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丽赛和那无比漫长的星期四(秘宝的线索)

埃布尔尼斯说,是斯科特主动打电话给他的。难道斯科特事先就知道这位医生是他的头号书迷?或者这纯粹只是巧合?丽赛不相信有这么巧的事,这也未免太巧了。不过如果斯科特真的事先知情,那么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埃布尔尼斯一直说个不停,丽赛找不到机会插嘴问他,不过其实她也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算了,别问了,这个问题应该无关紧要。总之埃布尔尼斯接到斯科特的电话时大喜过望(那句成语是怎么说来着?对了,“受宠若惊”)。斯科特询问他有关丽赛姐姐的事情,他几乎有问必答,后来斯科特邀他一起吃午饭,他更是迫不及待一口答应下来。埃布尔尼斯大夫问斯科特,等一下吃饭时,可不可以带几本他最喜欢的斯科特的小说去请他签名?斯科特答道,当然没问题,他非常乐意。

于是,埃布尔尼斯带去的是他最喜欢的斯科特作品,而斯科特带的则是阿曼达的病历资料。车子距离阿曼达家已经剩下不到一英里路,这时丽赛忽然想到另一个问题:斯科特是怎么弄到阿曼达的病历资料的?难道是他的魔力蛊惑了阿曼达,让她自己乖乖交出来?难道是他蛊惑了珍·惠勒,那个张牙舞爪的神经病医生?还是两个人都被他蛊惑了?丽赛心里明白,这不是没有可能。斯科特的魅力并非无往不利——达西米尔那个南方炸鸡小混蛋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不过有些人就是会被他迷惑。阿曼达当然也感觉得到斯科特的魔力,不过丽赛却很清楚,她姐姐不是那么信任斯科特(阿曼达读过斯科特所有的书,甚至包括那本《空虚的恶魔》……阿曼达说,自从看了那本书后,她有整整一星期睡觉时都不敢关灯)。至于那位珍·惠勒是什么状况,丽赛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斯科特究竟是怎么弄到那些病历资料的呢?丽赛再怎么好奇,这恐怕又会是另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目前她所知道的,就是斯科特和那位埃布尔尼斯特别研究过阿曼达的病历,然后,埃布尔尼斯也同意斯科特的判断,那就是:阿曼达·德布夏的病情可能越来越严重了。他们谈着谈着,埃布尔尼斯突然说(当时距离上甜点的时间应该还早),他愿意向这位他最喜爱的作家担保,要是阿曼达真的再次发作了,他一定会在绿茵帮这位德布夏小姐安排一个床位。

“你真是太好心了。”丽赛当时用很亲切的口吻对他说。想着想着,车子今天第二次开到阿曼达家的车道上。这时她突然很好奇,埃布尔尼斯在和斯科特聊天时,有没有问过斯科特写那些书的灵感是从哪来的。如果他问了,那么他是一开始就问了,还是最后才问的?是吃开胃菜时问的,还是最后喝咖啡时问的?

“醒醒吧,黛拉,亲爱的,”丽赛边说边转动钥匙将车子熄火,“我们到了。”

黛拉坐直身子,看着阿曼达家,然后说:“噢,真要命。”

丽赛猛然大笑起来。她实在忍不住。

9

她们动手帮阿曼达收拾行李时,没想到忽然都有点感伤。她们在三楼那个被阿曼达当阁楼用的小房间里找到了她的行李箱。那里有两个新秀丽牌的行李箱,看起来有点破烂,上面还挂着托运行李的卷标,卷标上的地名是“迈阿密”。那是她上次去佛罗里达看乔德莎的时候……上次?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七年前吗?

不对,丽赛想了一下,十年了。她有点感伤地看着那两个行李箱,然后把比较大的那个拉出来。

“也许我们应该把两个都拿下去。”黛拉有点犹豫,然后抬手抹了一下脸。“哇!这里好热!”

“我们先拿大的那个就行了。”丽赛说。本来她还想再加一句:她不觉得阿曼达会在那个杜鹃窝待那么久,久到有机会参加他们今年的年度舞会。还好,话还没出口,她赶紧咬住舌头,硬是把话吞回去。看到黛拉汗流浃背一脸疲倦的模样,她立刻明白现在绝对不是耍嘴皮子的时候。“装一星期的东西,一个箱子就够了。她不会住太久的,你忘了那个医生说什么吗?”

黛拉点点头,然后又擦擦脸。“她的东西都在房间里,至少我们可以从那里开始。”

在正常状况下,绿茵本来应该要派医生到阿曼达家里来做检查,不过多亏了斯科特,埃布尔尼斯特别通融免了这道手续。他查询过后,确定那位惠勒医生真的不在了。另外丽赛也告诉他,阿曼达没办法走路(而且尿失禁),只是他们不确定她是没办法走,还是不想走。

确定这两件事情后,医生告诉丽赛,他会派辆绿茵的救护车过来,他还特别强调,救护车上不会有任何标志,外表看起来就像一般休旅车一样。丽赛和黛拉开着丽赛那辆宝马,跟在绿茵的救护车后面。当时两人内心都充满感激。黛拉感谢的是埃布尔尼斯大夫,丽赛感谢的是斯科特。

