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与此同时,在大西洋彼岸

“这是我第一次拿起鹅毛笔在条约上写字,然而我并不知道,这意味着把我的村庄拱手让人。如果有人跟我解释这么做的后果的话,我绝不会同意,也永远不会签下他们的条约。我最近的举动可以清楚地证明我的话。

“我们对这些白人的法律和习俗知道些什么?他们可能会买我们的尸体去解剖,而我们拿起鹅毛笔签字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是像我这样第一次拿起鹅毛笔的人的处境……

“我的理性告诉我——不能把地卖出去。造物主把土地赐给他的子民,让他们生活、耕种,提供他们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只要他们还住在这片土地上,还在上面耕作,就拥有这片土地的所有权——但如果他们自愿地离开这里,那么别人就可以来这里居住。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被出售,但能被带走。”

生活在边缘的女人们也讲述了很多自己的人生故事。1809年,某个署名“k.怀特”的人出版了描述自己的“人生过往、大小事件、起起落落和当下处境”的作品。这本书开头还是常见的被印第安人囚禁的主题,但寥寥几页之后,她就逃出险境,继续自己的其他奇遇了。她的未婚夫自杀身亡,于是她嫁给了“s.怀特”。s在勾引了他们的女仆之后,抛弃了已经怀有身孕的k,还让她背上了一身债务。因为这笔债务,k.怀特逃离了原来的城市,有时候需要女扮男装以免被认出来,还坐了一段时间的牢。另一个女子伊丽莎白·门罗·费雪则被卷入了一场与她同父异母的兄弟关于继承土地的争夺战。她不仅没能赢得遗产,还因伪造罪被关押了六年。重获自由之后,她开始写自己的回忆录,并于1810年将它出版。四年后,露西·布鲁尔出版了《路易莎·贝克的一生》(thelifeoflouisabaker,后来再版改名为《女子海军士兵》[thefemalemarine]),讲述了她当妓女以及在1812年的战争中伪装成水手的经历。《阿比盖尔·贝利太太回忆录》(memoirsofmrs.abigailbailey)出版于1815年,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的悲惨故事:她暴力的丈夫性侵了他们的女儿,而她最终逃离了这段婚姻。

各行各业的流动人员都在兜售自己的故事——这着实是明智之举,因为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没有。最有趣的作品之一出自摩西·史密斯,他是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箍桶匠,他被骗(至少他声称是这样)加入了弗朗西斯科·德·米兰达解放南美的西班牙殖民地的计划,这个计划以失败告终。他在西班牙服刑18个月后,登上一艘前往马里兰的船,然后通过给人们讲述自己的故事来挣钱,凑足了回家的费用。但这种挣钱手段并不总是奏效,据他叙述,“很多人对此持厌恶或鄙视的态度……我窘迫、屈辱且痛苦地发现,有时一个人会被这么冷漠、怀疑且轻蔑地对待”。史密斯在路上遇见的一位酿酒师帮他在巴尔的摩的报纸上发表了一段对他冒险经历的叙述,这为他在1812年发表《摩西·史密斯五年来的冒险史和苦难史》(historyoftheadventurersandsufferingsofmosessmith,duringfiveyearsofhislife)埋下了种子(前面引用的正是这本书的内容)。

正如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在18世纪初开启了自传写作的篇章一样,这些五花八门的第一人称的人生故事对美国小说的发展有非常深远的影响。詹姆斯·菲尼莫尔·库珀利用被印第安人囚禁的故事狠狠赚了一笔,而梅尔维尔最初的六本小说,从《泰比》(typee,1846)到《白鲸》(moby-dick,1851),都是在第一人称的航海历险故事的基础上写成的。梅尔维尔1856年出版的小说《伊斯雷尔·波特:五十年流亡录》(israelpotter:hisfiftyyearsofexile)与自传的联系更为明显。1824年,有人出版了《伊斯雷尔·波特的生活和卓越冒险》(thelifeandremarkableadventuresofisraelpotter)一书,梅尔维尔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波特是一名参加过邦克山战役的穷困潦倒的老兵,他向美国国会申请抚恤金被拒,愤怒地开始写作。他写道:“只因为抚恤金法案通过时我不在国内,他们就拒绝了我的申请!!!怎么会有这种规定?”在这本售价28美分的书中,波特描述了自己与乔治三世和本杰明·富兰克林会面的情形。而梅尔维尔虚构了他与伊桑·艾伦和约翰·保罗·琼斯的相会。

