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出示金匕首的时候,”他对哈奇说,“我可以通过适当的渠道拿到,如果届时哈桑还活着的话。”
“你认为哈桑会和这件命案有关吗?”哈奇问。
“任何事都可能。”对方简短地回答,“哈奇先生,我想我们该对这个收房租的克莱门茨多了解一些,是他发现女孩尸体的。他可能早就知道房子没人住。这件命案疑点一大堆,不过主要的线索还是在金匕首上。”
“不管怎么说,这个哈桑是个关键人物。”记者固执地说。
“哈奇先生,听我的劝告吧,把注意力放在找出剪报的来源上。你也该去见见罗伊德医生,问他金匕首是不是还在他手上。如果你找到广告的原稿,就交给警方。你根本不用提哈桑这个人。”
当天傍晚,哈奇去拜访罗伊德医生。
“窃贼拿走了金匕首吗?”他问。
“无可奉告。”对方回答。
“金匕首还在你手中吗?”
“还是无可奉告。”
“你交给检察官了吗?”
“无可奉告。”
听到这种回答,哈奇离开时,深信罗伊德医生手中没有金匕首,一定是被窃贼拿走了。无论窃贼是什么人,很可能是由哈桑指使的。洗劫罗伊德医生家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拿回金匕首。
接下来,哈奇去调查剪报上广告的事。这份广告每隔一天出现一次,一共刊出过四次。报社找出广告原稿,交给哈奇。那是一名男子写的,字体粗黑。他把原稿交给警方,并将与广告有关事宜也告诉警方,然后仔细地查找最近年轻女性失踪的资料。他找到六个曾经失踪的女孩,可是她们后来都被找到了,因此他不得不放弃这方面的调查。警方虽然从一开始就假定威尔克斯这个名字是虚构的,但却从未停止寻找他。
第二天早上,哈奇回到报社上班,他已是又累又烦、疲惫万分。可是当采访主任兴奋地告诉他一个好消息时,他的一切不快全都消失了。“他们抓到威尔克斯了,”主编说,“昨晚警方在伍斯特地区抓到了他。地产公司的职员已经确认是他。一小时后会他会被移送到警察局。快去采访。”
“他是什么人?”哈奇问。
“我不知道。听说他并没否认他是威尔克斯,而且坚持威尔克斯是他的本名。他是在一家旅馆里被找到的,当时他登记的名字是查尔斯·温盖特。”
下午版报纸的头条新闻就是抓到谋杀嫌疑犯的消息。不过哈奇和其他记者只能听到由警方发布的、有关威尔克斯的二手消息。警方故弄玄虚,不让记者直接采访威尔克斯。哈奇听完有关消息后,赶紧跑去找思考机器。
“他们抓到威尔克斯了。”他对科学家说,“根据目前所知的资料,他的名字就叫威尔克斯。他被逮捕时,登记的名字是温盖特。他知道全国的警察都在找他。”
“他租房子的事呢?”思考机器问。
“他把经过说得相当直截了当。他说他租了房子让他和他太太住几个月,没有签租约。在他要搬进去的那天,太太刚好生病,一种非常严重、有关神经方面的疾病。因此,他就按照医生的吩咐,把妻子送到古巴去疗养,搬入新家的事就搁置下来了。
“他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时,还不知道妻子病情的严重性。他们在古巴住了两三个星期,现在她仍在那里。在他回到美国的同一天,报纸刊出这件谋杀案,他认为在事件澄清之前最好不要有任何牵涉,因此他躲了起来。”
“他从事什么行业?”思考机器问。
“他是克里夫兰一家大型餐具公司的东部代表,办公地点就设在波士顿。他不久前才被任命这个职位,因此波士顿的职员还不认识他。他一开始工作就经常到处出差。他承认没有对地产公司说他无意在那栋房子长住,是他的疏忽。反正他是按月付租的。”
思考机器沉默下来,蓝眼睛朝上翻,十只纤细的手指指尖相触。哈奇盯着对方的脸,看到纠结不清的皱纹上下翻动,这表示科学家的脑子正在专心工作。
“他认识死去的女孩吗?”