埃布尔尼斯大夫帮阿曼达检查时,两人在外面等着,仿佛等了四十多分钟。还好最后检查的结果比预期令人欣慰。埃布尔尼斯跟她们说了很多诊断结果和医疗指示,不过此时此刻,丽赛唯一关心的是他刚才提到的一件事:在住院的第一个星期,他们会派人随时随地看紧阿曼达。时刻有人在病房里看着她。另外,如果他们有办法引导阿曼达到外面的大阳台上活动,当然也会有人陪着她去。走廊尽头是普通病房,不过除非阿曼达的病情出现戏剧性变化突然改善,否则暂时还不会让她去住普通病房。“目前我不敢说她的病情会突然好转,”埃布尔尼斯大夫告诉她们,“虽然不是绝无可能,但很少见。两位,我的原则一向是实话实说,那么老实说,德布夏小姐恐怕得在这里待上很长一段时间。”

丽赛仔细看看那个较大的行李箱,然后对黛拉说:“其实我想帮她买新的行李箱,这玩意儿已经烂到快不能用了。”

“我帮她买好了。”黛拉说。她讲话时突然带着点鼻音,有点发抖。“丽赛,亲爱的小丽赛,你已经为我们付出太多了。”她忽然握住丽赛的手,然后拉到嘴上亲了一下。

丽赛非常意外——几乎是吓了一跳。虽然她和黛拉已经很久没有吵架了,不过这么热情的举动,实在很不像她姐姐的风格。

“黛拉,你真的要自己去买吗?”

黛拉很激动地点点头,激动到说不出话来,然后又抬起手搓自己的脸。

“你还好吗?”

黛拉本来要点头,接着又忽然摇起头来。“什么新的行李箱!”她忽然大叫起来,“笑死人了!你为什么认为她会需要新的行李箱?你没听到医生说吗——她对突发声音测试没有反应,对拍打测试没有反应,对针刺测试没有反应!你知道护士怎么形容她这种病人吗?她们都说那叫‘二愣子’!还有,我才懒得听医生鬼扯什么治疗,什么仙丹!我告诉你,要是她还能清醒过来,那才真叫太阳打西边出来!”

就像俗话说的,丽赛心里暗暗嘀咕着,微微一笑……当然,那只是她想象自己在微笑。用想象的比较不会惹麻烦。她姐姐累了,抽抽噎噎地哭着。丽赛牵着她从那座又短又陡峭的楼梯走下来,离开那间热得像烤箱一样的阁楼。然后她就这么抱着姐姐,没再多说什么。她没有说,有生命就有希望;她没有说,要用乐观的态度面对苦难;她没有说,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她没有说任何诸如此类的屁话。因为有时候,一个拥抱胜过千言万语。有个人,一个跟她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也曾经从她身上学到这个道理——有时候,无声胜有声。有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闭上你的嘴,静静等待,静静等待。

10

后来丽赛还是又问了黛拉一次是不是真的不用丽赛陪她开车回绿茵。黛拉还是摇摇头。她说,她有本迈克尔·努南的有声书一直还没听,正好趁这机会好好听一听。刚才她已经在阿曼达的浴室里洗过脸,补了妆,扎好头发,现在的她看起来容光焕发。

根据丽赛过去的经验,女人容光焕发时,心情也不错。于是她轻轻一捏黛拉的手,交代她开车小心一点,然后目送她走出大门。接着,她在阿曼达家里慢慢晃了一圈,先是在屋里到处看看,然后又到屋外绕了一圈,看看整栋屋子是不是都锁好了:门窗、地窖盖子、车库门。

她把车库的两扇窗户打开四分之一,让车库能够散热,以免温度过高。这也是斯科特教她的,而斯科特则是从他爸爸那边学来的,那位令人敬畏的“热火”兰登……除了这个,他爸爸还教他读书(斯科特两岁就开始阅读了,很早熟),并在厨房的火炉边摆了一块黑板教他算术。此外,他爸爸也在客厅陪他玩游戏,教他学印第安人吆喝,一边叫一边从板凳上跳下来……对了,当然也教过他怎么布置“血秘宝”。

“秘宝的线索——那有点像‘苦路’的仪式,模仿耶稣受难过程中的每个场景。”

说着,斯科特笑了起来,样子看起来有点紧张,一副很心虚的样子,仿佛小孩听到什么黄色笑话,只敢偷偷地笑。

“没错,就是那样。”丽赛自言自语嘀咕着。虽然下午天气很热,她还是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旧日回忆不断在她脑中冒了出来,仿佛活生生在她眼前重现,那种感觉令她很不自在,仿佛过去的一切始终没有消逝,仿佛时间只是一条隔成无数段的长廊,而在某些段里,过去的一切仍在上演。

不要从那个角度去想,那样想很不好。如果你从那个角度去想,你会碰到很“邪”的东西。

“这个我相信。”丽赛说,然后也有点心虚地笑了一下。她朝车子走去,右手食指上挂着阿曼达家的钥匙串——没想到那串钥匙这么重,比她自己家里的还重。奇怪,她的房子不是比阿曼达家大很多吗?此刻,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自己已经开始陷入很“邪”的处境了。现在,阿曼达被送进精神疗养院,而那只是一切的开始。

别忘了,还有那个“扎克·马库尔”,还有那个遗稿狗仔伍伯迪教授。这一整天她实在太忙了,忙到没时间去想那两个人,不过这并不表示那两人不存在。她好累好累,今晚实在懒得去找那伍伯迪,懒得上门跟他摊牌……不过她倒是应该去找这个教授。为什么要直接去找伍伯迪呢?也许是因为,从电话里的声音听来,那个“扎克”好像真的是个危险人物。

