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没有,我觉得我天生就是干这行的。像这样的情况让我明白,有很多犯罪的事情,包括它的现场和整个案情,不是都能够拿出来说的,尤其是在外人面前。当一个人完全不太接触这个领域,第一次看这样的图片,或者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是会受不了的,会觉得这个社会太可怕了,然后对生活有一些绝望或者失望。
另外一个问题是,在谈一些案件的时候,我不光要考虑被害人,甚至还要考虑犯罪人的亲人,这种情况公众一般是想不到的,甚至会一同谴责的、诅咒的。像2004年马某某的案件,社会影响非常大,因为像那样全国通缉,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这个案件当时最有争议的就是他的动机问题。我当时去做调研就明白他的动机了,但那个时候我已经有这个意识了。也就是说,他杀了四个人实际上是为了遮掩这个事情,他确实犯罪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他这种遮掩我认为是人之常态(有羞耻心的表现)。一个人即使犯罪了,涉及他对自尊心的维护和一些很隐秘的情感时,我应该也要为他保留,不要急于给他裸露出来。
主持人:但是,如果这个和公众所要求的知情权产生矛盾呢?
李玫瑾:我认为这个知情对公众来讲没有意义。你可以不知道这个,但你应该相信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这在司法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在他活着的时候,我就可以先不说。这个保密的问题是为了他而存在的,当他已经不在了,那么我可以给大家一个答案。马某某当时主动为这个杀人案件请求赴死了,当时他在法庭上就讲了:“我请求法官判我极刑。”大姐要求他一定要上诉,但他坚决不上诉。我认为他已经在为自己的行为勇敢地承担责任了。
主持人:这个是您刚才所说的无奈,或者说累心的部分吗?
李玫瑾:这是第二个层面。后来我看到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大姐也多次接受采访,谈到了网上的一些议论,比如出现一个案犯就说“这又是一个马某某”。我认为这也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去伤害他的家人。
主持人:重新在揭开他们的伤疤。
李玫瑾:对。我个人觉得,被害人是很无辜、很痛苦的,可是有时候你有没有想到过犯罪者的亲人?应该说,当一个人做了很严重的犯罪事实以后,他就没有回头路了,而且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甚至全社会都来声讨他,但他的亲人并没有参与这个犯罪,他们也不希望他出现这样的行为,可他们在社会上几乎得不到任何一点同情和帮助。
主持人:而他们恰恰是还在世的,而且要把日子继续过下去的那一群人。
李玫瑾:对,他们还要活下去。这是我看到的第三个层面。我们不要简单地愤怒,也不要简单地去斥责一些相关的人,而是应该去了解这个人为什么这样做。当我们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怎么样让他今后不这样做。
——摘编自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专访李玫瑾之《谜案背后》上集
善待他人是救命的东西
b主持人:/b我想起毒死室友黄某的林某某,那个是有原因的吗?
b李玫瑾:/b那也是。实际上,大学生犯罪,包括某音乐学院的药某某、某医学院的林某某这些案件,我认为他们的心理问题都是缺少一个“观念”的东西。他们的智商绝对够,缺的是观念。观念是什么?就是人心目中的一个“画面”,专业上称之为“心象”。我认为,很多高智商的孩子天天沉浸在书本里,他们缺少真实的生活,从而缺乏对生命现象的感受和感悟。生命的感受包括什么呢?不仅仅是说生命珍贵的问题,而是说做错“有关生命的事”就永远没有机会弥补,再聪明的人也是没办法的。
我对几起大学生、高学历犯罪的个案观察发现,他们在犯罪行为中有明显的高智商含量,但在其犯罪动机中则明显缺乏相应的智商水准。这是他们犯罪心理中一个重要的现象。从他们的自述材料中可清楚地看到,让这些高智商者做出犯罪抉择的关键因素是浮躁、愤怒、愤恨、咽不下这口气……在心理学中,这类感受词统统被称为情绪或情感现象。正是情绪力量使他们“不去想”而行动。这意味着所谓高智商者犯罪,其智商成分只包含在犯罪行为操作中,但在犯罪动机中恰恰缺失高智商。真正决定他们选择犯罪和出现犯罪指向的不是智商,是情绪;不是价值判断,而是任意放纵。在他们犯罪前的心理活动中,有的只是感受,缺失的恰恰是理性。