“他说他不认识。他没有见过任何来应征广告的人。”
“他当然会这样讲。”思考机器厉声说,“他见过尸体了吗?”
“他下午要去看尸体。”
“警方知道女孩的身份了吗?”
“我想还没有。”哈奇说。“他们总是自吹自擂说用不了几个钟头,结果一无所获。”
又是一阵沉默,思考机器斜睨着天花板沉思。
“他认识哈桑吗?”末了他问。
“我不知道。”哈奇回答,“除了你我之外,应该没人知道有哈桑这个人,而且我还没见着威尔克斯呢。”
“你能见他吗?”
“我不知道。这就要看警方有多么宽宏大量了。”
“咱们现在就去见他。”思考机器断然地说。
几分钟之后,两人被带入州警局局长的办公室。哈奇为双方互做介绍。局长对这位访客早已久仰大名,可是从未谋面。他好奇地打量对方。
“能否让我见见威尔克斯先生?”思考机器问。
“不,还不行。”对方回答。
“我以为警方的工作是维持正义。”科学家不快地说。
“是这样没错。”局长说,脸红了一下。
“我知道谁拥有那把杀死女孩的金匕首,”科学家郑重地说,“我要知道你们抓到的是不是这个人。”
局长兴奋地站起来,身体向前倾。
“你知道……你知道……”他开口,“是谁?”
“我可以见威尔克斯吗?”思考机器坚持。
“嗯,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也许……”
“现在就要。”思考机器说。
局长按下一个按钮,一会儿之后,一个警员走进来。
“带威尔克斯过来。”局长下令。
警员走出去,几分钟后,带着威尔克斯走入,他之前正在另一个房间接受审讯。囚犯的面色苍白,一举一动都显示出非常紧张的样子。
“威尔克斯先生,你是在什么时候丢失金匕首的?”思考机器问,他将金匕首的照片伸到对方面前。
“我从未见过这把金匕首。”对方仔细地看过照片后说。
“你有没有收到制造一把金匕首的订单?”思考机器问。
“没有。”
“威尔克斯先生,我对这件命案的了解比警方还多。你最好坦白回答我的问话。被这把金匕首谋杀的女孩是谁?”
囚犯脸上仅存的一丝血色全都不见了,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突然,他跌坐在椅子上,双手抱住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啜泣着说。
当天下午,威尔克斯站在被杀女孩的尸体旁边。他注视良久,几乎要昏过去似的向前扑倒,失声痛哭。
“艾丽丝,艾丽丝!”他抽泣着说。
5
在隔壁小房间中,医生给威尔克斯——或称温盖特——注射了一剂兴奋剂,他很快地就苏醒过来,将他所知关于死去的女孩的事坦白讲出来。令警察意外的是,威尔克斯居然将细节都记得很清楚。思考机器坐在一旁,一言不发地听着。
除了一些无关的废话,他的故事简单说来是这样的:
女孩的名叫艾丽丝·戈勒姆,她的父亲一直在克里夫兰钢铁信托公司工作。不久前,她的父亲不幸生了重病,因此,在大学就读最后一年的她不得不休学回家照顾父亲。可没过多久,父亲还是去世了。她的母亲几年前就死了,而她是唯一的孩子。艾丽丝的父亲和威尔克斯相识,因此威尔克斯自她小时候就认识她。女孩现年二十一岁。艾丽丝的父亲去世后,她不得不自力更生,曾在克里夫兰做过老妇人的看护,后来与主人有些矛盾冲突,因此决定到东岸来。她被杀时,到波士顿只有几个星期。
“我只知道这些了。”威尔克斯总结道,“当我看到她的尸体时,自然是大吃一惊。我知道她到波士顿来了。我和我太太到古巴去以前,曾经到她的住处去找她,却发现她已经失踪了。”
“从她失踪到被杀的这段时间里,你完全不知道她的行踪吗?她死的时间距今不超过十四天。”思考机器问。
“不,我对此毫不知情。”威尔克斯回答。
“你知道她和谁有恋爱关系吗?”
