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11月24日,周六,塞缪尔·约翰逊在周刊《闲散者》上发表散文,指出“在各种写作形式里,传记是最让人有阅读欲望且最容易表达人生追求的一种”。不过,他也表示传记有一种明显的局限性,它最常与政治家和将军的成败联系在一起,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关联。他写道:“正如不用的金子不能使人富裕,不能运用的知识也不能使人聪明。”
而“作家亲述自己的故事”的作品就好得多,也有价值得多。这些书“不讲某人如何变得伟大,而讲他如何获得快乐;不讲他如何失去了耶稣的恩惠,而讲他如何变得不满足”。自传(约翰逊其实没有用“自传”[autobiography]这个词,因为它在四十多年后才被创造出来)还有另一个好处:准确性和真实性都有保证。当然,如果我们对往后的情况有所了解,这种说法就显得很讽刺了。即使在当时,约翰逊的逻辑也显得牵强,他对人类心理学的认知也有些狭隘。他这样写道:“写下自己人生的作者,最起码具有成为历史学家的首要条件——对真相的认知……认知的确凿,让作者不仅免于谬误,还更加可信……被充分认知的真相,不会仅仅因为不愿理解或良心谴责就被扭曲。讲述自己的作者,没有说谎或偏袒的动机,除非出于自爱;每个人都经常被自爱出卖,也都在警惕它的诡计。有的人或为自己的某一行为道歉,或驳斥他人的谴责,或为自己博取青睐,这样往往会被怀疑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的人平静地坐下,自愿地回顾一生,或警示子孙,或只为自娱,之后并不出版,这样往往会被认为是说了真话,因为谎言不能让自己释然,声名在坟墓之下也毫无用处。”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几乎在约翰逊发声的同一时期,有一位来自瑞士的哲学家也提出了“什么才是史上最伟大的回忆录”的理念,与约翰逊惊人地不谋而合。让-雅克·卢梭的《忏悔录》是第一部声称“出于某些奇怪的原因”而写出的自传,这是它的诸多特别之处之一。在写到1759年至1760年时,卢梭说“出版商催促了我好一段时间让我写回忆录”。这个要求的奇怪之处在于,卢梭当时并没有太多人生经历。然而,卢梭表示“这样一本书会因为我能够赋予它的坦诚而变得有趣;我决定让它成为一部无比真实的独特之作”。1764年,52岁的卢梭开始写作,花了大约六年,完成了这本书。
卢梭吸取了各种作品中的元素,比如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卢梭后来也用了这个书名(很关键的不同点是,卢梭是向民众忏悔,而不是向上帝或某位神父忏悔);《鲁滨孙漂流记》以及其后的法国第一人称小说,比如《吉尔·布拉斯》(gilblas)、普列沃斯的《克利夫兰》(cleveland)和他的朋友杜克洛的《伯爵的自白》(confessionsofthecountof***,1741);他还采纳了18世纪中期比英国回忆录更完善的法国法庭回忆录的传统。但这些还不是卢梭的作品具有开创性和独特性的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卢梭的回忆录最突出的特点是自我意识。卢梭在初版前言(后来被改成了对自己写《忏悔录》期间变得偏执的反省)中,陈述了一种彻底的理念。他一开篇就表示,人们之所以不能互相理解,是因为他们(错误地)假设别人都跟自己一样。“我决心鼓励我的读者在识人方面更进一步,”他写道,“让他们认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我。”
卢梭接着附和了约翰逊的观点:“没有谁能写出某人的一生,除了他自己。”但卢梭反对不实的自我描述:“自传作家总是把自己写成愿意让人看到的那样,一点也不像他本人的实际情况。最坦率的时候也不过是说了真话,但有所保留,其实也相当于在说谎。没有说出来的部分足以颠覆他们假意供认的事实,因此,就算他们说出了一部分真相,也等于什么都没说。”
而卢梭表示自己不会这样:“我要说真话,要毫无保留。我会告诉大家一切,无论好事坏事,什么都说……大家只要读我的作品就会发现,我会遵守自己的诺言。”
的确如此。卢梭花了十几页的篇幅对自己8岁时的往事忏悔,当时他寄宿在一位牧师家,在牧师妻子的抽打下产生了性冲动。他接着写道,从那以后他就有了受虐癖,与之相伴的还有性挫败感:“我原有的童年癖好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与另外的快感联系在一起,我怎么也无法从欲望里把它剔除掉;这种怪癖,加上我天生腼腆的性格,使得我很少接近女人,因为我什么都不敢对她们讲……我就这样度过了一生,在最爱的女人身边欲火中烧却不敢吐露心迹。我只能寻求那种能让我想起这种癖好的男女关系。跪在一个傲慢的女人面前,乞求她的宽恕,对我来说就是甜美的愉悦;我激昂的想象力越是让我热血沸腾,我就越像个害羞的情人。”
