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年末,就在距离女孩刘珂死去不到三百米的一条胡同里真的又发生了一起案件。
当晚九点多,女职工王菁刚下夜班,她身着蓝大衣和工装裤走在回家的路上,穿过一排排的街灯。她正低头想着心事,突然发现紧挨着脚的前面跳动着一个红色的小亮点,停下脚步,亮点又突然消失。
王菁左顾右盼,街道上空无一人。她没当回事,以为是小孩拿着激光笔在附近和自己开玩笑。她继续往前走,街道上回**着规律的脚步声。没多久王菁发觉回声有点异样,似乎有人在后面踩着她的步点走路。
王菁猛然回头,身后十几米的一棵树后有个人影,她心里一惊。寂静当中,勉强拖着僵硬的双腿向前跑了几步,就被一只手猛地捂住了口鼻。
“别乱动,我是胡同杀手,”一个沙哑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愿意跟我走不?”然后对方死命把她往旁边的胡同里拖,还从她的身后给了她重重几拳。
王菁尖叫着用力将身体往旁边墙上蹭。短短十几秒钟,好像走完了一生。
此时正好有个老太太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喊了一嗓子,“干什么呢?”胡同杀手扔下王菁,撒腿就跑。老太太竟然还骑车追了一段路,直到对方钻进一条一米不到的狭窄胡同里。
王菁猛跑几百米,一到家,她爸一脸诧异地望着她:“你这是跟谁打架了?”
她低头,才发现自己的血正从工装裤流到鞋底,她直接晕过去了。第二天醒来王菁才反应过来,那个男人不是捶了她几拳,而是捅了自己后背几刀。
王菁向民警描述那个人,说看清对方一半的脸,是个偏瘦的中年人,四十多岁样子,穿着短夹克,蓝色或者黑色,里面的衣领可能翻在夹克外面。
那个英勇的老太太则告诉警察,“胡同杀手”是个小伙子,跑起来飞快,穿一双浅色皮鞋。民警再次询问时,老太太增添了不少细节,什么头发很硬,小眼睛,“一看就是外地人”。她还说年纪应该在二十到四十五岁之间,“反正那个年龄段的都是小伙子”。
之前放了收废品老头不久后就有街坊来质问为什么放人,小林解释说证据不足,没想到却被人顶了回来:“肯定是一伙的。”
王菁遇袭后,大家都相信了——“胡同连环杀手”是真的,而且就在这片儿。原本和睦随性的邻里关系变了——居民们锁紧大门,换上厚重的衣服,出门时都会怪异地互相打量。派出所民警们嘴上不说,也纷纷把枪拿回了家。
小林当时还没意识到,胡同的天渐渐变了。
其实,胡同已经变成一个一触即爆的炸药桶。王菁事件加上接下来发生的几件事,彻底让小林和老冉走上了胡同街坊的对立面。拆迁成了导火索,然后炸药桶就爆了。
一夜之间,胡同里不少平房周围被画上大大的拆字,蓝色的围挡一面一面竖起,上面贴着限期搬离的告示:立刻签署搬迁合同,立刻选择新房,选择一套窗户朝南的好单元房。通知上用最粗的黑体字承诺了“公平,公正,公开”。
不少人因为补偿款不合意或住习惯了不愿搬走,还有个别家庭因为孩子不见踪影或凶手没有抓住而不愿离开这里——搬迁了,证据就完全没了,抓住“胡同杀手”的最后一点希望就没了。
王菁遇袭的第三天,冉曦应该是提前得到了消息,没敢来上班。林文科远远地看到派出所门口人头攒动,骂声连天。人群中打头的正是小梅烧饼店的老板刘浩。
在刘浩身后还有众多全市范围内家里有女孩走失的父母,他们听说命案消息就都过来了,其实有的人根本就不住在这个辖区。还有些是租房干小买卖、一旦拆迁连一分钱补偿款都拿不到的群众。唯独死者刘珂和刚出事的女孩王菁的家人不在其中。
所长劝林文科从后门回家,小林毅然拒绝,他觉得自己一直在查案,没什么可遮掩的。小林换上警服,整理妥当,勇敢地走到大门口和群众见面。
刘浩第一个发难,冲上来拽着林文科的警服往下扽,“我就想问问你们,我闺女到底哪儿去了?!”