大体来说,多亏了这些作品,第一人称单数视角逐渐为美国文学界所知,最终成了主流的写作方式。19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爱默生的散文中有隐晦的自传元素,而梭罗的《瓦尔登湖》和其他纪实作品中的自传元素就更加明显。惠特曼的《草叶集》(leavesofgrass)好比诗歌形式的自传;一个世纪后,洛威尔的《生活研究》(lifestudies)同样如此。至于小说,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ofhuckleberryfinn),到《了不起的盖茨比》(thegreatgatsby)、《太阳照常升起》(thesunalsorises)和《麦田里的守望者》(thecatcherintherye),再到《阿奇正传》(theadventuresofaugiemarch)和菲利普·罗斯的三部曲,美国小说的代表作中几乎没有不含回忆录元素的作品。

最新颖、最出众的美国自传类型诞生于19世纪上半叶,吸收了皈依叙事、忏悔叙事、囚禁叙事和冒险叙事的元素。它的产生得益于美国下层民众讲述自己故事时使用单一视角的传统。确实,这类自传的作者聚集在社会底层。第一部非裔美国人的作品《黑人布里敦·哈蒙的故事:最不寻常的磨难与解救》(narrativeoftheuncommonsufferings,andsurprizingdeliveranceofbritonhammon,anegroman…)于1760年在波士顿出版,这本14页的小册子实际上是相当典型的囚禁叙事:黑奴哈蒙在海上被加勒比人抓走,被俘十三年。(在当代人看来)充满讽刺性的“圆满”结局是,哈蒙最终与他的美国主人重聚了。

1865年之前,大约有100部以书或小册子形式出版的美国奴隶叙事。到了大萧条时期,在非裔美国人的作品中,奴隶叙事作品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包括小说在内的任何一种作品。第一部广为流传的作品出自奥拉达·艾奎亚诺,他与此前和此后的许多自传作者一样,在开头就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了反思:“作为一个无名小卒,像这样乞求公众带有宽容地关注自己的作品是很冒险的行为。况且,我在这里描述的并不是圣人、英雄或暴君的过往。”艾奎亚诺也曾被囚禁过,他11岁时被奴隶贩子绑走,卖给了海军舰长迈克尔·亨利·帕斯卡尔。1766年,他为自己赎了身,定居英国,成了一名活跃的废奴主义者。他的书于1789年出版,到1850年,已经在欧美再版了50多次。与后来的大多数奴隶叙事作品一样,他的书以推进废奴运动为目标。书里有很多令人难忘的片段,比如艾奎亚诺第一次看到即将把他带到新世界的贩奴船时的场景。他描述道:“一大批黑人被锁链绑在一起,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沮丧和悲伤。我也不再猜测我的命运将会如何,我无比害怕、痛苦,一动不动地倒在甲板上,昏了过去。我稍稍恢复意识之后,发现身边围了一圈黑人……我问他们,那些外表凶恶、满脸通红、头发散乱的白人是否会把我们吃掉。”