“不,我从未听说过。”
“你肯定读过报纸,看过这件命案的相关报道。根据报上对这个女孩的详尽描述,难道你没有联想到死者就是艾丽丝吗?”
“我想过,但只是一闪念而已。从报道上看,每份报纸都一再强调租房子的人就是凶手,这么一来,我不就是头号嫌疑犯吗?坦白说,我吓坏了,于是用另一个名字隐藏我的身份。这当然是愚不可及,可是我也没有其他路可走。”
“你最后一次见到戈勒姆小姐是在什么时候?”
“七个月前在克里夫兰。”
“好了。”思考机器站起来,好像准备要离开的样子。
“等一下,你还没把知道的事告诉我呢!”局长问。
“明天早上我会再来,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事,以及我是如何知道的。”科学家回答。
“谁是金匕首的原主?”局长再问。
“你指的是那把从罗伊德医生家中偷走的金匕首吗?”思考机器问,他口气中有股讽刺的意味。
“谁——如何……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哈奇先生,走吧。”思考机器突然说,“明天见,局长。”
走出警察局,思考机器径直朝斯科利广场的地铁站走去。
“现在去哪里?”哈奇问。
“去剑桥的房子。”思考机器说,“我要再仔细地看一下。我觉得上次好像忽略了一些东西。”
“你觉得是威尔克斯杀了戈勒姆小姐吗?”哈奇问。
“我不知道。”
“或者你现在认为是哈桑干的?”
“我不知道。”
哈奇无法再问下去了,在到达剑桥的房子之前,两人都沉默无语。这一次,思考机器同样从地下室一直查到阁楼,只不过更仔细些。尤其是在地下室中。每一块地板他都没有忽略。有一次,他捡起一小片黑色的碎布细心检查。后来,他双手双膝一起着地,研究屋角一块有软土的地方。哈奇好奇地看着。
“看到这东西了吗?”思考机器问。
不等对方回答,思考机器站起身来,两人一起走到楼上发现尸体的房间去。科学家不客气地从床的木架上切下一小片木头,拿到记者面前。
“看起来像是什么材料?”他问。
“红木。”哈奇回答。
“好,很好。哈奇先生,你现在到波士顿去,去找威拉德·克莱门茨——地产公司的那个年轻的收租人。不要怕向他问问题,坦率直接地问他认不认识窃贼。这将是个有趣的试验。找出所有与他有关的事,晚上八点在我家见面。我在此地还有一些工作。”
“老天,难道是他干的?”哈奇问。
“我不知道。”又是同样的回答,“如果能弄清楚他到底知道些什么,倒是件有趣的事。”
如果哈奇不是早已习惯了思考机器奇怪的办案方式,他一定会被这些指示弄得晕头转向。现在,他只在自己心中琢磨克莱门茨与这宗命案可能的关联。暂时抛开克莱门茨不管,他倒是可以看出两个人与本案有关:威尔克斯,认识死去的女孩;哈桑,拥有凶器金匕首。
哈奇离开后,思考机器独自做了一些足以令其他人看了会摸不着头脑的事。从后门开始,他小心地检查后院的地面,甚至弯下腰去细看地面的青草。慢慢地半蹲着往外走,直到碰到一个木篱笆为止。他摇一摇篱笆,这显然是个新做的篱笆,可是有一大片木板已经松动了。篱笆外面是一条小巷。他跨过篱笆来到最近的邻居家,询问有无陌生人在隔壁的院子里走动。回答是从未见过。然后他问怎么去最近的警察局。
“最近有什么入室盗窃的案子吗?”在警察局自我介绍之后,他开口问。
“有三四件。为什么问?”
“有没有发生在已经装修好,而屋主没住在里面的案子?”
“有,埃塞克斯庄园就是这种情形,离此约四个街区。”
“什么东西被盗了?”
“还不清楚。屋主现在在欧洲,我们无法知道到底什么东西被盗。不过,我们倒是抓到了那群窃贼。”
“那些人叫什么名字?请告诉我。”
“一个叫做雷迪·布莱克,另一个人叫约翰逊。”
“他们在什么地方被抓到的?”