林文科心平气和地说出最近做了哪些工作,找了哪些人,希望老百姓少安毋躁,自己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说得很真诚。
没等小林把话说完,刘浩就冲着满脸泪痕的小梅大吼:“你看到没!我说什么来着,人已经死了!”小梅一屁股坐在地上,捂住了脸。
林文科又急又气,越说错越多。
老百姓再次质问他为什么不抓小二黑和卖废品的老头,小林解释说没有明确的证据。几个不愿意搬到郊区的老头、老太太互望一眼,仿佛正中下怀,“别问了,他们都是一伙的!这三个案子都应该算在他们头上!”
小林说到嗓子冒烟才回到办公室。有些事根本就不是用嘴能说清楚的。
黄昏时分,示威的人群缓缓散去,只剩下刘浩和小梅还站在门口。小林鼓起勇气从二楼窗子里往下看,正好和刘浩对上了眼神——刘浩向他伸出了三根手指,一会儿又变为四根手指,再变回三根手指,这样来回变换了好几次。
林文科明白他的意思——如果算上刘浩的女儿,目前可能不是三起,而是四起胡同凶案。
那段时间林文科第一次感受到极大的压力和委屈,他和冉曦躲在屋里,闷不作声,隔着浓浓的烟雾唉声叹气。
小二黑也时不时跟他们诉苦,他的拆迁“事业”也黄了,开发商和政府都不再信任他了。
小二黑平生迷信,他说自己的亲戚都在讲,半夜十二点天地阴阳交替,只要光着身子站在镜子前,就能在镜子里看到那些枉死的孤魂野鬼。他竟然出馊主意,让老冉他们也这样做,“到时候你们问问她们凶手是谁就成。”
小林问:“真的假的?”
老冉先给了小二黑一脚,又在小林脑门上敲了一记,“真个屁啊,你一大学生还信这套!”
小林不服气,说:“你不去看,谁知道镜子里能看到什么?”
老冉气乐了:“你说能看到什么?除了你自己还能看到什么?真是病急乱投医!”
其实在那之前林文科和冉曦就对小二黑留了个心眼,并没说出确切的案情。但现在两人心情极坏,就说了死者身上被插着玻璃瓶子的事情。
小二黑腾地蹿起来,说自己明白了!问他明白什么了,他非要卖个关子,让老冉和小林晚上跟他去个地方。
晚上七点多,小二黑用加长林肯拉走了二人,开到一个小歌厅。林文科一向讨厌来这种地方。刚毕业时,他也和几个同学到歌厅里耍过,但他觉得大家在这儿谁也不说真话,没什么意思。小姐骗客人酒钱,客人和小姐吹牛。小林每次都语重心长,劝人从良,小姐们每次都听得入神,无比感动,连连碰杯。但转天小林一想,觉得自己是全包厢最傻的人。
这个小歌厅处于两个行政区域之间,招牌破破烂烂,奇怪的是,这里客人极多,且个个兴高采烈。
小二黑也不解释,一直劝酒。晚上十一点多,节目开始了。几个大姐面带笑容,踩着高跟鞋站上了台,跳起了**。不多一会儿,她们上演了一场“玻璃瓶表演”。林文科感到某种东西在眼前炸裂,一瞬间他想到了惨死的女孩,恐惧、冲动,浑身直打哆嗦,他想逃出包间。
闹剧结束,经理自豪地说,全城有这种表演的就三家,另外两家都在郊区。林文科和冉曦互望一眼,猛然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火光。
小林和老冉的眼神里已经装进了三个线索——激光笔、性无能,以及有“玻璃瓶表演”的歌厅。
他俩白天在办公室浑浑噩噩,一到晚上就开着老冉那辆达特桑四处取证。所里从上到下都觉得他俩有点疯癫了,天天把卖假药、小玩具的商贩往所里带,张嘴就问,谁买了激光笔?谁经常买性药?