她坐上车子,把阿曼达的钥匙圈放在右座置物箱里,然后倒车退出车道,车后是渐渐沉落的夕阳。夕阳余晖中,丽赛忽然感觉到斑驳的阴影笼罩在车身上,笼罩在阿曼达家的屋顶上,仿佛车后有某种巨大的东西。丽赛吓了一跳,立刻踩下煞车,转头看看后面——她看到那把银铲子,看到“谢普曼图书馆破土典礼”那几个大字。丽赛把手伸到后面,摸摸铲子的木头握柄,那一刹那,她立刻觉得内心平静了些,接着她转头看看马路两头,确定路上没有车子,于是把车倒到马路上,面向回家的方向。她看到马路对面,琼斯太太坐在她家的门廊上,朝她挥挥手打招呼。丽赛也对她挥挥手,然后又从座位中间把手伸到后座,抓住那支铲子的握柄。

11

开车回家这段路并不远。她才刚开上路,脑中就开始思潮起伏。她心里不得不承认,那些不断浮现的往日记忆真的令她感到害怕——那种感觉,仿佛那些事又再次出现,此刻正活生生在她面前上演。而且那些记忆比今天早上天亮前发生的那件事更可怕——如果那件事是真的。当然,她可以不把那件事当一回事(呃……应该办得到),她可以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因为她太焦虑了,半睡半醒间迷迷糊糊做了个恶梦。然而,格德·埃伦·科尔就不一样了。多少年了,她本来已经完全忘记那个名字,忘记这个人了,但现在这名字为何如此清晰地浮现眼前?如果你问她,斯科特的爸爸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她一定会老实告诉你,她想不起来了。

“美国石膏公司,”没想到,她居然说得出来,“不过‘热火’老兰登一定会说那叫‘美国泥巴公司’。”这时她听到自己脑中的呐喊,声音低沉,口气却很激烈,甚至已接近嘶吼:“闭嘴,别再说了,真的够了。你给我闭嘴。”

然而,她真的压抑得了那些不断涌现的回忆吗?她应该好好想想。这很重要,因为其实她也和死去的丈夫一样,努力把一些令人痛苦令人恐惧的回忆隐藏起来。她在自己内心筑起一道布幕,把“现在的丽赛”和“早年的丽赛”隔了开来。她一直以为那道布幕很结实,可是今天晚上,她已经不再那么有把握了。显然那道布幕有破洞。如果你从这些破洞往另一边看,可能会看到一团紫色的雾,雾里隐隐约约好像有什么东西。很可能是你不想看到的东西。所以,最好还是别去看那些破洞,就好像天黑以后,除非把整个房子里的灯都打开,否则最好不要去看镜子里的自己。还有,最好不要吃……

(晚上的食物)

太阳下山后,不要吃橘子,不要吃碗里的草莓。有些记忆还不算太可怕,可是,还有一些记忆很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活在当下,紧紧抓住“现在”。因为,万一你被危险的记忆抓住,那么,你可能会——

“可能会怎样?”丽赛很生气地大吼,声音发抖。接着她又说:“别说了,我不想听。”

眼前是夕阳西沉的景象,有辆克莱斯勒休旅车仿佛穿透暮霭迎面开来,开车的人朝她挥挥手。丽赛也立刻朝他挥手,尽管她实在想不起来,她认识的人中有谁开克莱斯勒休旅车。管他的,反正在斯迪克维尔这一带,不管谁跟你打招呼,你也跟着挥挥手就对了,乡下地方的习惯就是这样。反正此刻她心不在焉,心思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她必须面对现实,而现实就是,她并不想把所有回忆全部隔绝,因为有些事情是她……

(斯科特窝在一张摇椅上,全身包得紧紧的,只露出一双眼睛。屋外狂风呼号。那是从北极方向席卷而来的寒风。)

她突然不敢去看脑中浮现的景象。有些东西并没有被那团紫色雾气掩盖住,有些东西就隐藏在她记忆深处,随手可得。举例来说,“秘宝”就是这样的东西。其实,有一次斯科特已经很清楚地跟她解释过什么是“秘宝”了,不是吗?

“没错。”她一边说一边把遮阳板拉下来挡住刺眼的夕阳。“在新罕布什尔州。当时距离婚礼还有一个月。不过详细地点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在鹿角旅店。

好吧,好吧,那又怎样。鹿角旅店就鹿角旅店。当时斯科特好像说那算“早期蜜月”,还是什么——

对了,“预度蜜月”。他说他们是去“预度蜜月”。他说:“好了,小宝贝,把东西准备好,我们要上紧发条了。”

“当时小宝贝问他,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她嘴里喃喃嘀咕着——当时丽赛问他,他们要去什么地方,他说:“到了那里就知道了。”结果他们真的就这么去了。当时天空蓝得不像话,可是收音机里的气象预报却说快下雪了。那种预报真是不可思议,因为树上的叶子才开始在变……

他们到那里,是为了庆祝《空虚的恶魔》平装本卖出了好成绩。那本恐怖兮兮的小说让斯科特·兰登初次登上畅销排行榜,赚了一大笔钱。抵达目的地之后,他们发现那里根本没有别的客人,而且真的下了一场很怪异的暴风雪。秋天的暴风雪。星期六那天,他们穿上雪靴,沿着一条小路走进森林,坐在……

(“嗯嗯树”)

坐在“嗯嗯树”下。斯科特点了根烟,然后说,他有些事要告诉丽赛。很重要的事。如果她听了之后,后悔了,不想嫁给他了,他会很难过……不,他说他会他妈的伤心欲绝,可是——