1771年,卢梭在巴黎的私人聚会上朗读了描述他自慰行为的段落,引起了公愤。(有一位女士听后由于太过震惊,甚至报警来阻止他继续读下去。)不过,卢梭明智地说:“最难以启齿的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可笑或可耻的事。”《忏悔录》中最著名的段落讲述了卢梭16岁时在都灵一户人家做工时发生的事,这也是卢梭最痛心的愧悔,尽管它比喜欢被人抽打臀部要平淡得多。当时,他莫名地被一条用旧了的小丝带吸引,就偷偷把它拿走了。他还没来得及藏好,就被人发现了,于是他撒谎说丝带是年轻的厨子玛丽安送的。被当众盘问的时候,他坚持这种说法。“那个女孩一言不发,向我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连魔鬼也得投降,可我那残酷的心仍在顽抗。”玛丽安坚决否认,卢梭也没有松口,于是他们都被辞退了。“大家的揣测是有利于我的。”卢梭写道。而这种对名声的损害会让这个女孩往后活得非常艰辛。在这件事发生四十多年后,卢梭在书中这样写:“这残酷的记忆常常使我苦恼,在我痛苦得睡不着的时候,仿佛能看到那个可怜的姑娘站在我的面前,谴责着我的罪行,好像一切就发生在昨天……我从来没有在和朋友说知心话时把这件事说出来,以减轻我心中的重负……我最多只是承认自己有过应受谴责的残忍行径,但从来没有详细说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我的良心一直背负着重担,直到今天也没有丝毫减轻。可以说,我决定写这部忏悔录,正是希望减轻一些负担。”
公开朗读时人们的反应刺痛了卢梭,他决定让这本书在自己去世后出版。1782年,《忏悔录》在法国出版,一年后,首个英文版本面世。不出所料,这本书遭受了抨击,早期评论说它“通篇都充斥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幼稚、愚蠢和放纵”。最初,英国评论家往往不能理解卢梭那无畏的坦诚。詹姆斯·崔德威尔在《1783年至1834年的自传体写作和英国文学》(autobiographicalwritingandbritishliterature1783—1834)中,把卢梭称为“矛盾的总和”,认为他“拥有极端不协调的性格”,集“种种少有的怪癖”于一身,还把《忏悔录》这本书称为“对愚蠢错误的愚蠢忏悔”(这引自埃德蒙·伯克之语),认为它“兴致勃勃地收录了那些永远不需要想起、起码永远不需要写下来的往事”。
但《忏悔录》很快就成了一部经典,更准确地说,它改变了人们对自传的认知。这本书中至少有四条原则在当代的回忆录中也经常有所体现,而这些在当时都是颠覆性的理念:绝对的坦白和诚实;强调内在生命(思想和情感)而不是外在生命(行为);重点关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承认平凡小事(比如偷丝带之后的小小谎言)也可能像一场大战一样带来惊天动地的后果,甚至更严重。正如司汤达所评价的:“荒谬的帝国就此衰落,而这都是让-雅克·卢梭的功劳。”
尽管这本书已经树立了一个卓越的榜样,但一开始人们依然很难模仿。曾与卢梭有过一段众所周知的恩怨纠葛的哲学家——大卫·休谟在1776年只用了短短几页来描写“自己的生活”,并解释说:“对一个从不虚荣自夸的人来说,这样做真的很难,所以,我还是少写点吧。”而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在1789年的作品中的态度就有些摇摆不定了,他在前几页中表示:“我已经展露了我个人的感受,一如既往地毫无顾忌、毫无保留。”但后来他写的内容又变得严肃起来:“第一次有了第六感觉(也就是活着),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年,都是我们人生中很有趣的时刻,但这些更适合写进人类的自然史,而不是个人的回忆录。”托马斯·杰斐逊尝试去写他所谓的“备忘录和回忆”,但写到中途就放弃了。
很快地,启蒙运动的浪潮退去,浪漫主义登上了历史舞台。《忏悔录》在这场运动中至关重要,尤其在德国引起了强烈共鸣。德国哲学家赫尔德把自传称为“灵魂的窗户”,还向人们征集“自我忏悔”,希望出版文集。接下来,两部文集诞生了:约翰·格奥尔格·穆勒的《名人的自白》(confessionsofnotablemen,1791—1810,共六卷)和大卫·克里斯多夫·赛博尔德的《名人自传》(self-biographiesoffamousmen,共两卷,分别出版于1796年和1799年)。1811年,浪漫主义代表作家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回忆录《我的生平:诗与真》(outofmylife:poetryandtruth),开创了文学回忆录这一类型;1774年,他发表了《少年维特之烦恼》(thesorrowsofyoungwerther),这是第一部自传体小说。早期的另一部关键的文学回忆录是司汤达的《亨利·勃吕拉传》(thelifeofhenrybrulard,1834),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仅仅描述童年生活。时至今日,文学回忆录蓬勃发展,它们通常都像卢梭的《忏悔录》一样,关注童年生活和内在的情感世界。