从遗传到生活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个性发生的基础。个性差异可包括生理、心理、经历、地区文化差异等。这些个体的差异性有时可以决定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与否。在大学同室的生活中,同宿舍一起生活的同学关系有时不亚于婚姻初期的二人相互适应过程。高频率接触可让人在发生生理反应的同时,自然引起心理感受。生理引起的反应,如人体体味有大有小,动作有轻有重,睡觉有多有少等。心理感受,如说话的声音顺耳与否,言语风格舒服与否,话语有无冷漠或轻蔑感等。由于高频率、高密度的接触,如两床相对、书桌相邻,不良感受往往也在不动声色中发生。这些微不足道的琐事,慢慢积累成为内心的怨恨。当个人不能很好地通过言语交流,不能通过运动等方式疏散这种不良感受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绪积累就可能达到危险的量,进而寻找机会爆发。
因此,复旦投毒案,人们看到的是同为医学院硕士,相处两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任何明显矛盾,不存在竞争,甚至即将毕业各奔东西,直到法庭审判,人们仍然找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作案动机。仅仅因为愚人节到了,被害人随意的一句话?这些让人看起来完全不足以引起愤怒的刺激,其实质上引发的是长期日常接触中积累的不良情绪。而且,这种日积月累的情绪因为从未表达过,也就从未宣泄过,其能量已经达到危险界限。于是,为恢复一种内在的感受平衡,犯罪人以“不去想的操作方式”释放这种情绪。
不良情绪的日积月累,或因某种负面刺激引起的情绪,足以成为高智商者犯罪行为的原始动力。既然情绪活动可以跨越优秀的智力活动过程,那么,在人的内心中有没有一种力量能够不同于认识过程并能与情绪匹配,在瞬间对人的行为发生制动作用?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另一种心理现象:观念。
生活中,人们常说一句话:做与不做,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有些犯罪人在回忆自己犯罪前的心态时也常说这句话:都怪当时一念之差。一念,在许多行为之前似乎像一道阀门,开与不开只在瞬间,门里门外只在咫尺。这道“阀门”就是心理现象中的观念。观念就是人在观到(感知)的同时形成的念。念为想法,这种想法不是推理的结论,而是感知的结论。人的眼、耳、鼻、舌、身等五官就可以形成五观(念),其中眼观最为多见。所以,观念不源于逻辑进程,无关知识的系统性,不是抽象推理的结果。观念只与直接感知有关,与经历具体事件有关,与事件留存于心的情境有关。生活感知与情境画面留存于心的方式,又称心象。心象(image)可以是头脑中的一幅图面,是一幅似像的图像,是早期事件的心理形象的建构和综合。这种图像并不一定只限于视觉心象,还可以是触觉心象、嗅觉心象等。
观念与认识虽然都起源于感知觉,但观念与认识又有很大的不同。认识需要一个学习过程,凡学习都具有重复和强化的渐进特点,所以认识需要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认识还要用来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认识(思维)伴随着探索,这也是一种过程。而观念不同,观念的形成不在过程而在经历,有时只需要一次经历就可以形成一种观念。经历,如一个事件、一个场景、一幅画面、一个表情、一种声音、一种气味、一次触摸或一次品尝等等,这种事件的经历都可以让人形成一生难忘的印象和内心画面,即心象。由于观念的直观性,获取简单,存在方式为生动的画面,所以观念可以成为意识流的素材在人的一生中时而闪现或出现在脑海中,进而影响人的情绪和决定。例如,幼年发烧时母亲俯身查看的面庞(慈母的观念),一次闯祸后父亲愤怒的表情(再也不敢的观念)。再如,爹妈在饭桌上因某一件小事说出这样的话:“咱们可不能干那种事!”“伤害别人那是作孽呀,那要遭报应的……”于是,孩子知道了:“这事绝不能做!”或许一天,父母当着孩子的面拒绝了不义之利,退回别人多找的钱,这种情景在孩子还不明白为什么时,父母说道:“记住,咱家人穷志不穷!咱不占人家便宜……”父母这种自尊自制的言行举止都会给孩子留下一幅画面,形成一种观念,让这个孩子长大后一生都以“不占别人便宜”为自己的观念。