这时候,车子开在十七号公路上,丽赛忽然一个急转弯,把车子切到路边停下来。车后扬起一大片灰尘。天色还很亮,可是光给人的感觉却不同了,变得越来越像梦里那种雾雾的光晕,越来越像新英格兰七月的黄昏。在马萨诸塞州以北出生长大的人,永远忘不了那种夏日的灿烂光辉,那是他们童年时代最鲜明的记忆。

别再想了。我不要再想鹿角旅店,不要再想那个周末。不要再想那场看起来很奇妙的暴风雪,不要再想当时我们坐在那棵“嗯嗯树”下吃三明治,喝红酒,不要再想那天晚上我们睡的那张床,不要再想他说的那个故事——长板凳,秘宝,还有他那疯疯癫癫的爸爸。我好怕,一旦那些记忆跑回来,我就会看到那些我不敢看的东西。求求你,不要再想了。

这时丽赛猛然意识到,她真的在说话,虽然声音很小。她一次又一次地说:“别再想了,别再想了,别再想了。”

只可惜,她现在已经踏上一场寻宝之旅,也许叫自己别再去想已经太迟了。回想一下今天早上发生的那件事,她心里明白,她已经找到最前面的三个线索了。再找出另外几个线索,她就可以拿到奖品了。说不定是根棒棒糖!说不定是瓶饮料,可口可乐,或是皇冠可乐!而且她一定会看到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

我藏了个秘宝要让你去找。今天早上,那个穿着阿曼达睡衣的人就是这么说的……而现在,太阳快要下山了,她也越来越觉得,那个人并不是阿曼达。或者说,阿曼达被附身了。

你快要找到那个“血秘宝”了。

“不过,我会先找到那个好秘宝,对不对?”丽赛喃喃嘀咕道,“再找到另外几个线索,我就可以拿到奖品了。一罐饮料。干脆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好了,拜托。”她笑了起来,而且是大声狂笑。“可是,万一线索是在那团紫色的烟雾里,那怎么可能会是好秘宝呢?我不想进去,我不想到那团紫色的烟雾里面。”

秘宝的线索会不会在她的记忆里?如果是的话,那么过去的二十四个钟头里,她回想到的那些事情当中,就已经有三个线索了:第一,那个脸被她打烂的神经病;第二,斯科特躺在滚烫的地上,丽赛跪在他旁边;第三,看到斯科特从那团阴影中走出来,朝她伸出血淋淋的手,仿佛要把血手当成礼物送给她……而且,他真的就是这个意思。

丽赛,这是秘宝!而且不是普通的秘宝,是血秘宝!

当时他躺在地上对丽赛说,那个“高个子”——那个身上有无数条纹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他了。他说,我看不见它,可是我听得到它好像在吃什么东西。

“我不要想了!我不要再想这些东西了!”她听到自己几乎是在嘶吼,可是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好遥远,仿佛是从一道万丈深渊中传出来。这时候,眼前的世界仿佛突然变得很脆弱,像一层薄薄的冰。不过,也可以说像面镜子,但你却不敢往镜子里多看一眼。

我可以这样把它召唤过来。它很快就会来了。

此刻丽赛坐在宝马的驾驶座上,脑中想到的是,当时她丈夫一直哀求她,叫她拿冰块给他。后来,冰块真的拿来了——那也是个奇迹。丽赛抬起手掩住自己的脸,临场创意一向是斯科特的拿手好戏,丽赛就没这种本事。不过,当埃布尔尼斯大夫问起当年那次意外事件,丽赛倒是发挥了一次小机智。埃布尔尼斯问她,当年纳什维尔那位护士到底是怎么回事,丽赛绞尽脑汁编了个故事,告诉他说,斯科特故意屏住呼吸,眼睛瞪得大大的——换句话说,就是装死。埃布尔尼斯笑得前仰后合,仿佛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事。当时丽赛心想,这人真是无聊。不过,好歹这个瞎编的故事帮她摆脱了这位埃布尔尼斯。她终于离开了绿茵,来到这个地方,把车子停在郊外的路边,往日记忆纠缠不休地围绕着她,仿佛一群野狗围在她脚边疯狂咆哮,拼命冲撞那道紫色的布幕……那令她又爱又恨的紫色布幕。

“老天,我迷路了。”说着,她的手颓然下垂,勉强笑了一下。“我迷失在这片黑漆漆、深不见底的森林里了。”

不对,我还没走进去。那片黑漆漆、深不见底的森林还在前面——那里,树木很茂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香,过去的事情还在上演。永远在上演。那天,你是怎么跟踪他的,还记得吗?那个十月的夜晚,你是怎么冒着风雪跟踪他到森林里的?

当然记得。丽赛沿着他的足迹,跟在后面。丽赛一肚子困惑,脚上穿着笨重的雪靴,拼命想走快一点,想追上那个年轻人。而目前她所面对的状况很像当时,不是吗?唯一的差别是,如果这次她要追踪,那么她必须先找到别的东西。她必须先找到过去的某个东西。

丽赛把变速拍档拉到驾驶位置,瞄了一眼照后镜,看看后面有没有车,然后把宝马猛然调到马路对面,掉头往反方向开。

12

这是个漫长的星期四。五点多左右丽赛走进“帕特超市”,发现今天是老板奈瑞斯·帕特自己看店。他坐在结账柜台后的一张躺椅上,边吃咖喱饭,边看乡村音乐的电视节目。他看到丽赛走进来,赶快把咖喱饭放到旁边,站起来招呼她,他身上那件t恤印着“我爱黑斯克湖镇”几个字。

“麻烦给我一包赛伦淡烟,”丽赛说,“这样吧,给我两包好了。”