“就在房子里。他们开了一辆运货车停在外面,正想将一张很重的红木餐桌搬出去。”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一周之前。他们被判了三年徒刑。”
“还有其他类似的案子吗?”
“没有了。”
“谢谢你。”思考机器离开警察局。
当天晚上,哈奇来到思考机器家中时,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封电报。
“你见到克莱门茨了吗?”思考机器问。
“见到了,”哈奇微笑地说,“他想和我打架。”
思考机器打开电报,递给记者。
“你可能有兴趣看到这个。”他说。
哈奇读着电文:
阿里·哈桑今早自杀身亡。
“这么说他认罪了。”记者说。
6
第二天早上,在州警局局长的办公室中,局长、思考机器、查尔斯·威尔克斯、费伊探员、威拉德·克莱门茨以及记者哈钦森·哈奇六人聚在一起。克莱门茨对自己被警方传唤大吃一惊,开始时表现出愤慨的样子,后来逐渐冷静下来,看起来反而畏畏缩缩的。
每个人,包括局长在内,都在等待思考机器开口。哈奇仍然深信土耳其人哈桑是凶手,看到克莱门茨也在场,则露出诧异的表情。
费伊探员冷静地坐在一旁,叼着雪茄,脸上显现出戏谑的神情,他可以感觉到这个矮小科学家的黄发大脑袋里,委实有不可思议的能量。
“克莱门茨先生。”思考机器开口说。年轻人听到自己的名字,吓了一跳。“我不相信你杀了戈勒姆小姐。也许,警方能控诉你的罪名只有盗窃罪,或者合谋盗窃罪。你的朋友,雷迪·布莱克和他的手下约翰逊已经供认了一部分经过,你愿意将余下的部分补足吗?”
“供认什么?你在讲什么鬼话?”年轻人大声问。
“那就算了。”思考机器不耐烦地说,他转头面对局长,“在这起命案中,幸运之神不止一次地帮了我们的忙,尤其是抓到威尔克斯先生这件事,我该恭喜局长你领导有方,才能抓到他。”
局长郑重地欠身致意。
“但他不是凶手。”思考机器继续说,“我利用电报联络,查出他说的事都是真的。这些就是我收到的电报,你可以亲自复查一遍。此外,真正的凶手已经被你抓到了,就关在查尔斯顿监狱里。凶手是雷迪·布莱克或约翰逊两人中的一个。”
这两个名字第二次被提出时,室内每个人都扭过头去看克莱门茨。他突然脸色大变,全身颤抖起来,面色几乎和威尔克斯一样苍白。
“证据,证据。”局长大声说。
“重复讲述威尔克斯先生的故事是在浪费时间,”思考机器继续说,“还有什么该考虑到的呢?让我们从金匕首开始讲起吧。
“我一见到那把金匕首,就知道是一把非同小可的武器,价值必定有上万元。在刀柄上我看到刻有象征着土耳其的新月形图案,以及其他成打有关土耳其帝国的不同标志,大多数是与宗教有关的,因此我就打电话问问有谁知道土耳其的相关习俗。有人告诉我,博伊尔斯顿街有一家卖东方物品的商店,店主是个土耳其人。
“我向店主详述了金匕首的外形特征。他是个学识渊博的人,熟知自己国家的历史和习俗。他说这把金匕首的确是同我所认为的一样,是由皇族或君王赐给忠心部下的礼物。我问他是否知道谁在美国拥有这样一把金匕首。他说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在波士顿有位土耳其绅士,曾经为他的主人立下大功,有可能被赐予这种贵重的物品作为奖赏。这位绅士是谁?就是阿里·哈桑先生。
“哈桑先生住在日耳曼旅馆,我写了一封信给他,他来拜访我,很快便指出照片上的金匕首是他的东西。我们知道照片上的金匕首正是杀死女孩的凶器。
“令我惊讶的是,他一方面说金匕首属于他,另一方面也说金匕首是件圣物,不能让异教徒看到。当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问他万一丢失这把金匕首,下场会怎样?他说他会自杀。这是个关键点。当时他说了谎话,金匕首并不在他手中。如果任何人知道他遗失了金匕首,他只有死路一条。既然他无法复制一把同样的金匕首,为了拯救自己的性命,他只好说谎。”
“如果这个人承认他的确拥有这把金匕首,”局长插嘴说,“我会立刻逮捕他。”
“有两个理由你无法逮捕他,”思考机器安详地说,“第一,哈桑先生是土耳其大使的秘书,拥有外交豁免权;第二,他已经死了。”
其他人都被这个消息震住了。
“死了?”局长大声说,“怎么死的?”
