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胡同罪恶回忆1

年轻的小林,遇到了属于自己警察生涯的“那一起”了。小林如此,看似玩世不恭的老冉也有属于他自己的“那一起”。

1988年,有个粗心大意的父亲,把七岁的儿子交给看上去和蔼的邻居家老头照看,自个儿出门钓鱼。谁料到这老头先把男孩捆起来揍了一顿,喝了白酒后竟然侵犯了男孩,最后将男孩吊死了。老头半聋半瞎的老婆始终在旁边织毛线,平静如常。

男孩的父亲回家后,敲邻居房门,没人应答,报警叫来了冉曦——当时的小冉。小冉踹开老头家的门,眼前的一幕让他终生难忘——煤炉上方飘散出略显黄色的气体,男孩尸体被吊在烟雾中,屋子里安静到诡异。

按照半瞎老太太的说法,男孩在临死前苦苦哀求,但老头对求饶置若罔闻,最后吊死了男孩。杀害男孩的老头自此消失无踪,冉曦一直怀疑他跳河自杀了。

这一年,冉曦自己的儿子刚刚十一岁。从那时候开始,冉曦魔怔了,时常沿着河道来回溜达,好几年都改不了这毛病。

“我就想问问那老头子,到底为什么?”

小冉变成老冉,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等到答案。

冉曦也在漫长的等待中变了,酒精成了老冉精神的依赖。有一天,老冉带家人和哥们儿吃饭,喝高了,嘴上没把门,讲了个小学老师撩女人裙子看的“逸事”。结果儿子第二天在学校有样学样,撩了数学老师的裙子,当父亲的被班主任约谈。面对儿子,他一个字也没说,拉上两箱水果到老师家赔礼道歉。

现在的老冉似乎已经对胡同杀手“脱敏”了。女孩刘珂被害已经个把月了,老冉睡醒就翻翻“四知”笔记本(知晓家庭、个人、前科、现实表现等情况),再抄下几个名字,骑自行车载林文科出门取证。胡同走访了一条又一条,案卷查看了一遍又一遍,可两人离案件的核心似乎越来越远。

开了春,林文科终于在如海的卷宗里找到一点亮光。

两年前,附近辖区破获了一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的案件。作案人孟晓星,三十九岁,下岗工人。打开卷宗,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公告,上面盖着公检法三院的大红章,此人名字上被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作案人罪大恶极,民愤极大,抓捕四个多月就被枪决了。

孟晓星是通过报纸上《手拉手》栏目,找到那些对外出租或合租平房的女子,用公共电话约好见面时间,再潜入对方家中强奸、抢劫,在**掐死对方。短短六个多月,孟晓星一连作案八起。

失手的那一次,对方是个体格壮健的护士。孟晓星掐了半天,一直到对方两眼紧闭,大小便失禁,臭味让他失去了**的打算。他拿起毛巾擦了擦手,盖在对方脸上,转身走了,却没想到护士晕了一会儿又醒了过来。

民警带着护士到电话亭旁边蹲守半个多月。一天中午,护士捂着脸蹲到警车底下,一边哭一边说“就是他,就是他”。正在拨打电话,准备再次作案的孟晓星被当场抓获。

其中一起1993年年初的室外杀人案也算在了孟晓星头上:一个二十三岁的歌厅小姐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人杀害,随身的挎包却完好无损。但是这起案件的侵害手法和其他七起完全不同。

小林很是疑惑,这起案件的事发地点,距离自己手头的刘珂案,直线路程不超过三公里,骑自行车十几分钟就能抵达,走路最多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刘珂案背后的真凶与1993年室外杀人案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小林始终相信一句话:一件事儿如果只发生一次,那不一定会出现第二次;但假如发生两次,就一定会有第三次。

他拿着卷宗找到所长、政委,告诉他们,这片胡同里一定潜藏着一个伺机而动的杀手。

大多数犯下多起命案的杀人犯都可以归结于连环抢劫犯,或者连环强暴犯。杀人仅仅是一种灭证手段。但这个杀手不一样,他不见得为外地人,也不一定有前科,甚至不是一个传统的杀人犯。他不仅对女性下体有异乎寻常的兴趣,杀人似乎也是他的乐趣之一。为了满足内心变态的欲望,他会不断杀人。

“他一定还会再出手的。”小林十分笃定。

两位领导在会议室认真听完小林的汇报,鼓励过后,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谁也不愿意相信,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街坊里有这种人存在。