帕特先生大半辈子都在看店,大概将近四十年了——一开始是在新泽西州他爸爸开的超商里帮忙,现在自己开了店。多年经验告诉他,如果有滴酒不沾的人忽然跑进来说要买酒,或是痛恨抽烟的人忽然跑进说要买烟,他绝对不会表示任何意见。他只是把手伸到摆满香烟的货架上,把客人要的那个牌子的“毒品”拿下来,放在柜台上,然后随口说句天气真好之类的话。这位兰登太太看到香烟的标价时,好像吓了一跳,不过我们这位老板假装没看到。他之所以看得出来,是因为丽赛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不过他知道这位顾客绝对不是买不起。有些客人为了买这玩意儿,还会狠心花掉给孩子买食品的钱,帕特先生就看过这种客人。

“谢谢你。”她说。

“不客气。欢迎再度光临。”说着,帕特先生又窝回躺椅,继续听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戴洛·华利演唱的《要命,这美好的人生》。

13

刚才丽赛把车停在超商旁边,以免挡到加油机通道车辆的进出——总共有七座加油岛、十四部加油机。她一坐上车,立刻发动引擎,因为她想赶快把车窗降下来。引擎一发动,仪表板上那台xm卫星收音机也跟着同时启动(斯科特爱死了所有的xm频道),开始播放音乐。目前的频道是5—50s,正在播放的音乐正是那首“嘘——隆隆”,只不过不是和弦合唱团的原唱。听到这首曲子,丽赛倒并不觉得意外。这是首翻唱曲,演唱者是个四重唱。斯科特自己帮他们取了个绰号叫“白人四少年”。不过喝醉酒时,他会说他们是“纯种四白鬼”。

她拿起其中一包新买的烟,拆开包装,然后把一根赛伦淡烟塞进嘴里。这是多年来的第一根,距离上次抽烟已经有……上次抽烟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五年前?七年前?这时宝马车上的点烟器弹了起来,于是,她把点烟器凑向烟头,小心翼翼吸了一口。那口烟混杂着淡淡的薄荷味。

那一刹那,她立刻猛咳起来,呛得泪眼模糊。接着她又试着吸了第二口。这次好一点,不过她的头已经开始晕了。到了第三口,她已经完全不咳了,但觉得自己好像快晕倒了。

万一她真的昏过去,脑袋撞到方向盘,车子的喇叭可能会惊天动地狂叫起来,而那位帕特先生就会急急忙忙地冲出来,看看出了什么事。然后,帕特先生就会及时预防一场火灾,免得她这个笨蛋被烧死在车里——万一真的失火了,那她会被困在车里活活烧死,还是会被炸得飞上天?

这个,斯科特一定知道。他什么都知道,就像他很清楚“嘘——隆隆”的黑人原唱是谁——和弦合唱团,就像他知道《最后一场电影》快结束时,那间台球室最后是落在谁手上——是“狮子”山姆。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消失了。斯科特,和弦合唱团,“最后一场电影”,这一切都已经消失了。

她把烟灰弹在那个从来没用过的烟灰缸里。她也忘了纳什维尔那家汽车旅馆叫什么名字。当时她从医院走出来,回那家汽车旅馆(她听到脑中那个斯科特的声音说:“没错,你跑回去了,就像酒鬼总是重回酒瓶的怀抱,就像狗老是跑回去闻它吐出来的东西”)。只不过,当时柜台的接待员并没有给她原来住的那个房间,而是给了她一间后面的房间。

那个房间外面什么都没有,只看得到一道篱笆。当时她感觉仿佛全纳什维尔的狗都跑到那道篱笆外面吠个不停,吠个不停,她忽然想到当年那只“布鲁托”。跟纳什维尔那群狗比起来,“布鲁托”实在太斯文了。房间里有两张床,她随便挑了一张躺下,心里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睡得着。

她每次快睡着时,都会看到那个金毛小子,看到他转动手上的枪,把枪口瞄向斯科特的心脏。她每次快睡着时,都会听到那个金毛小子嘴里嘀咕着: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那一刹那,她就会突然吓醒。不过后来她终于还是睡着了,而且睡着的时间不长不短——大概三四个钟头吧——刚好够她养足体力勉强撑过另一天。

回想起来,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撑过去的。一定是那把银铲子帮她熬过去的。就这么回事。当时她躺在床上,那把银铲子摆在旁边,有时候她会怀疑自己当时是不是反应太慢了,所以才会来不及救斯科特,这时她就会摸摸那把铲子;有时候她会担心斯科特会不会半夜病情恶化,这时她也会摸摸那把铲子。从当时到现在,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再想到这件事。

这时丽赛又把手伸到后座,摸摸那把铲子。接着她用另一只手去拿赛伦淡烟,又点了一根。这时她又回想起一件事。当时,第二天早上,她回医院去看斯科特,当时气温已经越来越高。她走到加护病房区那栋大楼时,看到电梯口挂了个“故障”的牌子,于是她只好爬楼梯到三楼。接着她又想到,她快走到斯科特的病房门口时,又发生了一件事。真是蠢得可以,真的,就是那种令人啼笑皆非……

14

什么样的事情会令人啼笑皆非呢?比如说,我们明明不是有意,却把别人吓个半死。楼梯在加护病房区走廊的尽头,丽赛从楼梯走上来后,沿着走廊朝斯科特的病房走去,这时那个护士正好从三一九号房走出来,手上端着一个托盘。她的眼睛没看前面,而是转头看着病房里面,皱着眉头。