“服毒自杀。”科学家简单地说,“总之,我找出金匕首的原主人是谁,我也发现当女孩的尸体被找到时,哈桑到波士顿只有五天而已。法医判断女孩已经死了七到十天了。因此,戈勒姆小姐显然不是哈桑杀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他是如何遗失金匕首的。他当然不会送给他人。失窃吗?有可能。哈桑先生上一次到波士顿来是在两年前,但是窃贼在全国各地都有,因此这把金匕首很可能是从前某个时候,在华盛顿特区被雷迪·布莱克和同党偷走的。而且为了某种原因,将它留下来而没有卖掉。要知道,即便是对专门买卖赃物的人来说,四克拉的纯色钻石也是非常难以脱手的。同时,哈桑先生也不敢将金匕首失窃之事向警方报告。布莱克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事。他把金匕首藏在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自己身边。”
思考机器靠回椅背,斜眼朝上瞪着天花板,室内其他人则身体前倾,专心听着。思考机器继续说:“哈桑先生从报道中得知那把金匕首暂时由法医罗伊德保管,因此指使他的手下闯入罗伊德医生的住宅,取走金匕首,然后他立刻乘车回到华盛顿特区。我发了电报将前后经过告诉了哈桑先生的上司,用意当然不是要逼他走上绝路,而是希望在必要时能将金匕首当作呈堂证物。没想到他会因此服毒自杀。他很可能是因为遗失金匕首的消息被公开而羞愧自尽;不过也可能是他的上司认为他有辱国体,而命令他自杀。这个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思考机器突然转身面对克莱门茨。
“你身为亨利·霍姆斯房地产公司剑桥地区的收租人,很容易便能掌握该地区什么地方有富裕家庭,而且也清楚哪一家人外出不在家,当然更清楚哪一家是窃贼下手的合适对象。你在当地走动时,很可能早就看到威尔克斯先生租的房子没人入住。不过也可能是在公司通知你去收租才知道房子已经出租。
“你前去收取租金,发现前门上锁,窗帘低垂。你应该认为这栋房子的租户还没住进来。你也可能大叫几声,看看有没有人应答。但在正常情况下,你绝对不会走到楼上去做进一步检查,除非有人叫你这么做。你进入了楼上最里面的小卧室,而且这间小卧室的门还是上了锁的。你打破门进去。你为什么一定要进入那间屋子?为什么非要破门而入?
“让我们来思考一下。假设你是一个盗窃集团中最重要的一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你有一副绅士模样,可以四处巡查,而不会引起他人注意。再假设这栋房子事实上是这个盗窃集团收藏赃物的地方。当这个可怜的女孩,前来应征威尔克斯先生的雇人广告,看到前门上锁,她大概认为这栋房子应该有人住,所以她绕到后门,希望能找到什么人。
“如果她刚好碰上这个盗窃团伙正在附近活动,他们很可能认为这个女孩是警方派来的眼线,而要把她除掉。
“何不先将女孩关起来呢?这栋房子离最近的邻居有四百英尺远,离大马路也有三四十英尺,房子是由厚厚的砖墙建造的,即便她大声呼喊也没人能听到。
“现在,这个女孩被一个拥有金匕首的盗窃集团囚禁起来了。当时女孩还没有被杀,谋杀是之后的事。他们很可能从赃物中找出床和被单供女孩睡觉使用。而你,克莱门茨,知道女孩被囚禁在楼上的小卧室中,因此你才会走到那个房间去。我不能肯定你是否牵涉到杀人事件中,当你发现不幸的女孩已经死掉时,似乎是吓坏了,甚至有些愤怒。有可能是盗窃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已经将赃物移走、卖掉,没有分给你应得的一份。我说得对吗?”