许多学习优秀的学生恰恰因为潜心学习,早年就离家求学,因为一直进入复杂的认知过程中,而失去了这种因经历而形成观念的机会,从而造成他们一生的心理空缺:缺乏暖意判断的根据,从而形成潜在的心理危机。比如林某某,沿着中国多数村镇尖子学生成长的道路,在和平中学读完初中,然后考进汕头市重点中学——潮阳中学读高中,从此离家求学十一年。林某某读书出色,安静寡言。他父亲很为这个儿子感到骄傲,说:“他这个人,心地很好。自从读书,每个学期老师都表扬他。我也是很放心他,他也不想和人家打架吵架。学习也很用功,从来不要我操心。”和黄某的父亲一样,他若不和儿子聊学习,几乎无话可说。
林某某从高中开始离开家庭生活,离开父母身边,直到犯罪,十一年的教育从无间断过,八年医学专业的教育甚至救死扶伤的经历他也并不缺乏,为什么就没有让他形成对生命的敬畏和法律的底线?要解释这一切,只能从这十一年中的感情缺失寻找答案:因为母亲生病,他几乎没有留下过多少被疼爱和被细心呵护的心象记忆;因为父亲忙于生计,他从小到大就从没有过与父亲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式的聊天的心象记忆。假期回家时,回回看到的都是家人忙于艰辛的生活而顾不上陪伴,母亲的病情更使家庭生活失去其乐融融的温暖记忆。这一切记忆的缺失,实则是某种情境的缺失,心象的缺失,亦即观念的缺失。林某某直到一审被宣判了死刑,媒体形容他的表情仍然是“漠然”——漠然的表情应该是源于内心的荒漠,而荒漠的感受决定了观念的贫乏。由此,将犯罪视为玩笑,将投毒视为“整人”,这种犯罪心理的来龙去脉自然清晰起来。
除丰富的家庭生活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生命教育往往与“死亡经历”有关。经历过死亡之苦的人才能明白“生”的珍贵。问题在于,在校大学生的父母往往在中年时期,他们最亲近的人大多没有死亡的事件,他们没有机会经历死亡之痛。这些高智商者面对的同学又同为聪明之人,同样“活”得精彩,几乎没有“死”的离别。所以,这种心理防线,如果父母和教育工作者没有刻意和精心地设计施教,就很难让智商虽高但生命进程尚短的年轻学子形成“生命珍贵”的观念。因此,死亡教育最重要的时间点应该放在小学。例如,让孩子先列出最亲的亲人名单,然后要求他逐一划掉,让他在这种痛苦的抉择中感受生命被“划掉”的意义。因为如同言语形成一样,越早的言语影响,其形成后的稳定性就越长久。
——摘编自李玫瑾论文《高智商者犯罪心理探析——从复旦大学投毒案说起》
b嘉宾:/b有个诗人说过一句话:人类之所以能够相互爱和相互关心,是因为有一种对于同情的想象力。这个是不是也是观念的一方面?
b李玫瑾:/b对。其实,人的心理发展最早出现的就是情感,但那个情感叫作“依恋”,就是只对一个人。小孩半岁多开始认人,就认这一个,这个人来他没意见,别人来他马上就闹,对吧?慢慢大一点了,如果情感是越丰富的抚养,孩子听到声音和看到面孔越多,他的言语表达就越好。他只要说得好,就会出去结交小伙伴。伙伴关系好,他就会有一个群体交流的过程。这就是人初期一个社会性的发展。如果没有这个经历,这个孩子就话少,后面和社会交往就会有困难。情感发展是有台阶的:早年是父母,就是上下关系;紧跟着是同伴;然后是师生,这是双向的;再大了就是同性。一般同性的发展是在小学六年级到初一、初二,初二之后基本就开始是异性,我们叫花季。花季就是异性。异性之后,当他真正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自私了,之前都是自私的。为什么呢?当我爱他的时候,我有好吃的给他留一口,我有电影票就把他叫上,这就是爱的扩展了。什么时候完成一个人成熟的爱呢?就是当他能够对一个陌生人感受到一种东西,比如看到清洁工人,心想他这么辛勤是为了他的家庭,绝对不要伤害他,这就是一种博爱了。博爱,就是说他能够对陌生人的感受产生共鸣。我们可以看到药某某对他妈妈很好,但他对陌生女性不好。有很多人实际上情感缺失在哪儿呢?就缺在发展不完整,这是家庭教育中的缺陷。
b主持人:/b很多妈妈是不是都有这个局限性?
b李玫瑾:/b对,但是真正好的母亲、优秀的母亲,她会告诉孩子如何替别人考虑,要善待他人。其实,教会孩子善待他人,这有时是救命的东西。
b主持人:/b这句话说得好!