和艾奎亚诺的叙事不同,早期在美国出版的曾是奴隶的人的作品大多在形式上与灵性自传类似,其余的则是罪犯的忏悔录。这些作品有时与白人的作品很相似,有时又大相径庭。最声名狼藉的作者叫奈特·特纳,这个弗吉尼亚州的奴隶自称上帝选中了他,让他去领导一场伟大的起义:“我听见天堂传来一声巨响,圣灵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并对我说,巨蛇已被释放,基督也已卸下他因世人罪恶而承受的枷锁。”他认为自己应该注视天堂,等待讯号,随后“应该站出来……用敌人的武器将其杀死”。1831年的夏天,他收到了那个讯号——他和他的支持者在起义中杀死了五十余个白人。他们均被捕,最终被处决(几十个只是正巧待在附近的黑人也不幸被牵连)。在被绞死之前,特纳接受了白人律师托马斯·r.格雷的采访,格雷根据他的证言写出了《奈特·特纳的自白》(theconfessionsofnatturner),此书在巴尔的摩出版并被广泛传阅。这本书出自一位对特纳并不同情的编辑,非同寻常的是,他既叙述了特纳和其同谋者的残暴行为,也准确公允地传达了特纳的言语,而不有意贬低。那场起义始于特纳的主人——特拉维斯先生的家中:“我走进主人的房间,屋里一片漆黑。我没能一击致命,短柄斧悬在他的头上,他从床上惊起,叫他的妻子,那就是他的遗言。威尔一斧子砍死了他,特拉维斯夫人也在床上被杀。杀死这一家五口没费什么时间,他们在睡梦中就死去了。有个小婴儿睡在摇篮里,我们一开始没注意到,后来我们离开他家已经有一段距离了,亨利和威尔又折回去把那个婴儿杀了。”

在南北战争前,还有一种非常特别的奴隶叙事出现并发展起来。在这一时期,这类作品不断涌现,有很大反响。这类作品出现时机巧妙、戏剧化且打动人心,更重要的是,它们借鉴了从精神束缚走向精神解放的一大批作品,并且在此基础上更加写实。这类作品的理念和目标与废奴主义高度一致,形成了某种特定的惯例,这种惯例频繁出现在作品中,几乎成了仪式一般的存在。用学者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的话来说,这些书成了“一种公共的言语、集体的故事”。它们的序言往往会刻画某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有作者的署名,还会有几个白人废奴主义者或白人编辑的评论,证明这部作品的内容完全属实,作者确实当过奴隶,而且,如果非得说这部作品与现实情况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它还没有完全表现出奴隶制的可怕。这类作品开头的固定句式是“我生于……”,学者威廉·安德鲁斯对其特点有这样的描述:“通常,美国南北战争前的奴隶叙述者会把奴隶制描述为一种对身体、智力、情感和精神的极度剥削,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促使叙述者下定决心出逃的是某种个人危机,比如自己所爱的人被卖掉,或者在某个深夜,灵魂深处的希望和绝望进行了斗争。对上帝的信仰、获得自由的决心和生而为人的自尊(奴隶叙事中经常强调这几点)推动着他,就如同美国国父的信念一样。这些奴隶艰难地追求自由,整个过程在他们抵达北方之后达到高潮。在许多战前的故事中,获得自由的标志并不仅仅是来到自由的土地,还包括给自己重新取名,然后投身于反对奴隶制的运动中。”

几乎所有的奴隶叙事中都有奴隶主殴打或虐待女性奴隶的情景,还会有骨肉分离的痛苦情景,其中的那个女奴隶通常是叙述者的母亲。哈里特·比彻·斯托承认自己在《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tom’scabin,1852)中,参考了五部奴隶叙事作品中的内容,而且她显然借用了极具情感张力的素材。19世纪50年代,一位自称“汉娜·克罗夫茨”的作家创作了一本奴隶叙事式的小说,名为《女奴隶的叙述》(thebondwoman’snarrative)。在此后的一百四十余年里,这部作品一直没有出版,鲜为人知。直到2002年,亨利·路易斯·盖茨在一场拍卖中买下了原稿,宣称它是第一部由非裔美国女性创作的小说,并将它编辑出版。(最近几十年来,“新奴隶叙事”成了一种很高产的类型。最早是1966年玛格丽特·沃克的《朱比利》[jubilee],继而又有了伊斯梅尔·里德的《逃往加拿大》[escapetocanada]、威廉·斯泰伦的《奈特·特纳的自白》[theconfessionsofnatturner]、埃内斯特·j.盖恩斯的《珍瑰曼小姐自传》[theautobiographyofmissjanepittman]、雪莉·安妮·威廉姆斯的《德萨玫瑰》[dessarose]、托妮·莫里森的《宠儿》[beloved]、查尔斯·约翰逊的《中途航道》[middlepassage]和爱德华·p.琼斯的《已知的世界》[theknownworld]等一系列作品。)