一直到1996年5月,已经断断续续查了快两年,案件始终没什么进展,林文科已经有些气馁。
一天晚上,老冉拉着他爬上附近一座二十层的高楼,让他往下看。当时这个城市高楼并不多,这里视野开阔,楼下车水马龙,灯光闪耀,和天上的星辰遥相呼应。老冉伸手划出一个小小的四方格,把那片胡同区套在里面,“就这么大个破地方,有啥弄不明白的,早晚把这案子破了!”
小林挺感动。
很快歌厅里一个小姐提供了新线索,她说,曾经有个客人觉得插瓶子的表演不过瘾,非要自己上手,还说经常和别人这么玩。
这客人叫王坤,广西人,就住在胡同区附近。他今年四十五岁,文质彬彬,是个外文翻译,在市中心的大公司上班,平时早出晚归。王坤媳妇比他小二十岁,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两人结婚三年,至今没生过一男半女。老冉细细查阅了他的绿皮“四知本”,上面显示王坤父母早亡,他有个姐姐。他姐姐至今未婚,1984年因为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服刑后离开本市回了老家,建档的民警在服刑原因下面直接写了三个大字——“搞破鞋”。
记录显示,两年前的夏天,派出所的一位老民警还出过王坤家的现场。那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的王坤回家吃了个闭门羹,在附近一个小卖部打电话报了警。等老民警赶到现场时王坤酒醒了一半,连连道歉说是家庭私事,不需要处理。他这么一说,本想袖手旁观的老民警来了劲儿,亮明身份后叫开了房门。
王坤年纪轻轻的老婆靠在门框上,叼着烟,无比蔑视地看了一眼王坤,说真长本事了。她不顾王坤的阻拦,把民警叫进屋,拉开抽屉,说:“警察大哥你看吧!”
抽屉里,堆满了写着“外国鸟语”的“性用品”,电动的、手动的,一应俱全。“你看看,我为啥不让他进家门。”老民警憋着坏笑劝解半天,王坤被丢在一旁,脸红到了脖子根。
这次啼笑皆非的出警记录被林文科记在了心里——性无能,专家所说的嫌疑人特质之一。
老冉和王坤没怎么见过面,但和此人的妻子很熟。收到线索那天,两人盯着王坤走出家门,然后扮成家访的样子,找到无业在家的王坤媳妇。他俩原本只想套一套王坤的个人情况,顺便拿点毛巾、牙刷做鉴定,却没想到找着了突破口。
王坤媳妇脾气很臭,和周围的邻居聊不到一块,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听众诉苦,立马将婚姻生活全吐露了出来。她说王坤这人“正经”事儿干不成几回,成天在外面喝大酒,还说什么因为喝酒才“不行”的,整天摆弄一些小孩玩的破玩意儿。
越说她情绪越激动,突然拽出一个书包,把里面的东西全倒了出来。杂物之中,林文科的眼睛猛地抓住一样东西——激光笔。
“这玩意好玩,啥时候买的?”林文科问。
“忘了,买了好长时间了,他老拿这玩意往旁边公寓楼里照,就像个变态。”王坤媳妇随意说道。那个瞬间,一种近乎惊惧的战栗传遍林文科全身,这就是警察找到线索的快感。
两人“偷”了王坤的牙刷回去做血型鉴定,鉴定结果要等两个礼拜。那段时间,小林和老冉两个人每天只和对方说话,只说案子,他们似乎进入了某间密室,不见光亮——或者说正在等待着王坤鉴定结果那一束强光穿射进来。
1996年6月3日,那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当晚,冉曦和林文科在单位值班,两人从冰箱里拿了四瓶凉啤酒,漫不经心地就着小菜细细啜饮,看着电视剧。
就在这时,老冉的大哥大响了,他短暂说了两句,把大哥大一扔,紧紧握住林文科的手,小林能感觉到那掌心的炙热。
“血型对上了!就是王坤!”