丽赛开口跟那护士打了个招呼(当年,那个护士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三岁,说不定还更年轻),提醒她有人走过来了。其实丽赛并没有很大声,只是轻轻说了声“你好”,可是那个护士却微微尖叫一声,手上的托盘应声掉到地上。没想到咖啡杯和盘子都没破——餐厅里的古董餐具还真是老当益壮——不过,那个装果汁的玻璃杯却摔得粉碎,橙汁洒满了地上的油布地毡,也溅到护士那双洁白无瑕的鞋子上。

她瞄了丽赛一眼,眼睛睁得很大,露出受到惊吓的表情,仿佛立刻就想转身逃走。不过她很快又恢复镇静,然后说了句很典型的话:“噢,不好意思,你吓了我一跳。”接着,她蹲下来,制服的裙摆扯到膝盖上方,露出穿着长筒白袜的腿。她把盘子和咖啡杯放回托盘上,然后开始把地上的玻璃碎片捡起来,动作优雅利落而又小心翼翼。这时丽赛也蹲下来帮忙。

“噢,小姐,这样太麻烦你了。”那个护士说道,南方口音很重。“这完全是我的不对,走路没看前面。”

“没关系。”丽赛说。她的动作比护士还快,捡到的碎片更多。接着她把那些碎片丢进托盘里,然后拿起餐巾把地上的果汁擦干。“这是我丈夫吃早餐用过的托盘,如果不帮点忙,我会有罪恶感。”

就在这时,护士看了她一眼,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不过表情不是很明显——那神情仿佛在说:老天,你竟然是他太太!不过这种神情丽赛早就见怪不怪了。接着护士立刻又低下头看着地上,拼命搜寻,看有没有漏掉的玻璃碎片。

“他应该吃东西了吧?”丽赛笑着问她。

“吃了,小姐,他胃口还不错。他伤得这么重,有这样的胃口算很不错了。他喝了半杯咖啡——医生说他只能喝这么多。另外他还吃了些炒蛋,一点苹果酱,还有一杯橙汁。不过你也看到了,橙汁没喝完。”说着,她端着托盘站起来。“我到护士站去拿条毛巾,把地上的果汁擦干净。”

然后那个年轻护士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忽然笑起来。

“你先生还蛮会变魔术的,对不对?”

那一刹那,丽赛不自主地警觉起来,心里突然想起那句话:静动。静观其变伺机而动。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微微一笑说:“你知道吗,他的花样可多了,好坏都有。说给我听听,他跟你玩的是什么把戏?”说着,她内心深处忽然浮现出很久以前的一幕。当时斯科特送给她第一个“秘宝”。

当时他们还住在克里夫磨坊镇的小公寓里。那天晚上,她半睡半醒地走到浴室,边走边咕哝着说:斯科特,快点。她为什么会那样说呢?是不是因为斯科特不在床上,所以她就以为他在浴室里?

“刚才我到病房里看看他的状况,”护士说,“我发誓,当时床上根本没看到人。我的意思是,点滴的架子还在,上面还吊着点滴袋,可是……我猜,他一定是把针头拔掉了,跑到厕所去。你应该知道,打了麻醉药的病人老是会干些莫名其妙的事。”

丽赛点点头,努力挤出笑容。那笑容意味着:我听别人说过他做过这种事,不过我很乐于再听你说一次。

“所以,我就走到浴室,结果发现里头也没有人。后来,我一转头——”

“就看到他已经在床上了。”丽赛截住她的话头,帮她把那句话说完。她轻声细语,脸上还挂着微笑。“就像那本童书的台词一样:阿布拉卡达布拉!变变变!”她一边说一边心里暗暗想着:然后就是,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

“没错,你怎么会知道?”

“呃……”丽赛还是笑着说,“斯科特会隐身术,他会利用身边的环境把自己藏起来。”

编这种谎话真是愚蠢——只有毫无想象力的人才会编出这种谎话。不过话说回来,这句话并不愚蠢,因为这根本就不是谎话。每次到超市买东西,或是去逛百货公司(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地方,几乎没有人会认出斯科特来),她老是会找不到他的人影。

有一次她们到缅因州立大学图书馆,她花了将近一个半钟头到处找他,后来好不容易在期刊室里找到他了。奇怪的是,她明明已经进去找过两次了。她骂斯科特不该让她等那么久,害得她到处找他,尤其在这种地方丽赛又不方便大声喊他的名字。斯科特却只是耸耸肩,很委屈地说他一直在期刊室里看新出版的诗刊。奇怪的是,她觉得斯科特说的是实话,完全没有夸张。不知道为什么,丽赛好像一直……一直低估了他。

这时候,那个护士忽然露出兴奋的表情对她说:“对了,斯科特就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只是利用床上的棉被把自己藏起来。”护士忽然脸红了。“对了,他要我们叫他斯科特,而且很认真地规定我们一定要这样叫他。兰登太太,希望你不介意。”这个小护士的南方口音真的很重,不过倒不像那个达西米尔让她听了很不舒服。

“当然没关系。他对每个女孩都是这么说的,特别是漂亮的女孩。”

那个护士笑了起来,脸更红了。“他说他有注意到,我从他旁边经过时,停下来仔细看他。他好像说了一句什么‘我本来就比一般白人更白,现在我的血几乎都流光了,一定不会有人比我更白了’。”

丽赛淡淡地笑了笑,忽然觉得胃仿佛扭成了一团。

“当然,再加上白色的床单和他穿的那条白色内裤……”这时那个年轻小护士开始有点觉得不对劲了。她似乎很愿意相信斯科特的话,而且丽赛心里有数,斯科特说话时一定是用他那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凝视着护士,所以护士也就真的相信了。而此刻,那个护士似乎开始感觉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好像有点荒谬。