b李玫瑾:/b我们研究了很多犯罪案例,就发现都是这个问题。一个犯罪人杀了那么多人,就这个人没杀,因为这个人善待过那个犯罪人。
b嘉宾:/b这也是宗教上的一个问题。对人善其实就是对己善。
b李玫瑾:/b2003年有个案件,就是黄某曾用自制的“木马床”杀害了很多青少年,最后那个孩子没被杀。我后来见过这个少年。他为什么没被杀呢?黄某在折腾他的时候,把他捆上勒。勒昏过去醒来后,他一直在哭求说:“你别杀我,我是独生子,我有爸爸妈妈,我还有个没有胳膊和腿的大爹,还有个奶奶。你要是杀了我,他们以后怎么办啊?你也有妈妈,你如果就这么没了,你妈妈回来找不到你,她会怎么样呀?”结果说得黄某大哭。黄某哭道:“我妈才不管我死活呢!我在与不在,他们都不管我!”然后这个少年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这样的话,你要是不嫌弃我,等你老了,你把我认作干儿子,我陪你,我把你接过来,为你养老。”黄某最后把他放了。
b主持人:/b这个孩子简直像是您的研究生啊,太会说了!
b李玫瑾:/b这是天性。这个孩子就是特别善良,后来我接触过他,也有这种感觉。所以我觉得做母亲的要教会孩子善待别人。
b主持人:/b记住啊,善良能救命,一念之仁能救命!
人性是养出来的
b主持人:/b您既然说到孩子,我就不由得想起来,最近一段时间残害孩子的事情太多。我再跟您提一个案子,就是山西被挖眼男童斌斌的案子。我们看到当时您也有一个解释,但我们还是觉得有些费解,就是他的伯母张某某到底为什么呢?最后说是好像有个2000块钱的事,她怎么就会向孩子下这个手呢?
2013年8月24日19时许,山西省某县6岁男童斌斌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个穿紫衣的女人带到野外去挖掉双眼。8月30日6时许,斌斌的伯母张某某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专案组经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和dna检验,认定张某某为斌斌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张某某被搜出的一件紫衣上多处检验出斌斌的血迹,而且斌斌的衣服上也有她的头皮屑和手印。
张某某,1972年生。她生前在一家养鸡场打工,从事内脏分拣工作,用长约十厘米的工具刀割掉鸡肛门,每月工资一千七八。前几年,斌斌家就搬去县城住了,跟她家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只是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可能有点摩擦。斌斌的爷爷前年患脑梗塞瘫痪在床,由三个儿女轮换照料,每家各照料四个月。今年4月轮到斌斌家,斌斌的爸爸当时因伤不能出去干活,就说由他家来照料老人一年,另外两家出点赡养费。刚开始说一年出一万元,但张某某不同意,后来改为5000元。斌斌家之前向她家借过3000元,现在一抵,还可要来2000元。但据斌斌的妈妈说,自家开的麻将室每月可挣2000元左右,生活还过得去,如果她家不给钱就算了,自己没跟她要过钱,也没和她吵过架。
张某某性格比较内向,平时不爱说话。据村民说,张某某幼年时曾被蛇咬过,受到惊吓,心中留下阴影,人变得十分胆小,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晕厥。据张某某的五妹称,有警察曾找张某某询问过斌斌的案情,她跟家人说她感到害怕。据镇上一位干部说,张某某跳井前一日精神状况异常,看起来有些神志不清,曾听见她在村里胡言乱语,说“我是鬼”“我是神”之类的话。
凤凰网资讯频道《凤凰专家谈》栏目曾连线李玫瑾教授,对张某某的作案动机进行分析。
凤凰网资讯:案件基本已经侦破,从张某某的犯罪心理来看,她背后的动机可能是什么?
李玫瑾:一般这种案件,尤其是一个小孩在家门口附近被杀害,多数都是熟人所为,而这个熟人一般还与孩子有一点关系。如果是男性,多数是为了猥亵或强奸;如果是女性,一般都是出于报复或者有情绪性因素。这个案件属于第二种。即使在证据出来之前,我们也能看出来此案应该是熟人作案,不像是为了摘除器官,一看就是报复性的。他的父母自己可能不知道—很多时候,被报复者往往不知道报复的存在。张某某这种人生活范围比较小,心胸也比较狭窄,一点事都会被放大,之后她的心里就全是这件事了。这种人往往生活压力比较大,比较容易犯罪。
凤凰网资讯:警方披露张某某作案可能与家庭赡养有关,这种因素对她会有怎样的影响?