万分激动之下他们没去拿车钥匙,而是就近开走了值班用的载人铃木摩托车。这辆铃木摩托车的车型和二战时的边三轮摩托车一样,有个车斗,但只能搭乘两个人,他俩谁也没想到,待会儿还得把王坤押回来。
两人闯到王坤家里,发现他还没回家,也没搭理一脸惊恐的王坤老婆,就守在门口抽烟。
晚上十点多,烟抽掉半盒,一个穿着黑风衣、戴着深色墨镜、分头油亮的男人回来了。这个醉醺醺的男人,正是王坤。
“你们干什么的?”王坤看到两人很惊讶,但戴上手铐时这人没再说话。
回所的路上,冉曦开车,王坤坐进车斗。林文科用一个高难度姿势握着扶手,屁股坐在王坤身上。王坤大喊着难受,再一经风吹,吐了林文科整个后背。
那天所里值班的只有四名民警,他们都站在讯问室外的走廊上,林文科感觉到自己可能发烧了,要不然就是兴奋过度,两条腿不住打晃。
走进讯问室后,王坤却一直在笑,他站起身来,主动和民警握手,那双手很干燥。这人彬彬有礼,声音动听,吐字清晰,笑起来让人毫无戒心。
“你们肯定是弄错人了,我是个翻译官,外国语大学毕业的。”
“跟家里人关系怎么样啊?你姐呢?”
“我姐回老家了,不是,警官,我能问问我怎么了吗?”
“一会儿肯定告诉你,现在是我们问你。”
“不是,我到底怎么了,能告诉我吗?我是干了什么好事了?”
老冉听到这,把手里的笔狠狠地甩到地上,王坤惊讶地张开大嘴,像是平生第一次被人如此对待。小林能感受到王坤彬彬有礼的傲慢和刻意的坦诚激怒了冉曦。
冉曦的语言越发尖锐,问题渐渐聚拢在王坤的**上。王坤很烦躁,一直在抖腿,他承认和媳妇感情不和,很长时间没行**了,所以经常出外喝酒。
“你是不行啊?还是不愿意啊?”老冉兴致勃勃地盘起腿。
讯问室的气氛越发紧张。
突然王坤又笑了,他冲冉曦摆了摆手,意思是你过来我告诉你。老冉说:“你就在那儿讲,我能听见。”王坤拿着手铐在铁椅子上砸了两下,一字一顿地骂起了脏话。
老冉拿出死去女孩的照片,摆在地上,一字排开。王坤瞟了一眼照片,瞬间瞪大了眼睛,他对着照片大笑,笑得身体扭曲了过来,“行行行,我明白了,不就让我承认是我干的吗?”
两个警察做笔录,足足十几页纸,耗费三个多小时。王坤供述巨细无遗,诸如激光笔,还有碰到骑自行车的大妈的细节。
冉曦很不耐烦,嫌林文科笔录做得太慢,就抢过来自己记录。他问了如下问题:你是不是割断了女孩的喉咙之后又把她的尸体扔到自来水水井里?你是先把人扔到井里再把瓶子插进去,还是先插了瓶子?问题很长,他把答案藏在其中,等嫌犯自己上钩。
王坤的回答很简短,是或否。
做完笔录,冉曦看了一眼,让王坤签字。王坤拿起笔,迅速在笔录结尾添上一句——“以上笔录我看过,和你说的相符”。
林文科狠狠瞪着王坤,“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王坤对他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大大方方地说道:“没错啊!就是和你说的相符啊!”
“这点破事十里八村谁不知道?不都是你俩自己传出去的吗?”王坤接着大吼。
林文科脑中轰然作响,侦破初期,在探查方向还是外地人的时候,冉曦的确和很多人说过这些事。王坤说,就是邻居聊天的时候告诉了他媳妇,媳妇又告诉了他。
小林和老冉决定核实一下王坤说的话。他们带着王坤和其他嫌疑人的照片去找那个死里逃生的女职工王菁。两个人凌晨三点“闯进”院子,惊动了护院的狗。王菁父亲拿着镐把就冲了出来,看到是警察,他谦恭地笑着,把镐把放了下来。
王菁从睡梦中被叫醒,她拿着十张照片挨张看了看,手指在上面飘来飘去。她从第一张开始就游移不定,咬着嘴唇,犯了难似的看着林文科。林文科着急了,让她好好看看,女孩有点受到惊吓,把脸深深藏在睡衣里。
她的父亲明明没见过凶手,也贴着墙根凑过来,恨铁不成钢似的说道:“你倒是仔细给我看看啊!”
