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吃完早饭后我就有睡意,只怪晚上没有睡好早上按时起床,这种状态一直延续个把月时间。
每年7月下旬到8月上旬,是鄂南最炎热的季节,白天气温在41度左右徘徊,低于38c的日子很少,除非台风来打搅。工作队房子由于顶层没有盖瓦,室内又没有隔热层,水泥天花板在阳光下暴晒14个小时,整幢房子就像一个大蒸笼。
空调不顶用,吹出的是热风,到深夜3点才有凉意。
天亮即醒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已形成生物钟。尽管没有睡足,但是绝对不会赖床,沿富水湖跑上一段路程,然后爬山,再在农户家屋顶走八卦步。出了一身汗后回家吃早餐,又出一身汗,擦干后搬出一把椅子坐在门边,任湖风吹拂,很是惬意。
不一会便有睡意,迷迷糊糊之中听到有人喊我,是骆河生支书、三组组长方祥生和四组组民朱美利。
方祥生说,三组组民朱贝卫在山头市遭遇车祸身亡。他是家中长子也是独子,上有老下有小。车祸已经发生12天,朱家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
他指着朱美利说,这是朱贝卫的叔叔,具体情况让他给你讲。
朱美利说,他大哥即朱贝卫的父亲朱美学已从长银滩赶到山头市,同时朱贝卫的妻子赵群从福建南平赶往山头市,他的侄女即朱贝卫的小妹朱玉凤从杭州飞到山头市,然而到医院没有见到亲人最后一面,朱贝卫抢救无效死亡。据传回来的消息,肇事司机是个20岁的年轻仔,农村人,家里很穷,属于那种“杀我无血,剐我无皮;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队伍。肇事车辆属于报废、无主、无车牌黑车。现在还不知道肇事车辆与肇事司机之间的关系,如果是肇事司机偷来的或者是借来的还好办,还可以找到车主,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的,那就是倒了八辈子大霉。这样的人命案,总不能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来打发受害者家属。人命关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侄儿不能白死,得有个说法。可是山头市陇湖区交警说没有办法,叫他们朱家到法院起诉。现在怎么办。
我问他去了法院没有。
朱美利说不知道,听大哥说山头市那边好像在踢皮球,在敷衍外乡人。他哥哥、侄女及侄媳妇人生地不熟,身上带的钱用完了,家中寄去的钱也快用完了,现在没有钱接济,他们朱家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没有办法,这才来找工作队。
我安慰他不要急,先把情况说清楚,我来想办法。
然而他说不清楚,不是这不知道就是那不知道。我说有交警事故鉴定结论吗?
他说没有。
我说肯定有,请他马上打电话问他哥要。
电话打通,有。
我说拍个照片发过来。
好在朱贝卫的爱人赵群会使用现代通信工具,只一会工夫,我手机上收到信息。
不叫鉴定结论,叫事故认定书。文件头全称是:山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陇湖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文号:山公交认字第2016070033号,发文时间:2016年7月29日。
我认真浏览一遍,认定书简单明了,不是朱美利所说的黑了天,而是索赔有希望。在这起事故中,肇事司机负全责,肇事车辆也不是黑车,也不是报废车,而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并且有牌照有户主,还是外籍小轿车。
外籍车意味着财富。在我们都宁,黑牌照的车是外籍车,一般都是外资企业老总座驾。说明这台车有来头,车主大小是个老板,并且还是个外资老板。既然肇事司机是个穷小子,那么肇事车主可以弥补这个不足。
我再问朱美利,事故前朱贝卫是在上班的途中还是在办私事。
他说不清楚,反问我这与车祸有什么联系。现在他们朱家草木皆兵,生怕说错话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我说有关系,如果是上班途中,那么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付,并且不影响交通事故赔付金额,也就是说可以得到双倍赔付。
原来如此,他马上打电话问侄媳妇赵群。然而得到的回答不是在上班途中,而是去找工作的途中。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朱贝卫与远在福建的妻子保持热线联系。
也就是说朱贝卫没有找到工作,不是在职员工。在职与不在职是两个概念。
本来朱贝卫有工作,夫妻俩在外打工。由于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没有达到理想水平,想换一个地方、换一个岗位,于是想到去发达地区山头市发展。夫妻俩商量好,由朱贝卫打前站,等找好工作后再通知爱人过来。为了节约开支,他骑上爱人刚买不久的新摩托车,一路南行,行程900多千米,一路平安无事,没有想到在山头市的第二天就出事。真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
人死不能复生,现在朱家最大的心愿是尽快拿回赔偿、尽快安葬亲人。然而山头市方面的态度让他们担忧,总感觉是在踢皮球,更怕不能按章办事。
朱美利问我有没有办法让山头市方面秉公执法、按章办事。
我说有,请律师出山。
朱美利说没有钱。
我说不要钱。
他以为是工作队出钱。
我说工作队不出钱,律师也不收一分钱。
他疑惑地望着我,有这样的好事?