这时丽赛只好挺身而出,帮她解围。“还有,他就有办法让自己一动也不动。”她嘴上这样说,但心里却想着,斯科特根本就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坐不住的人,就连看书时坐在椅子上也还是动个不停,拼命地咬指甲(有一次丽赛忍不住大骂他一顿,他就没再咬指甲了,只是过没多久又死灰复燃),猛抓自己的手臂,一副毒瘾发作的模样。有时他还会整个人蜷成一团,手上抓着那个五磅重的哑铃,那个哑铃平常都摆在他最喜欢的那张休闲椅下面。他只有做两件事时才会彻底安静下来:第一,熟睡的时候;第二,写稿写得很顺的时候。

此刻那个护士看起来还是有点疑惑,于是丽赛只好继续鬼扯下去。她开始用那种私密的语气跟那护士说话,但那语气听在自己耳朵里真的很假。

“我发誓,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跟家具没什么两样。好几次我从他旁边走过时,根本没发现他坐在那里。”说着,她拉了一下护士的手,“小朋友,我相信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她说的话连她自己都不信,不过那护士对她微微一笑,两人就不再谈斯科特的这件事了。丽赛心想,也许我们就把这件事当成肾结石,撒泡尿排掉了。

“他今天状况好多了,”那个护士说,“温德斯特大夫早上巡房时来过,他说他真的很惊讶。”

丽赛心想,那是一定的。接着,她跟那护士说了一句话。那是很多年前,他们还住在克里夫磨坊镇小公寓时,斯科特说过的一句话。回想当时,她觉得斯科特只是随口说说,但现在她真的相信了。是的,现在她深信不疑。

她跟护士说的是:“兰登家的人受伤都好得很快。”说完,她就走进病房去看她丈夫了。

15

他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头转向一边。他脸色苍白,床单被单也是一片白——他那句话倒是说得一点不假。不过他那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是不可能看不到的。她昨晚坐的那张椅子还摆在原来的地方。于是,她又走到床边坐到那张椅子上。她把书拿出来——雪莉·康伦的《野蛮人》。昨天看到的那页夹着一张从纸板火柴撕下来的纸片。她正要把那张纸片拿掉时,突然注意到斯科特睁开了眼睛,正在看着她。

“亲爱的,今天早上感觉还好吗?”丽赛问他。

有好一会儿,斯科特一句话也没说。他的呼吸声很微弱,不过比起昨天已经好多了。昨天他躺在滚烫的停车场上,哀求丽赛拿冰块给他,昨天他呼吸时发出一种可怕的嘶嘶声。丽赛心想,他真的好多了。这时丽赛有点费力地伸出手,把手盖在她手背上,轻轻捏了一下,嘴角泛起一抹微笑(丽赛心想,他的嘴唇干得吓人,等一下去买个护唇膏来帮他擦一擦)。

“丽赛,”他说,“我的小丽赛。”

说完斯科特又睡着了。他的手还压在丽赛的手背上,不过丽赛倒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反正她用一只手也能翻书。

16

丽赛忽然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坐在那辆宝马的驾驶座上,停在帕特先生商店旁干干净净的停车场上。她立刻转头看看车窗外,看到车子的阴影已经在黑色的柏油地面上拖得好长好长。她低头看看烟灰缸,看到里头的烟屁股,一、二、三,总共三个烟屁股。车子停的地方正对着商店的后半截,那里应该是仓库吧。挡风玻璃正对着一扇小窗口,丽赛看到窗口里有个人正看着她。她还来不及看清楚,那人就走开了。可能是帕特先生的太太吧,要不然就是他那两个十几岁女儿当中的一个。她虽然没看清楚那人是谁,不过却注意到那人的表情。那是种好奇和忧虑的表情。不管是好奇还是忧虑,她心里明白,该离开这地方了。丽赛把车子倒出停车位,心里暗暗庆幸自己还记得把烟屁股丢在车上的烟灰缸里,没有随手往窗外丢,丢在一尘不染的柏油地面上。接着,她转了个弯,朝回家的路疾驶而去。

还记不记得那天在医院里,那个护士说的话?——那就是秘宝的另一个线索。

是吗?没错。

今天早上有“某种东西”也躺在床上。现在,她开始相信那是斯科特。基于某种原因,斯科特要她去找个秘宝,就像他小时候那样。小时候,他住在宾夕法尼亚州乡下,他和哥哥两人曾经有过一段不愉快的阴暗童年。当时,他哥哥保罗就常常藏个秘宝让他玩寻宝游戏。只不过差别在于,保罗总会设计些谜语当线索,引导他去找下一个线索,而斯科特却要把丽赛带到……

“你要把我带回过去,”她小声说道,“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那里有很‘邪’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把我带回过去?”

这是我要你去找的秘宝,是个好秘宝。就藏在那片紫色的东西后面。

“斯科特,我不想到那片紫色的东西后面。”这时车子已经快开到家了。“我他妈真的不想到那片紫色的东西后面去。”

只不过,我好像没有选择余地了。

如果真是这样,如果秘宝的下一个线索真的在过去,如果她必须重回当年那个周末,重回当年的鹿角旅店,重回当年“预度蜜月”的时光,那么,她就必须先去把老妈那个柏木盒找出来。老妈留给她的东西,如今只剩下那个柏木盒了,因为那件……

(非洲毛线衣)

那件阿富汗毛线衣已经不见了。在丽赛心目中,那个柏木盒属于她的小小的“记忆角落”,不像斯科特那样,整间工作室都是他的“记忆角落”。那个柏木盒是她保存纪念品的地方,而里面的纪念品都是……

(“斯科特和丽赛!婚姻初期!”)