在既有的框架下,奴隶叙事的作者通常在文字中展现强大的精神力量。威廉·格里姆斯在其1825年出版的作品的末尾宣称:“我现在身无分文;我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我不知道自己会何时死去,也不知道会怎样死去,但我希望到那时我已经做好了离开人世的准备。要不是我在当奴隶时被抽打,后背上留下了伤痕,我肯定会在遗嘱里把我的皮献给政府,希望他们能剥下它,做成羊皮纸,然后装订成象征光荣、幸福和自由的美国宪法。就把一个美国奴隶的皮,装订成美国自由的宪章吧。”文中到底有几分讽刺、几分真诚已经无法弄清,而这一点更令人震惊。

除此之外,奴隶叙事的情节也有诸多变化。在传奇式的流浪冒险中,有很多奴隶以五花八门的方式逃脱,还常常会被狗追。1849年,亨利·布朗记述了他花86美元把自己藏在一个长3英尺、宽2英尺的箱子里,装船运给费城废奴主义者的经历。(次年,《逃亡奴隶法案》通过,布朗不得不逃往英国。此时他已经得到了“箱子”这个外号。他开始在英国巡演,再现自己当初逃脱的情景,包括利用箱子的出名环节。)威廉·克罗夫特和艾伦·克罗夫特夫妇在《逃离自由》(runningfromfreedom,1860)中讲述了他们非同寻常的逃亡故事:艾伦假扮成了威廉的主人,也就是说,她假扮成了一个白人男性。

奴隶叙事的经典作品之一就是哈丽特·雅各布斯于1861年匿名发表的《一个女奴的生平纪事:本人亲作》(incidentsinthelifeofaslavegirl:writtenbyherself)。1813年,雅各布斯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在书中,她以当时少有的坦率写道,她16岁时认为躲避自己主人性暗示的唯一方式就是与隔壁的年轻白人私通。几年之后,她的主人又骚扰她,于是她逃走了。雅各布斯在祖母家一处小小的地方藏了差不多有七年,偶尔能听到自己的两个孩子说话。1842年6月,她逃到了费城,并最终和她的孩子们在北方团圆。1850年,她有机会为自己赎回自由,但她拒绝了。她说:“我受到的教导越多,就越无法把自己当成一件财产,付钱给那些压迫我、让我极度痛苦的人,让他们从我的苦难中获得胜利般的荣耀。”

自由和尊严、苦难和荣耀并不是奴隶叙事中仅有的深刻主题。在威廉·韦尔斯·布朗1847年的《叙事》(narrative)中,大部分内容是关于真实与谎言的思考。布朗说,奴隶制“让受害者满口谎言、无比刻薄”。他描述了跟这个制度有关的各种谎言,比如他在一个奴隶贩子手下干活时,会把要卖掉的奴隶“黑化”,也就是把他们的头发染黑,让他们显得年轻些。他还写道,他曾说服监察员,说他们准备抓来当奴隶的那个人只是个不巧路过的有自由之身的黑人,并因此逃过了一顿鞭打。和卢梭一样,布朗说他“因为欺骗了这个可怜人而感到深深的愧疚”。从1845年到1881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发表的三部自传被公认为此类型中的杰作,他直截了当地指出了真实性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极为复杂微妙。他说:“奴隶由于自身处境,会习惯性地隐瞒真相,不去承担说实话的后果,以此来证明自己是家里的主人。他们说到自己的主人,也多是赞美之词,在面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时更是如此。我之前当奴隶时,经常被别人问我的主人是否好心,而在我的印象中,我从不曾否认;那时我也从没觉得自己说错了,因为我一直在以身边那些奴隶主所认定的好心的标准来衡量我的主人。”