我说这样的律师在县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他问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我说最好去镇政府开个证明。
骆河生支书说带他一起去。
有骆河生支书出面当然更好。我说如果这步棋走不通,再来找我。
朱美利连声说感谢。
他们一行到了镇政府,正好碰到程刚毅镇长。骆河生支书说明来意。
程刚毅镇长说人命关天,市工作队都在过问此事,镇政府不能不管。他马上打电话叫大场镇司法所所长到镇政府来,责令他带上朱美利一行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手续,并带一名律师同赴山头市。
还嫌不够,程刚毅镇长还与南山县山头市商会熟人联系,请他们出面做好协调、接待工作。
二
我与朱贝卫不熟,他一直在外打工,回家的日子不多。
由于他父母不是贫困户,所以没有他家档案。事后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身体健康,在家以养鱼、种橘为业。他在家排行老大,30岁。手下还有两个妹妹,都已出嫁。特别是小妹朱玉凤日子过得不错,在杭州买房定居。他的妻子赵群,25岁,四川人。两人育有两个儿子,大的4岁,小的不到1岁。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却毁在一个醉汉的车轮下。
2016年7月22日5时15分,朱贝卫骑着妻子的c×××××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在应聘的道路上。由于天刚亮,街上的行人和道路上的车辆屈指可数。朱贝卫前方是一台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再前方是一辆小轿车。当小轿车行驶到长江路中国人民银行山头市分行路段时,突然右驶,撞上后边同向行驶的那台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小车顿时失控,带着无号牌摩托车就地掉头。朱贝卫来不及刹车,被失控掉头的小车腹部碰撞、挤压,人和摩托车倒地。一时金属碰撞声、地面与金属的摩擦声以及地面与金属、金属与金属之间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让路人纷纷躲避。失控小车继续横冲直撞,直到撞到路边路灯才停住。
司机下车后看着满地的残片和两个倒在地上呻吟的伤者,没有想到救人,而是想到逃跑。逃跑之前他拿出起子和扳手,拆除d×××××号牌,然后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路人打电话报警。
朱贝卫和那位无号牌摩托车司机被送往山头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抢救。医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挽回了那位无号牌摩托车司机生命,朱贝卫却医治无效,于当天17时左右死亡。
肇事司机陈某民在公安机关侦查压力下,三天后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根据肇事司机陈某民交代,他20岁。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是饮酒后驾驶,驾驶的d×××××已达到报废标准,且检测为制动不合格车辆。
真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这种情况不出事才怪。
同时查明了陈某民不是车主,车主为山头市陇湖工业园谢某彬。
现在交警要搞清楚的问题是,陈某民是通过什么渠道弄到这台小车,是盗窃还是租借?
他说是购买,花了3000元从熟人手上购买。这个熟人是同乡王某鹏。
交警要他出示购买手续。他说没有,是现金交易,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立即传讯王某鹏。
王某鹏,男,时年26岁。
王某鹏很快承认是他所为。
问题又来了,王某鹏也不是车主,他怎么能卖别人的车?