李玫瑾: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已经很生气,但对方不知道。从现有信息来看,有一条因素比较重要:她丈夫生病以后,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她一个人,还要供养三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她承担公公的赡养费用,需要出钱,她就不给。斌斌家曾向她家借了3000块钱,就抵充了公公的赡养费,不还了。这事肯定让她特别生气。
一码归一码,因为本身家里就有好几个孩子,压力这么大,她可能会想:“你们家每天有麻将机,天天有收入,还赖我的账?”但她又说不出来,因为她又不能把老人接过来,所以就憋着。这事是她报复的重要原因。好比有一个人借了你的钱,找个理由不还,对她这样一个柔弱女性来说,能怎么样?吵也吵不出理由,谁让她不赡养老人?她心里肯定憋着一股火,只能报复孩子,别的她没法做。一个女人能做什么?
凤凰网资讯:作为孩子的伯母,她为何用挖双眼的残忍方式来报复?
李玫瑾:还能有什么办法?第一,她可能不想置孩子于死地;第二,她又想让他们家痛苦。所以这就是一个手段,而且对她而言操作起来也比较容易。她是用手抠的,相对来说对工具的要求比较简单,孩子反抗能力也不是太强,很容易被控制。
凤凰网资讯:据先前报道,张某某本人是胆子比较小的,而且怕见血,为什么还能做出这样的行为?
李玫瑾:往往就是这样,很多特别、胆特小的人才最可能做这种事。如果她胆很大,能公开处理,比如敢当面与你吵,那就不会在背地里报复。往往是不敢当面对峙和吵架,甚至不敢跟对方对视的人,才会在背地里悄悄报复。张某某就属于那种不能当面与人公开矛盾的。我们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什么都敢吵、敢说出来,使别人脸面很挂不住的这种人,往往不会在背地里整人;反而是跟你客客气气的那种人,受一点委屈往往不是当面与你直接冲突,而是会背后找机会报复。外表看起来很弱的人,特别容易背后报复。
凤凰网资讯:这种作案方法一般是计划很久还是临时起意?
李玫瑾:她可能已经生了很多天的气,突然某一天想起来要做这件事。有时这种案件也属于情绪性的案件,肯定有情绪积累,但什么时候作案,随意性很强。这不属于预谋性的,与制作炸药报复不同,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凤凰网资讯:最后她选择了在自家井里自杀,并在自杀前一天说胡话,你怎么看待这一行为?
李玫瑾:压力太大。当她事后知道结果,自己也会很矛盾。把孩子眼睛毁了,这关乎孩子一辈子的事,而且斌斌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再加上当时侦查的人这么多,媒体又关注,事情早晚会暴露出来。她自己心里担不住事,是个不敢公开化的人,事一闹大,她能怎么办?
凤凰网资讯:这种人作案会提前想到后果吗?
李玫瑾:一般不会想那么多,她只是想做让对方痛苦的事,不会想后果,因为她的生活范围决定了视野。这种事情一般在农村比较多见。人的生活范围太小,芝麻大的事也会变成最大的事。人们的心胸有时与生活视野有关,视野越宽阔的人,心胸就越宽阔。所以,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说女性一定要有见识,见多识广也会变得心胸宽阔。
——摘编自凤凰网《李玫瑾剖析男童被挖眼案嫌犯作案动机》
b李玫瑾:/b这只是个线索。其实还是这句话,就是她真正的问题是她自身人格上的问题。她略有一点点被动的人格特点,专业上叫“被动攻击型人格”。被动攻击型人格是什么呢?咱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看历史上的太监在整人时都特狠,为什么?因为他就是个奴才,他天天在皇家人面前得委屈自己,低三下四,点头哈腰,久而久之就成为他的一个必须的外表,这已经成习惯了,但他心里头所有的委屈和卑贱感都存着,一旦找到一个比他更弱的,他一定就会发泄。这种为人风格就叫被动攻击型人格。
b嘉宾:/b就是表面看起来越弱小的人,反而他的攻击能力可能就越强。
b李玫瑾:/b不一定是因为弱小,最重要的是什么呢?他有一种不得已而迎合的背景。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大男孩也有这个特点,表面客气扭头狠,后来我发现他父亲是当地一个领导干部,那我就理解了他的人格是怎么来的。他家里经常会有来求他父亲的人,他作为一个小孩,可能要叫人家叔叔阿姨,但是来的人多了,他会很烦这些人,所以他表面上对人绝对礼貌到位,可是心里对谁都充满着一种厌烦和蔑视。实际上,这是因为他的家庭总被外人侵入而产生的人格特点。所以这个男孩长大后,对谁都是绝对礼貌到位,但对谁都怀有敌意。
b主持人:/b我还发现残害孩子的甚至有很多是亲生父母,比如有一个父亲拿三根钢针扎自己的孩子,因为他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还有一个母亲把小孩弄在14楼要往下扔。您说这种父母还是正常人吗?