相比于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回忆录在欧洲大陆兴起更早,风头更盛。1800年,斯达尔夫人说:“不论是回忆录、忏悔录,还是对自己人生的叙述,英国都压根儿就没有;英国人出于骄傲而彻底地抗拒着这一类型。但英国作家的散文又往往没那么严谨,似乎是真情流露的产物。”
不过英国人迅速赶上了。在斯达尔夫人发表上述言论的一年前,威廉·华兹华斯就依照卢梭《忏悔录》的基本设想和写作方法,开始了有关他自己的认知、情感和精神历程的创作。华兹华斯在这方面至少有两点开创性:第一,以前人们默认只有在成熟冷静的反思后或年老时才能创作自己的回忆录,而华兹华斯29岁时就开始写了,他由此树立了一种观念——年轻时正是记录青春最好的时候;第二,他以诗歌的形式讲述自己的故事,最终写出了一万多行的无韵诗。华兹华斯几乎用了一辈子来完成这部作品,在他1850年去世后,这首长诗才被发表,他的遗孀将其命名为“序曲”。
自传作品流传很广。约翰·福斯特牧师的文章《为自己写回忆录》从1805年至1856年共出版了20个版本,在这篇颇有影响的文章中,福斯特建议每个人都像华兹华斯那样:“不要费尽心思去罗列人生中的每个事件,而轻视了思想的连续性,要追寻人格的发展历程。”相比于现代的回忆录疗法,福斯特这句话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写回忆录只为练笔而不图发表的人。他在文章结尾处坦率地说:“有相当多的历史学家在写自己的人生时,会不管不顾地抛出一切,无论是出于他们的自负还是缺陷。”他唯独没有指责卢梭:“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宽恕他表现出来的率直,因为像他这样非凡的人,就应该公开展示自我。”但他对其他胆敢把“忏悔录”当成书名的人没有丝毫容忍:“人们似乎总会认为,忏悔和耻辱会促使自己公开饱受忧愁和羞愧之苦的境况,但这样的曝光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19世纪中期,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印刷技术的进步使各类图书的数量都有所增加,其中遥遥领先、不断涌现的就是回忆录。1822年,《爱丁堡杂志》的一篇评论指出,“公众对阅读各种个人回忆录和信件有一种难以填满的欲望”。威廉·马修斯关于英国自传的权威著作证实了这一评论:1790年至1799年,有48本回忆录出版;1800年至1809年有53本;1810年至1819年有72本;1820年至1829年有171本(十年间数目增加了一倍多)。
然而,在此之后的很多年里,人们都没能为这一类型命名。如福斯特所说,称之为“忏悔录”(confessions)会有一些问题,因此,这些作品除非明显源自法国,大多以“回忆录”(memoir或memoirs)来命名。但“回忆录”暗示着一定程度的主观性,或者说观点上的狭隘性,其实不适合用于那些想要描述人生中真实故事的作品。迪斯雷利在1796年的《杂记》(miscellanies)中,首创了一个日耳曼语新词:“自我传记”(self-biography)。(他觉得这个词特别好,尤其适用于那些在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当一个伟大的人留下了生前的纪念品,将死之时,其言更加可信;这种风度也让他的写作动机变得神圣。”)威廉·泰勒在《每月评论》上表示,尽管他很反感这个词,但他也想不出还能用什么词代替:“英语并不常吸收这种半撒克逊语半希腊语的混合词;而‘autobiography’看起来像在卖弄学问。”这是《牛津英语词典》中“autobiography”的第一条例句,用了不折不扣的斜体,仅此而已。《牛津英语词典》引用的下一个例句与1809年罗伯特·骚塞提到的某篇“非常有趣且独特的自传”有关——此时这个混合词在人们眼中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卖弄了。1825年,《泰晤士报》上刊登了一首匿名诗《文学广告》(literaryadvertisement),其中一节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