他们结婚最初十年的纪念品,有照片、明信片、餐巾、纸板火柴、菜单、杯垫等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东西。她收集这些东西已经多少年了?十年了吗?没有,没那么久,顶多六年,说不定还不到六年。

自从《空虚的恶魔》出版后,他们的生活很快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光只是那次“德国生活实验”,而是一切都变了。结婚后的生活突然变得混乱繁忙,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仿佛希区柯克的“火车上的陌生人”结尾的旋转木马(团团转,团团转)。

自从那本书出版后,她就不再收集小餐巾纸、纸板火柴之类的东西,因为他们会经过的机场、餐厅和饭店实在太多了。不久后,她就什么都不收集了。一打开老妈的柏木盒,你就会闻到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感觉很舒服。可是那个盒子跑到哪里去了?她很确定,一定在屋里某个地方。她下定决心,非找到它不可。

她想,说不定柏木盒就是秘宝的下一个线索。接着,她已经看到她家门口的信箱了,就在车子前面不远处。信箱盖子被人拉下来,有一迭信件用橡皮圈绑着勾在信箱外。丽赛觉得很奇怪,就把车子停在信箱柱子旁边。

斯科特还在世时,每次她回到家,信箱里总是满满的,不过自从斯科特过世后,信箱里的邮件就寥寥无几了,而且信封上的收件人不再是兰登夫妇,而变成了“贵住户启”、“贵先生女士启”,或是“贵屋主启”。事实上,眼前这沓信件看起来薄薄的,只有四封信和一张明信片。

这一带负责送免费邮件的邮差是西蒙斯先生,天气好的时候,他喜欢用一两条橡皮筋把信件绑成一沓,勾在那根还很坚固的寄信指示杆上。不过,今天看起来和平常不太一样,看得出他好像在信箱里塞了个包裹。丽赛瞥了那些信件一眼——只是些账单和广告邮件,还有坎塔塔寄来的明信片。接着,她把手伸进信箱里,摸到一个软软的东西。那个东西毛茸茸的,而且还湿湿的。她吓了一跳,尖叫一声,闪电般地把手缩回来,发现手指上全是血,立刻又开始尖叫。这次,她是真的害怕了。那一刹那,她的第一个念头是,她一定是被什么东西咬到了。某种东西沿着柏木柱子爬进了信箱里。可能是老鼠,甚至可能是更可怕的东西——比如说,得了狂犬病的小动物,像是土拨鼠或者小浣熊。

她立刻抬起手在衣服上猛搓,气喘吁吁,几乎是在呻吟。然后她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把手举到眼前,看看上面被咬了几个伤口,伤口有多深。她心里认定自己一定被咬伤了,这个意念太强烈了,所以有那么一刹那,她仿佛真的看到手指上有伤口。接着,她眼睛眨了几下,立刻回过神来。她看清楚了,原来手指上没有伤口,也没有被咬到的痕迹,只是沾到血。好吧,确实有某种东西在信箱里,某种毛茸茸的、很吓人的东西,不过那东西已经永远没办法再咬人了。

丽赛连忙打开置物箱,那包还没拆封的香烟忽然掉出来。她在里面翻了半天,终于找到那把廉价手电筒。那支手电筒本来放在她从前开的那辆雷克萨斯车上,后来才拿过来摆在宝马上。那辆雷克萨斯她开了四年,蛮不错的车。她之所以卖掉那辆车,只是因为那辆车会让她想起斯科特。从前,斯科特帮那辆车取了个绰号,叫“丽赛的性感宝贝”。真没想到,当一个跟你很亲近的人过世后,再怎么琐碎的小东西也会令你触景伤情。她就像童话里的“豌豆公主”一样,尽管睡觉时铺了二十层床垫,却依然感觉得到最底下的那颗豌豆。此刻,她暗暗祈祷,希望手电筒还有电。

还好,手电筒的确还有电,而且很亮,不会一闪一闪的。丽赛朝旁边挪了一下身子,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把手电筒朝信箱里照进去。她隐隐感觉得到,自己把嘴唇咬得好紧,咬到都会痛了。起初她只看到一团黑黑的东西,而且闪烁着一丝绿绿的光点,仿佛一颗弹珠反射着光芒。此外,凹凸不平的金属底板上看起来湿湿的,那应该就是刚才她手指沾到的血。她的身体又往左挪了一点,紧贴着车门,小心翼翼地把手电筒伸进信箱里。她看到那团黑黑的东西满身是毛,长着耳朵鼻子。在正常的光线下,那个鼻子应该会是粉红色的,这时她已经可以确定那是什么动物的眼睛了。绝对不会错。虽然那只动物已经死了,不过眼睛的形状还是看得出来。信箱里是只死猫。

丽赛大笑起来。那不是正常的笑,不过也不完全是歇斯底里的笑。那种笑似乎带着一种幽默感。一只死猫被人塞在信箱里,这根本就是……根本就是《致命的吸引力》里的情节嘛。这个用不着斯科特提醒,她自己就想得到。这真的不算什么。还记得那部无聊的瑞典电影吧?没有英语配音只有英文字幕,她也有本事看了两次。为什么这么好笑呢?因为丽赛根本没有养猫。

她彻底放松,让自己笑了个够。接着她又点了根赛伦淡烟,把车子开上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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