b李玫瑾:/b我觉得在社会变革当中,这些异常的人有很多是自己也受到过伤害,以后他们就会去伤害更弱小的人。
b主持人:/b可那是自己的孩子啊!
b李玫瑾:/b有这样的。当然,这个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有问题的,也就是他自身心理有严重问题。比如说最近把两个女儿放家里饿死的那个饿死女童案,你只要看到她们的妈妈,你就知道为什么了。那个妈妈自己从小到大就是没人管的。有一个犯罪人跟我讲的话,我当时听了真的是感触很深。他的行为,你要是看到现场,会知道他有多可恨,但你听到他讲他的经历时,又会感受到这是一类人。我把重复犯罪的人分为三种,也就是说,危害社会非常严重的有三种人。一种是我们叫作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犯罪是没有理由的,从小就坏。第二种是我称之为犯罪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的人格是在犯罪的背景中形成的。从小没有人管他,自生自灭,因此只能不择手段地生活,这种就叫犯罪人格。还有的是在监所中,比如一关十多年的,他基本接触到的全是犯罪人,就是斗狠的,出来以后你别指望他善良。你刚才问的就是第二种人。
b主持人:/b但是,这种能到违反人类本能的程度吗?比如说母爱、父爱。
b李玫瑾:/b当然可以啊,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很重要的一个词叫人性。要把你这个问题回答明白了,要回答什么是人性。
b主持人:/b人性深似海啊!
b李玫瑾:/b人性是怎么出来的?我讲课经常要讲这个问题。它是养出来的。人和高级动物都有这种“自然情感”,即不教而具有的能力。比如狗就是这样,你只要养它,它就不咬你,但狗会咬别人,对吧?人是老天让你生出来时什么都不行的,四肢不能翻,头不能抬,吃喝拉撒睡、翻身和打嗝,哪件事你自己都干不了,那干吗呢?就等待别人。这是人的自然属性。生来具有的生理需要就是自然属性。但这种需要在人出世时必须指望别人帮忙。事实上,人的情感就是在这个需要与满足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那么,这个过程首先需要一个稳定的抚养人,还要有一种身体上的接触。如果你只是把他放到床上,把奶瓶往他嘴里一塞,这种抚养也能长大,但他跟人绝对不亲,他没有与人的肌体接触感。所以,你去研究变态的人就会发现,他们都是没有跟人的那种身体亲密感。比如说妈妈抱着我,她的身体就是我最快乐的来源,所以贴着人身使我感受到很快乐。有的孩子一出生就被父母扔在医院,爸妈走了,那谁来管他?护士来了,今儿是这个,明儿是那个,他能有这种固定的身体记忆吗?没有。这种稳定的抚养需要多长时间呢?至少要六年,可延到12岁。
b主持人:/b这是人类的特征?
b李玫瑾:/b对。现在很多人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在早期这个阶段出了问题,尤其是人的情感出了问题。
人在幼年需要心理抚养
b嘉宾:/b李老师,你刚才讲到犯罪人的犯罪人格,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刚才说的好多变态人格是相对比较少的,但是我以前在做采访的时候跟踪了一个“砍手党”的山村六年,那里有好多暴力犯罪,一个是时间持续比较长,另外一个就是犯罪像是已经形成一种风俗一样。其中最让我惊诧的是有一个少年,当时他周围很多人都去犯罪,我采访了他。他说:“我同情这些人。有一天如果老板拖欠我工资的话,我也可能会去抢劫,甚至会去杀人。”结果这话说完七个月之后,有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我杀人了。”我当时觉得不敢相信,后来陪他去自首。就是这样的一个村庄,后来好像它周围的村庄都一样在犯罪。从社会学的角度我做了很多的研究,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怎么来解释他自己说过的话最后真的在某一天变成现实了?
b李玫瑾:/b这实际上就是他已经形成一种认知了。他认为“如果我遇到这种事,我一定会这样反应”,所以当他真遇到的话,他肯定就会这样干。这是认知的问题。他这种认知是怎么形成的呢?来自于他生活中情感不健全的背景。
b嘉宾:/b还有刚才您说到教育这个东西,我看到的也是这样。那些村庄基本上就是老年、少年、小孩在那里,父母都出去了,没有太多直接的父母的爱在他们身上。在中国现在有两亿多农民工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儿童都是这么一种状况,这种危机我们社会怎么来防治?怎么来解决?