那天晚上苦苦翻阅卷宗后身心俱疲的小林带着手枪回了家。所谓的家,就是单身宿舍,一间屋,上下铺四张床。各种现场和被害人的照片在他脑海里搅成一团,他迷迷糊糊睡着了。

午夜时分,他满身大汗地在上铺清醒过来,满嘴发苦,浑身僵硬。他感觉那个人就在屋里,不禁从枕头下拿出了手枪,捂在胸口,感受金属的坚硬、冰冷。

过了很久小林才彻底清醒,他拿起手枪走到窗边,望向熟睡的城市、不设防的胡同。他用手枪轻轻擦过玻璃,希望夜晚尽快结束。

这片胡同有两千多户,六千七百多人,前科人员七十三个。

林文科查阅了失踪人口的卷宗。南城地区走失人口并不多,其中妇女和儿童更少,多数掺杂着私奔、和父母吵架、逃避家庭等私事。他挨家挨户找到失踪者的家属进行调查。为了让对方加强配合,小林还有意无意散播出消息:“这些失踪的女孩很可能遇害了,只是尸体还没找到。”

当时林文科还是小林,他没想到这样做会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内掀起多大的波澜。恐怖,可以最大程度强化一个群体的想象力。随后胡同里居然流传出这样一个阴谋论:为了方便拆迁工作尽快开展,黑社会故意弄死几个女孩逼迫拆迁户离开,而公安局包庇了凶手。

此时,正值本市老城区改造方案出台,涉及十万居民,案发的胡同区域也在其中。有些年轻人盼望搬出乱哄哄的大杂院,住进城市远郊的现代公寓;但有些人不愿被放逐,离开“接地气”的生活。谣言越传越广。

房地产商与拆迁户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而那个南城的“著名人物”——小二黑,也参与了拆迁。老百姓把小二黑那些人看守大街和限时搬迁的公告联系在一起。

1995年3月的一天早上,冉曦和林文科来到街坊小梅的烧饼店吃早饭。店里只有四张桌子,但生意兴隆。小梅是店里的老板娘,四十岁上下,外形美艳。她记得住每个顾客的名字,也不吝惜自己的春光,和男客人谈笑风生;老板叫刘浩,长了一张铁面,不苟言笑。

他们家有两个孩子,男孩刚十一岁,女孩十九岁。女孩本该在上高中,但据说因为刘浩管得太严,他女儿和邻校一个男孩私奔去深圳淘金了。当然,这是学校里几个孩子的说法。小梅一直没放弃寻找女儿,经常缠住老冉问能不能把女儿从深圳逮回来。冉曦总是说:“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随她去吧。”那年头这种事儿确实也多。

这天老板娘居然没搭理冉曦,反倒是老板刘浩热情地擦桌、倒茶、填羊汤,一边还冲着面无表情的小梅使眼色。小梅端来两个烧饼夹肉,老冉一口下去——满嘴是沙子和玻璃碴子。

还没等老冉发作,小梅掐着腰,在满店的邻里面前指着老冉的鼻子先大骂了起来,她说自己女儿就是被老冉害死的,骂完一边抹眼泪,一边劝其他客人接着吃。

冉曦慢慢挑出烧饼里的脏东西,一口一口吃饼,一口一口喝汤。他在满屋人静静的注视下掏出一百元塞到汤碗下,带着小林走了。

冉曦是个靠群众爱戴过日子的主儿,那两天他和林文科闷在派出所,抽着闷烟没怎么敢出门。

小二黑的情况比老冉也好不到哪儿去。他是从这片胡同混出来的,这里住的全是亲戚朋友,原来他一溜达,到处都是留他吃饭的人,现在连狗都躲他远远的。他跑来派出所大院向冉曦诉苦。老冉心情也不好,满院子逗弄自己养的几条大狗,让他滚蛋。小二黑蹲在狗旁边,从下往上看着冉曦的眼睛,说他有线索了。

就在女孩刘珂出事的两天前,南城著名的大哥“疯僧”正带着兄弟们在南城的歌厅唱歌。那天疯僧去得晚,小姐们都在上钟,经理没安排明白,老板又躲着不敢出来,疯僧一气之下砸烂背投电视,带着兄弟们去别处找场子了。

“没准就是他干的啊,你想想,他那天没泡到妞,嗅不了蜜,肯定搓火啊!溜达溜达,正好碰到一小姑娘,啧!”

老冉带着小二黑回到办公室,也不说话,就那么斜眼看他。过了半晌,小二黑又蹲下了。“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问歌厅老板!”

