该告诉过你那池子的事吧?”
“没错,斯科特,你是告诉过我。我们都会到那个池子里喝水。”
“对,那个谜池、那个语汇之池,我们还会在那个池子里撒网捞东西。那个池子很神秘、很诡异,比我们肉眼看到的要大得多,而且深不可测,而且,池子的形态会改变,特别是天黑之后。有时候有些非常勇敢的渔夫还会驾船出去,把船开到池子里最神秘的地方,那里有最大的鱼。什么样的渔夫呢?比如说,像是简·奥斯丁,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是福克纳。”
丽赛没有答腔。斯科特伸出一只手搭在她脖子旁边摩挲着。过了一会儿,斯科特的手悄悄从她大衣的领口伸进去,按住她的胸部。丽赛很清楚,他的动作并非基于性冲动,而是为了寻求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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