b李玫瑾:/b你说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中国现在非常急迫的一个问题。我曾经见过一个16岁的少年犯,他在短短两年之内杀了很多人。杀第一个女孩的时候,他从她身上翻出12块钱。我就问他:“你为什么为了12块钱就去杀一个人?”他说:“我不杀她的话,她一直在叫啊,她一直在反抗。”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她妈妈养她多少年多辛苦啊,而且现在没有她了,她爸妈老了怎么办?”他说:“我管不了那么多,我没钱怎么办?”我说:“你为什么不去打工?”他说:“打工太累,我做过保安。”后来我了解到他的背景,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把他撂给他姥姥,而姥姥根本管不住他,所以他不去上学。当他过了十二三岁就带有破坏性了,他姥姥说这孩子得你们自己管,于是爸妈就把他从农村接到城市里。这孩子要知识没知识,要观念没观念,要技能没技能,关键是他从小松散惯了,让他干保安他都干不了。他说:“我站那儿一天我受罪。”
我曾遇到许多自觉无助甚至绝望的父母,他们面对自己养大的孩子时,突然发现孩子变得“陌生与可怕”,曾经非常乖巧的孩子突然变得狂暴。当他们无奈地向我诉说孩子的问题时,当他们把孩子领到我面前时,我只有一个感受:为时已晚。他们错过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时间。
如同医生看着痛苦的病人,许多病人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病,他们只能诉说生病的痛苦……事实上,多数疾病都与病人自身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尽管有遗传问题,尽管有环境问题,但生活方式是最主要的因素。孩子的心理问题也同样如此。一般而言,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或心理问题,如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动辄自杀,还有打架伤害、参与抢劫等,“心理发病期”多在12岁前后至18岁前后。但是,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问题和相关的心理问题都源于12岁之前,而且大多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健康的人生需要养生,更需要养心。人在幼年需要心理抚养,大家在做父母之前需要想好以下问题:
1.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陪伴孩子成长?如果夫妻二人亟须挣钱或者事业太重要,如果母亲没有时间亲自哺乳,那么最好不要生孩子。否则,极有可能钱挣来时,孩子已成败家子;事业做大时,孩子已成陌路人。在准备怀孕和养育孩子时,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不管如何辛苦,一定要自己带孩子。在孩子依恋期内(12岁之前),不让他(她)离开你的身边。
2.是否有足够的耐心来陪伴孩子?如果一对年轻的夫妇仍然只需要别人的关心,却不愿意关心一个吃喝拉撒都要人帮忙的婴儿;如果夫妻二人对生活琐事没有耐心也极不情愿做这类事时,那么最好不要选择当父亲或母亲。在孩子12岁之前,依恋现象一直存在。依恋现象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小越重要。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力与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挣钱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识,更不在父母的事业有多成功,只在你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你在他依恋时期的陪伴时间有多少。
3.是否知道孩子心理发展的几个基本阶段,每个阶段需要父母来做些什么;心理抚育的内容哪些在先,哪些随后;哪些是基础性的心理抚育,哪些是一生的心理抚育?如果完全不知道,有无学习的兴趣?如果没有或没时间,建议最好不要当父母。如果认为孩子出生后会自然长大,会自然懂事,那人们一定失望。因为只要心理抚养不到位,那么,电视、网络就会教育他(她),当我们发现孩子身上出现种种“毛病”时再行动已晚。这就是心理发展是有关键期的。
尤其是在独生子女的时代,父母没有实验期,当父母终于明白心理抚育的道理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教育时期。所以,心理学尤其是发展心理学,应该作为欲为人父母者的必需知识,有条件者一定要阅读《发展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各社区或医院在进行孕期教育的时候,要增加父母如何对孩子进行心理抚养的同步教育。
——摘编自李玫瑾专著《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我大量讲课的目的,就是想让大家了解犯罪心理的问题,不是说人有了一个刺激才犯罪。一个人得了糖尿病,得了癌症,你要知道你这个病不是昨天吃多了得的,也不是你昨天生了一场气得的,而是你至少有十年左右的不良生活方式得的。心理问题更是如此。比如说十三四岁的孩子开始出现问题,你基本就可以断定这孩子在6岁之前的抚养就有问题。一个人到20多岁时发生了违法犯罪的问题,你会发现他的问题可能在18岁之前就已经显现了。一个40岁的人出现非常疯狂的行为,你会发现他人生的路越走越难,多数人认为这是社会的问题,但是我这个研究犯罪心理的人看得很清楚,这一定跟他的性格有关。绝大多数的犯罪,实际上都跟当事人自身的某种心理问题有关。