克莱门茨用呆滞的目光望着思考机器,突然双手抱头,痛哭起来。这就和认罪没两样了。
“你怎么知道这件命案和盗窃有关呢?”局长问。
“我到那栋房子去检查了两次。第一次不太彻底。我查了每一个水龙头,看看有没有清洗血迹的痕迹。杀死戈勒姆小姐的人,在清洗沾血的手时,有可能将指纹留在什么地方。我没找到。这个凶手是个非常小心的家伙。
“第二次检查时,我特别留意检查地下室。我找到一些痕迹。在地下室靠墙的泥土上有个新鲜的压痕,一看就知道有座大钢琴曾在那里靠墙立着。一般人不会将钢琴放在潮湿的地下室,如果有,当然是作为赃物藏在那里。楼上小卧室中的床不是新的,但却是红木的。人们搬家时,不会将用红木制成的好床丢掉,所以那也是赃物。从后门到屋后的篱笆之间并没有铺设路径,可是在屋后的草地上可以看到一条直线的痕迹,表示经常有人在此走动。这条直线从后门通往篱笆上的某一片木板,当我摇动时,这片木板一下就倒了下来。即使在夜间,窃贼通常也尽可能不从前门出入。因此他们可以相当容易且不会引人注意地将大件赃物,比方说钢琴或床,从屋后的巷子运入,拆开活动的篱笆木板,再搬入屋里藏好。
“窃贼们通常不会从有人住的房子里窃取大件物品,如钢琴和红木床等。当地警方告诉我,雷迪·布莱克等一伙人经常从没人住的大宅中偷家具等物品。这下所有的一切都联系在一起了。”
“假设你说的都是真的,”局长插口问,“你怎么解释杀死戈勒姆小姐的人把金匕首留在现场?如果这人如你所说是窃贼中的一个,他岂不是最不会将这么值钱的东西留下的人吗?”
“所有的凶手在犯案之后,都会有一段时间头脑空白。”思考机器说,“他们害怕、恐惧、思维混乱,所以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可能是当女孩向后倒下遮住金匕首时,他的同党刚好在房子里的其他地方弄出很大声响,凶手吓了一跳,掉头就跑,跑出小房间后怕被其他人看到里面的尸体,就顺便将房门锁上。我不敢说事情发展完全如我所说的,不过可能性应该相当高才对。这家伙也有可能想回来取走金匕首,不巧来此之前被逮捕了,就像布莱克和约翰逊的情形一样。我想整个案情就是这样。”
“威尔克斯先生去看房子时,为什么他没看到赃物?”局长问。
“因为那些赃物都藏在地下室里。威尔克斯先生,你去过地下室吗?”
“没有,没有。”威尔克斯回答。
“而且,女孩当时也还没到那里去。”思考机器补充说,“她是在威尔克斯先生租了房子之后,才到那儿去应征的。”
哈钦森·哈奇一直兴致勃勃地听着,现在提出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问威尔克斯先生是否见过这把金匕首,或者见过订制这种刀的订单?”
“这把匕首的刀身是美国制的,”科学家回答,“原来的刀身已经断了,凑巧的是,刀身是威尔克斯先生的餐具公司做的,因此他有可能见过这把金匕首。”
好一阵,大家都默不作声。局长和费伊探员取下口中的半截雪茄,互望了一眼。费伊探员摇摇头,表示没有疑问。末了,局长问思考机器:“如果照你所说的,布莱克或约翰逊两人之一杀死了戈勒姆小姐,你有证据吗?他们可能会否认犯下谋杀罪。毕竟到现在为止,这些都只是推断,我们需要证据。”
“简单得很。这两人在查尔斯顿监狱中关在同一间囚室吗?”
“应该不会。同一犯罪集团的人不会关在同一地方。”
“既然如此,”思考机器说,“让典狱长分别到两人的囚室去,对犯人说他的另一个同党指控他杀了女孩。”
结果约翰逊认罪了。
注释:
伊斯兰教国家中,政教合一的统治者称为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