“得了,我给你省点事”,老冉拿走了五张,让女孩接着辨认。
剩下的照片依次是收废品的老头、摆书摊的男人、两个偷井盖的小崽子,还有王坤。
“这张有点像。”女孩指着偷井盖的小宝,看向林文科。
“是这个吧!”女孩终于点在了王坤的照片上。
“就这个。”女孩肯定地说,斜眼看了一眼她爸。
“你确认是他吗?”冉曦眯起眼睛问。
“就是他!错不了!”
两人又来到王坤家找到他媳妇,因为两人刚刚带走了王坤,警民双方友好的关系已经破裂。王坤媳妇远远地坐在最里边的床沿上,瞪着眼睛,对民警提出的所有问题都给出否定的回答。
“你最近有没有和你老公说过案件的事?”
“没有。”
“那你老公知不知道这事?”
“应该不知道。”
“你和邻居聊没聊过这事?”
“没有!”
天蒙蒙亮时,冉曦和林文科赶回派出所,发现所长已经解开了王坤的绳子,两人坐在办公室里正聊天呢。
“你们俩有病是吧!”所长把他们叫到水房,用手指点着他们的鼻子。
“你们有什么证据就把人家一个好好的翻译弄回来了?”
无论两人如何解释,所长都觉得他们是疯了,要他俩立刻进办公室给人道歉。冉曦扭身走了,林文科发了狠,笑着跟所长说:“一切责任由你承担。”
林文科走进办公室,弯下腰,咧着大嘴说:“对不起!”
王坤赶忙站起身来说:“我是有罪的人,两位警官是为民除害,千万别说对不起。”王坤眼神里全是恨意,这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让林文科想起家乡草原上被捕兽夹夹断了腿的独狼,要知道,只要有机会,这畜生一定会上来咬你一口。
王坤跨出大门,林文科冲进所长办公室,把签了字的那十几页笔录撕得粉碎。
两人和王坤的纠葛仍未结束。王坤被放走一个多月后,已经迁走了一半以上人口的胡同区再发大案。1996年7月18日,晚上七点多,一个十九岁女孩的尸体在公共厕所被发现。
案发地点就在公共厕所,厕所三面环墙。第一个出现场的民警把警车堵在了u字口上,将看热闹的人群挡在外面。
林文科从技术队手里拿过巨型探照灯往群众脸上扫过去,惊惧、嬉笑、愤怒、嘲讽,各种表情在他眼前一闪而过,人群呼啦一下散了。
在此期间,巨型探照灯扫过一个人身上——小梅烧饼店的老板刘浩,他半跨着自行车斜斜地站着,长脸向下耷拉着,脸色比死人还差。
遇害女孩的尸体很快被拉走了,冉曦和林文科在茅坑的秽物中发现了一抹红色的东西,像是挂家门钥匙的那种红绳。技术队民警正在犯难,冉曦和林文科上前趴到地上,使劲扒拉着屎和尿,脸色阴沉而绝望。最后发现那只是一块普通的红布,像是从裤腿上扯下来的。
晚上十一点多的派出所院子里,冉曦叫物业拿着水管子往两人身上滋水,想冲掉那些屎尿。伴随着恶臭和沮丧,一老一小两个警察在冷水里哆嗦着。
晚上,林文科睡在值班室,枕下放着一把“大五四”,枪身上拴着一根红绳,另一端绑在他手腕上,防止丢枪。他怎么也睡不着觉,腾地一下从**弹起来,回到办公室,发现老冉也没睡。
小林一边看着老冉,一边把五四插入枪套跨在身上。当时公安局的准则是枪弹分离,但之前林文科往枪里装配子弹,冉曦全程目睹,一个字儿没说。老冉去拿达特桑的车钥匙。
达特桑停在了王坤家门口,林文科趴在门上听了半天。老冉对准木门闩一脚踹上去,木头碎裂的声音传来。门开了一条缝,里边露出王坤老婆的一只眼睛,同时传出高声咒骂。
几乎是同时,平房侧面闪出一个黑影,王坤穿着条小短裤,脚踩大皮靴从窗子跳了出去。小林和老冉紧跟其后,在坑坑洼洼的路上不时调整步伐。
王坤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哭喊:“真不是我!真不是我。”
老冉努力跟随步伐调整着呼吸,“那你跑什么?”