如果你知道哪些东西对孩子是特别重要的,那么补上这一课的话,可能孩子今后的人生就会很顺畅。比如说男孩小时候要苦着养,我认为女孩也一样,小的时候要经历过一些磨难,要经历过一些挫折。你看有些家庭,爸爸妈妈有病,孩子特别懂事。为什么呢?因为他从小就要照顾爸爸妈妈,所以他从小就会心里想着别人,放学第一件事就是往家跑,觉得他早一点回家的话,爸爸妈妈就有人帮忙了。所以你会发现,这种生活上比较艰难的孩子反而特别懂事。相反,如果只是贫困,没有这种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磨难,那就是另外一个层面了。你研究这个问题就会发现,犯罪心理研究实际上是让我们认识人的心理问题的由来。当我们知道了这个由来,就知道怎么去抚养一个人才会让他形成比较好的性格,乃至于比较好的人格。我在媒体上大量地宣讲“家庭中的心理抚养”,为什么呢?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你不要以为一个人给他吃饱喝足了,满足他的物质需求了,他就自然而然长大了。他可以这样长大,但人性有缺失,心理有病态。
——摘编自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专访李玫瑾之《谜案背后》下集
b嘉宾:/b李老师,我再说一个例子。我在刚才说的那个村庄附近的小学做过采访,因为我当时也意识到我要去理解和了解他们的教育,老师们包括校长就跟我抱怨,说现在这些留守儿童太难教育了,没有办法教育,布置家庭作业他们不完成,上课的时候闹哄哄的。
b主持人:/b就是失去了人类正常的成长规范。
b嘉宾:/b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现在看来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亲情问题,我觉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发展的问题。
b李玫瑾:/b你说的非常对。我认为现在我们都看到了奶粉的问题,看到了空气、水在被污染,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人的生活环境就是家庭在被破坏、被污染。你可以研究我们近些年的一些案件,你会发现:要说穷吧,我们没穷过20世纪60年代初,那时候是三年困难时期呀;要说乱吧,我们没乱过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十年内乱。可是,为什么那时候没有这些稀奇古怪的、砍杀儿童的案件?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作案人的情感异常。而他们的情感异常在哪儿?就在于他们成长当中情感养育的过程缺失了。
b主持人:/b您说这个跟现在中国社会转型太快有没有关系?
b李玫瑾:/b肯定有关。所以现在我在呼吁一个问题,就是6岁之前爸爸妈妈不要离开孩子,就六年。
所有的社会问题,在我这种搞心理学的人看来,都是人的问题。我的第一句话是,人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第二句话是,人的问题是早年的问题。我们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变态的人?为什么这么多犯罪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有很多有关人的成长环境被破坏了。我们20世纪六七十年代穷过乱过,可是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变态。为什么现在变态多呢?我们处在社会变革当中,因为人员流动,大量穷的地方出现留守儿童,他们有爸爸妈妈,但是不在身边了。我们的城市呢,虽然条件不错,但是好多孩子跟妈妈在一起吃饭的时间很少,他们是夜里睡觉的时候跟妈妈在一起,白天妈妈就不见了。妈妈干吗去了?上班去了,然后把孩子交给老人,交给幼儿园,交给保姆。所以我们的问题出在哪儿?就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时间少了,尤其是在最重要的头六年时间里,父母跟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当这个成长环境被破坏了,人性就乱了,你后来再去教育是没用的。
——摘编自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专访李玫瑾之《谜案背后》下集
b嘉宾:/b李老师,还有很多的教育学者,包括教育部门,能不能发起一个大型的社会倡议来推动6岁之前爸爸妈妈跟孩子必须在一起呢?我们这个社会一定要积淀这种爱和亲情。
b李玫瑾:/b对。第二步是国家要在教育上投入,就是教育要跟上,绝对不能让孩子不上学。比如很多国家都有规定,如果这个孩子是适龄学生,在街上游荡时,警察肯定就要把他扣住。而我们呢,就没人管。现在乞讨的儿童那么多,却没人管。
b主持人:/b对。孩子是国家的,我们得有这个观念,不是父母私有的,可以随意处置。
b李玫瑾:/b不光是国家的。这个孩子长大了,他的破坏行为可不止他们家,是全社会。
b嘉宾:/b是由整个社会来承担的。