疯僧的大名,在南城无人不知。有流氓说曾亲眼看见他在一个砖棚子旁挖坑埋尸体。还说疯僧亲口说,那人把自己的兄弟点炮送进监狱,所以就手把他办了。

但冉曦对小二黑的话只信六七分,因为老冉知道他和疯僧一向有过节。

那时候全城最暴利的行业大概就是卖废钢铁。小二黑和疯僧都跟钢厂的人有关系,弄几十辆大车给厂子送废铁渣滓,只有持票的人才能往里拉,这一张票就值五百元,还不准别人送。他俩都是河北施工队的后代,原本关系不错,就因为这个买卖结下了仇。

疯僧人霸道,不到早上就弄来五十辆混合废渣、沙土的大卡车排在钢厂门口。小二黑排了一天一夜,人家还没送完。小二黑直接把大哥大关机,叫兄弟们都撤了,自个儿跑到河北洗浴享受。一会儿,钢厂门口来了帮手持宽背大砍刀的人,把疯僧手下的卡车司机砍了个遍。小二黑及“兄弟们”因此被拘留了三十七天。事后疯僧也没找小二黑,两人公开在江湖上宣布掰了,再也没见面。但他们私底下暗暗较劲,小二黑买个加长林肯,疯僧就必须弄辆九点七米的凯迪拉克;小二黑生儿子摆三十桌,疯僧就要摆五十桌。

听完小二黑的线索,冉曦掏出大哥大,把歌厅老板叫了过来,老板说的确有这事。

当晚,冉曦带上林文科在全市娱乐场所找疯僧,林文科还想佩上枪,多带几个联防队员。冉曦告诉他不用,“真动手了,你带十个、二十个都是一回事儿,枪也使不上。”

凌晨四点,冉曦在北城一家大场子找到了疯僧。几十个男男女女挤在沙发上,衣衫不整耍得正欢,看冉曦来了,疯僧一愣,就要上来敬酒。林文科的手一直揣在兜里,握着警棍。

疯僧之所以叫疯僧,是因为他常年带着巨大的一串珠子,还剃了个秃脑袋。冉曦看着旋转灯下闪闪发光的头皮和满身的文身,和疯僧干了一个,撂下杯子要他去派出所协助调查。

话一出口,整个屋子的“小弟”都站起来了。

疯僧倒好说话,客客气气地问:“那我能不能坐自己的凯迪拉克去派出所?”

老冉板起脸,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绝对不行。”

凌晨的审讯室白炽灯与“疯僧”的光头同时亮起。与此同时,三十多辆轿车停在派出所门口,一大帮“混混”要往里闯。他们对警察都很客气,只是提溜着塑料袋,说必须进去见“大哥”。

另一边疯僧坐在铁椅子上,“找我什么事?”

还不会抽烟的林文科从师父烟盒里叼出一根烟,反问疯僧,“女孩刘珂被害的那天,你人在哪儿?”

“我问你找我什么事儿!”疯僧挺不耐烦。小林一口气哽在脖子里。

冉曦接下话茬,问疯僧:“你那天是不是砸歌厅了?”

“但我砸了之后给钱了啊!”疯僧大方承认。

问话到此进行不下去了,歌厅老板也承认疯僧确实甩了两千块钱。

疯僧拿起珠子,用牙蹭了两下,细细闻着,垂头说:“冉警官,今天什么茬儿啊?”

没过一会儿,派出所外头传来惊天动地的吵闹声,疯僧也怕把事情闹大,他主动请缨,来到派出所门口吼了一嗓子——

“找抽呢?我一会儿在二楼看着,谁不走,回头我大嘴巴子抽他!”

不一会儿,外面的几十辆车就作鸟兽散,回办公室的时候,疯僧暗暗咧开了嘴角。疯僧他们这类人都很通晓人情世故,占尽势头之后反倒是愈发客气,点头哈腰。老冉拿他也没辙,开门见山聊起了女孩那桩命案。

疯僧一愣神,连忙说:“不可能是我干的,沾人命的事我肯定不干,这最近刑警总队还盯着我呢,我哪儿敢啊?”

冉曦拿以前“埋人”那件事问了疯僧半天。疯僧挠挠秃脑袋,说那次是一个流浪汉死在他家门口。他实在嫌晦气,就花了几十块钱找来盲流子把人埋旁边了,他自己手里真没人命。

过了一会儿小林再问,他又加了一句:“就算我弄人,也都是当着面,从背后抹脖子弄小姑娘的事儿我不干。”

问询一直进行到第二天中午,小林和老冉才放人,让人沮丧的是胡同女孩命案的线索到这儿又断了。

四个月后,两人来到辖区最北边的荒地,钻进一个人工掏出来的“洞穴。”

一条新线索将他们引至这里——猥亵案。

这片荒地附近有一所学校,一伙十五六岁的小崽子常年在这一带抠井盖,骚扰女生——井盖与女孩同样是胡同命案的关键词。

抓捕当晚,冉曦领着林文科找到那堵被掏开的破墙,里面睡着五个小贼。冉曦上前一通乱捶:“醒醒,警察找你们呢!”

