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她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发现生命特别厚爱她。童年在堤勒苟唸书时大家帮她取了「苹果肌」和「睡美人」的绰号,也自动成为她的形象,有时她脱掉衣服,看见自己的身躯也不禁讚叹。不过光是这样对她来说并不足够,当然不够。

她和丈夫之间的距离越来愈远,彷彿再也看不见他了。

等他这次回来后,她要告诉他不准再离开她,他一定可以找到其他工作。她想要了解他的事情,知道他的工作性质,希望每天早上能在他身边醒来。

嗯,她一定要坚持住。

位于托夫特丘街尾端的精神病院后方曾经是座小型的垃圾场,后来破旧木棉床垫和鏽裂的床架慢慢消失,如今成了一座小绿洲,是视野毫无遮蔽,能直接眺望峡湾与市区的高级住宅区。

她喜欢在这里静静坐着凝望游艇码头与蔚蓝峡湾。

置身在这样的地方,沉浸在浮荡的情绪中,对于生命的意外会变得比较没有招架之力。或许这就是为什幺她会答应那个步下自行车,邀请她喝咖啡的年轻男子。他也住在同一区,有时候两人买东西时遇到会点个头打招呼,现在他就站在那儿。

她看看手錶,两个小时后要去托儿所接儿子,所以还有点时间,去喝杯咖啡也无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傍晚,她像个老太太般坐在摇椅上前后摇晃,手摆在胸前想安抚激烈跳动的心脏。她做了难以理解的事。她究竟怎幺了?就像是被那个亲切的年轻人催眠,坐下来喝咖啡才不过十分钟,她便将手机关机,叙述起自己的故事。而他只是专心聆听。

「米雅(mia),好美的名字。」他说。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自己的名字了,久得感觉有些陌生。她丈夫从来不叫她的名字。

年轻人非常直爽,他问了几个问题,对她的提问也有问必答。他叫作肯尼士(kenneth),是个军人,有双迷人的眼睛。即使可能被其他约莫二十位客人目睹,他的手依旧覆住她的,爱慕之意昭然若揭。他先是轻轻按了按她的手,然后整个握住。

而她没有把手抽走。

之后她急忙冲到托儿所,一路上都感觉到他就在附近。

天色已暗,然而时间与夜色始终无法安定她激烈的脉搏,她不得不一直咬着嘴唇,想办法冷静下来。关掉的手机就躺在茶几上,似乎正用指责的眼神瞪着她。她搁浅在一座看不见未来的岛屿上,没有人能给她忠告,一个也没有,也没有能让她寻求宽恕的人。

未来该怎幺继续走下去?

黎明破晓,她依然心神不宁坐在摇椅上。刚才她发现昨天和肯尼士聊天时,丈夫打了电话过来。萤幕显示三通未接来电,所以她欠他一个解释,而他肯定会再打电话质问她为什幺没接电话,到时不管她的理由多幺有说服力,他都能识破她的谎言。他比她聪明、比她年长,生活经历也比她丰富。他会知道她在说谎。一思及此,她忍不住浑身打颤。

他通常习惯在七点五十七分打电话回来,就在她要带班雅明出门之前。今天她打算改变一下计画,晚点再出门。应该给他机会提问,但不能被他逼得太紧,否则会露出马脚。

然而在她抱起儿子时,茶几上的手机正好响起,但她却本能转过身去,这个动作洩漏了她的心情,那扇通往外界的门始终在伸手可及之处。

「喂,亲爱的!」她语气故作轻快,但是脉搏却鼓跳如雷。

「我打电话找了妳好几次,妳为什幺没有回拨?」

「我正要打给你。」她没多想就脱口而出。糟糕,这话露出了马脚。

「但是妳马上要带班雅明出门了,再一分钟就八点了,我很清楚妳的作息。」

她屏住呼吸,轻轻将儿子放在地上。「他有点不舒服。你也知道,小孩要是流鼻涕,托儿所的人便不希望他过去。我想他发烧了。」她缓缓吸气,然而身体却尖叫着渴求氧气。

「噢,这样啊。」

然后是一阵停顿。她感觉很不舒服。他期待她说什幺吗?难道她忘了什幺事?她凝神静气专注于窗外的世界,将心思放在随风轻摇的庭院门,放在光秃秃的枝桠上和赶着上班的路人身上。

「妳听见我刚说的话吗?我昨天打了好几次电话。」他质问道。

「噢,对。很抱歉,亲爱的,我的手机没电了。我想可能要买个新电池了。」

「我星期二才将两个电池充好电。」

「是啊,真的很奇怪。一般来说,我的电池用得比较久。」

「所以现在妳自己充好电了吗?妳自己搞定了?」

「是啊。你想想看嘛,」她尽力笑得自在,但听起来仍有点做作,「我常看你充电啊。」

「我以为妳不知道充电器放在哪里。」

「我知道。」她的双手抖了起来。他感觉到不对劲了,接下来就会问她在哪儿找到该死的充电器,而她完全没有头绪充电器放在哪里。

思考!用力想!快点!她的脑中快速掠过许多念头。

「我……」她提高声调。「噢,不行,班雅明。不行,不可以!」情急之下她用脚踢了小孩一脚,想让他叫出声来。她看着泪眼汪汪的班雅明,又踢了他一次。

就在她先生开口问:「妳在哪里找到充电器?」班雅明终于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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