道格拉斯出生于……算了,最好还是让他自己来讲吧。他的第一本书《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叙事》(narrativeofthelifeoffrederickdouglass)的开头很好地展现了他威严、独特且充满暗示的写作风格:“我出生于马里兰州托伯郡的塔卡霍,那儿临近希尔斯堡,距伊斯顿大约12英里。我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年纪,也从来没见过任何关于我出生年月的可信记录。目前的大部分奴隶不清楚自己的年纪,就像马儿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一样。而且,据我所知,大多数奴隶主希望自己的奴隶永远这么无知。印象中,我从未遇到过能说出自己生日的奴隶。他们最多只能给出一个模糊的时间,比如当时正处于种植季、收获季、樱桃成熟的时节、春天或秋天等。我对此感到不快,想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尽管我当时还很年幼。白人小孩都能说出自己的年龄,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就得被夺走这种权利,不能和他们一样。我不能向我的主人打听这件事,因为我的主人认为所有这些疑问对一个奴隶来说都属于不当且无礼的表现,说明他的灵魂不安分。”

1838年,大概20岁的道格拉斯逃到了马萨诸塞州新贝德福德。三年后,他受邀在一场反奴隶制的大会上演讲。演讲极为成功,于是他与许多曾是奴隶的人一样,在马萨诸塞州反奴隶制协会的帮助下开始了巡回演讲。他的演讲很有吸引力和说服力,但讽刺的是,这也导致了一些问题。他在第二本自传《我被束缚的人生》(iid="gq-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mylifeofbondage/i)中写道:“观众说,我说话不像个奴隶,外表不像个奴隶,行为举止也不像个奴隶。他们甚至觉得我从没到过梅森—迪克森线的另一边。”“废奴主义赞助人也对我说:‘最好带上点种植园奴隶式的讲话风格,你看起来太有文化了,这不太好。’”显然,在讲某人的故事时,生动的叙述能直接地传达感受和情感,这是一种优势,道格拉斯的自我改进反倒成了缺点。他发现的另一个缺点就是陈旧性:“我不可能把同样的内容连续讲了一个月之后还能保持情绪高昂。确实,那些事对别人来说还很新鲜,但对我来说已经非常陈旧了。这样日复一日地演讲,着实是一件繁复的任务。”

撰写并出版自己的故事,无疑能让更多人了解这段过往。正如道格拉斯所想,写作这件事有着深刻的含义。自由对19世纪的美国黑人有重要意义,或许也对任何时期的任何人都至关重要,而自由又与文化教育紧密相连。道格拉斯引用了自己的主人奥尔德先生的话:“学习会让这世上最好的黑鬼变坏。如果你教会那个黑鬼怎么阅读,那你就留不住他了,从此以后他就不再适合当奴隶了。”道格拉斯在1845年第一本自传的前言部分强调说,这本书除他自己以外没有经过任何合著者、写手或编辑之手。

出版这样的一本书本身就是非常勇敢的行为。与之前写书的奴隶不同,道格拉斯没有隐藏自己和之前主人的姓名,对自己的经历没有丝毫隐瞒。为此,他面临被抓捕或再次成为奴隶的风险。好在这并没有发生,而且他的作品(在美国北部和英国)受到了一致好评。《纽约论坛报》的评论很有代表性:“这是我们读过的最简洁、真实、条理清晰且真挚、温暖人心的叙事作品。”到了1859年,道格拉斯的作品销量达30,000册,他成了文学和精神上的领袖。道格拉斯的朋友詹姆斯·麦卡恩·史密斯称他“体会了我们国家的各个阶层,身体和灵魂都经受了身为美国人所需经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