小林一声不响,卖力追。
王坤先骑上一堵矮墙,左右摇晃保持平衡,然后蹦上和矮墙平行的高墙,他像杂技演员走钢丝一样,一边哭,一边跳上房顶。
小林和老冉没敢爬上去。
“你们到底要怎么样?真不是我干的!你们要弄死我才甘心吗?”王坤绝望地哭喊,他光着身子,在摇摇欲坠的瓦片上“跳舞”。
小林冷静了一些,说:“你和我们回去,把事儿说清楚就行!”
王坤从胸腔里吼出一嗓子,他拿起屋顶的瓦片,冲两个人乱砸下去。
林文科本能地掏出枪,枪口指着王坤,手指贴在扳机上,他感觉浑身的血液倒灌回心脏,汗毛直竖。
“砰!”
五四手枪的声音大到什么也听不见,只感觉到耳膜一阵剧烈的震动。随着这声枪响,王坤脚下打滑,从房顶滚了下来。
林文科呆愣地看着眼前景象,像是从一场噩梦中醒来。下一秒,枪掉下来,砸在地面上,沉甸甸的。
至今仍然没人说得清,那一枪到底是怎么开出去的。
王坤摔断了一条腿。
很快分局督察赶来带走了林文科,小林成了被审查的对象。老冉告诉督察,小林并没有想开枪,是王坤扔的瓦片砸到握枪的手,枪走火了。
最迷糊的是林文科自己,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直到被带进一个封闭的小黑屋——一张床、一个坐便和摞在地上的几本办案规章制度。小林看见一个老民警在小黑屋门口看守,才明白过来——自己被关禁闭了。
值班的女督察提着台灯进来,语气温柔,说要给小林做笔录。林文科老老实实将事件经过讲了出来。他只想抓住一个杀人的嫌疑人,压根没想开枪,至于扳机是怎么扣下的,他真的想不起来。
女督察一直捂着嘴偷笑,好像在说这个小老弟挺鬼的。小林摸不着头脑,他觉得自己说的都是真话。他的手确实被瓦片砸了一下,但他说不清扣下扳机前零点一秒的想法,反正没有瞄着王坤打就是了。
警察内部流传着一句话——手枪这东西特别邪门,打靶不准,打人准得很。曾经有两个巡警上二楼抓人,师父先上去了,徒弟学着电影里的警察,端着枪往上冲,结果上台阶打了个趔趄,手一抖,把师父爆头了。
林文科这时才回过神来,还没审呢,假如王坤死了,这事儿谁能说清楚?有没有一点点可能——王坤是冤枉的呢?小林被自己这两个想法瞬间惊到了。
这时副局长也过来了,他自带一个小板凳,看着笔录,安慰林文科半天,最后留下一句话:检察院的同志马上就到了,注意遣词造句。副局长说完,把笔录递了过来,又像菩提老祖似的轻轻拍了小林后脑勺三下,说:“签字之前,你好好看看这份笔录。”
签字时,副局长还状似亲热地把手搭在小林手腕上——这是因为怕林文科用笔尖伤人或者伤己。小林嘴里发苦,这都是他以前对嫌疑人做的。
两个小时后,检察院的两个同志来到现场。其中一个“大饼脸”满身的酒气,进门居然先凑到林文科身边闻了闻,然后说:“你喝酒了吗?”关押已久的林文科怒火中烧,更凑近一步,“您是来请我喝酒的吗?”另一个同志摆弄着身上的纽扣,笑了。
林文科是那种轻易不表露情绪,一旦失控就不想后果的人。两个检察官提问,小林想也不想,全凭直觉,都是愤怼。
“枪支管理条例你遵守了吗?”
“我刚来的,没持枪证呢。不知道条例。”
“上了保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