他说是帮一个朋友卖车。
朋友叫陈某杰。
传讯陈某杰。
陈某杰是山头市一家车行老板。到案后不承认与王某鹏是朋友,也没有委托他卖车。
一个说委托了,一个说没有委托,王某鹏拿不出证据,证据链断裂。
传讯车主谢某彬到案。
然而他是香港人,不知道人在什么地方。
调查到此结束。
到了下结论的时候。山头市陇湖区交警大队认为,陈某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认定陈某民负有事故全部责任。
陇湖区检察院收到交警认定书后,决定对陈某民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就在这时,南山县两名律师到达山头市。与家属接上头后,他俩立即赶到陇湖区交警大队了解情况。陇湖交警认为,他们所做的工作已经完结,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之前他们也与肇事司机及家属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后果的严重性,积极主动理赔,争取受害者家属谅解。也许是肇事司机家境不好,也许是有“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错误想法,肇事司机父亲拿出1万元后再也不肯出钱。交警没有办法,协商工作只能做到这一步,至于赔不赔,赔多少,那是法院的事,陇湖交警建议两位律师去找法院了解情况。
三
朱美利再次找到我,说家乡律师在山头市进不了陇湖区法院的大门,他大哥、侄女和侄媳妇在山头市干着急。山头市消费水平比南山高,每天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就是一大笔,朱贝卫的尸体停放在太平间每天要收停尸费,长此下去他们耗不起,希望能快办快结,早日把朱贝卫的遗体带回家。
这种心情我能理解。律师进不了法院的大门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也许是他们欺生,那么就请熟人出面,这个熟人就是工会组织。
我想通过工会职工维权这个渠道,联系上陇湖区总工会,请他们出面过问此案,也许效果要好一些。还有一个办法,他法院的大门不是难进吗,让记者去敲开他们的大门。记者是无冕之王,每个单位都有义务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谅他们不敢阻拦记者。
主意已定,立即实施。
电话联系上市总工会分管职工维权的副主席陈先汉,我请他与南山县总工会协商,由南山县总工会出面,联系上山头市陇湖区总工会,请陇湖区总工会帮忙,共同做好法院的工作。
陈主席说好,立即与南山县总工会联系。
不一会,南山县总工会朱主席打来电话,问了一些情况后表示全力支持。
稍后我与都市报徐记者联系,请求媒体支援。
她说这是记者的职责,很乐意此行,不过出远门特别是出省,必须请示领导。
我问她领导是谁,她说是李总。我们是熟人,相信他会答应。
过了一会,都市报李总与我通上电话,问清情况后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说要全力支持。
像这种情况报社一般会提出差旅费要求。
两路队伍做好出发准备,只等我的通知。
朱美利再次来到工作队,他说正规的渠道先缓一缓,他们朱家要学社会上通常的做法、也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就是组织亲友团上访。
我说来去花销太大,并且路途遥远不安全,还影响社会稳定,最好先用我的办法试试。
他说来不及了,昨晚已经出发,一共20多人,租了一辆中巴车,现在正在去山头市的路上。
我问谁出的主意。
他犹豫一阵,说是被逼的。
我知道他不肯说出这个幕后“高人”。
他说如果按正常程序、正规渠道办事,那么他们等不起,也没有这个精力、财力、人力、物力耗在这上面。农村有入土为安的习俗,朱贝卫的遗体一天不拉回长银滩下葬,他们整个家族一天都不会安宁。时间越长,他们朱家越被动,甚至精神会崩溃。目前朱家没有一点积蓄,下一步住院费、停尸费、火化费、安葬费都要钱,要是等判决结果出来,等拿到钱再来办后事,不知是何年何月,还有可能拿到的判决书是一纸空文。按照肇事司机本人及其家庭收入情况来看,不能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很大。如其干等,没有希望的等,倒不如主动出击,到山头市政府上访,请市政府先拿出一笔钱来安葬死者。只有死者安葬了,活着的人才踏实,整个家族才能平静。这样以后的事可以等,可以以后再说。
不能说想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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