一个民警问一个小贼,小林仔细盘问了一个小时,说透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他面前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一脸畏惧,大冬天连双鞋都没有,没一会儿就撂了。

这小贼自称“小宝”,来城里找母亲,随身带的几块钱花完了,只能跟几个老乡去偷井盖。小林写满了七张纸,当晚开会第一个做汇报。冉曦坐在一旁听着。汇报结束,所有人都忍不住对着小林笑出声。

原来,另外三名年龄较大的贼全部指认小宝才是他们真正的头。小宝虽然年纪小,但已经干这行好几年了,北城有个老太太晚上掉进井里摔死,就是拜他所赐,所有细节分毫不差。

坐在一旁的老冉起身,面无表情地把小林的笔录撕得粉碎。

“重做去。”老冉说。

这次小贼小宝不仅交代出自己的罪行,还“点炮”:荒地上有个收垃圾废品的老头,经常晚上躲在学校门口,碰到女孩就扑上去,脱下对方上衣进行猥亵。

老冉打了个激灵,立即想到了那个玻璃瓶:“什么人能顺手找到玻璃瓶?可不就收废品的吗!”

当晚,突袭废品站成功。

老头是个典型的老捡儿,他用塑料布搭了个半透明的窝棚,旁边堆积着破衣破鞋。老冉与小林走近才看清,这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枯黄的脸上布满皱纹,身体还很健壮。此时他正拿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坐在破破烂烂的太师椅上抽烟。

“怎么样,老哥,生意好做吗?”

老头抬起头瞥了眼身穿制服的冉曦,嘟囔一句:“别那么客气,哪有生意,我就是个捡破烂的老头子。”

“平时都在哪儿待着啊?”老冉笑着,右手藏在背后,手指动了几下。

小林看清了那个手势,随时准备动手。

“你希望我在哪儿待着啊?”老头摆正身子,面无表情地看向别处。

老冉蹲下身,挑衅地盯着他。

老头深吸一口气,没忍住,一连串的话爆发了出来:“我平时累得半死,一个月挣几百块钱,每一分都是我弯腰捡出来的。不信自己去翻,都是你们扔掉不要的!”

他不知道这句话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林文科、冉曦正在寻找的那个杀人犯,从来都不贪图死者的财物。

冉曦捡起一根木棍,在老头身旁的一堆衣物里敲敲打打。衣山跌落一角,竟然漏出许多粉色的女士内衣裤和尼龙袜。

“那可都是我捡来的。”老头看都不看一眼。

老冉挑起一条玻璃丝袜——这在当时很少见,慢慢凑近老头。“这能是捡来的?你在哪儿捡的,带我看看去呗!”这条所谓“捡来”的丝袜居然完好无损。

派出所办公室里,老头坐在铁凳子上一言不发,或许是受到曾经老人奸杀男孩案件的影响,冉曦对老头是一点好印象都没有。他冷冷地对老头说:“你好好交代。”

过了半晌,老人浑身发抖,抬起头大吼:“我什么坏事都没干,你们肯定是那帮兔崽子叫来的!”林文科问他怎么知道,老头说自己经常看到那帮小贼在校门口调戏女学生。

自从被带回派出所,老头情绪就很不稳定,不是破口大骂,就是闷不作声,问起行踪,他只字不语。

老冉的焦点在那几条女性贴身衣物的来源上。他和小林想法一致,这些东西一定是老头从被猥亵的女孩身上扒来的。小林有点着急,劝老人实话实说,猥亵就是猥亵,把事儿说明白就好。老冉则笃定老头就是凶手,“这要是好人早该大叫我的妈了!”

小林却觉得这老头和心目中的连环杀手不太一样。他曾查过很多资料,国内的犯罪心理学体系还没成型,但在1980年到1990年之间,广东、陕西、山西等地发生了多起类似的“无因杀人案件”。一些和国外接轨较早的学者模糊地意识到这种变态杀人一般都是性欲受阻后的宣泄,作案者多半是性无能。

但是,据小贼供述,老头的行为停留在抚摩、抠咬身体,并没有进行下一步。小林不认为老头是凶手,小林与老冉争执不下,最终求助一位大学教授。

老教授过来,口若悬河,说起案件来如数家珍,好像无所不知。“这种对妇女下手狠的,肯定是已婚的,单身男人没那么狠。”老教授对冉曦眨眨眼,“兄弟你岁数大点,肯定懂得。”可过了一会儿,教授看完案卷里关于可乐瓶的细节,又说此案凶手一定是个性无能,不然怎么会这样羞辱女性。

捡破烂的老头打了一辈子光棍,据说曾和智障老太太搭伙过日子,性能力不得而知。

老冉走到老头面前问:“你有性能力吗?”

老头气急败坏地反问:“你爷爷有性能力不?你爸爸有性能力不?你老舅有性能力不?”

小林赶忙打圆场,如果鉴定他有性能力就放人。经证实老人仍然具备性能力。

老冉没再搭理老头,而是把人丢到派出所的关押室,他也实在找不出什么证据,老头家里也没有搜出被害人相关的东西。

小林趁着老冉去喝酒的工夫偷偷把老人放了。

其实小林的预感没错,这事有第一次、第二次,就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